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所長
」已婚所長被爆交女友 中山分局懲處出爐:記過拔官
台北市中山區安東路派出所吳姓所長遭檢舉已有家室,卻與某女子有過度來往,並經查後屬實,言行失檢,未能以身作則,因此依警察風紀規定,遭給予一大過處份,並將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據了解,已有家室的吳姓所長在7月時認識某女子,卻與其相處甚密,遭舉報有違常倫,在調查後確認屬實,緊急於今日做出相關處分。中山分局表示,吳姓所長有失檢點的行為經查屬實,將依警察風紀規定,給予一大過處份,並將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不排除調任為內勤,並強調相當重視員警風紀,若有違法違紀,將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的態度,嚴加查辦。
已婚所長摩鐵偷情女報案人 調非主管職懲處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一名36歲已婚蔡姓派出所長,驚爆與一名女性報案人大搞婚外情,該名所長利用職務之便更改班表或是提早下班,只到摩鐵偷情,雙方的line對話還外流,鹹濕對話所長還說忘記戴套,中壢警分局表示,經查該名所長不當行為屬實,目前已調離現職改派非主管職務。據了解,時任所長的蔡男已婚有2個小孩,他見到赴派出檢舉毒品案的女子頗有姿色,因女子經營經營美甲美容業,他先以到女家中做臉為由先上下其手,見她不反抗隨即展開熱烈追求。蔡男以「怕曝光」為理由約到摩鐵見面、發生關係,還因此更改班表、提早下班只為了約會,女子後來發現蔡男疑似還有其他交往對象提出分手,蔡男與她立即劃清界線,還要女子對外否認二人曾交往的事實。中壢警分局1日表示,目前蔡男已改調非主管職務,不當感情案屬實,除調整為非主管職外並依規定懲處。中壢警分局今(1日)回應,本分局前蔡姓所長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一案 ,經查屬實,已調整為非主管職,並依規定懲處。
獨/派出所所長吃好友老婆死不認 法院認證:2人確有一腿
本刊今年7月獨家披露嘉義縣朴子派出已婚所長黃怡文勾搭警友站顧問小果(化名)的老婆紀女,小果發現2人使用過的保險套及互傳曖昧簡訊後,直接向警局督察室申訴,黃卻打死不認,警局也認定黃沒錯;小果決定向2人提告,如今經法院認證,黃男有偷吃事實,一審判黃男敗訴。外號金頭腦的黃怡文偷吃好友妻子,被其他同仁私下笑稱是「金老二」,今法院判黃敗訴並須賠20萬元,黃得知判決後未上訴。(圖/翻攝朴子警分局臉書)判決書指出,黃怡文與小果2人是國中多年好友,黃怡文卻利用好友小果信任,偷吃好兄弟小果的太太,黃男還喜歡在自家車內搞車震,與紀女打炮次數超過10多次,深夜時黃男還傳「愛妳」、「比比,出來陪我好嗎」等語給紀女,紀女也坦承與黃男出軌的事實,後來小果也跟紀女離婚。法院比對黃男手機簡訊內容,都是警局工作群組跟與紀女對話,判定是手機是黃男所有,並認定黃男與紀女確有一腿。(圖/宋柏誼翻攝)法院審理,黃男曾在警友會餐敘中向小果道歉,對話盡是黃男表示歉意的內容,如「欠你多少我就還你多少,我沒有怨言」、「我也不會說怎麼樣,因為這是我欠你的」;加上黃男有一次喝得爛醉,竟把手機交給小果,叫小果打給紀女時,小果起疑趁機翻拍黃的手機簡訊,證實該手機是黃男的警職身分,上述種種鐵證,法院認定黃男與紀女確實有一腿,黃男得知後同意此判決也未上訴二審。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黃怡文身為警職,卻不思維護治安責任,反而與已婚紀女有不正當交往且發生性行為,黃男還反控小果杜撰亂編,此屬破壞小果與紀女婚姻幸福,導致2人因此離婚,已嚴重侵害小果的配偶權並判賠20萬元。小果對此表示,他心情並沒有感到雀躍,因為一開始小果還擔心會影響好友黃男的官途,所以對外遇一事隱忍不發,但黃男卻在法庭上繼續死辯,對於所提出的抓姦證據完全一概否認,他說:「這是一場遲來的正義,原來人性是這麼卑劣,我從此不會再相信警察」。前警大教授高哲翰痛批「朋友妻不可戲,這個所長(指黃怡文)已經嚴重不適任,未來也不該再擔任各項主管職,簡直影響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