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件公文
」提告徐巧芯洩密 外交部:不縱容危害對外關係的不法行為
立委徐巧芯周末向媒體公布台捷「促進烏克蘭重建初級醫療照護能量夥伴關係」相關密件,外交部7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徐違反《刑法》公務員洩露國防機密罪。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表示,外交部不會縱容洩密、危害對外關係的不法行為,批評徐巧芯的說法心虛、卸責、詭辯,一再穿鑿附會,不符合做人的道德標準。劉永健表示,外交部已在今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洩密是屬於刑法上公訴罪,事實就交由檢調單位釐清認定。外交部不會縱容洩密以致危害對外關係的不法行為。他指出,徐巧芯委員指稱外交部已公布密件主要內容,「已經洩漏的祕密不是祕密」,這是她心虛卸責的說法。劉永健指出,由於台烏之間無正式官方關係,因此援助計畫主要即是規劃透過鄰近烏克蘭的友好國家,如捷克、波蘭、立陶宛、斯洛伐克共同進行,這些中東歐國家與烏克蘭有長年的互動,對於援助烏克蘭也較有經驗,並且能直接與烏國官方接觸,所以與中東歐國家合作,對我方的援助會更有保障。當然,也有一部分計畫,則是與烏克蘭地方政府或NGO直接合作。外交部為了國內廠商爭取商機、協助國內廠商進入歐洲市場,所以要求一定比例的合作項目應向台灣製造商採購,但外交部並不會負責採購。徐巧芯對外交部提告一事表示,外交部前一天罵她造謠,現在卻提告她洩密,自相矛盾;對此,劉永健反駁說,這是徐的詭辯,徐委員洩密在先,這是違法;第二、她因立委身分而接觸外交密件公文內容,並據此揣測妄議他國內政,損及兩國未來互信與合作,這是破壞我國對外關係;第三、徐委員一再穿鑿附會、含沙射影的作法,也不符做人道德標準。相信大眾對此自有公評。劉永健說,外交部在合作備忘錄簽署後,依據「條約締結法」規定行文立法院備查,她還稱外交部想掩蓋事情,這就是抹黑。外交部依法行文立法院,但徐巧芯卻將密件對外洩密,這是違法,因此外交部已經按鈴告發。
泰豐輪胎稱處分中壢廠地合法 無須提報股東會決議駁斥外界傳言
針對南港輪胎向金管會陳情泰豐輪胎(2102)未遵守公司法在不經股東會決議,即處分處分中壢廠土地一案,證期局已請證交所調查。據了解,證交所已於7月初發函予泰豐公司,但未指出有涉法違規。泰豐公司則表示,針對交易所來密件來函內容,不便透漏,公司處分中壢廠作法合乎法令規定,先前已經在相關函文向證交所、金管會證券期貨局與公司法主管機關詳細說明,各主管機關並無發函要求泰豐依公司法規定提股東會決議的情形。本刊調查,6月22日,南港輪胎向金管會等單位陳情,認為泰豐輪胎董事會未遵守《公司法》,在不經股東會決議下,執意於不動產急凍的不利環境下處分中壢廠土地,希望主管機關調查,阻止董事會濫權,損及股東權益。金管會證券期貨局表示,泰豐公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原則》,及泰豐公司所訂定的《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辦理,須提出鑑價報告並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至於是否涉及公司法,則已請證交所調查,請泰豐輪胎提供營業資料等說明,進一步釐清。市場傳出證交所已發函泰豐公司,就處分中壢廠要提報股東會。據此,本刊記者去電證交所詢問,是否要求泰豐公司應將處分土地案送至股東會討論決議通過後才能執行?證交所僅說,一切交由泰豐說明與處理。但據本刊調查,證交所除提醒泰豐公司就處分土地相關事項應遵循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原則並送交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外,並未要求泰豐公司將此議案送交股東會決議,但有建議泰豐可研議在股東會上說明處分土地案等過程。泰豐同時強調,對於有媒體報導涉及扭曲密件公文內容,損及泰豐公司及全體股東權益,泰豐強調保留法律究責權利。
台科大教師針砭政府 被教育部密件調查
台灣科技大學教授陳致曉長期投入社會運動,時常發表針砭政府言論,近期遭匿名黑函向行政院長蘇貞昌檢舉,行政院因此行文教育部,教育部更發函台科大,要求校方處理。陳致曉坦言,收到教育部二度來函,認知事情將會沒完沒了,「我可能是民進黨執政下遭受『教育系統綠色恐怖』的第一個,但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陳致曉表示,一個月來已連續收到兩封教育部行文給台科大的公文,要求校方調查他批評政府的舉動,「學校只好再勞師動眾,召開院教評會與校教評會審查我。」陳致曉並提到,黑函是寄到行政院長蘇貞昌辦公室,蘇貞昌直接買單,要求教育部處理,教育部則配合,直接發函給台科大,要求學校處理,而教育部行文為密件,主旨是「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有不適任教師陳致曉,建議解聘」,很明顯已有定論,讓他氣憤不已,無法接受。陳致曉在臉書發文,提到該份密件公文訴求解聘他的理由有4點:1、黑函擷取我兩篇fb文章,證明我批評政府,以及好皇團。2、黑函指我批評擔任高雄市84期重劃案聽證主持人高雄大學法政系教授出賣學術良知的「賴恆盈」、以及捍衛民進黨土地掠奪的內政部次長「花敬群」。3、黑函認為我去協助其他土地抗爭令學校名譽掃地。4、黑函說我是因南鐵案,向賴清德要不到更高補償金,所以才仇恨政府,到處進行土地抗爭。陳致曉認為,台科大在這起事件中非常無辜,因為每次收到教育部來函,就需勞師動眾召開會議。陳致曉直說:「這裡面最邪惡的,還是蘇貞昌跟教育部長潘文忠。他們竟然認同黑函所言『批評政府,就該解聘』進黨掠奪暴政、不學無術的假學者。」陳致曉提到,原本考量不想學校找麻煩,想息事寧人,但是教育部二度發函,「令我認知到這種事情會沒完沒了!」因此決定把此事後續發展繼續公開。「因為,我可能是民進黨執政下遭受『教育系統綠色恐怖』的第一個,但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陳致曉呼籲媒體,詢問蘇貞昌及潘文忠,「大學教師批評政府,就應該被解聘嗎?」並強調:「大學教師不得批評政府,也不得批評政府的側翼,否則解聘」。教育部則回應,4月12日接獲民眾發信到行政院長信箱,檢舉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光電工程研究所副教授陳致曉副教授,於政府聽證會及個人FB上疑有言行不當情事,根據規定,以保護陳情人,採隱去陳情人個人資料方式,函轉學校妥處說明,並回復教育部,相關函文並無「建議解聘」等文字。教育部並提到,5月6日又收到另一名民眾檢舉信函,同樣寄到行政院長信箱,教育部仍依照陳情保密規定,函轉學校併予納入調查。教育部強調,針對民眾陳情檢舉事項,教育部皆依相關規定轉請學校查處,至於學校查處後處置,則是由學校依相關法令及大學校內規章辦理。
南投警員子涉性侵 縣府密件要求刪除巴哈討論串
南投縣先前傳出一名T姓高中生,仰仗著父親是警察,從高一起多次就性侵女同學,甚至拍下不雅照威脅。整起事件在9月初曝光後,引起網友譁然,雖目前全案正由少年法庭審理中,但近日卻傳出,先前多個社群網站討論此事情的貼文,疑似遭到施壓後刪除,就連巴哈姆特的站務也出面怒嗆「連行公文來巴哈都用密件,是有多怕?」整起事件發生在9月初,當時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指稱南投縣某高中的T姓男學生,高一起就威脅女同學,有多次性侵、拍不雅照的紀錄,更嗆聲自己的父親就是警察,若敢曝光就對其不利云云。後來女學生也曾到地方派出所報案,但警察知道加害人為同仁之子後,女學生認為有偏袒的行為發生。當時爆料網友也指控,學校在整起事件中並沒有做出妥善的處置,事情在高一就發生了,卻直到高三時才將兩人分班。當時學校回應,基於保護學生的立場,不做太多回應,但面對網友公開加害學生的姓名、照片,甚至散播不實謠言等行為,目前已經報警處理。而整起事件目前也由少年法庭審理中。由於整起事件在9月時鬧得沸沸揚揚的,PTT、Dcard、巴哈姆特等知名社群網站都有不少討論文章,不少憤怒的網友在文章中散播T姓男學生的個人資料。近日卻傳出許多文章疑似遭到「提醒」後刪除,甚至在巴哈姆特「場外休憩區」的討論區,可以清楚的看到刪文原因是「南投縣政府來函,公布未成年個資有違法之虞,只好刪除。」為此,有巴哈姆特的站務也在討論串中回應「連行公文來巴哈都用密件,是有多怕?(攤手)」巴哈姆特場外的原討論文章已經遭到板主刪除,刪除原因清楚寫到是因為南投縣政府來函。(圖/翻攝自巴哈姆特)巴哈站務出面證實收到密件公文。(圖/翻攝自巴哈姆特)而南投縣草屯分局也於20日在臉書專頁發文,表示「為保護案件被害人,需要在此呼籲及提醒大家,勿再將足以辨識被害人資訊轉發流傳,以免觸法或造成二次傷害。」、「若在本分局臉書專頁有相關留言或討論,違反法律規定者,為保護被害人權益,將逕行刪除。警方並提出相關留言違反哪些法律,包括《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於20日發文,引起網友憤怒。(圖/翻攝自草屯分局臉書專頁)為此,有網友將這些資訊整理完整後,在PTT八卦板上發文,看到草屯分局的聲明,不少網友憤怒留言「保護被害人的條文也能拿來保護加害人喔?」、「毀了人家一生還會怕自己也被毀嗎?」、「草屯分局發這文是三小」、「法律是寫說被害人耶,他兒子哪是被害人」、「笑死!強暴犯是被害人喔,好大的官威」、「沒想到警察出來洗地在台灣公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