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新埤鄉前後任鄉長涉濫用人事圖利 屏東地檢依貪汙罪起訴6人
屏東地檢署日前偵辦無黨籍新埤鄉長潘和源等人涉嫌圖利案,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也以相同手法涉貪,全案25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潘和源、林志成及4名鄉公所職員等6人。檢察官認為,潘、林2人身為地方首長,卻濫用人事權謀取私利,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檢調查,賴勇煌為新埤鄉公所秘書,陳男為鄉公所聘僱的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潘和源1年前就任鄉長後,欲聘潘日文為機要秘書,鄉公所當時無機要職缺,而潘日文高職畢業、未有相關職務經驗,不符合機要人員進用規定,僅得以臨時人員聘用。潘和源、潘日文、賴勇煌進用陳男為機要薦任課員,實際上由潘日文領取差額薪資,4人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意聯絡,違反法定機要人員進用方式。屏檢在今年3月傳喚潘和源等4人,陳男坦承犯行,獲諭知7萬元交保候傳,潘和源、賴勇煌及潘日文則拒不認罪,檢察官認為3人涉貪嫌疑重大,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分以30萬元、15萬元、10萬元交保。屏檢接著4月再度發動搜索及約談,潘和源聲押獲准,由屏東縣政府指派代理鄉長處理鄉務;檢方在辦案過程中,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以相同手法圖利不符機要人員進用規定的何男擔任秘書,在2020至2022年間由何領取差額薪資,陳男也從中佔得便宜。潘和源接任鄉長後有樣學樣,檢方後續一併將林志成及何男送辦,25日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潘、林等6人。
奪命離岸流!22歲美籍男墾丁戲水溺斃 背景驚人竟是清大AI學霸
屏東墾丁船帆石24日下午1時許發生一起溺水事件,1名22歲美籍男子到船帆石海岸戲水,未料卻突消失蹤影,失去音訊,消防局獲報到場,立即派遣各式人車及船艇救援,男子被救起時,不幸已無生命跡象,救護員迅速將他送醫搶救仍不治身亡,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美籍男子是印度裔,正就讀清華大學資訊工程碩士,專門研究AI技術,暑假剛開始,與多名美籍同學至船帆石海岸戲水,共6男3女,他與其中1名下水後,卻被海流沖走,疑因捲入離岸流,同學上岸後,發現他消失匿跡,緊急向海巡署求助,附近業者聽聞隨即騎水上摩托車搜救,他被尋獲救上岸時,已無呼吸心跳,後續被緊急送醫搶救。消防局表示,屏東縣消防局昨日下午1時11分接獲海巡人員通報,事發地在恆春鎮船帆石,1名遊客疑似戲水失聯,消防局立即動員2車4人1艇前往搶救,到場後,溺者於下午1時25分被民眾拉上岸,但他無生命徵象,民眾隨即實施CPR急救,下午1時31分交由救護人員將他送往恆春旅遊醫院救治,不幸宣告不治,後續警方已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墾丁國家管理處指出,船帆石海域昨日上午9時已插起紅旗警戒,表示暗流區禁止游泳及戲水,海邊巡邏員在暑假期間的每日早上皆有定點,並在重點沙灘插上不同等級的紅旗,提醒民眾警示海流及浪高等狀況,呼籲遊客應遵守相關規定,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屏東長治鄉前主秘虛報加班、出差費涉貪 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仍判詐欺
前屏東縣長治鄉公所康姓男子被控於2019年任內,虛報加班費、出差費共3萬餘元,屏東地檢署將康男依貪瀆罪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認定構成詐欺罪,維持原審判決可易科刑期1年10個月,宣告緩刑5年,全案未確定。據悉,被告康男任職屏東縣長治鄉公所主秘期間,2019年2月至4月涉嫌以LINE訊息、回文、通話等紀錄,向公所申請82小時加班時數、出差旅費等費用,總計有3萬多元,經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調查移送法辦,屏東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康男。地方法院認定康男構成詐欺取財罪,依數罪併罰,判處2月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併處執行1年10個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並審酌康男坦承不諱,宣告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需支付國庫10萬元及接受4場法治教育。檢方不服上訴,要求改依貪瀆罪論處;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後,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尚未確定。
屏東警涉動私刑!警棍狂毆竊賊「捅破脾臟」遭起訴 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今年初爆發執法過當疑雲,1名詹姓員警逮捕蔡姓慣竊時,疑因對方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將詹男起訴,經法官裁定續押。起訴書指出,被告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17時40分許,同所傅姓員警因認蔡男涉嫌竊取機車,前往對方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因而尾隨其後,發現對方至停有失竊機車之光復路空地一帶,遂聯繫陳姓值勤員警到場支援,與陳男一同執行勤務之詹員亦隨同前往。抵達現場後,詹員因不滿蔡男否認犯行之態度,竟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權力,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7時48分許起,先將蔡男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蔡男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致蔡男受有兩側小腿中段內側深達皮下組織之小裂傷之傷勢,接續在蔡男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接續以右手持警棍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嗣於同日18時19分,經蔡男口頭同意搜索,被告即帶蔡男於同日18時27分許抵達旅社搜索,且不顧蔡男至醫院驗傷之請求及無法自行行走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惟於同日20時23分發現蔡男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21時29分許宣告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34條前段、同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因此於113年2月22日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並經法院准予延長羈押後,調查證據完畢,業經偵查終結,被告所犯係屬國民法官法適用之罪名,於113年6月17日移審法院審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到庭詳為論述,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本署將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恆春員警涉嫌持警棍刺破嫌犯脾臟致死 遭檢方起訴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的詹姓警員,因涉嫌在執行查緝機車竊盜案時,對嫌疑人施以過當的暴力手段,導致蔡姓嫌犯嚴重受傷後不治身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屏東地檢署19日依公務員濫用職權故意殺人罪名對詹姓警員提起公訴,並經法院裁定續押。據起訴書指出,事件發生於2024年2月16日下午5時40分許,警員詹姓前往一旅社查緝機車竊盜嫌疑,當時發現蔡姓男子在光復路附近,並立即聯絡其他警力前來支援。詹警員在到達現場後,因蔡男否認涉案,情緒激動並使用警棍對其進行壓制和攻擊,造成蔡男嚴重的脾臟裂傷和大量內出血。在蔡男無法行走且求診需求被忽視的情況下,警員詹姓仍堅持對其進行搜索和帶回警局錄取口供,然而,在搜查結束後,蔡男突然身體狀況惡化,經過警方和急救人員的努力,仍然於2月16日晚間不治身亡。案件曝光後,引起社會對警察執法過程中濫用職權和暴力行為的關注和譴責,屏東地檢署迅速展開調查,並依據法律對涉案警員提出正式起訴,並將其續押待審。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和地方檢察署都表示,將嚴肅處理此案,確保正義得以伸張,並且加強對於警員對於執法標準和程序培訓,以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發酒瘋?屏東刑警大隊門口遭灑冥紙 醉男直呼「人權自由」被上銬送辦
屏東縣一名黃姓男子,18日中午酒後騎機車到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拿出一包白色粉末聲稱要檢舉毒品,但警方檢測後發現並非毒品,不料竟引起黃男不滿,下午又回到刑警大隊門口撒冥紙,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等罪移送法辦。警方表示,61歲的黃姓男子今天中午12時許,騎機車到刑大表示要檢舉販賣及製造毒品案,值班人員初驗黃男提供的白色粉末,發現並無毒品反應,未予受理,還勸他等酒醒後再拿相關證物來檢舉。黃男認為警方故意不處理,忿忿離去,到了下午2時許,竟騎機車回到刑大門口撒冥紙,警方上前制止,黃男還一邊撒一邊喊:「我在行使人權自由!」警方立刻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經酒測達0.33毫克,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等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周典論涉違選罷法申請交保就醫 高雄高分院裁定延押不得再抗告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在2024總統大選期間,涉以500萬元資金協助總統參選人郭台銘收集連署書, 屏東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屏東地院5月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周典論日前以罹患心臟病為由提起抗告,並要求交保,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據悉,周典論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稱同案關鍵證人等均交保,案情已經過調查、釐清,並無串證、滅證的問題,而郭台銘最終沒參加總統選舉,故未造成選舉的不正確性。周典論指稱,自己患有心臟右冠脈等症狀,若未接受治療,恐會導致心臟衰竭而死亡,他在收容期間已出現胸悶、胸痛等病狀,還檢測出50%至69%狹窄臨近進行心血管手術70%的標準,申請交保就醫。二審合議庭法官表示,周典論涉案情節重大,其前後供詞不一,與共犯、選民等人說法不符,加上洲否認犯行,仍有串證等可能性,另經專業醫師判斷病情並未嚴重至危及生命,故住院1日後即行出院,醫生囑咐門診追蹤治療,並未診斷身體狀況不適合執行羈押,因此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屏東爆警匪追逐!男子駕註銷車拒檢逃10餘公里 狼狽自撞栽農田遭逮
屏東市萬丹鄉2日下午4時許發生警匪追逐事件,1名43歲陳姓男子駕駛逾檢註銷的白色轎車,被警方攔檢盤查,結果陳男拒檢駕車逃逸,雙方追逐10餘公里,期間還波及2輛轎車,隨後陳男逃到萬大橋附近自撞翻車,造成陳男受輕傷,未送醫,後續警方將陳男逮捕並依法製單舉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警方表示,屏東分局員警昨日下午4時許,在大春路段,發現1輛懸掛逾檢註銷車牌陳男駕駛的轎車,隨即上前盤查,未料他竟拒檢逃逸,警方立即通報線上警力,聯合攔截圍捕,過程中陳男還與2輛轎車發生交通事故,最終逃到萬大橋附近後自撞翻落農田,造成陳男輕微擦挫傷,未送醫。警方說明,陳男指稱被攔檢時因一時緊張,才會逃跑,警方初步了解,陳男並非通緝犯,車上也無違禁品,但他的行為已觸法,後續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交通違規部分也將依法製單舉發,進行開罰,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陳男駕駛逾檢註銷的轎車,被警方注意上前攔查,陳男拒檢逃逸,警方隨即鳴笛追捕在後,雙方追逐10餘公里,陳男在逃逸期間擦撞2輛轎車,一路逃到萬丹鄉萬大橋附近,自撞翻落農田,被警方逮到。許多民眾目擊警匪追逐過程,有目擊者在臉書社團發文說:「白色車沿路狂按喇叭、警車鳴笛緊跟在後,以為是消防車,三度疾駛在村內巷道,嚇壞村民,捏一把冷汗,憂心如果撞到無辜的用路人,要向誰索賠」等言論。
驚悚一幕!屏東男騎士酒駕轉彎遭轎車猛撞 騰空飛起翻滾數圈落地
屏東縣內埔鄉1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56歲楊姓男子騎機車,行經事發路段欲左轉,不慎與許姓女子直行駕駛的汽車發生擦撞,隨後楊男騰空翻滾數圈落地,造成他全身多處擦挫傷,經酒測,警方發現楊男酒駕,後續依法將他移送偵辦,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楊男酒後騎機車往內埔菜市場方向,沿光明路欲左轉至中興路時,與光明路直行往老埤方向許女駕駛的汽車發生衝撞,因衝擊力道強大,楊男騰空飛起,翻滾數圈後落地,事故造成楊男多處擦挫傷。警方表示,內埔分局昨日上午8時23分獲報,光明路與中興路口發生2車擦撞車禍,機車和汽車發生碰撞,騎士受傷,警方到場後,隨即將楊男送往榮民醫院治療,經酒測,發現楊男酒測值達0.69毫克,超過標準值,後續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
屏東7旬老翁再度非法販動物用藥遭起訴 6公噸原料遭查獲
屏東一名70多歲的葉姓老翁,5年前因非法進口和販售動物用藥品遭查處,當時因年事已高獲緩起訴處分,卻不知悔改,與共犯再次犯案,2023年底,檢警查獲其合謀進口6公噸非法動物用藥原料,全案將依葉翁等涉案3人《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罪嫌起訴並延長羈押。據悉,葉翁以王姓女子名義成立商行,取得販賣動物用藥品的許可證,但未獲輸入許可,2018至2019年間,葉翁向中國大陸及其他國外廠商訂購動物用原料藥,以船運或空運進口後自行調配成動物用藥品販售,以獲取暴利,2019年,檢警查獲此不法行徑,葉翁因年邁獲緩起訴處分,王女則不起訴,商行販賣許可證亦遭撤銷。然而,葉翁和王女並未悔改,2020年至2023年間與黃姓男子合謀再度犯案,2023年底,檢警蒐證後發現其再次非法輸入和販賣動物用藥品,動員百餘名人力對3人住所、營業處、倉庫及海關倉儲同步搜索,竟搜獲出6公噸疑似抗菌劑原料及製劑等動物用偽禁劣藥,依查帳冊等證物顯示,3人雖有販賣行為但無交易成功記錄,藥物目前交由屏東縣防疫所抽樣送驗。檢警於葉翁住家、營業處、倉庫及海關倉,搜獲6公噸的動物用原料藥。(圖/翻攝畫面)屏東地檢署訊後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起訴葉翁等3人,考量3人有逃亡、勾串證人及共犯、湮滅證據之虞,因此繼2023年底羈押禁見獲准後,再度向法院聲請延押並獲准。目前3人均在押中。屏東縣動物防疫所表示,非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禁藥者,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畜禽養殖業者若使用偽禁藥,將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再犯者罰金加重至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防檢署呼籲畜牧水產養殖業者合法用藥,以維護畜禽健康及確保國人食用畜禽產品健康安全,防檢署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新臺幣20萬元。
屏東明揚大火案今開庭…總經理否認罪行 家屬曝「死者最後簡訊」痛斥:你們能睡得著?
明揚國際公司屏東廠房去年9月發生爆炸意外,導致10人不幸罹難,包括4名消防員及6名員工,明揚總經理呂英誠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求處最重5年刑期,屏東地院今(13日)召開第5次程序庭,呂英誠出庭時否認犯行,堅稱不清楚原物料「C40-P架橋劑」是危險化學品。對此,死者朱姓員工的胞姊痛斥,妹妹生前為公司賣命,出事後高層一句話就想撇清責任,悲憤直呼「你們晚上能睡得著嗎?」明揚惡火奪走10條人命,經屏東地檢署調查,發現起火原因為廠房內違法存放高達3千公斤的「C40-P架橋劑」,且因存放環境不佳,導致蓄熱升溫引發爆炸起火,事後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等6名高層,均被列為被告。屏東地院今天上午庭訊呂英誠,他辯稱廠房內放置多達1280種的原物料及半成品,自己並不知道「C40-P架橋劑」是危險化學品,加上無人向他回報化學品的存放有問題,否認漠視員工職場安全。對此,罹難者朱姓員工的胞姊在法庭上哽咽透露,妹妹生前傳給她的最後一封簡訊,還在訴苦表示工作太忙碌,身體快要吃不消,內容甚至還提及,「尤其前幾天遇到總經理,總經理問怎麼還沒有好?如果總經理是會體恤員工,為什麼不能用鼓勵性質說有沒有需要什麼幫忙?」朱姓胞姊痛批,妹妹生前為公司賣命,但高層一句「不知道」就毀了無數個家庭,如今竟還想撇清責任,悲憤直呼「我不知道這些主管們是否能安心入眠」,希望法官從重量刑。
老翁嫌「治療沒效」痛毆醫師 屏東榮總護理師「嚇到宮縮」…院長回應了
屏東榮總一名心臟內科醫師今(30日)於診間備診時,突遭疑似不滿先前醫療的病患衝入毆打,造成眼鏡掉落、局部挫傷,跟診的懷孕護理師則因驚嚇宮縮被送至急診室休養,後續醫師回辦公室休息,護理師准假休養。警方接獲報案後將通知犯嫌到案說明,並依《醫療法》報請屏東地檢署偵辦。據悉,涉嫌毆打醫師的70歲黃姓老翁,不滿「看診沒效果」,憤而在開診前的下午1點30分衝入診間攻擊38歲林姓醫師,兩人在衝突中均有受傷。警方表示,醫療暴力屬公訴案件,警方亦秉持醫療暴力零容忍立場,絕不寬貸暴力滋事者。屏東榮總表示,林姓醫師顴骨、額頭受傷,並在阻擋攻擊時誤傷黃翁;後續黃翁因不願在該院看診,由家人陪同到其他醫院就醫。院長吳東霖強調,若民眾對醫療服務有疑問,可向院方反映或向衛生局申請調解,不可訴諸暴力,事件發生後已向派出所報案,並依法通報地檢署、衛生局,同時積極配合警方調查。《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酒吧臨檢「詐欺通緝犯」心虛拔腿狂奔 「跑百米」仍落法網
32歲曹姓男子於18日在高雄一間酒吧,被警方臨檢盤查,但曹男一見到警方原本還好好配合,未料突然轉頭拔腿飛奔,警方見狀立即追捕曹男,在跑了近百米後成功逮到曹男,警方意外發現曹男在今年2月才因詐欺案被通緝,警方立即依法將曹男解送歸案。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表示,於18日凌晨3點40分,員警針對轄區內的某家酒吧執行臨檢,在警方盤查其他顧客的期間,曹男卻趁機拔腿狂奔迅速逃離酒吧,跑到雙腳拖鞋都掉落也不敢停下腳步,警方見此狀況立即跟在曹男身後追趕,最終成功將曹男壓制在地上。警方發現,曹男遭屏東地檢署於今年2月21日發布為詐欺通緝犯及不能安全駕駛,曹男因心虛在見到大批員警臨檢時,擔心自己的身分曝光才立即落跑,警方逮到將曹男後依法帶回偵訊,並提醒民眾若有因案被通知到庭或被判刑,應在期限內到案或執行,以免落得通緝身分。
外配互助會變詐欺帝國!越南籍女捲款800萬跑路 受災民眾集體報案
屏東縣潮州一場看似正常的外籍互助會,竟演變成一宗涉及逾800萬元詐欺案件,1名越南籍陳姓女子嫁來台灣22年,以互助會之名,詐騙多位受害者,涉案金額已逾800萬新台幣,警方接獲報案後展開調查,發現受害者遍及潮州、屏東市、台東市等地區。初步了解顯示,陳女18歲時嫁來台灣,如今已在台灣生活了22年,最初詐騙活動以正常方式運作互助會,吸引了許多同鄉及台灣人參與,騙取金額高達800萬新台幣。未料近兩年來,陳女的行徑愈加詭譎,甚至完全失蹤,讓受害者無法尋覓其下落,其中包括10幾名來自越南的外配、僱用陳女的老闆全家,甚至連多年參與的台灣人也淪為受害者,事件影響涵蓋潮州、屏東市、台東市等地區。警方進一步了解到,當受害者追討款項時,陳女不僅無法償還,更以偽造本票等手段企圖矇騙受害人,甚至企圖將丈夫遺留的土地房屋拿來充公,以還債務,但遺憾的是,這些財產早已被其他人提前處置。受害者急於尋求正義,3月24日上午9時集體向警方報案,期盼能揭發真相、追討公道。潮州警分局表示,已展開調查並傳訊陳女到案說明,全案訊後將依《詐欺罪》嫌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承諾將全力追查真相,以維護社會安寧與公平正義。
縱火屏東刺青店釀老闆夫妻雙亡 家屬求判19歲嫌死刑
屏東市民享路一處刺青店於2023年10月29日凌晨4點左右發生火災,雖然刺青店30歲黃姓老闆與28歲陳姓老闆娘及時獲救,但送醫搶救多日仍宣告不治。而警方也在案發10小時之後,循線逮捕縱火的19歲許姓男子。在羈押4個月後,檢方依殺人、縱火罪嫌起訴許男。而黃姓老闆的父親則表示,希望法官能判處許男死刑,還給死者與家屬一個公道。據了解,在縱火發生前2周,許男曾前往黃男的刺青店消費,但因為不滿黃男要求自己排隊,許男便賴在店內影響生意。許男的行為持續數日後,便遭到黃男驅趕離去。而遭到驅趕的許男心生不滿,並於2023年10月29日凌晨4點前往刺青店潑灑汽油後縱火,結果導致陳姓女老闆當場身亡,而黃姓老闆雖然有送到醫院搶救,但在歷經8天的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身亡。(圖/翻攝畫面)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在案發後10個小時,許男就遭到警方逮捕後羈押。在羈押4個月後,屏東地檢署偵結,並依殺人、縱火罪起訴許男,全案移請屏東地院審理。黃男的父親表示,兒子才結婚3年,才剛買房子、車子,正要開啟自己的大好人生,結果卻被許男的一把火給毀了。而且在案發之後,許男與其家人都未曾致歉,甚至還與律師討論著該如何減刑。為此,黃男的父親希望法官能判處許男死刑,除了讓許男付出應有的代價外,也可以還死者與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