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歧視
」 求職 歧視 勞動局 性侵 徵才麥當勞女員工輕生案 勞動局認定麥當勞違反性工法「開罰100萬」
有關麥當勞前主管侵犯女員工輕生一案,台北市勞動局要求麥當勞限期回復有關案件所為之調查資料,麥當勞於24日送交調查報告,經查麥當勞未盡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雇主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之責,未對受害者提供心理諮商及其他必要之服務,顯見已違反法令,依法裁處100萬元罰鍰。勞動局說明,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下列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一、雇主因接獲被害人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一)採行避免申訴人受騷擾情形再度發生之措施。(二)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勞動局表示,本案受裁處人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且因違反情節所生影響與應受責難程度嚴重、及受處罰者之資力,爰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38條之1第2項、臺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3點項次9及第4點之規定,處受裁處人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勞動局強調,事業單位知悉性騷擾情形時,即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不可輕忽,維護職場環境安全是雇主的責任,法規裡所謂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須隔離行為人與被騷擾人,並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依內部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的流程處理調查以外,向全體員工進行職場性騷擾相關宣導,舉辦定期、不定期的性別平等教育訓練。如果雇主知悉後未立即處理,或是因為受騷擾的員工已經離職、員工未提起正式書面申訴等理由而沒有較為積極的後續處理,恐已涉及違法,雇主務必要注意。同時勞動局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並重視「防治就業歧視」及《性別平等工作法》議題,亦於本局官網上設立專區,歷年來也有編製相關專刊及宣導摺頁,放置在勞動局網站/首頁/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就業歧視及性別平等工作專區,民眾及事業單位皆可上網參閱。若有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但不清楚處理流程及方式,亦可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電話:1999轉7023)。◎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17歲女工讀生疑遭主管性侵輕生 北市勞動局要求麥當勞限期回復
有關媒體報導麥當勞前主管侵犯女員工輕生一案,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今年12月9日接獲民眾透過1999市民熱線陳情後,即刻聯繫麥當勞及陳情人進行瞭解,除三度聯繫陳情人,向其說明所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申訴權利外,並依規定透過陳情系統回復相關申訴管道予陳情人;同時勞動局亦已限期要求麥當勞回復本局有關該案所為之一切調查資料,俾利本局查處。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本案已提出性侵害告訴部分,後續係由司法機關進行調查。至於雇主之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部分,勞動局於收到麥當勞的調查報告後,將依職權進行調查作業。北市勞動局呼籲,事業單位知悉性騷擾情形時,即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不可輕忽,維護職場環境安全是雇主的責任,法規裡所謂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除了隔離行為人與被騷擾人、依內部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的流程處理調查以外,向全體員工進行職場性騷擾相關宣導,舉辦定期、不定期的性別平等教育訓練,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等。如果雇主知悉後未立即處理,或是因為受騷擾的員工已經離職、員工未提起正式書面申訴等理由而沒有較為積極的後續處理,恐已涉及違法,雇主務必要注意。同時勞動局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並重視「防治就業歧視」及《性別平等工作法》議題,亦於本局官網上設立專區,歷年來也有編製相關專刊及宣導摺頁,放置在勞動局網站/首頁/業務服務/勞動服務/就業歧視及性別平等工作專區,民眾及事業單位皆可上網參閱。若有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但不清楚處理流程及方式,亦可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電話:1999轉7023)。◎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雇主面試閒聊星座!還問求職者「生辰八字」 遭開罰6萬元
日前某行銷公司於徵求行銷企劃人員過程中,要求求職者提供個人生辰等資料,經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查證結果,該公司要求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屬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規定,依就業服務法第67條裁處新台幣6萬罰鍰。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求職民眾在面試時,若雇主頻頻詢問例如星座、出生日期、生辰八字及婚姻狀況等事項,求職者除了請雇主提出法令依據及說明理由外,可向雇主表達拒絕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勞動局說明,就業隱私資料常見類型分別有,一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 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二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三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勞動局再次提醒,企業提供給求職者於面試前填寫的履歷表,常列有蒐集出生日期、星座、籍貫、個人健康狀況或犯罪紀錄等非屬就業所需隱私資料。勞動局呼籲,雇主找尋合適人才,需以職務專業性作為選才依據,重新審認各項隱私資料與職務之合理關聯性,並避免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要求求職者或員工透漏與就業無關之隱私資料,亦不得作為人才錄取與否之標準,否則可能涉及就業歧視爭議。
企業不實徵才占勞工局68%申訴案 新北5年434件申訴
暑假是求職與打工的旺季,不少社會新鮮人因缺乏求職經驗,加上急欲有工作,往往易落入求職陷阱,新北市勞工局自2019年統計迄今,受理不實徵才等共630件相關申訴案件,裁罰金額達247萬元,其中企業不實徵才申訴434件、占比68%居冠,等於每年有近百件。雇主召募或雇用員工,常見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規定,包含不實徵才、違反就業隱私規定以及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新北市2019年統計迄今,共受理630件申訴案件,其中不實徵才受理件數434件,共裁罰11件,勞工局指出,徵才廣告揭示內容與現實情況不符即涉及不實徵才,違規常見樣態如以他公司名義刊登職缺、刊登之工作內容與實際不同、實際薪資與徵才廣告不符等。違反就業隱私規定受理104件、裁罰10件,勞工局說明,如要求求職人提供非屬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就涉及違反就業隱私,常見的為面試時向求職人探詢家庭、婚姻狀況、懷孕計畫或要求提供良民證;而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共受理80件、裁罰13件。勞工局指出,迄今單件裁罰金額最高為30萬元,為某A公司於人力銀行刊登「包裝出貨員-短期兼職」職缺,有民眾應徵後發現實際用人單位為B公司,因此向勞工局提起申訴。雖A公司表示,與B公司為同一負責人,基於管理營運方便故用A公司刊登職缺,但因兩家公司分屬獨立法人,未詳實刊登用人單位造成求職者誤信,經勞工局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不實徵才規定,裁罰30萬元。為保障求職者權益,勞工局並自2022年起執行徵才廣告糾察隊計畫,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徵才廣告查核,查核重點為有無就業歧視,如限年齡、性別、限役畢等、薪資揭示4萬元以下及就業隱私等,透過網路社群、各大人力銀行網站找出有問題的徵才廣告,並以電話、私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即時要求事業單位修正或撤除,如未改善將依法處理,迄今已輔導改善1640件。
求職網寫「女性尤佳」將挨罰150萬元 全台雇主涉就業歧視112年開罰近千萬
不少人打開求職APP時,常常會看到「女性尤佳」的條件,但在實際上,雇主招募或聘用勞工不得有就業歧視,而根據勞動部統計,112年全台共有43件案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並以性別歧視最多,包括只資遣女性、因懷孕或育兒導致的性別歧視問題等,共開罰625萬元。勞動部日前於官網發布「就業不歧視,職場好共事」一文,指出為保障就業機會平等,《就業服務法》明定禁止性別、年齡、身心障礙等18項就業歧視。而《性別平等工作法》訂有「性別歧視禁止專章」、《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訂有「年齡歧視禁止專章」,明文禁止雇主因性別、年齡因素歧視求職者或受僱者。依勞動部112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多數無性別考量。但從受僱者最近一年(111年9月至112年8月),有遭受就業歧視數據顯示,在職場上遭受性別以外之就業歧視因素,以「年齡」居多,女性占3.9%、男性占4.9%。勞動部也表示,當求職人或受僱者在求職或提供勞動過程中,如果發現雇主有就業歧視的情況,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透過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針對個案事實加以認定。如果就業歧視成立,可以處罰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公布姓名。另外,勞動部昨(12)日例行業務報告時提到,依據統計,去年(112年)全台共有43件案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其中違反就業服務法有9件、開罰255萬元;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有2件、開罰40萬元;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則有32件、共開罰625萬元。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主要形式包含召募廣告限制性別,有些會寫著「女性尤佳」,此舉已違反法規規定;也有由於女性勞工懷孕或育兒而有不利對待、雇主資遣只挑女生等性別歧視案件,他也呼籲雇主應「用人唯才」,不應執行與特定工作無關特質的徵才限制,以建構完善友善職場環境。
鴻海招聘拒收已婚女員工 印度最大反對黨要求政府下令調查
目前有消息指出,鴻海在印度的iPhone裝配廠招聘活動中,因為拒絕聘用已婚的女員工,結果此舉讓印度最大反對黨國大黨要求政府下令調查,就連執政黨印度人民黨(BJP)的婦女組織也呼籲國家委員展開調查。根據《路透社》報導指出,印度最大反對黨國大黨議員奇丹巴拉姆在社群網站X上,公布了給勞工部長曼達維亞的信件內容。該封信中提到,鴻海從政府獲得了「大量激勵」,此舉應能要求鴻海的行為要確保遵守「印度的法律和價值觀」,但如今卻爆出拒收已婚女員工的事情。奇丹巴拉姆在信中強調,雖然外國投資至關重要,但不能以忽視印度文化價值為代價。除了印度國大黨出言踢爆此事件外,印度執政黨印度人民黨(BJP)婦女組織全國主席斯里尼瓦桑也去信給國家婦女委員會,信件中表示國家婦女委員會有義務針對目前對於鴻海的指控進行全面調查,更直言鴻海拒絕聘用已婚婦女的行為是個嚴重的問題,同時也提到鴻海女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使用廁所,住宿員工也不允許請假。國家婦女委員會主席夏爾馬後續也回應表示,目前委員會正在進行必要的工作,同時也強調,國家婦女委員會有權調查所有與憲法和其他法律為婦女提供保障有關的事項,並具有傳喚任何人的民事法庭權力。而報導中也提到,根據調查顯示,鴻海之所以在印度主要的iPhone工廠中排除已婚女性,背後原因是鴻海認為,依照印度習俗,已婚女性比未婚女性有更多的家庭責任。鴻海的招聘代理和人力資源部門認為這些情況會導致已婚女員工的缺勤率上升。後續雖然鴻海公開駁斥,表示在招聘活動中,沒有針對婚姻狀況、性別、宗教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就業歧視。但鴻海印度廠的所在地泰米爾納德邦已經被印度政府要求下令調查。
《路透社》披露「鴻海印度廠」拒絕聘用已婚女性 莫迪政府下令徹查
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政府於美東時間26日指出,在《路透社》25日披露蘋果供應商富士康(Foxconn,鴻海科技集團)拒絕聘用已婚女性從事iPhone組裝工作後,印度政府已要求富士康廠區所在地的坦米爾那都邦(Tamil Nadu)提交1份「詳細報告」。據《路透社》的報導,在一份呼籲進行調查的聲明中,印度聯邦政府勞動就業部引用了1976年的《同工同酬法》,稱該法「明確規定在招聘男女工人時不得存在歧視」。印度聯邦政府勞動就業部還表示,已要求坦米爾那都邦勞工部提交1份「詳細報告」,並指示地區首席勞工專員辦公室提交「實情報告」。對此,蘋果和富士康沒有立即針對印度政府的聲明,回應《路透社》;坦米爾那都邦政府也沒有立即回應《路透社》的置評請求。報導補充,《路透社》25日的獨家披露,揭發了坦米爾那都邦首府清奈(Chennai)附近的斯里佩魯姆布杜爾(Sriperumbudur)富士康iPhone工廠,存在系統性地將已婚女性排除在工作崗位之外的醜聞,理由是她們必須比未婚女性承擔更多的家庭責任。據《路透社》採訪的富士康招聘代理和人力資源消息人士的說法稱,家庭責任、懷孕和缺勤率較高是富士康工廠不僱用已婚女性的3個主要原因。報導曝光後,蘋果隨即回應爭議:「當2022年首次有人提出對招聘做法的擔憂時,我們就已經立即採取行動,並與我們的供應商合作進行每個月的審核,以發現問題,並確保我們的招聘做法符合同業中的最高標準」。蘋果還補充,包括富士康在內的所有供應商目前都有招募已婚婦女。而富士康第一時間則反駁:「強烈駁斥基於婚姻狀況、性別、宗教或任何其他形式就業歧視的相關指控」。然而,《路透社》調查出的富士康iPhone工廠的所有歧視性招聘做法都發生在2023年和2024年。
貼文徵才踩紅線!徵會計「小姐」違法 因2字挨罰30萬
民眾習慣在網路社群貼文徵才,很容易踩到性別歧視紅線。(圖/雲林縣勞青處提供)雲林縣1家工程行的老闆娘代丈夫在臉書社群徵人寫「會計小姐」,遭截圖檢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面臨挨罰30萬元。雲林縣府勞動暨青年發展事務處指出,很多小店家不知徵才不能提及性別,包括尊稱如小姐、阿嫂、先生及代名詞「妳」等,此案因「小姐」兩字面臨30萬元起跳罰款,有違比例原則,已行文勞動部請求解釋「小姐」在性別上如何定義。該工程行先前在數個求職網徵會計,求職網熟悉法令,僅提誠徵會計1名,因遲無人應徵,老闆娘以個人帳號在臉書社團徵求「會計小姐」1名,遭截圖檢舉有就業性別歧視之嫌,涉及違反《性工法》,面臨挨罰30萬。雲林縣府勞青處長張世忠說,雇主因工作考量而有特殊徵才需求,只能依「能力」判斷,不能在徵才廣告限定性別,如不應指定「男看護工」或「女看護」。他說,有些店家徵人會避開限男或女以免被罰,此案用尊稱「小姐」被認定性別歧視,依法裁罰金額從30萬元起跳,有違比例原則,加上近年跨性別者愈來愈多,例如生理男心理女、生理女心理男,尊稱是否代表性別?如何定義?例如有人曾問他科技部長唐鳳究竟應尊稱小姐或先生?針對此案已函請勞動部解釋尊稱是否代表性別。不少縣市有類似案例,去年高雄1家便當店在門口貼「誠徵洗碗歐巴桑」,被認定有招募性別及年齡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另1家舞台搭建業者以「搬重男性佳」徵人,被認定有性別差別待遇,違反《性工法》。因兩部法令都規定禁止就業歧視,違者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兩家業者原都挨罰30萬元,高市勞工局最後以兩家業者屬初犯,另循《行政罰法》將罰鍰減至10萬元。對此爭議,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除非雇主可以證明該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或法律有明定,否則就是就業歧視,但就業歧視態樣多,仍要視個案情況而訂,如果不服地方審議,可以再提訴願或性別平等工作會等方式救濟。
桃園女因「不留長髮」面試碰壁提申訴 汽車旅館觸法遭罰30萬
桃園市1名王姓女子在2022年至一家汽車旅館面試,卻因應徵櫃檯工作但不願配合「留長髮」而未錄取,經王姓女子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訴,市府依違反《就業服務法》對該公司處分30萬元罰鍰,然該公司不服又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市府處分合法,駁回撤銷請求,可上訴。據了解,該名王姓女子面試職務為夜班櫃檯人員,她指出於2022年3月28日至汽車旅館面試時,公司在過程中曾詢問她是否有將頭髮留長的意願,並表示是為了公司形象統一而定,而王女在當場婉拒要求後,公司也給予她不錄取的決定,其認為該汽車旅館徵才過程涉及容貌歧視,遂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訴。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經調查,並提至桃園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最後調查結果顯示該汽車旅館有觸法情事,評議結果表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涉容貌歧視成立。」市府後續也就該汽車旅館以與工作無關之「容貌」限制一案,依照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分30萬元罰鍰,並公布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然而,該汽車旅館遭處分後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欲請求撤銷處分,公司辯稱面試主管僅是就應徵職務之服儀形象,向面試者進行介紹及告知,而王女也曾在過程中主動詢問是否須穿著制服、留長髮等問題,主管人員也向其說明櫃台人員代表公司形象,需保持服儀統一與乾淨整潔,中間並無任何歧視之意,更稱王女未錄取的原因,是因其面試態度不佳而非不願留長髮。經查,王女在該公司的面試紀錄上,被清楚記載著「短髮中」、「不配合」以及「畫叉之符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此認為,該面試紀錄明顯指出王女不被錄取的原因就是因為其「短髮」而已,因此判決桃園市府的處分於法無違,駁回該公司撤銷請求,可上訴。
紐約市長被指控30年前性侵女同事「遭索賠1.5億」 他竟回:不認識
美國紐約市市長亞當斯(Eric Adams)被控於20年前性侵一名女性,根據法庭文件指出,這名女子指控他在兩人都為市政府工作時,對她加以侵犯且施加性別及就業歧視,這名婦女除了要求亞當斯賠償至少約新台幣1.5億,同時也向紐約市政府、紐約警察局旗下的交通局、警察局監護人協會等單位提出告訴,不過亞當斯則是透過發言人否認指控,更表示「不認識原告、也不記得見過她」。紐約市長亞當斯被控在30年前性侵一名女同事,不過他堅決否認,稱不認識這名原告。(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根據《紐約郵報》和《路透社》引述新聞網站The Messenger報導,這名女子指控亞當斯在1993年對她犯下性侵及其他罪行,當時兩人都為市政府工作。報導稱,這名婦女針對亞當斯的指控是根據紐約州的《成人倖存者法案》(Adult Survivors Act),這項法案允許受害者在時效已過的情況下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而亞當斯也成了近期一系列公眾人物被指控的最新案例。紐約市長亞當斯被控在30年前性侵一名女同事,不過他堅決否認,稱不認識這名原告。(示意圖/達志/美聯社)據悉,紐約州法院已經對亞當斯發出傳票,雖然沒有提供性侵的具體細節,但表示發出傳票是基於「對原告的性侵、毆打、就業歧視、報復、充滿敵意的工作環境和故意造成情緒困擾」。根據報導,亞當斯曾擔任過警察,去年1月當上紐約史上第2位非裔市長,這名婦女除了要求亞當斯賠償至少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億),同時也向紐約市、紐約市警察局交通局、代表美國非裔警察的兄弟會組織「守護者協會」(Guardians Association)及3個不明實體列為被告。警方及守護者協會尚未回應置評請求。針對這項指控,亞當斯透過發言人否認,聲稱亞當斯不認識原告,也不記得曾見過她,「市長不知道這個人是誰。就算他們見過面,他也不記得了。但他從未做過任何傷害他人的事,且強烈否認任何此類指控」,根據報導,亞當斯還有另一樁官司纏身,他被指在2021年的競選中收受來自土耳其政府等的非法捐款,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6日時搜索他的電子設備,律師稱他正配合調查,但未透露調查內容。紐約市長亞當斯被控在30年前性侵一名女同事,不過他堅決否認,稱不認識這名原告。(圖/翻攝自推特)
協商未果!昨仍加班今竟慘遭解雇 聯合利華爆勞資糾紛
生產康寶濃湯等知名食品的英商聯合利華公司新竹廠,6月發生無預警資遣員工的勞資糾紛,4日各工會和民代到縣府聲援,高喊「違法解雇、立即復職」等口號,縣長楊文科出面接下陳情書,要求勞工處朝復職方向全力協調。聯合利華發表聲明,重視新竹工廠每位工作同仁,一直希望能與工會及員工持續溝通,減少誤解,前1次勞資會議未達共識後,仍持續主動與員工保持聯繫,員工在街頭表達意見後,也立即致電新竹廠工會理事長表達關心,承諾將盡快安排時間再次協商,希望最終達成勞資都接受的方案,會善盡企業責任讓此事件圓滿落幕。楊文科說,聯合利華公司宗旨允諾要平等對待員工,但正職人員「昨天還加班今天就解雇」,仍持續進用派遣人員,這是非常要不得的事,聽到陳情勞工呼喊「違法解雇、立即復職」,已指示勞工處長劉家滿要朝這個方向全力協調,完成勞工的心願。劉家滿表示,聯合利華6月12日無預警資遣工會幹部及會員,該處已對各項事實積極介入調查,該公司疑似與勞工協商,以較低勞動條件轉任其他產線的情形,將釐清是否有違反相關勞動法令,如有工資給付不完全違法部分,將依勞基法裁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6月26日第1次勞資爭議調解會,勞資雙方對回復雇傭關係無法達成共識,勞工處將持續協助勞資雙方協調找尋可行解決方案,協助遭資遣的工會成員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並針對就業法第5條協助申請「工會會員身分遭就業歧視」,如查有違法,將處聯合利華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鍰。聯合利華6月12日資遣茶產線15名員工,有7名正職人員,餘為派遣工,3名工會理事和2位會員未簽同意資遣書,提出勞資爭議調解,要求公司復職未有共識,各工會和民代4日聲援被解雇勞工到縣府陳情,要求縣府維護勞工合法工作權。
中央黨部爆2性騷案遭「北市勞動局開罰90萬」 民進黨回應了
民進黨中央黨部前黨工發生職場性騷案件,經被害勞工透過個人臉書披露後,引起各界陸續揭發類似案件,並且促使台灣整體社會對性騷擾案件之重視,至今仍在持續中。北市勞動局經過訪談調查,蒐集相關事實,今(26日)日召開性平會加以審查,經委員充分討論,評議民進黨職場性騷案成立,後續將依法裁罰90萬元。北市勞動局表示,本次評議之兩案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及第36條之規定,性平會決議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審酌本案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之後,認為本案對社會之影響鉅大,可責難程度較高,應加重處罰,後續勞動局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處分總計新臺幣90萬元,並且公布事業單位負責人姓名,希望大眾予以警惕。後續相關案件勞動局會持續依法辦理。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指出,市府對於職場性騷擾零容忍之態度十分堅定,無論是本府公園處之案件,或是政黨相關案件,都是以一貫的立場及標準,要求各事業單位要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並且大家應該要重視性平概念。高寶華提醒,各事業單位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一定要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不可輕忽,職場性騷擾的防治是雇主維護職場環境安全的法定義務,法規裡所謂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除了隔離行為人與被騷擾人、依內部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的流程處理調查以外,還可以加強輔導行為人,向全體員工進行職場性騷擾相關宣導,舉辦定期、不定期的性別平等教育訓練等等,如果雇主知悉後未立即處理,或是因為受騷擾的員工已經離職、員工未提起正式書面申訴等理由而沒有採取積極的後續處理,通常就會被認定違法,雇主務必要注意。同時勞動局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並重視「防制就業歧視」及《性別工作平法》議題,歷年來也有編製相關專刊及宣導摺頁,放置在勞動局網站/影音書冊/文宣品及出版品/職場平等專區,事業單位可上網參閱。若事業單位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不清楚處理流程及方式,亦可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電話:1999分機7023)。對此,民進黨性平部主任李晏榕表示,民進黨尊重北市勞動局的裁罰決定,事發後黨內立即進行性騷擾防治與調查機制的全面檢視,並加強黨務主管與黨工教育訓練,積極改善性騷擾防治作為。李晏榕強調,未來民進黨將秉持「性騷擾零容忍」原則,除確保完善的保護與申訴機制,也會持續辦理黨工性別平等教育訓練,達成性別友善職場目標。《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
民進黨爆性騷吃案 北市勞動局出手了「要求6/5前說明」…最重罰金曝
民進黨前黨工指控,去年工作時遭承攬黨部工作的廠商性騷擾,怎料到向時任婦女部主任、現任黨副秘書長許嘉恬報告後,對方竟反問「所以呢?妳希望我做什麼」、「為何不跳車」、「妳怎不叫出來」等,引發議論。對此台北市勞動局回應,已要求民進黨應於6月5日前回報處理情形,另如員工認為雇主處理不當,經委員會審議後,就會被處罰最低新臺幣10萬元以上,最高50萬元以下罰鍰。台北市勞動局表示,今(1日)已發文民進黨中央黨部,說明雇主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即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要求其於6月5日前將處理情形回報勞動局。勞動局長高寶華指出,事業單位只要「知悉」員工有遭到職場性騷擾的情形,就應該立即處理,縱使員工已離職,甚或是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都應該有所作為,如員工認為雇主處理不當,經委員會審議後,就會被處罰最低新臺幣10萬元以上,最高50萬元以下罰鍰,還會被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北市勞動局表示,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並重視「防制就業歧視」及《性別工作平法》議題,歷年來也有編製相關專刊及宣導摺頁,放置在勞動局網站/影音書冊/文宣品及出版品/職場平等專區,事業單位可上網參閱;若事業單位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不清楚處理流程及方式,亦可向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洽詢(電話:1999分機7023)。
不要就業歧視!就業保險限65歲以下 專家建議取消年齡上限
勞動法令不要就業歧視!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只有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受僱勞工,且未請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才屬就業保險加保對象,就業保險對象享有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福利,但高齡者僅因年齡限制就不得加保,有專家就提議,建議取消就業保險法年齡上限,勞動部近期也對此議題啟動意見徵詢。隨著人口老化,據主計總處調查,去年65歲以上受僱勞工人數達11萬9000人,這些高齡勞工就算受僱也不是就業保險強制加保對象,遭資遣後無法請領失業給付、接受就業促進措施。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表示,當初就業保險法會排除65歲以上勞工及請領老年給付勞工,除考量勞動力定義為15歲至65歲外,請領老年給付勞工已有一定保障,才會將這些勞工排除。隨著高齡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促進法通過,未來勢必會有更多高齡勞動力投入職場,陳文宗說,除了放寬年齡限制外,也思考是否要放寬已請領過老年給付的勞工可以再加保就業保險,否則部分勞工可能因為老年給付數額不高,出來工作但遭資遣後,又不能領取失業給付。外界也擔心,由於現行中高齡專法允許雇主以定期契約進用高齡者,而就保法規定,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就業,就視為非自願離職,可請領失業給付,擔心制度遭濫用。陳文宗說,也有專家提及高齡者失業後的條件與數額,是否要比照現行失業給付條件(6成投保薪資、4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最長9個月),或改定額給付,仍待後續討論。
求職被要求「出示房產證」…她傻眼:人資稱沒有就不必談 當局回應了
大陸河北一名女子近日在求職時遇到1情況,公司人資部門竟要求她提供房產證,甚至還表示「如果沒房產證,就沒有必要談了」,讓她相當傻眼。對此,律師指出若是此招聘要求屬實,則可能構成就業歧視,涉嫌違法。河北滄州的畢女士在網路上發文表示,她在應聘一公司出納職位時,對方詢問她個人名下或者直系親屬名下是否有房產,且需要提供房產證,畢女士詢問是否與工作有關,對方稱「這是入職的條件」,需要提供影本,還表示是總部要求,隨後畢女士進一步詢問要房產證的用途,結果對方卻回覆「如果沒有,咱們就沒有必要談了」,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熱議。對此,該公司人資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普通員工招聘中沒有需要查看房產證這一要求,但出納這一崗位比較特殊,有房產證確實是入職條件之一,而且還必須經舉薦才能入職,這類崗位屬於技工,詳細的原因則需諮詢企業具體相關部門。大陸河北一名女子近日在求職時遇到1情況,公司人資部門竟要求她提供房產證,甚至還表示「如果沒房產證,就沒有必要談了」。(圖/翻攝搜狐新聞)不過湖北征和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認為,若上述招聘要求屬實,則可能構成就業歧視,涉嫌違法。對於以任何與工作內在要求沒有直接關聯的理由拒絕招聘,都是違法的,構成無正當理由的差別對待,屬於就業歧視。部分企業在招聘會計出納人員時,要求出具房產證簽訂擔保合同,也是不合法的。在遇到要求擔保的情況時,勞動者可以拒絕提供證件抵押和簽字,如因此遇到不公正待遇,建議以平等就業權受到侵害為由,投訴到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民事訴訟至人民法院。滄州市運河區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將去調查了解這一情況。
懷孕被離職2/不懼疫情肆虐投身醫療業 小護士站到宮縮竟被逼離職
孕婦的工作權益一直是各界關注重點,但本刊卻接獲一名護理師小美(27歲,化名)控訴,自己在今年8月在新北市板橋區的亞東醫院任職後懷上身孕,卻遭到長官多次暗示自己離職,甚至最後還祭出大招,突然要小美簽下自願離職同意書,讓她捲鋪蓋走人。「我畢業的那年,正好是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時候,我很認真上班,不管是超時加班,還是繁重的工作,我通通沒有怨言,怎麼會因為我懷孕就要被這樣刁難。」小美委屈地說。據了解,小美擔任護理師已經4年,當初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時仍義無反顧地投入護理師工作,擔起照顧病人的重擔,並在今年8月應徵到亞東醫院的安寧病房任職,雖然勞累但工作穩定,不過這一切卻隨著她懷孕而變了調。「因為我懷孕後容易腰痠,但我不會說『因為我腰痠,我不要做這些』,但他們卻找各種理由就是要開除我,甚至我站到宮縮仍在工作,護理長還來罵我,說我工作態度不佳。」小美說。小美講起遭到刁難的經過痛苦到摀著肚子,講到激動處還潸然淚下。(圖/周志龍攝)懷孕迎接新生命本是喜悅的事,但卻有許多雇主認為孕婦常請假、沒有生產力,因而藉口業績不好、表現工作差等原因要將孕婦調部門,甚至藉勢藉端地要孕婦們離職,其實這些作法都已違反《勞動基準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根據現行規定,孕婦若是遇到雇主、長官刁難,可以先主動向公司的人事或主管提出異議,若協商後對於結果仍然不滿意,還可以轉向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訴。在填寫申訴表單之後,勞工局會針對事件進行調查,並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雇主是否違法。若委員會評定公司確實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則會進行裁罰行政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律師詹晉鑒表示,根據目前勞工法規的規定,並沒有試用期通過與否的問題,亞東醫院應該支付小美非自願離職費用,同時也不應以她懷孕為由,對她做出工作上的刁難,甚至要她離職,「孕婦的工作權益規定,已經行之有年,可如今卻還有侵害孕婦工作權的事件發生,我們聽到都覺得十分誇張。」對此,本刊致電亞東醫院,值班的行政組人員表示知情此事,但不知道院方如何處理,本刊也聯絡秘書室發言人,但至截稿前,無法獲得回應。律師詹晉鑒表示,院方不得以懷孕為由要小美離職,不顧兩性平等而侵害孕婦的工作權益,非常惡質。(圖/周志龍攝)
型男律師看韓劇有感 心疼《禹英禑》處境艱難
韓劇《非常律師禹英禑》播出後引發超高話題,成為影迷們熱烈關注的戲劇之一,劇中描述自閉症天才律師的各種故事,型男律師詹傑翔在看劇後也頗有感觸,他認為以法律專業來看,《非常律師禹英禑》每集所遇到的案件都相當真實,而自閉症患者若成為律師可能會碰上的阻礙,詹傑翔也以專業觀點進行分析。詹傑翔坦言,在他的律師執業生涯至今,尚未遇過自閉症同業人士,他說道:「老實說,律師是個高互動的行業,如果是在行為上難以自在與人應對,很有可能在協商時無法取得客戶的信任,再進一步來說,像《非常律師禹英禑》劇中這樣的律師,要自行立業就更加艱難,可能就是成為受聘律師,但也會遇到相當多不平等的質疑,這是可以預見的。」詹傑翔在看劇時就非常心疼女主角的處境,雖然頭腦確實很聰明,具備成為優秀律師的專業知識,但因為自閉症讓他在就業上遇到相當程度的歧視。詹傑翔以專業角度分析戲劇作品和生活案例。(圖/艾迪昇傳播提供)詹傑翔也常經手就業歧視的案件,多半是以懷孕歧視為主,但他也透露一個較奇特的案件,有名客戶遭受星座歧視,因為星座的關係讓他在工作上碰上歧視,是較特殊的案件,而談起《非常律師禹英禑》,看得十分入迷的詹傑有感而發的說:「像主角這樣自閉症的患者,若不是成為律師,而是其他行業的話,很可能會遇上更多歧視,甚至回到生活上,也因為這樣懷疑自己,不敢投入感情。」時常在粉專發表戲劇觀後感的詹傑翔,先前分享台劇《正義的算法》心得時,主演群之一的楊銘威就有在底下留言,詹傑翔表示:「其實這些演員來留言,看看以法律觀點出發的評論,我都覺得很開心,可以用更輕鬆的方式推廣法律的重要。」近期參與不少節目通告的詹傑翔,也期待能繼續從各種戲劇作品、生活案例中尋找與法律的連結,並與粉絲分享觀點,持續推廣自己的理念。
新鮮人求職好難!近3成曾遇面試騷擾、言語歧視
6月正值畢業生找工作季節,不過很多社會新鮮人,還沒進到工作岡位,就在面試階段體驗到職場暗黑。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有87%新鮮人在面試時遭探隱私,29%曾遇面試騷擾,28%碰過面試言語歧視,包括遭嫌棄畢業學校、科系、胖瘦等,讓新鮮人不知所措。不論面試時的表現如何,最令求職者緊張、甚至尷尬的,莫過於遇到面試官提問奇怪的問題,或者出現奇怪的舉動。從yes123求職網調查發現,誇張一點的,甚至碰過「面試性騷擾(言語或肢體)」,比例就佔了29.1%。yes123求職網調查,在可複選狀況下,這些「言語或肢體騷擾」,主要依序為:「問有無隱疾或會不會生理痛」(30.2%)、「開黃腔」(25.5%)、「問性傾向」(24.1%),以及「問三圍或體重身高」(23.3%)、「搭肩」(20.5%)。關於「面試性騷」部分,其餘狀況還有:「要求陪喝酒或吃飯」(19.4%)、「碰手、牽手」(18.3%)、「摸背」(15.2%),以及「要求伴遊」(9.7%)、「摸臀」(8%)。還有高達86.6%的新鮮人透露,今年曾經在面試時,「被詢問過」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在可複選狀況下,私密問題主要依序有:「感情狀況」(58.8%)、「興趣嗜好」(50.5%)、「結婚或生育計畫」(42.3%)、「星座血型」(27.7%),以及「身心健康狀況」(25.2%)、「宗教信仰」(16.6%)、「政治立場」(10.1%)、「生辰八字」(8.5%)。在面試過程中,新鮮人也可能聽到一些不太能接受的「批評」、「挖苦」,此次調查也發現,有28.2%的人就透露,在面試經驗當中,有遇過「言語歧視」,而且在可複選狀況下,主要是針對:「畢業學校」(36.6%)、「科系、主修」(33.7%)、「體重、胖瘦」(31.1%),以及「長相、外表」(26.9%)、「性別」(24.3%)。對於「面試歧視」,被嫌棄的狀況又還有:「學歷高低」(20.9%)、「在校成績」(19.4%)、「家庭背景」(18%),以及「口音、說話腔調」(13.1%)、「家鄉、出生地」(10.3%)。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徵才企業過度詢問隱私,或者屬於性騷擾、言語批判的舉動,恐怕都涉及了「就業歧視」,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因為「職場權力不對等關係」所造成,求職者應該立刻表達不滿、拒絕的態度。假如被問到關於個人隱私,但卻不太想回答的題目,楊宗斌建議,其實可以婉轉告知面試官:「抱歉,這方面的私人問題不太方便說明,請您諒解,謝謝!」如果屬於更積極一點的求職者,甚至可以反問對方:「想了解您問這些問題的原因,它與應徵工作的關係是?」然後再就原因部份,給面試官答案即可。
高雄便當店「誠徵洗碗歐巴桑」 被認定就業歧視遭罰30萬
髙雄有一家便當店店家在店門口張貼「誠徵洗碗歐巴桑」,被認定具有招募性別及年齡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另一家舞台搭建工程,則以要「搬重男性佳」也被認定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兩案都被罰30萬元。高雄市10日公告有2家店家違反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其中有一家便當店直接在營業場所張貼徵人廣告中,內容寫上「誠徵洗碗歐巴桑」,被認定屬招募性別及年齡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另一家舞台搭建店家事業單位,則以要搬重男性佳進行徵人,也被認定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兩案因為初犯,都開罰30萬元。勞工局提醒,店家張貼徵女性的工作伙伴廣告也觸法。(圖/勞工局提供)勞工局指出,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為保障國民均等就業機會,訂有就業歧視禁止規定,違者恐遭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公布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勞工局周登春局長說,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已規範雇主從工作者求職階段至解僱離職,不得因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特質」而對勞工有不利對待。所以雇主如因對特定性別或年齡層等有相關的偏見,而在徵人廣告上寫著「限女性」、「男性佳」、「徵女會計」、「徵門市小姐」、「五官端正」、「年齡50歲以下」、「限本地人」等文字,都屬於就業歧視。由於現今徵才管道多元,除人力銀行及傳統報紙外,隨著臉書等社群平台興起,許多網路社群亦提供雇主刊登徵人訊息,也成為許多微型商號常用的徵人管道,勞工局要特別提醒雇主,若違法廣告一經刊登即已違法,不會因為下架或修正而免除法律責任。
公司徵人招聘規定「入職前要戒菸」 員工爆內幕:奇葩事太多
吸菸有害身體健康,但有些人就是無法擺脫香菸。不過,中國廣州有一間公司近日在徵人,其中一項規定要求「吸菸者必須戒菸才能入職」,引發一番議論。有網友表示可以禁止在公司抽菸,但不理解入職要戒菸的規定,也有人質疑,招募實行戒菸制度,目的到底是什麼。根據《紅星新聞》報導,該公司員工透露,因為老闆不抽菸才會有這條禁菸規定,不允許員工在公司抽菸,去年招聘時就有,而且面試時也會詢問員工是否抽菸,「公司奇葩事太多,以致於禁菸都不算是啥新聞了」,除了禁菸規定,在以往的徵人簡介中,其中一欄加分項顯示「如有其他兄弟姊妹者優先」的規定。有公司要求員工入職前戒菸。(圖/翻攝自紅星新聞)據了解,該徵人廣告的公司是「多益網路」,今年的徵人網頁上,招聘的有開發工程師、遊戲策劃助理、美術設計師、職能類型等,應徵上千名員工,基本上每則徵人訊息都有附註「入職戒菸」的提示。該公司還附註「有其他兄弟姊妹者優先」。(圖/翻攝自紅星新聞)針對此一規定,有律師指出,要求吸菸者戒菸後才能入職,涉嫌對求職者的差別對待,且該種差別對待缺乏合理性基礎,已涉嫌就業歧視,要看合約是否和工作有必然的、實質的聯繫,若該條款內容是完成該工作所必須,則不能視為歧視性條款,「抽菸不影響完成該工作,應當視為歧視性條款」。律師認為,該公司應該加強對招聘行為的管理,進行嚴格把關,剔除那些涉嫌侵害求職者的個人隱私,或者含有性別、民族、年齡、地域、外貌、生活習慣、宗教信仰等,與工作要求沒有必然連結的歧視性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