宇博數位
」17億討嘸1/行政法院打臉公路總局 Uber爽免繳17億罰款內幕
2013年Uber強勢登陸台灣,掀起一陣旋風,但因沒有運輸業執照,又擠壓到本土計程車生存,交通部對台灣Uber所屬的「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連續開罰,罰金累積高達17億7千萬元,Uber不但沒繳半毛錢還與政府打起行政官司,上月中旬這筆罰金甚至被「撤回」,讓負責討債的行政執行署陷入無錢可討的窘境。總價17億7千萬元的罰金對Uber來說簡直是鉅額罰單,但Uber不服交通部裁罰,不但走司法救濟,還與公路總局打起行政官司,由於Uber公司設在台北市基隆路1段,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就將罰單移送給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也就是「官方設討債公司」負責追討。台北分署2017年3月收到此案時,發現Uber不光有罰單還有稅單,罰單是公路總局以Uber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擅自經營計程車客運,遂根據《公路法》第77條第2項進行處罰,總共有196案,累積金額17億7千萬餘元。稅單則是營業稅的部分,財政部認為Uber從2013年9月在台營業至2016年6月有漏報勞務銷售額,根據調查而核課Uber營業稅9400多萬元。罰單和稅金相加總金額超出18億6千萬元。因為金額過於龐大,台北分署最後派出「討債經驗豐富」的執行官黃文信負責,黃文信是行政執行官第3期結業,曾處理過台北市政府滯欠勞健保費案、掬水軒前董娘欠稅案等。但Uber究竟甚麼原因會被罰到17億元?原來是Uber來台初期引起廣泛討論,政府為進行管制還特別修訂《公路法》加重罰則,在2017年1月施行,才剛實施1個月,嚴厲執法加上民眾檢舉Uber違法載客高達4、50件。原本,法律對Uber的裁罰金額是從10萬元起跳到最高的2500萬元,但政府決心整頓,每案都以最高金額處罰Uber,Uber受不了遂緊急停業,同年4月才恢復營運。當時公路總局立即勒令Uber停業,Uber則打行政訴訟尋求救濟;公路總局使出殺手鐧,將目標對準Uber司機,只要抓到違法載客,就吊扣駕照4個月,此方法果然奏效,Uber一時之間找不到司機開車,才發覺事態嚴重,配合政府方案進行改善。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官黃文信曾一度成功勸導Uber分期付款繳交17.7億元。(圖/黃威彬攝)本來,Uber打算在明年9月前將罰金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清,但是今年9月最高行政法院一紙Uber勝訴的確定判決,卻讓Uber改變主意,決定不繳罰金而向執行署聲請停止執行並獲公路總局同意,撤回所有罰金案。執行署的努力歸零,一切重頭再來,要等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進行裁決。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副處長尚錦堂表示,公共運輸處將在收到Uber相關案件後儘快依法處理。Uber公關總監潘瑞蓮表示,目前公司對此部分沒有說明。
17億討嘸2/罰金累計17億 執行署找上Uber僅查扣1000萬
交通部公路總局移送行政執行署的Uber案光是罰金就有17億7千萬元,可是Uber公司登記資本額只有100萬元,執行署指示台北分署對這首樁境外電商追討罰金案不能大意,一定要派出追債大將緊迫盯人。但是台北分署一出手也碰壁,僅查扣到Uber公司帳戶1000萬元及辦公室的桌椅。執行署台北分署在執行署各地分署中,因業務量大,不管個人或是公司的欠稅大戶最多,有「天下第一分署」之稱,在台北分署服務的執行官或是書記官,每人辦案不在少數,見多識廣,都是追債高手。最後由「討債經驗豐富」的執行官黃文信接手負責,黃文信是行政執行官第3期結業,曾處理過台北市政府滯欠勞健保費案、掬水軒前董娘欠稅案等。尤其是掬水軒案,前董娘已經在海外住居多年,幾乎很少回台,黃還是有辦法讓該董娘從海外繳交4000多萬元欠稅,堪稱執行署「天王級」執行官。行政執行署發現,這件案子是執行署向境外電商追債的首樁案件,Uber以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在台登記,資本額只有100萬元,是否有足夠資力清償這天價罰金還是未定之數,結果執行署清查後,只查扣到Uber公司帳戶1000多萬元及公司辦公室桌椅等財產。執行署曾到Uber位在北市的辦公大樓進行查扣,結果查扣到一堆辦公桌椅。(圖/翻攝自google map)但Uber在台灣真的只有執行署清查的這些資產嗎?一名Uber司機「小羅」向本刊透露,他做Uber司機大約3年,即使現在有新冠肺炎疫情,還是有錢可以賺。他以自己為例,1天認真跑10個小時,在固定接單的情況下,每個月營收達10萬元,扣掉車子維修費、油錢、保險費等固定成本,每月可淨賺7、8萬元。小吳說,一般計程車司機是天天領現金,他們是每周結算一次,「但與1天跑12小時,可能才賺2000元的小黃司機相比實在好太多,台北市Uber司機有7、8000人,像我一樣百萬年薪的人就有不少」。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副處長尚錦堂表示,公共運輸處將在收到Uber相關案件後儘快依法處理。Uber公關總監潘瑞蓮表示,目前公司對此部分沒有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