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費
」 調查官 台中以交通費名義支給競選工作費遭疑涉不法 蔡壁如喊告
台中市府顧問、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27日表示,經諮詢會計師後,自己2024立委選舉帳務一切合法合規,曲解者不知是數學不好,或是惡意造謠,將蒐證提告。蔡壁如2024年在台中市第一選區(大甲、大安、梧棲、清水、外埔)選立委對戰民進黨時任立院副院長蔡其昌時,政治獻金帳目列表中,將團隊人事費拆成每筆新台幣2,000至3,000元不等的交通費來申報,遭批疑涉百萬申報不實費用。對此,蔡壁如強調,團隊申報前曾請教過有多次競選經費申報經驗的專業會計師,自己的選舉總幹事也有類似經驗,車馬費等同薪資本來就可以這樣申報,有遵照會計師的申報指導,有心人士惡意指控、造謠,將蒐證提告。蔡壁如指出,自己2023年7月開始決定到台中一選區選舉時,確實是空降,只帶了原在台北的2至3名助理來台中,這幾名助理薪資由民眾黨部核發,未在申報範圍內。他說,其他在地的志工與工作人員穿梭忙碌,也都自備交通工具,代表團隊跑來跑去,也有參加合作的國民黨其他區候選人活動,共同特色是臨時性非常態性質,餐飲也都自行處理,因此在請教會計師後,以車馬費支應,監察院也沒說不行。蔡壁如直言,媒體揭露的資料中,高達5人的薪資遭擴大、誤算,甚至不排除是惡意亂算,比方21萬竟遭載為212萬,此外還有一名支領5筆交通費的工作人員,每筆4千元,總共領2萬元,竟也被寫成20萬元。蔡壁如重申,在自己選舉期間,很多志工們來幫忙,大多是當地的年輕人與普通上班族,還有家庭主婦與自己同行護理師,這些人從各個不同的地方趕過來,為的就是讓地方、讓家鄉生活環境變得更好。她說,自己抱以尊敬的心,用最大的誠意合法支給車馬費,謝謝他們對自己的支持以及在選舉期間給予的所有鼓勵。
高雄市14名調查官涉案遭約談 複訊後均諭知請回
調查局高雄市調處今傳出多名調查官遭約談,涉嫌有業務工作費核銷不實,雄檢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南機站約談14名調查官,複訊後14人均諭知請回。調查局各外勤處站調查官在外偵辦案件,因案情溯源需求,會產生相關花費,每月有約4500元的「業務工作費」,各據點規定不同、浮動調整。此次為高雄地檢署接獲法務部調查局所報,疑涉有工作費報銷不實,隨即指派黑金專組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進行蒐證。檢方於31日上午傳喚涉案14名調查官及6位證人進行調查。案經檢察官複訊後,14人均諭知請回。
快訊/高雄市調查處遭搜索!雄檢約談15人 疑申報不實業務工作費
高雄市調查處31日上午驚傳被搜索,部分調查官疑涉業務工作費核報不實遭檢舉,據了解,高雄地檢署上午展開搜索行動後,目前已將15名調查官帶回約談,檢方對此三緘其口並未透露任何細節,全案目前朝偽造文書及詐欺取財方向著手偵辦中,詳細內容仍待進一步偵訊釐清。
高雄市調處爆集體貪污!疑涉業務工作費核銷不實 15名調查員雄檢被帶回訊問
調查局為保護國家安全及偵蒐抓共諜或嚴防企業內鬼竊取營業秘密等重大犯罪,未料高雄市調查處今(31)日卻傳出被搜索!原因是有部分調查官疑似涉及以不實單據,申報業務工作費的情況,高雄地檢署上午發動搜索後,將15名調查官帶回偵辦。雄檢指揮廉政署上午前往搜查,並帶回15位調查官訊問,據悉,高雄市調處所管的多個工作站,傳出有多位調查官拿不實單據向上級核銷該筆工作費,經內部同仁檢舉後,報請雄檢指揮偵辦。雄檢今指揮廉政署南調組以及調查局南機站人員聯手出擊,帶回15位調查官問訊,但雄檢只證實今天有相關行動,對於案情內容不願多做說明。據了解外勤處站調查官每月有3、4千元的「業務工作費」,該筆工作費可用來宴請線民,或提供情報對象者的餐敘費等費用。如今爆出疑似為業務工作費經費核銷不實問題,經內部檢舉後由調查局內部自清並報請雄檢指揮,而檢方三緘其口,對案情堅持不肯透露任何細節,詳細狀況待一步偵訊釐清。另據法務部調查局稍早回應,指出南部地區某單位人員疑涉工作費報銷不實案件,調查局長指示交由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蒐證,並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於31日會同廉政署共同偵辦執行,而調查局將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經查確有不法情事,將開考績委員會從嚴議處,絕不姑息護短。
總統大選連署遭押滿半年 周典論憂層峰介入司法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28日指控,自己因2023年「郭台銘連署選總統」案遭起訴後,律師勘驗同案被告的偵訊內容時,驚見檢察官提及「上面都同意的話,我們再放」等語,質疑有不當外力介入,要求法官明察。鴻海創辦人郭台銘2023年爭取獨立參選總統,當時周典論遭控,疑出資新台幣500萬元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司機陳亮源,要求以每份500元連署書對價拉鄉親連署,行徑宛如老鼠會,而遭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罪嫌起訴。對此,屏東地院28日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勘驗同案被告周品全、陳亮源等人的偵訊筆錄。周典論在場直言,自己遭到無所不用其極辦到底,懇請法官秉持公平正義、證據事實審理本案。周典論強調,自己交付給周品全500萬元拆成兩次,第1次150萬元,第2次350萬元,當時都有和周品全再三告知,這些是推動連署的工作費,連署鄉親不能拿到錢,否則將觸法,自己也沒有和陳亮源直接聯繫。周典論質疑,2023年12月14日此案檢偵訊問周品全時,出現以「大局為重」,又提到「涉及政治案件」等詞語,令自己不解,呼籲檢方辦案應該就證據,獨立辦案。周典論憂心,是否有行政高層對檢方施加壓力,也質疑是否受上級指示,一定要定自己罪名,自己懇請法官秉持公平正義、證據事實審理,針對偵查過程各種違法偵查行為要一一檢視,同等檢視被告與檢察體系,才能釐清真實情況。據了解,28日庭訊3個多小時期間,檢方並未對此多著墨,期間休息2次,下一次訂於7月開庭。
警紀連環爆! 台中警察局長自請處分 16人懲處名單出爐
台中市警紀連環爆!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天出席中市活動時表示痛心;台中市議員質詢砲火猛烈。台中市警局副局長郭士傑晚間表示,市警局長李文章已自請處分,並宣布相關事件涉違法、違紀及考監責任名單,大刀闊斧懲處14名警官、2員警共16人,從1大過到調職調地不等處分,其中,官階最高為霧峰分局長陳祥麟,依考監責任記申誡1次。台中市近日警察風紀爭議不斷,從市警局少年隊田姓及張姓員警涉嫌浮報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前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涉嫌洩密給博奕集團;霧峰警分局林姓小隊長在警方搜索簽賭案前出入現場;大雅警分局張姓小隊長今傳出浮報刑辦費情事。郭士傑晚間表示,針對此類案件會嚴辦到底、追究相關責任,由督察室督同蒐集風紀情資,全面清查風紀顧慮人員,若再違法犯紀,絕不寬貸。他強調,台中市警局自2022年至今,逕予免職或輔導辭職、退休列輔官警共25人,針對少數列管輔導同仁,持續加強輔導考核;若輔導無效,則優先列為汰除對象。相關事件的懲處、考監責任及懲處如下:少年警察隊案,張姓偵查佐記1大過、陳姓小隊長及田姓偵查佐各記過2次;追究相關考監責任部分,陳姓前隊長申誡1次,陳姓組長及吳姓分隊長各記過1次,高姓分隊長、莊姓及蘇姓前督察員各申誡1次。霧峰分局案,林姓小隊長記1大過,相關考監責任部分,分局長陳祥麟申誡1次、許姓前隊長記過1次、闕姓前副隊長及陳姓前巡官各申誡2次。大雅分局案,張姓小隊長記過2次,相關考監責任部分,曾姓前隊長記申誡1次。此外,相關案件的涉案當事人陳姓、林姓及張姓小隊長,張姓及田姓偵查佐等5人,均改調為行政警察,並調整服務地區。
台中少年隊「刑事工作費」涉貪遭搜索 2偵查佐、2業者交保
台中市警局少年隊昨(9)日遭檢調單位搜索,偵查佐田男、張男等人被帶回偵訊,據了解,與涉嫌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有關,田男等人利用偵辦案件機會,浮報、虛報器材費用之不實發票做核銷。檢方表示,訊後認為田男、張男以及2業者觸法、罪嫌重大,田男、張男各以10萬元交保;2業者則各6萬元、3萬元交保。據了解,該案已由檢調蒐證多月,少年隊原負責器材員警被調職後,由其他單位員警承接業務,被人檢舉小額預算器材不透過招標方式進行,反而指定給固定器材,檢調獲悉後遂著手偵辦。台中地檢署昨日上午指揮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政風人員,前往台中市少年隊及涉案警員住處搜索,帶回涉案警員、證人。經查,偵查佐田男、張男等人涉嫌利用偵辦案件之機會,以浮報或虛報器材費用之不實發票,據以向市府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訊後,檢察官認為偵查佐田男、張男及業者洪男、黃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 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第215 條「業務登載不實」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偵查佐田男、張男各10 萬元交保;業者洪男、黃男則以6 萬元、3 萬元交保候傳。
免再被扣加給!特教師兼導師1800元可全領 5800人受惠
選前釋利多?特殊教育教師依法每月有1800元特教職務加給,但若老師兼任資源班導師或特教主管等職務,便會依照授課節數比例扣除特教加給,挨批有失公允。教育部11日宣布,行政院核定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特教老師兼任主管等職務,均可支領全額職務加給,並溯自112年8月1日開始生效,約有5800多名特殊教育教師受惠;教團認為,獲得完整津貼,本來就是老師應有的權益,不能算是多給他們的選舉利多。教育部官員指出,編制內特殊教育專任教師每月可支領新台幣1800元的職務加給,在〈要點〉規定修正前,依第3點規定:「特殊教育教師同時兼任學校或附設學校主管職務或導師之教師,其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應以其實際擔任特殊教育課程節數,占專任特殊教育教師應上課節數比例支給」。因此特教師若兼任資源班導師、特教學校主管及一般學校特教業務主管者,職務加給依實際授課節數比率支給,並非支領全額。教育部官員表示,為激勵特教師持續投入特殊教育導師及行政工作,經函請行政院,應予支領全額特教職務加給,並修正〈要點〉。國教署也說,〈要點〉修正後,讓擔任資源班導師及特殊教育業務主管職務的特教師,均可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1800元,持續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全教總特教委員會主委鍾正信說,肯定教育部朝此方向修法,讓被不合理減扣特教加給的特教老師、主管與業務承辦人,不用再受到差別待遇,且津貼能夠追溯,以保障老師們應有的權益。總統大選即將在周六登場,近來民進黨政府不斷釋出選前利多,在諸多教育政策方面也「大撒幣」,此時特教老師加給也釋出支應,再度引發是否為選前釋利多的聯想。鍾正信認為,特教師加給全額核發不算選舉利多,且全教總長期向政府爭取這項教師權益,歷經藍綠兩黨執政,最後終於在大選前夕獲得教育部認同。
國防破大洞2/允酬1500萬美元駕直昇機登陸艦 及時偵破阻叛逃路
檢調破獲退役、現役軍人遭中共吸收,在台組織共諜網,除了外洩攸關軍力部署與作戰計畫的機密文件外,還曾策動飛行員駕駛直升機投共,趁著中共軍艦逼近海峽中線時前往停靠,事成後將付給1500萬美金(約台幣4億8千萬)的酬勞。檢調調查發現,退役軍官陳裕炘為首的共諜集團吸收現役謝姓中校直升機飛行員,花錢買了機票邀請謝員赴泰國曼谷,在餐廳與自稱中共解放軍上級將軍「王總」及自稱廣州軍區司令員的「吳總」面晤,陳裕炘與「王總」、「吳總」承諾,將會幫謝中校的妻子、小孩取得泰國菁英簽證,一旦台海開戰,家人將能以泰僑方式優先撤離台灣,並會每月給予約20萬元的薪資,條件是謝必須駕駛CH-47「契努克」軍用直昇機投共。對方還交給謝中校一支新款的摺疊手機,裡面安裝好虛擬貨幣程式,並已設定好帳戶及密碼,方便日後交付工作費用。泰國政府提供來自世界各國的中高收入人士申請菁英簽證,持證者出入泰國都不需要再辦簽證,而且可以長期在泰國居住。圖中人物與新聞內容無關。(CTWANT合成圖/翻攝自泰國益利官網)今年6月,退役軍官謝秉成轉達對岸情報人員的指示,當中共的航母在接近我國24海浬軍演時,謝中校可駕駛直升機沿著海岸線低空飛行,只要飛行5分鐘即可降落到中共軍艦上,但謝認為風險太高並未同意。對方提高誘因,承諾只要謝中校成功駕駛直升機投共,就可獲得直升機售價的一半、約美金1500萬元作為報酬,而且一旦確定要執行任務,中共解放軍會先給付訂金美金100萬到200萬元。中共情報人員提高誘因後,謝中校十分心動,要求確認中共軍演的地點,若是在高雄的24海浬外海,雖然要飛15分鐘才可到達中共軍艦,但可避免飛越海峽中線,以免有被國軍戰機攔截的風險。同時,中共會同步配合計畫,發動針對台灣北部的軍演,使我國軍部署在中南部戰鬥機前往北部支援,讓謝中校即利用軍機分到北部的20分鐘空檔,安全駕機叛逃。漢光演習除各軍種的實兵演練外,也操作軍方與警、消聯合執行演練,是國土防衛作戰的重要訓練計畫。(圖/報系資料照)今年7月,謝秉成還邀謝中校到台中市與陳裕炘及自稱「王總」及「吳總」等中共情報人員開視訊會議,具體規劃駕機投共細節,中共情報人員承諾,會在執行叛逃前,先幫謝中校家人可於先獲得泰國「菁英簽證」永久居留權,並可在曼谷定居,只要謝中校的妻子找時間先去泰國開戶,中共解放軍會存放人民幣30萬元在謝妻在泰國開設的帳戶,以符合開立菁英簽證條件。雙方討論行動細節,眼看就要成行,所幸檢調接獲線報,從4月起就陸續查獲共諜網成員,並往上追查,在叛逃計畫實施前就逮捕謝秉成與謝中校,阻止購自美國的軍機落入共軍手中。
軍人竟拍片「願意投降解放軍」! 高檢署起訴10名現、退役軍士官
高檢署指揮桃園市調處、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偵辦共諜案,破獲退役軍人陳、蕭、謝等3人遭中共吸收,在軍中發展組織,涉案軍階最高為中校,其中陸、吳兩個軍人甚至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交付中共,以換取報酬,背叛國家、出賣人民,喪失軍人武德至極,高檢署今將陳、蕭、謝等3個退役軍人,及陸、吳等7個現役軍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等罪提起公訴,在押6人將移審高院。檢調查出,陳姓退役軍人2021年起,遭中共情報人員吸收,再吸收國軍現、退役士官兵,而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刺探我軍事機密,高檢署今年7月31日指揮桃園市調處執行搜索多處,並向上溯源,並發動4波傳喚、搜索行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蕭、何、康、洪、及1名謝姓軍人、以及另1名謝姓現役軍人共6人獲准。謝、何、康、洪等4名軍人遭吸收後,利用職務之便,交付多項軍事機密,收受中共交付之工作費。陸、吳兩軍人竟因謝姓退役軍人以金錢引誘,配合謝男要求,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交付中共,以換取報酬。劉姓軍人則在任職單位,竊取保密櫃內軍事機密。高檢署痛批被告陳姓等10人皆為現役或退役軍人,領有國家俸祿,長期受到國家栽培,理應知悉對國家忠誠是身為軍人最基本的義務,竟利益薰心,出賣國家人民,洩漏或交付多項軍事(國家)機密,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陸姓軍人甚至拍攝「我願意投降解放軍」之「心戰」影片,身為現役軍人向中共表示效忠,惡性至為重大。檢察官均請法院從重量刑,以收儆懲。
女星找回錢包「6千元全被拿走」痛哭整晚 嘻小瓜曝1舉:世界會更溫暖
男星嘻小瓜(謝紹宸)曾是綜藝節目《大學生了沒》固定班底,常在社群平台分享生活點滴的他,17日透露,身邊一名女星遺失錢包,好不容易找了回來,裡面的6000元卻都不翼而飛,因此哭了整晚,讓他大嘆「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拾金不昧,我相信世界會更溫暖」。嘻小瓜在Instagram發布限時動態,透露身邊一名女星弄丟錢包,因此哭了整晚,後來前往派出所拿了回來,原本放在裡頭要繳水電費的6000多元「一塊都不剩」。嘻小瓜提到,女星此前曾說,她最近比較辛苦,「沒想到被拿走這些錢,可能她需要再辛苦一陣子,剛拿到的一些工作費都沒了。」儘管嘻小瓜並未透露女星的身分,但她的經歷讓他有感而發,「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拾金不昧,我相信世界會更溫暖,等到主人主動包紅包,這樣是不是更加善意?」嘻小瓜分享女星的經歷。(圖/翻攝自Instagram@kuakua_0629)
2024大選倒數選務人員難尋 桃園公所忙翻急搶人
2024大選在即,離選舉日剩不到8個月,各區公所也如臨大敵,前置作業困難重重,投票所設置地點難找、公務員當選務人員的意願不高等,讓各公所頭痛直呼:「已進入搶人作戰!」桃園市選委會坦言,桃園因人口成長快速,投票所數量次次增加,所需的工作人員也愈來愈多,中央已著手要修法,盼能提高誘因、降低公所負擔。桃園市選舉時在各投票所都能看見選務人員協助民眾投票。(圖/陳夢茹攝)大選時間逼近,各個政黨開始布局、陸續有人表態參選,不同政營的攻防戰也在檯面上開打,檯面下還有一群人忙著規畫選舉的前置作業。公所表示,選務工作規畫眉角很多,光是投票所的設置地點就要找很久,更不用提最困難的是要找齊選務人員。公所人員指出,擔心選舉日當天遇到下雨,投票所採取搭帳篷絕對是最下策,而學校、里民活動中心也不一定願意出借,因此只能動員全所的人際關係,向民間友人商借工廠、倉庫等,再加上里長、在地民眾希望能就近投票,光是投票所地點就要喬很久。「拜託他們都不一定願意當!」公所人員直呼,最困難的莫過於尋找選務人員,選罷法規定公務員占選務人員的比例應達一半以上,因此有一半的選務人員要找公務員擔任。擔任選務人員除工作繁雜外,若遇到票數接近、有人懷疑作票等狀況,恐會捲進選舉糾紛甚至官司中,大部分的人都會卻步,因此各區都會互相搶人,動用平時交情盼公務員朋友協助擔任。桃園市選委會坦言,桃園因為人口成長快速,投票所數量次次攀升,2018年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有1142個投票所,2020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有1242個投票所,2022年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有1361個投票所,考量明年初2024年總統及立委選舉將至,目前已著手調查各區是否要增開投票所,人口增加較多的區域,如中壢區、八德區等已陸續回報要增開。桃園市選委會表示,中央目前已在研議增加選務人員的工作費、將公務員占選務人員的比例降至3分之1等,盼能提高參與誘因且降低公所的壓力。
就是明天!南投立委補選 法務、檢察高層加入讓選情強強滾
國民黨前立委許淑華當選南投縣長後,空下來的立委缺額即將在明天投票補選,法務部長蔡清祥和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分別造訪南投,視察檢調機關查察賄選等事宜,加上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昨天深夜在臉書PO文力挺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林明溱,指林苦民所苦,當縣長時爭取買疫苗給縣民,使得這次選舉雖然僅為地方型的立委補選,層次卻被大幅拉高,不少當地民眾認為相當熱鬧、精彩可期!對於法務部長蔡清祥在2月27日專程南下,率同台中高分檢署檢察長張清雲及調查局長王俊力,前往南投地檢署、南投縣調查站視察一事,趙少康在臉書PO文,指蔡清祥「到南投為民進黨候選人蔡培慧輔選」,不查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貪召妓、台南88槍擊案。法務部則發表聲明,指蔡清祥到南投是慰問檢調查察賄選辛勞,秉持行政中立,也沒參與任何有關選舉的政治活動。檢察總長邢泰釗則是在昨天(3月2日)現身南投地檢署,督軍查察賄選、並與檢調召開聯合查察會議,要求嚴查載送選民投票,以拉高投票率等不法行為,並鎖定發放「工作費」是否涉刑責進行討論,會中達成有無必要聘用工作人員、薪酬與時數是否相當等5大共識,作為檢察機關判斷是否啟動偵辦賄選的認定標準。
南投立委補選傳出變相買票 蔡清祥:期許查賄團隊密切注意
南投縣立委補選在即,近期卻傳出有候選人以「工作費」為由雇用選民固票、監票的變相賄選情況。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今(27)日表示,已要求檢調嚴密蒐證,有情資將分案偵辦。蔡清祥、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檢察長張清雲以及法務部調查局長王俊力等人今天到南投地檢署,在檢察長張云綺的陪同下慰勞仍在地檢署上班的檢察官、書記官。蔡清祥表示,期許查賄團隊密切注意立委補選相關賄選情資並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來全力辦好選舉查察業務。張云綺指出,檢方就目前已接獲相關選舉情資都有密切查證偵辦中。以假活動真賄選、藉走路工、工作費名義行賄、選舉賭盤等變形賄選的部分也密切查證偵辦中。更會強加查緝,會秉持有聞必查及有據必辦的態度來維護立委缺額補選公正、公平。
台中暴力討債團電擊棒逼還錢 「白板7家規」治軍難逃國法下場曝
台中市1名張姓男子(38歲)組暴力集團,不但以電擊棒討債,甚至強逼簽本票等,向債權人勒索恐嚇20萬元工作費。該集團為躲避警方查緝,2個月內就換了3個藏匿點,警方經跟監蒐證多時,日前攻堅逮捕張男等5人,查扣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之外,還發現一塊白板,上面載明7項「家規」包括吃藥、說謊、禮貌和背骨等,針對成員嚴格治軍,有違者以「弟子規」、毆打懲戒。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送辦,各以5萬元交保。警方表示,日前獲報賴姓被害人報案,指稱遭張男為首的暴力討債集團以電擊棒方式恐嚇,逼簽本票等方式追討120萬元債務;另名林姓被害人則是委託張男協助追討債務,卻反遭到張男糾眾脅迫、言語恫嚇等手段,強索20萬元之工作費。警方獲報後組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該暴力討債集團警方不斷變換據點,經2個月餘蒐證跟監,日前見時機成熟,警方拂曉攻堅,一舉搗破集團據點,查緝張男以及集團成員等5人到案,過程中發現一白板,該集團以「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律定7項「家法」和懲罰基礎,要求所有成員皆須遵守,違者將以木製「弟子規」懲罰,家法中包括吃藥、說謊、偷竊、禮貌、缺席、毀損、背骨,其中背骨要打30下,說謊則是打5下。另外,警方也查扣本票、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及手機與等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複訊後分別5萬元交保。
最高檢察署妨害選舉新見解出爐 30元文宣品是否違法由檢方認定
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法務部長陳定南規定的30元選舉文宣品上限將有新規定!最高檢察署今天宣布,法務部曾在「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規定,「文宣附著於價值新台幣30元以下之單一宣傳物品」,及為選舉造勢活動提供參加民眾茶水及餐飲者是否構成賄選一事,應由檢察官蒐集相關事證後綜合研判,並非文宣品未超過30元就不算賄選。最高檢指出,過去所訂文宣30元上限未違法,這是20餘年前,政府為端正選風的過渡方式,現今民智已開,人民已逐漸建立不應以手中的選票換取金錢、餐宴或高額禮品等不法對價,候選人應以政見及政績爭取選民支持,才是民主法治正軌。另外,如以30元為候選人所送文宣品上限,究竟該採用的是建議售價?實際買受價?還是成本價?如果自國外進口貨品,是以國外當地價格?離岸價?或臺灣價格?易有爭議。而候選人為發放宣導品勢必聘僱工讀生或工作人員,依現行實務,衍生發給工作費、活動費、車馬費等賄選問題。此外,如候選人發放的是專用垃圾袋、小包白米等,看似價值輕微的禮品,萬一多日發放,無異以化整為零之方式,迂迴逃避刑責,所以檢方仍應審酌發放時間、地點及次數,是否足以動搖或影響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向,依實際案例個別認定。最高檢認為,對於無資力或青年從政來說,競選活動期間競爭激烈,如候選人贈送宣傳物品,雖主觀上係為加深選民對其印象,但對於財力較淺或年輕候選人,容易產生不公平、不利因素。以鄰國日本的《選罷法》來說,甚至規定候選人連「戶別訪問」都被禁止。因此我國贈送30元以下禮品免罰的規定,易生瓜田李下賄選嫌疑,應逐漸禁止。
洩漏軍情局人員名單「收賄7萬美金」 前軍情局上校林翰獲假釋
前軍情局上校林翰,遭大陸策反為共諜的軍情局學長王宗武收吸為下線,洩漏軍情局敵後情報工作人員名單,收賄美金7萬多元,被判刑8年6月確定,入監服刑,法務部矯正署已核准他假釋案,最快下周出獄。至於被大陸策反為共諜的王宗武,被判刑18年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據了解,王宗武是陸軍官校75年班畢業,在軍情局擔任特種情報官,1992至1994年間,由軍情局先後4次派赴大陸情蒐,陸方國安單位獲悉王為軍情局敵後工作情報人員,布建吸收他。至於林翰則是陸官85年班畢業,曾在軍情局擔任勤務大隊隊長、戰情官,因受過通訊與電子專業訓練,轉往總體情報作戰計畫處擔任特勤官,也曾派駐大陸從事情蒐任務。王宗武從臥底變共諜後,因為曾任軍情局特種情報官緣故,知悉軍情局內部組織編制與敵後布建模式,除每年定期出國,將軍情局人事資料、駐外情報員名單等機密資料交付陸方,還返台發展組織,2013年吸收剛從軍情局退伍的林翰,2人每次提供情報可獲約1萬美元酬勞,每年還固定有1萬至3萬美元的「工作費」。2015年3月檢調收網,台北地檢署指揮國安站搜索並傳喚2人到案。王宗武坦承吸收林翰為下線,但辯稱是因身分曝光才不得已;林雖坦承收賄,卻辯稱大陸早就掌握部分軍事機密,因此不算洩密。北檢訊後諭知王、林2人交保,但數日後,台灣高檢署隨即再傳喚2人,訊後依外患罪、國家機密保護法,將王宗武聲請羈押,而林翰則是被請回。2017年3月,最高法院駁回2人上訴,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重判王徒刑18年,沒收犯罪所得台幣298萬;林則判刑6年,沒收犯罪所得美金7萬6000元,全案定讞。林翰因另案由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8年6月確定。
不滿勤務調動安排 保七總隊警察深夜反鎖槍械室發文喊冤
位於台中的保七總隊19日晚間發生意外,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莊理德疑似不滿職務調動,於19日晚間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中,除了拍攝影片與發表聲明在媒體群組外,同時也呼籲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能夠出面為他主持公道。目前已有其他警察到場介入處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保七總隊大三大隊副大隊長蔡耀庭表示,莊理德疑似因為其他因素,再加上臨時調動到北部,因此心生不滿,於是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中抗議。目前隊上除了向其他警察求救之外,同時也聯繫了莊理德的家人,希望能幫忙與莊理德協調。目前莊理德的情緒仍算穩定,但不清楚莊理德手上是否有槍械,但對上所有的槍械彈藥都在槍械室中。而也有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在19日晚間23點左右,後來大隊幹部在20日2點45分左右對莊理德說明,並且了解莊理德的訴求後,莊理德已於20日3點05分離開槍械室,整起事件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保七總隊方面將會針對莊理德所提出的建議進行工作改進,至於莊理德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中所涉及的違規事宜,保七總隊後續再行議處。莊理德聲明全文如下:波麗士大人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那誰來維護我們波麗士大人的職場公平正義?又有誰來制裁權力霸凌的上位者各位媒體先進大家好,我是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中隊長莊理德,因為總隊長官長期縱容匿名檢舉,姑息養奸導致我們第三大隊的歷來幹部若是加強內部管理,就遭受匿名檢舉,下場永遠是幹部被處分、調整職務及服務地點,我現在是歷來第三位幹部,準備即將被調走。但是我沒做錯什麼,只因同仁匿名檢舉主管外出洽公,臨時受邀餐敘,第1次是外出採橘子準備給北上支援機動保安警力同仁當慰問物品,從以前同仁每次外出支援機動保安勤務,我都會自掏腰包購買物品慰問同仁,此次也不例外,只是碰巧同事的同學來電受邀採橘子,適逢中午用餐時間,一起用餐如此而已。另外1次是單純拜訪某位分局長,也是適逢中午用餐時間臨時受邀餐敘。且警署訂有「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第四條規定(員警因醫療或公務所需,而有必要於服勤時間飲用酒類者應經主官、主管或其職務代理人核准),已明文規定正、副主管因公可外出洽公餐敘)。況且都是現在總隊行政處分、調地(3月18日通知我,3月22日調臺北總隊部)、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三箭齊發,且有總隊長官在人評會抹黑我,試問,對我做出批評的人,你真的了解莊理德這位幹部嗎?因為本次的處分不符規定和比例原則,且完全未考量我的家庭狀況,為了替自已爭公平正義,所以我現在把自已鎖在我們駐地槍械室內,領槍彈準備使用最激烈的手段來替自己遭受職場權力覇凌平反。並將我們總隊的內部問題突顯出來,也要讓世人知道督察系統是多麼喜歡姑息養奸,揣摩上意,處分了事,與明朝東、西廠無異。我們總隊長叫李政曉、督察長叫林崇志,他們覺得幹部會被檢舉,都是幹部的問題,所以處分幹部、調走幹部,給匿名檢舉者有交待就好了。第三大隊幹部曾因為加強案件偵辦進度及內部紀律管理,就被這種同仁匿名檢舉,導致調整服務地點的幹部,有現任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大隊長,第二大隊第一中隊長,現在換我了。現任的總隊長李政曉、督察長林崇志,請問你們自從調查我被匿名檢舉的案子後,你們有想過、問過,為什麼第二中隊檢舉案會這麼多?我想警界最不需要的是你們這種幹部長官,恭喜你們又要升官了。以下我反映幾個問題:第一、 員警座談會你們在各大隊開過幾次?總隊長官你們了解各大隊同仁需求嗎?還是只是蒞隊督勤報加班費,同仁反映的問題充耳不聞。或者利用督勤時,遍訪總隊所屬的風景名勝小隊駐地,喝完茶又沒事了。第二、 你們知道我正在處理第二中隊同仁在外偵辦案件的風紀問題嗎?所以我活該被匿名被檢舉。第三、 你們知道同仁私下向我反映有勤務勞逸不均及加班費不公平的情形,我立即調整中隊同仁加班費額度後,並預先律定三個勤務方案給那位同仁選擇,所以我活該又被匿名被檢舉。第四、 你們知道我110年8月23日受任為中隊長,對於案件輪分機制、內部管理及風紀等問題一直在修正改變,去年考績,並不是小隊長以上幹部都有,所以我活該被匿名被檢舉。第五、 環保署支應第三大隊的刑事辦案工作費不足,您們知道嗎?你們只會在總隊會報說請大隊長去協調,試問層級對嗎?第六、 歷年來整個總隊行政獎勵和年終考績名額,辛苦的第三大隊同仁並沒有獲得應有的報酬,已經向總隊督勤人員反映多次了未果,你們知道嗎?第七、 我們第二中隊今年三月的刑事辦案工作費分配額度已被同仁申請完了,接下來的案件,無刑事辦案工作費可使用,你們知道嗎?第八、 只要刑事辦案工作費分配額度不足,遇案我就去協調他單位支援刑辦費,讓同仁偵辦案件無後顧之憂,你們知道嗎?第九、 我去拜託南投環保局長支援我們同仁偵辦南投轄內環保犯罪時,支援刑事辦案工作費,你們知道嗎?第十、 第三大隊的同仁是保七總隊最忙的,加班費卻與其他輕鬆大隊長期每月領相同,同酬不同工,人員一直往其他輕鬆大隊調。你們督察人員蒞隊督勤跟你們反映建議第三大隊偵辦案件的同仁每月加班費,應比照縣市勤務繁重程度分級,高於其他大隊,這樣或許還可以留得住人員,曾向你們反映,結果雙手一攤,說沒辦法。第十一、 我們的蒐證器材不足且老舊,總隊說沒經費,又是沒辦法,升官你都有辦法找得到人提拔。這種就沒辦法。我自已購買偵蒐器材給同仁使用,你們知道嗎?第十二、 為了讓同仁認識新的偵查工具、方法,我從擔任警務員時,就自掏腰包辦理各項講習訓練,不時請相關人員來隊教同仁偵查方法及偵查工具使用,你們知道嗎?第十三、 同仁偵辦案件遭遇瓶頸,我就立刻找友軍單位協助,你們知道嗎?第十四、 連最基本的DV攝影機不足,我去他單位協調商借,你們知道嗎?第十五、 我們沒有警友會支援,所以去年第二中隊與友軍單位辦理尾牙,因怕匿名檢舉經費使用問是,我自掏腰包拿4萬5仟元贊助,平時還要用自家摘種的水果與各單位禮尚往來,你們知道嗎?第十六、 專案勤務我總是不分晝夜現場帶班,總是最晚睡最晚休息,你們知道嗎?我想你們不會知道的,因為你們只在乎下一批升官圖有沒有自已的名字,怎會去了解莊理德是什麼樣的幹部!反正幹部被檢舉,把他調走就沒事了。第十七、 我的訴求很簡單1. 我上面所反映的問題,請警政署及總隊長官重視,佔高階職缺卻消極不解決,每日總在想何時可以升職,尤其是總隊長、督察長,你任內槍枝走火案後,你真的有認真了解到問題所在嗎?還是不讓新聞媒體知道,不要報導就好。2. 勞請監察委員調查本案有關幹部外出洽公的規定(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是否有被落實承認正視,明明有規定以可外出洽公,也依規定口頭報准及簽出,督察系統卻不引用承認,硬要找規定處分和調地、調整職務。3. 我並非酒後駕車或是貪污瀆職被調查,為何處分如此重,符合比例原則?明明有人建議不宜處罰這麼重,為何督察長、總隊長二人早有定見。是有人想要這個職位離家近上班嗎?4. 總隊在調查處理匿名檢舉時,是否硬是安上罪名,反正敢異議的幹部同仁不多,本案有無依警察機關受理匿名檢舉的相關規定處理?5. 有同仁向我透露,本案人評會是由總隊長、督察長少數寡頭就決定了,既然你們會幫另外一位同仁想到可以離家近來擔任中隊長。為何就不能幫我想一下,我有一位領有殘障手冊的老母親,此次調動及行政處分大重了,將使我原本的平順和樂的家庭運作陷入困境。況且我自認我都是以中隊利益作出發外出洽公,無個人私益,青天可鑑。6. 不要對我和我的家人做出不正確的人格批評抹黑,我們家人很正常,不正常的是高層息事寜人、姑息養奸,只會安撫處分幹部給匿名檢舉者看,進而造就這種爛文化,。試問對我做出批評的總隊長官,你真的了解莊理德這位幹部的工作態度嗎?7. 最後我想說的是,我真的很想把這個中隊帶好,這個職位也符合當初考警察大學前在臺南天公廟所許願的內容,可以替國家社會盡一份心力,也不致於尸位素餐,我熱愛現在這個工作,因為這份工作可以達成馬斯洛自我實現的快樂。8. 最後,是誰把一位想做事的中隊長逼上絕路,讓他使用這種葬送仕途的方式抗議,大家好好想一想!原本想說有關於中隊隊務發展短、中、長程,我有一系列的想法做法,但終究不敵小人的匿名檢舉,加上督察長、總隊長的怕事息事寜人的做法,我真的不甘願,也不願再忍受無理處分委屈求全。在此我想請媒體記者朋友們,幫我一個忙,如果您們認識監察院蔡崇義、王美玉2位委員,幫我聯繫他們,請他們受理調查我的調動、懲處案,我現在只能相信監委獨力調查,才有可能遏止第三大隊內這種長期以來以卑劣手段匿名檢舉幹部,逼走幹部的行為。因為每次幹部只要稍微要求管理,要求辦案品質,同仁就使用匿名檢舉達到個人的勒索行為。現在我把自已鎖在我們駐地槍械室內,準備使用必要的手段來替自已爭公平正義。如果我的訴求未獲監察委員受理或外面的同事如果想強攻進入,我會使用必要的反制措施。我現在需要的是正義、耿直、安全、理性、同理心的對話。請不要驚動騷擾我的母親和我的孩子和我的家人,我到死都是第二中隊認真負責的中隊長,沒有人可以使用這種不公不義、不名譽的粗暴方式將我調動,警察幹部如果沒是非,就跟尸位素餐沒兩樣。今晚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喜歡籍匿名檢舉弄走會管、敢管的警察幹部歪風做一個了結。天道酬勤、德不孤必有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