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調查
」 霸凌 職場霸凌 柯文哲 京華城 台中就業安定基金疑遭濫用 追回5000多萬未符用途
勞動部遭批長期濫用就業安定基金,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17日透露,審計部近2年已針對不符支用規定的就安基金,收回3億多元;而上月底鎖定前勞動部長許銘春、前北分署長謝宜容調查,初步發現3年來,不合規定花用的就安基金高達5000萬餘元,也將追回。陳瑞敏上月28日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承諾,針對勞動部霸凌案、就安基金挪用啟動專案調查,1個月內提出報告;陳昨赴立法院報告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結果,朝野立委再度聚焦就安基金議題。陳瑞敏表示,審計部過去2年已收回不符規定的就安基金3億多元,而霸凌案後各界關心許銘春、謝宜容任內就安基金使用狀況,初步調查,至今發現未符用途有5000多萬元,之後會收回,至於追回對象是針對機關還是個人,「要先釐清責任,會請勞動部回覆」。陳瑞敏進一步指出,若有採購異常,會移送檢調,未盡職責的部分則移送監察院;綠委鍾佳濱要求加快處置,全國都在看。民眾黨立委林憶君痛批,執政黨濫用安定勞工的社福預算,變成政府官員辦音樂會、唱歌、養媒體、做大內宣、甚至用來裝潢辦公室、或採購三節禮品送禮做人情的不當使用,如此濫用人民納稅錢,審計部有沒有掌握就安基金近年「媒體政策業務宣導費」、「推展費」預算編列及支用數據?陳瑞敏回答,上述均不符合基金用途,目前所掌握的「媒體政策業務宣導費」確實逐年增加,「推展費」113年有1.3億多元,加起來媒體宣傳費用共有3億多元。此外,雖然日前答應財會委查核就安基金過去3年支用紀錄,不過在林憶君要求下,陳瑞敏承諾,將擴大追溯至5年。藍委洪孟楷則強調,部分就安基金是經由電子採購方式,即便勞動部認定舉辦演唱會是政策宣導用途,但依規定,基金使用目的根本沒有「政策宣導」這一項,會出問題就是因為勞動部官網並未羅列電子採購項目,讓外界無法監督。「各基金不能變成部長的小金庫!」洪孟楷要求,勞動部應比照文化部、農業部,公開基金電子採購項目;陳瑞敏表示認同,承諾待查核完後,會要求各部會將基金使用電子採購項目放上官網。勞動部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審計部正式報告,強調絕對不會迴避,未來會確保就安基金的使用合規且合乎社會觀感,尤其避免過度宣傳跟鋪張。
衛福部至少6人涉霸凌 邱泰源:下周開記者會說明
衛福部傳出多起疑似霸凌事件,初步至少有6人。衛福部長邱泰源今(6日)出席「跨域齊心.部醫永續」記者會時透露,預計下周會公布整個調查結果,並且召開記者會說明。回顧調查小組召集人、政務次長呂建德日前表示,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後即進行擴大調查,除原先3名司長、副署長外,也併入當日遭投訴之2位簡任主管,即對5位進行調查,惟於進行調查訪談中衍伸出另1名王姓簡任非主管亦有涉疑似霸凌,故後續調查人數總計為6位。初步調查結果,呂建德說明,3名主管中,針對社保司劉姓司長於兩年多前擔任健保署台北業務組長任內遭投訴的部分,目前由於問卷調查與訪談內容分歧,即日起調離社保司司長主管職務,為求調查審慎公正進行,主秘表達願自請休假暫離職務配合調查;保護服務司之林姓簡任視察,由於涉及霸凌情節重大且有具體事證,為了避免調查過程中訪談對象心生畏懼,因此要求其即日起調離現職。呂建德指出,對於健保署陳姓副署長問卷與訪談初步調查結果,尚無足夠證據證實霸凌行為,疑似非本人批閱公文行為不當之事,將進一步深入調查;關於社工司蘇姓司長之問卷與訪談,涉情緒管理問題再行檢討,目前尚無具體事證證實霸凌行為,將進一步調查;然在訪談過程中,衍伸發現該司內王姓簡任官涉及霸凌之情事,將立案查辦;針對國會組張姓組長遭投訴部分,因問卷與訪談涉及行為並不具體,同樣須進一步調查。呂建德提到,針對上述6案,部內將盡快提出調查報告與行政懲處,至於後續提出之其他案件,如再有司署長層級以上人員涉及職場霸凌情事,將比照此次專案調查小組規格進行查處,其他均循本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業規定程序辦理進行審查,秉公、依法辦理,勿縱勿枉。◎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衛福部7人涉霸凌成重災區! 社保司長、保護司簡任視察調離現職
職場霸凌案延燒,掌管身心健康的衛福部,竟成重災區,累計7人涉霸凌,其中5人為主管職。衛福部昨宣布將1名主管(社保司長劉玉娟)、1名非主管(保護司林姓簡任視察)調離現職。次長呂建德坦言,部內申訴機制有改善空間,部長邱泰源及3名次長昨聯名向全體同仁宣誓,務必還給大家友善的職場環境,即起並實施職場安心計畫的心理急救機制。衛福部7人涉霸凌爭議及處理狀況。不過,民眾黨立委陳昭姿29日卻爆料,除了遭揭露並立案調查的霸淩案外,她自己收到衛福部跨司所更多檢舉,批衛福部以問卷調查霸淩,根本是敷衍了事,敬告衛福部不要用調查來搪塞,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改革方案,別想擺爛,草率承諾息事寧人。呂建德昨日在記者會表示,面對霸凌爭議,衛福部在21日成立專案調查小組,由7名委員組成,4人來自外部。由於目前接獲的投訴多為匿名,衛福部採量化、質化方式調查,除問卷,也安排訪談,並進行交叉驗證。社保司長劉玉娟被爆料,2年多前在健保署台北業務組組長任內就涉霸凌。針對此案,呂建德透露,目前問卷、訪談調查有分歧,即起先調離社保司長的主管職,而劉的另一職務(主秘),則因已主動休假,暫離職務,以配合調查;至於保護司林姓簡任視察,因霸凌情節重大、具體,涉人身攻擊,且不只一人,為避免訪談對象心生恐懼,即起調離現職,等待懲處。前心健司長、現任健保署副署長陳亮妤,挨批掌管全國心理健康,卻摧殘同仁心理健康最甚。呂建德指出,此案尚無足夠證據證明霸凌,但有非本人批閱公文的不當行為;社工司長蘇昭如無具體霸凌行為,但情緒管理問題在檢討中;另社工司王姓簡任官、國會組張姓主管也都遭投訴。針對這6案,預計2周內完成調查。昨有媒體爆料長照司長祝健芳對下屬「深蹲霸凌」,衛福部尚未接獲投訴,接下來也將調查。衛福部長邱泰源已要求主管深切檢視自身言行,同仁是主管的左膀右臂、公務推動的幫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每個人都不希望被上位主管咆哮、不理性對待,務必善待同仁。另國發會也爆發主管職場霸凌案,國發會也將該主管降調非主管。
國發會職場霸凌案調查出爐 遭指控處長降調非主管
國發會29日晚間發新聞稿指出,上周五(22日)爆發主管涉及職場霸凌一案,雖無明確申訴人,但國發會立即組成專案調查小組,小組成員包括3位外聘委員及1位內聘委員,外聘委員來自律師及心理師等不同專業背景,自24日開始,每日召開調查小組會議,並於今召開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完成最終調查報告。國發會說明,專案小組於調查期間就該單位現職同仁全面進行無具名問卷,以瞭解同仁的職場感受及工作壓力,並分次訪談多位現職及已離職同仁。經調查小組就相關情形進行瞭解後,認為綜合規劃處處長確有構成職場霸凌的情事,建議將處長調離現職,並經職場霸凌申訴評議會確認。國發會表示,處長將降調非主管。國發會強調,已檢視修正「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場霸凌防治處理作業規定」,例如每日專人查收申訴管道受理情形、縮短遇案調查時程、明定檢討責任等。國發會指出,將會提供同仁心理諮商協助及規劃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提升各級主管及同仁對職場霸凌的正確認識與覺知;希望透過更完整的機制,營造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使員工安心投入工作。
疾管署「土皇帝」組長霸凌下屬被拔官! 莊人祥致歉:霸凌屬實、調職記過
衛福部疾管署傳出有土皇帝組長霸凌下屬,對此,疾病管制署28日下午由署長莊人祥和副署長羅一鈞宣布調查結果,認為這位黃姓組長霸凌案成立,調離原單位、拔去主管職並記過兩次,莊人祥也同時對同仁和外界致歉,後續組長工作由羅一鈞暫代。疾管署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由莊人祥及羅一鈞出面說明結果,署內按照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小組,並在27日完成調查,依照程序於28日上午提安全及防護小組審議,霸凌案屬實成立,下午再送考績會議處懲處,會中雖有通知當事人到場陳述意見,黃組長婉拒陳述,後續依照《考績法》記過兩次,調離主管職與原單位工作場域。以下為疾病管制署說明:本署新興傳染病整備組黃姓組長被投訴霸凌同仁一案,本署上週依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共4名委員,包括2名具法律、心理諮商專長之外部委員)啟動調查,一週來針對相關同仁進行網路匿名問卷調查、並由調查小組面訪有意願受訪同仁,已於昨(27)日調查完成,今早依程序提報本署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決議為職場霸凌事件屬實、霸凌成立,今日下午提報本署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議處,決議為依考績法核予記過兩次,疾管署並決定該員改調非主管職務、調離原單位及工作場域,原新興傳染病整備組組長職務由羅一鈞副署長代理。疾管署並表示,整起職場霸凌事件造成相關同仁受到沉重身心壓力,除了由莊人祥署長代表本署向相關同仁及社會大眾致最大歉意,亦深切檢討反省,依外部委員建議提出相關改進措施:一、 對於相關同仁:積極重建友善正常的職場環境,使同仁能樂於工作、溝通表達意見無礙。並於尊重同仁意願之前提下,主動提供心理諮商服務等員工協助方案。二、 對於全署所有同仁:加強辦理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教育課程,除預防事件發生、加強宣導相關申訴管道並確保申訴管道暢通,也依外部委員建議納入如何應對、自我保護、保全證據、以及職場霸凌涉及之法律議題。疾管署同時重申反對任何職場霸凌,且會深切記取此事件教訓,落實各項防治及改進措施,以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由於勞動部稍早發生霸凌輕生案件引起眾怒,這起事件爆發後,公部門霸凌案申訴就陸續傳出,有網友先前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貼文爆料,疾管署新興傳染病整備組黃姓組長平日公務疑有對同仁大聲咆哮、摔公文、人身攻擊,導致人員異動頻繁、單位內部工作量暴增,整起事件引起關注,而疾管署獲報後並成立專案小組,同時依照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在一周內完成調查。CTWANT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疾管署「土皇帝組長」記過、拔去主管職 職務由羅一鈞暫代
疾管署傳出「土皇帝組長霸凌下屬」,還有錄音檔流出,今天下午4點疾管署署長莊人祥與副署長羅一鈞公布調查結果。黃姓組長霸凌案成立,調離原單位、拔去主管職、並記過兩次。疾管署聲明指出,新興傳染病整備組黃姓組長被投訴霸凌同仁一案,本署上週依職場霸凌作業規定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共4名委員,包括2名具法律、心理諮商專長之外部委員)啟動調查,一週來針對相關同仁進行網路匿名問卷調查、並由調查小組面訪有意願受訪同仁,已於昨(11/27)日調查完成,今早依程序提報本署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審議,決議為職場霸凌事件屬實、霸凌成立,今日下午提報本署甄審暨考績委員會議處,決議為依考績法核予記過兩次,疾管署並決定該員改調非主管職務、調離原單位及工作場域,原新興傳染病整備組組長職務由羅一鈞副署長代理。疾管署表示,此職場霸凌事件已造成相關同仁受有沉重身心壓力,疾管署除由莊人祥署長代表本署向相關同仁及社會大眾致最大歉意,亦深切檢討反省,依外部委員建議提出以下改進措施:一、 對於相關同仁:積極重建友善正常的職場環境,使同仁能樂於工作、溝通表達意見無礙。並於尊重同仁意願之前提下,主動提供心理諮商服務等員工協助方案。二、 對於全署所有同仁:加強辦理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教育課程,除預防事件發生、加強宣導相關申訴管道並確保申訴管道暢通,也依外部委員建議納入如何應對、自我保護、保全證據、以及職場霸凌涉及之法律議題。疾管署重申反對任何職場霸凌行為,將深切記取此事件教訓,落實各項防治及改進措施,以杜絕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台鹽綠能爆性騷!開黃腔、取花名還伸鹹豬手 處長火速離職疑避風頭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落跑被通緝,台綠內部又傳性騷擾案!至少7名女員工控訴陳姓處長經常藉故聊天開黃腔、取花名,甚至伸「鹹豬手」摸手、搭肩、碰腰,其中3人申訴,公司也啟動調查。不料,陳男上周竟火速辦理離職手續,受害員工質疑此案將不了了之,揚言不排除提告。據了解,50多歲的陳男曾在交通部東部地區某單位負責工程相關業務,擁有技師證照,去年中才轉到台綠擔任處長。上個月下旬台綠公司舉辦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後,至少有7名20至40歲的女員工,紛紛私下揭露被陳男性騷。女員工們控訴,陳男與女員工熟識後,經常會開玩笑調侃、開黃腔,甚至直接問「罩杯多少?要簽樂透」、「跟男友之間有沒有做那件事」等,還替女員工取花名「牡丹」、「喇叭花」;甚至在辦公室人少時會對女員工「動手動腳」,有意無意摸手、搭肩膀、觸碰腰部,明顯藉權勢性騷擾。其中,3名女員工在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結束後提出申訴,但因台綠高層並未立即對陳男停職調查,讓受害女員工人心惶惶,經1名受害女員工再次投訴,陳男才自行請假,引發內部員工質疑「官官相護」。更令人意外的是,陳男涉性騷還沒接受公司約談調查時,上周突然辦理離職手續,受害員工質疑公司高層可能擔心勞動部霸凌案發酵,想要盡快讓此案止血落幕,也擔心全案最後會不了了之,不排除直接向司法機關提告。台綠總經理林昇慧強調,接獲員工性騷擾申訴後非常重視,立即成立專案調查小組,並委請外部專業律師參與調查,將待調查完成後依規定召開性平委員會會議評議。至於陳男離職一事,並不會影響性平會的召開,此案也不會不了了之。
謝宜容律師發聲喊「公審扭曲事實」 怒批政府便宜行事、草率定論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日前疑因長期承受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壓力,選擇輕生。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指出,謝宜容「目的良善」,其管理方式「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引發輿論強烈不滿。在事件爆發後神隱多日的謝宜容也於20日晚間透過書面道歉,並做出3點道歉聲明。而她委任的律師則發布12點聲明,否認媒體與網友對謝宜容其管理方式的指控,認為媒體報導與網路留言「悖離事實」,要求媒體更正錯誤資訊。律師在聲明中表示,謝宜容承認自身在分署長任內的管理風格可能造成同仁壓力,「應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責任」,但堅稱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輕生原因為工作負擔過重、資源不足,與其直接管理行為無關。聲明中強調,根據調查報告,吳姓員工的壓力主要來自於工作資源不足及專業支援不力,與謝宜容個人管理方式無關。律師也針對事件相關爭議作出澄清,稱「不蓋白布」及「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等說法屬虛構誤傳,純屬以訛傳訛;而對於謝宜容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的言論,律師表示這是其他同仁轉述家屬的訊息,並非謝宜容自行尋找通靈人士,律師也多次提到謝宜容在安撫同仁的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至於關於謝宜容任內北分署人員流動率偏高的指控,律師強調北分署為員工人數最多的分署,流動率並無異常情況。律師表示,將吳姓公務員的輕生歸咎於謝宜容涉嫌職場霸凌的說法是錯誤的,並指出網路輿論公審已對謝宜容造成極大困擾,包括頻繁接到電話、簡訊騷擾與辱罵。此外,律師批評網路公審效應已影響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件的調查與處置,導致程序混亂,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經充分調查即草率定論的情況,並無視法治社會應有的正當程序與當事人的程序保障,嚴重偏離應有的法律處理方式。謝宜容委任律師吳俊達發出的12點聲明內容如下:謹代理本所當事人謝宜容女士,針對民國113年11月19日勞動部公佈「113 年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下稱北分署)疑似涉及職場罷凌事件行政調查說明資料」,暨同日「勞動部就北分署事件之處置說明」,及近期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涉謝女士言行部分,依謝女士來所一併檢具相關具體事證,經本律師詳加逐一查核確認,並詳閱前述行政調查說明資料等內容後,因事態發展已出現偏頗、悖離事實,且已涉及多名利害關係人之相關法律責任調查,為釐清相關誤傳以正視聽,爰依其個人委託,代理謝女士鄭重聲明。一、 關於謝女士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期間,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確有諸多不當,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當完全承擔相關行政調查及究責,絕無卸責推託,其理甚明。二、關於北分署內員工不幸身故事件之原因,業經勞動部委請外部專家籌組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詳細調查,且調查過程謝女士亦完全配合說明,提交相關事件經過之佐證,並無任何迴避、卸責或遮掩,嗣經勞動部完成前揭行政調查報告在案。三、依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北分署員工(即關係人甲)不幸輕生身故原因,乃「關係人個人長期盡忠職守超時工作(但機關內部均未收到任何個人反映)」、「機關人力配置不合理,致關係人未得到工作所需資源或支持」「關係人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需求書草案,因各級主管均非資訊專業,未能獲得專業意見協助,該工作過程產生挫折感及孤立無緣」「關係人長期身兼署內資訊安全工作,並專業執行處理智能就業服務系統規劃工作,導致關係人身工作壓力大」等原因,而確與「謝女士分署長管理風格失當」乙情並無關聯。亦即,謝女士本人確未針對關係人個人有任何行政直揮監督管理上施壓、失當之舉措。甚且,關係人公務上於北分署內之直接督導為北分署副分署長、秘書室主任,故謝女士本人(本身亦非資訊專業)從未有任何直接下令要求介入關係人公務執行成效之行為。是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確無認定錯誤,應無任何左袒、掩飾、迴護謝女士或其他機關主管責任之考量。四、再查,關係人於不幸身故現場確實留有遺書二件,正本由現場處理員警以證物性質保存,並當日轉交承辦負責相驗檢察官,嗣再提供家屬檢視並交還。而依謝女士來所檢附之當日處理事件過程之時間時序紀錄及相關佐證,經本律師詳加查核確認後,再依「關係人家屬知悉案發當下第一時間反應」、「家屬取得遺書內容後向分署內表達態度」、「檢察官相驗調查後家屬表達意見」、「檢方處理本件不幸身故案件之處置方式」,綜合各項具體事證審酌研判後,足認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認定:「謝女士管理方式並非同仁離開(身故)的直接原因」,並無任何遺漏、不當或錯誤。五、基於以上各點說明,謝女士身為機關首長,確應承擔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等情事,其相關之行政責任及媒體輿論評論責難。然則,近日不乏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已有明顯不符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事實之諸多錯誤,恣意混淆將關係人不幸輕生原因歸咎予謝女士個人職場霸凌行為,此等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已完全扭曲、悖離事實真相,嚴重損害關係人家屬對謝女士協助處理善後之信任,並強烈傷害謝女士之「社會名譽」,更已引發外界民眾因片面誤解衍生之網路公審效應,甚有若干不明人士近期不斷以撥打手機、簡訊方式以惡意文字騷擾、辱罵謝女士,要求謝女士個人應為職場霸凌關係人致其輕生一事負責。前述所指相關不實報導、貼文、留言、攻訐內容,顯非妥適,亦根本嚴重悖離、完全無益新聞媒體民眾輿論共同合理監督「公務部門公共利益事務」之初衷目的,故敬請相關新聞媒體社群平台等能秉持平衡、自律要求原則,惠予更正刪除或修正內容。六、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下令「不蓋白布,不允許使用長官電梯」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應屬虛構誤傳、以訛傳訛之說法。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說明,亦已詳加調查澄清。七、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曾發言要求北分署內同仁勿以訛傳訛、謠轉前述員工不幸身故事件起因職場罷凌等語。經本律師檢視相關事證,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其中「事件二」之認定,確屬合理。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當下確實係因已接收來自立法委員致電,其關切內容直指職場霸凌,乃研判恐有不實訛傳外流,為免事件原因調查釐清前,任何謠言誤傳均屬對於身故員工及家屬之不敬及傷害,且為安撫同仁悲哀情緒暨工作士氣,方於需緊急對內喊話之際,在強忍自身悲慟情緒下(發言過程自身不斷啜泣),而作出相關發言內容。故探究謝女士發言初衷本意,絕無關要求同仁噤聲,以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八、關於坊間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於案發處理當時對北分署內同仁喊話提及「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經檢視相關事證,謝女士確有相關發言內容。惟經本律師詳加聽取其發言內容,並核對相關佐證,可知謝女士發言提及「通靈」乙情,係來自其他同仁方面轉知之家屬訊息,並非如網路謠傳乃謝女士自行尋找相關通靈人士。而關於「通靈確認逝者安詳」乙情,或起於家屬方面當下體恤安撫分署內同事之良善動機,或其他同仁本於善意始轉知報告謝女士,且謝女士發言更意在安撫眾多同仁們當下萬分震驚悲慟情緒(喊話過程自身不斷啜泣),故不論家屬、其他同仁作法及謝女士發言內容,實無關假藉民俗迷信遮掩不幸事件原因調查,或推卸謝女士自身管理監督責任之想法。九、關於坊問新聞媒體報導內容指稱,謝女士任期北分署長期間,北分署內人員離職(流動)比例極高,更影射係因謝女士有情緒管理不佳、對部屬同仁造成工作壓力等情事所致。經本律師檢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轄下各分署近年退離人員統計資料,北分署作為員工人數最多之分署,其人員流動率並無明顯異常,且法律上可否逕認人員退離職,均係因謝女士分署長任內管理方式所致,恐需相關權責機關詳為調查釐清,方符公允。故勞動部行政調查報告於「事件三」中認定「(三)另關係人乙(指謝女士)之前開行事作為,導致112及113年之離退職人員相較109至111年高,且其中有6位公務人員係降調機關」等語,似有調查未盡嚴謹詳實、認定不備理由之速斷謬誤。十、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有北分署員工向議員陳情指控,北分署發放三節禮品名單重複比例高,部分採購禮品成為首長的個人送禮,甚至還要求禮盒客製化,並委託設計師設計,花費高達上百萬;另分署長與個人私交較好人士合作,辦理各項課程及設計分署的視覺意象及辦公室美化工程,甚疑似將尚未發包案件提前請設計師製作云云。核以上各項陳情指控事項,均有相關政府機關遵循採購流程及事證可參。且北分署為協助庇護工場多元培力等輔導團體之良好營運,乃三節均優採輔導團體產品,並兼顧推廣行銷及公務禮儀,發送對象均屬公務來往團體或個人,凡此均有依循政府機關採購流程,自無不法或不當之處。民眾陳情內容或有誤會。十一、針對媒體報導前王姓政務次長(非督導勞發署業務)曾於今年2月20日聯繫謝女士前往其辦公室,提及攸關謝女士個人之某檢舉案件,嗣後謝女士透過人脈關係運作施壓該檢舉案,且謝女士返回北分署後隔日因氣憤立刻調查告密者,甚至發函要求不可將北分署事務對外張揚。核對相關事證,該相關媒體報導提及之發函內容,應係針對「羅東就業中心約用人員考試評分表,尚未簽陳至北分署即遭外流」之陳情案所為,謝女士要求人事室主任發文重申公文機敏性。是前述媒體報導即有張冠李戴之混淆不實,謝女士亦強烈否認有何施壓檢舉之作法。十二、針對媒體報導批評謝女士管理方式部分,不論謝女士行事作法出於嚴格督導公務效率、落實確保民眾公務權益、保護同仁避免違失責任等「非惡意動機」,但確有任何造成下屬同仁感受不適之處,乃至同仁發出不滿批評,謝女士均願虛心接受,據以深切檢討改進,並願藉本律師聲明重申表達歉意。惟臺灣究為一高度法治國家,近日若干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及網路民眾透過各社群媒體平台貼文留言內容,形成之公審效應,業已造成政府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謝女士身為公務員文官行政責任之相關程序,已陸續出現便宜行事、朝令夕改、未審先判等處置亂象,及無視正當法制流程暨當事人程序保障等失當情事,均非一真正法治國家社會下面對法律事件之應有正常處置狀態。
驚天毒販!新竹男子設分裝場製「殭屍煙彈」 警方查獲230萬毒品
新竹市1名45歲的馮姓男子,因涉嫌販賣毒品而引發社會關注,不僅販賣第一級和第二級毒品,更在租屋處設立毒品分裝場,將被稱為「殭屍毒品」的依托咪酯作為原料,製作電子煙彈進行販售,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29日表示,該案經過長期偵查,最終於2024年6月成功查獲大量毒品及相關器具,總市價約達230萬元,馮男目前已被台中地檢署依《毒品罪》起訴,羈押中。根據調查,台中市刑大偵二隊自2024年3月展開販毒專案調查,隨著調查深入,警方鎖定新竹縣的馮姓男子,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調查發現,馮男察覺到電子煙在年輕族群中受到廣泛接受,於是決定設立毒品分裝場,以依托咪酯為原料,製作出來的電子煙彈販售以圖利。警方在長期蒐證後,最終確認馮男的分裝場位置,並在6月持搜索票進行突襲,行動當天,警方在電梯口埋伏,馮男一出電梯便被當場逮捕,進入其住處後,警方發現大量毒品和分裝器具,在搜查中,警方共查獲海洛因13包(毛重715.85公克)、安非他命13包(毛重508.23公克)、液體卡西酮3瓶、麻醉煙彈39顆、空煙彈一批、以及其他製作電子煙彈所需的材料和器具,總共查獲的贓物價值可觀。據了解,依托咪酯的成本價格為每公斤30萬元,1公斤的依托咪酯可製成約1,000顆電子煙彈,推測馮男的非法所得高達百萬元,在案發後,馮男被依《毒品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因擔心其可能逃亡或串滅證據,向法院申請羈押,獲得准許,目前案件已偵結,檢方認定犯罪事證明確,對馮男提起起訴。
北士科案新進展!檢廉約談6承辦公務員 查柯文哲有無圖利新光人壽
繼京華城案後,檢廉針對台北士林科技園區案展開第二波偵查行動。檢廉繼8月27日首波約談前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前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時任某壽險公司林姓經理3名證人後,20日再度約談6名當時承辦北士科案的市府公務員,釐清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處理北投士林科技園區設定地上權招商過程,是否有圖利新光人壽情事,檢廉訊後全數請回。北士科案招商爭議,台北市議會日前組成專案調查小組,歷經4個多月、7次會議的調查後,於20日公布調查報告,提出八大結論、四項建議,台北市議會開議後,經大會同意就會將報告送交檢調、監察院以及台北市政府。柯文哲因在台北市長任內,將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地上權,給前民眾黨立委吳欣盈家族企業新光人壽,更拍板免提投資計畫,引發爭議,檢廉今年5月分案偵辦。檢廉為查明柯市府的北士科案決策過程、事後為何僅新光人壽投標,8月27日約談當時參與北士科案的前北市產發局長林崇傑、前地政局長張治祥等人查證,昨天再約談多名承辦公務員說明。議會調查報告指出,當時北士科在在2次流標後,市府明顯抱持著「趕快標出去」的心態,一再放寬招標條件、為標而標,不符當初科技園區的目標;其中新光人壽標得的T17、18地段免附投資計畫書,確實屬行政缺失。報告也揭露,招商顧問公司早就建議北市府應將3塊基地分開招標,T16段先對外招標,T17、18於不同時段再招標,既可帶動地方繁榮,亦可增加市庫收入,但市府卻自行決定3塊基地合併招標,導致招標不如預期。日前外界質疑,柯文哲參選總統時的副手吳欣盈曾為新光集團副總,T17、18由新光人壽得標又不用附投資計畫書疑涉圖利。調查報告指出,吳任職新光副總期間雖未掌管不動產投資管理業務,但同時擔任該公司副總及民眾黨立委,其身分與北士科招標期間顯有衝突,社會觀感不佳。調查報告建議北市府增列「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3成」的規定,保有地主權益之餘,也讓日後案例有所依循。至於廠商得標後若沒有財力開發,市府也應研擬更實質的裁罰制度,不能放任得標者消極不作為。由於T17、18區段免附投資計畫書,讓新光人壽成為純投資、純收租金的二房東,完全失去產業園區的意義,調查小組也建議市府,未來針對有政策方向的園區必須附投資計畫書,減少不確定性。
京華城案新進展!前都發局長黃景茂500萬元交保並境管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黃景茂2020年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後,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由黃景茂批可後送都委會審議,促成京華城提高容積率,涉嫌圖利,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黃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14日凌晨諭令黃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廉懷疑,柯文哲2020年3月10日與應曉薇便當會時,口頭承諾會交辦京華城陳情案,隨後便函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都發局曾上簽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至678%一事,指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不過,該公文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而當時的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長黃景茂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甚至都委會卻未待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便召開首次專家會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在第五度開會,邀請黃景茂說明,黃景茂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檢廉懷疑,柯文哲、彭振聲與黃景茂3人,涉嫌協助京華城提高容積獎勵,涉犯圖利罪。黃景茂究竟是受柯文哲交辦行事,或是自行揣摩上意行事,將進一步查明。北檢今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通知黃景茂赴廉政署說明,經檢察官初步訊問後,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疑重大,當庭改列為被告,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待其委任律師到場後,才開始詢問。
京華城案被告+1 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移送北檢複訊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他2020年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陳情京華城案後,提出和解條件,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678%,據了解,黃否認犯罪,辯稱是「聽命行事」,檢廉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重大,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傍晚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不排除對黃實施強制處分。黃景茂(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北檢表示,被告黃景茂今日先以證人身分到廉政署接受檢察官訊問,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有圖利犯罪嫌疑,故當庭依法轉換身分,改列為被告。另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候他委任律師到場後,始由廉政官進行詢問,並於詢問後,移送檢察官複訊。檢廉依據台北市政府處理京華城案相關公文,發現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2020年3月10日,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與議員應曉薇舉行便當會,接受應女對京華城案的陳情案,函文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當天都發局上簽給市長柯文哲,提到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該公文提到京華城在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應女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678%。這份公文還寫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第五度開會,邀請當年的關鍵人、前副市長彭振聲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說明,但彭振聲透過都發局表達拒絕出席,黃景茂則出席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民眾黨中評會決議 裁處黃珊珊停權三年
台灣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20日決議,依該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6條規定,裁決立委、前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停權上限的最高三年議處,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除名、黨員端木正除名。民眾黨中評會指出,近日外界對於民眾黨處理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政治獻金款項程序相關爭議多有質疑,黨員黃珊珊身為本黨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競選總幹事,對於選舉所有行政業務應有最終核決之權利,惟相關申報作業存在多處瑕疵,除有政治獻金之「漏報」、接續的「短差」,以及後續的「涉虛報疑雲」等情事外,又有簽證會計師同時受任辦理記帳事務兼具記帳及簽證雙重角色的重大錯誤,已嚴重影響該黨黨譽。中評會表示,本案雖仍在台北地檢署偵查中,但黃珊珊自1998年起數次參與競選活動,且曾任台北市議員、台北市副市長及現任立法委員,除對於我國政治獻金申報制度及細節具有豐富經驗,又具律師資格,應對政治獻金法、中華民國刑法等規範相當熟稔,卻仍使該黨陷入清廉問題之疑雲,顯已與民眾黨要求政治人物應高度自律之要求有所違背。中評會表示,黃珊珊與會答詢時,亦自承願意承擔政治責任。經中評會評議,決定將黃珊珊停權三年(停止黨內中央委員及立法院黨團幹部之職務),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黨員端木正違失情節重大,嚴重傷害民眾黨形象,予以除名處分。民眾黨中評會表示,針對本案引發支持者及社會大眾對該黨政治獻金帳務的質疑,再次強調台灣民眾黨向來以正直誠信態度面對台灣民眾,本次事件發生後將記取教訓,重新檢討相關處置作為,避免瑕疵再次發生。
台中私幼虐童案擴大!教育局再揪出6師涉案 勒令9月起停辦1年
台中市烏日區道町森私立幼兒園7月下旬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生案,台中市政府教育局不僅6度率隊調查,更調閱全園監視器擴大調查,除涉案教保員確定涉及不當對待,重罰該員24萬元,4年內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育局更發現另6名教保員也疑涉不當對待幼生。對此,教育局決定加重處分,勒令該園9月1日起停辦1年,並持續專案查辦、絕不寬貸。教育局表示,教育局秉持「徹查到底、從嚴究辦」的原則,7月29日獲報當天立即到園稽查、暫停涉案師職務並啟動專案調查,該名教保服務人員經「台中市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認定有不當管教及體罰多名幼生。教育局查出,不當行為包括手持鈴鼓敲打幼兒頭及背部等身體部位、用力拉扯幼兒床墊、突然強抱拖行幼兒身體與按壓頭部吃飯,以及將幼生關進廁所等行為具體且屬實,已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規定並屬情節重大,除裁罰該教保員24萬元,更祭出「消極資格」管制,該員4年內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另外,教育局除掌握法定14日內的監視錄影畫面,也全面擴大查訪100多名在園及離園幼生家長,經調閱全園各角落監視器後,更發現另有6名教保員疑涉不當對待幼生,教育局已立即啟動另案調查,積極辦理中,後續若查獲違法行為人,絕對予以嚴懲重罰;另針對幼兒園是否涉及包庇等情事,教育局也將徹查到底、依法嚴辦。教育局指出,由於該園未善盡督管職責,損害幼生權益情節重大,教育局考量幼生就讀環境安全,決定加重裁處,勒令該園自9月1日起停辦1年,並依法公告教保服務機名稱及負責人姓名。針對停辦期間幼生安置問題,教育局已組成專案小組並提供專案電話,會全力提供安置轉介服務,教育局幼教科專線電話04-22289111轉54400。◎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吊臂砸中捷釀1死15傷!調查報告出爐 「5救命機制失效」差3秒撞上
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中捷運)一列由北屯總站往南開往高鐵臺中站之列車,由編號03及04兩節車廂組成,載有隨車站務員1名及乘客47名,於去年5月10日中午12時27分在豐樂公園站與大慶站間之下行軌道運轉中,撞及侵入軌道之塔式起重機桁架,造成列車車頭毀損及運行方向右側車門脫落,釀成 1死15傷事故。依運輸事故調查法,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稱運安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進行事故調查,並邀請交通部、交通部鐵道局、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齊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宇球國際興業有限公司及嘉謜工程行等11個單位共同參與。調查結果今(20日)出爐,運安會表示,事故當天,該捷運路線旁興富發建設所興建之建築物樓頂,正由宇球公司及嘉謜工程人員在現場以拆除用塔式起重機進行建築用塔式起重機之拆除作業。在進行塔式起重機桁架與旋轉盤之分離作業時,嘉謜工程人員於移除桁架根部與旋轉盤耳板間之插銷後,以棘輪扳手置於插銷孔暫時固定,因棘輪扳手之手柄尺寸比插銷孔徑小,桁架根部即略為上浮,未能與耳板保持平行而無法順利鬆脫,嘉謜工程人員遂指揮宇球公司人員,以旋轉拆除機方式調整塔式起重機桁架之角度,過程中作業人員可能以斜拉方式吊升塔式起重機桁架,且拆除機捲揚鋼索與塔式起重機桁架吊點產生之斜拉角度超過極限斜拉角,導致拆除機桁架多處桿件承受到足以彎折或挫曲之壓力而發生挫曲斷裂。塔式起重機桁架在失去拆除機拉力支撐後墜落至文心南路上,部分桁架於 12時27分03秒時侵入臺中捷運軌道區。當時,事故列車停靠第2月台(下行軌道),此時塔式起重機桁架侵入軌道,12時27分10秒時全車車門開啟,隨車站務員由04車廂10號車門處走出至月台,面向北端(列車後部)確認乘客上、下車情形。車站保全人員聽到撞擊聲響,於12時27分06時轉身往南察看並向月台之南端移動,發現軌道上之煙霧灰塵後,於12時27分13秒時以對講機向值班站長通報,並繼續向月台之南端移動。值班站長聽到撞擊聲音,亦聽到車站保全人員以對講機呼叫,於是移動至第1月台之南端瞭解情況。12時27分04時,行控中心電力監控及資料擷取系統(Power 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 PWR SCADA)開始出現10筆電力告警,之後陸續收到豐樂公園站至大慶站間上行軌道(往北屯總站方向),包括直流斷路器饋線跳脫(第三軌 750 伏特電壓)及車站設備變電站線路接地等告警。12時27分10秒時,電力系統自動重新投入豐樂公園站至大慶站間上行軌道之第三軌電力,並於12時27分11秒恢復供電。事故列車所在下行軌道之第三軌則未曾有受散落物影響而產生斷電的情形。12時27分19秒,隨車站務員聽到離站警音返回列車內。12時27分21秒車站保全人員抵達第2月台之南端端牆門確認狀況,雖然發現軌道上之桁架,惟車站月台未設置有可供人員啟動緊急停車之設備,無法立即阻止列車離站。12時27分29秒,事故列車自豐樂公園站發車。12時27分31秒,車站保全人員位於南端牆處,欲通知隨車站務員停車,但因其使用之對講機無法與隨車站務員之手持無線電通訊,遂以舉手方式向隨車站務員示意停車。因臺中捷運並未有緊急停車手勢之規範,隨車站務員無法瞭解其意,隨即站至車頭處並發現前方軌道區之桁架,於12時27分34秒呼叫行控中心立即停車,同時拿出鑰匙準備開啟手動駕駛台蓋板,欲按壓手動駕駛台內之緊急煞車按鈕,但未完成通報及開啟手動駕駛台蓋板。12時27分46秒,事故列車即以43.7公里/時的速度撞及軌道上的桁架。12時27分47秒,桁架從04車廂運行方向右側之09號車門侵入車廂,擊中乘坐於運行方向左側座位之乘客後再貫穿左側窗戶,將該名乘客推出車廂並掉落至下方軌道區。12時27分52秒,事故列車速度降至0公里/時。運安會指出,值班站長發現軌道上有煙霧時立即呼叫行控中心,惟該通訊頻道可能為隨車站務員與行控中心通話使用中,且值班站長可能未使用緊急呼叫功能,故未能取得最高通話權無法成功發話通知行控中心。行控中心雖於電力監控及資料擷取系統出現多筆電力系統告警,但多為上行軌道之第三軌過電流及車站設備異常,上行軌道之第三軌電力系統在自動執行線路量測且未偵測到異常後自動復電成功。在上行及下行軌道之第三軌供電皆正常,且相關電力告警多為車站設備異常之情形下,行控中心無法僅藉由電力告警內容,得知軌道有外物入侵。運安會發現,手動駕駛台並非設計在列車由系統自動駕駛時使用,故平時為上鎖狀態,事故當時雖然列車為系統自動駕駛中,但隨車站務員於發現軌道上異狀時,仍試圖拿取鑰匙欲開啟手動駕駛台蓋板按下緊急煞車按鈕。經專案調查小組實際測試,一般完成隨車站務員訓練之同仁約需15至16秒時間,才能完成開啟蓋板並按壓緊急煞車按鈕,事故當天自隨車站務員發現軌道上之桁架至列車撞及桁架僅12秒,不足以讓隨車站務員完成開啟駕駛台蓋板並按壓緊急煞車按鈕。運安會進一步說明,塔式起重機桁架侵入臺中捷運軌道時,因列車障礙物偵測裝置尚未撞及桁架,故行控中心自動列車監視監控及資料擷取系統未有障礙物偵測作動告警,機廠控制工程師在未接獲系統告警,亦未獲現場人員回報有桁架侵入之情形下,無法判斷軌道上有外物需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另外,臺中捷運雖設有可以停止列車運轉之相關設備,但依事故當時情況,除利用月台門未關妥列車即無法運轉之安全設計特性,或有機會阻止列車離站,其餘方式皆無法達到立即停車之目的,惟利用月台門系統之安全設計特性阻止列車運轉,並非人員於日常運作時使用之方式,且事故前臺中捷運並未施予車站保全人員該項系統知識訓練,亦未有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故難以要求人員於事故當天利用該方式阻止列車離站。運安會建議,中捷公司應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與規範及行車事故應變規定,包括評估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建立簡短之緊急停車通訊用語、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之授權,以利人員於緊急狀況時立即執行緊急停車動作、明訂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以利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於車底。
京華城案驚見柯市府金流有異 游淑慧籲北市府告發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14日下午表示,7月將完成「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專案報告」,除了會送報告到監察院決定接下來是否糾正、彈劾外,也發現涉及金流的機敏資訊,議會調查小組已具體建議市府,向廉政署告發。據了解,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所有訪談已結束,14日第8度開會,聚焦重點是調查報告撰寫方向,也討論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的行政責任,目前暫定再開2至3次會議,有望7月定稿。游淑慧說明,針對京華城案,市府給予高比例容積獎勵,監察院已經針對此行政處分結果糾正市府,議會專案小組則著重調查起因,首先該案為何會送到北市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究竟是誰給的指點,進一步針對適法性、對價性與公益性問題,都有種種疑點,遑論在疑雲重重之下,市府為何仍給予破天荒的超高都更獎勵,7月調查報告都會載明。游淑慧直言,訪談期間多次邀請柯文哲、彭振聲說明,二位都不願正面回應,調查小組將不會再等待,14日會議便針對現有資料,開始討論調查報告撰寫方向。她說,京華城公司針對逾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提行政訴訟敗訴後,柯市府當時有人建議京華城提案改提都更容獎,再進一步送都委會,其實雙方都有相關文字紀錄,時任柯市府官員現在卻沒人認帳,後續只好將資料交由廉政署調查。游淑慧批評,彭振聲是全案專案領導人,當時還兼任北市府都委會主席,此案由時任市長指示交辦、副市長擔任專案領導人,對於公務機關和審議委員來說,這就是市府的態度,最後卻被推稱委員會共識決,就是柯文哲在卸責,何況柯文哲當時若覺得都委會決議有問題,市長權力可以不公告。游淑慧預告,下次會議訂於6月24日,預計再開會2至3次,7月就會定稿。她也重申,議會調查小組沒有完全的法律專業與公權力,最後彙整資訊,仍將回歸廉政署與司法單位。
京華城案將調查小組 擬邀柯文哲到場說明
台北市議會日前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爭議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釐清當時情況並還原真相,調查小組5月31日舉行第6次會議,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游淑慧說,都委會府外委員訪談已完畢,下周將訪談府內代表,並提供6月的4次開會時間供前市長柯文哲選擇,邀柯到場說明。游淑慧表示,調查小組昨決議,將邀京華城容積獎勵案發生時的市長柯文哲訪談,若柯的行程繁多,難以配合,會建議柯文哲提供可出席時間,再與議會調查小組成員時間媒合。至於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至今未出席任何一場會議,游淑慧透露,彭原本透過中間人聯繫,願意擇日接受訪談,但後來又表達不願意。至於針對當時擔任北市都委會的府外委員,小組訪談已經結束,下周將訪談當年參與的府內代表。游淑慧指出,昨訪談2名都委會府外委員都直言,當年覺得此案適法性有很大疑慮,不應協助個案創設容積的立場,並皆在都委會有發言表達意見,但印象中後續發言並未被處理。她說,專案小組上周曾與台北市前都市發展局長黃景茂討論都委會所負責權限,包含研議、審議,小組成員詢問是否能協助私人土地投資案研議又審議,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她強調,經都委會提供近10年的研議案共39件,屬公部門提案或市府交辦的研議案共38件,僅京華城屬私人投資案,且依內政部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私人或團體投資應屬審議,但當時市府卻幫業者研議並協助如何通過都委會討論。
109年柯市府專家會議喊應給京華城補償 議員難理解
近日深陷市長任內「北士科、京華城、台智光」三大案爭議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針對台北市議會成立的專案調查小組怒嗆「這些沒牌照的議員,比估價師更厲害是不是」?對此,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市議員游淑慧回應,柯文哲賴天賴地賴別人,但一位八年市長沒能力說明質疑,只能靠罵的,最不專業的其實就是柯文哲。游淑慧在臉書說明,既然出現爭議,就是「專業」對決「政治力」,即使拿公務員擋槍、拿「都委會委員」背書、拿估價公司說嘴,難道真的不知道這幾件案子,都是能用政治力操控的?她只問一件事,為什麼出問題的都由柯文哲親自決定核示?游淑慧今天在接受網路媒體訪問時也說,外界質疑,京華城在109年3月首次向市府陳情時,並沒有要求高達5000坪、市價百億的額外容積獎勵,當時市政府正因為前任市長郝龍斌反對重複給京華城容獎,柯市府正與京華城打行政訴訟,原本109年7月高院就要宣判,但柯P卻在訴訟結果未出爐前,親自交辦市府局處處理京華城陳情,非常奇特。她說,因柯P有指示,柯市府在109年6月20日召開「京華城案」第一次專家會議,當時京華城與北市府的訴訟仍未宣判。而該次專家會議的紀錄鉅細靡遺「很少看過這樣仔細的紀錄」,承辦公務員事後也未簽核「建議事項」,她懷疑,可能因當時訴訟案正打得火熱,承辦人看不慣「前方吃緊、後方緊吃」,才有意留下完整發言記錄無言抗議。游淑慧說,該份會議記錄,也點出部份疑點。包括當天原邀五位專家出席,結果到場四位,會議記錄雖標註專案小組建議意見,認定京華城基地都市計畫法定容積率560%規定「無異議」,還建議京華城依照該次會議委員所提意見(京華城人員也與會),再與都發局研擬「依法可行適當補救方案」,提都委會大會審議。游淑慧解釋,對比當時北市府正與京華城打訴訟,該次專家會議的建議,形同打臉都發局,也讓京華城後來找到「另要求市府補償」的支撐。問題是,只要仔細看會議記錄,就會發現到場委員中,有三人強烈質疑「北市府現在不是正與京華城為560%容獎打官司?為何要現在討論補償案?」。她說,包括劉玉山、徐國城、潘一如等三位專家委員,都在會議記錄中建議「應等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再討論」,僅有會議主席白仁德主張,行政訴訟與都委會操作可以同時進行「某種程度可互相做一些互動」。換言之,專家會議只有一人做出對京華城有利的主張,但該會議結論並未採多數決,還是對京華城有利。游淑慧說,因會議記錄透露端倪,專案小組還調閱會議完整錄音帶確定內容,也沒有發現公務員有任何「內簽建議」,似乎有「不敢忤逆長官,但也請長官看完會議記錄後作決定」的弦外之音。至於為何都發局正與京華城打行政訴訟之際,柯P卻還要都發局研議「補救業者之道」,要補救什麼?難道專家已先認定都發局訴訟會輸?結果都發局不是打贏官司,那麼北市府真的有欠「京華城」什麼嗎?
疑遭糞便污染!法國銷毀200萬瓶「沛綠雅」氣泡水 台灣販售通路回應了
法國政府4月24日自礦泉水品牌沛綠雅(Perrier)化驗出了「糞便來源」的細菌,因此被銷毀了200萬瓶礦泉水,作為預防措施,當局已經要求沛綠雅公司停止使用其中一處水井,並成立了專案調查團進行追蹤調查。台灣部分通路表示,已進行預防性下架;也有通路指出,店內商品與受影響商品為不同批號,引此暫不考慮下架。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受污染的水源位於法國南部加爾省的韋爾熱茲(Vergèze),自1903年以來一直為沛綠雅品牌提供水源。沛綠雅所屬瑞士食品大廠雀巢(Nestle)表示,大約有200萬瓶水「基於預防措施」被銷毀,並保證「目前市面上的礦泉水都很安全,民眾可以放心消費」,不過該公司沒有具體說明污染的情況。另外據《TVBS》報導,沛綠雅在台灣各大超商、超市、量販皆有上架販售。統一超和全聯表示,目前內部正在確認中;全家表示,經與供應商確認,店內商品與受影響商品為不同批號。家樂福表示,家樂福和超市Mia C'bon皆已經預防性下架;愛買表示將會全力配合廠商處理。
藍綠聯手提案成立專案小組 開查京華城、北士科「T17、18」案
北市府近期面臨多起爭議案纏身,有關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内「京華城」、「北士科T17、18」案件風波延燒至今,藍綠兩黨將聯手提案連署市議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先前遭部分立委質疑對待相關案件,縱容、消極的市長蔣萬安21日二度强調,政風已啟動調查,釐清事實,絕不冤枉也不縱放。前任台北市長柯文哲雖已卸下官袍許久,但任内期間,多起商業公司招標投資之案件至今仍然爭議不斷。有關京華廣場 獲得史上最高容積率、從原先392%提高至840%、疑似從中獲利120億元,遭外界質疑當中是否存在謀利,官商勾結之行爲嫌疑。儘管威京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先前表示,經監察院所出報告,明確指出京華廣場容積率取得過程一切合法,期望外界不要政治操作,顛倒是非。但是,台北市民進黨與國民黨議員將共同提案,連署市議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蔣萬安表示,不管是「京華城」、「北士科T17、18」案件,政風皆已經啟動調查、釐清事實,只要發現有任何的疑慮,該怎麼辦就一定怎麼辦,如果調查結果發現沒有問題,也應該還當事人清白,絕不冤枉也絕不縱放民眾黨台北市議會黨團表示,民眾黨秉持理性、科學、務實態度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議會黨團支持公開透明且願意參與調查小組,但反對有心人士特定操作,把柯文哲作為政治提款機,替蔣萬安模糊市政轉移焦點。民眾黨台北市議會黨團提出三項具體要求,第一:市府應完整公布所有會議資料及紀錄;第二:邀請專家學者共同檢視討論,第三:台智光案一併納入調查小組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