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挖眼
」 屏東 挖眼 屏東挖眼 挖眼案 精神病患屏東挖眼案凶嫌終要入獄 慘遭判賠被害人115萬損害賠償
先前震驚社會的屏東挖眼案,楊姓兇嫌因患有思覺失調症遭法院依重傷害未遂,判處5年有期徒刑,而潘姓女被害人因此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此向楊男提出侵權行為及損害賠償,雖楊男無財力賠償,屏東地院仍依潘女狀況,判賠其115萬元。據了解,2021年9月楊男在超商門口抽煙,而潘女見狀上前提醒其於防疫期間要戴好口罩等話,導致楊男不滿暴走,衝進超商內對潘女咆哮,並進入櫃檯狂毆潘女,更才忍將其雙眼徒手挖去,因此潘女不僅左眼窩骨折、結膜受傷,更造成其頭部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整起事件於去年11月定讞,但由於潘女於事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長時間無法正常上班,因此對楊男提出損害賠償及精神撫慰金等,總共135萬元,屏東地院認為,楊男並無足夠財力進行賠償,平時僅能以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的5000元補助度日,但鑑於其對潘女所造成的影響甚巨,因此法官依狀況,判賠115萬餘元。
屏東挖眼男入獄了 還要再賠償女店員115萬
屏東高樹鄉一名楊姓男子日前因不滿被超商店員提醒戴口罩,竟然徒手挖對方眼睛,導致潘姓女店員視網膜剝落,險些失明。案經審理後,楊姓男子被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刑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目前檢方已發監執行。之後潘女再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楊男需賠115萬餘元。回顧事發當時,潘姓女店員提醒楊姓男子戴口罩,沒想到下秒就被挖眼睛、壓在地上痛打。可怕的是,當警方到場後,楊男仍死抓著女店員不放,直到警方拿出警棍才將2人分開。受傷的潘女被緊急送往醫院,其傷勢相當嚴重,除了鼻樑斷裂,視網膜還剝落,險些失明。針對這起事件,時任屏東縣長潘孟安在當時指出,這次事件是個嚴重的教訓,因為嫌犯連續多次傷害他人,已經要求醫院務必審慎評估,朝向長期收治來處理;此外,針對社會安全網的補強方面,也會深切檢討,並且跟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疾病患者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本案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楊男被依重傷未遂及傷害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目前檢方已發監執行。之後潘女再提出民事求償,法官審理後,判楊男需賠115萬餘元。
屏東挖眼案判5年「遭質疑判太輕」 檢察官:不符比例原則決定上訴
屏東高樹超商女店員遭挖眼案,屏東地院一審依傷害、重傷害未遂兩罪,判楊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判決一出不僅引發社會譁然,屏東地檢署收到判決書後也認為,實屬過輕,且難認符合社會大眾法律情感認知,28日決定提起上訴。屏檢指出,楊男曾持刀揮砍一老嫗頸部、腹部及胸部等部位,應具有殺人犯意非僅止於傷害,當時楊男在早餐店內先徒手毆打老嫗身體,接著持菜刀揮砍,直到店家出面攔阻,才始倖免於難,考量他行凶用的菜刀、重量、體積及使用方式,及揮砍對方身體部位,應以殺人犯意甚明。另超商女店員於工作中僅因勸導楊男不要在店門口抽菸,即無端遭手指摳挖雙眼,並毆打頭部,手段殘忍、令人髮指,導致她身心嚴重受創,且案發迄今仍未與潘女達成和解,仍以精神病症抗辯,難認犯後態度良好,有心生悔悟之情。因此檢察官認為,一審合併執行5年有期徒刑,實屬過輕,難認符合社會大眾法律情感認知,且不符合量刑比例原則及罪刑相當原則,檢察官與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難以認同原審判決結果,依法提起上訴,請求將原判決撤銷,另為妥適合法判決。
屏東挖眼案判5年徒刑遭質疑判太輕 法官回應了
震驚社會的挖眼案,14日屏東地院一審依重傷害未遂等罪判刑楊嫌5年有期徒刑,判決一出,外界多數人皆認為根本判太輕,為此,法官也作出解釋說,重傷害未遂量刑在「2年6月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議庭審酌各款事由後,量處有期徒刑4年,加上先前傷害罪,合併執行5年徒刑。合議庭表示,檢察官當時起訴罪名為刑法第278條第3項、第1項之使人受重傷未遂罪,屏東地院審理結果與檢察官起訴罪名相同。又刑法第278條第1項之使人重傷罪法定刑為「5年以上 12年以下有期徒刑」,經依未遂犯規定減輕其刑後。潘女遭挖眼後雙眼遭重創,所幸手術後並未影響視力。(圖/報系資料照)因此法院所能量處之處斷刑為「2年6月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合議庭審酌刑法第57條各款事由後,量處其中間刑度有期徒刑4年。判決指出,楊男2021年9月26日6時6分許,在屏東高樹鄉一處便利商店購物後,坐在店門口抽菸,女店員上前勸導移往他處,楊心生不滿,在8時53分進入店內,將她推入結帳櫃檯底部,再以左手手臂環勒頸部,並以右手手指摳挖潘女雙眼。導致潘女頭部外傷併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左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傷害,所幸有另名客人進入店內,並協助報警,合力將楊拖離才讓他停止攻擊,潘事後被送往高雄長庚急救及實施雙眼手術治療後,未致視能毀敗或嚴重減損結果。
遞案召開立院臨時會 民進黨團重點:1修憲2預算10法案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3)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立法院有「1修憲、2預算及10個法案」等重要任務,臨時會有急迫性與必要性,因此將在今天遞案召集臨時會,呼籲國民黨不要會反對而反對,朝野一起合作如期完成重要法案的審查。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劉世芳、副幹事長蔡易餘-、副書記長洪申翰及立委鄭運鵬舉行記者會。柯建銘說,上次國民黨在朝野協商中反對臨時會中修憲,是非常不負責的作法,不該用程序問題擋修憲;他說,包括十八歲公民權在內的修憲提案必須在二月出委員會,才來得及在今年選舉交付公民複決,呼籲各黨不要忽略,也別讓台灣人民目看破手腳。另外,柯建銘指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否則拖到下個會期將拖超過半年,另外還有「提升海空戰力軍事採購特別預算」,都已經過委員會審查完成,希望2個預算案能如期完成。柯建銘說,其他重要法案包括《私校退場條例》,在委員會已審查;沒有林智堅的《地制法》,大家可以理性討論,國民黨必須要表態,要解決內部派系與地方椿腳問題,竹竹併攸關國家整體發展,能夠快、為什麼要拖5年,「請國民黨不要患林智堅恐懼症,好好理性討論。」其他還有《精神衛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與「屏東挖眼案」相關配套法案,都需要盡快完成修法。劉世芳說,面對2022的新挑戰,有許多法案在上個會期無法完成,但無論是國家安全、經濟發展及地方治理,其急迫性非常高,因此會向立法院議事組遞案,要求召開臨時會。蔡易餘說,為了讓修憲能完成通過公民複決,必須要衝高投票率,必須趕在2022年選舉一起舉行,沒想要國民黨翻臉比翻肚子更快,呼籲國民黨不要再用杯葛的手段,讓十八歲公民權實現的時程又延宕。
「遇暴力事件可自衛」超商夜班店員保命條款出爐 財物損失免賠公司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桃園一名超商店員上月因規勸客人戴口罩,竟遭對方刺殺身亡,引發輿論譁然。為強化夜間工作職業安全衛生,並確保夜間工作者身心健康及降低職場暴力,勞動部職安署訂定「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明定相關工作者可採取自衛手段,同時不須賠償財物損失。職安署表示,夜間工作因行業別、所在地區、工作型態等具有不同的危害風險,其相關預防措施,除考量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因素外,也須評估工作者人身安全及健康等事項。為保障夜間工作者的安全健康,本指引特別將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涉及夜間工作的相關規定與實務規範結合,要求雇主應就夜間工作的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險因子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管理措施。同時,「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也明列工作環境與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保護、身心健康管理、緊急應變機制及人員教育訓練等重點事項供事業單位進行檢核,以落實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效運作,確保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指引第六點第3項指出,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優先,如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少櫃檯現金存放等;第6項明定,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可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之自衛手段,如因而造成財物之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且不會遭受不利之待遇。職安署呼籲,事業單位應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明確宣示周知,就各工作場所實施風險評估,及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配置適當人力,落實員工相關教育訓練,以及對於遭受職業傷害之員工,提供必要之補償及協助,維護其勞動權益;而各勞動檢查機構也將持續進行宣導及監督檢查,以維護工作者的安全健康。
搭客運坐過站…暴怒哥狂毆國光司機「頭部連擊20秒」 他不還手原因藏洋蔥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台中瑪莎拉蒂惡煞後,桃園市龜山一名超商店員日前因提醒顧客戴口罩,竟遭對方刺死,再度引發社會譁然。沒想到,一輛從基隆開往台北的客運今(23日)驚傳暴力事件,一名乘客疑似坐過站,要求司機停車遭拒,瞬間情緒失控暴打駕駛,所幸未釀成意外。《蘋果新聞網》報導,一名32歲的古姓男子今日中午搭乘國光客運,原本想在潭美公園站下車,卻不慎坐過站,直到車輛來到北市松山高中站附近才發現,隨即要求司機讓他下車;由於公車不能隨意停靠路邊,56歲的簡姓司機當場拒絕,並提醒對方「這不是可以停車的地方」,引發古男不滿。報導指出,古男當時情緒相當激動,先是在駕駛座旁大吼大叫,接著竟朝司機頭部瘋狂揮拳,連續施暴約20至30秒後,才被一擁而上的乘客制止;目擊乘客透露,雖然簡姓司機突然遇襲,但當時車輛仍在行駛中,因此他仍死命地抓住方向盤,直到確認公車停妥後才起身反擊,將企圖逃離現場的古男壓制。據了解,轄區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並將2人送醫,所幸雙方都沒有大礙,確認傷勢無虞,再將2人帶回派出所了解情況。誇張的是,古男直到警方問訊時,情緒仍十分激動,認為自己並沒有做錯事,憤怒直呼「為什麼就不能停車?法律有這樣規定嗎?」詳細案發原因及後續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釐清。
勸戴口罩卻遇襲喪命 指揮中心要超商這樣做…業者回應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如今又有超商店員因規勸客人戴口罩,進而引發一場命案發生;至於接下來超商店員是否該勸導民眾戴口罩?對此,指揮中心昨(22日)也正面回應,表示將改以「透過門口張貼告示或錄音廣播取代口頭勸導」,以降低衝突發生的風險。近日桃園市龜山區一名男子,走進超商沒戴口罩,被一名店員規勸,結果他竟心生不滿,拿起一把刀刺死店員,消息一出震驚各界,加上先前的屏東挖眼案,以及上月超商大夜班店員也因勸戴口罩,最終被客人打到骨折入院的事件,種種事件都讓外界開始思考,到底該怎麼做才能降低衝突發生。指揮中心昨天總算正面回應,將改以「透過門口張貼告示或錄音廣播取代口頭勸導」,以降低衝突發生的風險。據《蘋果新聞網》報導,雖然政府現在更改政策,但是有業者私下表示,先前政府強制大家配戴口罩時,有請業者幫忙宣導,而店家也會擔心客人在自家場所沒有戴好口罩,最終遭連帶處分,雖然不確定是否會因此被處罰,但據他所知,業者都很擔心。另外,業者也提到,目前中央的防疫政策,都是在記者會時告訴大家,不會事先與業者溝通或是告知,而且政策都是大方向,一些細節的地方有時會不太清楚,雖然執行上有些疑慮,但還是會配合。針對這起事件,勞動部建議,超商大夜班店員應該從1人上班增加至2人,不過以全台灣上萬間超商來看,要落實這項建議確實有些難度。
治安事件頻傳…蔡英文急補破網「給超商店員完善保護」 3大關切重點曝光
國內近日頻傳治安事件,繼先前的屏東挖眼案、台中瑪莎拉蒂惡煞後,桃園市龜山一名超商店員日前因提醒顧客戴口罩,竟遭對方刺死,再度引發社會譁然。對此,總統蔡英文今(22日)晚間表示,「這幾起治安事件雖然各有原因,但民眾的憂慮與不安,政府也已經持續加強作為與檢討」,並公布3項關切重點。蔡英文今晚在臉書發文,指「最近治安事件頻傳,包括台中、桃園超商店員遭攻擊事件,台中兩起球棒打人事件以及今天的新北槍擊案。這幾起治安事件雖然各有原因,但民眾的憂慮與不安,政府也已經持續加強作為與檢討。」總統指示3項關切重點如下:第一,對於組織性的幫派暴力事件,政府絕對不會容忍,我已經要求內政部,針對幫派犯罪加強取締,並且執行全國性同步打擊幫派犯罪專案行動。第二,針對夜間工作(超商大夜班員工),政府會與業者進一步討論、協調,運用科技及相關軟硬體措施,提升保護機制,並加強夜間巡邏,給予夜間工作者更完善的保護。第三,對於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的身心狀況,政府會持續增加量能,透過心理衛生中心、社會工作人員、關懷訪視員,定期提供患者家庭關懷協助,協助患者穩定就醫與服藥,穩定其情緒。同時,政府也會強化追蹤及預警機制,預防不當暴力事件的發生。蔡總統強調,「我今天已經要求行政院要持續提升相關措施,明天行政院也會舉行治安會報,並進一步向全體國人說明後續政策作為。」
龜山超商店員遭刺死 蔣萬安怒問蔡英文何時不讓悲劇重演
蔣姓紙藝師因不滿遭勸導戴口罩,3進3出超商持刀刺死一名桃園龜山蔡姓超商店員,引發社會公憤;對此,立委蔣萬安今(22日)憤慨表示,修補社會安全網破洞,蔡英文總統要讓大眾等多久?他質問還要多少次的「遺憾」、「痛心」,政府才願意正視社會安全網的破洞並補漏,不讓悲劇重演?蔣萬安表示,震驚社會的屏東挖眼案發生不到兩個月,昨天又傳出超商店員遭刺身亡的憾事,兇嫌向警方自稱患有精神疾病,長期看診服藥。他不禁要問,修補社會安全網的破洞,到底還要等多久?「小燈泡犧牲那麼久,社會安全網的洞補了嗎?」、「說好的社會安全網?司法改革?該不該快點修法了啊」、「妳的社會安全網在那?勸說戴口罩就要被殺死,妳看不到嗎?」蔣萬安說,民眾紛紛留言向蔡總統傳達心中的憂慮,請問蔡總統看見了嗎?蔣萬安認為,施行將近30年的《精神衛生法》,距離上次修法已經超過10年,如今仍停留在「就醫治療」的觀念,早已無法應付社會現況,先前他已提出修法草案,修正精神病患者的緊急安置、強制治療條件,建構完整而持續的精神醫療照護網絡。他希望讓現行制度趕上時代的需求,完善社會安全網,但一年又要過去,直到今日仍在苦等行政院的版本。蔣萬安不滿地說,再多的抱歉都無法喚回逝去的生命,政府不該只是嘴巴上喊口號,應該拿出更實際的作為;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衛福部的預算審查,他已要求行政部門儘速提出具體的辦法,並將《精神衛生法》草案送入立法院完成審查通過,希望悲劇不要再次發生!
店員遭刺死總統顧發六堆宣傳文 青工會長批蔡英文網紅治國
繼「屏東挖眼案」、「台中超商店員遭毆成重傷」後,桃園一位超商店員昨日因提醒顧客戴口罩遭刺死,國民黨北市青工會總會長滿志剛今(22)日批評,總統蔡英文在社會治安亮紅燈之際卻只關心在網路上宣傳文,根本是「網紅治國」。「想問蔡英文總統到底何時會修法,難道『被換臉』(Deepfake偽造影片)比無辜慘死的人命,還要更嚴重?」滿志剛說,屏東挖眼案仍歷歷在目,讓民眾膽戰心驚,事發當下,蔡總統卻只在乎「IG即將突破 90 萬人追蹤」;而現在,桃園一名無辜的超商店員,提醒客人戴口罩就被殺害,慘絕人寰,蔡總統卻只發「我是六堆客家人」的宣傳文。他痛批說,「蔡總統就是一位只在乎流量的網紅,我們早已受夠了!」滿志剛指出,蔡政府不只是總統網紅治國,整個政府都荒腔走板。他舉例說,勞動部面對治安惡化,給的建議竟是「夜間增加第二人值班」;內政部認為店員遇刺,難以預知,會「加強夜間巡邏,提高見警率」;陳時中表示政策不變,「勸導配戴口罩,要考量自身安全」,將稽查責任轉嫁給超商店員,如此治安能獲得多大改善?政府會不會太不食肉糜?滿志剛呼籲,中央應儘速修法,將「故意傷害」提高刑責,不能緩起訴跟易科罰金,避免以錢買刑,肆無忌憚地傷害無辜;他更呼籲蔡總統,別再玩弄政治,台灣需要司法改革,並非一個網紅來當總統,無心治國,安全網永遠補不好。
屏東挖眼男今出院 「涉殺人未遂、重傷害」遭檢方聲押
屏東高樹一名潘姓女店員,今年9月因提醒楊姓男子戴口罩,竟遭對方挖眼暴力攻擊,引發社會撻伐。楊男被強制送醫治療,經醫師評估後辦理出院手續,立即被押送至屏東地檢署。稍早經訊問後,檢方認定楊男涉犯殺人未遂、重傷害等罪嫌重大,有逃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屏東挖眼嫌犯出院了 檢方:不會讓他返回社區
犯下高樹鄉超商女店員挖眼案的楊姓嫌犯,送醫治療後,3日經醫師評估後辦理出院手續,檢警將直接將人送至屏東地檢署複訊,不排除聲請預防性羈押。9月潘姓超商店員好意提醒楊男戴好口罩,竟遭楊突襲狂毆臉部、徒手挖眼睛,導致潘女鼻梁粉碎性骨裂、雙眼嚴重受傷,所幸治療後復原狀況良好。楊男狠眼行徑令人髮指,村民已發起連署,要求醫院不要再將楊男放出來。檢方在案發後便強調,已掌握楊男後續治療情形,經醫院評估後,若有事實足認有羈押事由及必要,屆時將依法向法院聲押。至於預防性羈押結果,司法、衛政及醫院也進行過「沙盤推演」,若未裁定羈押,將會把楊嫌再帶回醫院收治,不會讓他返回社區。
屏東挖眼案翻版!超商店員勸戴罩遭狂毆「眼窩碎+血胸」 家屬痛斥:太兇殘
23日凌晨2點多,台中一名超商大夜班陳姓男店員,提醒22歲酒醉的周姓男子戴口罩,結果對方卻惱羞成怒持玻璃瓶狂毆他,即使他已昏迷倒地,周男仍不罷休繼續狂踹,導致他眼窩破碎、頭部撕裂傷、肋骨斷裂及血胸合併腦震盪,傷勢相當嚴重,轄區警方獲報火速趕抵現場,當場依現行犯逮捕周男,並依傷害罪送辦。陳姓店員被狂踹致血胸。警方指出,23日凌晨,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的超商有名客人在酒醉鬧事,警方到場後,發現周男未戴口罩,經店員勸阻不聽,進而持玻璃瓶砸陳姓男店員,造成對方頭部、身體多處撕裂傷,店內因拉扯鬥毆一片混亂。陳男姊姊在臉書發文,痛斥周男太殘忍。由於周男因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本人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安全,警方立即帶返所,並至醫院製作筆錄及在場人筆錄,全案依現行犯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另未戴口罩部分,違反防疫規定已移請衛生局裁罰。 陳姓店員提醒醉男竟遭毆打成傷,警方當場依現行犯逮捕。(圖/翻攝畫面) 店員的姊姊陳小姐事後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她弟弟於10/22凌晨在超商上大夜班時,提醒一名進門未戴口罩的男性顧客戴上口罩,沒想到對方卻開始激動咆哮,進而闖入櫃台持玻璃瓶瘋狂毆打弟弟,即使弟弟已昏迷倒地意識不清,對方依舊不罷休出腳狂踹弟弟頭胸,導致頭部一處5公分、一處8公分撕裂傷,眼窩邊破碎與左側肋骨骨折6根,並合併血胸與腦震盪的現象,目前還在醫院治療中。陳小姐難過地說,雖然警方已逮捕兇嫌,但事發至今卻完全神隱,沒有任何聯繫或出面道歉,「有點怕事情最後會不了了之或者輕判,想到被害者無辜躺在醫院,施暴者卻神隱彷彿事情沒發生過,實在太可惡了!」另外,她發文中提及警方提供了兇嫌姓名後,後續也都無消息,似乎頗有微詞。
法務部、司法院夜戰6小時 終達「暫行安置」治療精障犯共識
屏東潘姓女店員遭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楊姓男子殘忍挖眼,引發社會關注,為儘速完善社會安全網,使精神障礙被告即時接受治療,司法院與法務部於昨(19日)進行會談。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法務部部長蔡清祥,經過6小時餘之挑燈夜戰,終於在翌日凌晨達成共識,確認偵查中、審判中裁定被告送至醫療處所之處分,暫定為「暫行安置」。司法院指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法務部部長蔡清祥,針對立法院審議中之刑法、刑事訴訟法等社會安全網條文草案交換意見,終於在翌日凌晨達成共識。司法院、法務部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21條之1以下規定偵查中、審判中裁定被告送至醫療處所之處分,暫定為「暫行安置」,於檢察官聲請或法官依職權裁定後,由檢察官執行之。司法院強調,就相關條文之詳細內容,後續仍會繼續溝通,院部將通力合作,補齊社會安全網,讓民眾能夠安心度日。法務部也指出,歷經6個多小時之挑燈夜戰,討論議題已有具體進展,包括採取暫行安置、送至醫療處所治療及由檢察官執行等共識,後續將有利加速相關法案審議;院部此次攜手,共同完善相關法制規範,修法通過後將可避免精神病患於偵審期間再犯、適時在醫療院所及早施以治療等目的,使社會安全網更加完備。
小英重話批小玉AI換臉 滿志剛酸:總統不管挖眼管A片
網紅小玉利用「Deepfake」人工智慧技術,將名人換臉成不雅影片的主角,總統蔡英文對此在臉書氣憤地表示要推動修法,國民黨北市青工會總會長滿志剛對此酸說,民眾好難得看到總統如此心急地跳出來發文,下重話表示要打擊網路犯罪,但各種社會安全網破洞的相關議題,即使造成大眾人心惶惶,怎不見蔡總統迅速發文,強烈要求修法?滿志剛說,台北市中山區在上週五竟然也驚傳挖眼案,傷者好意提醒要乘坐電梯要戴口罩,結果被加害者拿美工刀亂砍頭頸四肢,甚至試圖用手指挖眼,駭人情節幾乎就是屏東挖眼案翻版,讓大眾膽戰心驚。滿志剛不滿地說,「但蔡總統並沒有對此發聲,放任社會安全網越破越大,民眾都疑惑,為什麼總統都沒感覺!」「也許是『網紅總統』對於網紅議題格外敏感吧。」滿志剛說,蔡總統對網紅的相關事件反應特別快速、特別強烈,「但堂堂總統,管變臉A片,卻不管頻繁發生的挖眼殺人,這未免太荒謬了!」
被勸戴口罩惱羞挖眼、還砍人 狠女交保原因曝光
台北市56歲王姓婦人15日在住家大樓的電梯裡,勸鄰居32歲陳姓女子戴口罩,不料竟激怒對方,陳女從包包拿出美工刀,抓狂朝王婦頭部、手腳亂砍,甚至出手要挖傷其眼睛。管理員報案,警方趕往壓制情緒失控的犯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當天諭知陳女1萬元交保,但因陳女沒錢,幾小時後降保為2000元,並請轄區警方加強巡邏。王婦17日在臉書爆料指出,15日她搭電梯好意提醒1名女性戴口罩,對方出電梯後,竟朝她持刀砍殺、手指挖眼,當天地檢署就交保放人,質疑難道要死人,才會被重視嗎?網友熱議,形容猶如屏東挖眼案的翻版。警方調查,32歲陳姓女子與王姓婦人同住台北市新生北路某社區大樓,15日2人搭電梯要下樓出門,在電梯裡,婦人見陳女沒佩戴口罩,勸對方戴口罩再出門。陳女不悅,也不戴口罩,等到1樓出電梯時,突然從包包裡取出美工刀,趁王婦不注意,朝其頭頸、臉、手腳多處猛砍;王婦掙扎,陳女更徒手朝其臉部狂抓,險些挖傷其眼睛。兩女肢體衝突並大聲叫喊,管理員見狀趕緊報案。中山警分局長春路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壓制失控的陳姓女子,依殺人未遂現行犯逮捕送辦。警方初步調查,兩女雖是同棟社區鄰居,但並不認識,過去也沒結怨,僅因規勸戴口罩,就讓陳女失控亂砍人。據了解,陳女目前離婚獨居,應訊時精神狀態正常,並無精神相關方面疾病。據了解,陳對於為何攜帶美工刀一事交代不清,但坦承因為口罩的事情和王女起衝突,陳女表示,過去和王女不認識,沒有宿怨,事發當下她自己也有被攻擊,身上也有一些擦挫傷,陳女否認有針對王女眼睛攻擊,希望能和王女和解。警方因王女遭到攻擊後,心神未定,告誡陳女不要去騷擾王。檢察官訊問後,因查無陳女患有精神疾病,認為無羈押必要,諭知1萬元交保候傳,但陳女仍籌不出錢,檢察官降保為2000元,並通知轄區警方加強巡邏查訪,如果發現陳女再有傷人情形,將依《精神衛生法》通知主管機關強制送醫。
屏東慘案再現!女提醒鄰居戴口罩竟遭挖眼砍傷 被害人:犯嫌當天就被放走
台北市中山區王姓女子前日在住家搭乘電梯時,發現住樓下的陳姓女鄰居沒戴好口罩,她好意提醒,竟遭陳女手指挖眼、持刀砍傷,王女雙眼受傷,臉、脖子和大腿更送醫縫了好幾針,陳女犯案後竟於當日就交保離開,王女今日則將此段經歷放上網路,提醒大眾小心。王女今日晚間在爆料公社貼文,表示自己潛日搭乘電梯時,提醒陳姓女鄰居戴好口罩,陳女竟惱羞成怒、出言辱罵,甚至動手挖眼,還從背包中掏出刀械,朝王女連砍數刀,被害人臉、脖子和大腿都遭砍傷,緊急送醫後才保住一命,殘忍程度宛如屏東挖眼案翻版。王女臉、脖子和大腿遭砍多刀,緊急送醫後才保住一命。(圖/翻攝畫面)而警方獲報後立刻到場處理,將陳女依殺人未遂罪嫌逮捕,但王女在貼文中提到,陳女犯案當日即交保,質問「台灣要再死人才會被重視嗎?」
屏東遭挖眼女店員今出院 甜笑「視力看得到」謝大眾關心:別擔心我
屏東高樹鄉一名楊姓男子因不滿被超商店員提醒戴口罩,竟然徒手挖對方眼睛,導致潘姓女店員視網膜剝落。潘女在高雄長庚歷經2次手術後,恢復狀況良好,今(14日)早已順利出院。潘女笑著說,「我的視力可以看得到了,不要擔心我,謝謝你們的祝福。」回顧事發當時,29歲潘姓女店員提醒50歲楊男戴口罩,沒想到下秒就被挖眼睛、壓在地上痛打。可怕的是,當警方到場後,楊男仍死抓著女店員不放,直到警方拿出警棍才將2人分開。受傷的潘女被緊急送往醫院,她的傷勢相當重,除了鼻樑斷裂,視網膜還剝落,一度有失明風險。潘女傷勢嚴重。(圖/翻攝自爆料公社)案件曝光後,許多善款湧入。之後潘女分別於9月26日、10月2日進行手術,縫合眼部結膜撕裂傷,並進行眼窩內壁骨折重建,成功將眼球周邊結構復位。高雄長庚表示,女店員手術後恢復狀況良好,因此經過評估後,讓她回家休養。潘女今(14日)出院前,也錄製了一段感言謝謝大家。她笑著說,「大家好,我會緊張,要看稿子,在此感謝社會大眾和媒體朋友的關心,我會早日返回正常生活、恢復健康漂亮的生活,謝謝大家的祝福。」潘女強調,目前已經看得到,大家不要擔心她;同時她也謝謝醫療團隊,幫助她恢復視力。
收平板遭愛女刺肚…媽滿身血喊「我錯了」再遭追砍 淚憶驚悚過程:放出來怎辦
嘉義市去年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黃姓女子因精神不穩,和母親發生爭執後情緒失控,隨即拿出水果刀往對方腹部猛刺,所幸傷者搶救後撿回一命。事隔近1年,黃女母親回憶起驚悚過程,透露自己被刺傷時,仍不斷向女兒道歉,卻又被砍了一刀,結果法院僅輕判1年10個月,讓她不禁擔憂「放出來危害到其他人怎麼辦?」黃女母親今(13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女兒長期不想工作,沒有收入買房子導致整天抑鬱,最後罹患憂鬱症,「病因就是因為家裡不夠有錢,無法支撐她想要的生活,也無法吃苦做一般的工作」,雖然平時都有吃藥,但情形仍不見改善,去年8月更在台中租屋處輕生未遂,家人只好把她接回嘉義。黃女母親表示,女兒回家居住後,「三餐都是我負責照料,她就負責在房間玩手機玩電腦,無論她想吃什麼我們都會買給她吃」,且夫妻倆一直有帶她接受治療;由於女兒常說晚上睡不著覺,媽媽聽從醫師建議,每天晚上睡覺前都會把3C產品收起來,以免對方玩一整晚的手機無法入睡,精神狀況更差。黃母認為法院判決太輕。(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去年11月11日晚間,黃母按照慣例進女兒房間,準備收走3C產品,不料女兒突然暴怒,2人隨即爆發爭執,「那時候我坐在她的床上,她突然站起來跑去她的包包拿出一把水果刀,往我的腹部刺了一刀」;當事人回憶,當時家裡只有她和女兒,自己不斷說著「媽媽錯了」,誰知對方喊著要給她死,竟再度從後方追砍。黃母心碎地說,女兒行凶後毫無悔意,不僅躲回房間繼續玩手機,還知道要把血跡清乾淨,就連警察到場時,仍若無其事地說「你看我房間都沒有血,我並不知道我媽受傷的很嚴重」;她接著說,因家中經濟不寬裕,自己沒請律師,但女兒申請法扶律師,不斷以精神狀況辯護,最後一審僅依傷害罪判處1年10月。貼文提到,女兒認為判決太重,決定上訴到高等法院,試圖爭取無罪釋放,讓母親憂心忡忡,「如果第二審再判得更輕,我真的很怕她出來再繼續傷害我或她的其他兄弟姊妹,尤其是看到最近發生的屏東挖眼案,連我所住的社區管理員也跟我說他們都很擔心…如果我大女兒再放出來危害到其他人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