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 薪水 工作 職場 詐騙 餐飲業柯文哲涉4大罪求刑28年6月 涉案金流9371萬!吸金手法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起訴書內容提到,柯文哲收賄1710萬、侵占政治獻金6834萬6790元,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共計9371萬餘元。北檢調查,柯文哲違背職務以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慶京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柯文哲。另外,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慶京於2022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向其表達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將是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並交代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待柯文哲出席典禮後,於同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之某時地,交付1500萬元賄款;柯文哲在EXCEL檔案中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並儲存在行動硬碟中。在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北檢指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600萬元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北檢表示,柯文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其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競辦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文哲「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人使用。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又為投資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李文宗等人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文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不僅如此,柯文哲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柯文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另一方面,柯文哲還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的捐款,聘請13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共支付827萬1095元。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面試後3天就收錄取通知!公司1舉動她傻眼 網笑:一定是屎缺
要遇到一份好的工作沒有想像中容易。一名女網友近日分享自己的求職過程,她面試一家公司後3天就收到錄取通知,因為當下沒接到公司電話,人資和主管還奪命連環Call,加上薪資太低,讓她果斷決定不去,網友一看完笑稱「那麼急感覺就是屎缺。」一名女網友近日在Dcard上以「公司通知錄取連續打了10通電話」為題分享求職過程心得,一家公司主動發送面試邀請給原PO,她應約面試後,人資告知她若錄取,一個禮拜後會通知,結果3天後就收到錄取通知,當時原PO在騎車沒接到電話,「然後人資跟主管奪命連環call,回到家看到10通未接來電? 還有語音信箱跟104三則訊息 外加mail『聘任書』,打開信件內容看到薪水30000+3000全勤?」原PO傻眼表示,這個傳產會計的職缺,工作量大、假日常態性加班、還要承受跟其他部門常常起衝突的壓力,她認為薪資與工作內容不成比例,且在面試過程也讓她感到不舒服,「人資態度差而且不專業,主管質疑我的專業,身家調查還問到信仰、星座血型上升星座、有無負債、有無經濟困難、有無另一伴、另一伴職業、有無結婚生子打算。」原PO表示身旁朋友給她建議先求有再求好,但原PO認為不想因為不適合的工作,而錯過其他機會。網友看完後紛紛表示,「還沒進去就在測試你的抗壓性」、「是不是在提醒你快逃」、「不要去!這種公司一定是超級缺人,你開的不是天價薪酬,他還要,那就是真的缺你這人才,通常缺人到這樣,內部管理有問題而且流動率高」、「做這麼多事才給你33k,當然不要去阿,外面一樣的錢輕鬆多了」、「年底工作不好找,年底的急缺肯定是大雷」、「有全勤獎金的企業強烈建議跳過。」
衛福部宣布明年起民間社工「薪資調升3%」 起薪破38K估萬人受惠
衛福部今(23)日宣布「補助民間社工薪資」,明年1月1日起,民間社工薪資將調整3%,預計約1萬名社工受惠。社工人員起薪自37765元調漲至38898元,每月增加1133元;社工督導起薪自44239元調整為45566元,每月增加1327元;此外,雇主每月應負擔費用調增至6000元;社工人員風險加給則依實際服務工作內容核給。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23日發布新聞稿,宣布為強化社會福利體系,提升第一線社工人員量能及薪資待遇,未來民間社工薪資調整將「制度化」,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只要軍公教調薪,民間社工也會一同加薪。明年1月1日起,民間社工薪資將調整3%。此外,雇主應負擔費用調增至6000元;社工人員風險加給則依實際服務工作內容核給。衛福部指出,透過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調整,帶動司法院、內政部、法務部、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及民間單位共同提升社工人員薪資,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補助計畫之社工人力配合調整起薪並增加預算,受益人數約1萬人。衛生福利部希望藉此鼓勵社會工作系所畢業者投入社工專業服務領域,共同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服務。
好薪酸!35.2%上班族錢不夠用 近9成想賺過年財
物價高漲、薪水凍漲,不少人追求財源廣進,1111人力銀行「上班族搶賺節慶財兼差意向調查」發現,有35.2%上班族無錢可存,高達89.2%的上班族想搶賺外快。愈來愈多的上班族尋求兼差打工,預計每周平均兼差16.7小時,每月能替自己額外進帳12,500元貼補生活開銷。明年元月起,基本工資時薪將由183元調升到190元,連續9年調漲,不過多數上班族並不買單,根據 1111 人力銀行調查顯示,有高達71%上班族對此態度消極,其中包括52.2%認為「就算調漲時薪但物價仍偏高」以及18.8%坦言「調漲幅度小對改善生活現況沒幫助」; 另有29%則表示肯定,其中包括20.1%「盼能逐年調漲追上物價」、8.9%「調漲基本工資有助於抵抗通膨」。「錢不夠用」已經成為多數人的生活寫照,更驅動上班族兼差打工意願,調查也指出,今年12月到明年農曆春節期間,不到2個月的時間,有高達89.2%的上班族有意搶賺外快,創下自2019年以來新高,其中包括66.6%的有意兼差打工以及22.6%已經在兼差打工。想要兼差打工的理由以增加收入73.2%排名第一,正職薪水不夠用也有52.1%,以及工作機會選擇多21.8%、剛好有時間21.8%和時薪高21.1%。想要從事的工作內容有理貨人員30.9%、餐飲內外場人員30.2%、行政/助理26%、門市銷售21.8%以及年貨大街銷售21.1%。1111人力銀行公關經理曾仲葳表示,因應年底的節慶聚餐、公司尾牙需求大增,更催化餐飲業搶人大戰,迎接龐大商機,不少業者願意釋出優於基本工資的薪資待遇,招募短期人力。而門市銷售以及理貨人員也因聖誕節及跨年購物潮,使人力需求升溫,值得一提的是,隨著年輕世代不願投注過多心力在工作上,也讓辦公室的行政、助理人員成為打工熱門選項。1111人力銀行總經理張篆楷指出,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全體受僱員工全年平均總薪資70.1萬元,但中位數卻僅有52.5萬元,年增1.22%,年增幅為近3年最低,顯見受到極端高薪族群薪資成長影響,即使推升了平均總薪資,中產階層與極端高薪者的薪資差距持續擴大,由於多數人薪資無法明顯提升,使得愈來愈多的上班族必須尋求兼差打工機會,預計每周平均兼差 16.7 小時,每月能替自己額外進帳12,500元來貼補開銷。
女子提離職!主管要求做一事害她加班 網曝不用理:公司也拿妳沒輒
一名女子在網路上發文,表示她近日向主管提出離職,結果對方卻要求她寫下工作SOP。但當初她入職時,完全沒有前例依循,只靠自己摸索,因此現在只能加班將SOP生出來,讓她詢問網友「請問大家幫公司寫離職SOP會寫到什麼程度」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一名女子在Dcard上以「離職主管要我寫所有SOP」為題發文,表示她近日向主管提離職後,將訂單Email的範本、對應窗口上傳共用資料夾。但後續主管卻要求她,將手上所有工作寫成SOP。原PO指出,當初她剛入職時,完全沒有前例依循「我都是自己問,自己摸索」。而這也讓原PO相當無奈,因為她必須加班,才能將SOP完成,因此便詢問網友「請問大家幫公司寫離職SOP會寫到什麼程度」。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許多人紛紛表示「沒有就沒有,不要硬寫,就說是你是金魚腦,不做筆記」、「請假請起來~~設備還回去、檔案沒刪就好,沒寫公司也拿你沒輒」、「要走的最大呀,技術技巧交接不是法定責任,硬體設備有還回去就好。預告天數到了走人,刁難苛扣薪資就找勞工局」、「埋點雷在裡面吧,流程早就該建立,不是你離職才叫你生出來的」。也有網友指出「簡單寫個框架就好了,然後用廢話增加字數」、「曾經也被這樣要求過。 基本上最快方式就是PPT製作,以截圖為主再加上少量文字描述一下就好」、「寫廢話就好,沒有驗證,沒有文管,沒有定期稽核的SOP單純就是垃圾,真正接觸了那種有外部稽核的SOP之後,你就知道這種要員工單獨寫出來的SOP,單純就是垃圾」。
小心求職陷阱! 臉書社團「健康體檢人員」徵才恐為詐騙
新年即將到來,求職找臨時工,小心詐騙陷阱,台中市李綜合醫院於19日指出,近來臉書社團出現海線地區醫院「健康體檢、醫護人員」的徵才廣告,1天工作5個小時,日薪1800元,有民眾截圖私訊給醫院員工,詢問找誰報名才曝光,李綜合醫院提醒,勿受騙上當。李綜合醫院指出,臉書社團近來有出現「健康體檢、醫護人員」的徵才廣告字眼,工作內容是協助健檢、幫忙量測體重、身高等,註明活動由醫療財團法人接洽舉行,19日上午就有民眾截圖臉書內容,私訊給醫院人員,表示想要應徵健檢人員,初估有5人受騙。受騙民眾向醫院指稱,臉書社團PO出的健檢人員臨時工作內容,包括須年滿25歲,擔任基本檢查、健康諮詢等工作,工作時段在1月18至19日,1月25至26日等2時段,每次工作5個小時,日薪1800元,還附午餐,經民眾撥打電話詢問,應徵地點卻不同。疑似詐騙的徵才廣告內容,不斷出現在「我愛大甲2、苑裡心連心、我愛鹿港小鎮、我是三峽人」等各大臉書社團,其中,在苑裡心連心臉書發的訊息,廣告內容地點在苑裡鎮和平路上,李綜合醫院說,當地只有苑裡李綜合地區醫院,但醫院直呼這是詐騙訊息,醫院根本沒辦健檢活動。另賴姓民眾說,她有截圖臉書社團「我愛大甲2」類似相關訊息,後來發現訊息被刪了,於是好奇打了上面徵才電話,也已經是空號,大罵現在什麼都要騙,抓準過年要徵臨時工要賺錢的心態,詐騙行為真的可惡。李綜合醫院指出,醫院若舉行健檢,一定會透過官方網站、粉絲團或是衛生局公告,工作人員都是院內的員工或是志工,不會在各大臉書社團徵才,提醒民眾想要到醫院上班,經由人力銀行投遞履歷,勿理會不明徵才廣告,避免受騙上當。
遭逼伏地挺身「衛福部不認霸凌」!受害人沉痛寫千字文:傷害要多深才算?
衛福部屢爆職場霸凌案,日前相關調查結果出爐,8案中僅3件申訴案成立,引起外界質疑輕放加害者。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也公開其中一名受害者的「沉痛自白信」,控訴自己遭衛福部長照司司長祝健芳,逼迫當眾做伏地挺身,悲憤直問「究竟時間要到多長,傷害要到多深,才算構成霸凌?」王婉諭公開遭霸凌公務員的沉痛陳情信。(圖/擷取自Facebook/王婉諭)王婉諭昨(18日)在臉書發布一名基層公務員的受害心聲,陳情信全文如下:王主席您好,我是○○○,是衛生福利部○○○,也是被長期照顧司司長祝健方下令,在上班時間當眾做伏地挺身的當事人。首先,我有看到您在臉書個人粉絲專頁上的貼文,很感謝您持續關注衛福部的霸凌案件,為渺小的螺絲釘發聲。學生時期的我,就相當關注時代力量,往後我也會繼續支持您。近日,我看了不少媒體報導,根據衛福部官方的說法,不論是司長鼓勵運動、當事人自願做伏地挺身,或是當事人自述有健身習慣,司長於是請當事人與替代役PK。種種說法,都讓我覺得衛福部不論部長、次長,均在避重就輕。下班後。我確實有健身的習慣,但這又代表什麼呢?代表我必須在司長挾帶其權勢的威逼之下,在高考分發至單位任職的一個月內,當眾在辦公室做運動嗎?這件事情的焦點,在他們的討論之中,完全被模糊化。這件事情的焦點在於意願,而非我的個人習慣。並不是我在下班後會健身、跳舞、打球,我就需要在長官的指示之下,當眾表演。再者,我不知道衛福部的官僚如何認定我出於自願,這次衛福部內的調查,僅止於在職人員,並無調查像我這樣的離職人員,退一步來說,我甚至難以想像,作為新進人員,面對高官的在職務執行場所內的指令,要如何檢驗她或他是否出於自願?歸根究柢,我們必須認知到的是,身為單位主管,本就不該提出這樣的要求,造成員工在心理上難為情,在生理上亦感到不適,受羞辱之情,在旁人的嘻笑之間,難以言喻。當日,我在結束伏地挺身後,還是繼續辦公,感受自己些微顫抖的雙手,我想著這是我辛苦通過國家考試,所應得的工作內容嗎?顯然不是。若不是相關霸凌案件爆發,在公部門體系壓抑的氛圍之下,我可能一輩子都被噤聲,無法說出這一段令我倍感羞辱、身心煎熬的經歷。祝司長以其權勢帶來的身心壓迫,絕非僅止於此,深蹲、健身,都只是冰山一角。這也不難理解,為何長照司的人員流動約莫是整個衛福部內最頻繁,不論是約聘人員或公務人員,都頻繁有人離職、調離或甚至降調、退休。而上周五的記者會,呂次長卻直指由於並非持續性,所以不構成霸凌。我想反問的是,在我任職的近兩年內,祝司長都一直「鼓勵」同仁在健康操時間深蹲,甚至我辭職後仍是如此。究竟,時間要到多長,傷害要到多深,才算構成霸凌?最後,我想說,謝謝主席您關心此事,也期盼您能持續關心此事,改變這官官相護,棄小保大的官僚文化,改善公務人員的權益,也因此能帶給民眾更好的社會福利與健康醫療體系。王婉諭表示,看了該同仁的來信後,讓她感到相當心疼,但這種羞辱式的要求,竟被認定不算霸凌,氣憤痛批衛福部找借口袒護官員,企圖粉飾太平、掩蓋真相,「我實在無法想像,這種以霸凌部屬為樂的一級主管,竟然出自主導社政、照顧弱勢的衛福部,且直到現在,衛福部居然還在官官相護、棄小保大。」放話將公開對話證據,揭露長照司長的惡行。
殯儀館招人!面試者「遺體冷藏室先待10分鐘」 原因曝光
大陸山東省乳山市殯葬事務服務中心近日在招聘員工,其通過條件之一為在遺體冷藏室待10分鐘。消息曝光後,引發高度討論,不少人直呼「上班之後我的怨氣比鬼還重」。根據陸媒《新聞晨報》報導,山東省威海市乳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日發布徵人啟事,內容為乳山市殯葬事務服務中心計畫招聘遺體冷藏室管理人員1人,招聘條件包括具有乳山市常住戶口、適應24小時輪班、完成單位夜間工作、45歲以下、限男性、初中以上學歷等。值得關注的是,第一關現場測試內容為,在遺體冷藏室待超過10分鐘,合格的人員才得以進入面試,否則直接刷掉。對此,工作人員回應,這只是一個考試方法,因為有的人比較忌諱或者害怕,如果不能待那麼長的時間,而工作內容又需要要求一個人在裡面獨立作業超過10分鐘,這樣就可以在第一階段篩選掉一些人。消息曝光後,不少人留言「比和10個活人一起面試好多了」、「沒上過班吧,上班之後我的怨氣比鬼還重」、「活人比死人可怕」、「就喜歡大部分人都躺平的單位」、「薪水太少,怨氣都比鬼大」。不過,也有人直言「我還是寧願和面試官扯皮」、「說真的,我不行,讓我自己在那兒待一分鐘我也不行,吃不了這碗飯」。
廢死聯盟公開招募法務專員 無經驗大學新鮮人「起薪3萬」惹爭議
死刑存廢與否,一直是台灣爭議不斷的話題。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大火中,縱火奪走8條至親人命的犯人陳彥翔,一審時被新竹地院判處死刑,卻在11日被高等法院改判無期徒刑。再度引起部分網路輿論對「廢死」議題推動者的關注。廢死聯盟同一日在其官方臉書粉絲團推出徵求「法務專員」的徵人啟事,就吸引不少人網友留意,不過不少抵制的網友,都針對這份法務相關工作「起薪3萬」一事展開攻擊。台灣廢死聯盟11日在臉書貼出徵才資訊:「來人啊!2025廢死聯盟徵全職法務專員一名!」希望徵求法律系所畢業的應徵者,並註明刑事法相關領域專長尤佳」,其他條件還包含有專注於死刑案件工作之意願、對於廢死聯盟倡議議題有興趣者等。至於工作內容,則包括處理法務行政(管理個案資料及卷宗等),法案修法及政策研究,辦理研討會、講座、工作坊,以及分擔辦公室常態性工作等。而在工作待遇部分,廢死聯盟標註:「3萬元以上。」並補充說明,此為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者起薪;至於實際薪資,會依學歷、經歷或有其他專業調整。根據廢死聯盟介紹,這份工作「工作環境充滿友善人性,將提供相關培訓、同事也都很可愛。員工福利有「除了依勞基法規定的特別休假外,也還你2016年勞基法修法後砍掉的7天假。」,此外還有每年至少1個月的年終獎金,端午、中秋獎金,並提供每2年一次補助健康檢查費用;也和專業團隊合作,提供「心理支持」方案。不過廢死聯盟強調,希望應聘者「至少有在廢死聯盟工作2年的工作規劃。」由於適逢陳彥翔改判無期徒刑話題,網友留言對這則徵人貼文充滿攻擊性,有網友截圖推薦縱火的陳彥翔應徵,還有不少人指責薪資過低:「這種工作會被詛咒,3萬太少了」、「會折壽的工作才給3萬?划不來」、「法務領3萬?你開我玩笑呢?隨便一個餐飲工都比你高」、「沒經驗也沒這麼低,少唬人了。」不過也有人留言緩頰:「廢死不代表壞人,以前我也支持死刑,後來去了解去理解他們為什麼這麼做,才發現自己不一定是對的,是非黑白很多事情其實有討論空間的,一定會有更好的解決方法」、「我對你們的工作很感興趣,我二月會去讀法律碩士,今後我也會關注廢死聯盟,以後有機會的話希望可以去廢死聯盟實習。」
移民署爆專委霸凌!「逼女下屬陪酒」涉性騷 大隊長也遭拔官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一名謝姓專門委員,近日遭檢舉在餐敘期間發飆,刁難該單位女職員沒準備他愛喝的啤酒,並於續攤時點名該女職員坐身旁倒酒,涉嫌霸凌、性騷。移民署接獲上情,不待女性同仁提出申訴,即主動進行調查,並調整工作內容;後續接獲同案疑涉職場霸凌之檢舉,雖為匿名檢舉,移民署亦旋即於當日立案處理。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接獲疑似情事後立即展開內部行政調查,並指派政風單位現地瞭解狀況,人事單位派員協助女性同仁確實瞭解自身權益。涉及性騷部分,移民署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踐行雇主應盡義務,釐清事實並適度調整工作內容,同時已簽請上級機關調整男性同仁及該大隊長工作地點。至於涉及霸凌部分,移民署接獲檢舉當日亦立即立案,由兩位外部專家及政風人員組成小組,以專業、公正釐清事實,男性同仁是否構成霸凌,及兩位同仁共同上級主管之責任部分,刻正調查中,將依調查結果續處。至媒體報導指稱餐會飲酒一節亦一併調查,男性同仁涉言行不檢部分,將依調查結果續處。又媒體報導女性同仁留職停薪部分,係因其育有未滿3足歲之子女所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移民署已依法同意。移民署強調,屢次透過主管會報、初任主管研習等各種場合,宣導性騷及職場霸凌防治觀念,對於性騷、霸凌絕對零容忍;本案經公正調查若屬實,必定依法嚴懲,並將檢討及加強營造友善職場環境。《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面試大公司10分鐘就錄取!非本科「零經驗妹」超納悶 過來人揭原因
為了得到心儀的工作,不少求職者在面試前,都會用心做好準備、備齊資料。不過,1名女網友透露,自己最近幸運地被1間大公司錄取,但該職位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她大學的主修完全是不同領域,她也沒有相關經驗,面試當天如實告知,然而面試官只和她談了10分鐘就決定錄取,讓她感到有些納悶。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自己最近幸運地被1間大公司錄取,「不過這個職位跟我的大學專業是兩個領域,所以面試時我就跟公司說過,我沒有這類經驗,要學習。現在公司錄取我了,我很意外也很納悶,因為那天面試公司的面試官只跟我面10分鐘而已,我完全看不出她會錄取我的跡象」。話題引發討論,不少過來人幫忙解答,指「有可能是公司寧願找完全沒經驗的小白,因為比較好教」、「當公司人事預算有限的時候就會這樣,不是本科系沒關係,只要是個正常人,便宜就好」、「可能因為你年輕便宜又是白紙一張好教吧」、「可能公司要一個好控制、不聰明的員工(只知道做事、沒想法、能力不好的),太聰明很難駕馭,而且公司很難動到他」。另外,也有網友留言「我沒經驗一樣錄取,目前4個月每天準時下班」、「我也很好奇,有經驗且跨領域的知識都有的人卻一直都沒錄取?工作內容都會的人卻沒錄取」、「可能是人正真好」、「有一種屎缺的感覺」、「因為沒經驗所以你不會去質疑,但是你有經驗就不一定了,有經驗會有自己的想法」。
看病後突失蹤…女高中生落軌遭輾斃 家屬怒告「台鐵3員工」結果曝
台鐵高雄科工館站今年2月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名17歲的女高中生不明原因突跌落月台,遭普悠瑪列車高速衝撞,當場血肉橫飛慘死,家屬悲憤控告,指林姓駕駛及邱姓、賴姓站務員涉嫌過失致死,如今提告結果也曝光。回顧該案,事件發生於2月16日晚間9時許,就讀高雄市某高中的女學生與家人外出看醫生後,卻突然不見蹤影無故失聯,家屬焦急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尋,怎料最後等到的竟是一具冰冷的遺體。據了解,當時該名女高中生莫名從月台摔下軌道,駕駛普悠瑪列車的林姓駕駛來不及煞停,直接撞上女學生,撞擊力道之大,導致她肢體破碎,當場血肉模糊慘死,家屬得知憾事後,悲痛質疑台鐵作業存有疏失,才導致女高中生喪失寶貴生命,怒向林姓駕駛及科工館站的邱姓、賴姓站務員等3人,提告過失致死。高雄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林姓駕駛在事發當下,已立即採取必要措施緊急煞車,但對於此種突發事故,仍難以採取有效預防措施,認定林姓駕駛並無過失責任;至於另外2名站務員,考量列車通過時,其工作內容也無任何過失,因此3人以不起訴處分。
臨時人員薪水僅2.7萬...財政局挨轟帶頭低薪 新北稅捐處回應了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下轄10個分處,共有84位臨時人員,不過議員發現,臨時人員做的多是約聘雇、正式人員的工作,只差沒有蓋章而已,但卻僅領2萬7470元基本工資,「連養家都不夠,財政局帶頭低薪」。對此,稅捐處表示,市府規範臨時人員進用薪資標準,都是按照規範編列預算,用以支付薪水,預計明年可調薪3%。稅捐處說明,新北市有三重、新莊、板橋、林口等10個分處,共有703位正式員工、65位約聘雇人員及84位臨時人員。民進黨市議員許昭興指出,許多臨時人員被分派到原該是正式人員或約聘雇人員所做的工作,只差沒有蓋章,而臨時人員僅領基本工資2萬7470元,勞逸明顯不均。財政局帶頭低薪,而薪水這麼低,該如何養家?起碼應要給他們獎金。許昭興說,另財政局明年度編列1100多萬元「廳舍委外清潔費」,清潔人員巡迴打掃10個辦公處所,平均停留時間不長;若以委外費用除以最低工資,再加上勞健保等支出,換成每個分處聘請1至2位臨時人員清掃,就不用花這麼多錢,需要重新評估,優化制度。民進黨市議員鍾宏仁強調,只要核實後,該給員工的福利還是要給,但是得要求效率,不要搞到大家都沒士氣,新北市各機關空缺率高,所以要合理考量給予福利。對此,稅捐處長黃育民指出,中央訂定約聘雇人員的薪點、薪俸,而臨時人員則由新北市人事處規範進用的薪資標準,稅捐處按照人事處規範編列預算、支付薪資。明年度正式人員將調薪3%,人事處將配合政府調薪標準,依照正式人員薪水調幅對臨時人員調薪。黃育民表示,臨時人員不能做正式人員的工作,只能做輔助性工作,他們的工作內容比較雜,不會負責核稅。至於委外清潔,黃育民說,依照契約共有13個全日班、3個半日班,經過評估,淡水、新店分處因位於新大樓內,須繳交物業管理費用,汐止分處與汐止區公所在同棟大樓,則要分擔公共區域清潔費,實際上委外駐點清潔費用僅約550萬元。
北市社會局也爆霸凌?蔣萬安回應了
勞動部日前爆發主管霸凌下屬導致輕生,而霸凌爭議也燒到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日前爆出疑似霸凌案,主管動輒言語恐嚇下屬,甚至揚言送考績會懲處,讓科員備感壓力。其中2名科員22日也出面說明,並控訴北市府的陳情系統與管道形同虛設。市長蔣萬安回應,對於霸凌絕不護短寬貸縱容,也會持續精進陳情系統。民進黨議員林亮君22日偕同2名疑遭霸凌的科員出面控訴,1名男科員指出,主管在科內不時以言語恐嚇威脅,讓他備感壓力。他私下向勞動局陳情,案件卻被轉送回社會局,之後毫無下文;改透過北市府IRS系統陳情,卻發現通報單位只能選擇「原局處」同樣無法發聲。他也曾試圖向更上層的長官反映,對方卻雙手一攤說「不要跟我講法律,我聽不懂」。另名女科員則指出,從3年前到任至今,科內存在嚴重分工不均以及主管不當言行等問題,導致許多到任的公務員到職不久就離職。她也曾經填寫陳情問卷,但始終未獲回應。林亮君要求社會局針對霸凌案即刻啟動調查和關懷機制,並全面檢討員額與工作內容分配是否合理,北市府也應即刻成立府級反職場霸凌辦公室,並且改善通報系統,讓基層公務員在通報時,府級或更專業的單位能及時介入處理。社會局副局長林淑娥說,15日首度收到同仁陳情申訴時就啟動關懷小組,並與申訴同仁約好訪談時間。她也解釋,目前陳情都是透過府方IRS系統,會向府方溝通改進系統。不過國民黨議員徐弘庭質疑,「IRS系統只能向原局處陳情」是錯誤資訊,公務員也可以選擇向府級單位陳情。他建議,未來改善陳情系統時,除了原局處與府級單位外,應新增能透客觀通報、轉達府級的單位。蔣萬安表示,北市府對霸凌事件有完整處理的機制和程序,絕不護短寬貸縱容。至於市府IRS系統問題,蔣允諾會要求負責單位持續精進系統,讓陳情的市府同仁及民眾安心。他強調,市府已經取消原本1年的申訴期限,申訴委員會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外部專家或學者,以達到公正客觀。
新鮮人才做一個半月遭辭退還被狂塞工作! 拒絕遭高層威脅:可以弄死你
有名網友分享,今年剛畢業的她好不容易找到第一份工作入職,豈料工作才一個半月,就在18日早上被公司通知22日要走,但話講完公司竟還把一大堆工作內容都丟給她,她拒絕以後公司高層直接威脅她「可以直接弄死你」,但她認為依照勞基法,工作未滿三個月是不必提前預告離職,告知離職當天就可以離開公司,所她還是堅持通知當天離職,後來的時間都沒去了,豈料公司現在不僅沒幫她退保,連離職單也不拿出來給她簽,甚至想扣她薪水也想把整個薪水都省掉不發。該名網友於21日在Dcard發文指出,今年剛畢業的她好不容易找到第一份工作入職,誰知道剛工作才一個半月,在18日早上就被公司通知要她22日走人,但走人之前公司還把一大堆工作內容都丟給她,甚至還包括不是本身職位的工作,她拒絕以後,公司高層就直接威脅她,「說像我這樣剛畢業的年輕人,他們可以直接弄死我」,但她還是堅決公司通知她離職的那天,她就當天下午下班全交接走人。網友表示,依照勞基法而言,工作未滿三個月是不必提前預告離職,告知離職當天就可以離開公司,「何況是公司叫我離職,那我提前離職時間而已」,結果公司現在不僅沒幫她退保,連離職單也不拿出來給她,公司甚至打電話噴她,「沒給我離職,我憑什麼離職」,但因為她當天已口頭與訊息說好當天下班就會離職,後來的時間都沒去了,現在公司拿她在職期間曠職理由,想扣薪水也想把整個薪水都省掉不發。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為她抱不平,表示「那間公司是想紅嗎?公布一下讓他紅」、「居然敢在這時間搞勞權問題,這公司傻了吧 」,建議她找勞工局,並蒐集資料、錄音或者對話紀錄,公司不得用任何理由扣薪,直接找公司所在地區的勞工局處理最快。
人民保母成偷拍狼!受害女警批長官早知情 現代婦女基金會說話了
北市警局員警近日連環爆出,本因守護民眾安全隱私的人民保母,卻被發現不但是創意私房的會員之一,還在駐地女廁裝設針孔偷拍,女警和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都成受害者,被害人數甚多,而北市警局直到日前事件爆發後,才緊急下令要求所有外勤單位徹查反偷拍。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同樣是發現國小老師是創意私房成員,北市教育局當即便下令,要求每2月必須定期偵測針、不定期抽檢與防護措施,反觀北市警局直到事件爆發後,才要求外勤單位進行徹查,更被痛批「長官早知情卻漠不關心」。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雇主知悉性騷擾案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且無論被害人申訴或不申訴,都應採取行動因應處理。此外,《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另規定場所主人的性騷擾防治責任,在知悉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維護。現代婦女基金會說,各分局知悉職場上發生偷拍事件時,即應採取相關措施,主動檢視所屬場所的安全,以保障員警辦公不會再暴露於私密影像外流的風險中,民眾也能安心前往洽公。再者,無論遭偷拍的員警是否提出申訴,各分局都應該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的釐清、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告知被害人可主張的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被害人意願協助提出申訴,提供或轉介相關資源,並呼籲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案發警局是否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若有違反應予以重罰;而被害人若因此受有損害者,亦可向雇主求償。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指出,創意私房案先前曾查緝到國小老師涉嫌偷拍,台北市教育局當即便通令全市國中小必須每月2次定期偵測針孔,並進行不定期抽檢等6大預防措施;近期有員警涉案,台北市警察局長才要求所屬機關即刻進行反偷拍偵測。同時認為此類偷拍案件已非單一事件,已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政府部門更不該只是「查到哪裡才偵測到哪裡」。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台北市政府早在民國91年就訂定了《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要求公共場所建築物內男女廁所、浴室、更衣室或其他類似設施每月實施反針孔偵測,但遺憾的是至今卻未落實,致使針孔偷拍氾濫難以有效防制,只能沉痛呼籲中央及地方府應全面制訂並落實執行公共場所反偷拍政策,各級機關針對所屬館場之廁所、浴室、更衣間等都應定期/不定期進行針孔偵測,強化人員巡查知能,提升員工防護意識及辨識能力,建立預防機制,以保障所屬員工及民眾的安全及隱私
老闆想用3萬多挖角她回鍋 離職員工傻眼:我一個月5萬
新鮮人初入職場最怕遇到慣老闆。一名網友分享,去年自己大學畢業後進入一家私人企業擔任會計行政助理。起薪2萬8千元,半年內調薪至2萬9千元。雖然薪資小幅成長,但她的工作內容相當繁雜,除了處理會計事務,還需協助老闆和他老婆處理私人雜務。原PO搖頭直呼當時的自己簡直是「便宜好用的奴才」。近日一名網友在DCARD以「薪水應該不會低於3萬」為題發文,從國立科大畢業的原PO,畢業後進入一家私人企業擔任會計行政助理,沒想到竟被當成「廉價勞工」。一個月2萬8的薪水,不僅要幫老闆處理多家公司的會計事務,還要幫忙做老闆家裡的私人雜務。低薪事多的工作,讓原PO高考成功上榜後,果斷離職。近日,原PO偶然遇到前老闆,對方不僅詢問她是否適應新工作,還熱情挖角,表示願意開出不低於3萬元的薪水,希望她能回到公司工作。老闆還說,原PO離職前就準備幫她加薪,還自豪表示「之前2萬8的薪水已經給很多了」。原PO透露,兩人分別後,前老闆還時不時打電話要她考慮一下,讓她忍不住發文吐槽直言「這還用想嗎?高考5萬多欸」。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傻眼留言「什麼爛公司,還好你考上了」、「台灣就一堆這種不知道行情的老闆」、「多一千塊當真自己能利誘成功喔」、「高考薪水好驚人」、「你老闆真的是井底之蛙加慣老闆,都考上高考了,還說要用3萬元左右挖角你,是有多麼不食人間煙火啊」。
雲林麥寮新二代招募現場人氣爆棚! 移民署攜手海巡署深耕偏鄉宣導
為加強偏鄉地區的服務與人才招募,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雲林縣服務站近日與海巡署中部分署合作,前往雲林縣麥寮鄉公所設攤宣導,此次活動吸引不少民眾前來,現場不僅提供定期駐點收件服務,還有現役海巡隊員蔡錫賢的親身經歷分享,讓在地民眾更加了解海巡署的人才需求及工作內容,並進一步促進新二代加入海巡隊伍的機會。這次活動不僅是移民署南區服務站的例行收件服務之一,還特別邀請新二代海巡隊員蔡錫賢進行現場宣導,蔡錫賢是1名擁有新二代身份的現役海巡人員,高三時參與海巡署招募活動,受到招募員穿著橘色制服的吸引,最終決定投身海巡工作,如今,蔡錫賢已經在海巡署服務滿一年,並在漁港安檢所負責外籍船員的安全檢查工作,表示由於熟悉越南語,能在語言上有效幫助與漁工的溝通,減少語言障礙,也能更了解漁工在海上作業的辛勞。海巡署的「新二代」人員具有母語優勢,這使得在與外籍船員的溝通中,能發揮重要作用,蔡錫賢便是其中1個成功的例子,目前已經有29位新二代成為海巡署職員,為守護台灣海上治安發揮力量,這些新二代憑藉母語優勢,能更容易取得外籍船員的信任,並在調查及任務執行中發揮關鍵作用。此次活動的另一重點是移民署與海巡署的合作,雙方表示將積極鼓勵更多具備東南亞語言能力的新二代加入海巡工作,並發掘這些潛力人才在維護海上治安中的重要角色,移民署也在此宣導與推動「第11屆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為新住民子女提供最高10萬元的築夢獎金,鼓勵報名並參與相關計畫,實現自己的夢想。雲林縣服務站主任黃仲傑感謝海巡署對東南亞語言人才的重視,並指出新二代已逐漸成為台灣社會的重要力量,在活動結束後,移民署與海巡署均表達希望未來能繼續深化合作,為台灣的海上安全和新二代的發展創造更多機會,讓更多人了解並加入這一行業,至於「第11屆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報名截止日期為11月25日,歡迎符合條件的民眾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