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讞
」 死刑 釋憲 憲法法庭 性侵 廢死黃子佼月初判8個月...孟耿如消失8個月打破沉默 「以畫代話」一週連發2圖
本月初,藝人黃子佼因涉無故持有35人共2259個兒少性影像檔案,遭台北地院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法定最重1年徒刑之罪判刑8月、可上訴;若二審判刑定讞未宣告緩刑,就得入監服刑。黃子佼妻子孟耿如則在今年4月,因在社交平台發布道歉文引起爭議,一度關閉所有社交帳號,不過時隔8個月後,她分別在12日、20日公開2幅畫作,引發網友關注。黃子佼2023年6月捲入性騷風波,2024年4月又被檢警查出持有未成年私密影片,形象一落千丈。孟耿如身為黃子佼的妻子,同樣難以從這場風波中倖免於難。她4月曾在網路發文為丈夫道歉,其中提及:「黃先生未了解販售者影片的取得來源,而忽略了網站背後細思極恐的犯罪問題」,遭網友圍剿,孟耿如也為此一度關閉個人臉書與IG頁面。黃子佼案件本月初一審宣判後,12日孟耿如睽違8個月在社群帳號上發布更新,上傳一幅她個人創作的畫作。只見畫面以藍、綠色為主要色調,畫面中央可見一名花朵人彷彿沉在深深的海底,頭、腳一次還飄出血絲融入海水中。花朵人的胸口更是彷彿開了個大洞,萬千的情緒從胸前不受控的汨汨流出。 20日,她再度發布創作,這幅畫作中底層雖然仍是藍綠色調,但花朵人已經起身,伸手高舉某樣散發光芒的寶物,而她身上也散發出紅色、粉紅色的溫暖氣息。整體畫面由下到上從紫紅到粉紅,彷彿手上的寶物給予她力量走出陰霾。 孟耿如在發布這兩幅畫作時隻字未提,僅標註了她的IG個人創作帳號。不過網友對畫作有許多解讀,且仍有許多網友在發文底下給予她和女兒「玉米」鼓勵:「加油!希望妳跟孩子都好」、「好久不見!希望你一切都要很好。祝福你」、「持續創作,願你們一切安好」、「好久沒看到妳發畫畫照了,祝妳順心順利。」
網紅小玉「賣換臉A片」判囚5年入監 法院再判賠6女185萬元
百萬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偕同助理莊炘睿,用AI深偽技術「DeepFake」軟體,將多位網紅、藝人雞排妹、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等女性的臉合成色情影片,並藉此海撈逾1200萬元。今年5月,他遭判刑5年定讞,已發監服刑;其中6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判決朱和莊須連帶賠償185萬元。全案可上訴。朱玉宸、莊炘睿在2020年至2021期間,先由朱玉宸在推特(Twitter)、Telegram創建名為「台灣網紅挖面」等粉絲團與群組,開放以註冊會員的方式,可付費購買利用「Deep Fake」AI技術合成的換臉A片,2人也因此賺取共計1338萬4766元之不法所得。檢警單位於2020年底年底接獲多名被害人報案,進行深入追查後,檢方認定共119人受害,包含網紅白癡公主、蕾拉、奎丁等等,也有部分女性政治人物遭違法合成。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嫌,對朱玉宸、莊炘睿2人提起公訴。一審認為,朱玉宸破壞善良風俗,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名譽,也考量2人坦承犯行,並試圖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損害,判刑5年6月;而5名被害人強調,這造成傷害是一輩子的,檢方也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由於朱玉宸是主謀,二審遂在83件對他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各判7個月徒刑,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則各判6個月。合議庭裁定合併執行5年,其餘1年8個月得易科罰金。助理莊炘睿則在二審因83件有提出加重誹謗罪的案件,被各判5月,未提出加重誹謗罪的36例案件,各判4個月,定應執行刑為4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則在今年5月間維持二審見解,將朱玉宸犯下的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5年定讞,得易科罰金之刑判刑1年8月;莊炘睿則判刑4年6月,得易科罰金。朱玉宸在5月29日入監服刑,不少被害人也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進行賠償。其中,有6名被害人求償,主張自己有大量粉絲、具影響力,換臉影片流傳於網路,容易遭人誤認她們拍攝性隱私影片,也侵害她們的名譽權,故要求朱玉宸、莊炘睿連帶賠償6人各500萬精神慰撫金。高院審理時,由於6名被害人並未提出有關其身分、經歷、社會廣知程度及資力等相關證明,但參酌她們均為直播主或 YouTuber,高院便跟 據朱玉宸上傳之換臉影片數量,分別是3、3、4、5、10、11部影片,分別批准賠償20萬、20萬、20萬、25萬、50萬、50萬,總計判賠185萬元。
酒後強吻鍾沛君!朱學恒放棄上訴「確定入獄11月」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去年指控名嘴朱學恒,在某次餐敘後藉著醉意伸出狼爪,不但對她摟抱、2次強吻,甚至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1年2月有期徒刑,朱學恒不服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11個月徒刑,由於朱學恒截至17日未見其上訴,因此確定入獄服刑,全案定讞。回顧該案,朱學恒於2022年8月6日晚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到餐廳餐敘,怎料朱學恒趁著友人先行離去時,從座位起身以雙手壓住鍾沛君的肩膀靠牆伸舌強吻,猥褻得逞後還理直氣壯脫口「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當下鍾沛君嚇到整個人僵在座位上,朱學恒見狀竟意猶未盡,再次二度強吻了她。針對性騷鍾沛君一事,朱學恒也在臉書上發布道歉聲明,公開坦承犯行,「本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八月六日晚間六時許,對A女之不法犯行觸犯強制猥褻罪,對A女造成傷害,以本人對此深感悔悟,在此公開對當事人致上最深切的歉意;同時也對後續本人告發自己的行為及造成媒體新聞事件的發言進一步犯錯,造成A女的接續困擾致歉,本人已知悔悟,將不再對此事件做任何除道歉及認錯之外的發言;同時也為此浪費社會及司法資源,做出不好的示範向社會道歉,本人已經明白此舉的錯誤之處並深切反省。」朱學恒一審被判1年2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1月14日改判11個月有期徒刑,當天判決出爐後,朱學恒在臉書發聲表示,他會坦然接受判決結果並深自反省懺悔,強調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然而,該案上訴期限為12月17日,朱學恒果真未上訴,確定入獄服刑,全案定讞。
二寶媽常夜不歸宿疑偷腥醫師 綠帽尪攜胞弟摩鐵抓姦…怒求償20萬元
台南一名人夫控訴,他與妻子結婚8年,育有2名子女,妻子卻在藥廠工作後與診所醫師阿明(化名)發展出戀情,而妻子不僅時常凌晨返家、夜不歸宿,還與對方相約在汽車旅館被他抓包,讓他氣得提告求償20萬元。法官一審認定人妻侵害丈夫配偶權,判處人妻及阿明應連帶賠償10萬元;2人不服上訴,後遭法官駁回,全案定讞。人夫主張,妻子自2022年10月在某藥廠業務任職後,開始暗中與某診所一名醫師阿明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妻子更經常凌晨返家甚至夜不歸宿,夫妻倆也發生了離婚爭執。判決書指出,雙方曾達成繼續維持婚姻共識,但人妻仍時常離家去向不明,人夫還從兒子口中得知,妻子帶著2名子女出遊期間,常與阿明互傳LINE訊息。不僅如此,人夫也發現,妻子某天將孩子留在家中獨自外出,詢問其去向,卻發現妻子自稱的所在地與他裝設在妻子車內的定位系統位置不符。當天晚上,人夫便與弟弟前往某汽車旅館攔截並報警,仍遭妻子及阿明2人離去,人夫至此也確認2人侵害了他的配偶權,決定提告求償20萬元。對此,人妻辯稱,丈夫在轎車私裝定位系統違法蒐集其個人蹤跡資料,並跟蹤至汽車旅館攔車錄影拍照,應無證據能力,亦無法證明她和阿明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另外,她和丈夫早在結婚第2年就分房睡,對方更於2023年間在臉書徵求離婚見證人,多次向她表示離婚,2人也各與心理諮商師諮詢離婚事宜,代表2人婚姻早已破裂,其請求之慰撫金係有過高。阿明則表示,人夫並未舉證證明當天出現在汽車旅館附近轎車上的男子就是他。案經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人夫在轎車裝設定位系統而追蹤至汽車旅館的蒐證手段具證據能力,同時參照人夫陳述透過藥廠友人與曾至阿明診所的友人指認等訊息,可認定影像證據拍攝的男子就是阿明,代表人妻同日確實有一同前往汽車旅館。此外,法官也說到,阿明當日遭人夫及其胞弟攔車時畏縮遮掩身分的反應,也可認定阿明早已知悉人妻婚姻關係存續,因此依法判處人妻及阿明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10萬元。後來,2人不滿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時,法官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合,上訴指摘原判決不當請求為無理由,應以駁回。不得上訴。
「深海閻王」遭斷腳筋竟淪淫狼…先因猥褻女童判1年半 再爆性侵14歲少女
綽號「深海閻王」的柔道高手王毓霖,2016年曾與自稱朱元璋後代的北市前里長、道場負責人朱雪璋相約比武,不料遭朱設局砍斷腳筋。事後,朱雪璋被依重傷害罪判6年定讞,如今正在獄中服刑。而王毓霖在傷勢康復後,進入國小擔任柔道教練。他2021年爆出擔任教練時,強拉女童坐腿上強吻遭判刑1年半,沒想到又因另涉性侵14歲少女,被依妨害性自主罪遭起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今年已43歲的王毓霖今(16)日上午為妨害性自主案,從北監被提訊到士院。他這次被提訊,是因為曾在2023年5月20日,透過網路與年僅14歲的少女相約北市某間運動中心後性侵得逞。事後少女在社工及其外婆陪同下報案。偵查時,王毓霖坦承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少女,也明知對方年紀尚小,而少女表示曾向王毓霖告知自己幾歲,且自己的照片也有穿學校制服。檢警勘驗運動中心監視器發現,2人案發當天下午5時23分進入運動中心,約5時40分離開,檢警事後從少女外陰部、胸罩左罩杯內層處等處,檢驗出王毓霖DNA,故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將王起訴。同年6月1日,王在臉書發文,聲稱自己「無心之舉」讓身邊的人受傷,還寫下「我可以被侮辱,被欺負,但是沒辦法被冤枉。」隨後試圖輕生,所幸被及時救回。此前,王毓霖於2021年擔任某一所國小課後才藝課柔道班教練,曾在上完柔道課程後,以整理教室為由留下一名女童,將女童抱到自己的雙腿上強吻其臉頰、嘴唇。女童雖表示拒絕,但王仍不斷撫摸她的臀部,還恐嚇「不能告訴別人」,否則就要打她。當晚女童返家告知母親此事,在父母陪同下報案。王毓霖到案後辯稱是「和女童開玩笑、只是和小朋友玩」,否認強制猥褻。但一審基隆地院、二審高等法院都拒絕採信王毓霖,依強制猥褻罪判王男1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士官長看女上尉沒穿內衣:氣氛到了 他強抱又摸私處下場慘
士官長阿國在屏東空軍某單位服役,2021年到女上尉A女(皆化名)的租屋處,看到她衣服內沒穿內衣,起了色心,環抱她又摸其私密處。阿國出庭辯稱,「氣氛到了」。最高法院判1年定讞,最後阿國也被撤職,百萬退休金也飛了。判決書指出,阿國是空軍士官長,A女是中尉排長,2人之前在同一個單位才熟識,阿國明知跟A女只是同事關係,並無交往或曖昧,竟意圖性騷擾,阿國去A女租屋處,先摸她的屁股,被只又強行環抱A女,伸入衣服內撫摸A女胸部,隔褲子撫摸下體,強吻A女耳朵、脖子等,A女以LINE報警處理,才讓案情曝光。阿國辯稱,「案發當時A女沒有穿內衣,我跟A女坐在床上,我們的膝蓋有稍微碰觸,我自己覺得氣氛到了,先用手觸碰她臀部,見A女沒有反應,隔幾秒我才摟她腰、撫摸她胸部、親吻她耳朵、頸部及背部,後來A女跟我說不可以,我就馬上停手了,我也沒有撫摸她下體」,他承認有性騷擾,但沒有強制猥褻。法院表示,A女被騷擾當下有傳訊息給朋友「○救我」,「差點被○○○上」、「他原本來找我抽煙」、「後來有上來」、「根本對他沒那個意思」,可見A女對阿國沒意思,一審判阿國1年。據了解,該案上訴二審也維持同樣刑度,全案再上訴,16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阿國也要入獄,而他也被軍方撤職,百萬退休金沒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Toyz入獄7個月無預警發「最後的自白」 痛哭自嘲鴕鳥心態:終於笑不出來
冠軍電競選手出身的人氣網紅Toyz(劉偉健)因2022年販毒被判刑4年2個月定讞,已於今年5月16日入獄服刑。Toyz入獄前曾透露,他的個人社群帳號和YouTube頻道交由伴侶管理,最近無預警在YouTube頻道上傳入獄前最後的自白,說出他所牽掛的人事物,更一度哽咽痛哭,看哭不少粉絲。Toyz自5月入獄後,已服刑7個月,這段時間他的伴侶仍有替他更新社群帳號,替他刷一些存在感。Toyz的YouTube頻道今(13)日突然更新,上傳一段近16分鐘的影片,標題清楚寫明「最後的自白」,畫面是Toyz坐在一處公園,訴說從犯罪後到確定入獄前的心情。影片中Toyz坦承自己一開始是鴕鳥心態,在三審未定讞前都當作什麼事情都沒發生,繼續過日子,好好規劃他的副業和人生。直到入獄確定後,他知道計畫趕不上變化,但也轉念知道這天早晚都會來,就比較放寬心。Toyz講到入獄後牽掛母親跟伴侶,眼淚潰堤當眾落下男兒淚。(圖/翻攝自Toyz YouTube)在Toyz入獄前親友有替他辦歡送會,他說到一半哽咽,最後忍不住眼淚潰堤,在鏡頭前啜泣痛哭。Toyz擦去眼淚後,平復情緒繼續講到,他最牽掛的就是母親和心靈伴侶,怕母親無法照顧好自己,擔心伴侶失去精神支柱;反而事業方面,Toyz一直很放心,因為與他合作的人都比較正經,不需要他操心。除此之外,Toyz也喊話所有台灣網友,無論是喜歡或討厭他,他都想請大家喝杯飲料,喜歡他的人想他了可以去喝一杯,希望討厭他的人喝了飲料就「與他和解」。其實Toyz入獄前就有透露,想要藉由請全台灣人喝一杯手搖飲料,回饋給這片土地上的每個人,只要按照步驟就能到全台灣「拾汣茶屋」兌換指定飲品。CTWANT提醒您: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拒絕毒品,珍惜生命。健康無價,容毒噬。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婦淋滾水再持刀刺死家暴夫 法官重判14年定讞
台南市一名王姓女子2022年間因不堪丈夫長期家暴,某晚趁丈夫熟睡時,用滾燙熱水淋丈夫的臉,接著持水果刀刺入丈夫胸口致死。該案經一審判刑13年,二審加重為14年後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4年全案定讞。根據判決書指出,33歲的王女與大她7歲的陳姓丈夫結婚3年多,育有1子。2人婚後衝突頻繁,警方及社會局曾多次介入調解。案發前5天,夫妻間再起爭執,陳男疑曾恐嚇王女不得踏出房門,讓王女深感恐懼。案發當天凌晨5時許,王女趁丈夫熟睡,拿滾燙熱水淋向其頭部及臉部,造成2級燒燙傷與橫紋肌溶解症。陳男痛醒後與王女爆發拉扯,王女跌倒時隨手抓起櫃上的水果刀,猛刺陳男右胸,導致大量出血並引發肺塌陷。陳男試圖跑向陽台求救,但因失血過多倒地身亡。警方到場後,王女坦承犯案,隨即被逮捕,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王女。法官審理時,王女辯稱自己長期受到丈夫家暴,事發時只是為了教訓丈夫,並未蓄意殺人,強調當時天色昏暗,自己閉眼持刀自衛,並不知道刀子刺中致命部位。不過法官勘驗後認為,王女並未因長期遭受家暴致身心出現異狀,且水果刀幾乎整把插入胸膛,顯見她攻擊力道過猛,超出正當防衛的範疇,具有殺人意圖。台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王女13年徒刑,王女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改判14年。王女再度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審理後,三審駁回上訴,全案於12日定讞。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收賄百萬!判7年半定讞 檢啟動防逃…本人簽收傳票
前金門縣長李沃士日前收賄100萬元,協助廠商壓低金酒公司基酒價格,被依貪污罪嫌提起公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全案定讞。由於金門距離廈門太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據了解,傳票已由其本人簽收,近期報到執行。判決書指出,2011年7月,伍豐科技公司負責人徐明哲、海悅廣告公司負責人黃希文欲邀李沃士及其配偶蘇鳳英與幼子,至帝寶社區之招待所餐敘,當面與李沃士洽商,並利用不知情蘇鳳英將賄賂交付李沃士以換取協助壓低酒基售價,使高端白酒案能順利進入後續招標作業,以利其能掌握獲利時機。徐明哲、張東賓即在招待所請託李沃士以縣長之職權協助壓低酒基售價,獲得李沃士允諾。迨至李沃士夫婦等人準備離去前,徐明哲伺機在招待所小會客室內,以「暑假帶小孩出國旅遊購物」名義,將用牛皮紙袋包裝之100萬元現金置放在提袋內,交付予不知情之蘇鳳英收受後轉交予李沃士收受。李沃士發覺袋內為100萬元現金,雖明知為徐明哲請託其在職務上協助壓低酒基售價之對價,仍基於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予以收受之。李沃士隔月召集當時的金酒公司董事長李清正等人,進縣府議事,並指示將年份酒基牌價打折出售,不過最終因內部有許多意見,無法決定。李清正裁示,不再續推高端白酒案,徐明哲、黃希文沒取得標案。一審,李沃士被判刑8年,二審改判無罪。更一審又改認定有罪,李沃士被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3日)駁回,全案定讞。由於金門距離廈門太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據了解,傳票已由其本人簽收,近期報到執行。
基隆KTV命案定讞!馬籍男大生遭刺身亡 兇嫌判11年徒刑維持原判
2023年11月,馬來西亞籍的基隆海洋大學男大生,在基隆市一家KTV與友人歡唱時,因與不認識的陳姓男子(29歲)發生口角衝突,竟遭對方持折疊刀刺中右腿,因失血過多不幸身亡,經一審基隆地方法院判決,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1年,另依《傷害罪》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法官維持一審原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根據判決書內容,案發當日凌晨4時許,陳男與友人在KTV與馬籍男大生發生爭執,情緒失控的陳男竟掏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刺向男大生右側腿部,刺傷股動脈,行凶後陳男與友人迅速離開現場,並丟棄作案凶器,馬籍男大生當場大量出血,經緊急送醫搶救後,因失血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仍宣告不治。案件原定為國民參與審判案,但因陳男及其律師申請改以通常程序審理,法院考量後認為案情明確,程序變更申請獲准,一審法官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罪》及《傷害罪》對陳男進行量刑,判處11年徒刑及4個月刑期,檢方及陳男不服上訴,但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審理程序及量刑均無不當,檢方及辯方亦未提出新的有效證據,最終維持原判,駁回上訴。
台版柬埔寨案害3命!不法獲利4億 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主嫌「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一、二審均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9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維持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傅榆藺等人加入以綽號「藍道」(杜承哲)為首所組成之詐欺犯罪集團,在新北市承租旅館房間設立A點據點,接應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偕同車主完成網路銀行綁定轉帳帳戶及查驗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可否使用後,假借領取報酬等由誘騙車主搭乘指派之白牌計程車至B點據點(包括桃園及淡水據點),由負責管理現場之成員(俗稱控員)及幹部分持電擊棒、鋁棒、甩棍等兇器令車主配合,另以毛巾塞口、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等方式剝奪車主行動自由,並搜身強取車主之身分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後,將車主拘禁在房間內控管(俗稱強控)。另為便於看管,欺瞞不知情之車主食用摻入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之泡麵,使車主陷入昏睡狀態,無力反抗或逃脫。而於車主遭拘禁期間,將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資料交予境外詐騙機房作為詐欺款項之收款帳戶,再提領、轉匯至第二層帳戶或其他虛擬貨幣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總計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5,424元。黃女、黃男、林男依序自111年9月26日、同年10月7日、同年10月13日起遭上銬拘禁在桃園據點強控房內,其中黃男屢遭毆打、電擊、凌虐,而強控房內架有多台監視器監控,房外有多名控員及幹部嚴密看管,無法循正常通道離開或對外呼救,浴室窗戶係唯一逃離出口。黃男不堪長期遭拘禁、毆打、電擊、凌虐,在身心受創、極度恐懼下,於同年10月18日冒險攀爬浴室窗戶逃生而自高樓摔落。現場控員發現黃男墜樓後,為免據點遭人發現,僅在群組內通報,未將其送醫,終致被害人因墜樓造成之骨折及器官損傷而死亡。黃女因遭拘禁及電擊,出現腹部鼓脹及大小便失禁,被移置浴室內繼續拘禁。嗣於111年10月27日因肝硬化,腹部腫大數倍,且持續吐血。現場控員回報群組討論後,只對黃女施以急救,未送醫,致被害人終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男遭拘禁、毆打,身體多處出血、瘀傷,又因在浴室跌倒導致小腿受傷,兩側小腿皮膚壞死且發炎細胞浸潤,致不良於行且大小便失禁。嗣於111年10月22日林男右腳腫脹,且流膿、發黑,同年10月25日表示胸悶、呼吸困難,迄於同年10月28日因身體不適,敲打牆壁、捶打地板,不斷喊叫「快受不了」。現場控員回報群組後,接續於3小時內餵食林男共3顆FM2,讓其昏睡,未送醫。林男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腎炎、身體多處受傷、腿部傷勢惡化、遭餵食FM2及壓力刺激等原因交乘下,發生胃內壓力性出血、橫紋肌溶解及冠狀動脈嚴重粥狀硬化併有血栓形成,導致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陳樺韋等人為掩飾上開犯行,將3人屍體分別丟棄在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下、桃園市龜山區山坡。最高院認為,關於涂世泓、謝承佑、呂政儀就私行拘禁致人於死,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吳秉恩就加重強盜,鄭育賢就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陳樺韋就遺棄屍體罪刑上訴部分,其等上訴意旨,均係就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說明及於判決無影響之事項,以自己之說詞或持不同之評價,為事實上之爭辯,俱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關於蔡博臣私行拘禁致人於死、謝承佑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吳郁群加重詐欺及張家豪加重強盜部分,檢察官及其等於原審明示僅就第一審判決之刑上訴,除關於刑之部分外,第一審判決之其餘部分,並不在原審之審判範圍。其等就論罪事項再為爭執,顯非上訴第三審之適法理由。最高院審酌,原審及第一審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檢察官及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建宏、吳郁群、郭宏明、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李佳文、吳政龍、周長鴻、陳義方等人上訴意旨所指量刑、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之情形。此部分上訴意旨,核係就原審得為裁量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斟酌說明及於量刑結果無影響之事項,依憑己意而為指摘,均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檢察官及傅榆藺等19人之上訴均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皆應駁回。
被控參與鬥毆打死1人!他纏訟20年 再更二審判無罪
男子劉正富被控在2004年8月20日凌晨,於屏東縣萬巒鄉萬金營區外參與鬥毆,打死包姓男子,判刑9年定讞後入獄服刑,但他以證據有瑕疵聲請再審,2018年獲准再審後判無罪,案經檢方上訴,再審更一審改判有罪,上訴後獲撤銷又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二審10日審結,合議庭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案發時他在現場,逆轉判無罪。劉正富與妻子、家人及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志工到場聽判後,聽到審判長宣判「無罪」,法庭內響起一片歡呼聲。這起鬥毆傷害致死案,起因於阮姓、林姓少年為感情問題遭男子林聖賢毆打,周男為相挺阮姓少年約林聖賢談判,並召集阮姓、林姓少年等18人;林聖賢約遭毆打致死的包男等8人助陣。雙方在萬金營區前談判破裂,持棍棒互毆,現場激烈混戰,包男受重傷送醫5天後不治。當天參與亂鬥的少年警訊時說不清楚是誰動手毆打包男,直到8個月後,5名在場少年憑相片指認劉正富涉案。劉正富2013年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定讞,入獄服刑4年獲假釋。出獄後他努力爭取平反,經冤獄平反協會義務律師團提再審,檢察總長3次聲請後,2018年高雄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再更二審合議庭判決無罪理由指出,警方提示相片的指認程序,已違反「不得以單一相片提供指認」的規範。關鍵證人林聖賢從不在場者口中獲知劉正富涉案,有先入為主及遭受不當影響;其他證人指認劉乘坐車輛及毆打對象,都無法確定他本人在場。另外,林聖賢指劉搭年姓共犯開的白色轎車到場,但案發時年在軍中,不在現場,該車也停在家中,顯示指認可能有誤。且劉的手機從案發前一天傍晚到當天,沒有任何對外通聯紀錄,檢方未能舉證劉如何到場,合議庭認定罪證不足,昨日判決無罪。檢方可上訴。
白玫瑰10週年反廢死 被害人家屬淚控大法官偏頗正義無從伸張
今日是師鐸獎女教師命案發生10週年,白玫瑰運動號召反廢死民眾下午走上街頭,為枉死被害者伸冤。包括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吳宗憲、羅智強、洪孟楷等人也參與聲援,呼籲民眾下午要上街為公平正義發聲。曾獲師鐸獎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殺害,兇手劉志明五度被判死刑,但憲法法庭死刑釋憲案出爐後,劉嫌逆轉逃死定讞,死長之夫張介能痛批大法官釋憲是實質廢死,他今天也參加白玫瑰運動,並與反廢死民團、民代提出「拒絕廢死派大法官」、「修法保障被害人及家屬權益」等訴求。張介能受訪時表示,當初審查該案的最高法院法官立場非常偏頗,居然還可以當庭指引兇手辯護人如何辯護,她要問,一個好好的人拿兩千元去買東西,結果被殺死亡,法官居然還可以提醒被害人、要求死者家屬提出死者被搶走2000元的證據,他痛批法官立場偏頗,到底有沒有想到拿著2000元去買菜的太太已經往生了,家屬究竟要如何證明已經往生的太太確有帶著2000元去買菜?張介能還說,大法官一直喊「犯最嚴重之罪,才能判死刑」,但什麼是犯最嚴重之罪?台灣長期以來一直沿用聯合國兩公約,但他怒嗆「兩公約並沒有廢死」!而且最可怕的是,政府從來沒有定義何謂「犯最嚴重之罪」,法院法官居然就可以重複這句話,含冤莫白的死者家屬當然要一再追為「什麼才算是犯下最嚴重之罪」?是計畫要殺誰就能殺誰?是準備用什麼凶器殺人?還是要殺多少人才算?難道是兇手殺人、性侵、奪財、放火燒屍體這樣才算最嚴重?大法官能不能或有沒有提出具體標準能?答案是從來沒有,但最高法院卻拿著大法官的解釋,除非所有法官都贊成死刑才能判死刑,難道這沒有傷害法官獨力審判的問題嗎?立委翁曉玲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10年前的12月3日,一位曾獲師鐸獎的優秀女教師遭隨機殺害致死,10年後,卻因為大法官113年憲判8號的實質廢死判決,導致最高法院判處殺人者無期徒刑定讞。翁曉玲痛批,可怕的殺人行為不判死,這不僅讓家屬絕望,也讓所有的人民對於臺灣社會的安全感到憂慮,對司法判決的公信力也蕩然無存。她呼籲,今日下午一點在凱達格蘭大道,邀請所有民眾一同聲援被害者家屬,抗議大法官實質廢死判決,也一齊為公平正義發聲。
師鐸獎女教師命案、新北國中割頸案家屬現身陳情 法務部回應「依憲法法庭判決處理」
高雄師鐸獎女教師遭性侵殺害一案,兇嫌在經歷5次死刑判決後,最終因為憲法法庭針對死刑作出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而免於死刑,引發社會強烈反彈。國民黨立委聯合高雄師鐸獎女教師命案及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的被害家屬,計劃於女教師遇害10週年時在凱達格蘭大道舉辦「只有愛如故追思白玫瑰」活動。此外,他們還將於3日下午前往司法院與最高檢察署陳情,為司法正義發聲。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此次活動源於女教師命案兇嫌在經歷5次死刑判決後,因憲法法庭作出死刑有條件合憲的判決而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成為相關釋憲後的首例,引發社會強烈反彈。女教師的丈夫張教授透過預錄影片詳述審判過程,他痛批訴訟中的不公平攻防,特別是最高法院在憲法法庭釋憲結果出爐後僅兩週內,就倉促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張教授也痛批「無期徒刑對我們家造成的是無期的傷痛。」女教師之子張博士在發言時數度哽咽,張博士回憶案發時接獲父親電話及見到母親遺體的痛苦時刻。張博士憤怒指出,部分人形成「共犯結構」,包括特定法官和辯護律師,試圖幫助兇手逃脫罪責。張博士特別不滿2018年最高法院審理時,竟將焦點轉移至其母親錢包餘額的強盜情節,認為這是在踐踏被害者人權。台南殺警案家屬凃女士則透過錄音質疑,表示法律應該是社會秩序的框架「但當法律背離多數民意時,我們又能相信什麼?」被害家屬除了要求司法院修法平衡被害人地位外,也請求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對此案提出非常上訴,以推翻錯誤引用憲判8號判決的確定判決。而針對家屬的訴求,法務部官員表示,法務部是依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依法處理。
他拿紙筒「打女同事屁股」挨告性騷擾拘役30天 檢方認「罰太輕」上訴遭駁回
高雄一名在某餐廳任職的劉姓男子,涉嫌在2023年3月間拿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同事小美(化名)的臀部,讓對方氣得提告性騷擾。一審時,法官依性騷擾罪判處劉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雙方並未達成和解,認為刑責過輕,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劉男與小美均任職於高雄市某餐廳,而在2023年3月3日晚間6時至8時間,劉男趁著小美不及抗拒之際,以右手持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小美了臀部。小美當場感覺不適,趕緊向警方報案,在偕同另一位證人向警方證述後,劉男被傳喚到案說明,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函送法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檢方認為他涉案程度輕微,因此聲請簡易審判程序。高雄地院審理,劉男於開庭時坦承不諱,且其犯行有證人及監視器截圖佐證,足認劉男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因此依性騷擾罪判處他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檢方不服上訴,主張劉男犯後尚未與小美達成和解,沒有悔意,刑責過於輕微,請求從重量刑。高雄高分院則指出,其量刑沒有裁量逾越或裁量濫用之違法情形,認為原審量刑尚稱妥適,判定上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定讞,不得上訴。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惡火燒死7人!他冷笑「比鄭捷厲害」自豪:破台灣紀錄 逃死理由曝
台南玉井真理家族前輩堂遭縱火一案造成7死2傷,嫌犯曾文彥落網後還狂言「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比鄭捷還厲害」,行徑令人髮指。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判曾文彥無期徒刑定讞,原因曝光。曾文彥家境富裕,父親是醫生、母親擔任教職,不過他卻沒有遺傳到爸媽的好基因,屢屢犯下案件,甚至還曾企圖襲警。而「真理前輩堂」好心讓曾文彥在佛堂待著,想藉由宗教感化他;但在住宿期間,曾文彥時常情緒不穩、與住戶發生爭執,還嗆聲要燒佛堂等等,因此被請出去。之後曾文彥竟恩將仇報,於2019年12月13日帶著10公升汽油,趁著佛堂內多人聚眾時潑油縱火,事後還在附近觀看自己的傑作。曾文彥被捕後冷笑,「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燒死一個也是罪,多燒死幾個沒關係。」一席話,讓大家相當傻眼。此外,曾文彥還表示,鄭捷殺了5個人,自己殺了7個人,比鄭捷還厲害,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被問到為何要放火殺人,曾文彥回,那裡的人很和善,殺了那裡的人,他們也不會找他報復。一審,法官判處曾文彥死刑。案經上訴,曾文彥被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近日最新判決結果出爐,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於量刑時已詳加說明犯罪情節雖已達最嚴重情形,原應依殺人罪之本刑最高上限判處死刑,然確符合刑法第62條所定自首要件,且參酌該條之修法理由,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酌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精神,附帶敘明曾文彥罹患「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生命權之規定,及其於西元2018年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之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前段所宣示得迴避死刑之「特殊障礙」、「嚴重社會心理和心智障礙」事由之用語,解釋上應可涵攝於公政公約所稱「特殊障礙」類型,雙重具有不得判處死刑事由。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就本件量刑,敘明被告所犯之殺人罪於適用自首之法定減刑事由後之處斷刑,已無再選科死刑之餘地,第一審判決量處被告死刑,於法自有未合。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上訴意旨爭執原判決依自首減刑不當;上訴意旨猶主張其符合刑法第19條之「精神障礙」云云,核係對事實審法院已明白論斷指駁之量刑事項再事爭辯,以及量刑裁量權之合法行使,任意為指摘,俱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其等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均予以駁回。
認當小三還產子挨告賠40萬 她上訴辯「不知已婚」遭駁回
苗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在明知阿明(化名)與小美(化名)已經結婚了情況下,與阿明發生關係並產下1子,後來元配小美得知後,選擇與阿明離婚,並對小花提告求償。一審法院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給小美,小花不服提起上訴,辯稱「不知阿明已婚」,遭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於民國98年結婚、111年離婚,但小花是在104年間與阿明發生性行為,並因此受孕生下孩子。阿明曾在原審證述,他與小花是在餐廳工作時認識,他有明確告知小花已婚之事,也曾帶老婆小美及小孩到餐廳吃飯,更公開稱其為「老婆」,但小花仍願意當「小三」。阿明表示,小花後來跑到家裡鬧,小美才得知他有婚外情,而他隔天便與小美離婚。對此,小美指控小花明知阿明已婚,仍與阿明發生性關係,構成配偶權重大侵害,依法請求精神賠償。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審酌,小花的行為已逾越社會一般容忍範圍,且有戶籍資料及親子認養事件佐證,小花雖辯稱,她與阿明發生性行為時,不知對方有配偶,但法官認為其說詞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信,且抗辯「時效已過」,因證據不足無法成立。由於小美遭遇長期婚姻破裂的精神打擊,其痛苦非輕,一審判處小花須賠償40萬元精神賠償金給小美較為適當。小花不服上訴,請求撤銷原判決,台中高分院審理後駁回其上訴,並判由小花承擔二審訴訟費用。全案定讞。
遭辣椒槍射臉「眼球掉出來」!髮型設計師失明憂鬱輕生 前科男重判8年定讞
簡姓男子2020年間參加了王姓友人的慶生活動,但因李姓髮型設計師將飲料灑在他身上,心生不滿,便拔出裝有辣椒彈丸的辣椒槍朝著李男臉部連開2槍,造成對方「右眼掉出來」,送醫後仍嚴重失明。後來,簡男全盤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李男則因巨大創傷選擇自殺,最高法院審理後,依重傷害罪判簡男8年徒刑定讞。李男主張,2020年1月24日凌晨,他受邀參加王姓高中同學的慶生活動,簡男大約在凌晨2時抵達現場,案發前他與簡男完全沒有互動、2人互不相識。直到凌晨3、4時,李男坐著滑手機,突然感覺有槍指著他,突然「碰」的一聲,李男感覺滿臉是血,像是被漆彈的子彈打中了。李男表示,事發當時,簡男站在他的面前,手上拿著疑似槍械的物品、槍口還在冒煙,他對著簡男大喊「你在幹嘛」,對方則稱「你的酒潑到我了」,還叫他馬上滾,接著簡男又開第2槍,「2槍沒有間隔很久,分別打到我的眼珠、鼻樑,我的眼球立刻就掉出來,臉上都是血,鼻樑上迄今還留有疤痕,在場其他人也都嚇到」。李男說到,當時邱姓男子坐在我旁邊,王男似乎是醉倒,「當時我滿臉是血,送醫後先做清創手術,醫生說如果眼球萎縮就必須摘除,否則會影響到另一眼的視力,最後我的右眼球被摘除,目前是裝義眼,案發當下我被打到後有用手扶著臉,隔天手術後手上有很辣、很燙的感覺」。判決書指出,李男即使前後復診約1年,仍因右眼失明無法繼續從事髮型設計工作,更時常感到自卑、焦慮,因而罹患憂鬱症;最終,他於2022年11月初選擇在住處輕生。法官審酌,簡男於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告訴人道歉或達成和解,加上因無故不出庭被通緝,落網後以3萬元交保又失聯,直到2022年因案遭逮捕才被押解出庭。法官考量,簡男還有傷害、毒品、妨害自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前科,此次犯後又狡辯且態度不佳,不宜輕縱,一二審法院依重傷害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8年。再上訴後,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男子狂騷擾前女友嗆:一定讓妳生不如死 一審判拘役50天 …檢上訴結局曝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之前曾家暴黃姓前女友,近年又不斷騷擾她,還開嗆,「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我會對他開槍」等,一審被判拘役50天,而橋頭地檢署再上訴,最後法院依恐嚇罪部分改判2月,罰金多4萬元。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洪男跟黃女原為男女朋友,而他對黃女有家庭暴力行為,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在2017年月發保護令,不過洪男不甩保護令,在隔年6月用LINE傳訊息開嗆,「我用命跟妳拼」、「我這輩子配妳」、「妳們別想好過」、「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妳不用工作了」、「妳等著」、「我會讓妳瘋狂」、「我會變更凶更狠」、「這輩子我不會讓妳們好過」、「我用命跟妳們配」、「會有死人妳知道嗎?」、「一定會有死人來收場」等話。洪男表示,「我會自己處理,讓他知道我是誰」、「他講話太嗆」、「該給他點教訓」、「我本來跟他碰面」、「我會對他開槍」等語,以此加害生命之事恐嚇黃女,使她心生畏懼。檢察官上訴稱,洪男長期迫害黃女,不是一句單一的言語暴力,而是連續不間斷攻擊式言語騷擾、恐嚇,逼她只能更換職場及居住地點,洪男也沒跟她和解和道歉,所以拘役50日,量刑失之輕縱,恐有違罪刑相當原則。最後,法官認為,恐嚇罪改判2月,違反4次保護令,併處拘役30天,皆可易科罰金,一共9萬元,比原審多4萬,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