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前調查
」 乾哥 少年法庭 乾妹 少年事件處理法 割頸案台中爆毆師案「小六童遭警抓走」!少年法庭調查出爐:老師本就無意追究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肯放手,痛批受害者為「不適任教師」,引起公憤灌爆臉書。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3日)公布調查結果,指該名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案經少年法庭進行審前調查,少年先前並無非行紀錄,且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的必要,因此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教師並無抗告,全案確定。至於為何老師未提傷害罪告訴,但警方仍將涉事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說明,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無論少年觸犯的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的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定有保護處分的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
國三生割頸案「乾兄妹將宣判」 被害人父親痛喊:反對廢死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郭姓男學生為了替林姓「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1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對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昨(26日)也向政府喊話,表示自己反對廢除死刑,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據悉,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最終送醫搶救後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悲痛萬分。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2人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5月9日也依殺人罪起訴林、郭2人,全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訂於9月30日宣判。被害楊姓學生的父親今天在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前往市議會發表心聲。楊父向政府喊話,他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並沉重呼籲,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此外,還需完善家長的刑責等修法,以守護全國孩子。楊父續稱,例如本案2名加害者,基本上都是超過5年以上的刑期,若刑滿回歸社會後,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塗銷紀錄,就無人得知這2人曾涉及殺人罪,也無人能保證2人回歸社會後不會再犯錯,等於是在社會埋下未爆彈,若真的不幸憾事,又要有多少受害者承擔風險,感嘆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楊父還批評人權團體給予學生高度擴張權力,導致學校沒有管教權,於是在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為此他也強力主張未滿18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而不是把責任都推給社會大眾。他也建議,還需要追蹤、記錄偏差少年的行為,避免事後互踢皮球,而且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與此同時,更要在全國實施緊急求救鈴政策,例如,各班教室裝設求救鈴、各樓層裝設蜂鳴器或攝影機,及校方樓層管理加強留守老師人力,才來得及因應突發狀況。
國三生割頸案乾兄妹「被依殺人罪起訴」 今早移審少年法庭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15歲郭姓男學生為了替林姓「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1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2人雙雙依涉犯殺人罪及殺人罪共犯,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9日也依殺人罪起訴林、郭2人,14日上午這對「乾兄妹」被連人帶卷移審少年法庭。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結果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急送醫,雖然一度在裝上葉克膜搶救5小時後恢復呼吸心跳,但最終仍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深感悲憤。案發後,兇嫌「乾哥」竟然還在板橋地方法院打卡比YA,態度相當囂張,由於犯行明確,第一時間隨即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而涉嫌教唆的「乾妹」起初雖然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但警方事後發現她在網路上罵網友「擊敗」、發文抱怨「怎麼可以這樣」,還稱讚乾哥很重朋友,甚至涉嫌聯繫凶案目擊同學串證,因此法官於今年1月8日將「乾妹」改為收容。法官也在今年3月21日上午如期裁定行兇的「乾哥」依殺人罪移送檢方,惹事的「乾妹」則因為2人的審前調查由不同法官處理,因此直到同天下午2點05分,才宣示裁定結果,事後也因疑涉及殺人罪共犯,同樣遭裁定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最終僅歷時27天便火速偵結此案,並於5月9日依殺人罪將這對「乾兄妹」起訴,直至14日上午9時許,直接連人帶卷從台北少年觀護所出發,移審少年法庭。
國三生割頸案「乾哥」依殺人罪移送 受害家屬回應了!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男學生為了替「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一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後,法官今(21日)上午裁定「乾哥」依殺人罪移送檢方,另由於2人的審前調查由不同法官承辦,因此「乾妹」要到今下午2點05分才會宣示裁定結果。對此,受害家屬則透過區政顧問石一佑表示,「這2個國中生殺人犯根本毫無悔意,家長也必須付起應負的責任。」新北市板橋區區政顧問石一佑今代表受害家屬發聲指出,事發至今,楊爸爸跟楊媽媽心情依然非常沉痛,但他們必須堅強起來,因為他們還有一個女兒要照顧,而且還要幫兒子伸張正義。楊爸爸為此還曾2次到法院聽審,但他認為這2名國中生的辯詞,從頭到尾只顯現出他們根本毫無悔意,只想脫罪,已無教化之可能,因此希望2人都要得到應有的懲罰,此外「養不教父之過,家長也必須付大起應負的責任。」據悉,該案源於1名少女在午休時間跑到事發班級找閨蜜,不料卻遭該班男同學喝斥「這又不是妳班級」,要求她立即離開。少女事後心有不甘,跑去找同年級的「乾哥」哭訴,希望他助陣嗆聲。「乾哥」聽聞事發經過後,決定替「乾妹」出頭,前往事發班級理論,不料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乾哥」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連刺對方5刀,結果導致男同學當場血流如注急送醫,雖然一度在裝上葉克膜搶救5小時後,恢復呼吸心跳,但最終仍未能挺過難關,令家屬和師生悲痛萬分。案發後,兇嫌「乾哥」竟然還在板橋地方法院打卡比YA,態度相當囂張,由於犯行明確,第一時間隨即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而涉嫌教唆的「乾妹」起初雖然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但警方事後發現她在網路上罵網友「擊敗」、發文抱怨「怎麼可以這樣」,還稱讚乾哥很重朋友,甚至涉嫌聯繫凶案目擊同學串證,因此法官於今年1月8日將「乾妹」改為收容。對此,新北地院12日曾表示,少年法庭審理國中生割頸案,將於3月21日上午9時45分宣示少年(乾哥)的裁定,同日下午2時05分宣示少女(乾妹)的裁定。如今法官也在21日上午如期裁定行兇的「乾哥」依殺人罪移送檢方,惹事的「乾妹」則因為2人的審前調查由不同法官處理,因此直到今下午2點05分,才會宣示裁定結果。
割頸案乾哥、乾妹還在少年觀護所「原因曝」! 法院「這天」裁定是否移送地檢署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男學生為了替「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一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少年法庭將於3月21日(下週四)裁定是否將「乾哥、乾妹」移送地檢署偵辦殺人罪責。回顧案發後,兇嫌「乾哥」竟在板橋地方法院打卡比YA,態度相當囂張,由於犯行明確,第一時間隨即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而涉嫌教唆的「乾妹」起初雖然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但警方事後發現她在網路上罵網友「擊敗」、發文抱怨「怎麼可以這樣」,還稱讚乾哥很重朋友,甚至涉嫌聯繫凶案目擊同學串證,因此法官於今年1月8日將「乾妹」改為收容。由於《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觀護所收容少年不得超過2個月,但若有繼續收容必要,可由少年法院裁定延長1個月,但以1次為限,因此「乾哥」被收容2個月後,少年法庭已於2月25日裁定延長收容1個月,至於「乾妹」的收容期間,也於本月8日到期,已裁定延長1個月。新北地院今(12日)表示,少年法庭審理國中生割頸案,將於3月21日上午9時45分宣示少年(乾哥)的裁定,同日下午2時05分宣示少女(乾妹)的裁定。至於為何不在同一時間宣示,新北地院行政庭長張誌洋解釋,因為少年事件比較特殊,因此乾哥、乾妹的審前調查,分別由不同法官承辦,2名法官也考量到各自的作業時間,所以分別於上、下午宣示裁定。對此,1名資深法官也質疑,正常來說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涉犯刑事案件,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刑度5年以上的重罪須移送地檢署偵辦,而國中生割頸案不論是殺人罪或重傷害致死罪,都是刑度5年以上重罪,而且「乾哥」在校園當眾行凶,犯行明確,少年法庭卻遲未移送地檢署偵辦,實屬罕見。他也認為,此案至今仍卡在少年法庭「審前調查」的原因,可能是還在調查「乾妹」涉嫌教唆的部分,這關係到「乾妹」是否為共犯,如果少年法庭經過審前調查,認為她是共犯,就必須一起移送地檢署偵辦,因此這部分可能需要花更多時間釐清。資深法官補充,假設少年法庭經過審前調查,認為乾妹沒有教唆殺人嫌疑,那就不會將她移送檢方偵辦。不過若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精神,法官不僅調查她有無涉及割頸案,也會審酌她過往的素行,作出適當的「保護處分」裁定,例如「訓誡,予以假日生活輔導」、「交付保護管束,勞動服務」、「安置於福利、教養或醫療機構輔導」、「接受感化教育」,也有可能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或繼續收容於少年觀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