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添翔平
」 和牛EMPEROR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肉遭重罰百萬 吹哨者可領84萬檢舉獎金
台中西屯區頂級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爆使用過期牛肉、醬料、冷麵等14項問題食材,卻聲稱是員給工訓練用,未向外販售給消費者,最後被市府依食安法重罰168萬元,並勒令停業。台中地檢署本月13日偵結,再依詐欺取財、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起訴;而食安處也將發放84萬元獎金給吹哨者。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台中市食安處今年4月接獲離職員工檢舉,「和牛EMPEROR」涉銷售逾期肉品給不知情民眾,偕同檢警調等單位前往現場,稽查,共查獲14品項、總計261.4公斤的過期食材。食安處當場封存問題產品後,依食安法重罰168萬元,並在今年8月銷毀相關食材。台中地檢署調查,「和牛EMPEROR」是由日本籍坂本兄弟共同經營,天樂廣告行銷公司47歲日本籍社長坂本拓掛名,35歲胞弟坂本斗志則擔任餐廳實際負責人,並雇用同為日籍的25歲店長久保敦、42歲總料理長山添翔平。餐廳在2023年10月20日採購一批神戶牛,業者明知保存期限僅到同年12月3日,卻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還在今(2024)年1月至3月間以原價每份2700元的價格進行銷售。對此,坂本斗志及山添翔平、長久保敦等人均不認罪,辯稱是神戶牛很貴才沒繼續進貨,也告知客人神戶牛賣完後,是以鹿耳島牛肉出餐。山添翔平還說,144公斤過期肉品數量太大,確實有讓員工拿過期肉來練習烹調,但成品通通丟棄,並未販售給消費者。但經檢方調查發現,餐廳的IG、點餐機頁面,自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一直都標示販售神戶牛,實際上桌的餐點也放上「神戶牛」的牌子,食安處亦核對銷售明細與業者說詞不符。檢方指出,涉案4人犯後態度不佳,還在社群平台否認犯行、聲稱不會賠償,態度惡劣,本月13日偵結後,將依加重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將4人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食安處則表示,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待業者繳清全數罰鍰後,將依實收罰款的50%,核發檢舉獎金計84萬元。據悉,「和牛EMPEROR」在停業5個月後已易主並重新開張,新東家選擇續留原餐廳80%員工,當中包括料理長山添翔平、店長久保敦也。「和牛EMPEROR」13日也於社群平台發布聲明稱,自2024年7月起,「和牛EMPEROR」已由台灣本土企業領先創意公司接手經營,與前公司的經營團隊毫無關聯。我們對於前經營團隊所涉案件及檢調起訴的相關細節不持任何意見,亦無任何進一步的評論,「我們深知過去事件可能對消費者的信任造成影響,但新團隊將以實際行動重建信任,重新詮釋『和牛EMPEROR』品牌的價值與承諾。」
台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 檢批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日前遭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包括和牛牛肉、醬料、冷麵等,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對餐廳社長坂本拓也、店長久保敦也、料理長山添翔平及天樂廣告行銷公司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台中地檢署指出,和牛EMPEROR燒肉店販售已逾有效期限肉品,涉犯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2項前段之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嫌,於日前偵查終結,對餐廳社長坂本拓也、店長久保敦也、料理長山添翔平及天樂廣告行銷公司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7萬8300元。台中地檢署表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於2024年4月間通報食安情資,經本署指派民生專組潘曉琪檢察官承辦,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中市調查處、航業調查處、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台中市專勤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等單位,會同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區管理中心,同步執行搜索暨行政稽查,查扣餐廳之食材進貨單據、菜單、銷售明細等資料。縝密偵辦發現,餐廳社長坂本拓也等人明知採購之肉品食材「神戶牛」已逾有效期限,仍標榜「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用語行銷,並於2024年1至3月間以原價即每份2700元販售予29名不知情消費者食用,犯罪所得7萬8300元,嚴重損害消費者健康及權益。台中地檢署強調,為保障國人食品安全與健康,本署將持續與衛生單位協力,統合警調機關強力查緝,嚴懲不法業者,共同守護民眾安心飲食之權利。
「和牛EMPEROR」囤144公斤過期肉 日籍料理長時隔半年全說了
台中知名頂級燒肉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檢舉使用過期食材,包括和牛牛肉、醬料、冷麵等,遭衛生局勒令停業並開罰144萬元。據悉,和牛EMPEROR事後易主經營,拿到衛生局營業許可後重新開業,日籍料理長山添翔平、店長久保敦也今(13日)首度現身受訪,針對先前的過期肉風波進行說明。《ETtoday新聞雲》報導,山添翔平受訪時表示,當初的過期肉多達144公斤,因為數量太大,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所以才暫時保存在冷凍庫,絕對沒有讓顧客食用;至於過期的冷麵、味噌、濃縮汁等,則是離職員工沒有帶走的物品,「所有的過期商品都沒有進到消費者或員工的肚子裡」。山添翔平坦承,他們確實有把過期肉拿來讓員工練習料理,但完成品通通都丟棄處理,並沒有食用。針對新東家為何不願意更換店名,負責收購的黃姓人員指出,由於餐廳依然在原址經營,即便改名也沒有太大意義,認為只要用心提供消費者最好的服務及餐點,時間可以證明一切。據了解,「和牛EMPEROR」去年10月開幕,主打日式高檔燒肉,單人套餐3800元起跳,今年4月被離職員工檢舉,店內賣過期臭酸的和牛,還做成員工餐。台中市食安處到場稽查,發現牛肉、豆瓣醬、高湯、冷麵、濃縮飲品等,共12項食材全都過期,當場勒令停業並裁罰144萬,也限期業者補件說明。此外,台中地檢署也介入偵辦,訊後認「和牛EMPEROR」燒肉店部分,認日籍社長坂本、店長久保、料理長山添等人涉嫌刑法第191條之販賣妨害衛生物品、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加重詐欺》等罪罪嫌重大,各諭知80萬、16萬、16萬交保候傳,並均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