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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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秋鬥遊行今登場 訴求「反戰求生」籲政府停止無條件軍購
一年一度的秋鬥遊行今(30)日登場,今年活動以「反戰求生」為主題,呼籲政府停止無條件向美採購不必要的軍事裝備,避免持續排擠台灣的社福與教育預算。今年秋鬥主題為「反 Lie 求真!反戰求生!」,活動除勞工團體外,也邀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等人出席演講。遊行隊伍將於下午 2 時在立法院群賢樓前集結,預計行經台北車站、公園路,最後抵達凱達格蘭大道。籌委會批評,政府近年來不斷提高國防預算,對美關稅與軍售壓力屈從,因此主張下架民進黨、回到憲法一中架構下簽訂惠及基層人民與工農大眾的和平協議。籌委會指出,綠營政府以文化政策打壓異見、黑箱談判農產品議題、侵害農業主權與糧食安全,以及政治介入司法、造成政治迫害等問題。籌委會提出多項訴求,包括捍衛糧食主權、拒絕美國強售農產品,並推動整合且永續的退休金制度改革。勞工方面,籌委會主張保障合法休假、不因關稅壓力裁員或減損勞動條件,同時呼籲盡速通過外送員保障專法、改善移工制度並廢除藍領移工工作年限限制。此外,籌委會倡議減少國防預算、提高社福與長照支出,保障陸配與跨國婚姻家庭權益及取得身分證程序,並強調終結錯誤能源政策、土地強徵與環境破壞,讓台灣朝向永續幸福的淨土前進。
50萬藍領移工退休無保障 監察院促勞動部通盤檢討
監察院今(19)日指出,我國自民國94年起實施勞退新制,讓勞工退休金可以「累積帶著走」,不因勞工轉職,或公司歇業、倒閉而中斷,是許多勞工的重要保障;但藍領移工適用勞退舊制,必須在同一雇主工作滿一定年限才能領退休金,退休門檻高,勞動部於民國95年(2006)以令釋免除雇主為移工提撥退休金義務,有牴觸母法爭議。監察院促請勞動部因應環境變遷與移工在臺年限放寬,全面檢討該令釋是否逾越法律授權,並評估是否涉及差別待遇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表示,現行規定排除尚未取得或難以取得永久居留的藍領移工、中階技術人力及其他白領專業人士適用勞退新制,使其無法享有退休金累積機制。其中,有超過50萬名在臺藍領移工,僅適用「勞退舊制」,除非長期在同一雇主工作到退休,否則根本領不到退休金。許多移工在臺工作多年,制度卻建立在「他們不會留下來」的假設上,未能反映移工實際長期工作的情況,導致退休保障產生落差。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昨(18)日通過王美玉、王幼玲兩位委員提出的移工退休金案調查報告,要求勞動部全面檢討原勞委會民國95年12月15日發布的令釋,該令釋免除雇主依《勞基法》第56條第1項為勞工提撥退休準備金的義務,是否已逾越法律授權、違反明確性原則;另就是否開放未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且非從事家庭看護或幫傭工作的藍領移工、中階技術人力與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監察院建議勞動部應會同國發會研商,並參考司法院釋字第578號解釋意旨及國際勞工公約規定,在兼顧國家總體發展下,審慎通盤檢討。調查報告指出,原勞委會於民國95年發布的令釋,是當時考量藍領移工在臺工作期間不得超過6年,難以達成退休條件,因此雇主無須為藍領移工提撥退休準備金。不過,這紙令釋發布已超過18年,目前移工在臺工作年限最長可達12年,且經申請成為中階技術人力後,更無工作年限限制,已有成就退休條件之可能。又現行勞基法規定雇主應為所有適用勞基法勞工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之規定,並未區分本國或外籍勞工。勞動部以令釋免除雇主提撥義務,雖減輕用人成本,卻削弱勞基法對勞工退休金的保障,恐有違反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存在牴觸母法的疑慮。王美玉與王幼玲表示,勞動部應配合時空環境變遷及就服法修正,儘速全面檢討是否修正或廢止現行令釋。若政策認為目前仍不宜要求雇主為藍領移工提撥退休準備金,則應在勞基法中明確規定排除提撥義務的法律依據,才能符合法律上明確授權的規定。調查報告另指出,國際公約積極推動消除就業與職業上的歧視,保障每個人不因種族、性別、宗教等背景而受限於就業機會,強調應給予跨國移工平等待遇與免於歧視的權利,我國勞工退休金制度應與時俱進,且現今也納入攬才、留才及移民政策的考量;勞退新制涉及稅賦減免、國庫補助等多項政策,是我國整體人才政策的重要一環。因此,是否開放未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且非從事家庭看護與家務幫傭的藍領移工、中階技術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監察院認為勞動部允應會同國發會研商。研議時,應參考司法院釋字第578號解釋意旨,根據我國憲法保障勞工之基本精神,以及支持中小型經濟事業發展的政策方向,並參酌國際勞工公約相關規定,綜合考量國家整體發展,審慎全面檢討相關政策。
移工揭在台困境!仲介制淪剝削工具 勞動部回應了
針對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今(18日)指出,政府針對藍領移工設下諸多限制,包括維持12年工作年限,並透過「中階技術人力制度」名義延長工期,實則加劇對移工的壓迫與剝削。對此,勞動部回應表示,延長或取消工作年限確實涉及制度銜接與勞動權益保障的議題,強調將持續檢討與調整相關政策,以強化制度公平與勞工保障。由印尼家庭看護工所組成的「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今日赴勞動部舉行記者會及集會,揭露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所面臨的種種困境,尤其針對中階制度運作不透明,導致移工在申請資格過程中高度依賴雇主與仲介,甚至落入證照詐騙與高額仲介費陷阱。工會提出3訴求並公開呼籲,政府應無條件廢除藍領移工的工作年限限制,修正中階制度以確保公平透明,並全面廢除仲介制度,改以直聘機制保障移工勞權與自由選擇權。對此,勞動部回應表示,針對延長或取消移工在台工作年限的政策,確實可能導致資深移工長期在台工作,卻因制度未能順利銜接而無法轉換身分,進而影響其勞動權益保障與我國技術移民政策的連結。部分遭遇雇主未依契約給薪、薪資低於規定標準等情形,將依法限令雇主補發薪資,並限制其後續申請案,同時協助移工轉換新雇主,並由公立就業中心媒合合適的中階技術職缺。勞動部補充,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4萬6千名資深移工成功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平均每年增加超過1萬人。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相關政策,包含中階技術人力的工作類別、核配比率及轉任條件,逐步擴大政府角色與功能,提升制度效能與保障完整性。 此外,為提升直聘比率,勞動部也指出,該部會子2023年7月起推動「直聘服務效能提升精進方案」,希望藉由簡化流程與擴大服務項目,讓雇主與移工雙方能透過更透明、合理的機制建立良好勞動關係,降低對仲介制度的過度依賴。
藍領移工難翻身 工會揭仲介剝削亂象籲政府改革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今(18日)於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指出政府針對藍領移工設限,不僅保留12年工作年限,還以中階制度名義推動延長工期,實則讓移工陷入更深的剝削。工會呼籲,應無條件廢除藍領移工的工作年限限制、修正中階制度確保公平與透明,並全面廢除仲介制度,以直接聘僱取代,實現真正的勞權保障與平等待遇。工會表示,雖然台灣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等國際人權公約,實施《就業服務法》已逾30年,但對藍領移工仍設有12年工作年限限制。政府雖在2022年推出「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PTTM)」延長工期,卻反而讓移工陷入由雇主主導,導致移工須透過仲介付出高額費用,加深剝削與不平等處境。其中政府所制定的中階制度恐對於移工造成不同層面的影響,工會指出,現行中階技術人力制度表面上是為了留才、提升移工待遇,實則讓移工陷入更深層的剝削。為了取得中階資格,不少移工被迫接受低於制度規定的工資,或雖有小幅調薪,卻得負擔更繁重的勞務,與制度初衷背道而馳。工會指出,家庭看護工更因資訊落差與缺乏休假,常淪為證照黃牛詐騙對象,為取得應該免費的證照支付數萬台幣,進一步加重原本已遠低於最低工資的薪資負擔,甚至需付出兩個月薪資給仲介才能轉換身分。 「中階制度的掌控權完全掌握在雇主與仲介手中,使得真正有技術、經驗豐富的移工也難以獲得轉中階的機會。」工會強調,許多工廠移工即使工作超過十年,技能純熟,卻因雇主不願調薪而無法取得中階資格。而已取得中階身分的移工若返國後再度來台,也常因仲介無利可圖而拒絕協助。種種制度漏洞證明,現行中階人力政策真正的受益者是仲介與資方,而非移工本身,與「提升技術人力、保障勞權」的初衷背離。為此,工會提出3大訴求,第一,應無條件廢除對藍領移工設下的工作年限限制,讓他們能依自身意願持續工作;第二,修正現行中階制度,確保制度運作公平透明,並真正保障移工的基本權益與談判能力;第三,全面廢除仲介制度,改以直接聘僱機制取而代之,杜絕仲介剝削。工會強調,藍領移工應享有選擇工作的自由與平等對待,政府必須對整體移工政策進行全面檢討與改革,才能實現真正的人權保障。
外籍移工注意 符合條件可領「舊制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退休金制度實施後,雇主自2005年7月1日聘用本國籍勞工,依法須每月提撥6%新制退休金至個人專戶。但外國專業技術及中階技術人力仍適用《勞基法》舊制勞工退休金制度,雇主須在台灣銀行信託部開立勞退舊制專戶,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按月提撥至專戶。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依《勞基法》第53條規定,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達15年且年滿55歲、年資達10年且年滿60歲時,或者年資達25年,即可向雇主申請退休並請求退休金。專業技術及中階技術移工在台無工作年限限制,未來仍可能符合退休條件,提醒雇主須依法提撥退休準備金。如欲瞭解勞退新、舊制法令及實務操作,勞工局將於12日與勞動部合辦「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歡迎轄內事業單位至新北勞動雲網站報名參加。
新財經官員來自業界 三三會林伯豐:期待GDP目標3.5%「電價不要再漲啦」
準總統賴清德將於5月20日就職,財經內閣人事4月16日出爐,不少出自業界和學術界,三三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產業界人士出任是一個亮點,以產業界立場來說,穩定供電跟合理電價至關重要,電價已上漲,經濟前景都受物價上漲影響,希望不要再漲價,盼新政府團隊重新修訂能源政策、優化投資環境,而國際貨幣基金(IMF)預測今年全球GDP成長為3.2%,希望新團隊能讓台灣GDP成長在3.5%以上;在兩岸關係上,應以台灣的國際利益為前提,「親美」之外也需「友中」。16日公布的新財經人事名單,包括經濟部長郭智輝、數發部長黃彥男、國科會主委吳誠文、國發會主委劉鏡清、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公共工程會主委陳金德。郭智輝16日表示,近期會請教各界對於產業「五缺」的看法,520時再向外界報告。林伯豐在三三會例會致詞時表示,三三會對新政府提出五大期許,第一是國家資源應公平配置,規劃全方位、前瞻性產業政策,發展半導體、資通訊產業及生醫產業,也要發展基礎及傳統產業,協助服務業創新商業模式。第二是制定「穩定供電、合理電價、淨零減碳」的新能源政策,降低化石能源,提高綠色能源核電的占比至少30%,核二和核三廠延役,採用新一代的核能技術興建核電廠。台電和中油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使用低排碳燃料與綠電等方式,以達到碳的淨零排放。第三是因應氣候變遷徵收碳費應力求公平性,在台灣有被課徵碳費的商品,進口相同的商品也應課徵碳費,並應併同檢討印花稅、貨物稅。第四是解決企業缺工缺人才的問題,推廣技職教育,加強產學合作教育,補助現職勞工進修第二、第三專長,興建平價租金的青年社會住宅,並給予租金補貼。擴大開放引進外國技術人才,鬆綁移工政策,從40%提高至45%。修正「就業服務法」,延長外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從12年延長至少至14年。第五是應同時重視兩岸與國際關係,最重要的是改善兩岸關係,期盼新政府能主動開啟兩岸溝通管道,鬆綁兩岸經濟、觀光、文化交流的限制,積極維持ECFA,工商界願和政府一起為兩岸關係良性互動貢獻心力。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苗豐強也在16日表示,期盼新內閣團隊能定下讓台灣立足、符合台灣經貿利益且具有主體性的經濟戰略,協助產業平衡發展,立足台灣,第一是檢討能源政策,為台灣提供穩定低碳的能源供應;碳費徵收機制應兼顧產業競爭力及公平性;加速推動我國加入區域經濟整合;重視中國大陸在世界經濟位置中的轉變,重新評估大陸經貿政策,以及協助產業解決缺才及缺工問題。
陸對台貿易壁壘調查2,455項物品 三三會林伯豐籲「政府盡快釐清及談判」
三三企業交流會今日舉行例會,針對陸對台貿易壁壘調查 ,理事長林伯豐表示,一旦商務部調查結果確定,將對台灣出口產生影響;希望政府應盡速盤點、釐清相關內容並與陸展開談判,萬一不幸工業產品、農產品如遭受大陸的低價競爭,則在能源、人才、稅等其他方面給予協助補助。林伯豐指出,有關大陸商務部將就台灣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展開貿易壁壘調查,涉及2,455項物品,包括農產品、礦物及化工產品、紡織品等,一旦商務部調查結果確定,將對台灣出口產生影響。三三會認為,兩岸均為WTO的會員,大陸此項調查雖符合WTO的規範,但對台灣影響甚鉅,政府應盡速盤點、釐清相關內容,積極研擬因應對策,並與陸方展開談判。林伯豐建議,台灣的工業產品、農產品如遭受大陸的低價競爭,政府提出因應方案,包括提供電價及土地優惠,給予人才培育的補助,另應減免營所稅、營業稅以及貨物稅。林伯豐表示,美國商業環境風險評估公司(BERI)2022年第3次「投資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台灣投資環境風險評比全球第14。台灣是外向型經濟體,擴大出口市場及吸引外商來台投資是台灣經濟持續成長的動力,針對台外商對台灣投資環境的憂慮,提出5項建議:首先確保供電穩定:應重新檢討2025年能源配比,保留核能為基載電力,核能發電占比至少30%,核二、核三除役後,應運用新一代的核電技術興建新核電廠。比爾蓋茲與日本合作新一代反應爐投資10億美元,於2030年興建345MW的核電廠。確保供水無虞,推動再生水廠、回收水處理廠、興建海淡廠,積極開發伏流水;利用水庫低水位時期,進行水庫清淤;自來水管線改用FRP新式複合材料,改善自來水管線漏水率;運用AI人工智慧數位科技,推動農業用水管線化。確保人力充沛及培養人才:重新啟動技職教育的推廣,加強產學合作教育,並補助現職勞工進修第二、第三專長。應同步鬆綁移工政策,建議從40%提高至45%,。修正「就業服務法」第52條第4項規定,延長外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從12年延長至少至14年。確保土地取得,應公開全台工業用地閒置情形,建立原價買回閒置用地機制,輔導民間閒置土地、公有土地等優惠釋出,積極進行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持續推動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確保台灣安全:政府應以具體實際行動來緩和兩岸關係,主動釋出善意,理性選擇「共識與和平」。重啟海基會與海協會的溝通聯繫機制,推動兩岸正常商務活動及直航航點。
房宿旅業缺工沒解方?勞動部:薪資不夠高 晶華潘思亮「這樣回」
「房宿觀光旅業的缺工問題,有沒有解方?」「紡織、電機、機械等傳統產業,人才也出現斷鍊怎麼辦?」這個議題在今(30日)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吳東亮與行政院長陳建仁共同主持的「工商早餐會」中,最受企業家們熱烈討論,陳建仁則當場指示關於振興觀光與人力資源兩案,由副院長鄭文燦與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專責處理。行政院長陳建仁(左)今天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吳東亮共同主持「工商早餐會」,就工商界的提案與建議逐一回應。(圖/方萬民攝)不過,對於政院相關部會回應說在協助觀光產業媒合人力資源過程中,「成效不理想」,主要是因為勞方市場給予的反饋是「薪資不夠高,應徵意願也低」,而建議產業界可以朝向多加晉用中高齡者與鼓勵二度就業者。對此,親自出席今天工商早餐會的晶華酒店董事長潘思亮當場反應說,很多熱門的飯店、旅館、餐廳其實都可以接到滿房、滿廳的訂單,可是業者們都不敢接,因為就是「缺人」,「這與薪資沒有關聯」,「業者也都有調整基本工資,但還是找不到人」。雄獅旅行社董事長王文傑也呼應潘思亮的說法,「雄獅有經營餐廳,也有調高薪資,服務業很多還是找不到人。」對此,工商協進會在提出25項提案中有5項即是關於「人力資源」部分,包括建議勞動部調整現行「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內容,以配合產業需求;重視國內專業人才短缺問題,研擬具誘因配套方案;促政府擬訂紡織業面臨人才不足之窘境的解決方案。以及研發替代役員額分配政策,建請政府提高機電等傳統產業之配額,避免造成國家產業人才失衡案;因應全球供應鏈重組,台商加速全球布局,建請政府協助企業留住優秀國際學生,強化國際人才招募。工商協進會也表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雖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轉為中階技術人力,從原本須12年在台工作年限限制,縮短為在台工作6年以上,但須符合「每月經常性薪資逾3萬3千元,或年總薪資逾50萬元薪資」的門檻高,因此雖有約20萬8千名符合年資條件的移工,但成功申請人數卻不到500人,建議可刪除年總薪資之規定。勞動部則回應說,外國人薪資只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其中一項標準即可;國發會則表示,針對外籍人力資源預計在2030年前達到40萬人。
近7成法國人「反年金改革」是造反有理還是被寵壞? 《紐約時報》:他們在捍衛民族自尊心
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16日決定強推備受爭議的年金改革法案,總理博恩(Elisabeth Borne)也於同日向國會宣布,政府將引用憲法第49條第3款,繞過下議院國民議會,強行通過相關法案。但根據法國公眾意見機構(IFOP)4日的數據,69%的受訪者反對退休制度改革,且人數有增加趨勢。對此,《紐約時報》也指出,法國人強烈抵制延後退休年齡,不只是因為不滿工作年限變長,也是為了捍衛法國民族的自尊心,其中不乏有未就業的年輕人也反對年金改革。因此,馬克宏強推法案的舉措勢必將激化抗議和罷工運動,甚至可能使他遭到彈劾。綜合《中央社》、ABC News、《紐約時報》的報導,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數據顯示,法國是目前已開發國家中退休年齡最低的國家之一,其養老金支出遠超大多數發達國家,接近經濟產值的14%。因此馬克宏自2017年競選時就矢言要改革年金制度,因為他認為法國人民的平均壽命已經拉長,若法定退休年齡不跟著改變,政府財政將入不敷出。法國財政部長勒麥爾(Bruno Le Maire)則聲稱,這項改革計畫將在2030年為年金帳戶帶來177億歐元的進帳。但法國民眾顯然未被說服。事實上,在過往的30年中,法國政府只要進行年金改革,都會引發大規模的示威遊行,本次的年金新制也不意外,該計劃公布後隨即遭到民眾、工會的大規模反彈。法國工會團體近日發動今年以來第6波反年金改革全國大罷工,當地時間7日更有大約128萬人走上街頭,是今年抗議人數最多的一次。工會團體甚至還揚言要「癱瘓法國!」罷工也越演越烈,包括煉油廠關閉、火車停駛、航班取消、垃圾不收、學校停課。抗議者聲稱,除非馬克宏將年金改革法案收回,否則不會停止罷工。相關法案如今也於16日上午在參議院以193比114票通過,並於下午在下議院國民議會闖關。但在票數不夠的情況下,馬克宏政府在表決前決定動用憲法條款強推法案,因為馬克宏認為假如退休改革再沒有作為,帶來的金融及經濟風險太大,因此他最終還是選擇以特殊憲法權力通過法案。但馬克宏的年金改革是否真的有必要?法國人的反對是否合理?對此,義大利中間派的《共和報》(La Repubblica)特派基諾里(Anais Ginori)就說過:「我們退休年齡是67歲…當初法國大選時有候選人甚至提出要回到60歲,感覺不切實際。」德國中間偏左《時代週報》(Die Zeit)特派克魯帕(Matthias Krupa)也指出,重新平衡負債制度與人口紅利失衡的論述,竟然在法國起不了作用,「2000年代初,德國總理施若德進行改革,雖也經歷激烈辯論與抗議,相同論點卻被德國人接受。」《衛報》(The Guardian)記者亨利(Jon Henley)更表示,「英國最低年金約每月700歐元(約新台幣2萬2684元),65歲才能領...且正在延後至67歲。因此英國人很難理解,只是從62延到64歲,法國人竟如此反對!」也有少部分法國民眾將同胞形容為「被寵壞的孩子」,酸法國人「住在天堂卻自以為活在地獄。」對此,《紐約時報》(NYT)也探究了法國人為何覺得自己造反有理的背後因素。報導指出,法國比其他西方工業國家和社會更加珍惜退休生活,崇尚工作與休閒的平衡,因此馬克宏政府的計劃觸動了法國人的敏感神經。法國人強烈抵制推遲退休年齡,不只因為不滿工作年限變長,也是為了捍衛法國民族的自尊心。法國的年輕人,甚至包括一些還沒有進入就業市場的青年,也正在抗議政府的年金改革。報導稱,對在未來必須面對通貨膨脹、不確定的工作前景,以及氣候變遷的年輕一代來說,退休法案引發了對工作和退休定義的更廣泛思辨。法國格蘭維爾的居民、現年70歲的多倫(Jean-Paul Doron)也表示,他18歲開始工作,當過金屬工人,後來在國營法國電信(France Telecom)當倉庫管理員,「人們不應該等到退休後才擁有自由,年輕一代需要為爭取尊重人的待遇而奮鬥。」「這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地方,」蒙田研究所(MontaigneInstitute)研究員馬蒂諾特(Bertrand Martinot)表示,最近研究顯示,絕大多數法國人對工作感到滿意,大多數人都認為自己工作很努力,近一半受訪者卻認為62歲退休已經很晚。這表明法國社會對這議題沒有共識。另外,法國總工會(CGT)成員貝爾(Sylvie Bayle)2月遊行時也向《中央社》強調,其實還有很多改革或開源方式,如向企業徵稅、增收資本獲益稅、銀行利息與上市股票等。換言之,他們認為,要填年金缺口,不應只向勞工開刀。
工業總會籲政府正視「缺工」問題 提建議解產業燃眉之急
缺工難題躍上檯面。工業總會日前召開「雇主委員會」,會中強烈呼籲政府正視「缺工」問題,已危及企業生存、國家經濟發展的現實,並具體建議,延長移工在台最長年限、放寬移工核配比率等措施,以解產業界的燃眉之急。面對如此全面性、一致性的「缺工」現象,工總決定,將此議題列為今年度白皮書「重中之重」的建言項目。為討論2022年度白皮書中有關「勞資關係暨人力資源」建言,工總「雇主委員會」舉行閉門會議,在新增11項建言中,項項建言都離不開「缺工」,不論是紡織、建材、食品、機械業,連科學園區都深陷「缺工」之苦,這是雇主委員會成立以來,建言內容難得如此一致,是繼2017年「一例一休之亂」後首見的現象。工總預計8月出年度白皮書,這也是新任理事長苗豐強上任、並「邀請」前勞動部次長陳益民擔任工總秘書長後,提出的首份白皮書。苗豐強向理監事會布達陳益民人事案,並「希望借重他在勞動領域的專長,幫助工總與會員公會優化勞資關係,創造和諧互利的產業發展契機。」在企業界高度期望透過「放寬移工政策」之際,外界好奇陳益民會如何運用勞動領域專長,協助工總與會員公會優化勞資關係。面對缺工議題,勞動部長許銘春日前態度鬆動,同意在不改變總核配比率上限、不妨礙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前提下,將「EXTRA(增額)方案」的最高級別提高至20%;同時,也擬定「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未來移工具一定條件可留用。工總對此直言,「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的相關配套措施闕如,全台缺工潮不但快要把企業逼入絕境,也進一步反噬國家經濟,政府應放寬移工政策,以解燃眉之急。據工總彙整產業界意見,共提出三項具體建議。第一,目前產業類移工在台工作年限最長12年,建議比照外籍家庭看護工,延長至14年,甚至考慮取消工作年限。同時,對「留才久用」方案,應儘速研議並提出相關配套措施。第二,現行按行業別的核配移工比率,工總多數會員廠商認為,與實際需求不相符,建議提高目前行業別的外籍移工核配比率。第三,目前移工引進國籍為菲律賓、印尼、泰國、越南,雇主可選擇性相對少,建議增加移工來源國,增加雇主選擇性,並挑選真正適合的員工。
中國大陸推出惠台26條 同享國民待遇
中國國務院台辦、國家發改委等20個機關部門,推出「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台26條),其中包括為台灣企業和台灣人民提供與大陸國民同等待遇的措施各13條。全部條文如下:第1條: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第2條:台資企業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第3條: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迴圈經濟項目。第4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投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參與符合相關規劃的民航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開展諮詢、設計、運營維護等業務。第5條: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第6條: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台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第7條: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為台資企業增加投資提供政策支援。第8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等服務,可通過股權託管交易機構進行融資。允許台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第9條: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第10條: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工具,保障出口收匯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第11條:對從台灣輸入大陸的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建立有利於規範和發展協力廠商檢驗鑒定機構的管理制度,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科學、穩妥、有序推進台灣輸入大陸商品協力廠商檢測結果採信。對來自台灣的符合要求的產品實施風險評估、預檢考察、企業註冊等管理,推動兩岸食品、農產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第12條: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參與行業標準的制訂和修訂,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第13條: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第14條: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第15條:台灣同胞可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專案和財政專案。第16條:台灣同胞可同等使用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提供的交通出行等產品。第17條: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行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第18條: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第19條:台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建設營運、參加大陸各類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台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第20條: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可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第21條:在大陸高校(台灣的大專)、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專案、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第22條: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第23條: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第24條: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第25條: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積極為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員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條件,為台灣運動員備戰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提供協助。第26條: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大陸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可向台灣同胞授予運動技術等級證書。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