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
」「護國神醫」涉詐領健保費 林聖章二審逆轉無罪
被譽為「護國神醫」的高雄幸福診所負責人林聖章,被控2014至2016年,讓未領有醫師執照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詐領2萬8409元健保費。一審林、陳被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分別判刑10月、7月,全案上訴二審後,28日均改判無罪。林聖章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他提及,今年4月就已當選巴黎奧運國家隊隊醫,但他遲遲不敢對外說,就是希望能獲得清白,才有資格跟國家隊一起努力。林聖章多次擔任亞運、世大運及奧運中華代表隊隊醫,照料過戴資穎、郭婞淳等名將,郭婞淳臉書中多次提及林聖章,於東京奧運奪金後,更到診所送上感謝,林也被譽為「護國神醫」。林聖章年前遭控指示診所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由陳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虛偽記載病患經由合格醫師看診的結果,再由他指示不知情診所人員依據此電子病歷資料製表,按月以電子申報方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共領得2萬8409元。一審橋頭地院傳喚7名證人調查,有證人指稱回診時都是給女醫師在診間看診,沒有其他醫師在場,也沒有碰到林聖章,合議庭認定已違反醫師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林、陳各判10月與7月徒刑。2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證人作證時距案發已8、9年,且林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收入頗豐,診所另雇多名醫師,不缺人力,受雇醫師薪酬按診次,而非看診人數計算,沒有移出病患減省薪資成本的「微誘因」,也沒有讓林不顧聲譽、鋌而走險,由護理師為病患看診、治病的動機,28日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2人無罪。可上訴。林聖章獲悉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和審判長願意花時間調查,10年冤案終於還他清白,也感謝這段時間醫界、法律界及體育界長官都給他力量,包含奧運金牌教練和郭婞淳等人都力挺他。
與昔日同夥鬧翻!「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指對方為詐欺慣犯
涉嫌地下匯兌217億多元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其小弟張旭昇,被新北地檢署指控涉地下匯兌上百億起訴,審理期間被裁定延押。今(17)日新北地方法院開審理庭,與他鬧翻的昔日同夥威登租賃負責人李冠濰作證,指控郭哲敏是威登幕後金主,以超跑洗錢,被郭與張旭昇否認,反指李冠濰才是利用超跑詐騙的慣犯。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郭哲敏及張旭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多元犯罪所得。新北院今開庭審理,李冠濰作為昔日郭的小弟以及檢舉人出庭作證,他以人身安全為由視訊出庭,指郭哲敏利用威登洗錢,後來雙方鬧翻,郭哲敏要他歸還6千萬,他還不出來被押走打斷腿,公司也被拿走,才會憤而出面檢舉。郭等人反駁,指摘李冠濰拿他們的車偷貸款還涉詐騙,才會出手教訓。雙方各執一詞,李冠濰稱相關紀錄他都有截圖,願意交給合議庭當作證據,審判長則表示會了解。
開庭到一半…檢察官脫法袍閃人 台東地檢署啟動調查揭內幕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羅佾德於4月10日開庭途中,突脫下法袍表示離開,令法官錯愕當場,兩人也就檢察官上班時間展開交鋒,期間甚至致電請示主任檢察官。儘管該庭最後順利開完,但仍引起法界討論;台東地檢署則在今(1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啟動行政調查以釐真相。據悉,台東地院當時審理洗錢防制法案,羅佾德卻於中午12點15分脫下法袍並稱:「我等下還有事」、「12點後檢察官沒有義務繼續開庭的」、「只是想在12點到1點半之間獲得正常休息。」令審判長錯愕喊「蛤」?羅佾德以高檢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勤務管理要點、台東地檢署彈性上班實施要點,回答審判長12點離開依據的提問後,再被詢問:「地檢署彈性上班實施要點可拘束法院開庭時間?」回覆不會拘束法院,但「必須要服從這部分的上班實施要點」。羅佾德事後以有確認及核對4月10日審判期日之筆錄記載內容與錄音、錄影內容是否一致必要性,並核實確認審判長的訴訟指揮、對於當事人權益影響情形,聲請交付錄音、錄影內容。合議庭於裁定中表示,審理期日之開始、結束均為審判長職權,法官、書記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及律師於法庭執行職務時,均須穿著法袍,以凸顯其在參與人間在訴訟上地位,藉此有助於追求事實所需之安靜與審理過程秩序。裁定亦指,穿法袍有助對判斷事件做出客觀評斷時,對被裁判事件保持必要之人的距離。檢察官開庭途中脫袍離開,顯違反《法院組織法》第96條第1項。合議庭裁定羅佾德應於5月28日前與書記官聯繫,以接受指定時間、地點,聽取該案法庭錄音內容,其他聲請則駁回。本案可抗告。針對這起脫法袍事件,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檢方已對此啟動行政調查,盼能還原法庭活動,釐清事實。廖榮寬指出,近年詐欺案數量激增,各式刑事法令頻繁曾修令相關業務繁重。台東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僅有3股,每週平均蒞庭7個半天,並時有上下午接續蒞庭,乃至上午開庭結束後在法庭吃便當,下午接觸開庭情事。另公訴未蒞時間需閱覽券證、撰寫書類,又國民法官執行後增加公訴檢察官業務,實有兵疲馬困之感。目前針對公訴開庭逾時給予專案加班外,亦積極向法務部爭取人力,望外界正視檢察機關人力嚴重不足問題。台東地檢署亦指,當天羅佾德檢察官發燒不舒服,要用中午時間看診。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大法官好扯1/憲法法庭一年只判決20件 地院法官每月至少結27件
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爭議不斷,對於龐大案件量壓垮全國法官,不但束手無策,司法院人事處,還要求所有法官「集體向社會發聲」、以爭取人力,讓全國法官看傻了眼。有法官眼尖發現,2024年已快過了一半,許宗力領導的憲法法庭,雖然帳面上結案數字不少,但實際上只對「3+1」個案子做出實體判決,相較於一般普通法院法官,每月至少要結20、30件案子,憲法法庭大法官的工作態度及效率,堪稱另類司法奇蹟。根據憲法法庭官網,大法官審結宣判的「3+1」個實體裁判案子,分別是:憲判字第一號的「販毒擴大沒收合憲案」,憲判字第二號的「無期徒刑假釋再犯部分違憲案」,憲判字第三號和第四號的「公然侮辱合憲案」。由於憲判字第三號和第四號的「公然侮辱合憲案」,是在同一天宣判的類似案件,有資深法官認為只能算是「1+1」案,所以從2024年1月1日至5月間,憲法法庭實際只對「3+1」個案子宣判。相較於2022年、及2023年,憲法法庭的實體判決數一樣很少,根據司法院統計,2022年判決只有20件,併案了16件,實體裁定1件;2023年的判決一樣只有20件,但一口氣併案了95件,因此實體裁判比例從2022年的1.16%,2023年一提升到5.06%,司法院自認為實體裁判比例「明顯提高」。立委開記者會關心基層法官工作量,認為電信詐欺犯罪猖獗,導致案件暴增。(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普通法院的法官可就沒這麼好命了!立法院2023年8月專題研究指出,近年司法案件量持續增加,法院及檢察機關未結之龐雜案件已成沉重包袱,其中電信詐欺犯罪猖獗即為案件量暴增主因之一,法官及檢察官處理案件過勞,恐連帶影響司法案件辦理效率及品質;以地方法院法官為例,2018到2022年度,平均每位民事庭法官每月辦結件數為27到30件不等,刑事庭法官更高達53到63件不等。這麼多的結案數,連立法院也認為,司法院應該「持續研謀善策,以減輕法官工作負擔。」許多法官不滿的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領導的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在2022年、2023年,各只結了20件實體判決,2024年目前只結了「3+1」件,可是許宗力卻對各審級法院法官的管考不遺餘力,根據司法院發布的《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規定,以一審為例,一般案件的結案期限為1年4月,如果期限到了沒結,就算遲延案件,須由各法院院長負責督促迅速辦理外,還要按月填具遲延案件月報表,層報司法院。在龐大的結案壓力下,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2024年4月12日墜樓身亡,舉國皆哀,法官們自動發起「白花運動」,甚至要求許宗力下台,此時司法院才召開檢討會議,決議研議法官合理結案量、放寬管考、各法院研究報告採自由參加、及持續推動濫訴防杜等多項措施,以紓緩法官辦案壓力。全國法官發起「白花運動」,悼念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認為過勞司法難以提供良善服務。(圖/報系資料照)
F.I.R前主唱Faye涉誣告 親吐狀告恩師原因:捍衛詹雯婷3個字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被恩師暨F.I.R團長陳建寧指控誣告,今(14日)上午在台北法院開庭審理。詹雯婷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哽咽表示「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3個字的捍衛。」詹雯婷先前指控,自己從未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過名,認為遭人偽造,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不過,根據刑事局鑑定結果,檢方認定詹雯婷在授權陳建寧議約的履約保證書上,確實是親筆簽字,將陳等人不起訴處分確定,另分案偵辦詹涉誣告罪。台北地院今日開庭,詹雯婷的辯護律師慶啟人當庭表示,原定出庭的證人阿沁突然請假,若讓陳建寧以隔離方式作證,事後仍可把證述內容透露給不在場的阿沁,因此請庭上務必待2人都到庭再行詰問。審判長認為,陳建寧、阿沁的證述其證明力如何,會由北院妥適判斷,另為避免有串證之虞,當庭命阿沁不得閱覽陳的證詞筆錄。庭訊結束後,詹雯婷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自己一直對陳建寧抱有最大程度的感恩與尊重,「但2009年,建寧老師在團員們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他公司所有的商標,讓這份信任開始產生了裂痕。也在那年,我約滿就離開『無限延伸』。在那之後,我都以個人名義簽訂所有相關合約。」詹雯婷說,她直到2014年才發現,陳早已於2013年,在沒有她親自簽名,也從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逕自代表她與華研公司簽約,「實際上我本人從未簽約,但為了樂團可以順利運作,後來的演出,都是以單場邀約我作為主唱的方式來進行。基於對樂團多年的感情,我一直期待建寧老師能正視合約精神,以正當合法的方式,達成各方共識之下,進行合約簽訂。」她提到,「2019年7月間,我輾轉得知建寧老師有一張簽有我名字的保證書,內容為『將本人之所有演藝事業皆委由無限延伸音樂事業有限公司與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經紀管理』。其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令我非常震驚。在此之前,我對這份文件的內容完全不知悉,也從未簽過。」詹雯婷強調,「一直以來,為了維護我們共同的名字『F.I.R.』,維護我們一起取得來之不易的成績,對於過去的種種,我都可以輕輕揭過。但偽造簽名是嚴重的侵權行為,這一次我不得不站出來,用法律保護我自己。提告偽造文書,是為維護事實和心中的正義,是對『詹雯婷』三個字的捍衛。」針對相關說法,陳建寧則反駁,「關於偽造她簽名一事,謝謝法院還我們清白,基於過去情誼,希望她好好面對未來。」陳建寧直言,「我跟華研覺得莫名奇妙,希望她好好面對司法,我們三個一起簽到華研,最後拋棄我們。」
檢抗告成功 88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撤銷續羈押禁見
涉嫌地下匯兌217億多元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被交保後新北地檢署提起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地方法院今(7)日開羈押庭,基於郭與張有逃亡、串供之虞,且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裁定續押五天至期滿後,11日再以書面裁定是否延押。檢調調查,郭哲敏自2018年起成立多個人頭公司從事地下匯兌,並與親信張旭昇等人經營跨境線上博弈,架設包網平台供賭博業者承租。估計郭地下通匯4年、匯兌金額逾217億元,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至少獲利16億多元。郭哲敏在2022年11月檢警發動搜索前搭機離境遭通緝,他潛逃海外藏匿9個月,去年7月在曼谷被泰國警方逮捕,警調去年8月10日押解他返台歸案。去年11月27日,新北地檢署依營利賭博,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郭哲敏及張旭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多元犯罪所得。今年4月23日,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張旭昇分別以5000萬元、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禁止對證人實施恐嚇、騷擾、接觸,另郭哲敏還要接受電子腳環監控。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認為,郭、張2人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也有逃亡事實,並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本案尚有多名證人待調查,且張男曾對證人實施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新北地院的交保裁定未具體說明2人遵守法官諭知的條件,就可達到原先羈押避免串證的原因,因此撤銷交保處分,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新北院稍早開庭審理,郭稱他是「被迫」留在海外,海外房產都沒了,柬埔寨護照也已被調查局收走,他跟檢方提到串供證人也不熟,「關我什麼事」,要檢察官不要捕風捉影「用猜的」,希望審判長裁定交保,「我每一庭都會到,連遲到都不會」,會配合合議庭。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郭哲敏與張旭昇有逃亡、串供、湮滅證據之虞,且所犯為本刑五年以上重罪,裁定續行收押禁見至期滿;由於上次郭與張羈押期限原將在上月28日屆滿,但兩人23日獲裁定交保,此次兩人將續押剩餘5天至本月11日期滿後,合議庭再以書面裁定是否延押。
第3度酒駕…富商撞死空少賠家屬千萬 國民法官判6年8月
富商向詠強有2次酒駕前科,沒想到死性不改,2022年11月酒後無照駕駛,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撞死穿越馬路的新加坡籍空少,酒測值達每公升0.58毫克。檢方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台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最後判刑6年8月。據了解,向詠強2022年11月1日下午先喝了半瓶紅酒,隨後到他經營的舒療店按摩,晚上開著保時捷休旅車準備返回新店住處,晚上8點52分開車行經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快車道,由於當時下雨視線昏暗,期間遇上新加坡籍美國聯空航空空少違規闖越馬路,當時車速已超過該路段的50公里限速,撞上該名空少,送醫宣告不治。檢方依酒駕致死罪、《國民法官法》起訴,向詠強認罪並賠償家屬800萬簽下和解書,另外給付產險公司200萬元強制險求償,為此案已付出1000萬元,淡家屬仍透過代理人傳達希望他入監的立場。向詠強坦言,自己做了一個最不好的示範,但他並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也盡最大的能力賠償,希望能盡量彌補往生者家屬的傷痛,還給大家一個平靜的日子,更表示因為這個案子,本來負債累累,現在又負債更多了。審判長宣判,向詠強觸犯《刑法》185條之3的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但案發後留在現場且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62條減刑事由,且坦承犯行,並已賠償死者家屬,合議庭量刑後,判處6年8月徒刑。◎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5億高中生同婚 夏男推「賴生在Push我」 嗆法官:什麼叫結婚真意?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3日)辯論終結,被告夏姓男子除拒絕認罪、嗆審判長「很好笑」,也把急於完成同性婚姻的責任推給死者賴生,稱兩人之所以在賴生爺爺入塔當天結婚,是賴生「在PUSH我」。夏男被問及「是否有結婚真意」,回答審判長林依蓉不想自定義所謂的多深感情基礎、結婚真意,反問其與賴生的結婚自由意識到底侵害到什麼國家法律?認為兩人只侵害少數人的利益。對於「何時想跟賴小弟結婚、何種狀況下提及求婚」問題,夏男稱兩人在賴生家見面約20幾次,賴生在爺爺死後擔心住處問題,也很沒安全感;賴生在案發前1天,因為奶奶阻擋爺爺牌位進家裡向他抱怨,他認為對方想發展關係及有共同生活共識,問賴生:「還是我們結婚?」接著要反問「我們要住哪」的賴生查清楚同婚法條。夏男表示,由於同婚無法很公開、他想考地政士,加上賴生才18歲,還要考量雙方父母,因此過去沒跟賴生太熱絡,後考量大家可以自己作主、經濟條件也可以,兩人才會結婚。夏男也對「為何要趕在賴阿公入塔當天結婚」解釋,稱賴生當時不想捧牌位但還是要結婚,指賴生「用這種方式引導Push我回應」。審判長在訊問「什麼原因結婚」後,要秒回答基於共同經營生活的夏男,「不要再講法律用語」;但夏男被問「為何去找賴小弟」,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我們是土地開發不是代書而已,當初只是拜訪客戶角度去找他。」更指自己因為賴生去世,如今才會有理說不清。檢方則於法庭主張,社會上結婚通常具一定感情基礎、親密性,即使早期農業社會奉父母之命婚姻,也都有結婚儀式,反觀夏男與賴生什麼都沒有,甚至互動比一般朋友不如,正常人更不會在剛喪父時結婚。檢方認為,賴生遭夏男慫恿於告別式當天結婚,且有多名證人可證明賴生非同性戀,若賴生因喪父需心靈慰藉,也應是找證人提及的心儀女生結婚,另夏男種種行為都證明是假結婚,且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如今於法庭上不斷說法律用詞,顯然是有備而來,請法院量處適量之刑期。
5億高中生案最後一次開庭 夏男「我若有罪賴生也一樣」再嗆法官「很好笑」
台中5億高中生案中夏男涉犯假結婚偽造文書案,今(3)日辯論終結,2個小時的庭訊中,夏男仍堅持不認罪「如果賴生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生也有罪」,面對法官反覆詰問案情細節,夏男不耐煩嗆「妳講這個很好笑!」。台中地院預計6月28日11點宣判。回顧案情,台中去年發生5億高中生命案,賴生擁有市價5億房產,他和地政士夏男登記同婚2小時後突然在對方住處墜樓身亡,賴母懷疑兒子生前遭下藥再推下樓致死,控夏男謀財害命。針對夏男涉嫌假結婚,法院多次開庭且傳喚相關證人,今日是最後一次開庭,在長達2小時庭訊中,夏男仍拒絕認罪,審判長林依蓉問他與父親為賴生父子處理土地過戶的過程、為何要幫他保管戶口名簿、為什麼想和賴生結婚等細節,夏男說明時語氣不耐,多次重覆說「以前都說過了,被問到為何還要幫賴生管理財務,夏男竟嗆法官「妳講這個很好笑」。另外關於為何結婚,夏男指出他與賴男都同意辦理結婚登記,結婚是兩人自由意識,「為何說我不是(同性戀)我就不行同婚?」、「如果賴生沒有死,那麼他也會是被告」;被問到甚麼原因結婚時,夏男秒回「基於共同經營生活」。夏男更在庭上大吐苦水,表示外界及媒體都對他有偏見云云。審判長林依蓉表示,該案科刑辯論終結,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
5億高中生案最後開庭 夏男7度穿同件上衣…訴苦「若我有罪賴小弟也是」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案,明(4日)將滿1周年,案件仍持續調查審理,今天上午台中地院第7次開庭,夏男仍穿同一件藍色上衣到場,在庭上大吐苦水,辯稱「如果賴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也有罪」,依舊不認罪。該案科刑辯論終結,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夏男表示,結婚是他們的自由意識,到底侵害到什麼國家法律?認為只是侵害到少數人的利益,被審判長林依蓉問什麼原因結婚?他立刻回答:「基於共同經營生活」,這讓林依蓉受不了表示:「可不可以不要再講法律用語?」夏男不解,什麼叫感情基礎?雙方就是有共識要一起生活的打算,還是以後都要開同性戀審議委員會、醫院鑑定?或是來給法官看,才可以定義他是什麼性向,才能結婚?夏男在庭上訴苦。(圖/三立新聞提供)夏男訴苦,外界的批評都是莫須有、文字獄,如果一個人的正義,是要建立在另一個人的不正義,為何說我不是(同性戀)就不能同婚?不知道這些主觀感受是哪來的,更直言「如果知道他(賴小弟)會墜樓,我還可能會跟他結婚嗎?並且是在我的新家中」。夏男指出,今天如果賴小弟沒有死,他也會是被告,「判有罪就等於是判我跟賴小弟都有罪」,砲轟要用別人的眼光來看同婚,很不厚道,這是他們的決定,更提到戶政人員沒有阻擋他們或歧視,而他們也沒有規避法規,都是正常進入婚姻,如果這樣被判罪,那只是一個迫於輿論的判決,不是尊重人的意識。值得注意的是,夏男自去年開始,無論天氣寒冷或炎熱,始終穿同一件水藍熱色條紋POLO衫,搭配深色長褲,今天第7度穿同一件上衣,也讓外界好奇為什麼,不過夏男並未解釋原因。
士林角頭「陳老師」討債砍死人…開庭突要求「撤換律師」 親友團到場竟偷拍
綽號「陳老師」的66歲男子陳來發,是北市社子區的資深黑道角頭,他於1999年12月前往社子島的某家卡拉OK討債,竟殘忍殺害陳姓債務人,犯案後隨即逃逸無蹤,遭通緝長達24年後終於落網,士檢偵結將陳來發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陳來發卻臨時「要求更換律師」,一旁到場關切案件的親友團甚至拿出手機拍攝,現場狀況連連。在通緝時效屆滿前1年多遭逮,涉犯殺人案的陳來發因負擔不起律師費用,法院指定2名律師擔任其義務辯護人,沒想到士林地院今(2日)開庭時,陳來發卻找來法扶律師為自己辯護,直呼「我不相信法院的辯護律師!」法官最終也同意讓法扶律師協助打官司。不僅如此,陳來發還找來一票親友團到場旁聽,不過開庭期間竟有親友擅自拿出手機拍攝,當場遭制止並要求刪除相關照片,事實上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若非經審判長許可,法庭內禁止攝影、錄影及錄音。回顧該案,死者陳男因積欠35萬元的債務,遭到陳來發等3人約至社子島的一間卡拉OK談判,沒想到一言不合下,陳來發竟拿出開山刀一陣猛砍,甚至掏槍射擊對方腹部,導致陳男送醫後仍因傷重不治身亡。
遭控性騷女法官、女書記 士林地院前庭長出庭嗆:誣賴別人會受懲罰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對女書記官吸乳,還把頭埋在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堅持否認有性騷擾行為,並強調「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蔡明宏今日在辯護律師陪同下出庭,開庭前受訪表示「我還是堅持我沒有對告訴人有性騷擾行為」。針對被控侵犯女書記官部分,蔡明宏指出,士林地院早在2008年、2010年間就做過行政調查,結果很清楚,「說明我沒對她有騷擾行為」。至於涉嫌性騷女法官等情節,蔡明宏回應,女方自稱「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與停車地點,但是經過我反駁之後,她又改口說她記錯了」,且對方指稱他當時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買了1杯咖啡,然後檢警事後調查相關購買紀錄,「證明我根本沒有買這1杯咖啡」。蔡明宏強調,女法官聲稱他喝了咖啡後,在車上對她進行騷擾行為,「但是我說我沒有之後,她又改變她的說法,說我先對她騷擾,才喝咖啡」,說法明顯前後不一,「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ET告大日侵權!法官裁定停審「先與基市府好好打官司」:有結果再審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未歇,主富服裝公司(NET)主張出資興建商場2到4樓建物,擁有產權,被基市府收回後,17日訴請法院裁判所有權,NET同時也控告大日「口頭承諾」把建物移轉基市府構成侵權並求償。基隆地院30日開庭時審判長表示,對於NET因建物所有權喪失而向大日問責「百思不得其解」,並建議NET與基市府的「官司好好打」,等該案訴訟有了結果再審,經與兩造律師討論後,裁定先停止訴訟。基隆市前市長林右昌任內與大日公司簽約,委由大日負責營運東岸地下停車場和1樓空間。後基市府針對東岸商場去年底重新招商,由微風集團出線。但NET主張地上2至4樓為其獨自出資增建,擁有產權,市府於2月1日移交後,NET不滿向基市府提起產權之民事訴訟,尋求法院裁判所有權歸屬,4月17日第1次開庭,下次庭期是6月5日,將再開言詞辯論庭。而NET除控告基市府外,也同時控告大日侵權,基隆地院30日開庭審理。 NET律師指出,大日在與市府開會討論增建2至4樓時,曾「口頭承諾」未來會把建物移轉給市府,因此讓基市府誤認有產權,才使得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NET喪失向進駐2至4樓商家收租權利。大日律師則反駁,大日公司當時有以減租方式協助NET興建2至4樓商場,現有建物並非NET獨自出資興建,因此也無獨立產權。大日與NET簽定的合作契約,內容有大日與市府契約終止後,雙方契約隨之終止,以及把納入契約範圍的2至4樓空間移轉基市府等條款。審判長表示,大日對於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並無權利,NET僅以大日對市府的口頭承諾而提告侵權,讓他「百思不得其解」,不明白NET為什麼那麼急。審判長說,若訴訟繼續進行,「今天我就可以結案」,並建議NET與市府的案子先好好打,打完後本案再審。最後審判長當庭與雙方律師討論後,裁定停止訴訟。
院長不適任1/許宗力心中只有死刑? 憲法法庭編制大、基層苦哈哈
士林地方法院風評能力俱佳的法官李昭然日前墜樓身亡,就在2024年4月19日李昭然頭七當天,又發生高等法院陳姓女法官在辦公室兩度昏倒、一度沒心跳,苗栗還有一位年輕優秀陳姓書記官疑似過勞死,讓社會大眾心中起了大問號:司法究竟怎麼了?眼見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審判長的憲法法庭,籌備多時的死刑大辯論上場,不少法官指出,許宗力對死刑存廢問題,似乎比基層死活更感興趣,難怪司法界憾事連續不斷。有法官透露,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本該多替基層爭取人力,心中似乎只有死刑等釋憲案件,一再擴編憲法法庭人力,憲法法庭只有15位大法官,助理竟多達31人,書記官和書記則合計27人(書記官18人、書記9人),另外還有4位研究法官,其中一位李姓研究法官回任法官好幾年不用辦案,讓法界為之側目。至於許宗力7年前上台成立的新聞及法治宣導處,竟安插7個小編專門做司法大內宣!憲法法庭組織龐大,15位大法官竟配置62名研究法官、助理、書記官及書記。(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指出,憲法法庭配置的研究法官、助理、書記官及書記共高達62人,都算在司法院的人員編制內,難怪司法院人事處面對基層要求補充人力的呼聲雙手一攤,表示行政院給司法院的人員編制已到上限,沒辦法再找人,原來司法院人事處長協助許宗力,把許多可以辦案的人力,調到憲法法庭和司法院服務,難怪基層補不到人。基層法官、書記官面對如潮水湧進的眾多案件,只能坐困愁城,但憲法法庭和司法院卻擁有相當誇張龐大編制,等於變相掏空基層辦案人力,基層過勞死、加班苦哈哈也就不足為奇。此外,司法院長許宗力和總統蔡英文力推的國民法官制度,當成民進黨的司改政績,耗費了龐大司法資源和人力,司法院原先預估1年國民法官有300件,結果卻大幅縮水,2023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總收案只有108件,審結件數更是少得可憐、僅16件,可是宣傳預算卻是編好編滿。國民黨立委吳怡玎2023年10月18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指出,司法院在2021年到2024年分別編列7000萬元、6400萬元、1400萬元、1400萬元,合計高達1億6200萬元。國民法官制度第1年審結16案,司法院編列4年宣傳費高達1.62億元。(圖/報系資料照)國民法官制度花了納稅人1億6200萬元,結果一年只結16件案子,對其他司法預算產生排擠校應。尤有甚者,許宗力似乎忘記他手中擁有的龐大司法資源來自於納稅人血汗錢,相較律師界承辦國民法官案需自理財源和人力,當然無法與司法院抗衡,許宗力卻在2023年9月的律師節慶祝大會上,以輕蔑態度質疑律師界,「辯方在國民法官案件的表現,是一盤散沙」,引起律師界強烈反彈。更諷刺的是,許宗力領導的大法官會議曾在2019年做出釋字785號解釋,要求行政機關重視公務員的健康權,規定在3年內修法,保障公務員輪班和值班權益,不料修法後,不僅當初聲請釋憲的警消人員大喊沒有真正解決問題,連經常工作超時的基層法官也認為修法內容換湯不換藥,怒指「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模一樣,真是了不起!」現在士林地院、高等法院、苗栗地院接連出事,大法官會議夸言的健康權,司法院自己都做不到,憑什麼去要求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