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殤案
」史上最大工殤案 RCA二審判賠16.7億元
史上最大工殤求償案,RCA二軍1115名員工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一審罕見採用「總額裁判制度」,並認定未發病但健康權受損,就可獲得賠償,判決RCA等4家公司連帶賠償破紀錄的23億300萬元,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判決16億6740萬元。RCA二軍求償案,台灣高等法院判決16多億元。(圖/法扶提供)RCA一軍求償部分,4年前RCA及湯姆笙等4家公司遭判賠262名員 工5.17億元確定,上個月最高法院判決另24名員工共獲賠5470萬元,總計金額共5.7億元確定。另222人求償約11億元部分,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審。RCA(前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被控從1970年起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致癌物,讓勞工用水及廠房空氣受到嚴重汙染,高達1400多名員工因此死亡、罹癌及流產,員工們展開長期抗爭及司法訴訟。
RCA求償案24人獲賠確定 222人發回更審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殤求償案纏訟多年,高等法院更一審前年判決24名員工或家屬獲賠5470萬元,其餘222人求償約11億元遭駁回;4公司與246名原告皆上訴;最高法院今天(11日)宣判,4公司應賠24人共5470萬確定,其餘222人廢棄發回高院更審。最高法院指出,廢棄222人的上訴,是因認為上訴有理由,其中,對於有罹癌、腫瘤、高血壓、心律不整等病的員工,更一審認為證據不足,但最高院認為,雇主對於勞工的健康負有保護義務,應降低勞工的舉證責任,工作與疾病的因果關係須再釐清。至於無外顯疾病者的求償,最高法院認為,身體權、健康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本案員工對於可能遭受毒物侵害的長期恐懼、擔憂,此時即不應只以有外顯疾病為請求要件,更一審未予考量,故廢棄發回。RCA公司於1970年在桃園設廠生產家電,1992年關廠,後來被發現工廠長年使用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嚴重污染土地與地下水,不知情的數百位員工,長期處在污染環境中而罹癌或病變。2004年508位員工和家屬,提出第一波民事訴訟,最高法院2018年判決RCA等4公司應賠償其中262人共5億餘元確定,其餘246人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2020年3月判決其中24人獲賠5470萬餘元,其餘222人駁回,246人皆不服,上訴至最高法院。第二批求償的RCA勞工1115名員工與家屬,2016年提告求償73億元,台北地院2019年底採用「總額裁判制度」,認定未發病但健康權受損即可獲賠,判決RCA、湯姆笙等4公司應連帶賠償23億300萬元;二審高等法院預定今年4月21日宣判。
纏訟21年RCA工殤案求償上訴三審 律師團建請最高法院自為判決
抗爭21年的RCA工殤案,4年前最高法院判決RCA及湯姆笙等4家公司賠償262名員工共5.1億元定讞,另有246名員工求償遭撤銷部分,去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24名員工共獲賠5470萬元,另222人求償駁回,上訴後,最高法院27日開庭審理。工殤協會、RCA員工關懷協會及律師團建請最高法院自為判決,做出對勞工最有利的裁判。這件史上最大工殤案,RCA(前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被控從1970年起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 致癌物,讓勞工用水及廠房空氣受到嚴重汙染,有高達1400多名員工 因此死亡、罹癌及流產,歷經長期抗爭及司法訴訟。2018年最高法院認為,RCA確有不當使用化學物質致員工受損害, 且不能將員工評價為「權利上睡眠的人」採時效抗辯,判須賠償共5 .1億元確定,另246人求償部分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認定,RCA在台設廠生產,使用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化學物 質,對員工未盡防護說明及保護義務,導致員工因工作環境的接觸化 學物質,侵害身體健康,判決24人共獲賠5470萬元,其他222名員工求償都遭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台灣最大汙染工殤 RCA等4公司第二波求償判賠23億
台灣史上受害規模最大、纏訟時間最長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殤案,第一波員工去年獲判賠5億元確定。第二波員工,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RCA等4公司須連帶賠償員工及家屬新台幣23億300萬元。RCA民國59年陸續在桃園等地設廠生產家電,75年時,奇異公司併購台灣RCA,將桃園和竹北廠賣給湯姆笙公司,湯姆笙81年關廠撤出台灣。就在關廠2年後,就發現了有毒溶劑埋於廠區,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汙染,員工長期處於汙染環境罹病。台灣最大汙染工殤,RCA案 員工和家屬人討公道。(圖/翻攝拒絕被遺忘的聲音-RCA工殤口述史臉書)被害員工先後於民國93年和105年提起求償訴訟,前者529人為一軍(第一波員工),後者1100多人為二軍(第二波員工),因部分員工訴訟中過世改由繼承人承受訴訟,人數迭有變動。被害員工(一軍)去年獲賠5億餘元確定,而RCA員工關懷協會4年前重新招收會員,再替1120名受害員工或家屬(二軍)提民事訴訟,求償73億餘元。判決認定,RCA於廠區不法使用含致病因子的化學物質,像是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嚴重污染土地與地下水,造成廠區勞工死亡或罹患疾病,或尚未罹病但健康權受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這1120名原告中,法院認定有2人無法證明疾病與污染有關,1人無法提出任職證明,另外1人只任職11天,1人任職6天,因此駁回這5人的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RCA及其母公司法國Technicolor、湯姆笙及奇異公司等4家公司,應連帶賠償1115名員工及家屬23億3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