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事法
」 割頸 國中生 少事法 割頸案 少年事件處理法少輔會去哪2/乾哥乾妹判9年!學者籲輔導回歸專業 斥衛福部:推什麼推
新北市土城區乾哥乾妹割頸案震驚社會,郭姓少年為幫林姓少女出頭,竟持刀殺害同學,2人近日遭分別判處9年和8年有期徒刑,再度引發輿論譁然,並掀起大眾對於少年犯罪的重視,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表示,隨著時代更迭,如今少年管教方式已從管教大於保護,到如今的保護大於管教,主張應讓少輔會回歸專業,由主管機關警政署交由衛福部或教育部。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也對此痛批衛福部怠惰,如今對於兒少保護理念已是保護大於管教,但少輔會卻始終在警政體系底下。(圖/翻攝自鄭瑞隆臉書)少輔會全名少年輔導委員會,目前隸屬於警政署轄下,並被歸類在各縣市府的少年警察隊中,其中以北市發展規模最久,組織架構也最為完善,但根據地方預算不同,對有的縣市政府來說,少輔會幾乎成為名字空殼,或人力嚴重不足,因縣市政府實在拿不出相關預算;儘管少輔會被掛在警政體系底下,但在少輔會工作的人幾乎都是約聘社工,主要服務對象以12-18歲未成年少年,針對偏差行為與曝險少年進行輔導,並有少年團體輔導與教育宣導活動、少年犯罪區域預防工作與志願服務工作。回顧少輔會編制歷史,北市為我國第一個成立縣市,早在民國60餘年便已成立,在當時市政規劃下隸屬於警政署,針對所謂「問題少年」的處置方式主要以「管教」為主。知情人士就透露,早年因台灣仍在威權時期,對於問題青少年的處置方式會交由警政署來做為主要權責機關,是因當年思想以「管教」為主,常會把人叫來打一打、罵一罵再放回去,因此由警察作為主要機關可說是再合適不過。不過隨著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台灣自詡為半先進國家,自2014年也開始著手針對兒少權益進行修法,藉此完整保障,同時也從過往的管教大於保護理念,逐漸改成保護大於管束,以此呼應兒童權利公約,並在2019年大幅修正少事法,隨後在2022年訂定少輔會設置辦法,讓少輔會從地區變成全國性。然而隨著新北國中割喉慘案的發生,犯案的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已有悔意,且犯案時為未成年,得以減刑,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9年與8年,換算下來如後續順利申請假釋,僅需關7、8年就可重獲自由,引起社會譁然。郭姓少年家庭狀況也隨之曝光,郭母在其國小時於租屋處燒炭自殺,房東甚至還向第一繼承人的郭姓少年求償、其祖父有槍砲彈藥前科,其父親再婚後離異,繼母因毒品案件入監;而郭姓少年更被起底前科累累,曾疑似將K他命捲成K菸吸食、對女國中生丟雞蛋霸凌,要求她下跪磕頭,更曾擔任過詐團車手,因此進出少觀所。少年兇性的養成,除讓社會大眾憤慨的同時,也有不少人在問,「到底哪一個環節出了錯?」。新北割喉慘案發生後,網友也肉搜出郭姓少年犯後態度囂張,還直接在法院比YA拍照,如今一審因其未成年被酌量減刑,讓鄭瑞隆痛批「法官沒有看到被害家屬的傷痛」。(圖/翻攝自郭姓少年IG)中正大學犯防所教授鄭瑞隆則痛批衛福部怠惰,如今台灣對於兒少保護的理念改變,但少輔會卻始終在警政體下底下,警政單位僅能針對已發生刑案著手處理,並無有人員接受相關專業輔導訓練,可以針對問題少年們進行輔導矯正,少輔會由警政作為主要權責機關,「專業職能真的夠嗎?」。鄭瑞隆表示,以新北割喉案來看,郭姓少年的出生失養失教,「國家沒有看到這群少年們真正的需要,以一種眼不見為淨的方式來逃避」,選擇在現有制度下變動最小的方案來進行,忽略少年所需的不是「強制力」,而是社會資源整合,為何不從源頭開始做起,而是要等到鑄成大錯後才交由警方處理?況且衛福部底下明明有「社會家庭署」,怎麼看都是社會家庭署的職責範圍。鄭瑞隆也指出,社會安全網中的核心角色是「社工」,社工是讓安全網能成網的關鍵,可以針對個案所需,從而整合各項資源、輔導與教育等,但對警方來說,警方從一開始的訓練中就從未接觸過相關領域,針對需要輔導矯正個案,幾乎無所適從,「明明只要行政院召集協調就能處理,卻每次都因警政署辯不過衛福部而被迫吞下業務,衛福部你推什麼推?」。而一審判決出爐,鄭瑞隆認為法官確實輕判,法官因少年當庭悔悟且因其未成年就對其酌量減刑,「但當場悔悟不代表真心悔悟,更忽略少年殺的也是未成年人」。他強調,如果郭姓少年真的只是要給教訓的話,大可以針對手腳,而不是從脖頸一刀割下,根本就是輕率殺人,直言「法官沒有看到被害家屬的傷痛」。
15歲高職生偷開車撞死3人「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父鞠躬: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
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附近17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當時15歲曾姓少年因想向同學「證明自己會開車」,竟偷開外公的休旅車,途中他高速蛇行,後疑似因操控不慎、車速過快失控撞進東湖路、安康路口的臭豆腐店,造成3死2傷。警方於18日詢後將曾姓少年送往士林地院少年法庭,法院下午開庭裁定15歲少年收容,儘速解送少年觀護所,後續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調查。而其父也在稍早鞠躬道歉,「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對我兒子負責」。車禍發生於17日傍晚6時許,15歲曾姓少年趁外公、外婆15日出國遊玩,他下午搭捷運回家後,偷走外公的車鑰匙,隨後騎著腳踏車到車輛停放的地點汐止停車場,後將車開走,晚間6時許他將車開上汐湖二橋,6時05分延東湖路行駛,在行經內湖區安康路東湖市場時,疑似因車速過快失控撞進臭豆腐店。在監視器畫面中可看到曾姓少年一路高速蛇行,閃避路旁機車後,先是擦撞對向車道的汽車再衝到車道,波及下班騎車返家經過的盧男,接著直接撞入小吃店。3名死者61歲盧男、51歲高女、60歲陳男均住在內湖區,盧男騎士家屬透露,盧男每天上下班都會經過事故地點,而事發當時坐在店內用餐的客人高女、陳男的家屬則表示,兩人當時應該是下班後去吃晚餐,豈料就此天人永隔。
親人被15歲少年撞死!家屬怒斥「法律絕對不會重判」:一輩子活在陰影中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日晚間,一名15歲的曾姓少年偷開外公的車,卻因會車緊張「分不清煞車和油門」,失控高速撞進路旁臭豆腐攤,導致3人喪命。一名家屬透露,其中唯一的女性死者是她的舅婆,直言「台灣法律對於一個未成年肇事甚至過失致死,絕對不會重判,但難道被害人和家屬,要一輩子活在陰影跟傷痛中嗎?」曾男開車撞死3人的悲劇,引起社會大眾關注。一名女網友在 Threads上發文透露,死者中唯一的女性51歲高姓女子,是她的舅婆,雖然關係沒有到很親近,但還是對她很好,過年也會送她一堆東西吃,「如果還有一次,我一定好好孝順你,下輩子再見。」得知舅婆過世的當下,原PO腦袋一片空白,她難受表示,「我知道台灣法律對於一個未成年肇事甚至過失致死,絕對不會重判,但難道被害人和家屬,要一輩子活在陰影跟傷痛中嗎?誰來對我們負責?人生無常,希望大家一輩子都不要遇到這種事情。」原PO連發三篇文宣洩情緒,她感慨現在再罵下去或是持續肉搜被害者,也無法改變事實,透露今日會進行招魂,「人都走了,我們也只能接受,一切也只能檢察官相驗和開庭審理,也希望有些人不要再檢討被害人,明天會進行招魂,謝謝各位網友的關心。」
15歲少年無照害3命!網炸鍋轟「少事法成保命符」:不修法引進鞭刑
台北市內湖區昨(17日)晚間驚傳重大死亡車禍,一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家中休旅車外出,怎料因駕駛技術不熟練,竟直接撞進臭豆腐攤,導致2名用餐顧客及1騎士,無辜慘死輪下。事件曝光後,未成年犯罪議題又再度掀起關注,網友紛紛怒轟,「未成年殺人又沒事了嗎!」喊話若不修法就引進鞭刑。據了解,曾姓少年昨天晚間6時許欲外出找朋友,趁著祖父出國之際偷開車,沒想到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交叉口時,疑因不熟悉操作,當場失控衝撞臭豆腐攤,導致51歲高姓女顧客、60歲陳姓男顧客及61歲盧姓男騎士受到重傷。救援人員獲報到場後,緊急將3人分別送往汐止國泰、三總及北醫救治,3人經搶救後遺憾仍宣告不治;臭豆腐攤的40歲陳姓老闆娘及41歲黎姓女店員則是燒燙傷送醫,所幸治療後已無大礙。3死2傷憾事曝光後,網友全都炸鍋,痛批台灣律法《少事法》(少年事件處理法)過度保護未成年犯,才讓悲劇不斷重演,「他未成年加過失致死根本金鐘罩加鐵布衫」、「開車殺人+少年犯=無敵輕判組合」、「如果哪一天撞了台灣領袖呢?也輕判?我只是好奇」、「絕對是關沒幾年就放出來,以後大家出門最好不要騎機車,餐廳吃飯不要坐一樓」、「少年保護法,已經成為保命符了,可以復活一次」、「這個島,到底要死多少人,才可以換取一個法治覺醒。」另外也有人認為,台灣應該引進鞭刑制度,「支持鞭刑!不然太便宜他了!混蛋毛孩子闖禍破壞了三個家庭」、「不修法的話可以新增鞭刑嗎?未來哪個政治人員支持並且願意執行,我肯定號召身邊的人投他」、「支持鞭刑!若能每天中午鞭10下更好!法官說的教化不是演戲,而是要能真真正正記住所犯的嚴重錯誤。」
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遭批「判太輕」 法院:兩人已能覺察過錯及反省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驚傳割喉案,楊姓男同學因與林姓女同學起口角,慘遭林女教唆「乾哥」郭姓同學持彈簧刀狂砍數刀身亡。如今判決出爐,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處郭男9年、林女8年徒刑,可上訴。受害者家屬直呼「未免太輕」,判決理由也曝光。回顧本案,林姓女學生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往亞東醫院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討論,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直呼判得太輕、少事法過度保護犯人。判決摘要提到,被告二人於行為時均已14歲以上未滿18歲,有刑法第18條第2項減輕其刑之適用。法官提到,被告二人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的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嚴重危害校園安全,造成被害人生命消逝,其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法官考量被告二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指出被告二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另衡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加強、調整被告二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其偏差觀念與行為。
國中生割頸一審輕判 受害者父怒轟「法律已成加害者保護傘」
去年12月25日中午,新北國中發生割頸殺人事件,導致楊姓少年身故,行兇的郭姓少年與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今年3月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移送檢方偵辦。新北地檢署今年5月將2名未成年嫌犯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天宣判,郭嫌被判9年,林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楊姓少年父親透過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發聲。他表示,「關於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楊父認為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他表示,「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國教盟在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的今日,號召關心此重大議題的家長與民眾,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司法院針對新北割頸殺人案應公開檢討報告,並保障被害家屬的參與權與知情權(楊姓少年家屬至今無法行使基本的詰問與閱卷權)。2019年修訂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原旨在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希望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少年犯罪。然而,這次修法忽略了台灣實際的司法需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為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修法後的具體問題,包括:1.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修法將「虞犯少年」改稱為「曝險少年」,並將虞犯事由從七項縮減至三項。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輔導範疇,成為制度的漏網之魚。2.行政輔導效果不彰:修法後,曝險少年優先由行政機構進行輔導,但由於輔導員多來自社工背景,且資源匱乏、流動率高,輔導成效有限。3.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的角色逐漸被弱化,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這使得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調查和證據收集出現漏洞,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4.與國際定義不一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對於少年司法中的兒童權利之第10號一般性建議,如流浪、逃學的街頭兒童等「身份犯」不應當作為罪犯處理,但台灣仍將這些非刑事行為視為輔導對象。國教盟在追蹤新北割喉案的過程中,發現除了修法後的制度性缺失,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1.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是否曾涉及槍械、暴力等關鍵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中,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2.司法院未公開檢討報告:至今,司法院針對此案的調查和應對措施未曾公開,導致家屬無法知悉案件的詳細情況,也無法行使基本的知情權與詰問權。3.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導致法官無法做出精確的判決。國教盟也提出十大訴求如下(詳見陳情書):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為需有明確規範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九、強化425平台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十、少年之犯罪記錄需在十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三年內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獲輕判!楊爸斥乾哥鬼扯「刀自己飛進來」 怒喊一定上訴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2023年底幫同校「乾妹妹」林姓少女出頭,持彈簧刀攻擊楊姓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審理後,判處郭姓少年9年、林姓少女8年徒刑。對此,楊姓少年父親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直呼難道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更批「司法都壞掉了」,揚言會繼續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楊爸爸30日在一審判決出爐後與新北市議員石一佑視訊通話,提到判決結果,直呼「很好笑的台灣法律耶!」質疑郭生開庭時一直說他只是要刺大腿,「但我兒子身高175公分,他才差不多160而已,刺大腿會刀刀斃命嗎?」。說到激動處,楊爸爸甚至一度哽咽落淚,「真的判太輕了,一條人命比貪污還要不值錢嗎?不知道法官在做什麼,司法都壞掉了,我受不了,哪有人這樣判的,我兒子的公平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他強調,已經跟律師討論了,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接受,一定會上訴,「這種判決誰能接受?我兒子這麼優秀,這樣子誰接受得了?」。對於林姓少女,楊爸爸也痛斥,林女出庭時一直說有去阻止,「但是一開始旁邊有同學阻止她們兩個時,林女還叫旁邊的人『不要多管閒事』,這是對的嗎?最後我兒子已經躺在那邊,她才說有去阻止,阻止個屁!」此外,郭生開庭時還企圖撇責,狡辯稱「人不是我殺的,刀子也不是我的,(刀子)不知道怎麼飛進來的」;楊爸爸痛斥,事實上案發當天郭生吃早餐時,就有亮出這把彈簧刀,中午案發前的一個下課時間,郭生去找同儕時,也有亮刀,「然後他說他不知道自己有帶刀?刀是自己飛進來?那之前兩度亮刀呢?也是直接飛進來嗎?」。石一佑則表示,有和楊爸爸討論過,「可以的話當然是希望(郭少、林女)判死刑,但我們也清楚,有少事法在(死刑)根本不可能,但起碼也不要判這麼少,判個8、9年,關沒幾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以後換個名字就大尾了!」。另外,郭生的父親稍早表示,「覺得兒子已經有後悔了,司法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而楊爸爸則回應,「(郭生、林女)在法庭上一直不肯承認,你認為他們有悔過嗎?更何況我們的法律是這樣的嗎?殺了人有悔過,就能輕判嗎?這已經本末倒置了吧,當時他們都沒有給我兒子任何機會耶,然後殺了人,只要輕輕地說『我有悔過了』,這樣子就可以了嗎?」。
新北割喉案「乾哥、乾妹」判決出爐 死者父控訴:司法向加害者一方傾斜
新北某國中2023年12月底發生學生割喉案,被害楊姓男學生與林姓女學生起口角衝突,慘遭郭姓「乾哥」持彈簧刀攻擊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30日依殺人罪判決「乾哥」9年、「乾妹」8年徒刑,可上訴。對此,楊爸爸也發聲明控訴「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檢方調查,林姓女學生為了拍攝抖音影片前往友人班級找人,並在走廊聊天交談,林女因大力甩門被楊姓學生制止,兩人爆發口角,林女便找來「乾哥」郭男嗆聲出氣,甚至拿出彈簧刀上前攻擊,導致楊姓學生傷重倒地,送醫後裝上葉克膜,經34小時搶救仍宣告不治。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判處乾哥郭男9年、乾妹林女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出爐後受害者家屬楊爸爸也發聲明痛批少事法過於寬容,殺人者僅判處8、9年徒刑「未免太輕」,質問難道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兩人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少事法保護而有機會重返社會,自己的孩子卻永遠都沒有機會。楊爸爸提到,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不僅不判處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他痛批法律已死,成了加害者的保護傘,質問兩個兇手犯的錯,為何該由自己乖巧懂事的孩子承擔,「難道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
快訊/國三生割頸案!涉案「乾兄妹」依殺人罪起訴 死者父親發聲盼處重刑
新北市去年12月發生一起國三生割頸案,一名15歲楊姓男學生遭到郭姓男同學持刀攻擊,導致楊男胸部、頸部身中多刀,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而這起震驚全台的校園血案,郭嫌的行兇動機竟是為了替林姓「乾妹」討公道,檢方昨(9日)也依《殺人罪》嫌,雙雙起訴這對「乾兄妹」。對此,死者國三生父親也發聲了。國三生父親今(10日)發布聲明稿,悲痛指出4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能睡得安穩,得知2名兇嫌被依殺人罪起訴後,讓他看到司法的初步正義,「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兇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並提出6大修法訴求。以下為聲明稿全文:我是土城國中生的爸爸。謝謝大家對我們全家的支持與關心,這四個多月以來,沒有一天可以一覺到天亮,總想著我兒子能否到夢中來和我説説話!每天晚上總是莫名奇妙的醒來,然後又在失望中入睡,周而復始完全陷入痛苦的無限輪迴之中。感謝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在調查三個月後新聞報導指出地檢署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郭、林二名加害者,讓我看到了司法的初步正義,在此感謝檢察官公正的起訴,感謝一線法警、法醫提供足夠証據證明此二人泯滅人性、任意剝奪他人性命。望司法能加快腳步讓逞凶之二惡徒求處重刑得到應有之刑責,別把所有過錯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人民承擔不起沒有司法作為社會安全後盾的日子,學生更沒辦法處於有人隨時藏刀在身的學校生活之中!石一佑顧問表示剝奪他人生命之人理應有處以重刑來悍衛死者的生命權。感謝一路辛苦陪伴的石一佑小姐和默默關心此案件的家人朋友們和無數社會大眾,感謝媒體各界這段時間詳實報導,望修法的路上能夠集結更多的力量,讓政府相關單位能正視人民的聲音所以再次提出沉重呼籲守護千萬孩子:請政府相關單位能盡速促成以下修法:1.塗銷記錄:只要涉及刑事案件,應不得塗銷相關記錄,非行少年最終也會長大,年輕時就要開始學習對自己所做所為承擔責任,隱惡不是給少年機會反而是給少年錯誤的價值觀念,因為有法律可以幫我隱瞞事實,作反向教育,另一方面作惡者如狼披上羊皮混入羊群,在現今社會安全網失衡的教育體制下,誰能擔保不會再有下一個被殘殺的小羊呢?請給我們千萬孩子一個自保生命安全的機會。2.調查官人員審慎評估:調查官應審慎評估自己是否能照顧好受其監督的人數。3.遇重大刑事案件少事法應回歸刑法:涉及刑事案件五年以上刑期的未成年人,不應受少事法保護,應適用刑法,非行少年要知道法律最底線不是無止境縱容,犯了大錯還是要自負法法其責,否則【年少就可殺人】,置社會安全何處,再者更保護少年,防止被不法者誘導造成一生的不幸。4.家長刑責:養不教、父之過,人權團體給與學生高度權力擴張,學校沒有管教權,管教權最終落在家長身上,板橋區政顧問石一佑表示調查過程中家長沒有教導孩子認錯反而在外面顛倒是非黑白講不實言論,試問這樣的家長怎麼可把孩子教好呢?現今教育體制下家長是唯一能管教孩子的人,當孩子還沒有犯大錯前,父母應該隨時伸出愛的雙手拉住自己的孩子別放任不管,所以我們強力主張未滿十八歲若犯刑事案件,家長應負擔相對的刑責,是家庭教育所需擔負教養刑責,不是只負民事賠償責任了事,且如果家長蓄意脫產就全無責罰了,最後把責任推給社會大眾。5.追蹤行為偏差的少年:單位應主動且積極追蹤記錄偏差行為的少年。避免在事件發生後互踢皮球,而是應有科學的方法導正偏差行為,而非僅僅要求抄經文。6.中介學校:行為偏差的學生應先到中介學校,再由中介學校評估其回歸正常學校的可能性。在回歸前,需與該校做好銜接工作,而非僅僅通知學校有這個學生入學。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慘了! 法院裁定兩人移送檢方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皆遭裁定宣示,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指出,本案經共計10次開庭調查、審理後,因認兩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合於《少事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情形,且兩名少年行為時已滿14歲,均裁定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本案可抗告。新北地院表示,該院深知任何作為均不足以撫平被害人家屬哀痛,已參酌修復式司法精神及適度保障被害人家屬資訊獲知權,調查、審理期間經法官指定少年調查官於程序進行中協助被害人家屬,除告知少年事件處理流程及少事法相關規定外,亦有安排開庭事宜、代為轉達意見及針對家屬對案件及庭訊過程中之疑問適度說明,希能減輕被害人家屬於程序進行中所生之不安焦慮等負面情緒。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割頸案國三生追思會 父慟喊修法「家長負連帶刑責」別讓法律只保護犯罪者
新北市某高中國中部去年底發生割頸命案,震驚社會。死者父母親今(16日)出席追思會指控「法律只保護犯罪者」,且兇手父母早已脫產而求償無門,呼籲修法並改為家長須一同負擔刑事責任,《少事法》更不應無差別的用年齡給予絕對保護,讓心狠手辣之人無法無天。臉書粉專「孩想陪你長大」今天在中正紀念堂舉辦「永息不止的愛-追思音樂會」,活動發起人徐妮妮表示,音樂會是希望修法能最貼近民意並平衡各方利益,同時拒絕閉門會議讓門內人決定門外人的權益。死者國三生父母致詞時除表達以兒子為榮,更感歎學校是讓父母安心託付的地方,未料兒子上學竟是赴死;《少事法》要給2名加害人重新開始、再教育、受教化機會,「誰給我兒子重生機會」?父親強調,2名加害人事後毫無悔意,過去都有罄竹難書的偏差紀錄,足以證明過去教育及輔導完全無效,且2人的狡辯及卸責「心機和奸巧不輸給成年人」。因此法律不能只保護犯罪者,「以結果而言,我們面臨的是如此不堪」,獨子喪命、加害者父母脫產,求償無門。父親表示,兒子的見義勇為與明辨是非,提醒他不能因悲傷而懦弱的一走了之,今天站出來呼籲修法,應讓加害者家長須一同負擔刑責、《少事法》不能無差別用年齡給予絕對保護,進而讓心狠之人無法無天,希望各界一起替社會安全網補洞。父親也說,當前只靠司法、老師緩不濟急,「家庭環境和教育才是根本問題」,人權固然重要,但大眾也是人權的集合體,大眾的安全不應該被忽視,疾呼改變:「希望未來跟兒子相見時,能驕傲告訴他,你爸爸有完成我們在人世間的共同使命」。
被害的願與怨1/新北國中喋血「乾兄妹」恐將出獄 割頸案父母挺身控《少事法》為暗黑勢力撐腰
2023年底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案震驚社會,事發至今3個月仍餘波蕩漾。砍人少年與教唆少女已分別於2月底、3月初遭裁定延長收容,然而因《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延長收容期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以1次為限,因此2人恐將於本月重獲自由,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割頸案受害者楊小弟的父母暫時收拾起喪子之痛,首度接受本刊專訪談到這段時間的內心煎熬,並向政府提出沈痛的呼籲。楊媽媽堅定地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他當天是穿藍條紋制服上學和我說再見」想起出事那一天,楊媽媽強忍著悲慟說,孩子出了門不久,我的眼皮一直跳個不停,原本以為是低溫造成自律神經失調的老毛病又犯了,但總覺得怪怪的,不料電話響起的那一端竟傳來「你兒子送亞東了」,至今總在午夜夢迴時被這一幕驚醒。談到嚴肅的修法議題,一旁楊爸爸打破沉默娓娓道來,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未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新北市遭到割頸殺害的楊小弟,生前在輔導活動課最後的畫作,內容有好多想對家人說的真心話,可惜永遠無法親口說了。(圖/讀者提供)楊爸爸感嘆地說,不只加害者,近年來每每參與滋事的都是幫派中的少年,因為黑幫仗著《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少年之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刑法》第18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二大利器,將「炸彈」往校園裡丟,沒有學校可以承受得住,且在校內以統一話術吸引懵懂無知的孩子前仆後繼加入幫派,政府不該丟出一部法令就想長治久安,法令應該與時俱進,任由法令幫黑幫背書何其諷刺。此外,楊爸爸也呼籲,監護人應也要付出刑事責任,而非只需負擔民事責任,否則若家長是赤腳羅漢家無恆產,雙手一攤根本沒在怕。原本安靜在旁的楊家女兒啜泣而略顯躁動不安,好似能感受父母的激動,自己卻只能悲鳴,此舉讓楊媽媽徹底崩潰,楊爸爸在安撫妻女中手足無措、身心俱疲。一旁陪同的「板橋愛心慈善會」理事長石一佑也紅了眼眶地指出,楊家原是一對姊弟,姊姊在3歲時,因高燒40度月餘不退留下後患,儘管至今身體已然成熟,智力卻永遠停留在發燒那天。而楊小弟早就發願,要一直陪伴姊姊,自己在3年前考上新北升學率最高的國中資優班,然而不捨姊姊,選擇來到這所完全中學,就是想就近陪伴姊姊,無奈還是發生這起憾事。而針對外界關注的募款議題,石一佑解釋,楊家父母非常憂心各界善心「被有心人士欺騙」,然而楊姊姊的病情須長期照護「父母真的吃不消」因此多方權衡後,遲至年後才在新北市政府官方辦理「好日子愛心大平台」開放小額捐助,呼籲外界認明,切莫遭濫用愛心。割頸案受害者楊小弟出殯儀式中,楊父淚眼控訴「教孩子維持正義錯了嗎」?(圖/讀者提供)
被害的願與怨2/塗銷少年犯罪前科引爭議 民團憂「禁役」烙印如影隨形難翻身
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餘波蕩漾,引發各界對校園安全的關注,加上近期北市一所高中也傳出教師遭特教生攻擊咬傷,校園諸多亂象橫陳,教學成了「搏命演出」令教師人人自危,同時也為學生帶來負面示範,專家學者認為政府應該積極正視這項社會問題。對此,本刊記者重回事發現場觀察,試圖從地緣、人際等關係重建案發時空與加害者人際網絡。地方耆老透露,事發所在地的土城「冷水坑」地區,各類私人神壇興起,如寶可夢阿伯陳三元就是其一,然大部份神壇宮廟因缺乏管理,內部所藏的小規模幫派寄生,而且嗑藥都沒人在管,遲早會出事。針對割頸案餘波盪漾與被害家屬的建言,更生少年關懷協會主任陳彥君表示,她能理解割頸案受害父母對少年加害人「註銷前科」的規定非常感冒。然而,以多年來她輔導更生青少年第一線的經驗,像是這次割頸案中加害少年就曾因施用毒品而進出少觀所多次,但歸根結底輔導期結束後還是得回到學校,這是國民義務教育的規定,如果不讓少觀所的學生回歸學校,任其流落社會將衍生更多社會問題,少觀所的轉銜輔導作用應該更加進化,例如回到校園中,短期1個月內至少需由少觀所派駐駐校「常規輔導員」,過去曾有討論編列經費與員額,可惜法務部與教育部互相推託而不了了之。校園安全事件層出不窮,暴力攻擊除了來自行為偏差學生外,更多來自特殊身心異常學生,且「即使死刑也控制不了」,各界呼籲加強治療與輔導量能。(圖/讀者提供)提及外界不滿《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罪「註銷前科」的設計,陳彥君表示,有別於早些年的「暴力」、「偷竊」,目前的青少年犯罪樣態以「毒品」、「詐欺」居高不下,有的是吸毒傷自己、有的則是詐騙集團傀儡,是否有必要把罪名背一輩子值得探究。陳彥君補充說,以未成年男性犯罪者來說,目前法令規定,只要14到18歲的少年所犯《刑法》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罪責,就會有刑事前科註記,雖然成年後(18歲)會塗銷紀錄,但光是想從軍都沒辦法,更何況找工作時秀出身分證,背面「禁役」二字就把雇主全嚇跑了,這道人生最大的註記難以抹滅,若社會升高敵視情緒全面封殺,「更生無望的孩子只能再淪入偏門」。而警眷協會秘書長、前立委游毓蘭則分析,目前的青少年犯罪形成兩極化,一端是誤觸法網後悔莫及、另一端是屢勸不聽愈兇狠。以《刑法》第18條來說,對14至18歲的青少年「得」減輕其刑,法官本來就有裁量權,對犯後態度良好的初犯應該以矯正為優先,至少讓初犯有煞車誘因向善;另對《少事法》的塗銷前科一節,她認為不妨訂定詳細分野,例如對照成人最輕本刑3年以上累犯,不得塗銷前科註記。游毓蘭直言,除了偏差暴力之外,校園中更可怕的是「精神問題傷人」,也是校園棘手問題,這是屬於疾病範疇,「即使已知將判死刑他還是會犯」,如何增加心理師駐校量能、少輔會矯正人力,才會是重中之重。青少年更生輔導協會輔導資源中心主任陳彥君憂心,目前針對所犯五年重刑的少年會在身分證註記「禁役」,找工作已是問題,若未來「塗銷前科」制度刪除,偏差孩子「根本永遠無法更生」。(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國三割頸案持續發酵…未成年「前科塗銷制度」 兒福團體籲修正
新北國三生割頸案發生後,網友成立兒福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3日舉辦「擁抱孩子日」活動,受害學生父親出面提3點聲明,希望孩子是最後一個犧牲者;聯盟總召徐妮妮則呼籲政府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前科塗銷制度」,並明定親子輔導機制,讓「孩子犯罪,家長一同承擔」。割頸案後網友在臉書成立兒福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針對修正少事法等議題連署。聯盟昨在新北市土城區舉辦擁抱孩子日活動,邀請多位民意代表以及受害學生父親到場參與,盼用行動喚起政府重視相關議題。受害學生父親在前新北市板橋區民意代表石一佑陪同下現身,由石一佑代他發表3點聲明。包含一、認同新北市教育局未來將在校園廣設呼叫鈴,並希望此一政策推廣到全國;二、希望政府聽到呼籲,對高風險學子廣設中繼點,由師長評估他們是否適合重返校園;三、盼立法院審慎評估《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希望孩子是最後一個犧牲者」。徐妮妮則說,現今犯罪年齡愈來愈低,因為幫派都用不會留下前科做口號吸收少年,「這是家長最擔憂的一件事情」。提出除了修《少事法》中對少年犯前科塗銷制度之外,也希望能明定親子輔導機制,讓少年犯的家長應該一同承擔,「不是說不會教就交給司法」。但當少年犯獲司法責付,回到家庭後又得不到支持、支援,「這是我們最擔心的部分,所有問題都出在家庭」。「每個孩子都有故事,但不應該把這些故事變成事故在我們身上。」徐妮妮認為,司法院應正視聯盟訴求、聽見聯盟擔心的是什麼,「我們就是媽媽、上班族、學生,為了自己未來擔憂,所以站在這裡,也希望大家多關注這個議題」。
「恐懼根本說不出口」 割頸案受害父淚發3點諫言
去年底新北國三生割頸致死案距今已滿1個月,後續校安議題仍受外界矚目。對此,「還想陪你長大」聯盟今天上午於土城斬龍山公園舉辦宣講活動,並辦理線下連署,呼籲各界重視校園安全,受害者父親也在前板橋市代石一佑陪同下低調出席,並提出3點聲明,請求改善校園環境「勿讓兒子血白流」:首先,受害者父親呼籲,加速於各校設置「緊急求救鈴」,至少讓霸凌事件發生時,能發出警示音嚇阻施暴者;第二,高關懷學生不得隨意入普通班,也不得因未成年而塗銷其刑案紀錄,否則加害者將有恃無恐,甚或反成為犯罪集團招攬未成年新血的說帖;最後,應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讓監護人不僅只在民事上賠錢了事,更要善盡教養與監督義務。「還想陪你長大」聯盟發起連署活動,呼籲各界重視校園安全。(圖/徐妮妮提供)會後本次活動發起人徐妮妮接受CTWANT記者採訪表示,求救鈴設置除了要有聲音警訊,尚須連線警察機關,即使警不入校園,也能隨時待命,以防校園出現失控情況;擴大管教權也須鬆綁,畢竟現行需有兩名家長陪同才能搜書包的作法,現實並不可行;《少事法》修正也勢在必行,否則前科若能塗銷、家長也免連坐「加害者一家往往不在乎」。徐妮妮感嘆,自己第一線輔導了受害者同班的同學,他們並不大哭大鬧,因為「難過與恐懼根本說不出口」,在沉默緬懷之餘,「不敢想像會不會再發生」,令人看了心疼。聯盟則持續拚連署要求修正校園安全配套措施,目前光實體已有1,500多份連署書,身分包含為人父母者,甚至國高中學生都紛紛出面連署支持,呼籲各地政府務必重視校安。
割頸案受害父親5點聲明「班級設求救鈴」 教育部最新規定:老師可出手阻止1情況免責
新北市去年底發生校園喋血命案,國三少年慘遭同學割喉而命喪校園,消息震驚全台,國中生父親楊男3日發布5點聲明,其中,希望高關懷學生能夠安置中介學校,也不要因轉校塗銷刑案紀錄,更爭取新國會將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改排入議程,遏止悲劇再度發生,而教育部也與22縣市代表開會研商補強校安漏洞,會中增列教師「阻卻違法事由」,預計下周就會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與操作手冊及範本發給各校,2月開始的新學期即可實施。割頸案受害學生先前於板橋殯儀館舉行告別式,場面溫馨。(圖/劉耿豪攝)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男3日在板橋區政代表石一佑陪同下對外聲明,他表示,非常感謝新北市教育局長採納他這位家屬對於校園安全設備的建議,據他側面瞭解,新北市打算在部分學校各班設置緊急求救鈴,讓學生遇到相關危急事件可以透過鈴聲快速傳遞訊息及有效嚇阻作用。他也懇請政府相關單位亦重視此一提議,能夠增加預算,讓全國每校各班均有緊急求救鈴,透過緊急求救鈴不要讓悲劇再度上演。其次,他希望能夠將高關懷學生直接安置在中介學校,有專業教導師指導,不要增加一般學校的負擔。另外,對於這樣的學生只要因涉案進入警局的相關紀錄,就不該塗銷,讓學校可以清楚了解這些行為偏差學生。此外,也應該授予學校校長及老師相當的管教權力,直接授權學校可對學生進行安全檢查,不要還需家長同意才可進行。他認為所謂的人權,應該是在保障絕大多數人生命安全的前提之下,才是真正的人權。最後亦期盼新科立委們可將少事法排入議程,重新審視及修法。據了解,國小暴力事件在這11年來增加4倍,這樣的數據正說明法律罰則太輕,如不從重量刑,法律的縱容,只是讓居心不良之人有了可趁之機,同時應該加重犯罪少年家長的罰責,讓家長負連帶責任,而非只是罰款、口頭警告等此類事項。教部修正管教學生辦法,授權老師自我可阻止違法狀況且不處罰。(圖/教育部提供)楊父也引述了「養不教,父之過」古語,指這不也說明了父母應擔負小孩子的教養責任嗎? 或者是犯錯孩子的家長又只要說:孩子會這樣,我也管不動啊!就沒事了。除了楊父的聲明,教團也批評現行教師輔導管教辦法,對於學生攜帶危險物品到校的處理窒礙難行。教育部組成「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工作小組,召開5次工作小組會議,今天再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第二次會議,擴大邀請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兒少人權團體及22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與會。會中針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及「強化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支援學校輔導個案學生」三大議題交換意見,並由教育部長潘文忠宣布結果。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部分,共有「維護教師管教權、保障學生相關權益、鏈結學校家庭及社政單位、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等四大重點。教育部長潘文忠說明,在「維護教師管教權」,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不予處罰,像是在教室內發現學生攻擊另一名學生或老師遭到學生攻擊,這次新增「阻卻違法事由」,在這種緊急狀況下,為避免師生受傷,老師可以將學生拉開或推開,若學生因此受傷,老師行為不與處罰,但若老師繼續攻擊學生,則已經超過自我防衛,仍會受到處罰。此外,在「強化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流程」部分,明列學校得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的特定身分學生,或發現、接獲通報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情形時,進行必要安全檢查,且檢查時可以不必全程錄影。在「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部分,為保障學生權益,並使校園安全檢查機制更加明確,配合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手冊內容包含四大部分:校園安全檢查規範訂定說明、校園安全檢查作業及流程、權益說明及注意項目、校園安全檢查設備及場所。潘文忠表示,主要聚焦操作流程,分為前置作業、檢查前、檢查中及檢查後,製作校園安全檢查流程圖及各級學校訂定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例,範例如「校園安全檢查學生權益說明書」、「校園安全檢查錄影資料調閱申請書」、「校園安全檢查實施流程紀錄」等,將提供各級學校參考運用。同時擬具教育部「(學校)校園安全檢查規定」範本,提供各校據以訂定相關規定,並將請各校結合每學期開學之友善校園週進行校園安全宣導,以強化各校處理緊急校園安全事件應變能力。
國三生遭割頸…新北地院警告「下架乾哥乾妹照」網炸鍋 司法院沉默21日發聲了
新北國三生遭同學割頸命案,引來社會撻伐,網友憤怒肉搜「乾哥」、「乾妹」資料,遭到法院警告必須下架相關資料,令外界認為是在保護加害人,風波愈演愈烈。而司法院在沉默21天後,終於在今(18日)做出回應。命案傳出後,不少網友在Dcard、PTT、爆料公社等社群公布嫌犯的資料,遭到新北地院警告,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記事或照片,必須立刻下架相關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更籲請資通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符法治。然而,法院的聲明像是提油救火,網友反而更加憤怒,痛批法律是在保護加害人,當時司法院也表明,並未事先獲悉新北地院會發布聲明,除了之外並沒有多做說明。司法院將於近期舉辦座談會,廣納建言。(示意圖/PhotoAC)直到今天下午,司法院終於發布聲明,標題為「司法院回應各界對於少年司法政策所提相關疑問,並將於近期舉辦座談會,廣納建言」,內容將近2000字,並列出5大點:一、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立法目的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之司法介入手段;並得視個別情形施予必要之保護處分或適當之刑罰矯治。二、行政輔導先行制度,避免未觸法的曝險少年過早進入司法程序,於必要時由少年法院接續介入處理,以司法強制力強化輔導效果。三、少年法院(庭)配置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下稱少調官、少保官),在司法處遇上,連結相關行政資源,協助司法少年健全成長。四、司法院積極採取下列措施,期能與相關行政機關合作,共同建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五、司法院將召開座談會,就少事法的修法方向,尊重並廣納各界的意見。簡而言之,司法院表示在今年1月2日、1月9日、1月11日與行政院各部會及六都,共同討論校園暴力事件的因應對策,對於各界提出修正少事法的意見,司法院尊重並將在近期舉辦座談會,進行對話和深度溝通。另外,司法院也會建立「少年事件保護管束風險管理機制」,針對少年保護管束案件分級分類,選任專責的少年保護官對高風險個案進行評核管控及建立與相關機關定期聯繫、個案研討機制,規劃自2月1日起試辦,期間1年,期中並滾動式檢討策進。
遭割頸國三生做五七…母悲喊「媽媽陪你一起看書」 再控兇手前科累累:不重懲怎能服眾
新北市國三生遭割頸命案,引發社會爭議和輿論,至今已經過了24天,家屬內心的悲痛仍無法平息,每天都會到葬儀社的會館探望,昨(17日)是國中生做「五七」的日子,媽媽站在書桌前,看著兒子的書包,難過表示:「媽媽好想你,希望司法能真正還你公道」,讓人看了十分鼻酸。據《自由時報》報導,死者媽媽在「五七」法會後返家,看到兒子生前最喜歡的書,傷心地喃喃自語:「今晚媽媽陪你一起看」,她呼籲除了修法,將刑法適用年齡下修,讓其他孩子能夠不再遇到這種事,也希望少年犯事後,若直接丟回一般學校,恐有疑慮,可以考慮增加一個中途單位觀察,再讓其回歸平凡生活。死者媽媽拿出兒子生前考試的試卷,還有2023年3月18日獲頒模範生的獎狀,坦言每天都會去會館陪伴兒子,念著南無妙法蓮華經,希望兒子即身成佛,「我就是希望兒子可以回來而已,你幫我問問看兒子什麼時候可以回來」。死者媽媽覺得兒子走得冤,再次指控兇手早已前科累累,若不祭重懲怎能服眾,否則幾年後出來又依然故我,一次次地重新來過,甚至成年後還不留任何紀錄,對死去的孩子太不公平了。新北市前市政顧問石一佑自案發後不斷陪伴死者媽媽,他認為每個孩子都是爸媽的心頭肉,看著孩子走進校園卻永遠回不了家、見不到孩子,父母的心痛徹心扉,身為人母的我們都很愛孩子,但是不可以傷害別人的生命,校園安全網必須通盤檢討改善,少事法已經不合時宜,催促政府應該盡快修法,廣納民意而非只聽少數人的意見。
黑暗校園2/國二生勒頸!受害學生差點窒息 老師建議修法「將狼與綿羊區隔」
國小暴力事件暴增,當這些孩子升上國中後,暴力程度自然向上升級!中部一名國二生跟同學在廁所談判,憤怒下勒住對方脖子,結果受害學生呼吸困難不支倒地,幸好有老師發現及時將兩人分開,否則恐怕發生憾事。這位國二生和日前割頸的15歲少年一樣,都是經常進出警局的問題人物,回到校園成為不定時炸彈。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認為,《中途學校法》和《輔導管教辦法》應該趕緊修法,讓中途學校納入少事法、少觀所學生,「將狼與綿羊分開來」,才能真正阻止悲劇繼續發生。國中生割頸案中教唆的乾妹僅被「責付」,交由家長帶回管教,還多次在網路上嗆聲「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因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成年者犯罪(18歲以下)得減刑後,前科也將會在成年後被註銷,兒童犯法更是全面除罪化,因此讓許多人認為《少事法》成為犯罪保護傘,呼籲廢除,甚至有人喊出「未成年重罪也該判死刑」。花蓮偏鄉國小老師唐宇新不認同這樣的看法,「國中生割頸案中的乾妹與凶手,案發後被網友肉搜,憤恨的民眾對他們進行『網路社會死』。其中以網紅『小商人」動作最大,他打算租用廣告車將這兩個犯行少年、少女的INS截圖沿街播放。』唐宇新說,這樣的行為只會加深仇恨,以暴制暴的後果就是會製造出更多暴力網紅,以及更多的私刑正義,然後會誤導青少年處理事情的方式,最後陷入惡性循環。另外,唐宇新也不支持修改《少事法》,除了可能適得其反,也應該要給不慎涉法的未成年人機會改過。如何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網,才是重點。「以國中生事件來說,可以發現犯案少年、少女的家庭功能不彰,而且交友圈有嚴重的反社會傾向,依照現行的《輔導管教辦法》,最重的懲處不過就是居家管束而已。依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推論,也不過就是縱虎歸山。」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藉此設置隔離機制,才能守護校園安全。(圖/翻攝自唐宇新臉書)白老師在中部一所公立國中教書,她透露之前學校曾有一名國二生叫另名學生去廁所「喬」事情,後來動手勒對方脖子,導致對方倒在地上呼吸困難,幸好有老師同學及時發現。「勒人脖子的學生本身就是問題學生,經常惹事,在校外也與他人發生過糾紛進警局,在學校我們常覺得他就像瘋子一樣到處想惹事,而他的家長也常常維護小孩,所以很難管教。」白老師說,學生發生事情,學校依規定要向上通報,例如我們通報學生抽菸屢勸不改、學生在校外與人滋事等,但教育局就是回文請學校輔導,並繳交輔導紀錄後結案。「但就是學校輔導過了無效、才會想要向校外相關單位尋求資源與協助,結果兜了一圈又回來學校,這樣我們真的只剩文書工作跟一堆無力感。」新北市家長聯盟理事長蘇祐晟曾建議,教育部應立即成立中途學校,或是中途機構,讓少觀所出來的孩子先在裡面適應生活觀察狀況,輔導後再回歸正常校園,一個剛從少觀所出來的學生,也會跟監獄裡面的犯人一樣越關越大尾,而直接讓他回歸學校,就是直接把危險丟到校園中。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現有的中途學校接收的是少觀所無法管理的學生,或已在少年輔育院的學生,應該修法再納入少事法、少觀所的學生,才能完整中介轉銜。」如此一來,起碼可以區隔高風險學生與一般生。另外,曾安置中途學校的高風險學生,若要重返校園,應經學校行政人員、社工、心輔等人員判定犯行少年行為能融入社會,再轉至脫離少年生活圈的學校。同時,唐宇新認為也要提供學校必要的搜物權,尤其針對從中途之家或少年觀護所返回校園的學生,為避免攜帶違禁物品到校,只要有合理懷疑,可在相關人員在場下,檢查學生私人物品或抽屜等。唐宇新認為,社會安全網必須社區、學校、家長、社會一起串聯起來,才能連成一個更完整的環,也才能接住更多的孩子,也避免無辜孩子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