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互惠原則
」 外交部台灣護照免簽今年少5國 最強護照排名也下滑至第35名
民進黨執政後曾自豪台灣護照可在世界許多國家免簽入境,但審計部報告指出,台灣護照享免簽待遇國家從去年底171個,到今年4月底卻減為166個,也有地區限縮待遇,外交部網站卻逾1個月未更新。外交部5日解釋,部分非洲國家因政治因素,取消給予國人電子簽證待遇,將督導駐外館處持續爭取,並即時更新網站資訊。審計部最新總決算報告指出,外交部爭取各國給予我國護照可享免簽證、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待遇,統計2019年至2023年,包含阿根廷、沙烏地阿拉伯、蒙古及俄羅斯等4國給予國人電子簽證待遇;安地卡及巴布達、泰國2國則給予免簽證待遇。另去年底共有171國給予我國護照免簽待遇,雖創下新高,但至今年4月底卻掉了5國,減為166個。外交部說明,部分非洲國家因政治因素,取消給予國人電子簽證待遇、哈薩克取消原給予國人預審制落地簽證待遇,以及哥倫比亞限縮國人免簽證待遇等。不過,審計部指出,這些國家取消或變更、限縮國人簽證待遇,權管駐外館處卻未能有效掌握,導致有超過1個月才更正網站資訊,如哥倫比亞2023年6月2日起變更限縮國人免簽證條件,外交部網站卻於同年7月21日才將哥國由免簽國家名單中移除。審計部另指出,亨利護照指數資料顯示我國護照排名,2016年及2018年為第29名,但去年度排名僅第35。對此,外交部回應,將持續督導駐外館處,秉持平等互惠原則,爭取國人簽證待遇及提升簽證便利措施,並即時更新網站資訊。
奧地利不承認台灣國際駕照 外交部:奧國人也不能在台駕車
不少國人出國旅遊都會選擇自駕遊,好處就是行程能自我掌控,不過,近期有網友在社群上反應,台灣旅客無法持國際駕照在奧地利臨時駕車,對此,外交部今(22日)證實此事並做出回應。奧地利突不認台灣國際駕照!外交部表示,奧國人士也無法持照在台開車。(圖/翻攝自交通部)近期有旅遊部落客撰文提醒,「奧地利不能自駕了」,提醒國人規劃行程時,要多加注意,話題一出引發了各種討論。對此,外交部22日證實並表示,基於平等互惠原則,目前持奧地利國際駕照的外籍人士也無法持該證件在我國駕車。根據外交部表示,近日接獲國人反映,國人持我國國際駕照無法在奧地利臨時駕車,外交部已指示我國駐奧地利代表處,持續進洽奧國政府,爭取國人相關權利。另外,台灣駐奧地利的外交單位,透過臉書做出了回應表示,「最近大家關心來奧地利玩是否可租車自駕問題,我們也很關心。本處前向奧地利交通部洽詢有關我國國際駕照在奧地利使用規定,獲奧交通部答復,認為我國國際駕照在奧地利並非有效,我國一般旅客無法在奧地利自駕。為爭取國人可在奧地利駕車,本處正在與奧地利外交部及交通部協商中,希望可趕快找出雙方互利的解決方案,也會在社群媒體及本處網站上隨時報告進度,謝謝大家」!台灣駐奧地利的外交單位,透過臉書做出了回應。(圖/翻攝自臉書)
平等互惠各自解讀 蔡瑞月舞蹈社下一步北市中央不同調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4日批評,台北市政府以三年一次公開評選方式,委外經營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社」。美其名是公平甄選,卻讓文化傳承陷入三年一斷層窘境,引發熱議。據了解,台灣現代舞先驅蔡瑞月女士是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1953年出獄後,她在台北中山北路二段巷弄中,日本殖民政府遺留的「文官宿舍」原址設立舞蹈社,培育後代舞者。該基地曾面臨拆除和火災危機,依然保存下來,但2024年與市府的合約即將到期,面臨公開招標、委外經營的狀況,基金會希望市府能讓他們繼續在這裡,保留、推廣文化。基金會董事長蕭渥廷4日說明,《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有規定「公有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管理機關,得優先與擁有該定著空間、建造物相關歷史、事件、人物相關文物之公、私法人相互無償、平等簽約合作」,以蔡瑞月舞蹈社來說,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就是最該優先平等簽約合作的團體。蕭渥廷批評,北市府不顧文化資產延續性,只為了形式上不落人口舌,堅持3年一選公開招標,讓傳承團體陷入三年一次斷層,失去延續蔡瑞月精神,更讓舞蹈文化陷入風險。對此,北市文化局回應,北市其他重要文化場館與名人故居,如「紫藤廬」、「李國鼎故居」、「林語堂故居」等,皆依據《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公開評選方式甄選營運單位,藉助民間資源參與公共事務,推動地方文化發展,增進營運效益。文化局強調,甄選營運單位時,其中甄選要點也會考量場館脈絡及精神,符合平等互惠原則。而中央主管機關文化部則認為,北市可考慮採限制性招標,委託適當團體或個人,因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21條第4項精神,鼓勵各管理機關得逕予委託與古蹟、歷史空間相關的公、私法人經營,才符合文資法「合作經營」精神。文化部文資局長陳濟民補充,有鑑於此,文資局也已經函示各縣市政府管理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本於權責辦理,重申也可採用第22條採限制性招標,委託適當的團體或個人或個人執行。至於何以北市堅持以三年一次公開甄選為招標要件,文化部官員則低調向CTWANT表示,應是北市希望完備程序,避免落人口實。但文資局函文重申可採限制性招標後,相信北市府也會更有彈性處理類似問題。
提升受害人權益保障 外籍、無國籍者可依法請求冤獄補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初審通過「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為提升受害人權益保障,刪除第36條限制條約,讓外國人和無國籍者都能受合理及平等對待,可依法請求合理補償;另外,第7條「可歸責於請求人時酌減補償金額」規定,若依一般社會通念的標準過於抽象,因此刪減,採用一般補償金額規定。依據現行「刑事補償法」規定,只有母國簽署聯合國兩公約的外國人在台受冤獄,才得以聲請刑事補償,司法院指出,先前規定是基於平等互惠原則所定,但基於人權立國、實踐人道主義,應賦予外國人依法請求合理補償的權利,且該條文也違反「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因此提案修正,後經討論予以刪除。另外,針對第13條規定,受不當拘禁被告一律自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裁判之「確定日」起算請求權時效,但部分人可能受限於出國、入獄等因素影響,或不知自己已獲平冤,條文有失公允,委員會初審則修正,新增從「知悉日」起算聲請刑補。依刑事補償法第6條第2項規定,羈押、徒刑、拘役等不當拘留被告若獲判無罪或不起訴,可聲請刑補,以3000至5000元不等折算一日補償,至於罰金及易科罰金執行補償,應依已繳罰金「加倍」金額附加依法定利率計算的利息返還,但考量罰金及易科罰金屬刑罰,與沒收、追徵、追繳規定應予以區別,因此將加倍改為「1.5至2倍」。至於該法第7條規定,可歸責於請求人時,按照個案情節,得依社會一般通念,另依其於標準決定補償金額,由於一般社會通念的標準過於抽象,造成決定標準不一而常受抨擊,因此委員會也將該條文刪除。對於刑補請求權人除現有一次性支付外,委員會初審也增訂分期支付請求權,使補償支付更為彈性。
遲到5分鐘「訂金7600全扣光」饕客氣炸 米其林餐廳神隱9天回應了
一名南部民眾近日為了吃米其林美食,特地開車3小時到南港某知名餐廳用餐,卻因找車位「遲到5分鐘」被取消訂位,就連訂金7600元也拿不回,認為店家「全額扣款」規定太不合理,氣到提告。對此,業者表示,已委請律師聯繫互相溝通並已解決,呼籲各位網友理性討論,切勿散播未經查證的消息。據了解,該間米其林餐廳位於台北市南港區,過去曾遭不少消費者控訴,除了抱怨業者服務態度不佳,還訂立一大堆不合理的規定,像是「訂位和刷卡不同人禁止用餐」、「訂位者沒到現場,店家也不准客人用餐」。近日一名南部民眾特地到該餐廳用餐,卻因遲到5分鐘被取消訂位,就連訂金7600元也拿不回。不僅如此,還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曬出菜色照片,稱2人花了8600元吃米其林大餐,端上桌的餐點卻超敷衍,不只沒特色、份量少,甚至有道餐點是「荷包蛋佐蘆筍」,讓網友看傻眼,直呼「荷包蛋也算一道菜喔」、「我差點以為是剩菜」、「一片樹葉、一個太陽蛋、一口麵,這是吃個空虛的嗎。」針對訂金遭扣一事,北市消保官表示,依民法規定,民眾若遲到,餐廳僅能請求因遲延所造成的損害,並不能免除給付義務或得沒收餐費,若訂位約定內容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明顯有失公平,民眾可依《消保法》第12條規定主張條款無效,提出申訴或訴訟。事隔9天,業者今(29日)在臉書回應,感謝所有人的指教,不論正反方面的評論,對餐廳都是一種學習,藉此調整優化。對於近日消費糾紛事件,業者強調,「我們已委請律師聯繫互相溝通並已解決,請各位網友理性討論,切勿散播未經查證的消息。」
米其林餐廳遲到5分鐘「訂金7600全扣光」!消保官打臉了:訂位條款無效
一名南部民眾為了吃米其林美食,特地開車3小時到南港某家米其林餐廳用餐,卻因找車位「遲到5分鐘」被取消訂位,就連訂金7600元也拿不回,認為店家「全額扣款」規定太不合理,氣到提告。不過就有網友發現,該間米其林餐廳似乎風評不佳,不少消費者在Google評論上抱怨,曾被店家沒收訂金、趕出門外,如今又有人爆料菜色有問題。對此,消保官也表示,該餐廳恐違反消保法。該間米其林餐廳遭不少消費者控訴,不僅服務態度不佳,還訂立一大堆不合理的規定,像是「訂位和刷卡不同人禁止用餐」、「訂位者沒到現場,店家也不准客人用餐」,且訂金也因此遭到店家全額扣款。消費者花了8600元吃米其林餐廳,但端上桌的餐點卻超敷衍。(圖/擷取自Facebook/爆廢公社二館)相關消費糾紛不只一件,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二館」曬出菜色照片,2人花了8600元吃米其林餐廳,但端上桌的餐點卻「超敷衍」,不只沒特色、份量少,甚至有道餐點竟是「荷包蛋佐蘆筍」,讓網友全都看傻眼,紛紛直呼「荷包蛋也算一道菜喔」、「我差點以為是剩菜」、「一片樹葉、一個太陽蛋、一口麵,這是吃個空虛的嗎。」針對訂金遭扣一事,北市消保官龔千雅表示,依民法規定,民眾遲到餐廳僅能請求因遲延所造成的損害,並不能免除給付義務或得沒收餐費,若訂位約定內容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明顯有失公平,民眾可依《消保法》第12條規定主張條款無效,提出申訴或訴訟。
刪平等互惠無論國籍皆可申請 國賠法修法仍待審
針對行政院發函指出,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對此大陸委員會昨只重申,按照《國籍法》、《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國家賠償法》對於中國大陸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未有明文;針對法務部擬具的國賠法修正草案,陸委會僅贊同法務部刻正擬具的修正草案內容與修法精神。至於大陸人民得否參照「平等互惠原則」精神,具體個案應由受理賠償機關及法務部本於權責審認。而行政院在2021年9月2日的院會,通過法務部國賠法修正草案,包括刪除第15條條文中的「平等互惠原則」,未來新法通過後,凡在我國領域內發生的國家賠償案件,不論國籍,都可依法請求,以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不過,草案迄今仍在立法院待審。大陸涉台人士強調,他們注意到台灣法務部表示,未來國賠法將刪除平等互惠原則,無論國籍均得請求,也就是大陸人日後也可請求,徹底解決該問題。民進黨當局卻刻意藉由台灣國賠法的漏洞,來炒作兩岸為兩國,其心可議,把單純法律問題上綱到兩岸政治定位,非常不恰當。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唐永紅告訴本報,民進黨政府否定將大陸人民視同中華民國國民,是基於其一貫的政治主張與立場,即認為兩岸是兩個不同國家、一邊一國、一中一台的定位。對於外界質疑行政院此舉是「隱性台獨」,唐永紅直言早已是「公開地搞台獨」。唐永紅進一步指出,在該函釋做出的30年前,台獨勢力弱小,當時兩岸也都認同一個中國,然而,當前台灣的法律制度,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仍涵蓋大陸地區,在相關法律並未修改下,民進黨政府此舉屬於其自身的政治解釋,不僅沒有依法、甚至已是違法違憲的解釋。但他也補充,民進黨還不敢修改法律,把大陸地區排除在法律體系所規定的領土之外,還不敢在台獨道路上走完最後一哩路(即所謂法理台獨),「因那必然引致台海戰爭」。
與台科大整併!華夏科大擬定補償措施 百位教師最多可領6到10個月全薪
台科大與華夏科大曾在3月初證實,兩校已成立工作小組,計劃在平等互惠原則下進行整併,計畫書會在4月底或5月中送教育部,希望8月起的112學年就可以新架構來運作,但會確保華夏科大學生原校畢業、老師去留則尊重他們的意願。如今,華夏科大董事會21日也通過了與台科大整併的計畫書,未來華夏科大百名教師將轉任台科大專案教師。不過,由於身份轉換將導致權益受損,華夏科大董事會也已經籌資並提出權益補償方案,整併後若教師屆齡而願意退休,最多可領10個月薪資補償,不願退休而轉換到台科大任教老師,最高可領6個月全薪補償為原則。若以教授每個月全薪12萬元計算,退休補償最多可領超過百萬。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華夏科技大學,去年5月被台科大學生會揭露,華夏將由台科大接收,最快在112學年度起申請停止全部招生。不過這起事件引發華夏科大師生強烈反彈,外界一度以為兩校整併已經夭折。不過台科大與華夏科大3月初又發出共同新聞稿表示,鑑於高教環境受到少子女化衝擊,為提升競爭力、整合資源、擴大規模,兩校已成立工作小組,商討合作整併後的架構,期能創造技職教育優質發展的新契機。如今,兩校也在本月11日同時舉行校務會議,並各自通過「整併計畫書」,隨後華夏科大董事會便在上周五(21日)通過了整併計畫書,台科大也在前天(25日)將整併計畫書送給教育部審議,若一切順利,預計教育部在近期就可審核通過,華夏科大也將在5月底宣布,從112學年度起停招,115學年度結束後停辦。華夏科大與台科大整併後,根據整併計畫書內容,華夏科大目前共有101名教師,將轉任台科大專案教師,部分選擇退休,但因轉任將導致教師權益受損,華夏科大董事會也已經擬定補償措施,並在今天(27日)曝光。華夏科大主秘鍾國強表示,目前約有14到15名教師已經屆齡退休,其餘華夏科大教職員會轉任台科大,但因為私校教職員參加私校公保,未來到台科大後轉換身份,年資也會結清,教師變成專案教師及職員變約聘後,將是勞保身份,身份轉換時會有一些權益損失,所以董事會才提出補償措施。內容除了提供屆齡教授每人一筆10個月的退休優惠金,不願退休而轉任台科大教師,以最高可領6個月全薪為原則,若以目前教授一個月全薪約12萬計算,等於可能72萬到120萬元,但因為每個人條件不一樣,實際上仍以個案狀況而定。
與台科大整併復活有望 華夏科大預計8月起以「新架構」運作
台科大與華夏科大的整併「死而復活」!台科大與華夏科大今證實,兩校已成立工作小組,在平等互惠原則下,將進行整併,計畫書會在4月底或5月中送教育部,希望8月起的112學年就可以新架構來運作,但會確保華夏科大學生原校畢業、老師去留則尊重他們的意願。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華夏科技大學,去年5月被台科大學生會揭露,華夏將由台科大接收,最快在112學年度起申請停止全部招生。不過這起事件引發華夏科大師生強烈反彈,外界一度以為兩校整併已經夭折。不過台科大與華夏科大今天發出共同新聞稿說,鑑於高教環境受到少子女化衝擊,為提升競爭力、整合資源、擴大規模,二校已成立工作小組,商討合作整併後的架構,期能創造技職教育優質發展的新契機。2022年12月底華夏科大董事會一致同意台科大為華夏科大最適當合作或合併對象,在建議比照以往案例保障學生受教權,與尊重教職員意願及維護應有權益,並由台科大全部聘用原則下,同意華夏科大和台科大就合作或合併洽商。現在公私立大學合併還沒有法源,因此公立的台科大要和私立的華夏科大合併有困難,只能是華夏科大將校地捐贈給科大的方式進行。台科大主秘呂正修表示,台科大與華夏科大距離近,兩校資源整合後以更有效利用,不過他們用的是「兩校整併」的字眼,至於實質上是不是捐增,台科大尊重華夏科大董事會的說法。呂正修表示,兩校整併計畫書會在4、5月送到教育部,一旦通過,新的架構從8月起實行,華夏科大將改稱為台科大華夏校區。華夏科大從112學年起先停招,但仍繼續存在,學生可以原校畢業,老師部分則分年分批處理,尊重他們的意願,願意留下來的就轉而成為台科大的老師,想接受資遣離開也可以。教育部說,華夏科大111學年專任教師數為108人,在學學生數為2817人,大一新生註冊率為42.39%。學校在保障教職員生權益以及校產公共性之前提下,教育部部尊重台科大與華夏科大進行合作及資源共享,後續是否合併則由兩校校內充分溝通後最後決定,教育部予以尊重。
知名部落客撰文換折抵18萬手術費 事後反悔想撤照求償258萬敗訴
知名美妝旅遊部落客Umie(本名陳冠諭),到BC時尚診所做醫美手術,簽約同意診所拍攝、手術照片,她並撰寫分享文宣傳,換取折扣手術費18萬餘元。陳女後來認為約定內容不公平,寄存證信函要求下架照片,診所卻繼續使用,陳女因此怒告求償258萬餘元。台北地院認為陳女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判她敗訴。陳女主張,她2013年到BC時尚診所,施作前額內視鏡五爪提眉手術合併組織膠使用及修復針4堂,雙方簽署協議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由她撰寫手術分享文,放到她的部落格等平台,並同意診所拍攝、使用手術照,手術費用可折抵18萬4400元。陳女指出,因肖像授權書內容涉及私密、敏感個資,卻未約定授權期間,範圍更及於全世界,過於空泛,使她個資遭無限制利用,並不公平,該授權書應屬無效。她2018年5月16日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撤照片,診所卻繼續使用到今年2月13日,故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診所負責人抗辯,該手術不是維持陳女生存必要,陳女有選擇其他診所或不做的自由,且肖像授權書有約定不能發布在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等非正當管道,並非毫無限制,診所使用目的是分享手術成功案例,未違反約定,陳女主張不可採。北院台北簡易庭一審認為授權書有效,但經陳女寄發存證信函終止後就失去效力,診所卻仍繼續使用,已侵害陳女肖像權,判賠3萬元。雙方均提上訴,陳女另主張,她是知名美妝旅遊部落客,曾參與許多大型彩妝、保養品牌活動發表記者會,並與日本旅遊局、上海旅遊局、金門觀光局,及電視節目、彩妝雜誌合作,肖像具有一定商業價值,一般代言、發文推廣刊載單篇文章7日可獲報酬6300元,追加求償授權費不當得利208萬4400元。北院民庭二審認為,肖像授權書的目的是宣傳診所醫美業務,是雙方相互磋商而訂立,屬基於自由意志下所為契約自治的範圍,難認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此外,陳女在契約中不是經濟弱勢,不做醫美也不危害日常生活,無從認定該授權書顯失公平而屬無效。診所依約定內容撰寫手術分享文,並無侵權。反之,陳女寄發存證信函,僅終止授權使用肖像,未表示會補付折扣掉的手術費用,不是解除整個協議書,擅自割裂協議內容,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合議庭故逆轉判陳女敗訴,診所免賠。
港人掀台灣置產潮 房價差5倍台中設籍年增2成
港版國安法正式通過,美國宣布將取消香港特殊待遇,2019年以來,香港反送中運動為社會累積了不少不安與動盪,港人來台置產的詢問度增高,實際來台居留、定居的人數也不斷創新高,累積設籍人數以新北市最多,而台中則是年增率達2成多,其次為高雄年增有1成7,港人對台了解度增加,不再執著於雙北,而是漸往房價親民的中南部移動。台灣由於語言相通、地理環境接近,坐飛機僅不到2小時,自由的風氣、物價低等種種原因,深受香港人的喜愛。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2019年來台居留的港人數量達5858人,較前一年的4148人大增41.12%,是2016年以來的新高;而獲定居許可的港人則有1474人,較前一年的1090人增加35%,也是近年新高。而香港人最愛居住的縣市是新北市,截至2019年底設籍人數有2774人,打敗了台北市約2418人,第三名則是台中市的1392人。不過台中的年增率卻為六都之冠,達22.32%,高雄、桃園、台南地區的年增率也都有15%以上,超越雙北市的增幅,原因不外乎在於港人受夠高房價束縛,在資訊取得容易下,港人不再只熟知雙北精華區,轉往環境好、價格親民的區域移動。21世紀不動產淡水沙崙店店東陳火旺以新北市淡水為例,淡水房價親民,僅有香港的5分之1,這裡有山、有海景、河景,不少香港人表示來這邊居住就像沒有離開香港。而中南部許多縣市的房價正如同淡水。不過對於港人在台置產有什麼條件及注意事項?21世紀不動產企劃研究室襄理董家菱表示,根據港台「平等互惠原則」,只要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並持有英國或香港護照,只要出示證件填寫登記並送到地政事務所,地方政府核准之後就可以購屋。而港人在台購屋需準備的資料,其實就像一般外籍人士申請取得土地的流程一樣,需附上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權利變更及繳稅、互惠相關證明文件、買賣移轉契約書、土地所有權狀等資料,若是申請人不熟悉台灣相關流程建議可找有信用的房屋仲介與地政士協助辦理。此外,在台購屋,買方須繳交契稅,外籍人士為單一稅率6%。還有兩地計算面積的單位不同,台灣計算房屋面積以坪為單位,香港則是平方英尺。另外在房屋貸款的部分,外籍人士須有「長期居留證」和「工作資歷」才能成為貸款的評估,若沒有長期居留證和工作資歷,只有護照,恐怕只能用現金購買,貸款成數則是看申請人自身的財務條件及信用。董家菱也提醒,若是香港人想要在台落地生根取得台灣護照,有幾種方法,包括依親移民、結婚移民、投資移民、創業移民、專業移民、讀書移民等,然而在台購買房產的金額並沒有列入「投資移民」所需的600萬門檻,要特別注意。
菲律賓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外交部表強烈不滿
針對菲律賓總統府發言人羅奎(Harry Roque)不當發言,指稱「遣返菲籍移工案由台灣與中國決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事,外交部今(29)日回擊,對於菲律賓的政府官員錯誤指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表達強烈的不滿與高度遺憾。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說,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從來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沒有一天統治過台灣,也只有民選的台灣政府才能在國際間代表台灣2300萬人民。她表示,我國對於菲律賓的政府官員錯誤指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表達強烈的不滿與高度遺憾。歐江安表示,外交部已指示我駐菲律賓代表處立即與菲方交涉,表達抗議,我方嚴正籲請菲國政府官員正視事實,不要再誤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歐江安也再次強調,我國是自由民主法治國家,外籍移工在我國權益均受相關法令保障,其中包括言論自由。她說,本案任何人或機構均無權逕向移工本人,或其雇主、仲介關切施壓,我國政府也不會對在台灣的移工在未有違反我國法令情形時,逕將當事人遣送出境。歐江安指出,如果菲國司法機關依適當法律程序認定該名移工有違法事實並且通緝,也應循外交途徑向我國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我方可依據相關協定與菲國政府協商處理。她表示,菲律賓是台灣新南向政策的重要目標國家之一,雙方經貿與人民往來日益密切,台菲兩國基於相互尊重、平等互惠原則,應該積極對話溝通,精進友好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