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行人
」 高雄帝王行人!救護車鳴笛行人卻不讓道 網友怒批:道德教育有待加強
某網友24日早上6時51分,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上傳一段引發廣泛討論的影片,該影片拍攝於蘆洲中正與三民路口,當時正值紅燈時刻,許多行人在過馬路,遠處突然傳來救護車的鳴笛聲,隨後救護車緊急停靠在路口,令人驚訝的是,儘管救護車持續鳴笛,仍有不少行人堅持要穿越馬路,毫不理會緊急救援的需要,該網友感慨道:「行人最大?!救護車長鳴笛,行人還是堅持要過。」影片一經上傳,立刻引發網友的熱烈回應,許多人紛紛表達對行人不禮讓救護車的失望,留言區充滿了對此情況的不滿,1名網友表示:「台灣道路道德教育真的有待加強」,另1位則質疑道:「行人最大啊!這是白癡帝王條款!」更有網友直言:「就不要救護車上的是那些行人的親朋好友」,使得整個討論充滿了戲謔的語氣。不僅如此,還有網友提到:「我家小孩幼兒園就知道要禮讓鳴笛的救護車了」,指責成年人對於交通安全意識的缺乏,據了解,該救護車在事件發生時,正執行內科急病救護任務,幸運的是,經過醫護人員的及時救治,病患並沒有生命危險,這一結果不僅讓相關人士鬆一口氣,卻也讓網友們更加憤怒,認為行人不禮讓救護車的行為可能會延誤救援,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蘆洲警分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若汽機車駕駛人在救護車執行勤務時不立即避讓,將處以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而對於慢車的駕駛人,根據第74條第1項第6款,則可處以300至1200元的罰款。警方呼籲所有行人及駕駛在遇到救護車時,務必立即避讓,優先讓救護車通行,以免延誤救護車將傷患送醫的寶貴時間。
天花板級帝王行人!男綠燈「走斜的」大步橫跨馬路 網酸:吾王萬歲萬萬歲
天花板級帝王行人!有網友於近日分享令人看了直搖頭的影片,拍攝地點位於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與八德一路口,當時路口號誌已變成綠燈,但竟有名男子大步向前穿越馬路口,且他不僅沒走在斑馬線上,還直接走斜的橫跨路口,讓直行或左轉的汽、機車都小心翼翼地閃避。對此,網友紛紛炸鍋,怒批「帝王條款,有恃無恐」、「開過去要喊,吾王萬歲萬萬歲」、「成天妄想當孝子」。網友於25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轉發1段20秒的影片,拍攝地點為高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路與八德一路口,當時是早上7時許,當路口號誌變成綠燈時,所有汽、機車開始往前直行或左轉,豈料竟有名男子大步向前穿越馬路口,且他不僅沒走在斑馬線上,還直接「走斜的」橫跨到對向路口,讓汽、機車都小心翼翼地閃避。原PO在文中也不禁寫下,「這白目等級應該是天花板級了,帝王自助餐最佳示範,彷彿再說你們XX有膽來撞我」,並註明這是不良示範請勿模仿。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炸鍋,怒批「這是準備留遺產吧!誰撞到誰倒楣」、「這不叫帝王,這就是不尊重他人路權的大爺,這種人很常見的,不信你往路邊看」、「總有一天的,等著」、「看他踏著六親不認的步伐勇往直前就知道這是個狠人」、「行人未依號誌的罰則也應該要調整,這樣才符合公平啊」、「帝王條款,有恃無恐」、「開過去要喊,吾王萬歲萬萬歲」、「成天妄想當孝子」、「沒走斑馬線,帝王變先帝」。
高雄熊貓化身「帝王行人」大跳40秒機械舞 超扯畫面曝光
東興國中學生以《帝王條款》為題的漫畫作品,在全國美術比賽中獲得特優獎,未料相似情節卻在高雄真實上演,熊貓外送員竟在斑馬線化身舞王跳舞,並刻意放慢動作過馬路,此舉引起民眾高度關注,警方表示該行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依開罰500元罰款。據悉,15日上午10時許,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與文樂街口,熊貓外送員在過綠燈斑馬線時,斑馬線當成舞蹈場地,開始大展身手以機械舞的方式搖擺手腳轉動身軀,花了40多秒的時間才走到路中央,穿越過程頗具娛樂性,但在燈號即將轉變時,竟匆忙折返原路口,顯然僅是嬉戲而非真的要過馬路。轄區三民二警分局警方指出,事發當天未接獲民眾報案,但行人在交通頻繁的道路上隨意追逐、嬉遊,甚至影響交通流暢,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進行罰款,最高可處500元罰金。警方提醒,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若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應依號誌指示快速穿越。車輛與行人皆應相互尊重,共同維護交通秩序和安全。
高雄驚見帝王行人! 男過90秒馬路「大跳機械舞」又折返
日前桃園某國中生因為一幅畫作獲得特優,他將行人畫成皇帝,並霸道地在斑馬線上行走,作品意外掀起討論。近日高雄市就有一名男子走過一個長達90秒的紅綠燈,並走邊跳機械舞,最後見秒數將至,又匆匆返回,猶如「帝王行人」;對此,警方表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開罰新台幣500元整。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與文樂街口,只見一名男子在長達90秒的紅綠燈斑馬線上開跳「機械舞」,擺動身軀的同時也跳得相當忘我,連走帶跳地往前走,完全把過馬路當作兒戲看待。該男子跳到斑馬線中間後,眼看秒數快倒數完畢,就急忙小跑步往回跑,行為相當危險。對此,警方表示行人若是在交通頻繁的道路上任意追逐、嬉鬧等行為阻礙交通,恐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且可處新台幣500元整。以外,警方也呼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設有人行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車輛及行人均應相互尊重,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