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費
」 人妻 大S 汪小菲家用5萬減為2萬…正宮控夫包小三怒討百萬 法官這樣判
桃園一名李姓人妻指控丈夫出軌,包養小三還生小孩,常開豪車載小三出遊,最後本來要給5萬的家用費,變為2萬元,所以她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因證據不足,判李女敗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李女跟丈夫在2002年結婚,小三明知道他有家庭還是接受包養,2人在外同居,小三有了身孕,而丈夫自從包小三,會對她冷暴力,對家庭、子女更是不聞不問,丈夫會拿小三手機,裝成小三跟她對話,打出尖酸刻薄的文字,讓她身心飽受煎熬。李女說,丈夫仗著GOOGLE工程師的身分,開婚後的名車載小三出遊,吃好用好,又包養同居,對於25年的糟糠妻毫無感恩之心,這跟殺人兇手無異,家用更從5萬元減為2萬元,她精神痛苦萬分,夜不成眠,所以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2人皆沒出庭,但丈夫說,他有善盡照顧家庭子女之責,人妻要拿出證據。小三稱,人妻說的不是事實,截圖證據也不是真的,人妻要拿出更多證據。法官表示,李女說丈夫裝小三與她聊天,2人一同駕車出遊,她也沒舉證,同居懷孕也是她的個人說法,別無其他事證可佐。法官認為,李女無法證明2人侵害配偶權之行為,要求賠償100萬元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人妻忘不了猛男前男友瞞尪揪出遊 1張照片成鐵證判賠33萬
一名住在彰化的人妻忘不了猛男前男友,因此在婚後仍和對方聯繫,甚至相約出遊到遊樂園幽會,這樣的狀況被丈夫發現,更因為對方一張拍攝人妻在床上滑手機的照片,因此讓法院認為猛男前男友侵害丈夫配偶權,因此判須賠償33萬元。猛男前男友讓人妻忘不了,卻因此遭到人夫提告賠償33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彰化一位人夫發現自己的妻子,和她的前男友多次出遊甚至發生關係,甚至發現兩人到了遊樂園遊玩還抱妻子,這讓人夫怒告小王侵害配偶權,求償了100萬的精神撫慰金。小王與人妻發生多次關係,因為手機內一張人妻在床上滑手機的照片,坐實了兩人的不正常關係,小王被告後坦承侵害人夫配偶權,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自己平日在夜市擺攤賣飲料,工作不穩定隨時可能失業,每月還須給妻子家用費3萬元,因此只願賠償5萬元。彰化地院審查後認為,小王侵害小花丈夫配偶權情節重大,小花丈夫求償有據,酌情後判徐男須賠償33萬元為適當。全案還可上訴。
汪小菲爆小S長期用藥「老公在會所找女人」 張蘭影射:每天20粒是不是吸?
藝人大S(徐熙媛)離婚後,與韓團酷龍成員具俊曄再婚,原以為和前夫汪小菲的恩怨終於結束,豈料近日鬧上法院。因為男方未履行離婚協議,到現在積欠逾500萬的家用費,大S只好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且法院已裁准,這讓汪小菲忍無可忍,在微博瘋狂發文開炮,槓上大小S全家,更爆料小S長年服用安眠藥,張蘭甚至暗示「每天吃20粒」。針對指控,S媽也做出回應了。汪小菲在微博開戰S家,威脅要把醜事抖出來,S媽向《壹蘋新聞網》透露,大S和小S都是藝人,自高中就出道,姊妹倆什麼事都攤在陽光下,強調:「我們家沒有醜事,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姊妹倆之前每天就是工作,然後回家,生活很正常,哪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可以講」。汪小菲爆料小S長期服用安眠藥。(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沒想到,汪小菲不滿S媽這番回應,再度在微博嗆聲:「好嘞,我們不是藝人,我不懂,明天回台北,我行得正坐得端!」接著指控小S長年服用思諾思,且不經過醫生處方,通過第3方拿身分證取藥。張蘭也在抖音直播中,詢問有沒有網友是醫生,接著爆料小S一次吃藥吃20粒,影射小S吸毒,隨後直播就遭到斷訊。她堅信,直播不斷遭到斷訊,是因為大小S都有雇用公關和水軍在檢舉她導致,痛批:「你們(指公關)也是拿人錢財,但是他們(指S家)的罪已經不是花錢就能消災的,必須要自己承擔」,而且為了避免抖音審查,還故意疊字,例如:花錢找公公關關、對我投投訴訴等,吸毒也只是點到為止:「就說你們說她每天都吃20粒,是不是吸」。汪小菲開炮小S。(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隨後,汪小菲也再度發文,直接點名小S:「徐熙娣,妳就踩著妳姊的人血饅頭上位,她不好妳老開心了,我就是妳最想看到的,妳自己過得不好就整妳姊,惡魔,妳自己過得好不好妳自己知道」,提到S媽生日或家庭節日,都是由他安排,「十幾年都是我一個北京孩子在台北安排,妳老公呢?我一個北京哥們兒,我媽都沒安排好」,還爆料小S老公就在樓下的會所找姑娘,放話:「別他X的來逼逼我?妳們家上海那個用妳錢買的房子,好多p,妳再跟我逼逼?真他X的讓我噁心」。對此,S媽向《壹蘋新聞網》崩潰澄清:「 這是正常人講的話嗎?可能嗎?」難以相信10幾年的親家會說這種話,「虧我之前對小菲這麼好,他們竟然這樣抹黑我們」,駁斥汪小菲和張蘭的爆料。
汪小菲曝前妻「用禁藥」月花百萬 大S還原始末、葛斯齊要「直球對決」
大S和汪小菲去年11月結束10年婚姻,不過汪小菲被媒體爆料他婚內出軌26歲中國女星張穎穎,近日狗仔葛斯齊還公開汪小菲未離婚前與女性友人親密的合照,引發熱議。對此,汪小菲30日澄清,「期間因情緒問題的確出現過酒後失態,照片也為朋友所拍,在此向大家道歉」,否認婚內出軌。汪小菲還大爆大S精神出狀況「服用違禁藥物」,還要他每個月付100萬台幣,不過該文發出10幾分鐘便刪除。 對於汪小菲的說法,大S經紀人也在剛剛回應,「熙媛從不做違法的事情」,而葛斯齊也揚言,要公佈手中握有的對話訊息,「希望你到時候不要想不開」!汪小菲(左)喝醉倒在張穎穎身上。(圖/翻攝自葛斯齊臉書) 葛斯齊28日在臉書公開兩張汪小菲和張穎穎親熱照,直指照片是在去年約9月拍攝,照片中清楚可見汪小菲和張穎穎在KTV嗨唱,而汪小菲疑似喝醉倒在張穎穎肩上,兩人依偎在一起。另一張則是汪小菲在大家面前公然和張穎穎身體交纏,對此,汪小菲在沉默2天後在微博發澄清文,首次公開早在去年2月就開始與大S商討離婚,他也因此在多次往返大陸、台灣兩地處理婚姻與生意問題,隔離好幾次,期間因為情緒問題才會酒後失態。汪小菲發文回應。(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汪小菲在微博上表示,「s(大S)與我商談離婚為去年2月份的事情,此後我多次往返兩岸處理婚姻和生意問題。隔離五次。期間因情緒問題的確出現過酒後失態,照片也為朋友所拍,在此向大家道歉。至於台媒狗仔說的出軌多位女子更是子虛烏有的事情,我已經委託律師團隊在台灣提起訴訟」,汪小菲表示絕非出軌多名女子,並強硬表態將對造謠者提告。汪小菲又指控大S長期透過他人處方吃違禁藥,還要他每個月付100萬台幣。(圖/翻攝自新浪微博)除此之外,他又指控大S長期透過他人處方吃違禁藥,還要他每個月付100萬台幣,文章透露,「結婚期間,徐熙媛長期通過他人處方服用違禁藥物,每月還要我給藥方100萬台幣,她幾次精神出現狀況都是本人在旁搶救,不多說了」,不過這篇文章發出10幾分鐘後就刪除。針對汪小菲回應,葛斯齊也在臉書貼出對方微博截圖,放話要和汪小菲直球對決,「很好! 你終於面對了,來吧直球對決! 近期我將曝光手中證據,請你和律師好好詳讀」,葛斯齊表示, 過去沒有律師陪伴下都是零敗訴記錄,從去年張蘭揚言提告到現在沒收到任何傳票,張蘭說痛打落水狗,「我倒要看看誰才是法院認證的落水狗」。葛斯齊直言,汪小菲所謂「去年2月商談離婚」並不表示沒有婚約,他認為對方玩文字遊戲真的就太不成熟了,「你給不了交代,我一定給大家清楚的交代」;葛斯齊最後給汪一個下馬威,「我希望到時候曝光對話訊息,你不要想不開」! 另外根據大S經紀人的回應,「熙媛從第三胎流產之後身體便無法應付太大量的工作,尤其家中兩個孩子都還小,都是熙媛在照顧,所以她盡量把時間留給孩子;據我所知他們倆從結婚之後家中的開銷都是兩人平分,那100萬是熙媛收入減少後,小菲自願負擔的家用費用,離婚後依舊維持原狀,沒有多一毛錢,這是我所知道的狀況」。對於汪小菲的說法,不少網友也紛紛站在大S這邊,認為汪小菲「是不是精神有問題」。(圖/翻攝自新浪微博)經紀人還表示,「熙媛從不做違法的事情,她也從來不強迫身邊的任何人做任何事」,而對於汪小菲的說法,不少網友也紛紛站在大S這邊,認為汪小菲「是不是精神有問題?」,還有網友認為,「大s一篇離婚聲明給足了孩子爸體面,結果這對母子因為死鴨子嘴硬惹怒狗仔,被爆料後又開始攻擊前妻??」,甚至直呼汪小菲真的好噁心並認為,「其他先不說,跟他結婚十年生倆孩子搞得精神崩潰多次搶救,也好意思拿出來說啊」?
被汪小菲控每月討百萬服禁藥 大S經紀人駁:熙媛從不做違法的事情
汪小菲、大S去年11月離婚,近日汪小菲被狗仔葛斯齊公開離婚前與其他女性的親密照。今(30日)汪小菲發聲否認婚內出軌,「期間因情緒問題的確出現過酒後失態,照片也為朋友所拍,在此向大家道歉。」但他稍早再度發文,指控大S長期通過他人處方服用違禁藥物、每月向他索討100萬台幣,更稱大S幾次精神出現狀況都是他在旁搶救。對此,大S經紀人也發聲否認,強調「熙媛從不做違法的事情。」汪小菲也公開2人離婚時間線,透露去年2月他來台灣大S提出離婚,他極力挽回以為談妥便返回北京隔離,直到5、6月時,他因台灣疫苗及孩子安全因素,又因無法將孩子帶回北京,在微博怒懟台灣抗疫言論,第二天又接到大S離婚通知。汪小菲透露在此期間他多次收到大S要求離婚,也多次挽留,也盡力安排他們回大陸隔離、陪他創業,但大S拒絕,於是他10月再度來台談離婚。對此,大S經紀人回應:「熙媛從不做違法的事情,她也從來不強迫身邊的任何人做任何事。」經紀人也透露:「熙媛從第三胎流產之後身體便無法應付太大量的工作,尤其家中2個孩子都還小,都是熙媛在照顧,所以她盡量把時間留給孩子;據我所知他們倆從結婚之後家中的開銷都是兩人平分,那100萬是熙媛收入減少後,小菲自願負擔的家用費用,離婚後依舊維持原狀,沒有多一毛錢,這是我所知道的狀況。」汪小菲今發文指控大S。(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老父老母狂討「1.5萬孝親費」 他月薪只有5萬怒吼:你們可以墮胎不生我
你會給孝親費嗎?近年年輕人到底要不要給年邁父母孝親費,一直是熱議的話題。一名男網友抱怨,薪水5萬,每個月卻要給父母1.5萬孝親費,不知道何時才能有自己的家。貼文一出,在網路上掀起討論,留言超過千則。原PO在《爆怨公社》表示,不明白為何父母年邁之後,成年子女一定要奉養,「如果要我養你們,你們可以選擇不生我啊,我無法選擇我的出生,你們可以選擇把我墮胎,不生我的錢你們夫妻都拿去退休不就好了。」他認為,父母年輕不做好財務規劃,年邁後只會說「養你們,所以我買不起房,也沒太多娛樂,錢都花到你們身上了」等,整天用養育孩子長大當親情勒索要家用費。他嘆,每個月賺5萬,父母要拿走1.5萬,扣掉房租、開銷,根本不知道何時才能有自己的家。原PO直言,「拜託沒有做好財務規劃的父母,不要孩子好不好,你們真的會被吐口水的。」貼文一出引起激烈討論,留言數破千且還在持續上升,網友紛紛留言「你為什麼不檢討自己為何只賺5萬」、「早知道要生到這種,真的不要生」、「想知道你做了多少努力,來給你的下一代」、「父母因孩子無法累積財富,該怪的是他們沒有評估好自己的能力」。也有網友認為,這種事沒有誰對誰錯,最大的缺點就是老一輩的父母沒有什麼退休規劃觀念,比較偏向養兒防老,現在很多父母親都比較有退休規劃,讓以後的小孩比較沒那麼重的負擔。
別找月薪5萬↓女生結婚!他嫌棄:妻像吸血蟲 睛視媳婦精闢分析嗆爆
夫妻結婚後,各自要負擔多少家用,應該都要在婚前協議好,否則可能會為此吵架。一名人夫抱怨自己每個月存4萬,妻子卻只存1.5萬,讓他覺得非常不公平,痛斥老婆根本是吸血蟲。對此美女眼科醫師黃宥嘉轉發貼文直呼,「都不想花錢,就不要交女友,不要結婚,順便把輸精管綁起來。」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給各位還沒結婚或是想結婚的男生一個建議,不要找月薪低於5萬以下的女生結婚;他娓娓道來,和老婆交往6年結婚,雙方在第一份工作認識,後來他跳槽,月薪來到6萬,而老婆始終維持3.5萬。原PO透露,結婚後是悲慘開始,雙方擁有共同帳戶,一起分擔所有開銷,包含租房子、生活費等,「我每個月都存4萬進去,她才存1.5萬,基本上就是一個吸血蟲,非常不公平,出少少的錢,卻享受一樣的生活品質,我原本以為愛一個人不會計較那麼多,但我錯了。」他不滿地說,結婚之後老婆沒特別省,一直在花共同帳戶裡的錢,好像錢是她賺的,如果今天雙方都各出1.5萬,自己可能會好過一些,曾嘗試溝通,請老婆換工作,一起完成買房的夢想,但一年過去還是老樣子,完全沒有進步,「老婆竟對我說,娶我就要包容我的惰性,當下真的想拿離婚協議書送她回新竹老家。」原PO嘆氣,想到這裡就悔不當初,早知道一開始年輕就要睜大眼睛,不要找一個好吃懶做的對象,就算漂亮又怎樣,看久還不是就那樣,大家常說門當戶對不是沒道理的。美女醫師黃宥嘉也轉發PO文並發表看法。(圖/翻攝自臉書/睛視媳婦 眼科醫師黃宥嘉時間)貼文引起熱烈討論,連美女醫師黃宥嘉也轉發並發表看法,「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議題,都不想花錢,就不要交女友,不要結婚,順便把輸精管綁起來,養小孩最花錢,不是靠吸空氣小孩就能長大,不是靠省教育費,小孩長大就自然而然有競爭力。」她也忍不住在文末直呼,「是誰灌輸男生不花錢就可以獲得美滿生活?黑人問號。」精闢分析引起許多人共鳴,紛紛留言,「結婚共組家庭,男女各有任務,光是生養孩子就是無價」、「沒能力者真的不要想結婚生子啦,不然真的社會上又多了一對怨偶」、「敢提薪資分配,敢說說家務勞動的分配嗎」、「講那麼多,月薪跟你一樣6萬的女生不會看上你」。
人夫每月僅給妻6千家用 竟年砸10多萬與3女開房
新北市一位高姓男子2018年間陸續以加班、出差為理由多次晚歸,高妻某日在丈夫給子女的平板電腦發現訂房紀錄、性愛影片,仔細一看竟是丈夫與3位小三偷腥的畫面,且其中一位小三還懷孕,高妻氣炸怒向丈夫和3位女子償400萬元精神慰撫金。新北地院依據通訊紀錄、3位女子證詞,判處高男須賠償200萬元,另駁回3位小三求償部分,全案可上訴。高妻2018年間無意發現平板電腦中,有丈夫與盧姓、陳姓、廖姓女子的外遇證據,平板內有彼此的對話紀錄、訂房紀錄,甚至還有性愛影片,且夫妻結婚紀念日當天,丈夫竟在外與陳姓小三發生性關係,不僅如此,盧姓小三還因此懷孕,令高妻崩潰提告。高妻審理時表示,丈夫每月僅給她6000元家用費,卻與3位小三多次開房,年砸10多萬元入住高檔酒店,享用美食,自己相當難接受,須向4人求償40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男表示,自己外派至東南亞2年間,與妻子關係疏離,只能藉由工作遠離家庭,2017年間接觸交友軟體時,擔心已婚身份遭人側目,才會設定未婚、找到合適對象就結婚等個資,但僅為消除生活苦悶,並坦言曾與盧女交往10個月,但未與陳姓、廖姓女子交往。高男表示,6000元家用費是先前與妻子的約定,但自己每月仍交出2.7萬元繳納房貸、小孩健保等費用,認為妻子指控不實,且求償金額過高。法官依據對話紀錄、3位女子證詞等,認為高男欺瞞3女已婚身份,與她們交往,違反婚姻忠誠,判處他賠償妻子200萬元,至於3女則因無主觀故意、過失,未成立侵權行為,因此駁回求償部分。
資優高中生手術腦癱!賠償費喬不攏 父母獨留他「在醫院整整13年」
曾獲得全國物理競賽獎的高中生,考試結束後動肺動脈瓣成形手術,沒想到竟造成腦部缺氧,終身癱瘓;由於院方與父母談不攏賠償金額、生活費,男高中生在醫院一躺就是13年。近日經過四川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父母收了補償家用費9萬9900元(約新台幣43萬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高中生父親王天銀表示,兒子王建國在建國高中念書時,曾獲得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四川賽區三等獎,高考考了541分,沒想到動了肺動脈瓣成形術後,併發腦缺氧,被診斷腦缺氧後腦萎縮,右側頂葉腦梗塞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圖/翻攝自紅星新聞)1997年夫妻倆就把兒子帶回家照顧,由醫院每月補償250元生活費(約新台幣1077元),2005年漲至400元(約新台幣1724元);但到了2007年,院方不願意漲生活費,雙方未能達成一致,夫妻倆因此將兒子留在醫院,一留就是13年。(圖/翻攝自紅星新聞)王天銀哭訴,兒子的遭遇帶給家庭太大打擊,太太整天以淚洗面,2005年過世,所有重擔都落在他身上,但自己根本無法出去賺錢,加上物價上漲,根本不夠用。不過經綿陽市、四川省鑑定機構先後兩次鑑定,均評定王建國醫療事件不構成醫療事故。院方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天銀接回兒子,並支付28萬(約新台幣120.7萬)照顧費用。2020年9月,經過法院執行法官調解,雙方才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院方放棄28萬照顧費用,並補償王天銀9萬9900元(約新台幣43萬元)。王天銀表示,兒子認識他了,但不會主動說話,且說話時需要仔細聽才能清楚。他無奈地說,「我本來不想要這個錢,但我考慮到後面還要經常來看兒子,很多地方還需要花錢,最後只好收了。」
雪碧當小三還秘產子? 正宮握「鐵證」嗆聲開告
「情色教主」雪碧(方祺媛)日前被週刊爆料,介入別人家庭當小三,日前還秘密產子,而精主就是台北武德旨德宮宮主、CEO郭柏均。雖然遭雙方否認,不過隨著月子中心控訴雪碧白吃白住半個月又賴帳近17萬不還,也讓正宮林咚咚終於有了丈夫出軌證據,決心提告!情色教主雪碧。(圖/雪碧臉書)雪碧個性大膽火辣,爆出小三風波後,男主角也就是雪碧所屬女團Juccy的老闆郭柏均曾說自己是離婚狀態,矢口否認之外更揚言提告,沒想到正宮林咚咚直接以2千多字指控2人說謊,雪碧見到後隔空反擊嗆聲要對方「做些善事積積陰德」,還說「情人是手機,老婆是電視,出門帶手機,破產賣電視…整天玩手機…男人都想拿著手機看電視。」最後又說的「看著那些忙著造謠誇大搬弄是非的人,也生不出什麼氣了,只覺的他們好可憐」讓林咚咚氣炸了,但礙於3個小孩又沒經濟來源,只好忍氣吞聲。雪碧隔空反擊嗆林咚咚。(圖/雪碧臉書)但近1年多來,郭柏均給林咚咚家用費總是愛給不給,還傳出積欠某小開500多萬,甚至脫產,還爆出月子中心指控雪碧「坐霸王月子」賴帳17萬,表示雪碧自去年12月21日搬進去,到上月5日離開,白吃白住15天居然一毛錢都沒付給業者。未料「孩子的爸」郭柏均也找盡理由推託遲遲不付款,讓月子中心只好無奈向郭柏鈞提告詐欺。隨著月子中心開告的消息曝光,也讓老婆林咚咚終於有了丈夫外遇雪碧的證據,決心提告。被雪碧怒嗆,林咚咚週一提告(圖/林咚咚臉書)反觀林咚咚自己生第3胎時,丈夫郭柏均不但沒到月子中心探視,也沒幫付月子中心的費用,讓她不願再忍,林咚咚預計下週一會前往內湖分局提告,還透露證據她都準備好了,直接點名雪碧,宣告正式開戰!
離婚才知「大聘60萬被暗槓」怒告公婆 婚禮紀錄片讓她逆轉敗
台南一名翁姓女子與莊姓男子結婚不到半年就離婚,沒想到對方竟伸手討家用費、不給就提告,意外揭開公婆暗槓60萬聘金一事。一審法院判翁女勝訴,夫家須賠償大聘;不過全案上訴至台南高分院,卻因為一支婚禮紀錄片逆轉。判決書指出,莊男個性內向、不擅與人互動,因此於2014年透過婚友社認識翁姓女子,2人進而交往,並於2015年12月6日訂婚。訂婚當天,翁女父母自知沒有準備嫁妝,因此只收下20萬小聘,而60萬大聘則由翁女父親退回給男方家。沒想到婚姻僅維持半年就告吹,雙方撕破臉於隔年6月離婚,莊男也向翁女要求給付生活費。翁女回家求助父母才知道,原來當初大聘早就退給夫家了;她認為,公婆暗槓這筆錢,因此怒提起告訴。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翁母的2位好友都證稱,當時夫家同意將大聘給新娘,用作新人新家裝修的補貼,讓新人在金錢方面不會這麼辛苦,因此判夫家須歸還60萬大聘給女方。對此,莊男不服上訴;他強調,一切都是談好的,怎麼可能在訂婚當天就隨性臨時決定由女方收大聘,而女方卻不添附嫁妝的可能,而且若娘家真要將大聘轉贈給新娘,為何在之後都沒有積極詢問新娘是否有收取到?而是到離婚後才告知,不合理。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婚禮紀錄片中女方家屬收下聘金有提到「小聘我就收下來, 大聘我就還給你們」,加上2位證人的說詞並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屬私下言明,即無可採,因此判翁女敗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