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
」 車禍 轎車 颱風 台北 台中高雄上演警匪追逐!通緝犯騎進菜市場慘摔 再狂奔200公尺落網
高雄市前鎮區5日上午驚見警匪追逐戰,40歲鍾姓通緝男騎機車違規迴轉買檳榔,結果看見警方後竟心虛騎走,甚至進入菜市場試圖躲避,不料為了閃避路人不慎摔車,起身後又以百米之姿狂奔,逃逸200公尺後仍被警方抓獲,經調查,通緝身分也因而曝光,後續鍾男被依法逮捕歸案。警方說明,經調查,鍾男在2024年1月及6月間因涉毀損及詐欺案,分別遭到苗栗地檢與新北地檢通緝,豈料他竟逃到高雄躲避追緝,並在該地工作長達1年,但仍不敵法眼,最終逃跑不到10秒仍被捕獲,全案訊後,警方將依詐欺案與毀損案依法逮捕歸案。警方表示,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5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目擊鍾男騎機車在德昌路與同安口違規迴轉買檳榔,且他見到員警後竟慌張騎走,甚至趁亂鑽進菜市場裡,試圖以人潮遮掩規避查緝,結果行經巷口時為了閃避路人不慎跌倒,所幸路人僅驚嚇跌倒無大礙,未料爬他起後竟又拔腿逃逸,最終在200公尺處遭到尾隨後方的員警制伏在地。
樹林八德地下道捷運要動工了! 施工日期、周遭交通一次看
為提升地方交通網絡便捷性,新北市樹林區八德地下道即將進行捷運萬大線--樹林線全面改善工程,施工日期預計於113年11月21日0時至115年5月20日,周遭的交通路線也會為此改動,警方也為此進行宣導措施。樹林分局與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地方民代及施工廠商合作進行一系列交通疏導、宣導措施,並提醒民眾注意交通安全,避免施工區域的交通事故及影響車流,交通疏導措施如下:1.車道調整:施工期間,八德地下道汽車道將封閉,機(慢)車道仍能正常通行。2.改道建議:施工期間,請駕駛人提前改道行駛中山地下道與立仁地下道,樹林分局將於八德街與復興路口、八德街與東榮街口、中華路與八德街口、中華路與中山路口及鎮前街97巷口等5處編排義交人員交通疏導,以減少對施工區域車流影響。3.公車路線調整:施工期間,部分公車站點將進行臨時調整,詳情請參閱新北市公共運輸管理系統。4.行人安全:為保護行人安全,施工期間將設置臨時行人通道,請行人依照指示通行,避免進入施工區域。5.宣導措施:樹林分局協請施工廠商於周遭道路裝設導引牌面、八德地下道兩側掛設紅布條、PO地方社群臉書、CMS公路總局推播、LMS簡訊發送、面紙+摺頁發送等宣導。樹林分局提醒用路人行經施工路段時要放慢車速小心行駛,會於上、下班時段派員到場進行交通疏導,配合數位影像監控車流隨時管控交通狀況,定期檢視施工及交通維護狀況。
閃違規車自撞亡!男大生今告別式 爸爸代領畢業證書、星宇錄取書
台中市大里區於10月21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就讀朝陽科技大學航空機械系四年級的張姓男學生,回家途中為閃避違規迴轉的陳男,車輛撞上電線桿身亡。而今(3日)是他的告別式,校方特別頒發畢業證書及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結業證書,星宇航空也授予錄取通知書,由張生的父親代為領取。據了解,這起車禍發生在10月21日下午16時8分,位於大里區台74快速道路橋下,當時張男開車行經環中東路七段,行經西湖路187巷口時,要閃避一輛違規迴轉的BMW休旅車,結果車輛失控衝進巷內,隨後撞上電線桿,導致頭顱破裂變形,送醫宣告不治。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張姓男學生也於今日舉行告別式,由於張生學業表現優異,並成功錄取星宇航空,校方也特別在告別式頒發畢業證書及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結業證書,而星宇航空也授予錄取通知書,由張生的父親代為領取。張生的父親在領取證書時,強忍悲痛,對著張生的遺照說,「這是祢的榮譽,也是我的榮耀。」星宇航空機務處協理王志愷也代表公司頒發錄取通知書,並表示張生在面試中表現優異,原本已確定錄取,雖然他未能如期報到,公司仍授予聘書,盼望張生的家人能早日走出傷痛。回顧這起車禍案件,61歲陳姓男子違規迴轉導致22歲張生不幸身亡,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追查到陳男住處,並在其車內找到行車紀錄器。紀錄顯示,車禍發生後,陳男曾在車上自言自語「唉呦,算了」,隨後離開現場,未對事故進行處理。警方在案發6小時後將其逮捕,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事後家屬透露,陳男甚至一度要求對張生的遺體進行酒測。張生的父親面對這一要求,向檢察官表示,「要測沒問題,我都配合你」,但對於陳男遲遲才道歉且缺乏誠意,感到極為不滿。
高雄轎車左彎擊落重機!騎士頭部變形亡 戴帽卡1夜驗屍才取下
高雄市鳥松區1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56歲陳姓男子搭在許姓乘客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欲左轉時,不慎撞上20歲余姓男子騎乘的重機,導致余男頭部重創,嚴重變形死亡,安全帽甚至卡住,直到2日檢方會同法醫驗屍釐清死因時才成功取出,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中。 據了解,陳男搭載許姓乘客駕車沿中正路內側快車道行駛,在左轉進入中正路400巷過程中,余男恰巧騎乘重機在對向,2車因而發生碰撞,強大的撞擊力導致余男頭部重擊,當場倒臥在地死亡,由於頭部變形安全帽無法取下,至於陳男和許姓乘客則意識清晰,送醫治療後無大礙。 警方表示,1日晚間7時許獲報中正路400巷口發生交通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死亡,員警到場後發現是轎車與重機擦撞事故,經酒測,陳男無酒駕情事,余男則待抽血送驗釐清,警方初判肇因為轎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及重機行經路口未減速釀禍。 檢方說明,由於余男頭部嚴重變形導致安全帽無法取下,直到2日上午檢察官會同法醫勘驗遺體才順利取下,事後初步相驗死因為頭部遭到重擊致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北部小資女月領40K猶豫該不該租屋? 過來人給答案
不少人出社會工作還是住家裡,省下在外租屋的花費。近日一名小資女表示,她之前都是住家裡,現在考慮搬出來住,她實領4萬,孝親費給1萬,平時最大的開銷就是旅行,「這樣子在北部生活會不會入不敷出?」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畢業之後工作了一兩年,之前都是住在家裡,和父母一起住,想說比較省錢,但由於想要獨立及不太想受父母管束,現在有考慮想自己搬出來住,不過有點煩惱不曉得這樣子的薪水,搬出去住之後會不會入不敷出,所以有點猶豫究竟要繼續住家裡,還是搬出去。」原PO指出,「目前一個月實領4萬,在北部生活,每個月必須得支付孝親費1萬元,每月可自己運用的現金剩下3萬元,沒有貸款要繳,由於興趣是喜歡旅行,所以平時娛樂最大的開銷會花在旅行上。」原PO問,「想請教在外一個人租屋的大家都會如何分配運用一個月的薪水?還有不曉得每個月可自己運用的現金有3萬元的情況下,這樣子在北部生活會不會入不敷出?」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恭喜加入月光族家庭,旅遊,妳就不用想了」、「每個月只剩3萬是自己的,再扣掉房租水電餐費生活費交通費,可能維持balance(平衡)就很了不起了,你能旅遊的地方只剩下巷口那間711」、「住家裡孝親費就是房租」、「記帳很重要,尤其是房租交通伙食費,大家落差太大了」。
撞擊力道太大!彰化「安親班車擦撞垃圾車」 1師3童滑落大排受困
1台由安親班老師駕駛、車上載了3名8至11歲學童的自小客車,今(29)日下午4時25分許,在行經彰化縣埔鹽鄉埔港路與青宅巷口時,與溪湖鎮清潔隊垃圾車發生擦撞意外,擦撞力道導致小客車滑落路旁大排內,小客車上4人及垃圾車副駕駛擦挫傷送醫,所幸5人均無生命危險,詳細車禍原因由警方釐清中。彰化縣埔鹽鄉埔港路與青宅巷口在今(29)日下午4時25分許,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與垃圾車擦撞意外,清潔隊44歲林姓司機駕駛垃圾車於青宅巷往東方向行駛,35歲胡女駕駛自小客車,由埔港路往南方向行駛,雙方於交叉路口發生擦撞,清潔車前車頭撞擊自小客車左側車身,並將自小客車推撞滑落至一旁大排水溝內。1台由安親班老師駕駛、車上載了3名學童的自小客車,與溪湖鎮清潔隊垃圾車發生擦撞意外,小客車滑落路旁大排內,2車共5人受傷送醫。(圖/民眾提供)小客車翻落大排水溝內,車上女教師及3名8至11歲學童受困在車內,飽受驚嚇,消防局4點23分獲報後出動溪湖區三個消防分隊,將汽車緊急吊起,女教師因傷勢較嚴重,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3名學童先送溪湖鎮地區醫院,其中一名9歲女童頭部外傷,轉送衛福部彰化醫院,經電腦斷層檢查,幸無大礙。清潔隊林姓司機未受傷,副駕駛座隨車的48歲楊姓清潔隊員,則送往彰化醫院救治,急診部醫師診治為肢體挫傷,受傷5人均無生命危險,吊車已清理現場,車禍原因由警方釐清中。
紓解堤頂交流道 舊宗路二段巷口第二左轉車道開放直行
為紓解國道堤頂交流道北上匝道出口及內湖區舊宗路二段平日上班車潮,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自113年10月11日起,平日7時30分至9時30分,舊宗路二段121巷口南往北方向內側第2左轉車道,供直行車輛使用,交工處並於周邊增設標誌牌面,提醒用路人行經時注意。(圖/翻攝畫面)內湖分局為提醒用路人注意及習慣,特別製作手持型告示牌面,由現場員警、義交指揮引導車輛進入內側第二車道,並與交工處適度調整周邊路段時相秒數,以提升用路人行車速率,同時還請用路人行經路口時遵循現場標誌號誌及警察義交指揮,以維行車安全與順暢。
害朝陽科大生身亡 違規BMW車主推責喊「驗遺體有無酒駕」
台中市大里區昨(21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就讀朝陽科技大學航空機械系四年級的張姓男學生,回家途中為閃避違規迴轉的陳男,車輛撞上電線桿身亡。檢警今天會同法醫相驗,陳男表示沒看見車禍,反要求張男有無酒駕,讓家屬相當氣憤。車禍發生在昨天16時8分,位於大里區台74快速道路橋下,當時張男開車行經環中東路七段,行經西湖路187巷口時,要閃避一輛違規迴轉的BMW休旅車,結果車輛失控衝進巷內,隨後撞上電線桿,導致頭顱破裂變形,送醫宣告不治。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肇事的61歲陳姓車主,並在他車上找出行車紀錄器畫面,先是車禍發生後,他在車上自言自語「唉呦,算了」,說完便離開現場。案發後6小時,警方找到陳男住家,將人帶回警詢,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張男家屬今天前往殯儀館相驗,無法接受陳男的說法,認為對方一直推拖、規避責任,陳男還一度提出要對張男遺體進行酒測。對此,張男父親向檢察官表示:「要測沒問題,我都配合你」,唯一令人不能接受的是態度,到最後才道歉,但沒有誠意。陳男被追問為何提出酒測一事,律師上前阻擋,表明「不方便,他有點緊張」,而陳男也附和:「我太緊張了,沒有要提出了,後來取消了」。
BMW違規迴轉!台中男閃避撞電桿亡 肇事者竟吐「算了」落跑
台中市霧峰區21日下午4時許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2歲張姓男子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料卻碰上61歲陳姓男子駕車在對向違規迴轉,張男為了閃避不慎失控自撞電桿,導致張男傷重送醫不治,沒想到陳男事後竟肇逃,警方循線追查在6小時後尋獲他,未料行車紀錄器竟錄下他在事發當時冷血說:「算了」便逃離現場,全案訊後警方依法將陳男移送偵辦。據了解,張男駕車沿環中東路七段往大里方向直行,行經西湖路187巷口時,為了閃避陳男緊急違規迴轉的BMW休旅車,隨即向右偏移,豈料車輛竟失控撞上路旁1處電桿造成張男重傷,更誇張的是陳男明知有車輛發出巨響,竟冷血說道「算了」隨後駕車加速逃逸。警方表示,霧峰警方21日下午4時8分獲報,西湖路187巷口發生自撞事故,傷患經民眾通報救護車送醫搶救後仍不幸宣告不治,警方立即擴大調閱監視器展開追查,根據民眾熱心提供行車紀錄影像,警方循線追緝直到晚間10時許尋獲陳男在大里區德芳路的住處及肇事車輛。警方說明,陳男經偵訊時不僅避重就輕還否認肇逃,直到警方拿出監視影像,他眼看罪證確鑿才坦承犯行,沒想到警方在檢視陳男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時,竟發現影像中,陳男在張男撞車後竟說出「算了」等冷血話語,隨後便逃之夭夭,全案訊後,陳男將依違反《過失致死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桃園路口2車碰撞!重機「撞進民宅」毀鋁門窗 騎士側滑擦挫傷
桃園市中壢區19日下午5時許發生一起擦撞車禍,1名47歲徐姓男子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時,不慎與42歲何姓男子騎乘的黃牌重機碰撞,導致機車滑行衝向路旁民宅,場面一片狼藉,何男則當場倒地側滑,造成他全身多處擦挫傷,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徐男駕車行經興仁路二段322巷時,何男正騎黃牌重機從興仁路二段297巷往榮安十三街方向駛來,2車在路口不慎發生碰撞,撞擊力導致重機滑行衝向民宅,直到撞破門口鋁門窗後才停止, 何男則當場倒地側滑,造成他多處擦挫傷,轎車保險桿也因而掉落毀損。警方表示,19日下午5時許獲報,興仁路二段巷口發生轎車與重機碰撞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擦挫傷,警方到場後對雙方進行酒測,2人皆無酒駕情事,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同時呼籲民眾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應多加留意並減速慢行,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逆轉!駕駛未禮讓繞彎閃避罰6000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新北市五股區4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駕駛開車行經該路段時,遭民眾檢舉未暫停禮讓行人,因而挨罰6000元,駕駛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從證據影像中可發現是行人從穿越道衝出,駕駛無反應時間便繞外側轉彎閃避,此舉並非不禮讓,後續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駕駛2024年4月間開車行經成泰路二段某巷口時,遭檢舉未禮讓行人,因而收到1張6000元罰單,他不滿遭罰隨即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當時雙方皆同時行經該路口,他才來不及暫停禮讓,因而繞外側轉彎及時躲避,並非故意不禮讓。監理所說明,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從檢舉影像中發現,事發當時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正要穿越路口,但駕駛沒減速且未暫停禮讓,雙方距離不足3公尺,確實有違規事實,針對依法開罰的部分並無不妥。法官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此案後,卻發現檢舉人原先使用手機拍攝時,行人本來還在旁邊的道路上,接著便快步走去迅速通過行人穿越道,反應過程極短大約只有2到3秒,法官從客觀角度來看,駕駛已無法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主觀來說不具有可非難性及可歸責性,因而無需負擔行政處罰責任,法官最終駁回原處分,仍可上訴。
逆向竄出撞公車!台中孝子「慘捲車底」顱內出血亡 超衰司機下場曝
台中市烏日區昨(1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駕駛中鹿客運的許姓司機行經中山路三段時,不慎撞上逆向行駛的52歲洪姓機車騎士,洪男當場遭捲入車底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發後,許姓司機也被依涉犯《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並遭檢方諭知限制住居。該起重大事故發生於17日下午近3時,當時洪姓男子騎乘機車突從中山路三段巷口竄出,不知為何竟逆向行駛在道路上,駕駛客運的許姓司機閃避不及,直接迎頭衝撞洪姓騎士,碰撞力道之大,導致機車車體全毀零件碎落一地。洪男遭撞後隨即被公車慘捲車底,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洪男已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將他送往烏日林新醫院搶救,遺憾最終仍因傷重宣告不治,經檢方今(18日)上午進行遺體相驗,確認洪男死因為顱內出血、胸腹部多處挫傷。據了解,相當孝順的洪男,為了就近照顧母親,於是特地搬回家與母親同住,事發當天還跟家人相約晚餐吃羊肉爐,但不知何原因卻逆向駕駛,且生前也並未發現有任何異狀,令家屬既悲痛又錯愕。對此,警方表示,許男、洪男經酒測後並未發現酒駕情事,全案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經檢方複訊後,肇事許姓駕駛並未交保,僅限制住居,至於詳細事發原因及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吃無敵星星? 淡水女騎車逆向狂衝釀禍 撞上轎車全身傷送醫
新北市淡水區14日下午4時39分發生汽、機車相撞意外,24歲莊姓女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中山北路一段時,竟跨越分向線騎到對向車道,與37歲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相撞,全身擦挫傷送醫。事發於中山北路一段247巷口,黎男駕駛自小客車直行,怎料下秒莊女竟違規跨越分線,從對向車道騎來,造成他反應不及與其相撞,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依規定交通疏導及測繪紀錄。莊女肇事後四肢擦挫傷,由救護人員協助救醫,經酒測後雙方數值為0,無酒駕情事,針對莊女逆向行駛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45條依法製單,詳細肇事原因及後續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釐清。
公車再現危險行為!阿伯斑馬線險遭撞 台中「公車大執法」成效存疑
台中市近日再度傳出公車未禮讓行人的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就在東海女大生在斑馬線上遭公車撞死的悲劇尚未平息之際,另1輛豐原客運公車在北屯區的某巷口,卻因為未停下禮讓行人,險些造成阿伯受傷,情況令人堪憂。事件發生在北屯區中興巷和橫坑巷的交界處,根據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分享的驚險影片顯示,當時1輛豐原客運公車正在準備左轉,卻未能如規定停下禮讓正在準備穿越斑馬線的阿伯,影片中,阿伯在斑馬線上走過時突然遭遇公車逼近,驚慌失措之下向後退去,整個畫面令人捏一把冷汗。對於此事件,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任何報案或檢舉,經過對影片的調查,警方已確認該公車未能依規定禮讓行人,這一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根據規定,違規的罰款範圍可從1200元至6000元不等,同時,如果行人不依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指示穿越馬路,也可能受到500元的罰款。隨著台中市長盧秀燕於9月25日宣布展開「公車大執法」,希望能藉此改善市內公車違規的情況,卻又出現如此事件,顯示出現行執法與實際執行情況的落差,許多市民對於這樣的事件表達了擔憂,質疑執法是否足夠嚴格,呼籲相關單位能加強對公車駕駛的教育與管理,保障行人的安全。市府相關單位需立即針對公車駕駛進行專業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希望每一位行人都能在過馬路時,獲得應有的安全保障。
說「這句話」隔天必感冒!醫直呼「很玄」 一票狂點頭:別亂立Flag
是玄學嗎?小兒科醫師陳木榮日前分享,他個人感覺,醫生通常每天接觸各式各樣的病毒,多少都會有少量抗體在身體產生,幫忙對抗這些病毒,但只要一說出「全家只有我沒有感冒、沒有生病」,隔天便會中招,讓他不禁直呼「很玄」,也引來不少網友認同。陳木榮昨(8)日在臉書粉專說到,有個好奇的媽媽問他,當醫生會不會常生病,而他個人的想法是,做醫生這個行業,如果是平常在急診在門診看感冒的科別,通常每天接觸各式各樣的病毒,都會有少量抗體在身體產生,可以幫忙對抗這些病毒,「所以常常發生的情況都是醫生全家都感冒了,卻只有醫生活蹦亂跳都沒事」。不過,陳木榮坦言,「可是每次只要我跟家人說:『你看你看,全家只有我沒有感冒、沒有生病。』只要一說出這句話,隔天我自己就會生病了。」這也讓他忍不住感嘆,「『我已經好久沒有生病了』這句話真的不能說,很玄,不是嗎?」貼文一經曝光,不少網友在底下留言道,「科學的盡頭是玄學」、「病毒真的有長耳朵」、「別亂立Flag」、「真的會這樣,不能說不能想」、「那就像是我們都會說『最近寶寶很乖很好顧晚上都不會哭』一樣的道理,一句好的都不能說」、「跟說『今天沒什麼客人好無聊』一樣,一說就會中招」、「真的!上次孩子脫口說出『好久沒去巷口的兒科了』,就在出國玩的前一天感冒了…」。但也有人回覆,「我已經好久沒有『有錢』了」、「怎麼會?我說了好幾次『全家保保險,只有我沒賠到過,真的是保平安的』也沒事啊」。
屏東今年105人車禍亡!警方增8處科技執法地點 明年1月啟用
為提升交通安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預定於114年1月1日起啟用8處新增之科技執法設備,並自今年10月起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宣導期,這些設備將針對「違規停車」、「車輛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慢車道」等交通違規行為進行取締。根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的統計數據,今年1月至9月底,屏東縣共發生2萬3680起交通事故,其中死亡人數105人,受傷人數達1萬7045人。根據警方深入分析發現,違規行為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車輛行經路口不禮讓行人(48件)、闖紅燈(485件)以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268件)。此次新增的8處科技執法地點涵蓋了交通違規及事故高發路段。(圖/翻攝自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臉書)此外,警方指出,違規停車不僅影響交通秩序,還可能間接造成交通事故,因此警察局經過詳細評估後,決定在違規高發路段安裝科技執法設備,以減少此類事故的發生。科技執法設備的主要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圖/翻攝自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臉書)屏東警方表示,此次新增的8處科技執法地點涵蓋了交通違規及事故高發路段,包括屏東市廣東路與仁愛路口、九如鄉九如路與東寧路口、潮州鎮延平路600巷口、東港鎮堤防街與朝隆路東琉碼頭周邊、內埔鄉復興路段、台1線456K北上周邊路段及恆春鎮中正路段等,這些地點將著重取締「違規停車」、「車輛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慢車道」等違規行為。警察局表示,這些科技執法設備的主要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確保行車順暢,並引導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進一步營造友善的交通環境;此外,將進行三個月的宣導期,提醒民眾注意新設置的執法地點及重點取締項目,讓民眾有足夠時間了解和適應,避免因違規而受到處罰。警察局局長戴台㨗強調,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的初衷並非以處罰駕駛人為目的,而是希望透過這些設備導正駕駛人的不良習慣,從而達到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順暢的效果。戴局長也呼籲民眾,行駛道路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在路口禮讓行人、避免違規停車,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用路環境,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東華19歲男大生騎車右轉遭轎車撞飛 慘顱內出血搶救不治
花蓮縣壽豐鄉於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東華大學19歲的吳姓男學生在騎車行經大學路一段時,與一輛黑色轎車相撞,被撞飛至路邊草叢,雖然緊急送醫急救,但最終仍因傷重不治。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7日上午10時許,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一段北上往平和村三區的一處無名巷口,當時19歲的吳姓男大生正騎機車沿著大學路一段由南向北行駛,經過該無名巷時,未注意到71歲的彭姓老翁駕駛黑色轎車右轉,雙方因此發生擦撞。吳男因此連人帶車被撞飛至路旁草叢,當場陷入昏迷,而彭姓老翁的轎車因撞擊力道導致爆胎,車頭亦受損,可見撞擊力道之大,目擊的民眾立即報警求助。隨後花蓮縣消防局也在上午10點45分接獲報案後趕赴現場救援,確認彭姓老翁並未受傷,然而吳姓男學生意識不清,全身有多處擦挫傷。救護人員立即為吳姓男學生施行CPR,並將其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搶救。然而吳男最終仍因顱內出血、腹腔出血及骨盆骨折,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彭姓老翁在右轉時未注意右後方是否有直行車輛,而吳姓男學生在行經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由於該路口無監視器,且雙方車輛也無行車紀錄器,兩人酒測值皆為零,至於確切的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賓士追撞垃圾車 民眾倒垃圾慘遭波及受傷
台南市南區金華路、新興路口附近,7日傍晚發生一起賓士自小客車追撞垃圾車的交通意外事故,造成7名出門倒垃圾的民眾受傷,其中1人腳部骨折傷勢較為嚴重,幸好現場包紮及送醫後,都沒有生命危險。至於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正由市警六分局交通分隊調查中。車禍現場附近的手搖飲店家在Threads發文指出,店長去買晚餐的時候,就在金華店附近發生車禍,賓士去撞垃圾車,有人受傷,現場一片混亂,「現場只能說一個慘字」。警方指出,今天傍晚5點36分左右,金華路2段3巷口靠近新興路口處,有1輛賓士小客車沿金華路向南直行,撞上停放該處的垃圾車,當時有7位正在丟垃圾的民眾被撞受傷。其中,賓士車駕駛自稱手部受傷但未就醫,垃圾車駕駛及隨車人員也都沒有受傷。
金錢糾紛釀血腥衝突!鋁棒西瓜刀雙重攻擊致1男截肢 2狠男遭判刑
新竹市發生一起因金錢糾紛引發的暴力事件,鄭姓男子因與洪姓友人有金錢爭執,雙方在電話中爆發激烈爭吵後,鄭男氣憤地直奔洪男住處理論,不料洪男的友人李姓男子恰巧在場,2人不滿鄭男來「挑釁」,隨即持鋁棒、西瓜刀對鄭男展開攻擊,最終導致鄭男手指被砍致截肢,新竹地方法院依《共同犯重傷害未遂罪》,分別判處洪男和李男2年至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事件發生在2023年3月,當時李男正好到洪男家中作客,卻碰上洪男與國中同學鄭男為錢發生口角,電話中爭執不下後,鄭男憤而前往洪男住處,意圖當面討個「說法」,李男見狀,為幫助洪男,決定一同與鄭男「對決」,在衝突中,李男手持鋁棒從鄭男背後毆打,而洪男則拿起西瓜刀,對鄭男猛砍,李男進而徒手毆打並踹踢鄭男,2人一路追打鄭男至巷口。過程中,鄭男被砍斷左手第4、第5指(第4指經醫療後接回,正在復健中),同時左手第3指也被打斷,事發時,鄰近的民眾目睹暴行,立即報警,警方迅速趕到現場,逮捕洪男和李男,並扣押2人使用的西瓜刀和鋁棒。在法庭上,法官認為李男和洪男本可以選擇避免衝突,但2人不僅選擇迎戰,還提前準備武器,這表現出極其惡劣的行為,法官指出,李男與鄭男原本毫無過節,卻因為洪男的私人糾紛而介入並大打出手,導致鄭男嚴重受傷,這樣的行為毫無理由值得同情,因此不予減刑。儘管李男在審理過程中表示願意賠償鄭男新台幣20萬元,並積極尋求和解,但鄭男明確表示不願接受和解。最終,法院依《共同犯重傷害未遂罪》,分別判處洪男與李男有期徒刑2年至2年6個月不等。
行人未按號誌鈕!駕駛開過挨罰6000 因這「2原因」駁回告訴
新北市新店區7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女駕駛行經巷口時,由於行人未按下行人按壓鈕,她便駛過該處,恰巧被路旁員警撞見,但警方未在第一時間開單,未料她返家後卻收到1張6000元罰單,讓她氣得提出行政訴訟,事後經法官審理因她確實未禮讓行人,最終遭裁定駁回。判決書指出,女駕駛7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某巷口,但未禮讓行人竟先行通過,結果被開罰6000元紅單、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她心生不滿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指控該巷口設有穿越道路請先按鈕、再加上路面有黃色網狀線,她經過此處時已減速慢行,但行人未按下按鈕,她才推斷行人無過馬路意圖便開車駛過,此外若違規員警當場就可開罰。裁決處說明,員警對於目睹女駕駛未禮讓行人且僅距1個枕木寬一事,他考量到當時該處車流量大才未當場攔停開罰,隨後員警返回派出所時,在根據密錄器畫面進行比對,確認違規事實才舉發開單。法官表示,根據證物照片顯示,確實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行為,至於未當場開罰的部分,則因員警判斷客觀上有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形,才在事後於派出所舉發製單,此舉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程序上並無不妥,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告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