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
」 柯文哲 京華城 沈慶京 威京集團 容積率惡建商資料造假害建案遭「砍頭」 承購戶泣訴:家沒有了
新北市中和區交通方便、機能健全,總人口數已突破40萬人,當地更可謂是寸土寸金,多年來是各大建商「兵家必爭之地」,而華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竟為了「多蓋幾層樓」,以假資料申請容積移轉,並於2022年被新北市市府查獲,原先核定的10樓遭「砍頭」成為7樓,建案更無法拿到使用執照,承購戶們眼見不能入住而無奈心痛,希望市府能提出解套方案,還他們「一個家」。
新北爛尾樓2/中和房價2年狂漲17% 承購戶哀號:錢退回也買不起了
新北市建商華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當地有多個建案,中和的「華鋐晴晨」和「華鋐晴朗」卻因建商以假資料申請容積率移轉,晴晨的10樓建築被迫減為7樓,晴朗的13樓建築也恐腰斬成為7樓,承購戶買房後卻無法入住。中和在2年間房價飛漲17%,預售屋每坪漲逾10萬,如今平均價格破70萬元,讓華鋐受害者欲哭無淚,希望市府能提出解套方案,讓他們能有一個家。據了解,2建案建照是在前市長朱立倫時期通過,建商在興建前向市府申請容積移轉率30%,該建案卻在2023年9月遭檢舉,指其違背聯合審查會議要求連通道路開闢需達8公尺的規定,且被容移的地主並未同意,送審資料更作假捏造。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表示,建商拿著偽造原地主假簽名的資料向市府申請容移,城鄉局遭矇騙後發出建照,無辜的消費者因而上當購買,此案遭檢舉後,城鄉局調查認定建商造假,原先的30%容積移轉率被收回,建商也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華鋐在中和的建案「華鋐晴朗」同樣涉及以假資料騙容積率,13樓建築恐腰斬剩下7樓。(圖/黃威彬攝)但房子已經蓋好且售罄,承購戶們付出200、300萬元,卻只能看著本屬於自己的「家」而望屋興嘆,消費者透過消保官協調,建商卻只願退回消費者付出的本金,讓消費者則難以接受。「2年前我每坪買不到60萬,現在新成屋都要破70了,錢退給我,我也買不起。」承購戶恩恩(化名)表示,當初咬牙買房,便是想給自己和家人一個遮風避雨的港灣,而付頭期款已砸鍋賣鐵、竭盡所能,如今更沒有能力追上高漲房價,恐怕一輩子都只能當無殼蝸牛。而根據實價登陸網站「樂居」網,華鋐晴晨和華鋐晴朗所在的四號公園生活圈,近一年內房價漲幅超過10%,新案成交平均價已到每坪69.8萬元,中和近一年漲幅更高達17%,新案成交價則在71.8萬元,平均價格也在65萬元左右,如海嘯般的增長讓購屋受害者望而卻步,只希望能住進原本的家。黃淑君認為城鄉局當初在審核時未盡到查核責任,質疑審查系統形同虛設,更要求建商負起完全責任,承擔承購戶在因其偽造文書而衍生的相關租金、本金利息和房價波動等損失,呼籲市府協助人民釐清權責,捍衛消費者權利。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要求建商負起全部責任,應承擔承購戶在因其偽造文書而衍生的相關租金、本金利息和房價波動等損失。(圖/黃威彬攝)華鋐表示,目前正與公家機關溝通協調中,相關細節不便透露,最大目標是建案能夠順利啟用,以保護承購戶權益。新北市城鄉局回應,本案因申請人涉及以偽造圖說申請容積移轉取得核准,故市府2023年6月9日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容積移轉)在案,並將全案移送檢調機關,涉及偽造圖面之建築師亦移送懲戒,撤銷後申請人向內政部提請訴願,內政部2023年9月20日將訴願駁回,故申請人續提出訴訟,刻正由行政法院審理中。關於消費者權利保障部分,法制局已於10月28日行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協助辦理團體訴訟,城鄉局也在11月6日檢送本案相關資料,協助法制局後續辦理團體訴訟。
新北爛尾樓1/惡建商資料造假害建案遭「砍頭」 承購戶泣訴:家沒有了
新北市中和區交通方便、機能健全,總人口數已突破40萬人,當地更可謂寸土寸金,多年來是各大建商「兵家必爭之地」,而華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竟為了「多蓋幾層樓」,以假資料申請容積移轉,並於2022年被新北市市府查獲,原先核定的10樓遭「砍頭」成為7樓,建案也無法拿到使用執照,承購戶不能入住而無奈心痛,希望市府能提出解套方案,還他們「一個家」。據了解,華鋐企業在新北有華鋐菁美、華鋐晴光、華鋐晴晨、和華鋐晴朗等建案,多半是建於小巷之內,主打低總價、戶數少和小坪數,又占據捷運站和萬坪公園等絕佳位置,吸引許多小家庭趨之若鶩。往往推出沒多久就被「秒殺」,買方經濟條件則多為小康,往往須砸鍋賣鐵才勉強湊齊頭期款,原以為萬家燈火總有一盞是屬於自己的,但安身立命的避風港卻被建商的貪婪摧毀。承購戶恩恩(化名)先後付出200多萬買下「華鋐晴晨」預售屋,如今買房夢碎,重回傷心地忍不住眼眶泛紅。(圖/黃威彬攝)「200、300萬都投進去了,現在只能看、不能住,還不知道要拖到什麼時候。」承購戶恩恩(化名)苦笑表示,她與丈夫都在中永和工作,夫妻倆屬於「北漂」,為了在這個大城市立足而努力打拚、省吃儉用,齊心協力才勉強湊到買房「門票」。在四處看屋時,恩恩在房仲的介紹下看中當時還在興建的華鋐晴晨,該建案鄰近四號公園,與永安市場捷運站相隔約700公尺,當時每坪價格落在57萬元左右,含車位的總價則在1800萬元上下,恩恩夫妻倆考量學區、交通和未來增值性,最終咬牙訂下預售屋。「那時候去看,建案就有布條說此處有產權糾紛,但仲介跟我們說沒關係。」恩恩回憶,仲介當時聲稱這只是個「小插曲」,絕對不會影響將來的房子,小夫妻見房屋有建照和開工許可等公文,對房屋合法性自然不疑有他,下訂後便開始四處籌錢。而恩恩先後繳交訂金、簽約金、開工款和各期工程款和象徵即將完工的鷹架拆除費,建築最終在2023年竣工,承購戶們欣喜不已,正快樂迎接屬於自己的小家庭,該建案卻因容積移轉的資料造假,已蓋好的10樓要遭「砍頭」成為7樓。恩恩在購屋前曾看到「華鋐晴晨」產權不清的布條,房仲當時聲稱「不影響房子」,最終竟爆出容積率移轉造假,導致樓層遭「砍頭」。(圖/翻攝GOOGLE MAP)據了解,該建案建照是在前市長朱立倫時期通過,建商在興建前向市府申請容積移轉率30%通過,卻在2023年9月遭檢舉,指違背聯合審查會議要求連通道路開闢需達8公尺的規定,且被容移的地主並未同意,送審資料更作假捏造,原先的30%容積移轉率因而被收回,建商也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但房子已經蓋好且售罄,房子使用執照在訴訟期間更不會發下,也代表著承購戶們「買了房卻住不得」。「小朋友原本很開心啊,想說這裡要擺什麼、那裡要怎麼裝飾,現在都沒有了。」想到全家人曾經的憧憬成為幻影,恩恩忍不住頻頻拭淚,強調承購戶當初是基於信賴保護而購買房子,大家都相信政府發出的建照,希望政府能站在消費者的立場考量,保障人民基本的居住權利。華鋐表示,目前正與公家機關溝通協調中,相關細節不便透露,最大目標是建案能夠順利啟用,以保護承購戶權益。新北市城鄉局回應,本案因申請人涉及以偽造圖說申請容積移轉取得核准,故市府2023年6月9日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容積移轉)在案,並將全案移送檢調機關,涉及偽造圖面之建築師亦移送懲戒,撤銷後申請人向內政部提請訴願,內政部2023年9月20日將訴願駁回,故申請人續提出訴訟,刻正由行政法院審理中。關於消費者權利保障部分,法制局已於10月28日行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協助辦理團體訴訟,城鄉局也在11月6日檢送本案相關資料,協助法制局後續辦理團體訴訟。
反對修訂農地發展權移轉 內政部:恐將獨厚特定業者
內政部今(29)日表示,有立法委員提案修訂《國土計畫法》,要求劃入農業發展地區應給予補償,並訂定「農地發展權移轉」制度,但依美國歐洲經驗,農地將永遠只能作為農業使用,反而限制農民權益與農業發展;此外,要求無農地之縣市應向農業縣市購買發展權,除涉及地方自治權限外,恐將獨厚特定仲介或開發業者,因此相關制度設計仍應審慎評估。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機制設計原本就以兼顧農業發展、國土保育及民眾權益為目標,依國土計畫法劃設的農業發展地區,既未改變農業生產現況,更可興建農舍及從事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等使用,並且視實際需要由縣政府依法定程序,變更為適當的功能分區,沒有增加限制或造成財產損失,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規定。內政部指出,「農地發展權移轉」涉及農地發展權價值的計算、移轉的範圍在同一縣市或跨縣市,以及移轉機制建立等議題,與目前國內土地規劃制度基礎不同,若貿然入法將徒使土地掮客或中介商趁機低價大量收購農地,圖取農地發展權移轉的潛在利益,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無法真正受益,也將對於政府財政、土地管理、交易秩序等產生嚴重衝擊,不利於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內政部認為,貿然實施「農地發展權移轉」,將使農地永遠只能作農地無法改變;目前的容積移轉均限制在同一主要計畫或縣市,跨縣市實施將涉及地方自治權限及不同縣市農地定價問題,國土計畫是土地使用的上位指導原則,未來包括土地的規劃、管理及審議權力均回歸各縣市政府,由地方進行完整規劃來引導土地合理運用,相較過去賦予地方政府更多工具。內政部指出,現行包括公共設施保留地或古蹟容積移轉,均限制僅可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或同一縣市土地,如果要求無農地縣市向農業縣市購買發展權,無農地之縣市難以界定,可能造成僅有臺北市、基隆市等北部縣市應購買發展權,同時交易機制如何建立、是否獨厚特定仲介或開發業者,都將引發制度混亂。內政部期盼立法院及地方政府支持國土計畫如期全面施行,不僅保育自然資源避免農地水泥化,也能確實保障農民及民眾之合法土地使用權利。
賴清德任市長間南鐵照顧住宅容積飆升 都發局:符合法規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爭議案,遭羈押禁見。期間有關土地容積的計算及獎勵規範的討論瞬間成為炙熱的議題。而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日前指出,總統賴清德過去任職市長期間,順利推動的南鐵照顧住宅從原先的210%容積率上升至538%,質疑當中是否涉及圖利,引發熱議。對此,台南都發局表示,鐵路照顧住宅,係配合鐵路地下化重大建設合理維護拆遷戶之居住權益,所辦理之拆遷照顧市政建設計畫,採公有地公辦都市更新案件,極具重大公益性,經當時內政部營建署同意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投資,並經行政院納入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台南都發局指出,照顧住宅之招商,係以鐵路地下化拆遷戶的照顧為主要考量,優先以住宅品質為重點,爰招商設定即非採價格取勝的決標方式,而採提出最佳方案的綜合評選方式選出得標廠商,以確保照顧住宅品質,除規劃設計方案外,建材的選用、提昇都納入評分的項目,土地標價僅列為評分項目之一,評選過程完全公開透明,並無獨厚特定廠商。針對容積獎勵計算,台南都發局說明,本府受理相關都市更新案之審議作業,皆依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計畫法等相關規定,提送會議審查實施者依法申請之容積獎勵;照顧住宅係配合本市鐵路地下化重大公共建設辦理之都市更新案,最終核予都市更新容積獎勵28.11%、及開放空間獎勵21.89%,總計申請50%容積獎勵,且無另外申請容積移轉,基地法定容積為210%,設計容積為210%x(1+50%)=315%,完全符合法令規定,盼各界查明如實報導,勿用政治立場看待政府照顧拆遷戶依法施政的重點。
容積率吵什麼?一文搞懂容積率、建蔽率名詞 都更危老也息息相關
近期「京華城容積率」鬧得沸沸揚揚,也讓一般大眾開始接觸「容積率」。什麼是容積率?為什麼要有容積率的限制?建商又為何絞盡腦汁想要提升容積率?政府單位對於容積率的做法又是什麼呢?撇開此案的政治層面與法律程序部分,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帶大家快速了解容積率與建案相關的連結及重要性。容積率代表「樓層總建築面積佔建築基地面積的比例」,淺顯一點便是:「一塊建築基地可以蓋幾層樓」。例如:台北市「住四」的容積率是300%,基地面積是100坪,代表建築物總共能夠蓋100 x 300% = 300 坪。因此容積率越高,代表可蓋更多樓地板面積。而容積率往往需搭配「建蔽率」一同計算,建蔽率是「建築面積佔總基地面積的比例」也就是一塊地「可以蓋多滿」。以台北市舉例,「住四」的建蔽率為50%,也就是一塊基地面積100坪的土地,其平面建築用地為50坪。所謂建蔽率若由建物外觀看起為水平的投影面積占比,也就是太陽在建物正上方所產生陰影面積的概念,但現今普遍的建築,鮮少能完全使用建蔽率的規定上限,所以很多建物加裝了額外的邊條設計作為造型(也就是俗稱的土星環)。容積率和建蔽率會根據區域類型(如: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的法規而有所不同,以台北市來說,「住三」類的容積率為225%,而「商三」的容積率為560%。依照各縣市的法規規範而固定的數值,我們稱之為「法定容積率」。既然法定容積率是固定的,建商勢必會希望能夠向政府徵求更多的容積以提升建築利潤。而政府為了鼓勵建商與民眾進行都更或危老重建,也會給予額外的「容積獎勵」。常見的容積獎勵包含綠建築、提升耐震設計、提供公益與公共設施等,透過容積獎勵的方式,與都市更新實施者協調,提高容積率的同時,也能夠提升大眾生活品質。除了容積獎勵以外,建商也可透過「容積移轉」方式,增加建案的容積率。顧名思義便是將A土地的容積,移轉到B建築土地供使用。常見的容積移轉應用在於被劃分成「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的土地。理論上政府應該徵收這些保留地,未來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使用。然而隨著土地價格上升,公保地的徵收對於政府財政也是相當大的負擔。容積率可透過容積移轉、容積獎勵提升。(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因此政府透過「容積移轉」的體制,鼓勵建商購入公保地後捐贈給政府,以換取新建案的容積。此舉不僅能夠讓建商提升新建地的容積率,增加建商未來利潤;更能夠幫政府解決高額的收購費用,可說是一舉兩得。但法規不斷修改至今,容積移轉的申請已大不如前,由於限制過多,市府需求的標的物越來越稀有化和特殊化,進而轉變為「代金」方式申請,也就是付出天文數字的價金來換取更多的建築空間,行內普遍認為此方式所提升的成本與市場的價值已若差甚遠。不過不論是容積移轉還是容積獎勵,均依各縣市規範有其獎勵上限。而為何政府要限制容積率呢?雖然說高容積率代表可以蓋更高的樓層,容納更多的住戶,然而試想倘若一座城市,全是無容積率與建蔽率限制的高樓大廈,街道將會十分狹窄,且無綠地或人行道空間,日照程度大受影響,儼然成了鋼鐵叢林。建商也會將所有資源投入精華地區,便會造成地區發展不平衡。另除法定容積外的獎勵容積與容積移轉,兩大部分皆有法源依循,也得由各地方市府因其所需審議而定奪,放眼全台灣不是找不到超過1000%這樣高容積率的建物,更別說對岸一線城市比比皆是,法規既允許市府於審議容積上有所把關,應尊重各市府所需的規劃審議之裁量權,倘若因此法造成各縣市的容積差異失衡,也可效法鄰國日本「回歸中央審議權」的方向修法,統一管理。看似單純的「容積率」其實不僅僅是簡單的數字,一些細微的調整,都牽動著整個都市計畫的發展,政府單位對於容積率的拿捏、容積獎勵的評估與審核,都應秉持公正、專業的立場。也許京華城一案對讀者們來說相當遙遠,然其實任何建物均離不開「容積率」三個字。因此踏取國際希望能夠透過這些名詞科普,讓讀者們能夠更有概念地參與公共事務,並更加了解與自身息息相關的不動產/都市更新的名詞。
柯市府法外自創「20%容積獎勵」? 京華城案爭議始末一次看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北檢29日深夜至30日凌晨先後裁定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後,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30日上午又兵分多路前往柯文哲住處及其相關處所搜索,並對其進行約談,今(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柯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認為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而柯文哲對此也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據悉,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疑似在2018年至2021年間分批行賄應曉薇4500萬元,找應曉薇充當中間人,幫忙關說遊說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3月間,應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之後,柯文哲也交辦都市發展局處理,最終通過840%容積率。CTWANT為此也整理京華城案爭議始末及案件最新進度。京華城的背景京華城購物中心座落於台北市松山區,2001年開幕時一度是台北市唯一一座24小時營業的購物中心,然而後續因長年虧損,最終於2019年走入歷史。目前京華城已遭拆除,原基地由曾經建設過台北市信義區豪宅「陶朱隱園」的威京總部集團取得開發權,進行都市計畫興建商辦大樓,將改建成擁有4座19層樓高的「京華廣場」,預計2026年完工。容積率與容積獎勵是什麼?容積率是指總建築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值,也就是在既有土地面積上,建築物的總樓層面積可以有多少,白話文就是可以蓋幾層樓,這在開發者眼中絕對是獲利的關鍵。通常人口眾多的地區往往建築容積率較高,容積率越高表示土地的利用率也就越高,但是對周邊的城市基礎設施的壓力也越大,因此不可能無限制的提高容積率,所以世界大部分地區對於城市的建築容積率均有法規管制。而依照台灣的法規,容積率的多寡,則與所在地點的土地使用分區有關。土地使用分區主要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等等;住宅區又可區分為住一、住二、住三、住四等,商業區分為商一、商二、商三、商四,每一個分區的容積率規定均不相同。而容積獎勵顧名思義,就是開發者若能在其開發土地中為公眾提供便利而讓出部分利益,例如將底層架空作為公共活動空間,政府規劃部門就會提高該土地的容積率上限。以中央政府提供的容積獎勵來說,大致包含「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危老重建容積獎勵」及促進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的「聯合開發容積獎勵」;而台北市則訂有《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京華城容積率變化1987年許水德時期,土地使用分區屬於「工三」,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容積率為300%,直到1991年從「工三」 變更為「商三」,容積率為560%。2001年馬英九時期,在土地使用變更前,京華城已獲允建樓地板面積為12萬284平方公尺的工業大樓建築執照;並在2001年間完成實設容積樓地板面積11萬1919平方公尺的購物中心。此時,換算實設容積率為678.91%。2010年郝龍斌時期,京華城向北市府申請重新開發,北市府認定重建的容積率,應以捐地後所餘的7成土地計算,故容積率為70%的土地x560%=392%,但遭到監察院糾正。2018年,柯文哲依照監察院的糾正意見,將京華城容積率定為560%,同時刪除12萬284平方公尺的「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條款,京華城不服允建樓地板面積被刪,提行政訴訟,要求維持678.91%容積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允建保障屬一次性,重建後不適用,回歸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560%。不過到了2020年,威京總部集團再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申請容積獎勵,後獲得20%的容積獎勵,並自購30%的容積移轉。容積率從原本的560%大增至840%。京華城爭議:容積率爆增至840%、柯市府法外自創「20%容積獎勵」?雖然「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明定「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而且京華城案既非都市更新也非危老重建案,法規上應「不適用」上述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容積獎勵辦法。但威京總部集團於2020年3月17日向柯文哲市長辦公室陳情,且北市府受理案件後,都委會也參採《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獎勵規定,法外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再給予最高20%的容積獎勵,等於北市府受理了京華城另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的細部計畫修訂案,無視「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20%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不明。京華城案收押及被告名單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前台北市副市長及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彭振聲4人遭收押禁見;被告則包括: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1200萬元交保)、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500萬元交保)、應曉薇女助理陳佳敏(200萬元交保)以及柯文哲。
沈慶京遭爆疑捐低價地爽賺30%容積移轉 許淑華批柯文哲放水縱容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30日表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曾誇稱,京華城重建案中,只要花錢買30%容積移轉,總容積就可達882%超高規模,根本是謊言不斷,而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縱容,無疑是放水的市長。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27日晚上緊急將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拘提到案後,28日傳喚6名被告與13名證人到案,包括應曉薇、沈慶京、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應曉薇辦公室助理吳順民、陳佳敏等人。經檢察官偵訊後,陳玉坤以新台幣1,200萬、王尊侃以500萬、陳佳敏以200萬元交保候傳,並聲押禁見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台北地方法院29日召開羈押庭後,認為三人涉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先後於29日晚間與30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對此,許淑華指出,其實京華城案經過三家專業單位進行估價後,若以30%容積規模計價,價值介於新台幣81億至83億不等,但沈慶京繳納的容積代金才43億7163萬元而已,儘管後續再用「捐贈公共建設」的名義捐贈面積共達5233.58平方米的193筆土地,價值也遠遠不及獲利。許淑華進一步表示,沈慶京原本還有大約39億容積代金需繳納,卻以東拼西湊低價買進道路用地等方式,轉捐出換取免繳這39億代金,但細看這些土地總價與公益性,遠遠低於剩餘本應繳納的39億,時任市長柯文哲明知不合理卻依舊放任,必須向大眾說清楚。許淑華批評,30%的容積移轉核定,這樣讓沈慶京主導的財團以便宜的「道路用地」移轉術,以低價成本取得土地,再兌換高額容積「貪小便宜」,大玩灰色地帶的金錢遊戲,遲早要面對司法、付出代價。※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京華城沈慶京聲明全文曝光 指郝、柯市府官員索賄不成以容積報復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涉及的京華城案,28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搜索,並約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人。今日下午沈慶京也發出聲明,強調從來沒有送紅包,並指「他(柯P)那種人,怎麼可能有辦法談條件,看就知道!」反倒是郝市府與柯市府的官員都曾索賄,遭拒後京華城容積遭報復。聲明全文如下:我從年輕到現在,從來沒有跟官員妥協或送過紅包。正因為不妥協不送紅包,到今天京華城才會黑鍋揹這麼大,吃了這麼多的虧,大家還以為我晚節不保。我從不送官員紅包,就更不可能送柯P紅包,他那種人,怎麼可能有辦法談條件,看就知道!何況京華城容積是依法令申請而且有道理的,為什麼要送紅包?柯P也從來沒要過,反而是當時柯市府一位官員透過他人來明示要過,我立刻拒絕,導致京華城申請容積不斷遭到報復。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的過程,讓我深深感受到,有些政府官員不願做對的事,視貪瀆和法律如無物,簡直是濫用公權力到極點。明明是當年(民國80年2月13日)北市府公務員在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公告上,自己表述不清,在要求京華城捐地30%之後,商三基準容積率依法應該是560%(全國商三皆為560%),文稿竟然寫成392%(560%x70%),捐地後反而容積變更少,豈有此理,衍生爭議數十載。事實上,當時北市府很清楚內政部核定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載明核定給予京華城開發的允建樓地板面積是120284平方公尺(建照容積率為678.91%),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公告,北市府何來權力刪除?京華城為此向郝市府陳情,要求依法回復基準容積率為560%,郝市府悍然不更正,甚至有官員為了個人政治和金錢利益,前來索賄,我斷然拒絕。到了柯市府,也是如此。京華城不斷向市長、市府、市議員陳情,過程中,有位官員透過一位律師來索賄,我當然拒絕,結果京華城再被接連報復。雖然之後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認為應回復京華城的基準容積率為560%,但這位官員仍刻意交代將京華城受內政部公告主要計畫保障的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容積率678.91%)逕行刪除。柯市府哪有給京華城特權,明明是北市府不依法令行事,故意刁難京華城容積既有權益。老實說,按照內政部公告的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建照核准京華城的基準容積率是678.91%,京華城只要依法再花錢買30%容積移轉,總容積率就達882%,超過現在被誤解的容積獎勵20%和買容積移轉30%之後的總容積840%,大家根本也不必吵了。我看到媒體報導有些民意代表質疑京華城容積率,覺得冤枉,這些民意代表為達個人聲量和政治目的,根本是亂講,簡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我不願意此刻點出背後的真相,這和我上述說的有些關聯,但我會向檢察官說清楚;我要強調,容積本來就是為符合市民公益而生,如今成為政治人物的報復手段,成為蕩然虛假的形容詞。老百姓向政府陳情,政府要經過那麼多的關卡開會審查,公開透明,能去搞什麼,何況我最痛恨貪汙,如今將京華城汙名化,造成寒蟬效應,以後官府有錯,老百姓和企業敢陳情嗎?今天該查的是貪瀆的公務員,而不是勇於任事的公務員。我始終堅持「誠信道義」。人生的經驗,讓我深刻體會只要捲入政治,任何冤曲都可能發生,但我仍然要鼓勵年輕人努力付出,不要向索賄官員低頭。京華城的無妄之災,透露出人性掌握權力之時,會將私怨極大化。
沈慶京發聲喊冤「不可能送柯文哲紅包」 稱京華城不斷被報復是無妄之災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京華城容積案,遭到搜索帶回訊問,稍早沈慶京也發出聲明,指出「從未跟官員妥協或送過紅包」,還說怎麼可能有辦法跟柯文哲談條件,更不可能送他紅包。檢廉28日「兵分43路」搜尋威京總部,及京華城負責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住處,以及中華工程、中石化公司等處。針對今日檢調搜索一事,沈慶京也發出聲明,「京華城申請容積獎勵的過程,讓我深深感受到,有些政府官員不願做對的事,視貪瀆和法律如無物,簡直是濫用公權力到極點」,並強調是1991年2月北市府公務員在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的公告上,自己表述不清,在要求京華城捐地30%之後,反而容積變更少,導致衍生爭議數十載。沈慶京在聲明中強調,「當年的商三基準容積率依法應該是560%(全國商三皆為560%),文稿竟然寫成392%(560%x70%),京華城為此向郝市府陳情,要求依法回復基準容積率為560%,郝市府悍然不更正,甚至有官員為了個人政治和金錢利益,前來索賄,我斷然拒絕」。另外沈慶京還表示,從年輕到現在,從未跟官員妥協或送過紅包,「正因為不妥協不送紅包,到今天京華城才會黑鍋揹這麼大,吃了這麼多的虧,也因為從不送官員紅包,就更不可能送柯P紅包,『他那種人,怎麼可能有辦法談條件』」。聲明中還透露,當時柯市府有位官員透過他人來明示要過,但他立刻拒絕,導致京華城申請容積不斷遭到報復。沈慶京甚至強悍表示,柯市府哪有給京華城特權,「明明是北市府不依法令行事,故意刁難京華城容積既有權益」,至於京華城建照核准的基準容積率是678.91%,京華城只要依法再花錢買30%容積移轉,總容積率就達882%,超過現在被誤解的容積獎勵20%和買容積移轉30%之後的總容積840%。
農地死刑2/「國土分區圖」集體遲交 地方政府無奈淪發展劊子手
《國土計畫法》施行過程多次展延,政府拍板2025年5月上路後,近期迭遭朝野立委呼籲「刀下留農」,不分藍綠高達19處地方政府甚至以技術性拖延,不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專家建議針對農1要有更妥適的配套,向用地變更得利者徵收「土地受益費」,籌設「國土基金」補償權利受損者,提高被劃入農1 區域者的配合意願。據了解,《國土計畫法》大致劃定區有四:首先是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的「國土保育地區」;再者是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的「海洋資源地區」:第三是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的「農業發展地區」;最後還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的「城鄉發展地區」。而其中細分為5種的農業發展區中,尤以農1最受爭論,只要農產環境不錯或曾下重本優化排水等農業設施的土地,進一步稽核面積達25公頃以上、農業使用達80%以上,就會被優先劃為「農1」。儘管農1是國家掛保證的「優良農地」,多數地主卻高興不起來,因為《國土計畫法》一旦上路,農1土地將就此限定農用,各界對工商發展的想像就此落空,簡言之就是土地增值的空間被限制,更嚴格的是搭配違規舉發的高額獎金,持有者將無法他用。台灣鄉間「農地蓋工廠」沉痾多年,《國土計畫法》上路後罰則料將加重,引起業主恐慌與不滿。圖為高雄岡山嘉華地區特定農業地上的工廠。(圖/報系資料照)一名嘉義的農民說,《國土計畫法》實行後,「特定農業區」土地多數劃成高度監理的「農1」。然而,目前特農區現況卻有不少農地工廠,令地主不滿的是,部分縣縣市政府願意妥協,在審議時將現有工廠畫成「農2」,正視土地管理現況較有彈性,卻有不少政府人員只坐在辦公室依地籍圖直接畫設為「農1」,昧於土地現況當然引起民眾跳腳。「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便直言,台灣的農地太貴了,地價與農產所得完全不成比例,持有農地者大多充滿農用以外的想像,期待有一天自己的農地能獲重劃蓋樓賺錢,至少自家子孫不用那麼辛苦拿鋤頭。然而,在《國土計畫法》打出維護糧食安全大旗之下,等於要求各縣市政府當「劊子手」,在國土功能分區圖上,對著地主千刀萬剮,各縣市政府「當然下不了手」,也因此國土功能分區圖,只能根本交不出來。彭揚凱說,目前《國土計畫法》已經延宕3次實施,溝通真的很不容易,如果建立良好且確實執行的「國土基金」制度,讓被劃設為「農1」的農地地主有配套的補償,類似過去對文化古蹟地主的做法,要求對方保留「農1」農用,但能給予一定的金錢補償或容積移轉,而國土基金可以向用地變更得利的地主端徵收受益費,或許稍稍能緩解農1地主被判「農地死刑」的反彈聲浪。嘉義縣高鐵特定區旁88公頃土地,刻正如火如荼進行台積電廠房先期建設,原本一望無際的甘蔗田已不復見。(圖/記者趙世勳攝)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近期不少土地掮客,看準農地地主對《國土計畫法》的恐慌,聲稱能協助農地變更工業用地,進一步撈了不少仲介費,但其實需要審查要件很多,若2025年05月準時上路,「現在根本來不及」,且這是中央層級介入的地目畫設案,並不是地方政府說了算,因此若有人聲稱能協助在《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做到「農地變工業地」,那恐怕是托大了,提醒民眾不要花了大筆冤枉仲介費。內政部國土署強調,農地本來就該農用,《國土計畫法》能檢視一遍各地土地使用,或許短期動盪,但對國家長遠發展不是壞事。至於「國土基金」的補償構想,會把「農有地」視為補償標的,與現行肯定農業產值的立法精神相悖,目前僅規劃「國土保育用地」有補償機制,暫無「農1」補償計畫。行政院刻正檢討《國土計畫法》的檢舉獎金制度,而不少縣市一直未交國土規劃分區圖,如果立法院決議通過展延,內政部會配合辦理。
公保地封印2/地方政府喊放寬代金使用 專家籲先改羞辱式競標規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統計,全台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多達2.3萬公頃,相當於900座大安森林公園面積,其中台中市以高達1,539公頃私有土地未徵收居冠,新北與台北也有各800多公頃尚未徵收,挨批處理牛步。政府為解決收購經費不足與容積移轉的問題,推出「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容積代金)制度,即建商向政府繳費買容積,政府再拿這筆錢向公保地主收購土地。弔詭的是,而今專款專用的容積代金財庫盆滿缽滿,卻無法有效運用。例如台中市政府容積代金財庫高達新台幣249億元,2022年度卻只編列了80億左右用於徵收;同樣地,新北市政府容積代金也多達225億元,2023年度僅花了17億元用於徵收,令人費解。對此,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這筆錢各縣市政府用途彈性不足,解套方向有二:首先,《都市計畫法》規定,所有容積代金,若要啟動公保地徵收,必須用在同一都市計畫區內。以新北市來說,高達47個都市計畫區,並非每個都有公保地需求,早期收的容積代金,現在派不上用場,呼籲中央修法鬆綁。其次,其實都市發展除了徵收用地外,還有綠化、交通、汙水下水道等公設費用,如能修法開放,放寬容積代金用在都市計畫區各項基礎建設,除了增加執行率,也能優化生活環境。公設保留地若地主撒手不管,容易成為治安死角。如桃園有塊公園預定地 雜草叢生多年淪治安死角,經地方里長奔走多年,市府才編列維護預算, 整理該地為「龍壽三角公園」。(圖/桃園市政府提供)公共設施保留地代辦業者郭紘均則指出,政府以容積代金收購公保地,需由地主參與標售,往往會導致降價競標,這其實是「羞辱」地主,因為幾乎不會有地主願意賤價賣地,政府再來把執行率不彰原因推卸出去,很不公平。郭紘均說,各地政府不願積極處理公保地,原因有三:首先,市府人力有限,加上許多建設都需經費,公保地議題長期被忽視,地方政府當然不會積極處理;第二,公保地被指定「未來」用途,但現況地主仍可依照原始之用,並沒有迫切性;最後,一旦政府收回開闢道路等公設後,需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進行維修,動不動也會因使用率低挨批效益不彰,導致政府卻步。國民黨立委廖偉翔曾提案,希望能放寬各縣市政府「容積代金」使用規 定,以利進一步使用代金優化都市居民居住環境。(圖/廖偉翔辦公室提供)地政士蔡岳臻則直言,在政府行政怠惰、未積極處理公保地的狀況下,衍生亂象和套利空間,對部分資訊力較弱的地主很不公平。蔡岳臻舉例,近期曾聽聞來自大城市的公司,到嘉義縣山區收購高達200多坪、公告地價破550萬新台幣的道路用地。但在地居民純樸,在公司人員一再稱「放著也很難換到錢」的話術之下,以不到30萬元整筆賣出。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也批,各地方政府覬覦容積代金財庫已久,老想把代金挪作他用,卻不願有效處理眼前專款專用困境,與立法意旨相悖「簡直亂來」。台中市政府境內居有全台之冠的大量未徵收私有公保地,中市府都發局回應,台中市共劃分18處主要計畫區,部分主要計畫區限於市場因素,容積移轉及折繳代金移入方式的案件較少,導致該地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較少,實在是非戰之罪。都發局也說,日前國民黨立委廖偉翔等人已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刻正進行修法程序中。希望授權地方政府妥適用運用容積代金,得於全市都市計畫區統籌運用並得支應工程費,以完善公共設施,促進城市均衡發展。
公保地封印1/被劃公保地30年 不徵收不解編地主動彈不得
不少地主因名下土地被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保地),不敢投入金錢開發自己的土地,政府也遲不徵收,多年來動彈不得。一名台北市內湖區地主向CTWANT表示,他多年前繼承了大約16坪位於民權東路六段的山坡農地。這塊地是1990年代爺爺一家從雲林北上半世紀,原本想讓蓋家族宗祠落地生根,但為了基隆河截彎取直衍生的都市計畫,這16坪被當成公園綠帶,爺爺響應了政府,停止興建宗祠、保留了原始樣貌,一轉眼30年,眼見內科興盛、鄰居樓起,自己的公設保留地依然如故,「30年來繳交的地價稅像往水裡扔」。無獨有偶,新北市新莊潭底地區公設保留地「高中一」用地地主之一健銘(化名)回想,1980年代,當時台北縣都市計畫用一紙公文就把他們家族的土地「封印」,那時家中商店剛好周轉困難,原本長輩想拿土地去抵押,潛在買家一聽到是公設保留地,就想到會不得開發,紛紛走避,最後是媽媽變賣嫁妝裁縫機救急,雖然困難度過了,但現在90歲的高齡老母至今想到此事仍不免遺憾。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政一塊土地,因為被劃為公保地多年,發展受限,與臨近拔地而起的高樓形成強烈對比。(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由於這類問題層出不窮,政府先採用容積移轉,讓建商用不到市價一半的公告現值買下公保地取得容積,再以近乎一比一面積方式轉移到新蓋大樓,政府不用出錢,建商也穩賺不賠。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說,因為建商蓋越多、賺越多,也讓土地受不了高強度利用,並打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因此政府打出「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容積代金)政策,規定建商不能全部用捐地方式換容積,至少要有 50% 以上的新增容積「拿錢來換」,依照建案現址的公告地價計算,這筆錢則須專款專用,在同一都市計畫區內收購公保地。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公保地收購必須要私地主「自宮」砍價競標,相當違背人性。(圖/記者劉耿豪攝)彭揚凱坦言,由於目前政府以容積代金採購公保地是屬於「競標」制度,每年各縣市政府會公告一定時間,要求境內已劃定為公設保留地的地主,自己去參與各縣市土地競標。但此類競標由縣市政府帶頭壓價格,地主必須流血自砍,壓低到縣市政府「滿意」的價格,往往只有公告地價3折不到,政府才會啟動收購。彭揚凱痛批,政府畫設公保地,是有求於私地主,又要私地主「自宮」解決問題,完全違背人性。最後執行率不彰,再推給荒腔走板的法令,卻不願著手修法,實在難堪。他直言,最好的方式是將公保地一律「徵收」,但徵收必須比照市價,不能用公告地價再打折辦理,相形之下「容積代金」財庫根本少得可憐。他說,如要妥協現況,又想解決競標窘境,可以逐步加上條件過濾,比方規定「15米以上道路」、「已完成全案80%公保地採購」等條件,明確篩選出優先承購的標的,才能稍稍避免私地主必須砍價競標才能處理公保地的窘境。
京華城反擊遭北市府霸凌37年 開發延宕12年損失上看60億元
京華城近日因容積率問題再度引爆爭議,不僅刊登五大報全版重申容積取得過程一切合法,30日更召開記者會闡述37年來「被霸凌」的前世今生,強調直到2016年監察院確認京華城容積率原本即為560%,再加上申請的20%容積獎勵及購買30%容積移轉,才會有840%的容積率,但全案因延宕12年來估損失金額達5、60億元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開記者會闡述37年來「被霸凌」的前世今生。(圖/威京提供)今日由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偕同律師陳昭龍開記者會說明,最早京華城土地在民國76年前是「工三」,提出商業用地變成「商三」的容積率是560%,但卻在市府錯誤計算下被打7折,變成372%,直到民國105年,經監察院糾正北市府後,確認京華城容積率確實原本即為560%。至於560%變840%,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範下,京華城依法獲得20%獎勵容積與30%的容積移轉,在560%乘上1.5倍後就是840%。前者20%,京華城提供詳細內容是4%「韌性城市貢獻獎勵」、8%「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及8%「宜居城市貢獻獎勵」,此3項繳納相關保證金87.7億元;而30%容積移轉,陳玉坤強調,每個開發商都能申請,總花費44億元。陳玉坤也解釋,京華城百貨公司,因位置不佳、經營困難,每年營業額被東區跟信義計畫區瓜分,還有銀行聯貸案的壓力,在虧損累累之下,不希望造成股民損失擴大,才會規畫改建,跟選舉年沒有相互關聯。但已開發計畫延宕近12年,損失金額達5、60億元。目前京華城改建頂級商辦案「京華廣場」的工程進度已經快到地面層,陳玉坤也提到,受到缺工缺料等影響,原本預計2026年完工,恐怕將延宕,現在陷入爭議疑雲,難免會影響未來的買賣,目前已經有潛在的客戶接洽,不希望再捲入政治議題中。他也呼籲,台北市長蔣萬安應盡速將本案移送檢調,還京華城清白,強調37年來沒有任何一任市長圖利京華城,「只有京華城37年來被霸凌」。
台鐵1700億債務怎麼還?鐵道局:預計30年內還完
台鐵今年元旦公司化之後,約1700億元短期債務轉到交通部鐵道局償債基金,鐵道局長楊正君今透露還債方法,擬透過台北機廠古蹟容積移轉,以及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開發,償還1500多億元,占整體債務的9成,預計30年內還完。資產接管部分,台鐵償債基金將辦理台北機廠、E1E2街廓、高雄港站(含臨港線)3處1129筆土地(約60.96公頃)、136筆建物接管事宜;辦理215筆地方公產土地(約11公頃)接管事宜。楊正君表示,相關資產都已經移交,目前在辦理入帳作業,由於產權複雜還需要一點時間。其中最有價值的土地為台北機廠,但由於已經被劃為古蹟,今年將推動「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修法作業,讓國有土地能夠比照私人土地,讓古蹟仍能進行容積移轉,創造土地開發利益。楊正君說明,台北機廠土地面積4萬9749.63坪,容積率300%,規劃2043年至2052年期間分年標售,每坪標售單價約55萬1285元,總收益估822.79億元。台北車站旁的E1、E2面積3468.42坪,容積率560%,透過都市計畫進行開發案,預估分回辦公室、商場、停車位、現金等,同樣規劃2043年至2052年期間分年標售,預估可有687.65億元。另高雄港站(含臨港線),預估能有100多億收益等。
選舉火燒財團!柯文哲遭控圖利120億元 威京集團說明始末「顛倒是非」
民進黨團8日召開記者會指控,京華廣場獲得史上最高840%容積率、獲利120億元超級大禮包云云,威京總部集團下午回應反擊,歷經政黨輪替兩朝的監察院所出報告,明確指明京華廣場容積率取得過程一切合法,是取回本來就有的容積率,沒有所謂獲利120億元之情事,呼籲不要政治操作,顛倒是非、以訛傳訛。威京集團今發出聲明,之前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經(1)捐贈全街廓土地30%作為復盛公園用地,並登記為台北市政府所有;(2)提供捐地後的20%樓地板面積作為公眾停車空間,才於民國80年獲准變更為商三用地(法定容積率560%),又再捐贈2.2億元興闢台北市偶戲博物館後,始准許起造京華城購物中心,為台灣都市計畫首例工變商個案。台北京華城曾是全球最大球體購物中心建築,於2019年11月30日正式熄燈,改建成商辦京華廣場。(圖/報系資料庫)當年台北市政府公告實施的都市計畫規定,明確保障京華城允建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120,284平方公尺,惟京華城僅使用111,919.11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為678.91%。至民國99年,威京集團向北市府申請變更細部計畫,北市府在計算粗容積率時,以「捐贈全街廓土地30%後」的地塊面積計算,竟將原捐地後應為560%的容積率,誤解為打7折後僅剩為392%,才引發救濟返還容積率的多年爭訟。威京集團表示,歷經十年,多次向監察院、內政部等單位陳情,期間更是經過政黨輪替的兩朝執政,中間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錯在郝市府任內,始而發函糾正,北市府才在民國107年將容積率回復到原始的560%;豈料當時的北市府竟又不當刪除都市計畫內「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之保障,造成財產莫大損失和不公平對待。京華城拆除後將改建成京華廣場商辦,預計2026年完工落成,總銷上看550億元。(圖/黃威彬攝)威京集團再次強調,京華廣場正確的法定容積率就是560%,係依法透過公益性、對價性之整體規劃設計爭取容積獎勵20%,加計依法購買取得的容積移轉30%後,符合法定容積上限的1.5倍,整體容積率才達到840%。即便只加計容積獎勵20%,整體容積率亦僅達672%,仍不及原保障樓地板面積換算的容積率678.91%。針對民進黨團今召開記者會指控,京華廣場獲得史上最高840%容積率、獲利120億元云云,威京集團嚴正強調,歷經政黨輪替的兩朝的監察院所出報告,非常明確地指明京華廣場容積率取得過程一切合法,是取回本來就有的容積率,也沒有所謂獲利120億元之情事,期望不要政治操作,顛倒是非,倘有不實報導,必當究責,以正視聽。
指京華城大賺400億 許淑華:柯市府給史上最高容積840%
台北市立委參選人、市議員許淑華今(28)日在市議會質詢指出,威京集團於今年度5月正式公告即原京華城改建案預計於2026年將完工,成為頂級商辦園區「京華廣場」,該建案實價登錄每坪可高達250萬元,而在柯文哲市府期間核可容積率高達840%。她質疑,北市府公辦都更連1坪換1坪都達不到,面對大財團卻能夠給出史上最高的容積率,要求市長蔣萬安送交政風處與司法單位,徹查是否圖利財團。許淑華細數京華城的容積變更史說,威京公司自民國79年申請通過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將計畫範圍從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原本市府只同意容積率392%;100年時,該公司以經營不善為由,向市府爭取要求滿額容積率達560%;而在102年馬英九執政時期,監察院共發9次函文糾正當時市長郝龍斌主政的台北市政府;但等到107年1月18日柯市府時期公告生效,竟同意提供560%容積率,更誇張的是,威京集團仍不滿足,並於109年再申請容積獎勵率20%、容積移轉率30%,最後柯市府居然在111年公告核可決議,達到史上最高的容積率840%。許淑華指出,該建案從最初的392%容積率暴增至840%後,集團等同於增加近2萬坪面積,僅以每坪價值200萬試算,相當於獲利400億。威京集團回饋市府的內容卻僅為停車格回饋,只有充電汽車格共90格、機車格76格,再加上認養復盛公園50年、提供242坪公益空間。更離譜的是,原先規劃建立空橋改善行人通行問題,卻在111年1月21日時的都審案中取消,改以維護周邊路面、人行道改善作為回饋方式,變相又省了1億。許淑華表示,歷次都市計畫委員會之中,多位委員反對申請案,包括宋鎮邁表示「本案不適用土管條例、都更條例、危老條例。對面有文資跟市民高架,請申請單位提出圖資。」黃台生指出「申請單位不適用都更條例,想突破原來的規定,提出專門針對個案的規定,質疑是否妥當。560%已經是一個衡量過的權益,原先只有392%。不應該以對價關係就來修改規定,都委會沒有這個權限。」在之後柯市府時期招開的都審會議中,這些委員都不再被邀請。許淑華質疑,調閱111年4月28日的都審會會議紀錄後赫然發現,總計委員共23人,而反對委員已被撤換,出席委員中,府內委員共8人、府外委員共7人,僅靠府內委員就可以達到決議,出席委員更有時任民眾黨秘書長;而此次會議更是以線上視訊會議方式招開,將如此重大的決議草率地通過,是否明擺就是為了護航?許淑華對此案嚴正抗議,並具體要求蔣萬安針對京華城改建案之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許可開發案,送交政風處徹查,並移送監察院及檢調單位,查明是否有任何圖利特定集團之情事。
藍色教堂2/「太原第」被拆屋主判刑 劉銘傳鐵路遭破壞官員沒事
基督教長老教會富里教會從2015年起傳出將拆除改建,引起文資團體和不少網友婉惜,認為教堂美麗又有特色、拆了太可惜,連忙向花蓮縣文化局提報,經過花蓮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審議會」2022年8月1日開會審議,決議解除列冊追蹤,不少文資人士氣得破口大罵,教會則表示只會進行整體修繕、以重新考量使用規畫。有法界人士指出,如果今天是民眾自己的家「被指定為古蹟」,會有什麼反應,就耐人尋味了。法界人士表示,當別人的私有財產「被古蹟」時,旁觀者當然可以一派輕鬆地慶幸台灣又保存了一件歷史文物,讓台灣人都能繼續共享一段美好的歷史記憶,可是如果「被古蹟」的地方是自己的家或祖產,而家中的經濟狀況無力維持,或派下子孫經濟狀況不一,有人必須要變賣老宅才能維持生計時,這時「被古蹟」的心情,可能就開心不起來!一位家產「被古蹟」的民眾表示,憲法明文規定保障人民的私有財產,政府確立了一個《文化資產保護法》,強制把私有財產「古蹟化」,還限定用途,雖然還是可以買賣,但是不能參加都市重劃,政府回饋的容積率獲利空間又有限,「被古蹟」的地點恐怕只有在台北才划算。新竹市暫定古蹟「太原第」2018年除夕清晨遭突襲拆除,文資保護團體前往遺址抗議。(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古蹟保存不易,傳統工法修復不但價格高,師傅也很難找,政府又不會全額補助修繕及維持費用,雖然大法官釋字第813號解釋,規定主管機關應給予合理補償,具體作法到現在仍是空中樓閣,依舊沒有完整的獎勵配套措施,無怪乎古蹟「自燃」時有所聞,有時慘遭連夜拆除,一夜之間被夷為平地。以完工於1935年的新竹「太原第」為例,具有傳統閩式合院的紅瓦建築,還有精緻泥塑鵝頭墜裝飾,曾被新竹市政府列為暫定古蹟,不過2018年2月15日除夕,3名溫姓房屋所有權人僱工拆除夷為平地,觸犯《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毀損暫定古蹟罪」,法官體恤房屋所有權人可能因為「太原第」一旦登錄為古蹟,將受《文資法》等諸多限制,且古蹟容積移轉與現地開發獲益差距甚大,才鋌而走險,因此輕判10月徒刑,緩刑3年,但是一件古蹟因為政府獎勵配套措施不完整,一夕之間就消失了,政府也難辭其咎。另一個文資保存失敗的例子則是桃園火車站三鐵共構,挖出了劉銘傳鐵路遺構,這是保存最完整的清代鐵路,不料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2022年8月初突然在劉銘傳鐵路遺址施工,桃園市文化局也未阻止,當大量混擬土灌進遺址時,台灣第一條鐵路就這樣永遠走進歷史,當時桃園市主政者是現在的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如果政府自己的土地挖出古蹟,都不願意保存,卻要求民眾不能破壞古蹟,違者還要追究刑責,就成了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笑話了。台灣第一條鐵路遺址出土後,慘遭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整地灌漿而消失。(圖/搶救清代鐵道遺址群小組提供)
「躍進基隆」都市發展政策交流座談 公私協力共創基隆新榮景
由基隆市工策會和市府都發處共同合辦「躍進基隆—都市發展政策交流座談會」,在8月31日晚間於基隆彭園會館盛大登場,謝國樑市長在座談會中,期盼透過公部門與業界的彼此激盪,提供友善投資環境,為基隆共創新榮景。謝國樑指出,透過座談交流,讓公部門與業界一起研討基隆未來發展,增進行政效率提升,並可運用不同機制引進投資,藉此帶動居住與商業環境發展,創造在地就業機會,進而活絡基隆都更發展。在座談會中,由都發處長謝孝昆介紹市府擘畫港區周邊、田寮河沿線、捷運重大建設及河谷廊帶未來願景,期盼公私協力共築基隆新榮景。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受邀致詞時,肯定謝市長用心規畫基隆的未來發展,並表示基隆的關鍵優勢,在於北五堵距離臺北南港僅10公里,土地與房價較大臺北地區低廉,尤其位於七堵的陽明海運,若能打造成為科技廊帶的核心,將具有很大的發揮空間。謝金河提到,運用優良的港市優勢,並搭配土地空間的妥適規劃,將為基隆提供的發展條件,如何引進人力與資金到基隆共同發展,將是未來首要考量的核心課題。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名譽理事長陳春銅則指出,透過座談與簡報,充分了解市府對未來發展藍圖與推動創新機制,對於城市規劃、產業發展及公共建設都有助益。陳春銅補充表示,都審分流簡化流程,讓百分之七十的案件在專案小組就可直接審決,其次容積移轉代金雙軌制及三項革新,鬆綁接受基地容移條件;採都更辦理者,申請容移可再多申請百分之十基準容積,危老容積獎勵也與容移分開計算,同時將成立府級都更專案辦公室,這些市政措施都是值得肯定。陳春銅建議,短期內可研擬放寬建築高度,思考容移強制一半代金,可先改為彈性選擇申請,同時運用「增額容積」,不僅兼顧城市發展,對市府財政挹注、推動公共建設皆有助益。此外,透過都市更新帶動田寮河地段周邊及基隆河谷廊帶的發展,導引串聯成為高科技產業廊帶。市府都發處表示,謝國樑市長上任後,啟動一系列都市發展革新精進措施,包括首部曲「建照及都市設計審議精進作為」,自今年起,都市設計審議平均時間減少約8個月,大幅降低申請人時間成本。改革二部曲提出「容積移轉雙軌制及3革新」,降低接受基地容積移轉門檻及新增折繳代金機制。改革三部曲則預計成立「府級都更專案辦公室」,提升專責人力與專業度,協助都更意願順利整合。本次座談會邀請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基隆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基隆市不動產暨都市更新學會、基隆市建築師公會及都市發展領域的專家學者、嘉賓近百人出席,包含元利建設董事長林敏雄、良茂建設董事長陳春銅、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多位貴賓,期盼透過交流,為基隆都市發展提供新的發展方向,開創嶄新生活環境。
鑽石大樓誕生2/上海商銀總行邁向第五代亮晶晶 靠危老重建省了近3億容積移轉費
上海商銀(5876)於1915年由銀行家陳光甫於中國上海創立,他創新推出「一元開戶」迄今仍令人津津樂道,隨時局動盪,1965年來台,成為唯一來台復業的民營銀行,總行也從上海市寧波路八號,遷到台北市館前路、仁愛路,後又搬入民權東路、民生東路臨時總行,明年啟用的總行新大樓將是第五代,並是該行55年來的最大工程。百年上海商銀的遷徙史中,大股東榮家二代榮鴻慶扮演重要角色。榮鴻慶於1964年進入銀行董事會,先當12年董事,再任常務董事7年、副董事長8年,1991年起擔任董事長,於2021年7月卸下董座一職長達30年,完成銀行世代傳承。榮鴻慶於1989年擔任上海商銀副董期間,決定購置台北市民權總行大樓,奠定上海商銀發展根基,持續增設分行,建構滬港台「上海銀行」策略聯盟平台等。(圖/上海商銀提供)1989年,時任副董事長的榮鴻慶認為,上海商銀在六年內增設12家分行,員工從300多人大幅增加逾800人,位於仁愛路的總行大樓不敷使用,決定購置中山北路、民權東路交叉口的美琪大飯店作為總行。「當時美琪大飯店老闆連立豐和榮董都是上海同鄉,榮董親切家鄉話開口說『連老闆,閒話一句,說好賣給我們!』,對方也回答說『閒話一句,好!』敲定,當場雖無白紙黑字,兩位大老闆一諾千金,隨後也展開買賣交易、移交等作業,「當時的上海商銀年獲利約數億元,決定賣一些中華開發的股票來籌措經費。」根據上海商銀資料顯示,當時初估可以40元出售,以上海商銀持有中華開發股票成本5元來說,利潤應該不錯,未料消息傳到市場,竟是從每股320元開始處分股票,最高還到每股1080元,平均售價約620元,共籌到25.2億元,也順利取得美琪大飯店做為上海商銀總行大樓位置迄今。上海商銀購置美琪大飯店後,歷經翻修整建成帷幕大樓。圖為2018年上海商銀企業識別及總部大樓外觀。(圖/報系資料照)在上海商銀人口中有兩個總行大樓,「仁愛總行」及「民權總行」,由美琪大飯店翻修的為民權總行,早在12年前即啟動總行重建計畫,從最初的「自辦都更」調整為「容積移轉」,後因2017年《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上路,再調整為「危老重建」,於2019年6月獲得核准通過,成為北市商辦適用危老條例的第二例,獲得了34%的容積獎勵,節省了近3億元容積移轉費用。同時,申請容積獎勵部分需符合「銀級綠建築」和「耐震標章」要求,上海商銀也希望該棟建築具有更高的耐震性能,類似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築物,能夠承受更大的地震力,減少頻繁的維護或重建需求,有利建築物長期可持續性價值。「榮董每次到台灣開會,一定會來總行走走。」上海商銀行員回憶著說,「每啟用一間新分行,榮董都會親自出席主持開幕。」由美琪大飯店歷經翻修使用的上海商銀總行近三十年來,見證前董事長榮鴻慶掌舵期間的成長,營運版圖由台灣拓展至亞太,資產規模從500億元擴增至1兆3500億元。「榮董非常注重銀行的形象,大樓外觀喜歡採用『帷幕玻璃』,清爽潔淨,從美琪大飯店翻修後即是如此,重建後的新總行更是如鑽石般燦爛。」2022年3月3日,榮鴻慶以嵩壽100歲逝世於香港家中,「沒有看到大樓完工,大家都覺得好遺憾!」上海商銀總行重建新大樓工程於2020年6月開工,2023年完工。(圖/方萬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