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讞
」 土城 割頸 乾兄妹 北檢 最高法院
華航駐越前經理A公款吃刑民全餐! 高院更一審判賠3600萬元
時任華航駐越南呂姓會計經理於2002年至2006年間作假帳,侵占30餘萬元的美金公款,換算成台幣約莫達1000餘萬元,最終被判刑10月定讞。不過,華航又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高等法院更一審後,判處呂需要賠償華航美金115萬餘元,換算成台幣約為3600萬元,全案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呂男於2006年10月間到2006年9月間至越南擔任會計經理,結果和2名越南籍員工作假帳被公司抓包,3人明明已經收到現金款項,卻仍在現金日報表上登載為「應收帳款」並將收取到的現金佔為己用。呂男為規避公司例行性查帳,會定期將現金補回,於2006年9月交接職務時呂男已經侵占852筆現金,超過30萬元美金。桃園地院一審判處呂男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定讞。華航也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40萬餘元的美金,士林地院一審認為呂男造成華航損失22萬餘元美金,呂男事後補償13萬餘元美金,且公司也在案發後扣下呂男11萬美金的退休金,判華航須賠償呂男78萬元的新台幣。高院二審改判呂男賠償約美金10萬元,但全案又經廢棄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呂男導致華航的損害高達美金140萬餘元,經過兩相抵扣以後,改判呂男賠償華航美金115萬餘元,換算為新台幣約莫為3600萬元。
小玉狂做119人換臉A片!表悔意求從輕量刑被駁回 刑期6年4月確定
擁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r小玉過去因為利用AI深偽技術客製化台灣知名女性變臉色情片後,販售給網友,並藉此賺取1338萬元,其中受害者包括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網紅白癡公主、奎丁等。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判處小玉6年4月定讞,小玉提出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小玉本名為朱玉宸,他在2021年2月起於社群平台X設立「台灣網紅挖面」帳號,合成知名藝人、網紅及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採會員制販售牟利,並由助理莊炘睿負責蒐集被害人照片與影片後,再由小玉透過深偽技術將被害人的臉部與日本色情片結合後售出。檢警於2021年獲報以後搜索小玉的工作室與住家,並將小玉和莊炘睿帶回偵訊,並以30萬與5萬進行交保,全案於2022年3月偵結,檢方認定受害人高達119人,依照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妨害風化等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院一審判處小玉5年6月,得易科罰金200萬5000元,莊炘睿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3萬元5000元,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二審加重刑期,判處小玉5年、1年8月(得易科罰金),莊炘睿4年6月。案經上訴以後,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全案定讞以後,小玉未繳納易科罰金,因此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主張深有悔意,請求法院能夠准予定刑於2年半至3年,給予從輕量刑的機會,但高等法院認為,其犯罪高達119次,行為屬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私密影像遭到散步,侵害不可替代且近乎不可回復法益侵害,因此定應執行6年4月,小玉不符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十大重案回顧1/死刑重啟黃麟凱槍決伏法 高雄驚見恐怖連續殺人魔
回顧2025年,台灣在過去這一年中也發生不少社會矚目案件,本刊盤點十大案件,帶您一次回顧。黃麟凱伏法後遺體從台北看守所生死門運出。(圖/報系資料照)一、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2009年至2012年間與王姓女友結識交往,雙方於2013年7月分手,不過彼此仍有往來;然而,黃麟凱於交往期間盜領女友20萬元的存款,女友同年9月驚覺存款遭黃男盜領,怒向黃麟凱追討,黃麟凱一氣之下竟在同年9月策畫謀殺女友,事先購買童軍繩,於2013年10月1日下午4時許,持先前因交往所持有王女家中鑰匙潛入王女家中。 黃麟凱潛入家中後先是遇見正在休息中的王母,認為其與王女交往期間,曾多次被王母瞧不起其單親家庭背景,竟先持童軍繩將王母勒斃,隨後以毛巾擦拭王母的指甲縫,試圖清除王母生前抓傷其臉頰所留下來之皮屑,並在廚房內潛伏等待王女回家。 同日下午5時20分許,黃麟凱終於等到王女返家,其戴上預先準備好的頭套從後方偷襲準備回房間的王女,以童軍繩強制捆綁其雙手,對其性侵得逞,隨後以童軍繩將王女勒斃。而王父當日下班返家,黃麟凱來不及逃離,只好逃往公寓頂樓,王父發現家裡從內部被反鎖,且遲遲聯絡不上妻女,與大女兒男友攀牆進入屋內,驚見妻女慘狀,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鎖定黃麟凱涉有重嫌,立即詢問黃男行蹤,未料黃麟凱對於行蹤說詞反覆,恰好有鄰居報警指出公寓頂樓有不明人士出沒,讓前往察看的警方當場逮獲犯案後躲藏的黃麟凱。 黃麟凱被捕後,後續也依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嫌遭新北地院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多罪併罰,判處黃麟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仍維持死刑判決。不過案件一路上訴至更三審,2017年黃麟凱仍維持死刑判決定讞。判決確定後,黃麟凱試圖聲請釋憲,並在2024年由憲法法庭受理,不過繼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槍決後,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署死刑槍決執行令,黃麟凱於該日晚間10時許於台北看守所槍決伏法。高雄驚傳連環殺人案,73歲張介宗涉嫌殺害黃姓大嫂、趙姓婦人與張姓婦人,隨後將3人分屍拋至運河內丟棄。(圖/報系資料照)二、2025年2月2日:高雄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73歲的張介宗涉嫌自2024年11月29日起,相繼殺害黃姓大嫂、張姓婦人與趙姓婦人,平均一月殺一人,並將3人分屍棄屍在前鎮運河內,而遭殺害的黃姓大嫂與張姓婦人遺體至今仍未尋獲。 張介宗為軍人出身,過去曾因搶奪與強暴罪嫌遭判處死刑,最終改判無期徒刑定讞,入監服刑20年後,於1997年出獄,並在2019年因偷竊腳踏車被捕。張介宗出獄後並無穩定工作,常在高雄市區各大公園出沒,對外聲稱自己家境富裕,並同時和多位女子交往,口袋一掏就是厚厚一疊千元大鈔,常聲稱「回台北」,被稱為「台北仔」,吸引不少婦人目光。 2025年2月2日,75歲的趙姓婦人下午騎車外出後即未返家,兒子發現母親失蹤後,隔日立即向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趙婦載著張男返回其住家後就再無外出身影,反而拍到張男多次提著袋子外出丟棄的畫面。警方立即派人前往前鎮運河打撈,果然尋獲趙婦身體組織,事後鄰居也表示半夜曾聽到有電鋸聲。 警方隨後進一步追查,也發現張介宗還涉嫌殺害2名婦人,其中一名71歲張姓婦人別稱「左營仙姑」,因報樂透明牌而知名,同樣於公園中與張介宗結識,未料其2025年1月17日與張介宗一同前往其住處後,便再也沒有出來,反而張介宗被拍到多次手提裝有屍塊之袋子前往前鎮運河丟棄。 警方也因此再掌握,張介宗的黃姓大嫂2024年11月29日進入張男家中後,便再也沒有出來,而張介宗同樣被拍到多次帶著裝有屍塊袋子前往前鎮運河拋屍畫面。研判張介宗均將人誘騙至家中殺害,隨後分屍,利用凌晨人煙稀少之際,騎乘自行車前往拋屍。 而警方經查後,也查獲張介宗的「死亡筆記本」,並在上面發現第四名婦人,所幸第四名婦人並未遇害,婦人也表示僅與張介宗見過幾次面。惟警方最終僅尋獲趙姓與張姓婦人部分屍塊,並在高雄港區26號碼頭附近尋獲黃姓大嫂頭顱。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也將張介宗依3個殺人罪起訴,求處3個死刑。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釀成5死38傷慘案。(圖/翻攝畫面)三、2025年2月13日: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台中西屯區新光三越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33分許,其11樓至12樓美食街發生瓦斯氣爆案件,氣爆造成的強大衝擊力道,造成台灣與澳門籍遊客在內造成5死38傷的慘案。 新光三越中港店11樓至12樓美食街上午正執行裝潢拆除工程,未料施工團隊正在使用砂輪機時,不慎切斷天然氣管線斷裂,造成天然氣外洩蓄積,其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火花當場引燃釀成氣爆,大範圍波及9樓至12樓。而氣爆也造成建築外牆飛濺四散,造成員工、顧客、路過的行人與車輛均有受到波及,總計造成台灣民眾2死、34傷;澳門籍遊客3死、4傷,其中2歲的澳門籍女童經搶救後於3月7日搭乘醫療專機返回澳門治療,最終仍不幸宣告不治,為台灣史上最嚴重百貨公司公共安全事故。 2025年9月27日,新光三越中港店於上午10時許恢復營運;12月30日,台中地檢署也宣布偵結,對新光三越總公司、新光三越中港店與相關管理、承攬人員等共13人,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提起公訴。 在一片斷壁殘垣中,一只被遺留下來的小鞋顯得格外突兀。(圖/黃耀徵攝)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律師費恐全民買單」? 律師揭真相:不看是非對錯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楊姓少年父親不滿控訴,加害者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聲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現行制度來看,其實所有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很低,且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而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司法院的預算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律師費說是全民買單也不算錯。王至德指出,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讓他們可以有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加上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買單,以現行制度來看,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王至德說明,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民事事件才有,但這起事件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用繳裁判費,如果是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上訴的話,還是要繳裁判費;不過,一般來說若因資力不足而申請法扶律師通過的,原則上是可以請法扶代墊,或是跟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裁判費,這兩件事都是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否犯錯。
割頸案定讞引眾怒!民團駁楊爸騙善款 預告3/14上街遊行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全案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定讞。而新北市政府在2024年1月推出專案募款,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被害人家屬,2025年12月集資金額爆滿後,楊爸爸當晚發出聲明稱目前援助已足夠,希望民眾把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不過近日卻傳出罵聲喊「楊爸爸騙善款」,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怒發聲了。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本月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民團「孩想陪你長大聯盟」15、16日陸續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年後會與楊爸一起到立法院要求修法,預計3月14日號召民眾上街頭遊行,會盡快處理路權,如有異動也會再行公告。民團續指,楊生家唯一的募款管道只有新北市教育局當時協助設立的政府平台「好日子愛心大平台」,民眾善意讓開啟兩年的專案順利達標,甚至超出本來的勸募金額,楊爸非常感謝大家的善心,也在知悉後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希望大家停止捐款。然而,近日開始有謠言攻擊受害者家屬「騙」民眾愛心募款,民團因此嚴重批評並憤怒表示「希望您家終生都不會發生這種可以拿來『騙』的事情。」民團說,楊爸所言字字血淚,皆是他在少事法庭內所遇,同時也公開要求公開審理的錄音錄影,「但司法院敢嗎?申請閱卷都遮遮掩掩!望這些造謠者要有良心,莫忘受害者到底是誰。」
老婦殺癱瘓兒獲特赦 律師提「2舊案」最終都入獄:唏噓啊
台北市一名80歲林劉老婦長年獨自照顧癱瘓在床、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2023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今年農曆年前核准特赦,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王至德提及過往2件類似的案例,並分享自身看法,直呼「唏噓啊」。林劉老婦的兒子在嬰兒時期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從此癱瘓在床,仰賴母親照料生活起居至少50年。法官在判決書上記錄:「長年臥床的被害人身形竟能與一般成年男子無異,衣著乾淨整潔,皮膚亦無褥瘡,可得見被告長年費心照料兒子」。然而,老婦在2023年4月確診新冠肺炎,自認身體不佳、年事已高,兒子病況也無起色,且她心臟裝有數根支架,又曾跌倒骨折,深感心力交瘁;5月12日就趁看護離開兒子房間時,將裝有1萬元紅包袋塞入兒子口中,隨後摀住兒子口鼻致死。法官在判決書裡建請總統特赦,而賴總統目前也已頒布特赦案。針對此事,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老婦獲得特赦沒什麼爭議,但同時感嘆2020年時,一名79歲陳姓老翁同樣照顧患有先天重度腦性麻痺的女兒50年,最終因不忍女兒受苦而結束其生命,雖然法院同樣判處2年6個月徒刑,但該案未獲得特赦機會。對於不同的結果,他直呼:「唏噓啊」。另外,王至德也提到1993年發生的「鄧如雯殺夫案」,他認為鄧女長期遭受丈夫家暴與性侵,甚至為了保護弟妹、小孩才選擇動手,是最應該得到特赦的人,但最後仍入獄服刑。他表示,鄧如雯的案子光是輕描淡寫列出其過往,都讓人覺得很窒息般可憐,但他至今仍不解這樣的案子,最後還是沒有得到特赦。
大眾愛心成賠償金!兇手父「兩手一攤」稱沒錢 割頸加害者律師費全民買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會,怒控法院成加害者幫兇,更表示2加害者絲毫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直接「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加害者沒有絲毫賠償誠意,林母在二審時稱願賠140萬元,並在法庭上說先付一半金額,二審判決書上則記載林母願給200萬,但被害人家屬至今只拿到20萬元,郭生律師更直接說郭家毫無還款能力,賠償金一分未給,等同告訴社會大眾「青少年非但可以殺人,還不用賠償。」楊父表示,郭生律師在高等法院提到,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為家屬在愛心大平台發起募款,因家屬有拿到善款而不用賠償,「將人民的血汗錢拿來利用」,把大眾愛心當成兇手賠償金。郭生父親在法庭上更是態度惡劣,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其律師還稱郭父「毫無還款能力」,法扶更因加害者資格相符而同意代墊裁判費,用大眾納稅錢幫助加害者,讓楊父譏諷稱「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
割頸案乾哥殺人後還不安分 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稱郭在行兇後還不安分,2025年8月慫恿隔壁牢房到鬧少觀所,卻被認為可教化、已知反省而輕判,讓楊父憤怒質問「審判長是否也願意在他們出來後帶回家養呢?」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兇手在法庭上表演出自己已知反省,郭生卻仍不安分,因少觀所管理人員對郭生指責,他竟慫恿隔壁牢房,在晚間聚集起來製造噪音,有策畫性的大鬧少觀所,證明他是有預謀能力。楊母提到,法官在法庭上認為郭生行兇不是預謀,但他從不知道幾月便開始帶刀,代表他隨時都想殺人,「只是殺的不知道是誰而已」,質問「怎麼不是預謀,帶刀不是恐嚇就是想殺人」。楊父則表示,一審法官說2名兇手有察覺反省,二審還是堅稱他們有察覺反省,而法官「真的都很厲害」,判決讓林生出獄時剛好18歲一個月,郭生19歲多就能提出假釋,而2名兇手已得知楊家位置,等同於一年多後他就要擔心自身安危。
毫無悔意!割頸案兇手PO死者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 家屬怒控:法院成幫兇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定讞,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郭行兇後還在社群網站貼出死者躺在擔架上的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而法官竟稱找不到貼文者的IP,不以此做為他犯後無悔意的依據,讓楊生父親怒控「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一審判決時就提出修復式司法,但2名加害者沒有意願,林生則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生則同樣沒有意願,而在林生律師表達有意願後不久,他便收到「最美的風景」照片,讓他痛哭不已。(圖/翻攝畫面)楊父表示,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一旁還有醫護人員的照片,兇手竟下標題為「最美的風景」,他要求法院查詢IP以釐清發文者,但網路業者稱此為新辦帳號,無法查到確切發文者。楊父提到,許多媒體報導林女在網路上發表挑釁言詞,林女在法院上主張這些言詞是別人所為,他也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同樣稱無法證明是她所發出而結案,讓他質疑「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很快就找到發文者是誰」,質問「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8旬母悶殺癱瘓兒獲總統特赦 律師感嘆:實際上已坐50多年的牢
台北市80多歲的林劉龍子,長年照顧因腦膜炎引發肺炎、小兒麻痺導致癱瘓在床的兒子逾50年,因憂心自己離世後無人接手照護,最終悶殺兒子,遭判刑2年6月定讞。總統賴清德於12日農曆年前核准特赦,採「免刑不免罪」方式,免除其發監執行。對此,律師李怡貞也發表看法,「其實老媽媽已經實際上坐了五十多年的牢了。」賴清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行使總統職權,批示同意特赦林劉女士。此案於1月16日定讞後,經審理法院與多位立法委員建請特赦,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案件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賴清德指出,林劉女士長年承擔極重度身心障礙子女的照護責任,時間超過50年。2023年間,她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高齡與長期壓力交織下釀成悲劇。他表示,在審慎考量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決定以免刑不免罪的方式回應個案的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在司法體系之外的補位機制。此項特赦決定於農曆年前公布,引起社會討論。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個新聞真的會想哭」,認為總統選在過年前特赦老母親,令人感到細膩與溫暖。她指出,這名母親實際上已「坐了五十多年的牢」,最後要親手送走自己照顧這麼久摯愛的兒子會有多掙扎與痛苦,沒有當媽媽真的無法體會。李怡貞也提到,案件於1月16日定讞後,不到一個月即完成特赦流程,「真的揪甘心」。她在貼文中感謝賴清德總統,這項決定讓人感受到法律制度在特定情境下仍保有彈性與溫度。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賴清德批示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 免除發監執行
賴清德總統今(12)日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八旬婦人林劉龍子,免除發監執行。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郭雅慧說明,林劉龍子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之子,承擔照護責任逾五十年。112年間,其本人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115年1月16日定讞。郭雅慧進一步說明,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法委員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總統在審慎考量案件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認為林劉龍子雖涉犯重大罪名,但其行為係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決定對劬勞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最後,郭雅慧強調,政府將以此案為鑑,把「長期照顧」視為重要人權與社會安全議題,除研議相關修法外,也將透過精進長照3.0政策,持續強化家庭照顧者的支持網絡,接住每一個需要協助的家庭。
高金素梅涉貪案!金曲歌王Matzka岳父被檢聲押禁見 北院點頭了
無黨籍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及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補助款、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台北地檢署2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搜索,約談高金素梅的張姓助理,時任助理現任屏東縣議員越秋女、台東縣議員陳政宗、花蓮縣議員簡智隆共18名涉案人士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聲押禁見高金素梅的助理張俊傑並於稍早被北院裁准。高金素梅於昨日晚間抵達台北地檢署複訊後,高金素梅在因應訊時向檢察官表示身體不適,因此檢察官諭知其限制出境出海,並視其身體恢復狀況擇期訊問,最後高金素梅在2名助理的攙扶下離開北檢。其餘被告包括協助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辦理活動的某廠商負責人陳正順10萬元交保、涉詐領助理費部份人頭楊昀儒10萬元交保、助理利春仁10萬元交保、原音重現音樂社負責人張智傑、前助理高智偉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林怡君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露子吉尤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呂俠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屏東服務處主任麥玲鳳10萬元交保。另外,較容易引起民眾關注的涉案人員部分,包含Matzka老婆雲雅舜涉及洗錢最後以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周陳文彬以3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越秋女、陳政宗、簡智隆及台東縣金峰鄉民代表高勤書訊問後被請回。周陳文彬過去曾為屏東縣議員,不過因為其在2018年競選期間賄選被查獲,最終被判刑4年定讞,後續由他的女兒周陳曉玟選上縣議員。此外,本案涉案程度較高的助理張俊傑為雲雅舜之父,也就是Matzka岳父因為疑似為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實際負責人,並負責處理相關的款項,於訊後被檢方聲押禁見,也是本案目前唯一一個被聲押的被告,而稍早台北地院在召開聲押庭結束後裁准收押禁見。據了解,越秋女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取得廈門寶太生物科技有限公(BIOTIME)生產的新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N95口罩與酒精等防疫物資等,並再發送給古樓文化健康站以及丹林部落文化健康站11個地方團體和選民涉犯賄選,全案於去年8月由屏東地方法院宣判無罪。不過,在此案審理期間發現該批醫療物資為高金素梅所募集,國安站也懷疑這批醫療物資輸入台灣的過程並不符合相關規定,認為高金素梅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因此報請北檢指揮檢察官偵辦,後續檢調也將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不法。除涉嫌違反療器材管理法外,高金素梅也被查出涉犯利用人頭的方式來詐領助理費,並疑似於2015到2018年間用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名義以虛報演唱會等活動支出的方式向原民會、中油、台電等單位詐領相關的補助款項。
高金素梅涉3大案!Matzka岳父聲押禁見 屏東服務處主任10萬交保
無黨籍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及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補助款、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台北地檢署2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搜索,約談高金素梅的張姓助理,時任助理現任屏東縣議員越秋女、台東縣議員陳政宗、花蓮縣議員簡智隆共18名涉案人士到案說明。高金素梅於晚間12時54分抵達台北地檢署複訊,不過在約莫40分鐘以後,高金素梅在應訊時,檢察官訊問前確認其身體狀況時,高金素梅向檢方表示身體不適,因此檢察官諭知被告限制出境出海,並視其身體恢復狀況擇期訊問,最後高金素梅在2名助理的攙扶下離開北檢。檢方訊後裁定協助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辦理活動的某廠商負責人陳正順10萬元交保、涉詐領助理費部份人頭楊昀儒10萬元交保、助理利春仁10萬元交保、原音重現音樂社負責人張智傑10萬元交保、前助理高智偉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林怡君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露子吉尤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呂俠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屏東服務處主任麥玲鳳10萬元交保。另外,較容易引起民眾關注的涉案人員部分,包含Matzka老婆雲雅舜涉及洗錢最後以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周陳文彬以3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越秋女、陳政宗、簡智隆及台東縣金峰鄉民代表高勤書訊問後被請回。周陳文彬過去曾為屏東縣議員,不過因為其在2018年競選期間賄選被查獲,最終被判刑4年定讞,後續由他的女兒周陳曉玟選上縣議員,此外,本案涉案程度較高的助理張俊傑為雲雅舜之父,也就是Matzka岳父訊後被聲押禁見。據了解,越秋女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取得廈門寶太生物科技有限公(BIOTIME)生產的新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N95口罩與酒精等防疫物資等,並再發送給古樓文化健康站以及丹林部落文化健康站11個地方團體和選民涉犯賄選,全案於去年8月由屏東地方法院宣判無罪。不過,在此案審理期間發現該批醫療物資為高金素梅所募集,國安站也懷疑這批醫療物資輸入台灣的過程並不符合相關規定,認為高金素梅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因此報請北檢指揮檢察官偵辦,後續檢調也將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不法。除涉嫌違反療器材管理法外,高金素梅也被查出涉犯利用人頭的方式來詐領助理費,並疑似於2015到2018年間用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名義以虛報演唱會等活動支出的方式向原民會、中油、台電等單位詐領相關的補助款項。
沒先預約遭拒!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還嗆「出獄殺光全家」 判無期定讞
屏東縣19歲男子許濸雄,2023年10月間想刺青但未預約,遭老闆拒絕後,竟在凌晨4時許到店裡縱火,將黃姓老闆夫婦燒死。法院審理期間,他一度嗆家屬「出獄殺光全家」,屏東地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死者家屬提上訴,請求法官改判死刑,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據了解,許濸雄曾3次到位於屏東民享路的刺青工作室刺青,但他在2023年10月27日,未先告知就前往工作室,黃姓老闆要他離開,雙方發生爭執。同月29日凌晨3時左右,許濸雄騎機車至屏東市中山路的加油站,花費18元買汽油,再到五金百貨行買1盒火柴。同日凌晨4時30分左右,許濸雄返回刺青工作室門口,將汽油潑灑於停放在1樓大門外的2輛機車上,並點火焚燒,隨即騎車逃逸。火勢迅速延燒至樓上住處,當時黃姓夫妻正在睡夢中,驚醒後往樓上逃,但因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及嚴重燒傷,導致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救治8天後仍不治身亡。警方循線逮捕許濸雄,他偵訊時自稱有憂鬱症,並辯稱不知老闆夫妻住樓上,縱火燒機車只是想給對方警告,沒想到鬧出人命。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間,許濸雄曾嗆死者父親「出獄要殺他們全家,以及殺光作證的警察與證人」,家屬因此要求法院判處死刑,國民法官認為他並無悔意,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家屬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決許濸雄須賠償黃姓老闆的雙親1173萬餘元、賠償陳姓闆娘的雙親889萬餘元,因兇嫌未上訴,確定他須賠償共2062萬餘元。
高金素梅涉3大案!金曲歌手妻50萬交保 協會理事長30萬交保
無黨籍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及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補助款、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台北地檢署2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搜索,約談高金素梅的張姓助理,時任助理現任屏東縣議員越秋女、台東縣議員陳政宗、花蓮縣議員簡智隆共18名涉案人士到案說明。金曲歌王Matzka的妻子雲雅舜以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高金素梅於晚間12時54分抵達台北地檢署複訊,不過在約莫40分鐘以後,高金素梅在應訊時,檢察官訊問前確認其身體狀況時,高金素梅向檢方表示身體不適,因此檢察官諭知被告限制出境出海,並視其身體恢復狀況擇期訊問,最後高金素梅在2名助理的攙扶下離開北檢。檢方訊後裁定協助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辦理活動的某廠商負責人陳正順10萬元交保、涉詐領助理費部份人頭楊昀儒10萬元交保、助理利春仁10萬元交保、原音重現音樂社負責人張智傑10萬元交保、前助理高智偉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林怡君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露子吉尤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呂俠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另外,較容易引起民眾關注的涉案人員部分,有Matzka老婆雲雅舜以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周陳文彬以3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越秋女、陳政宗、簡智隆及台東縣金峰鄉民代表高勤書訊問後被請回。周陳文彬過去曾為屏東縣議員,不過因為其在2018年競選期間賄選被查獲,最終被判刑4年定讞,後續由他的女兒周陳曉玟選上縣議員,此外,本案涉案程度較高的助理張俊傑於清晨5時23分抵達北檢複訊,裁定部分仍有待檢方訊後裁定。周陳文彬以3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圖/翁靖祐攝)據了解,越秋女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取得廈門寶太生物科技有限公(BIOTIME)生產的新冠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N95口罩與酒精等防疫物資等,並再發送給古樓文化健康站以及丹林部落文化健康站11個地方團體和選民涉犯賄選,全案於去年8月由屏東地方法院宣判無罪。不過,在此案審理期間發現該批醫療物資為高金素梅所募集,國安站也懷疑這批醫療物資輸入台灣的過程並不符合相關規定,認為高金素梅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因此報請北檢指揮檢察官偵辦,後續檢調也將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不法。除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外,高金素梅也被查出涉犯利用人頭的方式來詐領助理費,並疑似於2015到2018年間用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名義以虛報演唱會等活動支出的方式向原民會、中油、台電等單位詐領相關的補助款項。張俊傑於清晨5時23分抵達北檢複訊。(圖/翁靖祐攝)
北捷被逼讓座踹飛老婦!Fumi阿姨裁定出爐「罰鍰金額」曝
台北捷運去年發生一起優先席糾紛事件,一名73歲曾姓婦人於車廂內多次揮甩裝有金屬容器的提袋,強逼乘客讓座,卻反遭對方踢飛,引發社會熱議。事後,踹人的乘客「Fumi阿姨」因行為觸法遭裁罰,相關裁定近日正式出爐。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根據裁定書內容,事件發生於2025年9月29日下午4時許,地點在信義安和站行駛中的捷運車廂內。當時曾姓婦人因要求讓位與Fumi阿姨發生口角與肢體衝突,過程中,Fumi阿姨先後以左右腳將對方踢倒,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6000元罰鍰。Fumi阿姨收到裁定後提出聲明異議,主張曾姓婦人多次以裝有金屬物品的提袋撞擊其膝部,自己已多次忍讓,最終才以踢腿方式阻止對方行為,認為屬正當防衛,且雙方均未受傷,不應認定為互相鬥毆,加上自身為初犯,原裁處顯有不當。法院審理後認定,曾姓婦人確實曾多次以隨身物品碰撞Fumi阿姨膝部,但在第四次行為遭左腳阻擋後,侵害行為即已停止。法院指出,後續踢飛行為已不符正當防衛所需的「正在進行中不法侵害」要件,因此難以採信防衛說法。法官綜合相關影像與證據指出,雙方雖皆感受到疼痛,但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彼此均有對對方施以暴行的行為,認定屬於「互相鬥毆」並無不當。考量本案發生於大眾運輸工具內,屬公眾場所,對社會秩序與安全造成影響,但同時斟酌Fumi阿姨個人素行良好,案發後亦未再滋擾,法院撤銷原處分,改裁處4000元罰鍰,全案定讞,不得抗告。
員工親哥過世請無薪假奔喪遭開除 法院判公司賠償:違反人情常理
大陸北京一名喬姓男子任職於一間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因親哥哥病危過世請無薪假奔喪,卻遭公司以擅自離崗為由開除。喬男只能提出告訴維權,案件經勞動仲裁後進入司法程序,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定,雇主解除勞動契約違法,須支付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根據陸媒《光明網》報導,判決指出,喬男於2023年4月8日進入某養老中心擔任廚師。同年8月19日,喬男因親哥哥病危,他透過微信向後廚經理申請15天假期,但對方表示無法批准如此長的假,喬男隨後提出改請無薪事假;8月20日晚間,喬男的哥哥不幸過世,喬男再度傳訊告知經理,表示當晚即返鄉處理後事。8月25日,喬男又聯繫公司稱已在返京途中,隔日可上班,卻被通知下週一報到並寫辭職信,且不用再到公司了。喬男指出,8月28日養老中心正式發出辭退通知,指稱喬男未說明與病危者的親屬關係,也未提供醫療診斷證明,在未獲公司同意下擅自離崗至8月25日,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因此決定予以解雇。喬男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申請仲裁後提起訴訟,要求支付相關賠償。養老中心則主張,喪假主要適用於直系親屬,兄長過世不在法定範圍內,且喬男未經批准即離崗,影響工作運作,因此解雇並無不當。不過,法院審理認為,解除勞動關係屬對勞工最嚴厲的處分,須綜合考量雇主業務性質、勞工違紀情形及對單位造成的影響等因素。喬男因親兄病危過世申請無薪事假,雇主未准假,事後又以擅自離崗為由直接解雇,違反公序良俗。在沒有其他合法解雇理由下,養老中心行為已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契約。最終北京三中院維持原判,認定養老中心違法解雇,須向喬男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契約賠償金人民幣7千多元(約新台幣3.2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