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讞
」 高院 高雄 國民黨 張文 死刑
台中大雅打手基地血鬥奪命!主嫌判輕 共犯接連棄保潛逃引譁然
民國110年間震驚社會的「台中大雅打手訓練基地大亂鬥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定讞,卻接連爆出共犯棄保逃亡,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該案最終造成1死3重傷,檢警調查發現,整起事件源自於長期運作的暴力犯罪組織,其內部管理失序、暴力失控,最終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調查指出,基地負責人管芥寬早在民國106年間,即受人委託於台中市大雅區成立所謂的「打手訓練基地」,場內設有籃球場、健身房及搏擊擂台,並提供食宿與高強度訓練,陸續吸收20多名成員,形同私設武裝組織。110年間,管男懷疑成員連紹雄背叛組織,竟率眾將其手腳打斷,導致雙方仇恨全面引爆。連男事後集結13名同夥,攜帶鎮暴空氣槍、鐵鎚與刀械返回基地復仇,雙方爆發激烈械鬥。管芥寬在衝突中遭痛毆,手腳筋被挑斷倒地不起。然而混亂之中,連男撤退時竟被同夥遺留在現場,隨後遭管男陣營增援人員圍毆致死,身上甚至留有彈孔,場面相當駭人。一審法院原依殺人罪判管芥寬17年重刑,但二審改認其當時已重傷,無法實際指揮,且致命槍擊疑來自連男陣營,最終改以主持犯罪組織罪判處4年6月,其餘13名成員則分別依殺人及組織犯罪等罪,判處12年至14年不等,最高法院去年3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繼開槍的蔣啟勛與共犯段傳叡棄保逃亡後,共犯林家賢亦於去年8月未到案執行,檢方拘提無果,1月正式發布通緝並沒收其保釋金。司法威信與治安問題,再度受到嚴峻考驗。
運將害7貓喪命!鐵鎚砸頭、利刃刺腹 二審逆轉輕判7月定讞
新北市67歲的計程車司機謝水森過去私設養殖場,為節省花費於2025年2月將6隻貓咪凌虐致死。新北地院認為謝並未真心悔悟,犯罪動機毫無可憐之處,判處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高院今日(1月14日)二審判決出爐,判其7月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回顧整起事件,謝水森於住處私設貓咪繁殖場營利,為節省花費,在2025年2月27日凌晨於家中先用鐵鎚將5隻貓咪砸至重傷以後,又用利器將1隻貓咪刺傷。隨後帶上含前述6隻傷重貓咪等共7隻貓咪出門丟棄,6隻貓咪全傷重而死,未受傷的那隻則被經過的車輛輾壓致死。謝水森偵查中表示,因為自己年紀大,不堪負荷所以才會將貓咪棄養,因為身體不好無法照顧那麼多隻貓咪,且因為開計程車收入不穩定,怕自己死後貓咪無人照顧,所以才會將貓咪放在人行道,後續又翻供稱自己想不開、睡不著,新北地院認其無真心悔悟,判其3年6月,併科罰金35萬元。案經上訴以後,全案於二審出現驚人反轉,高等法院改判謝水森7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0萬元,全案定讞。
蔡正元獲頒「實踐一等獎章」 鄭麗文:永遠堅持對的事情
中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7)日於中常會上,頒發「實踐一等獎章與證書」予中央評議委員蔡正元。鄭麗文表示,感謝蔡正元對國家與對黨的奉獻,並表達欽佩蔡正元堅守道德理念價值,不畏強權、不退縮、不畏懼,堅持到底的決心予勇氣。期望透過「實踐一等獎章」讓大家永遠知道並記得「蔡正元同志是帶著勳章入獄的」,國民黨永遠支持蔡正元,永遠堅持對的事情,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蔡正元說,「這是我一輩子的諾貝爾和平獎」,他對鄭麗文主席表達感謝之意,也表示深感榮幸。蔡正元指出,只剩下一個人生最後期待,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中國國民黨在鄭麗文主席與黨中央同志的領導之下,再次執政。他強調,再次執政不是為了獲得高官厚祿,是要拯救台灣免於「烏克蘭化」的危機;如果再讓民進黨執政,台灣即將淪為烏克蘭。因此,國民黨執政是挽救台灣人民、挽救台灣命運唯一的出路與方法。蔡正元特別懇請所有支持國民黨的好朋友們,要努力團結民眾黨以及所有在野力量,爭取所有的中間選民,共同來完成再次執政的任務。鄭麗文指出,蔡正元一生從政數十載。她最早認識蔡正元是在國民大會擔任國大代表時期,蔡正元不只參加了重要的修憲工程,也擔任四屆立法委員。蔡正元於立法院表現非常卓越且專業,對於重大的議題法案貢獻良多;並且對於整個國家的發展與國民黨的權益全心投入,絕對不會憂讒畏譏、畏首畏尾。鄭麗文盛讚蔡正元有一流的口才與論述能力,更重要的是身先士卒,勇敢地為正確的理念與國家利益衝鋒陷陣、絕不退縮;不但擔任過立法委員,也曾擔任國民黨的一級主管,包括文傳會主委,對於黨的理念主張,以及來自當時執政的民進黨陳水扁政權的多種打壓,蔡正元皆進行強力的攻防。此外,蔡正元也在國民黨最艱辛的時候擔任政策會執行長。不管是國民黨執政或在野期間,蔡正元不計較個人得失,全力以赴。尤其大選的攻防中,每次重大選戰交鋒,歷任主席、總統或市長都會請蔡正元出手,因其對於敵對政黨凌厲攻勢的防守,是國民黨望塵莫及且多所學習的對象。鄭麗文表示,蔡正元對外正式宣佈不再參選公職之後,一言九鼎、說到做到;雖然自己沒有參選,但很多參與選舉的立委或議員都清楚,蔡正元從不藏私,將其畢生的人脈資源,皆無私地替國民黨參選同志奔走,尋求資源與票源。這種無私的奉獻與卓越的表現,惹來了執政當局對其早就心生忌憚。事實上,政黨被輪替之後,民進黨因為陳水扁時期的重大貪腐,導致許多政治菁英官司纏身,因此民進黨也要報仇,對馬前總統、對國民黨「三中案」開始緊咬不放、窮追不捨。此過程中,遭到池魚之殃的就是蔡正元同志。鄭麗文進一步強調,這項訴訟與司法的糾纏延宕多年,馬前總統也備受騷擾與侮辱。過程中,蔡正元曾被檢調鎖定。當其被無理、不法地羈押期間,檢調詢問的重點都在於馬英九前總統,而非蔡正元個人這樁根本「不是案子的案子」。因此,「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蔡正元被不當羈押數月,在各種威迫利誘下,仍不改一向的硬漢精神,從不向強權低頭,也從不為了個人偏安而做不實的供述,或做出任何傷害國民黨及黨內同志的行為。這一點道德勇氣與堅持,實非一般人所能及。鄭麗文表示,而今,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三中案」最後的判決。事實證明,他們翻箱倒櫃、想盡辦法要入罪於國民黨與馬前總統,最後通通徒勞無功。不知道是不是為了洩憤?或是為了找一個替罪羔羊?更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蔡正元平日的論述與分析評論過於犀利、針針見血,精闢,讓執政當局無法招架?因此,粗暴地要將蔡正元定讞入罪。「這是台灣司法淪亡墮落最不堪的時刻」。鄭主席說,站在中國國民黨的立場,不會忘記蔡正元對國家與國民黨長期的奉獻付出;也永遠欽佩蔡正元堅守道德理念價值,不畏強權、不退縮、不畏懼,堅持到底的決心跟勇氣;也很佩服蔡正元,不管是在從政時期、在國會,或在野時期的評論,都展現了高度的專業水準與國際視野水平,且永遠不站在一己之私或一黨之私,而是為國為民。甚至此過程中,也對國民黨有很多的鞭策與期許。所以,蔡正元不但是國民黨難得的人才,也是國家難得的人才,更是今天亂世當中難得一見的勇氣與良心。鄭麗文強調,中國國民黨特地頒發給蔡正元同志最高榮譽「實踐一等獎章」,讓大家永遠知道並記得,「蔡正元同志是帶著勳章入獄的」。面對來自強權的威脅與打壓以及司法淪為政權打手,我們永遠會站在公理正義的一邊。「國民黨永遠支持蔡正元,永遠堅持對的事情,我們一定會堅定地走下去」。也期待在蔡正元的鼓勵與支持下,一定要拿回政權,因為只有政黨輪替,才能夠讓司法回到正軌,國家回到正軌。中華民國才能夠繼續成為 2300 萬人最佳的後盾,帶來和平、正義與繁榮。
秦偉性侵3女被判7年8月! 6度申請假釋均遭駁回
藝人秦偉2016年曾被指控性侵3女,被判刑7年8月後於2020年4月進入台中監獄服刑,秦偉過去曾5次申請假釋均以失敗告終,2025年9月,秦偉再度申請第6次的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其並未達到真正悔悟程度,仍不符合假釋條件,於日前駁回申請。全案源於2016年7月,秦偉被女造型師指控透過邀約對方至信義區的住所做造型,然後請她到房間挑衣服之際性侵得逞;另名女編劇也指控其以談論偶像劇劇本為由,同樣邀約對方至住處以後性侵;還有一名女子則是加入秦偉的粉絲專頁後,與秦偉約吃飯以後遭其誘騙回家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以後,認定共有8名女子遭到秦偉性侵,且其中有2人未成年,甚至其中1人年僅14歲,起訴求刑41年。案經審理以後,北院認定造型師、女編劇以及女粉絲受害,其餘5人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部分於2020年4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秦偉上訴後定讞,最終秦偉2案各被判刑4年須入監服刑,至於性侵女造型師部分,雖一度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但最後仍判4年定讞。秦偉最終於2020年4月14日入監服刑,檢察官以秦偉涉犯3件性侵案,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於2021年2月裁定秦偉應執行徒刑7年8月確定。秦偉目前已經服刑5年8月,先前5次申請假釋,但均被駁回。秦偉於2025年9月第6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秦偉犯行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受創,至今未彌補被害人所受危害,並未達到真正悔悟程度,仍不符合假釋條件,於日前駁回申請。◎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陳水扁疑踩紅線節目突喊卡 柯文哲談保外就醫讓社會難信任法律
獲准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原訂與《鏡電視》合作主持 YouTube 國政訪談節目《總統鏡來講》,首集卻在播出前臨時喊卡,引發外界關注。對此,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4)日表示,從陳水扁交保事件即可看出,台灣司法處理方式已讓人民不會信任法律,相關問題歷經蔡英文、賴清德兩任總統,政府應向社會說清楚、講明白。陳水扁卸任後因多起弊案被判刑20年定讞,2010年底入獄,2015年因健康因素獲准保外就醫至今;依規定須遵守「不進入競選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接受媒體採訪、不碰政治」的「五不原則」,但保外就醫期間多次公開活動甚至主持節目,引發在野黨質疑其行為逾越規範,形同司法「雙標」。柯文哲表示,自己曾是陳水扁的醫師,對其健康狀況有所了解,但從陳水扁保外就醫事件可看出,台灣司法處理方式已讓人民不會信服法律。他強調,交保就是交保,特赦就是特赦,若不給予特赦,卻長期放任其四處「趴趴走」總不是辦法。柯文哲也直言,相關問題歷經蔡英文與賴清德總統任期,應當清楚說明如何處理,「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台中監獄則指出,有關陳水扁首播主持電視台節目一案,中監本於權責,按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覈實審核其所提申請與病況,依法予以駁回,也將落實督管,務必恪守相關規範。
訪談節目原定首播臨時喊卡 陳水扁證實卓榮泰下令「不准播出」
因健康因素自2015年獲准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原訂與《鏡電視》合作主持YouTube國政訪談節目《總統鏡來講》,並於今(4)日首播。不料,陳水扁今日表示,節目臨時喊卡,原因是「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不准播出」,並向期待節目的觀眾致歉。陳水扁卸任後,因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及元大併復華案等弊案,遭依貪污、洗錢等罪合併判刑20年定讞,於2010年底入獄服刑,並於2015年1月因身體狀況不佳,獲法務部核准暫時出獄,保外就醫至今。依據當時台中監獄援引的《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辦法》,陳水扁須遵守「不進入競選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接受媒體採訪、不碰政治」的「五不原則」。然而,保外就醫期間,陳水扁多次出席剪綵、公開演說、站台助選,甚至受邀主持節目,引發藍委質疑,陳水扁仍屬服刑中的受刑人,且仍有案件審理中,卻長年公開活動,形同司法「雙標」。未料《總統鏡來講》首集播出前夕,陳水扁即證實,儘管NCC已放行《鏡新聞》線上播出,他仍接獲矯正署長林憲銘來電轉述,指稱「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不准播出,否則就要將阿扁抓回籠」,因此節目緊急停播,他也再次向觀眾致歉。矯正署副署長劉明彰則表示,受刑人於保外醫治期間,相關應遵守事項,均由矯正機關依《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規定,進行訪查與督管;至於是否接獲行政院長指示,劉明彰則表示未收到相關訊息,無從評論。陳水扁保外就醫期間,上台演講、主持廣播節目等行為,屢遭質疑未遵守台中監獄所訂「五不原則」,引發外界對司法一致性的討論。(圖/CTWANT攝影組)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嫌夜吵動殺機!7旬老農霰彈槍近距離轟鄰居 2審判14年半定讞
嘉義縣中埔鄉於2024年8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鄰里殺人案件,78歲余姓老農因長期不滿隔壁殷姓女鄰居在夜間製造噪音,影響家人休息竟未循合法途徑解決糾紛,反而選擇以極端暴力手段宣洩不滿,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法院查明,余男明知非制式長槍及子彈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違禁物,仍於2024年6月間,從不同來源取得霰彈槍與多顆子彈,並藏放於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林班地內的筍寮,他更將槍彈帶回住處,不僅進行維修保養,還長時間存放於房間內,顯示其持槍並非一時衝動,而是早有準備。2024年8月19日下午3時許,余男站在自家後方防火巷內,將子彈上膛後,朝僅相距約2至3公尺、正在廚房洗手台清洗物品的殷女上半身開槍,霰彈近距離擊中被害人右上胸,造成多根肋骨骨折,雙側肺葉及縱膈腔多處彈丸射入口,引發嚴重血胸與氣胸,殷女最終因急性呼吸衰竭不治身亡,余男在犯案後主動報警,但已無法挽救一條性命。一審由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法官不採信余男「只是想嚇人、朝地面射擊」的辯詞,依據解剖鑑定,彈道為「右往左、上往下、前偏後」,且被害人上胸至少有18處彈丸射入口,明顯顯示射擊高度與方向皆直指人體核心部位,法院認定余男具備殺人之直接故意,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併科罰金6萬2000元,並沒收槍彈等物,案件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後,二審認為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恐嚇「炸小港機場」男非首次 9年前揚言要「屍橫遍野」被輕判
台北恐怖攻擊導致人心惶惶,高雄市蘇姓男子近日卻在網路上揚言要炸小港機場,而蘇男9年前也曾揚言要炸機場,還要讓附近居民血流成河,當時遭輕判3月有期徒刑,如今再次觸法,遭法院裁定收押。根據判決書,蘇男2016年10月21日,在中國天津市紅太陽商務酒店內以手機上臉書發文,在「日台交流」臉書公開社團網頁中,以日文刊登要炸小港機場的消息,並揚言「機場附近的居民也應該會橫屍遍野」,還偽裝自己是國小三年級學生,在返國抵台時逮捕並送辦。蘇則在落網後坦承犯行,自陳大學肄業、家境小康,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因與父母吵架才會發文,法院依民用航空法,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判他3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他卻在9年後再犯。蘇男近日在臉書發文,稱「犯案者都是我的人啦,這國家需要像這樣的人才」,還揚言要在小年夜或1月炸小港機場,此言論引起警方高度重視,航警單位蒐證後通報檢警。警方22日將蘇男拘提到案,搜查其住處後,未發現爆裂物或其他違禁品,但考量其言論內容及社會影響,仍不排除有實際危害風險,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捷運史3起隨機砍人案奪8命! 命理專家揭嫌犯「驚人共同點」
桃園男子張文(民國87年出生,生肖屬虎28歲)19日接連於捷運台北車站地下通道、中山站外丟擲煙霧彈、持刀傷人,最終跑到誠品生活南西店畏罪跳樓身亡,造成4死(含兇嫌)11傷,引起社會譁然。這起事件讓人憶起過去台灣發生的捷運隨機攻擊事件,包括2014年5月21日發生鄭捷案,鄭捷(民國82年出生,當時22歲)在行駛捷運中無預警砍殺乘客,釀4死24傷慘劇,鄭捷在2016年遭槍決伏法。2024年5月21日,洪淨(民國93年出生,當時21歲)特別選在鄭捷案10周年這日,持刀在台中捷運車廂內隨機砍人,遭到乘客奮力抵抗制伏,洪淨和2名乘客受傷。二審洪淨被判處9年9月刑期定讞。上述三起案件嫌犯名字都是兩個字的單名,且犯嫌年紀都不大,僅20多歲,種種恐怖巧合,令人不寒而慄,也引起網友社群平台熱議。華人的名字,一般是三個字,姓名學第一個字是姓氏,掌管「1至20歲,遺傳、先天、少年運」,第二個字掌管「21至40歲,外交、人際、貴人、感情、心性、中年運」的運勢,而名字的第三個字則是掌管著「41至60歲,事業、財庫、投資、晚年運」相關的運勢。名字只有兩個字,就是缺乏第二個字,容易影響「外交、人際、貴人、感情、中年運」的運勢不佳或不穩定,建議取名字要三個字。張文(民國87年出生,生肖屬虎28歲),因為「文」底下「X」,對虎生肖,代表跑步、虐奪食物、不穩定,因此,致使21至60歲,其事業、財庫、感情、心性…..,運勢不佳或不穩定,在多重壓力及不順遂,爆發這起捷運隨機攻擊事件。精神科醫師沈政男指出,日本對這樣的犯案者稱為通魔,最有名的就是2008發生的秋葉原通魔事件,此事件跟台灣發生的捷運隨機殺人事件有五大共同點,其實也是這類隨機殺人事件的共同點,包括「年輕男性犯案」、「單獨犯案」、「犯案者社交孤立,跟親友沒什麼來往」、「工作不穩定」以及「被害者無特定性別與年齡傾向」。◎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涉貪結局兩樣情!高虹安無罪「他詐領5萬被關」 童仲彥8字回應被讚爆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16日)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結果引發討論,過去曾因詐領助理費5萬元入獄的台北市前議員童仲彥,也在臉書吐露心聲,被網友大讚「了不起,負責」。據了解,高虹安遭控擔任立委時涉嫌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並將不法所得花在私用,包括餐飲、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檢方當時起訴時,就曾引用童仲彥有罪的判決理由,認定高將公費助理費用挪為私用,構成貪汙罪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回顧童仲彥案,他於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間,沒有實際聘用蔡姓男子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製作聘書,向議會詐領補助費,且助理張姓妻子也未從事助理工作,卻仍掛名擔任公費助理,登錄在議會春節慰勞金清冊。案經審理,最高法院認定童仲彥有罪,判處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定讞。童仲彥於2022年3月25日入監服刑,隔年10月獲得假釋,今年假釋期滿,陸續考取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資格。高虹安判決出爐後,童仲彥也在臉書發聲恭喜對方,霸氣表示「阿童關就關了,沒事!」對此,不少網友大讚「了不起,進去是為了要出來」、「了不起,承擔」、「了不起,負責」、「童哥真男人」。
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 民進黨市黨部:尊重司法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今(16)日二審改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對此,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無論二審或三審定讞結果為何,尊重司法立場不會改變。民進黨新竹市黨部表示,無論高虹安因涉詐助理費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以及二審改依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6個月,或日後三審定讞結果為何,民進黨「尊重司法」的立場不會改變。至於2026新竹市長選舉,民進黨新竹市黨部回應,相信地方與中央會推出最合適的人選,「新竹隊」會竭盡全力,團結爭取市民的認同與支持。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樹林富二代3P電擊虐殺女友遭輕判 假釋後又開毒趴持辣椒槍找胞弟麻煩被逮
新北市樹林區49歲男子宋志宏出身仕紳家庭,他家境富裕,曾以「香水達人」身分上電視,卻在2008年3P虐死30歲黃姓女子,2020年假釋出獄後,又到飯店開毒趴被逮,如今因缺錢花用,近日還持辣椒槍找弟弟麻煩,警方獲報後將他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宋志宏當年在螢光幕上形象斯文,私底下卻是前科累累,曾犯下毒品、槍砲及恐嚇等多件刑案,而他2008年先是與偷渡來台的陸籍陳姓女子同居,後又與黃女結識,3人一起同居。宋卻把2人當性玩具凌虐,在一次毒趴時,為求刺激而將黃女脫光並綁在椅子上,以鐵片、鋼筷和電擊棒電擊黃女,甚至以水管抽打,還用香菸燙她,黃女不堪虐待,於同年11月24日重傷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而黃女當時遍體鱗傷,頭髮被剪的如狗啃,身上更滿是香菸燙傷,且臀部潰爛嚴重,甚至出現脫肛現象,致命傷則是顱內出血,醫生判定她曾被抓頭撞牆,宋則被警方逮捕,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上訴最高院改判15年半定讞。宋志宏於2020年假釋出獄,卻在2024年5月又在交友軟體上,找網友到飯店開毒趴,芝山岩派出所獲報後前往逮人,並在他房間發現毒品,將其移送法辦,他卻持續鬧事。據了解,宋志宏出獄後沒有工作,卻仍向父母要錢買保時捷,還向妹妹騙了幾十萬元,更找上弟弟開髮廊的朋友,以幫他找客人為由印製名片,又拿著名片向銀行借錢,並要弟弟友人作證他是髮廊股東,宋弟得知後制止,宋卻心生不滿、決定報復。11月24日晚間7時許,宋開著載女友到老家找弟弟,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宋更動手揮拳打向弟弟,還拔起腰間槍枝恐嚇,宋弟向樹林警分局山佳派出所報警,警方到場後依傷害、恐嚇及家暴等相關程序受理,但警方在現場沒發現槍枝,於是請弟弟驗傷後便離開。樹林警方進一步溯源,於6日再次通知宋姓弟弟完成比對指證筆錄確認宋志宏曾持疑似槍枝揮舞隨後將其藏放車內,根據事證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准。樹林警方8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宋志宏所駕自小客車及住處執行搜索,在車內查扣2把辣椒槍及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警方目前已將宋嫌依傷害、恐嚇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偵辦,另所查扣火藥式辣椒槍2把,待鑑識中心鑑驗結果再行移送。樹林警分局強調,對於任何不法行為一定會蒐集相關事證並依法執行查緝,確保市民生活安全,不允許不法之徒消遙法外。
全民資料庫1/健保個資二次利用修法通過 「退出權」放寬侵害人權
全民健保上路施行多年累積龐大資料庫,長期供學術機構研究等用途使用,民眾既沒有同意權,也沒有「退出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認定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三年期限已屆,《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12月2日三讀通過,版本雖納入「退出權」,卻增列限定要件,機關若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使用,即使民眾已要求退出,資料仍須被提供,形同挑戰大法官釋憲意旨。憲法法庭2022年做出判決,認定現行法律在個資保護監督機制、法律保留原則和民眾退出權方面存在問題,有部分違憲。(示意圖/黃耀徵攝)健保署蒐集健保資料未經民眾事先同意,引發民團不滿。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雖於2017年敗訴定讞,但同年年底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22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署於辦理全民健保之目的外,將健保資料庫所蒐集之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之二次利用行為部分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正相關規範。如今三年期限已過,政院版「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日前經黨團協商,2日三讀通過。而版本內容經黨團協商後加入「限定條件」,形同放寬行政機關使用權,引發民團不滿。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協商後版本將分屬不同規範的第10條及第19條混為一談。第10條原設計為行政機關可依「法定職權」或「明確的其他法律」向健保署申請資料使用,但必須提出法律依據與安全規範。協商後卻刪除「其他法律」,僅留下法定職權,然而「法定職權」在實務上常被廣泛解釋,恐造成使用範圍過度擴張。另外,第19條賦予人民「退出權」,本應作為民眾控制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商後版本卻規定「只要行政機關以法定職權申請且通過,即便人民已申請退出,其資料仍須被提供」,等同退出權只適用於「研究機構等第三方」,不適用於「行政機關」,導致退出權切成兩級、淪為「形式存在」。身為健保資料訴訟案原告之一的滕西華直言,政府若要採退出制,法律至少要明確三點:何種情況不得退出、如何行使退出、若不退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現行法規只做到一半,且大量以「授權機關另訂」方式管理,明確性嚴重不足。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若以「授權機關另訂」限制民眾退出權,等同擴大主管機關使用範圍,剝奪民眾權利。(圖/報系資料照)「並且,協商後版本比原本更嚴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原版本至少列出限制,如國家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協商後改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權所需」即可,等同大幅放寬公務機關使用範圍,民眾在此情境下甚至退出無效。她舉例,近期爆發大量逃兵事件,未來若役政單位調不到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調健保資料庫查看役男病史?「在退出權受限的情況下,民眾將無力拒絕,風險極高。」
前議長設局1/李全教被控詐騙買房放貸 酒商慘揹4500萬債務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因賄選案判刑出獄後卻被爆出,其2021年看中台北市一間專營高檔紅酒的酒商,疑似想空手套白狼,先以投資名義匯款2000萬元要與酒商共同成立公司,卻要求對方簽下「消費借貸協議書」,再追討2000萬元款項,抓準對方一時還不出巨額款項,引誘對方買下深坑豪宅作為私人會所,讓對方欠下4500萬元的巨額債務,再以保護為名與酒商簽下20年租約,一毛租金未付,如今卻以履行合約為由,限期酒商搬離。現年65歲的李全教爭議不少,2019年涉及議長賄選案,遭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判處有期徒刑9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隔年2020年2月4日,李全教主動前往台南地檢署報到,如今早已服刑期滿。民進黨人士認為他淡出政壇後,轉攻魚塭光電市場,震驚一時的台南學甲88槍擊案,幕後主使為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就是李全教的左右手,疑似因李全教壟斷兩岸虱目魚契作,介入光電開發,多方勢力利益喬不攏之下,才爆出88槍擊案,不過李全教反控民進黨栽贓。而本刊接獲爆料,一名在台北市專門經營高檔紅酒的A酒商,2021年間在餐會上巧遇李全教,李以彼此都是台南子弟名義拉近關係,並表示希望可以和他一起出資經營公司,起先指示A男買下深坑一處房產作為豪華私人招待所,由A男貸款6000萬元再給付給李全教,同時要A男將公司51%的股份移轉給李全教。事後由於條約過於不平等,遭到A男拒絕。本以為此事就不了了之,未料李全教仍不死心,2021年先以投資名義取得A男的個人銀行帳戶後,隨即匯款2000萬元給A男,表明作為公司登記驗資資金與初期營運週轉金,實際上卻僅匯款1940萬元。李全教表示,已先扣除60萬元作為利息費用;同時火速拿出一份「消費借貸協議書」給A男,還帶著2名男子與律師,拒絕A男的其他員工進入會議室,只留A男一人在場,表示自己趕時間要A男拿出印章在合約上簽名即可,更不斷向A男強調「我不會害你」。只是A男成立公司後,回過神來才驚覺自己早已簽下不平等合約,合約內更是直接註明A男需每月支付李全教20萬元的利息費(年利率12%),一期未付即視同違約到期,李全教有權以進貨7折之價格處理A男位在北市松山區1樓與地下室的市值將近2億元的高檔酒窖,原先談好的投資合作赫然成為借貸關係。「合作」之初,李全教擬出方案除要求酒商貸款6000萬元交付給他,並要酒商轉讓51%的股份。(圖/民眾提供)而離譜的還在後面,李全教開始對A男追討2000萬元的「借款」,A男依約成立公司後,一時拿不出2000萬元的現金流,李全教竟迅速出面表示有合作意願,「願意幫扶同鄉」,指出深坑有處不動產相當適合買下作為高級私人招待所,只要A男向銀行貸款買下,「我們一人一層」,他就能幫忙介紹更多董事長來此買酒,讓A男早日獲利。A男為還清2000萬元的借款,答應李全教的要求,向銀行貸款4500萬元購入深坑的不動產,將房屋順利過戶後,購屋款項則匯入一名李姓女子戶頭。李全教隨即拿出李女的存簿印章,要A男自李女戶頭匯出2000萬元款項給他,以此償還其先前成立公司驗資用的2000萬元的借款,同時再指示A男匯出1000萬元款項給一名謝姓男子,而李全教還因此成為該房屋的第二順位權利人。事後A男調查後才驚覺,謝男為李女前夫,原本談好的合作投資案直接成為借貸關係,讓A男在幾乎還未獲利的情況下,就已先背負至少4500萬元的債務。對此,李全教30日回應,對方因需錢孔急,看中深坑房子適合當酒窖會所,故向我們提議(房子產權屬於謝姓男子和李全教各半,登記在謝男妻子名下)把房子賣給他公司買費金額約4500萬並由酒商公司拿房子向銀行借4000多萬後,其中謝男的賣屋款2250萬拿出1000萬投資酒商公司(餘1250萬滙給謝男妻子),而我的房屋款二2250萬因為酒商急需錢,要求我借給他也簽下借貸協議,如今他公司經營不善跳票後避不見面,對外完全推給他不知情的女友處理。李全教表示,他基於同鄉情義完全相挺,包括利息都長時間分文未收,呼籲酒商應出面解決問題,除借款之外,公司投資款項與應用也應出面交代清楚,不要躲起來顛倒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