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原則
」 釋憲 憲法法庭 投票 立法院《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郭昱晴:3重點健全台灣運動
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立委郭昱晴表示,今年是台灣運動賽事的金牌黃金年,為延續成就,本次《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聚焦三大重點,包括支持運動平權、獎勵運動工會、嚴懲簽賭不法等,本次修法通過,要感謝教育部、體育署以及所有提案連署修法的跨黨派委員,希望未來大家能夠努力,持續健全台灣運動產業發展。郭昱晴表示,「113年國光體育獎章暨運動科學研究獎勵頒獎典禮」於12月6日下午在臺北凱達大飯店隆重舉行,而近日除世界棒球12強賽、U12亞洲盃少棒奪冠以外,其他許多運動項目也屢傳佳績,包括桌球、拔河等,世錦賽跆拳道項目更是再添了四面金牌,讓今年台灣國際賽事的總金牌數達到26面。這些榮耀肯定了台灣運動員的實力與努力,也凸顯運動科學研究的重要貢獻。郭昱晴表示,為延續以上成就,本次《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聚焦三大重點,包括支持運動平權、獎勵運動工會、嚴懲簽賭不法等。首先,「支持運動平權」部分增訂第七條之一,要求公營事業與各級政府經營運動團隊,均須遵循性別平等原則,避免瓊斯盃女籃與男籃出場費差距等事件再度發生。其次,郭昱晴指出,關於「獎勵運動工會」部分,中央將提供運動員工會更多支持,借鑑國際經驗,鼓勵對外窗口建立及團體協約簽訂,助力職業運動發展;最後,「嚴懲簽賭不法」部分,新增第七條之三,加重處罰染指賽事的不法分子,維護運動產業健全發展及國人信心。
死刑釋憲宣判在即 王鴻薇喊若真廢死將大動作反制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日表示,台灣民眾普遍民意都是「反廢死」若當日下午憲法法庭宣布「死刑」違憲,國民黨將大動作反彈。台灣死刑存廢爭議數十年,正反雙方各執一詞始終未有共識,而憲法法庭將在20日下午3時宣判,有望釐清死刑是否合於憲法,進一步攸關37名尚未伏法的死囚是否可以改判無期徒刑,甚至無罪釋放,不少死刑確定犯先後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平等原則,聲請憲法審查並暫時停止執行,如今結果將揭曉,各界關注。據了解,全球小計有140個國家廢除或長期未使用死刑,而台灣以及對岸、日本、南韓仍維持死刑制度,美國與部分歐洲國家也仍保留死刑。而根據多份民調顯示,台灣民眾仍有約8成反對廢除死刑,顯見台灣社會離「廢死」似乎還有一條漫漫長路,也有不少人擔心若廢除死刑,恐怕釀成更嚴重的犯罪問題。對此,身兼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的王鴻薇指出,台灣民眾有8成都反廢死,當日下午判決結果,將直接左右死囚們的命運,而一旦判處違憲,等同宣告台灣邁入「廢死」國度,若真如此,國民黨一定會有大動作。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也說,放眼民主法治國家,並未以大法官解釋這樣的路徑來判斷死刑該當與否,更遑論進一步依此來決定是否廢死,加上台灣社會現在沒有共識也沒準備好廢死,呼籲組成憲法法庭的大法官不要當撕裂台灣社會的千古罪人。
伊拉克擬通過童婚法! 年滿9歲即可結婚成合法夫妻「一讀過關」
時代在進步,但全球仍有許多「童婚(Child Marriage)」慘案,像是伊拉克國會正在審理一項極具爭議的提案,根據該提案,女孩9歲就可結婚,目前已經完成一讀,引發各界對於剝削、童婚及女性權益被侵犯。伊拉克國會正在審理一項極具爭議的提案,試圖把女性的合法結婚年齡,從18歲降至9歲 。(圖/達志/美聯社)根據多家外媒報導,這項正在審理《個人地位法》修正案,法案通過後,女性合法結婚年齡將下修到9歲,目前該法案已通過第一讀,據了解,當地現行合法結婚年齡男女皆為18歲,女性若有監護人同意,則可以15歲就結婚。據了解,除了降低女性的合法結婚年齡,這項提案也允許公民自由選擇,要把家務事務交給宗教當局,或者民事司法機構處理。報導稱,伊拉克國會已多次提出這項修法,但先前幾次都以失敗告終,今年7月下旬,這項修法再度因為多數議員反對被撤回,但獲得什葉派強力支持後,在8月4日完成一讀。伊拉克國會正在審理一項極具爭議的提案,試圖把女性的合法結婚年齡,從18歲降至9歲 。(圖/達志/美聯社)對此,支持者認為,這次修法能夠保護年輕女孩免於「不道德的關係」。但人權組織、女權團體和社運人士都強烈反對,他們擔憂,這恐會導致童婚、針對兒童與女性的剝削進一步惡化,甚至大幅衝擊,破壞伊拉克數十年來的女權及性平成果。像是伊拉克婦女網絡的卡芭西(Amal Kabashi)就指出,這項修法將「為男性對於家庭問題的主導權,提供巨大轉圜餘地」,認為把婚姻權交給宗教當局,不僅「破壞伊斯蘭法律規定的平等原則,也偷走無數女孩的未來與福祉,女孩應該要在學校裡和操場上,而不是穿著婚紗」。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數據顯示,伊拉克高達28%的少女或女童18歲前已經結婚。人權觀察(HRW)研究員桑巴爾(Sarah Sanbar)直言,萬一通過修法,伊拉克等同是走回頭路。伊拉克國會正在審理一項極具爭議的提案,試圖把女性的合法結婚年齡,從18歲降至9歲 。(圖/翻攝自X)
代理教師敘薪不採先前年資遭判違憲 柯志恩新會期推修法助代理教師同工同酬
引發全國代理教師高度關注的「代理教師敘薪」聲請釋憲案結果,今天出爐,憲法法庭確定宣告違憲,對此,藍營教育委員會立委柯志恩指出,這是「遲來的正義」,也還給全國近3萬名代理教師的公道。柯志恩說,長期以來,代理教師「同工不同酬」,除了此次釋憲標的「不採計先前年資敘薪」外,代理教師寒暑假也無薪,經立委質詢和媒體報導,教育部前部長潘文忠承諾改善。柯志恩表示,教育部確實也對此事做了努力,但部份縣市雖發給代理教師薪資,但要求代理教師必須兼行政職,有些縣市則沒有要求「一國多制」。簡言之,代理教師,已經沒有「考績獎金」和「年資敘薪」等正常教師福利,但在教學現場,卻有不少代理老師與一般老師「同工不同酬」的不公平現象,都應該被一一檢討,才能挽回教育工作者對教育行政的信任。她還說,過去代理教師不被採計的年資敘薪,如今被宣告違憲,預期可讓教育環境更符合公平與人權。柯志恩說,立院新會期,她將提案修改「教師待遇條例」,也希望行政部門配合修法,給代理教師更完整的權益保障。柯志恩同時表示,沒有任何一位代理教師希望永遠都是「代理」的身分,期盼中央和地方教育主管,不要過度管控教師員額,該開缺就應釋出員額,讓有意願、有熱情的代理老師都可以安心從事教育工作,為教育貢獻心力。新北市一位張姓民眾,曾任兩年代理教師,但在錄取新北市某高中代理教師時敘薪,遭教育局認定不採計過去年資,該民眾認為,牴觸憲法平等原則,進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指教育部不能敘薪的相關函釋,及新北市府相關規定不採計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的作法違憲,憲法法庭認為,合格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應由中央訂定具體規範,據了解,有類似規定的縣市不只新北市,未來如何修法統一全國規定,也備受矚目。
不滿遭綠營抹紅 民眾黨團宣布撤簽、不再參加朝野協商
立法院朝野12日協商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於會中提出的修正動議,被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要偷渡縮短陸配入籍年限。對此,民眾黨團15日怒批民進黨歧視新住民,宣布撤回協商簽字,並不會再參與接下來的朝野協商。立法院民眾黨團上午召開「反歧視,爭平等,拒抹紅」記者會,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立委麥玉珍、張啟楷、林國成、陳昭姿等人出席與會。麥玉珍指出,警察經常到新住民小吃店臨檢,卻不去歐美人士的商店,她身為新住民立委代表,為新住民爭取權益,請民進黨不要戴著濾鏡看新住民。她說,吳思瑤是資深立委,當久了,只剩下一張招搖的嘴而已嗎,在臉書故意寫了一段她與統促黨之間的關係,她從無證實,她根本就是含沙射影。「請問吳思瑤你在影射什麼?」張啟楷表示,基本法和權益保障法位階不同,並批評民進黨看不起新住民和中配,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疑民眾黨偷渡縮短中配入籍年限,民眾黨版本根本沒有「身分證」等相關文字,反倒是行政院2020年的兩公約國家報告提到要拉齊中配與外配入籍年限。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立委非常憤怒,要為新住民討公道,民眾黨團決定撤回協商簽字,並且不會再參加接下來的朝野協商。他表示,下午的協商誰要去,誰會是下一個麥玉珍。黃珊珊則指出,基本法是一個基本人權保障平等原則,本身是一種宣示性跟政策性的目標,民眾黨提出的修正動議是叫做行政措施,民進黨卻在協商完成後,立刻用攻擊抹黑、抹紅的方式,去扭曲民眾黨團原來的提案,協商成為民進黨攻擊政治對手的工具,讓人覺得非常的可怕,以後誰要跟這樣的人協商?民眾黨立委麥玉珍遭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抹紅,對此,民眾黨團宣布撤回協商簽字,並不會再參與接下來的朝野協商。(圖/翻攝自麥玉珍臉書)
性侵多女判刑29年10月!富少李宗瑞怨「關太久」 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淫魔富少」李宗瑞下藥性侵偷拍多名女子,2018年被判刑29年10個月。他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因此提出聲請重訂執行期。案件遭駁回後,他聲請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李宗瑞主張,台灣高等法院107年度聲字第3798號刑事裁定,因所適用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及第53條規定,關於數宣告刑定應執行刑時,內、外部界限過於模糊抽象,致侵害法益相似之案件,所定執行刑卻輕重不一,而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與罪責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7條、第8條及第23條規定,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身體自由權。高院審理後認為,最高院108年裁定已於111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送達聲請人,惟憲法法庭於113年5月14日始收受本件聲請狀,經依憲法訴訟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扣除在途期間,或縱以聲請人向監獄長官提出聲請狀之同年月9日,視為向憲法法庭提出,此部分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均已逾越前述之法定期限。高院指出,李宗瑞曾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對檢察官執行指揮聲明異議,經台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聲字第386號刑事裁定,以聲請人未提及執行檢察官有何執行指揮之違法,或執行方法不當,並非對於檢察官執行指揮不當聲明異議,而與聲明異議之要件不符予以駁回;李宗瑞提起抗告,未具體指出原裁定違法或不當之處,而認其抗告為無理由予以駁回確定。高院表示,聲請人以非屬系爭裁定二裁判依據之系爭規定違憲為由,對系爭裁定二及系爭規定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核與上述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要件有所未合,且無從補正,綜上,本件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
這樣還廢死讓犯罪剋星不忍了! 5年來476件殺人案僅判1死刑定讞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2024年4月23日代表法務部,率隊最高檢察署及調辦事檢察官參加憲法法庭召開的死刑辯論,郭永發代表法務部在法庭上答辯指出,近5年來476件殺人確定判決中,僅有1件死刑定讞,顯見死刑案件審判程序嚴謹。曾經承辦前立委羅福助盜墾案、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洩密案,以及理律律師事務所盜領案的郭永發強調,死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希望憲法法庭作合憲解釋。郭永發表示,大法官3次解釋合憲解釋,死刑不當然違反生命權保障,生命權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死刑不當然侵犯人性尊嚴,死刑不當然構成酷刑,罪責原則。他舉出日本和南韓判決為例,根據日本最高法院1983年的判決、及南韓憲法法庭2010年的判決結果,都認為死刑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極端情況及犯罪,死刑可以通過死刑的憲法審查。郭永發說,死刑是否違反平等原則要看個案,刑法的死刑可以用兩公約來補充,就是限於情節最嚴重,及日本「永山基準」情節最重大,死刑可以被接受,死刑例 外適用原則;我國的死囚有再審或非常上訴及憲法訴訟救濟,且沒有次數限制,訴訟期間也不能執行死刑,死刑已有特別程序保障。他說,大犯罪結合犯須符合情節最嚴重之罪,例如強制性交殺人及強盜 殺人,且刑法19條也沒有違憲,行為時的責任能力及量刑時刑罰受害性,只是量刑階段。死刑的特別程序保障,最高法院的言詞辯論程序規定,生死辯有強制律師辯論,另外在國民法官法也提高死刑評決數,也有用公正公約補充審判程序保障,死刑有特別程序保障,實務上死刑量刑基準有程序上保障。
澳門豪賭欠2億 緣道觀音廟李政賢名下佛寺要法拍
新北市淡水知名的「緣道觀音廟」創辦人李善單(李政賢),因在澳門欠下賭債,遭台北地院民事庭判決應給付港幣5984萬元本金及違約金,由於李還不出錢,名下位於民生社區的佛寺經債主聲請,將在3月12日進行法拍,底價5075萬元。位於新北市淡水的緣道觀音廟,由於正後方「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坐佛聖像」,獲金氏世界紀錄認證為全球「最大鋼製雕塑」,成為北台灣新地標。判決指出,李政賢2019年11月間,前往澳門賭博,在同月4日、11日、12日先後向德晉博彩中介公司借款港幣4筆,合計6401萬元。雙方約定應於各筆借款後45日還清,逾期李應給付澳門地區法定利率5倍計算的違約金,並給付借款金額10%計算的律師費。李男在2019年11月4日、11日、12日清償港幣401萬、12萬及4萬,其後均未清償,目前欠港幣5984萬,折合新台幣2億4100多萬元。對於積欠「賭債」,李男辯稱,德晉博彩中介所提供的借款憑證,僅有記載借款日期、時間、金額,並未提出完整合約,無從查悉其餘約定條款,也未提出確實已交付對方相對應金額的證據,故無法證明雙方間有消費借貸的法律關係。此外,對方請求的違約金為週年利率29.25%,實屬過高,且律師費用也屬違約金的約定,應依澳門民法典規定採衡平原則減少違約金計算,才符合平等原則。法官認定,雙方間確存有消費借貸法律關係,李男還積欠本金港幣5984萬,在違約金酌減後,還須給付法院認定的違約金及律師費。李男因為一直還不出錢,名下位於民生社區的佛寺房地產,遭債權人聲請法拍。依台北地院法拍公告,該案位於民生東路五段上,為一樓戶,建物坪數約52.85坪,屋齡約41年,目前一拍底價為5075萬元,換算單價約96萬,定本月12日拍賣。
警察為挽回愛情利用職權查42筆個資 被判刑不服上訴結果曝
彰化縣1名劉姓警員,為了挽回前女友(甲女),利用職務之便查詢她婚姻狀況及其親友個資,共計42筆,遭分局查獲移送法辦,判1年2月徒刑,緩刑3年,另分局依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1大過處分,劉員不服提起復審遭駁回,遂提行政訴訟,主張受甲女煽惑查詢而遭陷害,法官不採信予以駁回。彰化地院判決指出,劉姓警員從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間,為挽回甲女感情,假借職務上機會,使用公務電腦或行動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在用途欄輸入「舉發交通違規」、「警勤區訪查」等不實事由,查詢甲女與其胞姊、姐夫個人資料,總共42筆。法官考量劉員坦承犯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付和解金,且需負擔家庭經濟,所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3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另外彰化縣警局以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核予劉員記1大過懲處,劉員不服向保訓會提起復審遭駁回,轉而提起行政訴訟。劉員主張,甲女爭吵中煽惑他去查其是否已婚,再抓住把柄事後檢舉陷害,犯罪情節並非重大,為因感情糾紛查詢婚姻狀態,也未洩漏盜賣個資生損害公眾他人,加重處分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應記小過為恰當。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員身為警職人員,依其職務歷練及個人智識能力,對於禁止非因公務查詢應有認識,竟為追求並挽回與甲女感情,屢次違反規定,彰化縣警局審酌劉員違失情節嚴重,核予記1大過懲處,於法並無違誤,尚難認有違反比例原則,劉員所訴核無足採,原處分應予維持。仍可上訴。
夜班獎勵依層級區分給付挨轟大小眼 恐現護理師離職潮
衛福部26日祭出護理人員夜班獎勵留人,但地區醫院與醫學中心大夜班獎勵,每班就差了400元之多,地區醫院憂現護理師離職潮。有醫院估計,夜班費新制會導致5~10%護理師出走,形同把醫學中心缺額推向地區醫院,並指蔡總統曾表示,政府若聽不到民眾的聲音「可以拍桌」。地區醫院已在醞釀,研議是要「拍桌」還是「翻桌」抗議。三班護病比、夜班獎勵新制。「明明都是晚上上班,政府獎勵地區醫院的夜班費和醫學中心不一樣」,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護理師半夜上班,疲憊程度一樣,若依層級區分,恐導致護理師從小醫院流向大醫院。現行急性一般病床住院首日護理費,醫學中心1027點、區域醫院905點、地區醫院850點。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朱益宏認為,不同層級醫院工作難度的差異,已反映在護理費給付上,「同樣取得執照,同樣犧牲睡眠、家庭,為什麼拿到的獎勵比較少」?朱益宏說,護理師上夜班,大家都是8小時,並不是醫學中心工時較長。另醫學中心護病比較低,地區醫院要照顧更多人,誰比較辛苦?人人都應獲同工同酬保障,地區醫院護理師也非次等公民,衛福部的作法有違國際公約與憲法平等原則。社區醫院協會會員紛紛反映,夜班費推動後,將湧現護理師離職潮,地區醫院缺工問題恐加劇。一名不具名地區醫院代表預估,自身醫院將有5~10%護理師出走,這項新制是把醫學中心的缺額推向地區醫院,「擺明不重視地區醫院」,分級醫療將受衝擊。衛福部長薛瑞元則說,夜班費有層級之分,是考量醫學中心缺口大,且不同醫院夜班難度不一,在醫學中心值夜班,常會碰到緊急狀況,施行心肺復甦術的可能性高,也常需為手術做準備。基層醫界人士指出,蔡總統2016年曾指出,與政府溝通不必溫良恭儉讓,「如果第一次聽不見,大聲一點;如果第二次再聽不見,你可以更大聲一點;第三次再聽不見的時候,你可以拍桌子」。該位不具名人士透露,地區醫院已在醞釀,將開會研議如何表達想法,看是要「拍桌」還是「翻桌」,呼籲政府迷途知返。
成績好才能選學生會長?北市37校違反規定 教育局這樣說
成績好才有資格參選學生會長?台北市議員何孟樺發現台北市71所高中職中,竟有37校違反教育部規範,規定學生要達一定分數、沒被記過,才有資格選會長,痛批台北市教育局督導不周;對此北市教育局強調,今日已通函北市公私立高中職,需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訂立相關組織章程。台北市教育局表示,秉持鼓勵學生參與校園自治組織,藉此培養學生民主素養與平等精神,7日各校業務宣導會議上,向台北市各級學校宣導,請各校秉民主教育立場,輔導校內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循民主及平等原則檢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章程,不宜將學業成績評量、德行評量、出缺席紀錄等列為學生會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參選的資格限制。台北市教育局指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有「高級中等學校輔導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運作注意事項」,其中第5條敘明,由學生循民主程序,訂定符合民主精神之組織章程及規範會長(主席或其他類似名稱之負責人)及其他幹部之選舉罷免方式。台北市教育局強調,預計將在本月22日上午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宣導會議,再次向各校說明,並請校方輔導校內學生自治組織,請學生自治組織衡酌是否提案至學生自治組織大會討論。
剝奪受刑人在監投票 蔡政府民主退步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打官司要投票選總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投票所或其他適當辦法,讓他投票。但最高法院以無法祕密投票的技術性問題,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也斷了受刑人投票選總統的機會。民進黨長於計算選票,執政7年多卻遲未修法因應,再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的民主倒退心態和欠缺司法改革的決心。空談司改扈從黨意受刑人投票的確有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必須克服,這幾年民間司改團體不斷奔走,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然而無論是法務部、中選會,或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都無動於衷,這些聲音都淪為紙上談兵,高掛司法改革大旗,卻無視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利。司改團體透過由個案所提的各種行政救濟及行政訴訟手段,盼能經由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自力救濟,此次北高行法官在裁定假處分聲請書中,列舉了許多國家採取在監獄設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方式來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利。法官從憲政的高度來看受刑人的聲請,指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受刑人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監禁期間雖限制人身、居住、遷徙自由,但其他基本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法官並認為,在監獄設置投票所符合《選罷法》規定,且法律未區分選舉人身分,若受刑人遭到排除,形同剝奪在籍選舉權,違反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裁定是全國首件受刑人能投票的案例,會立即影響2024總統大選,但法務部和中選會卻互推責任,中選會也選擇提出抗告,主委李進勇更大喊傷透腦筋。他指出,監獄分為戒護區及非戒護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還是戒護區外,就是第一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中選會故步自封,不努力讓更多國民有投票參與民主政治的機會,卻想方設法處處設置路障,阻擋人民行使公投及投票權利,顯然就是為了護航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避免受到這些民意雜音的干擾。說穿了,中選會之所以甘冒行政怠惰惡名,目的無非是為了鞏固政權。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駁回受刑人的聲請。法官認為,因為選舉應採無記名、祕密方式投票,若准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卻只有林1人投票,則違反秘密投票;如果讓同戶籍的其他受刑人或讓選務工作人員、同戶籍區域的居民一起投票,則會有混合難辨選票的可能,若林事後本案訴訟敗訴,則無法辨別哪一張是林的選票,影響選舉結果。不在籍投票是解方依據憲法第129條,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最高行政法院以1人投票就等於是亮票的技術問題,更認為依法令人民沒有請求選務機關在戶籍所在地的管制封閉場所,例如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且暫時准許林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超過不准聲請而衍生的個人損害,巧妙地解除了中選會的危機。最高行政法院若能審酌世界各國的作法,拉高到憲政層級來檢視,就不會單以無法祕密投票的程序手段,一刀砍斷受刑人參與民主選舉投票的機會,斷送督促中選會努力修法或執行改善的動力,更讓受刑人在監投票,甚至不在籍等通訊投票之路陷入困境。不在籍投票應該是重要的解方,讓受刑人在監投票也可說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突破口,端看中選會願不願意執行罷了。一名受刑人聲請獲准,背後代表的是成千上萬無法投票的受刑人,倘若中選會點頭,相信就沒有最高行認定無法達到祕密投票的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提出協同意見書,身為首席大法官的他指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之外的「棄民」,「保護受刑人基本權,也保護社會安全」。可惜的是,這場受刑人憲法投票權利論戰,沒有聽到許宗力的聲音,此案例未來若能進入憲法法庭審理,下次總統大選,受刑人或許就不會缺席。
警佐班結業等嘸派任巡官 22警員狀告警政署結果出爐
樂姓等22名員警參加警佐班,期滿成績及格獲頒結業證書,卻因為職缺少,遲遲無法派任巡官或其他第9序列職務,引發22警員不滿,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警政署派任。案經審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警察人員不具有請求派任的權利,日前裁定駁回。經查,內政部2018年實施「99年以前三等(乙等)警察特考及格未具中央警察大學學歷之現職人員訓練計畫」,許多警察因而參加警大警佐班第39期、第40期及第41期訓練課程。其中,22名員警主張上課期滿、成績及格並獲頒結業證書,已於警大接受警佐教育訓練完竣,具備第九序列職務任用資格,要求警政署將他們分派巡官或相當於第九序列之職務。22警指出,警大四年制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通過考試年度在他們之後,卻優先派任巡官或第九序列職務,年資與實務經驗較他們不足,明顯獨厚警大畢業生;警政署雖稱會以一定比例派補警佐班警員,然而事實上警佐班人員派任人數遠少於其他類人員,顯然怠於行政並違反平等原則。對此,警政署表示,取得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須依訓練計畫第17點第2款規定依序候缺派補,另外巡官等職缺有限,但候缺派補者人數眾多,具巡官等職務任用資格者才無法於結業時全數派補。警政署指出,警佐班警員派任是由警政署基於用人權限行使辦理派補,若提告即須派任,將造成遵循計畫候缺人員權益受損;而客觀事實上,現有職缺無法將警佐班警員全數辦理派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相關警察人事法令,並未賦予警察人員有何請求警政署將他們分派巡官或相當於第九序列職務的公法上請求權,22警所提出的請求不合法,應予駁回。可抗告。
35死囚釋憲求生失敗 大法官判決「連身條款」合憲
38名死囚中的35人,認為最高法院規定的:「更二連身條款」及「重大連身條款」違反公平審判等原則,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時宣判,認定上述連身條款合憲,35名死囚無法從此次釋憲案脫身,也未能獲得重新審理的機會。最高法院《刑事分案實施要點》規定,「原審更三審以上再行上訴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發回更審再行上訴案件」應由原承辦股辦理,即俗稱的「連身條款」。死囚黃春棋等35人,認為最高法院分案的連身條款違反憲法公平審判、審判獨立及平等原則等,陸續聲請釋憲。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釋憲結果出爐前,外界都十分懷疑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另外,由於法務部近年鮮少執行死刑,加上最高法院去年起開始不判死刑,形同實質廢死,名律師陳長文曾指出,倘蔡政府「有意」將「廢死」作為政策方針,就該開天窗說亮話,而非用暫緩執行死刑以拖待變!政府有責任向全民交代死刑存廢何去何從。1987年被綁架殺害男童陸正的爸爸陸晉德,也曾痛批法務部竟然拖2、30年,不執行最高法院定讞的案件,他斥責法務部「為什麼不執行死刑、阻擋死刑?」並強調:「我們老百姓不同意!」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法界一度傳出大法官可能透過連身條款釋憲案替死囚解套,引發極大民怨,結果大法官還是認定連身條款合憲。
確診不得外出投票!監察院促請檢討 中選會、疾管署回應了
2022九合一選舉,中選會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決定新冠確診者不得外出投票,監察院26日認定相關決策未能完全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導致剝奪人民投票權,影響逾6萬人,促請中選會及衛福部檢討。中選會及疾管署回應「尊重調查意見」,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抨擊,監委報告再次證明蔡英文讓獨立機關變成政黨的捍衛者。監察委員紀惠容及葉大華說,依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應對2019 COVID-19指南」,限制人權的措施必須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之檢驗,且不得是歧視性措施,指揮中心與中選會推託當時疫情變化甚劇,以及選務人力、量能不足,對於欲出門投票的確診公民,未能進行細緻地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操作,作成合乎國際人權規範之行政裁量。紀惠容指出,針對確診者投票,中選會去年3月18日研擬4個方案,第一是延長投票時間,4點到6點投票,方案二是提前2天投票,三是移動式投票,第四則是通訊投票,中選會評估延長投票時間是最可行的,但最後11月26日卻什麼都沒有做,直言中選會「消極不作為」,影響6萬508人投票權。紀惠容透露,台權會曾發布有名女性確診者,因為自己需要在家隔離,提起行政訴願,請求申請投票時間延長,但被駁回,因為當時已經知道誰當選,若要延後投票,不符合公平原則,因此訴願沒有成功。葉大華補充,台權會也有協助民眾來做集體訴訟,要看官司的進度,也有可能考慮未來提憲法訴訟,由大法官釋憲認定,民眾能否討回公道,還是交由司法處理。不過,台權會祕書長施逸翔說,曾協助1名個案救濟,但很快就被駁回,是否繼續往上救濟,要再與律師確認。賴士葆則要請問監察院,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去年疫情期間說不宜約談官員,但疫情之後,監委有約談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嗎?對於監委促請檢討,中選會表示,選舉期間推動選務防疫措施,均依法律、國家防疫政策與相關規定辦理,對監院調查確診者投票權之意見,該會則予以尊重。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也說,非常尊重及感謝,強調相關防疫政策主要參考世衛組織(WHO)和美國疾病管制局(CDC)相關指引,將持續與中選會研討相關投票規定。
監察院認定「確診者不能投票」違反比例原則 疾管署:尊重並感謝
去年11月26日是九合一大選,新冠肺炎確診者無法出門投票,引發爭議。監委紀惠容今天表示,該決策方式未符合最小侵害手段及比例原則,影響約6萬人,促請中選會和衛生福利部檢討改進。對於監察院提出的調查建議,衛福部疾病管制署表示「尊重並感謝」,一切努力只求能夠讓台灣相比世界各國,在經濟影響更小、傷害程度更低的情況下度過這次疫情。監委指出,指揮中心與中選會當時稱囿於當時疫情變化甚劇,以及選務人力、量能不足,未能進行細緻地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操作,作成合乎國際人權規範之行政裁量,因此要求衛福部與中選會應鑒往知來,對未來類似案例應如何確保其投票權課題,同相關機關及早因應規劃。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表示,目前相關防疫政策主要參考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疾病管制局(CDC)相關指引,以非常嚴謹的科學及數據研究分析,滾動式調整防疫政策;疾管署非常尊重及感謝監察院的建議,將持續與中選會研討相關投票規定,若有需要修法也會積極進行。疾管署表示,新冠肺炎為極其罕見的全球流行性百年大疫,相關防治工作幾無前例可循,我國防疫指揮中心自2020年初成立以來,迅速邀集相關領域頂尖專家學者,參酌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疾病管制中心等國際指引,持續改良防疫指引;一切努力只求能夠讓台灣相比世界各國經濟影響更小、傷害程度更低的情況下度過這次疫情。疾管署表示,依去年九合一選舉時之防疫規定,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擴散,自行快篩陽性無須住院隔離個案,應在家隔離不可外出,經視訊診療由醫師通報確診後應在家進行居照護隔離,但並無進行電子圍籬管制。上述照護隔離政策係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第1項規定進行隔離,該通知書載明確診者隔離期間應遵守及注意事項,包含留在指定處所禁止外出。
丁允恭涉性騷擾遭撤職停止任用3年 聲請釋憲結果曝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懲戒法院二審認定丁構成性騷擾,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他不服遭認定性騷擾,主張懲戒法院見解違反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侵害他的言論自由與名譽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審查庭裁定不受理。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審判長黃虹霞及詹森林、楊惠欽大法官審理後,認為丁聲請意旨,無非就公開上傳親密合照之行為是否該當性騷擾要件,執其主觀意見,逕謂系爭判決違憲,尚難謂對系爭判決有如何之牴觸憲法,已予以具體之指摘, 與憲法訴訟法前揭規定要件尚有未合,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本案起因丁允恭因職務關係認識該名女記者,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職務宿舍與她分別發生性行為3次、1次,女記者並曾墮胎2次。2017年2月間,她因北上工作結識另名男子並交往,想要與丁分手,但丁為了挽回她,竟在臉書上傳他與女記者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她交往過,她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刪除。案經監察院彈劾丁允恭後,懲戒法院一審認定丁張貼的合照,兩人衣著整齊,女生頭靠在丁的肩上,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沒有性騷擾,監察院提上訴後,案件出現大逆轉。懲戒法院二審認為,丁臉書上公開與女記者的親密合照,已造成她感受到冒犯情境,並為流言所苦,審酌一般人若處於與她相同的事件背景、環境下,也可能有同樣感受,丁已構成性騷擾,因此加重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
陸委會恢復直航「10+13」航點 總統府:健康有序交流是既定政策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9)日在行政院會指示,陸委會會同交通部、衛福部,就「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各層面交流進行評估及規畫。對於是否同步開放中客來台?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今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相關完整內容及細節,陸委會下午4點舉行記者會說明。下午約4點5分左右,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站上記者會發言台,表示未來初步將開放10航點,其餘運輸量能不足處將開放包機申請,總統府晚間也表示,推動疫後健康有序的兩岸交流是既定政策,相關機關將持續就恢復各層面交流,進行評估及規劃。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下午4點舉行記者會,說明恢復兩岸空運航點金馬全面小三通。(圖/報系資料照)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晚間表示,推動疫後健康有序的兩岸交流是既定政策,維持台海和平穩定是兩岸共同責任,也是所有人的共同期待。她表示,相關機關將就包括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等各層面交流,持續進行評估及規劃。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在下午的記者會上表示,在現行5航點持續執行及疫情風險可控下,依商務交流旅運優先、台商密集地區優先、航點區域逐步擴大、雙方業者營運量能及航班衡平等原則進行評估,規畫開放10個定期航班航點,分別為深圳、廣州、南京、重慶、杭州、福州、青島、武漢、寧波、鄭州。對於評估有需求但尚無條件恢復定期航班的航點,暫規畫得申請包機,共計13個航點,包括瀋陽、無錫、海口、長沙、西安、濟南、合肥、南昌、天津、溫州、大連、桂林、徐州。定期航班的規畫於3月10日實施,包機則是再另行公布實施。詹志宏在記者會再次強調,蔡英文總統去年國慶談話時就已指出,兩岸邊境解封後,逐步恢復兩岸健康永續交流。近月來,我方已陸續放寬對岸人員入境限制,並逐步放寬小三通運作,在疫情進一步趨緩下,請相關機關持續就恢復兩岸各層面交流進行評估及規畫。面對記者提問,詹志宏說明,從原本5航點擴增為10航點有三個考量,首先是商務交流的旅運,其次是台商密集的地區,最後則是因過去航點分布無法完整涵蓋中國大陸範圍,因此適度擴大。而對於有些地方運輸量能不足,也準備開放申請包機業務來因應。詹志宏也補充,從各方面資訊來看,隨著兩岸疫情趨緩,我方仍不能夠忽略疫情隨時有新的變化,包括中國方面也相當謹慎 ,這是恢復兩岸航運直航的最重要因素,我方也會隨時視疫情狀況作出調整。有關恢復航點議題,經陸委會、交通部、衛福部及相關機關,就旅運需求、可能疫病風險、兩岸交流情勢、航運作業及配套準備、國際相關作法等各方面,蒐整相關資訊,進行多次評估及硏議,完成本規劃方案。陸委會表示,這次的規劃基本上已綜合各方面考量,並盡量將陸方日前提出的恢復航點建議納入,可以說展現了我方最大的善意。稍早的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中,發言人羅秉成表示,兩岸空運航點的恢復,除了疫情因素外,尚涉及諸多層面,陸委會提出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規劃,已綜合各方面考量,盡量將中方日前提出恢復航點建議納入,展現我方最大善意,疫後兩岸交流恢復、秩序維護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相互展現善意。羅秉成轉述會中討論內容,行政院長陳建仁希望在此恢復航點基礎上,逐步增加雙方善意和良性互動,恢復兩岸空運客運航點最重要考量仍須回歸民眾需求,提供台商、台生往返兩岸便利,減少舟車勞頓之苦,節省旅運與營商成本,照顧生活交流所需。請相關機關務必做好各項執行安排,讓計畫可盡快順利實施。
前檢察官不滿被廢律師證 詹昭書打行政官司結果這樣
新竹地檢署前檢察官詹昭書向業者詐取73萬元,聲稱可以解決遭圍廠抗議抗爭人士,遭判10年重罪確定,他不滿法務部廢止他的律師證書,提起行政訴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詹另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貪污案,希望翻案,高院尚未裁定。詹還曾向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但大法官決議不受理。詹昭書在2009年至2010年間,利用檢察官身分及執行職務機會,認識經營溫泉會館的張姓業者,佯稱可幫忙張男的何姓友人處理汙泥廠案件,但必須支付報酬。張、何兩人信以為真,陸續替詹昭書給付傢俱貨款,並交付現金給詹,但詹並未依承諾處理相關案件,讓詹共詐得73萬6千餘元。詹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確定,褫奪公權6年,犯罪所得宣告沒收。法務部2021年根據《律師法》規定,廢止詹昭書的律師證書,並命其返還證書。詹昭書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他認為《律師法》的規定只有「廢證」一個處分方式,未因個案理由不同而有不同待遇,對他的處分有違憲法平等原則,及違反正當程序原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法務部廢止被判刑1年以上定讞的律師的律師證書,沒有違誤法令之處,判決詹敗訴,還可上訴
赴越簽證費暴漲3倍 邱臣遠:外交部應出面協調溝通
國境政策於今年10月13日重新開放後吸引不少國人出國旅遊,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今(18)日指出,除了日本韓國外越南也成為熱門選擇之一,但赴越簽證費從原本的1500元上漲到4000-5000元不等,因此呼籲外交部應出面協調溝通來爭取簽證費能夠對等合理定價,以提供國人旅遊最大的便利。邱臣遠今天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台灣重新開放邊境管制後,湧現國人出國旅遊熱潮,除了韓國、日本外越南也是國人的熱門選擇之一。但是最近卻發現,赴越簽證費從原本的1,500元上漲到4,000-5,000元不等,讓遊客望而卻步也深感不解。邱臣遠表示,聽到這個消息後第一時間透過管道詢問越南的外交部。而越方表示,簽證費用調漲主要是因為目前必須先取得入境批文後才能辦理簽證,程序相較於疫情前繁瑣,所以未來會積極改善相關措施並適度調降簽證費並為外國人入境創造便利條件的政策。邱臣遠指出,台灣是越南僑民與移工大國,根據統計目前我國約有越南籍配偶10餘萬人、第二代13萬餘人,另外移工約20餘萬人,每年越南申請入境來台的旅客則約有40萬人次。而台灣更是入境越南第4大旅客來源國,疫情爆發前每年赴越台灣旅客逾71萬人次。兩國互動頻繁,我國赴越南旅遊的人數,比越南來台人數多出許多。邱臣遠表示,基於平等原則,外交部應出面與越方溝通並反映簽證費用過高的問題來爭取簽證費能夠對等合理定價及安排專人審查台灣遊客簽證,以縮短入境時間,提供國人旅遊最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