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報導
」 NCC 中天 柯文哲 改建郭哲敏1億元交保 1小時後湊齊「輕鬆付」!面對媒體這樣說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左)因涉地下匯兌被羈押多日,新北地方法院諭知交保後經上訴被撤回更裁,新北院今(18)日再開庭審理,獲諭知以1億交保,他神情輕鬆離開新北地院法庭大樓。(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小弟張旭昇(左)因也被新北地檢署指摘涉入地下匯兌被收押,今獲諭知1000萬交保。(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穿著十幾萬一件的名牌迪奧大衣、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離去時雙手合十向記者致意。(圖/中國時報柯毓庭攝)「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羈押多日,新北地方法院諭知交保後經上訴被撤回更裁,新北院今(18)日再開庭審理,合議庭稍早諭知兩人再分以1億、1000萬元交保,並需拍照回報、限制出境8月。他稍早由女友名模錢帥君協助辦保後離開,向媒體表示「請各位媒體對我、對案情有利的證據調查,平衡報導就行了,謝謝大家」。裁定約莫一小時後,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穿著十幾萬一件的名牌迪奧大衣、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不久後還來了兩名身形剽悍的外國保鑣拿了兩把黑傘,準備協助郭與錢順利從地院離開。稍早郭哲敏神態輕鬆離開法庭大樓,面對媒體詢問表示「請各位媒體對我、對案情有利的證據調查,平衡報導就行了,謝謝大家」,至於外傳他被黑白兩道追殺、是否擔心人身安全,他回答「沒有,沒這問題」。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稍早諭知郭哲敏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稍早兩人順利辦保離開新北院。
TaiwanPlus報導稱川普「重刑犯」 公視坦承:確有不妥
由公視負責經營的TaiwanPlus近日因美國大選相關報導引發爭議,遭到外界批評。TaiwanPlus經內部檢討後認為報導確實存在不當描述,已決定將相關影片下架。公視TaiwanPlus近日為美國總統大選做了一系列的報導,然而卻有網友發現,內容提及美國總統候選人唐納德·川普(Donald Trump)為「重刑犯」,以及候選人賀錦麗(Kamala Harris)可能成為美國第一位女性總統,引發外界輿論。對此,文化部長李遠表示,文化部在第一時間了解情況後,立即通知公視集團,認為此事嚴重。公視隨後啟動內部機制,檢討報導的採訪規劃及審稿程序,以確保符合公共媒體應有的客觀、公正與平衡原則。公視在聲明中表示,TaiwanPlus記者Louise Watt於美國總統大選開票夜報導美國選民投票選出新總統,提及候選人川普先生涉及刑事定罪,候選人賀錦麗女士可能是第一位女總統等內容。經檢視,該則報導對於兩位候選人之描述,確有不妥之處,為避免爭議,經內部討論後,已將該則報導暫行下架。公視指出,本屆美國總統大選,TaiwanPlus共派兩組記者分別採訪兩位候選人競選活動。由於向川普先生競選活動主辦單位多次申請採訪未獲許可,故採用外國媒體與通訊社畫面報導活動,並在川普先生總部場外鄰近地點連線報導。採訪賀錦麗女士競選造勢活動獲許可進入採訪,並在活動散場後進行連線報導。公視表示,該報導引發外界指教,TaiwanPlus即刻啟動內部機制,檢討審視採訪規劃作業與核稿程序,並依循公視製播準則 PTS Broadcasting Guidelines 及 TaiwanPlus Writing Style Guide 持續精進,要求新聞掌握公共媒體原則,客觀公正平衡報導。
不只買海鮮找業者埋單!翁柏宗再爆向媒體申訴「壓新聞」 NCC回應了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爆料,NCC代理主委翁柏宗過年送禮的高價海鮮,居然是由廣電媒體公司埋單,黃25日晚間再爆,有電視台記者去追訪魚販當事人,其也承認是廣播公司買的,沒想到新聞卻被「長官」抽稿,「因為被翁柏宗申訴」,黃國昌猛酸,「我們NCC主委竟可以去電視台申訴自己的新聞?」NCC表示,翁柏宗是就手邊資料提供媒體以平衡報導,並無施壓;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直言,這是赤裸裸公家單位吃案。賴士葆表示,跟自己有關係的新聞就把它抽掉,代理主委可以做這種事情嗎?如果廠商埋單屬實,會牽扯到貪瀆以及偽造文書的問題,單據沒有如實報,還接受廠商饋贈,是違法中的違法。賴士葆也強調,媒體調查天經地義,若翁柏宗真的拿特別費買海鮮,那沒話講,但若不是他出的錢就有問題。民眾黨上周五開議時嗆翁柏宗是綠媒小弟,賴士葆直言,翁柏宗硬要闖NCC主委這關,看起來就是有綠媒老闆大力支持,那當然是綠媒小弟,若他真的坐上主委的位子,一定會好好對待綠委,NCC獨立行使職權就被破壞掉了。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說,「君子要避嫌」,翁柏宗連獨立機構公平公正的象徵性都不願意維持,就是在製造麻煩給挺他、幫助他的行政院長卓榮泰,「翁柏宗是在拆卓榮泰的後台,這樣卓院長情何以堪?」NCC表示,「壓新聞」是不實指控,由於黃國昌先前質詢並未給翁柏宗說明機會,翁柏宗是就手邊資料提供媒體以平衡報導,並無施壓。
亡羊補牢1/偵查不公開失守 立委修法讓辯方律師「被動」澄清不實爆料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案遭收押禁見,偵辦過程引發「偵查不公開」論戰。立委羅智強指出,偵查不公開攸關「無罪推定」,涉及被告人權,如今卻已形同具文,他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從「辦法」提升位階,另訂「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規範,並納入明確罰則;另外,為避免柯P近來遭媒體似是而非的爆料抹黑的情況再發生,將增定檢方與辯方律師即時釐清傳言的機制。檢方偵辦「京華城案」,各種柯文哲「偵辦黑料」,最近從特定媒體密集流出,琳瑯滿目、真偽難辯的「類洗腦式」爆料,遭疑摻入政治操弄、民粹渲染,形同「認知作戰」試圖影響法官心證,而檢方站在「偵查不公開」後面,表示無法證實、卻也不否認,間接助長了傳言的殺傷力。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日前受訪針對「保險箱疑雲」說明時也狠酸,檢廉警告她謹記「偵查不公開」,結果,隔天就看見不實報導、撲天蓋地而來。羅智強指出,擬訂的「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要求檢方必須對「原本不應公開卻外洩」的偵查訊息,適度澄清,並將規範賦予疑犯、被告的辯方律師在檢方偵查期間有「被動防衛權」,一旦「偵查大公開」,律師可合法回應,避免被告人權遭到損害,法官心證受「認知作戰」影響,確保審判公平、公正、公開。為了聲援柯文哲,民眾黨規劃多場集會、戶外開講,首場在立法院外舉辦的集會,仍有上萬名小草到場參與,引發外界矚目。(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陳佩琪應訊,原本不受「偵查不公開」約束,可選擇是否對外說明,但檢方卻警告她「偵查不公開」,結果卻是偵查內容經媒體披露而外洩,陳佩琪喪失主動說明先機,外界則質疑她「問哪才講哪」、誠實度再打折扣。律師蔡坤廷分析,現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只要符合第8條「符合公益原則檢方可適度說明的偵查中事項」,檢方得適度揭露;但同辦法第9條述明第8條的例外要件(禁止揭露事項),當這些禁止揭露事項在偵辦過程中前被流出公開,就應適度賦予被告辯護人代替已被羈押禁見的被告澄清。他也呼籲立委修法時,更明確訂定辯方律師代為「平衡報導」指引,避免律師誤踩紅線,還未替被告辯護、已先遍體鱗傷。法務部在2012年引用《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訂定作業辦法」,但效用不彰屢遭批評,2017年蔡政府司法國是改革會議,曾承諾「落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行政、刑事處罰,嚴予究責。但根據法務部統計,過去五年,違反偵查不公開檢討案多達7255件,卻沒任何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起訴,連綠營監委都看不下去,糾正法務部。北檢在偵辦柯案過程中,各種偵辦過程中不利柯文哲的負面訊息滿天飛,北檢雖然分案說要查,仍再度引發外界對於檢方是否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疑慮,圖為北檢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帶走電腦主機等證物。(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查明「偵查公開」,要不是曠日廢時、就是檢方自己查自己無疾而終,但偵查訊息走漏,卻已立即損及被告權益。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原本嫌疑犯、被告應視為無罪之身,但在被告已遭羈押禁見、無法捍衛清白時,其律師卻被「偵查不公開」所約束,若代替被告澄清,可能面臨「洩密罪」懲處、吊銷律師執照,造成「司法天秤」向檢方嚴重傾斜。他因此提案,適度保障被告「防衛權」,一旦「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辯方律師可徵得被告同意、經向法院申請獲准後,適度針對已被公開不利被告的「偵查訊息」澄清,不構成洩密罪。羅智強說,報導是媒體天職,內容妥適與否應憑藉自律,而非政府管制,媒體也「不是」偵查不公開的約束對象。反觀,若偵查資訊遭特定媒體獨佔,仍將引發報導是否基於「公益」、「新聞自由」之辯,萬一成為特定檢方與特定媒體配合,打擊對手、打擊政敵,甚至經營個人「檢媒關係」工具,後果更不堪設想,最後陪葬的仍是司法及媒體公信力。
亡羊補牢2/柯案再燃起司改議題 藍白合考題更嚴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檢方精銳盡出大舉偵訊,親綠媒體大肆報導「補刀」,看在白營小草眼中很不是滋味,促使藍白合更緊密。藍營高層分析,立院新會期開議後,憲法法庭將宣布「廢死案」、「國會改革案」釋憲結果,備受爭議的大法官人事案及司法院、法務部預算也要開審,因柯案對司法系統大反彈的民眾黨磨刀霍霍,藍營在柯案真相未明前,重啟「司改」戰場,不僅有利凝聚支持者,從人權角度出發「另類友柯」,也可化解藍營內部因對柯「愛恨交織」、挺柯反柯步調混亂之尷尬。民眾黨立院黨團痛批北檢押人取供、強烈抗議司法「只辦藍白縣市長、不辦綠營縣市長」,揚言立院新會期力推吹哨者保護法、妨礙司法公正罪,也包括加嚴「偵查不公開」規定,要檢方敢偵辦洩密就得付出高額代價。曾任檢察官的藍委吳宗憲也已經對訂定妨礙司法公正罪表達支持立場。白委林國成表示,新會期藍白目標若接近就一定合作,除法案合作,也會嚴審預算、人事權,現在NCC、大法官名單都有爭議,民眾黨團已對名單上的候選人發放問卷,作為未來嚴審參考。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押在土城看守所至少要兩個月,再度引發外界對於看守所環境與被告所受待遇等議題的關注。圖為載運柯文哲的囚車進入看守所的畫面。(圖/報系資料照)藍營方面,立委羅智強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除在偵查不公開無法被落實前,給辯方律師針對不實「偵查中」爆料被動回應權,平衡報導外,也將強制檢方「必須」主動針對疑似偵查外洩訊息回應,避免放任炒作。除此之外,針對柯P在接受外媒專訪透露的北檢偵訊環境差、被羈押後又凸顯看守所環境比監獄還不如,藍委也醞釀透過預算審查期間,以「主決議」的方式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改進看守所、偵訊室硬體,且不排除視察改善狀況後才解凍預算。羅智強舉例,目前候審室、看守所人道待遇,從飲食、起居、衛生等面向近來都遭質疑有不足之處。例如溽署高溫,後審室、看守所的室內溫度高,有影響被押者健康的疑慮,雖因「安全考量」,看守所室內不能裝冷氣、電扇,也僅提供簡單飲食,但羈押被告、疑犯目的是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而非「懲罰」被羈押人,與受刑人「服刑受懲治」的考量不同,從法理和人權保障來看,被羈押者所處的硬體環境,不應比監獄舍房更差,仍必須符合基本人權保障與人道精神。羅智強質疑法務部「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已經形同具文,他將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提升到法律位階,被賦予被告律師「被動防衛權」、適度澄清偵查過程中出現的不實報導。(圖/記者劉耿豪攝)一位立委私下表示,曾聽受刑人說,監獄有限水措施、受刑人無法想用就用,但起碼還有沖水馬桶,雖然,受刑犯待遇或能以「罪有應得」視之,但日媒報導,柯文哲進北檢後審室只能睡地板、吃兩片土司配開水,到看守所因超過65歲、被「恩賜」有兩桶熱水沖洗,類似待遇就勢必引發人權爭議,畢竟法院還沒正式判刑,被告是否應給予比監獄舍房還差的待遇,「這就不只是柯P一個人的人道問題」。「柯文哲曾說,民眾黨路線不藍不綠,他也身體力行,」藍營高層指出,在柯被押後,民眾黨再搖擺的空間幾乎已不存在,檢視部份白營親綠立委、向來討厭國民黨,但如今,民眾黨為求一線生機、定調柯文哲涉多案皆為「政治迫害」,再加上之前白營竹市長高虹安一審也有罪,小草反綠情緒高漲,白委若仍在立院遊走藍綠,只會引發「背骨」批評,因此立院新會期,白委恐會「比國民黨更反民進黨」,國民黨應把握契機,在人事案、預算案上替民眾嚴格把關,展現迴異過去「在立院被押著打」的無畏氣勢,若藍營表現還被僅八席的白委「超車」,重返執政之路恐更遙遙無期。
縣議員撐腰登門嗆被害人 網酸:支持修法嘉義打人無罪
台鐵嘉義大林站日前有一位女站務員因勸阻旅客在車站內騎腳踏車,竟遭旅客揮打,不料加害人昨(13)日在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陪同下,再次到車站嗆女站務員「為何不能騎」。民進黨對此表示,對於江志明脫序不當言行,予以嚴厲譴責,並向受害者道歉。大林站一名女站務員7日,依規定阻止1名七旬老翁在車站內騎腳踏車,竟遭揮打右手臂,不料加害人昨日還在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陪同下,到車站再次騎腳踏車,並開嗆女站務員「為何不能騎」,直到台鐵報警才離開。民進黨對此表示,黨中央聞訊第一時間查明身份後,對於江志明議員脫序不當言行,予以嚴厲譴責,也請嘉義縣黨部立即調查處理,並移送評委會議處,並強調,民進黨中央對於暴力行為零容忍,也呼籲江議員應即刻向站務員表達誠摯歉意。而江志明本人於臉書發文,表示「公親變事主」,他接到一位身障老翁陳情,拜託他是否能讓媒體平衡報導,盼能還原真相,於是他幫忙聯絡媒體,前往老翁家了解事情經過時,剛好兩位記者已在現場訪問老翁釐清真相,但兩位記者希望要有兩造的說法,他也認同,於是就與老翁、記者、身障者協會志工、里長、鄰長一同前往車站。江志明表示,本於追求事實,想要協助釐清雙方的誤解,得到雙方可理解的共識,也請台鐵未來在安全的考量下能否針對身障者的特殊狀況有個合於法的解決之道,讓站務員既有遵守的規則也解決身障者的不便,自己從頭至尾都在致力於讓事情有個圓滿結局。表示可以理解大家看到媒體報導後的憤怒,但他也指出「但事實和報導有很大的出入」。江志明發文後,引起群眾公憤,紛紛為文章按「怒」,並在文下留言,「支持議員!我們一定要修法讓嘉義縣打人無罪!讓人人都可以在月台上騎腳踏車!」、「身障者可以騎腳踏車,還可以三次毆打女性站務員?你選民服務是去台鐵施壓?」、「根本沒道歉!避重就輕!」、「帶一堆人去車站,人家只有站務員一人,然後說沒施壓?」。
陪施暴阿伯堵台鐵女站務員!綠議員江志明喊冤:公親變事主 名嘴不忍了開轟
台鐵大林車站女站務員上周制止一名在站內騎腳踏車的阿伯,結果遭到對方攻擊。阿伯事後還找來民進黨籍議員江志明、里長等人到車站理論,質疑為何不能騎腳踏車,引發外界撻伐。對此,江志明嘆,公親變事主。江志明指出,接到大林一名身障者老翁和其家屬陳情,他們表示有關「火車站台上爭議事件」媒體的報導內容有誤會,受到誤解的當事者很難過吃不下也睡不著,所以拜託他是否能讓媒體平衡報導,希望能還原真相,因此和記者、老翁、身障者協會志工、里長、鄰長等人一同前往車站。江志明透露,剛到車站時,詢問站內人員「請問事情發生時的站務員是否在站內」,站內人員回說「站務員不在,但站長在」,因此主動引導他們進入車站找站長,路程中恰巧看到那位站務員其實在站內,並走過去向她說明狀況,希望尋求她理解事情,也協助雙方能好好溝通,過程中自己完全沒有「逼道歉」一事,也無嗆聲舉動,台鐵應該有監視器可還原,又或者現場媒體都有拍下過程。江志明嘆,公親變事主,萬般無奈,對於有心人的抹黑跟帶風向,實在無奈,理解大家看到媒體報導後的憤怒,但事實和報導有很大出入,必須向社會大眾說明,同時感謝大家的批評指教及建議。針對江志明的行為,名嘴黃智賢砲轟,「江志明是民進黨嘉義縣議員,什麼叫做魚肉百姓?這就是魚肉百姓,惡人跑到台鐵大林站內騎腳踏車,站務員勸導要他不要騎,他竟然3次毆打站務員,站務員執行公務是還要被惡人毆打?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帶10幾個人來羞辱台鐵跟站務員,這個打人者,還故意在站內騎腳踏車。」
怒批專題節目宣傳「拆樑」內容 王鴻薇向NCC檢舉公視違反《選罷法》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日前揭露,近日公視台語台新聞專題節目《台灣記事簿》預告片上線,內容滿滿是宣傳「拆樑行動」的內容,質疑公視和公廣集團拿納税人的錢,怎麼變成「黨媒」?王鴻薇30日表示,她已具名向NCC、基隆市選委會檢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9條,並要求下架該節目。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林沛祥與律師柯晨晧,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公共電視台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9條進行檢舉,並要求相關影片下架。王鴻薇說,11分鐘的節目裡,出現基隆市長謝國樑相關畫面只有35秒,而回應罷免理由竟只有短短7秒鐘。王鴻薇指出,報導內容還提到,「謝國樑方面針對超過4萬份罷免連署書,沒針對罷免理由回應」,她怒批這根本是胡說八道,只要到基隆市政府相關陳情專區,都可以看到針對罷免理由的回應,而這節目竟然只是打電話給基隆市府,然後就說沒有回應,「不會Google嗎?你做一個專題報導連Google都不會嗎?你不會上網嗎?簡直莫名其妙!」她質疑難道是罷免團體的宣傳幹部?更說公視是公營電視台,拿納稅人的錢,「竟然可以公然違反選罷法」。林沛祥說,在這次公視的專題報導裡,沒看到任何的平衡報導,只看到「偏頗」,公廣集團理論上應為公共利益發聲,公視不應該被這樣利用,只為特定利益團體服務,這樣的作為非常不可取。他更進一步說,不論是基隆市政府或是國民黨團,罷免核心就是東岸廣場,而一審已經判基隆政府勝訴,罷免理由已經不存在,但如今罷免團體竟用其他的理由來搪塞,繼續做政治操作。林沛祥表示,他一直反對任何形式罷免,但這波操作,在民進黨執政之下,難道媒體平衡報導已經被剝奪了嗎?身為交通委員會委員的他,也會特地要求NCC針對此案徹查,不單純代表基隆市罷免案,還要求審查媒體如何做好媒體該做的工作。柯晨晧則指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9條第2項,「公共廣播電視台及非營利之廣播電台、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台不得播送競選及支持或反對罷免案之宣傳廣告」。他說,公視台語台目前有支持罷免案的論點,初步來看確實有違法之虞,公視應向社會釐清事實,如果確實有涉法,應主動下架該節目。
拆屋法規顛三觀1/老公寓改建合法「切房子」 外頭怪手狂挖裡面住戶嚇壞
雙北老公寓全力拚改建,卻在北市出現同幢同棟的老公寓,直接以樓梯牆為基準對半切拆除。剩半邊的地主們向CTWANT控訴拆屋過程「未通知」,怪手拆除玻璃全都在震,相當恐慌,憂鬱症住戶甚至壓力大到吞藥自殺。根據記者調查,依市府規定,同幢同棟建築,只要不同地號地籍、有保留獨立樓梯進出、中間非共用壁,拆除部分建物時無須經過另一半所有權人同意,亦無需通知住戶,老公寓新拆法雖一切合法,也刷新三觀。被迫對半砍的老公寓,屋齡將近50年,就位在北市信義區吳興街8巷。CTWANT記者實地走訪,該危老案基地上已搭起接待中心,被砍半的老公寓牆面整修撫平,已不見剛拆除時鋼筋外露的模樣,只見牆上還掛著抗議布條。隨著樓梯往上走,原本每層3拚,現況只見右手邊2戶還在,左邊戶拆除後大門已填成一堵實牆。幾名投訴地主緩緩道來,「事情約莫發生在前年12月至去年3月,怪手突襲般敲打拆除建築,讓大家都嚇了一跳。雖然已知隔壁鄰居有意跟建商合建,但拆除當天,連通知都沒有。」「我們足足忍受了3個月的噪音!」「台北市建管處竟然核發拆照跟建照,讓建商直接從樓梯把我們切一半,然後跟我們說,一切合法!請教是用哪一條法條,把一棟舊公寓切割一半,無需另外半棟的同意!」地主A小姐講來振振有詞,因為這種狀況相當罕見,他詢問建管處時當場爆哭,因為建管處告訴他「現在台北市到處這樣切房子」,A小姐問,「所以這是積非成是嗎?」根據「臺北市領有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內部分土地申請建築處理原則」中揭示這類共用梯的建築,只要保留共用樓電梯間即能將同幢同棟建築一分為二與鄰地改建。(圖/截取自台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記者實際訪問一般民眾,幾乎都沒聽過、看過這樣「對切」的拆除方式;但若是建築工程或都更危老業者,似乎有耳聞,且並覺得無不妥!另一位投訴地主B小姐,家裡住有年邁的媽媽和精神狀況不佳的姊姊,他形容拆屋過程,天搖地動,電視、家具都在晃,窗戶都感覺要震碎了,「我是活人,我在建築裡面,怪手在建築外拆房,有沒有人考慮過我們的感受?」「我都受不了了,我姊有憂鬱症,因為這樣吞安眠藥自殺,差點死掉,若是有心臟病的人會不會心臟病發?」最令她憤憤不平的是,他向建商抱怨姊姊的狀況,竟得到一句,「那你告我啊!」記者詢問拆除前不是都有鄰房鑑定?A小姐回應,就來拍拍照,每個工地動工前都會做鄰房鑑定,拍現況作為未來鄰損賠償的參考;但是同幢同棟的建築物拆除前卻沒有做結構安全鑑定,拆除日期也沒有通知。老公寓新拆法和拆屋前「不用通知」,屋主與記者詢問北市建管處,得到的答案皆是「一切合法」。北市建管處發言人鄭大川回應,根據2014年頒布的「臺北市領有使用執照建築基地範圍內部分土地申請建築處理原則」,就雙併公寓此類共用樓電梯房屋,經委託設計建築師檢討簽證後,對於該棟建築物保留該共用樓電梯間供剩餘建築住戶出入,其拆除或重建時,「得免經剩餘建築所有權人同意。」至於是否老公寓都可以不用經過其他所有權人同意對半拆?他解釋,早期建物有些是同一地籍,有些在興建時或領得使用執照後即完成地籍分割。要看地籍圖,如同一地號之建築物做部分拆除前,應先做地籍分割,在這個階段就必須經得全部所有權人同意。本案剩餘建物地主表示未接通知,原因是該案送建管處前,就已完成地籍分割,因此依處理原則無需再經同意即可拆除。不過根據記者觀察北市地籍圖,不少老公寓都在興建時即完成地籍分割,恐怕未來會有更多共用梯同棟公寓被拆兩半的案例出現。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也解釋,只有動到共同壁,才會以「共同壁協議書」知會對方拆除的事情。或許鄰與鄰間隔著樓梯,非共用壁,所以屋主才沒有簽到任何文件,甚至無須經過同意、知會拆除事宜。B小姐家中有老母親和精神狀況不佳的姊姊,她投訴同幢同棟建築的拆除作業嚴重影響生活,除了噪音還擔心建築崩塌,讓她們精神壓力很大,她的姊姊還服安眠藥自殺。(圖/投訴人提供、方萬民攝)雖然法規不強制「要通知」,但實務上,多數建設公司仍會先敦親睦鄰。北都建設董事長,同時也是建築師的陳逸軒表示,一個有經驗的建商和營造廠,從請照、建照核准、鄰房鑑定、開工拆除,每一個階段都會主動關心和告知住戶,「就算旁邊不願意都更,我們要改建會有震動、噪音,可能會影響鄰房住戶,都會先打招呼。」他舉例,北都建設在北投的危老案,鄰房住戶因為工作關係表明周六上午都要睡覺休息,於是該案便周六不施工,「會看看鄰房住戶有什麼需求,只要合理、符合正常範圍,都盡力配合。」同棟公寓被切一半的案例不多,陳逸軒將心比心,「雖然封牆了,但若我是住戶,住起來也會覺得很恐怖,拆除有震動、有破壞,結構上也會削弱。」他也表示,這種案例地主住得不放心,最後大多都會妥協一起改建。記者平衡報導,對此,該建商選擇不回應。
拆屋法規顛三觀3/合建契約「太簡陋」建商不願改 專家教「這招」制衡
都更專家耳提面命提醒,簽合建契約書前,應另請律師或專家審閱合約內容,保障地主權益。不過信義區吳興街一處危老案,地主A小姐請專業律師為合約修改把關,建商卻堅持用原版合約,於是便當沒簽約的地主不願合建,將老公寓對半拆除,僅留下樓梯給剩餘住戶,A小姐大嘆,「好可怕的改建手段!」該爭議危老案門牌為信義區吳興街8巷2號及4號共用梯的老公寓,街廓另一側即為正基隆路門牌,土地使用分區有商二容積率630%和住三225%,具有可觀改建價值。剩餘建築地主A小姐和B小姐告訴CTWANT記者,這已經是第4個來談合建的建商,約6年前開始在附近整合,2020年9月才向街廓最外圍的A小姐談合建。他們住的老公寓屋齡將近50年,一層3、4戶,共14戶,門牌4號的4戶全數與建商達成共識合建;而2號共10戶,其中4戶沒有簽合建同意書。合建談不攏,因此2022年12月僅拆除4號與鄰房,準備改建為總銷逾20億元的「華誼信義-閱翠」,預計興建地上24層、地下5層建築,規劃16~39坪,每坪開價160~190萬元。A小姐給出不同意合建的理由是「契約書寫得過於簡陋」,她解釋,她曾將契約書拿給律師、建築師和都審委員審閱,都認為很多地方應該要備註的更詳細,像是沒有落日條款、沒有找補機制,還有不對等的違約條件,但擔心整份契約書大改,建商不能接受,因此特別就現有版本做加強,「結果沒想到花了一堆錢請律師修改,建商連看都不看。」據了解,當時大多數地主都已簽約。「沒辦法修正,也沒辦法抗議,建商表明,你不簽,你就可能被切!」B小姐是已用印同意合建的地主,她說,「當時我們不知道什麼叫切房子,也不知道政府會讓他切,結果房子真的能切一半,現在覺得很荒唐!」記者詢問,既然合約有問題為何還會同意合建?她回答,當初我也不知道哪裡有瑕疵,只知道我終於能住進新房子了。爭議危老案即將改建成精品小豪宅,每坪開價上看190萬元,預計下半年動工,地主害怕受損的老公寓經不起開挖到地下5層。(圖/讀者提供)記者拿著B小姐和建商皆用印的合建契約書,請道理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梁恩泰協助審閱,發現確實有多處模糊不清、簡化,像是未明確規範契約生效要件及解除條件(如都更報核申請期限、取得建造期限作為契約之生效、違約解約條件、建方違約後信託接管約定),對於完工後房屋接管驗收規定甚簡,契約採均價表比例找補,而非採銷售價進行找補,對都更戶較為不利等。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表示,雖該名地主怨合建契約過於簡化簽不下去,但大多數地主卻已簽同意,不管是不是真的了解合約內容,在民主社會下,就是必須照著法規進行合建遊戲,而不願都更的人,也必須尊重多數人決定。簽與不簽合建都是地主自己的選擇,也須自負後果,包括簽了有瑕疵的合約,萬一建商有心鑽漏洞,也是同意合建地主必須自行承擔。不過他也呼籲,政府在強力執行都更危老改建下,應有機制保護資訊不對的地主,而非讓地主憑運氣決定成敗。就像此案地主並不知道他不願合建將面臨的會是建商可依法將房子剖半拆除,當然也無法判斷他必須做什麼樣的決定。他也提醒民眾,如果目前有洽談都更、危老、合建、自建、委建的團隊,若有不放心,在初期就必須積極更換業者,大多地主是無知的,當變成群體多數時,想翻盤就很難了。還有,若發現契約有問題,該趕快通知其他住戶一起踩煞車,才有力量跟建商重啟談判。經過這次事件,A、B小姐都認為應該要有都更危老定型化契約,在資訊落差下,簽下不對等合約不自知,不簽又被當作不願合建的釘子戶,最後還被法規拋棄拆房,「簽是完蛋,不簽也完蛋,請問政府,可以告訴我們第三條路在哪嗎?」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和道理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梁恩泰提醒大家都更危老契約書應注意事項,最重要的還是地主團結力量大。(圖/CTWANT資料、梁恩泰提供)梁恩泰最後也提醒,簽署都更契約首要確認實施者身分,有可能為建設公司、營造公司、建經公司,並事前調查對方包含母企業、下游乃至協力廠,有無辦理過都更經驗或住宅建案實績或近期有無財務信用問題(如法院查詢有支付命令、本票裁定等);次要則注意契約進行方式,究竟為一般合建、危老重建、都更重建(而重建方式又分為協議合建或權利變換),政府對於容積獎勵上限、稅負減免差異各有不同,民眾須特別注意契約中對於坪數分配有無包含獎勵容積、稅捐負擔是否明確,避免對方埋下高額稅捐陷阱;最後建議可採信託管理方式進行,對雙方均有保障。記者平衡報導,對此,該建商選擇不回應。
拆屋法規顛三觀2/隔壁改建傷我建築結構 專家:無法說NO只能等鄰損賠償
北市信義區吳興街一處老公寓遭砍半危老改建,剩餘半邊建築的地主找上CTWANT投訴,地下室被挖到漏水、變電箱爆炸,建商稱「不知道地下室是磚牆,還以為是RC牆」,讓地主驚呆「到底有沒有評估建築結構?」地主試圖向北市建管處調閱耐震評估報告求心安,卻被以「非利害關係人」碰得一鼻子灰,地主沉痛質問,「難道要等(建築)被挖倒,市府才要出面?」「因為地上建物被拆除,去年6月,地下水受壓灌進地下室,導致變電箱泡水爆炸,照理說變電箱在拆除前就該重新檢討位置。」被拆剩餘建築的地主A小姐指控建商,拆除前未做現況的詳細調查,原因是建管處、建商、住戶開會檢討時,建商竟說,「(地下室)正常應是RC牆,但卻是磚牆」,讓她相當傻眼。根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規定,「建物部分拆除時,未拆除結構部分應鑑定結構安全,並提供安全支撐或補強計畫。」構造物或設施僅需拆除一部分,而其他部分須予保留者,承攬營造業應於拆除前,先研究其原有構造,並根據其構造擬訂拆除步驟及必要之安全措施,避免於拆除時損及保留部分。建商連地下室是什麼構造都沒搞清楚,讓A小姐嚴重懷疑,「是不是完全沒有做結構評估,就直接把房子拆成半棟?!」她與地主B小姐,兩人越想越擔心,因此向建管處提出要求調閱拆照資料,以及相關耐震安全評估報告,「但建管處卻百般推託,說我們不是利害關係人。」「房子都被切一半了,還說我們不是利害關係人,所以我們也直接向北市法務局提出訴願。」不過,北市建管處建照科正工程師莊家維表示,建商在申請危老時就有做耐震安全評估,但是拆除後,沒有規定要再針對剩餘建築做一次耐震安全評估,一切合乎規定。近期工地下陷、房屋傾斜工安事件頻傳,投訴人擔心隔壁改建案緊貼又開挖地下5層,會成為第2個三重房屋傾斜案。(圖/報系資料庫)雖然於情能理解地主們的擔憂,但住宅消保會顧問吳翃毅解釋,依法規,可調閱資料的「利害關係人」,指得是改建地主,剩餘建築的地主確實沒有辦法調閱資料,得知拆除的合法性,以及剩餘建築的安全性,這也是現行法規較不近情理、無法獲得民眾諒解的地方,造成多方誤會。已拆除的半邊建築,即將危老改建為地上24層、地下5層的住宅大樓,預計今年下半年動工開挖地基,屋主擔心建築結構已受損,再加上不穩定的台北市地質,新建案又緊貼興建,難保不會成為下一個登上新聞的工安事件。擁有都更諮商師與危老推動師雙證照的都更專家胡家瑒就指出,「這幾年的危老都更都陸續有遇到這樣的(拆除)情況,這種砍一半的,你很難會挖完然後完全不漏水(牆裂),大家都是先挖了之後再做後面修繕,只能被動等到出問題後再走鄰損賠償。」「市府建管處一手核發拆照給建商,另一頭卻不願提供結構安全鑑定報告給拆除剩餘建物的屋主,如何消弭疑慮?若剩餘建物需結構補強,市府又不提供補強計畫給受損屋主,如何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地主B小姐說。胡家瑒表示,老公寓拆除部分結構與鄰房改建成大樓的案例時有耳聞,只要符合拆除條件,剩餘建築住戶沒有辦法拒絕,拆除過程難免有鄰損,只能事後再找建商賠償。(圖/CTWANT資料室、讀者提供)目前剩餘建物的地主們已於去年11月對建商提出刑事訴訟,委任律師古健琳表示,建商於申請拆除執照、建造執照前是否就剩餘部初有進行結構安全鑑定,並提供安全支撐或補強計畫,且在未獲得剩餘部分住戶同意的情形下,是否有重複使用65使字第32號使用執照之法定空地,所以申告建商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但地主們仍擔心還沒判決就被挖垮,「難道政府都要等到挖垮了、挖歪了,才要出面?」「三重(民宅)都會歪了,我們肯定垮!」投訴地主一行3、4人七嘴八舌相當擔憂地說。記者平衡報導,對此,該建商選擇不回應。
外媒指陸方施壓五月天 媒體人質疑報導不符採訪SOP「糟透了」
外媒路透社及CNN報導,天團五月天被爆遭大陸施壓,要求他們發表親中言論,由於大選投票將近,令人聯想到昔日重創藍營選情至深的「周子瑜事件」。民進黨也果然嚴厲譴責大陸介選,妨礙台灣民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及副手趙少康則質疑民進黨拿不出對岸「介選」證據,反而讓五月天身陷選戰惡鬥。資深媒體人陳鳳馨則純粹以「老記者」的角度,直言路透社這篇新聞違背新聞媒體「平衡報導」的最起碼處理準則,百分之百不合格、真是「遭透了」。陳鳳馨接受中天新聞訪問時表示,路透社這篇報導,顯示新聞已經變成放話工具,而非詳細查證、嚴謹處理後的報導。因為報導消息來源是匿名官員,署名發稿的也是台北記者,報導宣稱「看到台灣的安全部門的內部文件」,足證消息來源就是台灣安全部門的官員,但就是看不出來撰稿者是否曾透過駐北京記者向陸方查證。陳鳳馨表示,路透記者看完台灣官員提供的文件後,是否請駐大陸記者向陸方廣電總局查證,對新聞處理而言,相當重要。大陸廣電總局若沒回應,路透社也可以向大家說明「已查證了、對方沒回應」,但是在路透社新聞報導中「沒有看見」。那麼,請問路透社發報導前問過五月天的經紀公司相信音樂嗎?也沒有看到。她說,CNN同樣收到國安系統提供的消息,但起碼CNN做查證了,因為在CNN報導中標註「我們無法獨立查核這件事的真偽」,CNN也表示,她們已發函向陸方查證,但由於路透社已先報導,所以就先把新聞上架了。陳鳳馨說,最近幾年,許多外國媒體都有特殊消息來源,例如倫敦金融時報在美國國務院有特定消息來源,也經常看到國務院透過該報新聞報導指點台灣的選舉,但讀者至少有概念,該報導消息來源可能是美國國務院。另外,倫敦金融時報駐台記者則被公認很能精準反應蔡英文總統的想法,但起碼該記者還會試圖努力求證,問藍綠黨部或相關學者,做到平衡報導,反觀路透社報導在這個SOP上卻常欠缺「人家要利用你放甚麼話,你就放什麼話」,但她要問,記者受到的新聞基礎訓練真的是這樣教嗎?她同時也直言,陸委會對此事的反應「太虛偽」,因陸委會第一時間的對外回應是「還在查證中」,陳鳳馨也不解,陸委會為何還要查證?查證什麼呢?路透社報導的消息來源不就是國安系統嗎,陸委會難道不能直接問國安系統嗎?哪由政府單位自己放出來的消息,另一個部會還說要去查證?陳鳳馨也直言,陸委會管大陸事務,如果國安系統的訊息不是來自陸委會,那又是哪裡提供的呢?消息來源究竟是誰?更最令人驚愕的就是,綠營看到外媒報導後,競相痛批大陸太可惡,連藝人都不放過。她要提醒,當「前面已經先出現打手,後面還要針對可能的假訊息,揮棒亂砍嗎」?綠營是否已經確定,該報導內容是真的?陳鳳馨感嘆,外國媒體居可以介入台灣選舉到這種斧鑿斑斑的程度,對台灣民眾而言,也只能說「情何以堪」。
司法內戰1/檢方免賠1.2萬讓他們吵翻天 疑官官相護惹怒基層法官
台南地院日前對施用毒品的一名陳姓女受刑人裁定強制戒治,不料遭台南高分院撤銷,而台南地檢署未將陳女前案的刑期計入,等於將她多關了26天,台南高分院為此決定補償陳女78000元,卻又認定這26天中有5天是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的「重大過失」,不該由國家支付補償金,因此代位求償、要求郭文俐賠償國庫12000元,引發一場「司法圈內戰」。法界人士指出,台南高分院的「刑事補償求償審查委員會」認定郭文俐有重大疏失後,由台南高分院向台南地院簡易庭向郭提告求償,不過簡易庭法官審理後,認為郭文俐處理本案並無「重大過失」、只有「抽象輕過失」,2023年11月23日判決免賠,但還可上訴。結果惹怒台南高分院,在官網發布新聞稿、公布上訴理由,還公開郭文俐的全名,並指責台南地院簡易庭違法誤判,且「所為論斷顯違反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台南地院簡易庭判決主任檢察官郭文俐免賠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反擊。(圖/翻攝台南高分院官網)台南高分院上述新聞稿公布後,反彈最激烈的不是台南地檢署,而是和台南高分院同屬審判界的基層法官,不少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台南高分院「公器私用」、「干涉審判獨立」,許多法官也對PO文「按讚」表示認同。基層法官認為,既然台南高分院以「個案當事人」的身分提告求償,就不該公器私用,把上訴理由以新聞稿登載在台南高分院的官網。還有法官質疑台南高分院此舉,難道「不會讓民眾覺得是在對下級審下指導棋嗎?」「不覺得南高(台南高分院)角色有點混亂嗎?」另有法官將箭頭指向司法院,認為台南高分院自己官網登這種新聞稿就算了,竟連司法院官網也將新聞稿原文照登!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文俐風評不錯,曾應邀演講環保議題,許多同事對她捲入刑事補償案叫屈。(圖/翻攝網路)由於基層法官炮火相當猛烈,逼得台南高分院不得不由發言人出面回應,並在「法官論壇」發表聲明,強調當初該院獲判敗訴時,許多媒體幾乎都按郭文俐的說法大登特登,可是收到判決書後,發現簡易庭判決沒有正確援引起訴事實、還張冠李戴,為了回應媒體平衡報導的公益目的,才發布新聞稿,而且基於課責原則,司法機關應該認真求償,不是「敷衍了事、官官相護」。只是台南高分院的聲明如同提油救火,激怒更多的基層法官,加碼砲轟台南高分院,有法官留言指出,「完全無法理解,似乎不說明還比較好。」還有法官說:「看完大部分人都覺得沒有增加對司法的信心,請不要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好嗎?」「還不見你們檢討,這種二審新聞稿司法院也認為適當就是了?」「是不是只要以後當事人發新聞,高分院都要發一篇,不然哪個訴訟沒有公益目的?你們就不要打臉自己。」雖然也有法官PO文替台南高分院緩頰,認為台南高分院發布新聞稿只是說明來龍去脈,「應是正向處理事情的方法」,不過隨即遭其他法官打臉,認為整件事如果真的這麼正向,不會有這麼多法官在年底忙著結案的時候,還跳出來說話,並強調「身握權力而不知節制、自知的時候,更會讓人民感覺可怕。」
TVBS主播宮鬥! 張靖玲再爆無故被陷「隔離霜擠高跟鞋」遭降職
TVBS新聞台主播張靖玲去年9月遭解僱,張向新聞台提出返還工作權訴訟,士林地院民事庭28日進行言詞辯論,新聞台委由訴訟代理人指出,張靖玲不法侵害行為重大,給予無數次改善機會,逾越一般社會通念勞工可忍受的程度,調職、解僱程序合法。但張否認不法侵害,並指勞工爭議調解程序不合法,主管偏頗處分程序不公正,法官諭知1月18日上午9時宣判。張靖玲職場不法侵害,牽涉游姓、古姓主播,被指「宮鬥事件」,張的代理人指出,游女將隔離霜擠入古女的高跟鞋,讓她無法穿該鞋上主播台,而游卻以此去申訴張女,新聞台未調查,逕將不法侵害加諸在張女身上,去年4月29日將她從主播調整為資深記者,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張具狀指出,在新聞台內碰觸他人物品,是常見的事,古女也常碰觸其他同事的東西,是很小的事情,新聞台的訴訟代理人當庭稱,張女無法證明其他同事有「碰觸」,而是張女用剪刀剪其他主播的毛衣,已達「侵害破壞」程度,早在去年調職前2個月,通知張女認定結果,承諾張女若改善將既往不咎,不改善將調整職務並懲處,解僱程序合法。張的代理人指出,對於不法侵害部分,新聞台在勞資爭議事件處理期間,對他進行調職的處分,並未等候調查結果出爐,僅憑主管個人的好惡,就將她從主播降為資深記者。張更指:「新聞台一直教育我們做新聞要事實求是、平衡報導,新聞台對外如此宣稱,對內卻憑主管的好惡、恣意作出調動的處分,並不公平。」新聞台表示,對於新聞台而言主播與記者都是重要的職務,並無高低優劣之分,而且游證稱,看見張女剪破古女的毛衣,可見張對於古有重大惡意,已達不法侵害,調職、解僱程序一切合法。★《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陪你勇敢,不再旁觀,教育部反霸凌專線請撥打:1953
農田被迫蓋光電場 賴麗櫻南下見土地滿目瘡痍痛心掉淚
中天《民間特偵組》YouTube頻道探討民生議題、食品安全與重大政策等,發揮專業偵查精神,維護民眾權益,由主持人賴麗櫻邀集各界法學專家、教授、大律師等為大家揭開真相。採訪過程不免會遇到困難,但賴麗櫻仍堅持為民發聲:「報導最重視的環節是『抓出爭議點,平衡報導』。當報導關係到指控、被指控方,都要做到起碼的平衡報導,讓真相釐清,並周全第三方社會大眾知的權利。」《民間特偵組》為求真相,除了蒐集資料,也會實地探訪,像是曾接獲民眾投訴農田被迫蓋光電,賴麗櫻也特地到南部採訪了解:「何謂被迫!因為蓋光電要簽合約,是有農民被恐嚇。」由於蓋太陽能板占用大片土地、良田,作物生產減少,破壞生態棲地,造成保育類動物即將消失,「這不是缺電加速開發的問題而已,是整個台灣人的永續土地、循環利用沒了,而且很可能在這一代就會毀掉,光電場使用過的土地都會變死土。」賴麗櫻語重心長地說,光電板問題對南部以外的民眾可能感受較低,身為北部人的她,透過採訪才知道光電板已對環境造成極大影響,更被親眼所見的滿目瘡痍土地震驚不已,她語露難過:「看到大片山頭被剷、森林被砍,生態破壞,很想哭,採訪到要掉淚。」賴麗櫻坦言在挖掘真相時,會面臨到相關單位不願正面積極回應或是四兩撥千金,導致最終還是一團謎,於是人民怨聲載道,糾結在無解的政策底下,這讓身為新聞人的賴麗櫻實在難以忽視,因此燃起她的新聞魂,「到底是什麼深不可測的事實無法揭露?」這是她一直想尋找的答案。賴麗櫻在新聞圈已有20年資歷,2018年曾獲「消費者權益報導獎」,因為揭露縮水甘油脂的致癌物,在國際癌症研究中心歸類為2A級致癌物,花了1個月調查採訪,發現這物質存在於某些巧克力、餅乾、糕點等,它是在植物油精煉油脂的過程中所產生出來的有害物質,食藥署便快速訂定限量標準草案,隔年就實行,在食安上有所助益。正因為報導不忘堅持調查的精神,頻道獲得廣大觀眾回饋,讓製作團隊更有動力繼續做對的事,對的報導。《民間特偵組》每周三下午4點30至5點30直播。
將辭雲林縣議長一職 沈宗隆自曝原因
外傳國民黨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有意請辭,沈宗隆2日受訪表示,為讓法官及檢察官知道他有誠意接受司法判決,所以會在準備程序庭後請辭議長,並期許有意爭取議長寶座的人以公平公正方式競爭,也盼媒體公正平衡報導。沈宗隆因涉嫌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新台幣2000萬元案,雲林地檢署今年7月底依貪污罪等罪嫌將沈宗隆起訴,雲林縣議會本周將開臨時會,2日召開程序委員會,沈宗隆親自主持,會後他接受媒體採訪,回應關於他將辭議長的傳聞。沈宗隆表示,檢方已經起訴,進入司法審理,即將開準備程序庭,為讓法官和檢察官知道他有誠意接受司法判決,所以會在開準備程序庭後請辭議長。沈宗隆表示,請辭議長後,等待一審判決前,仍會保有議員職務,持續為選民服務,如果一審判決公道,可能不會提出上訴,直接去執行,屆時再辭議員職務,而他也提到辭掉議長沒有其他的原因,就是不要以議長的身分接受審判, 輿論對他報導也應該會比較公平,媒體不一定要替他講什麼,只要平衡報導,他就非常感謝。無黨籍雲林縣議員黃凱昨天表態要角逐議長寶座,日前向沈宗隆請益,近日拜會其他議員爭取支持。沈宗隆強調,個人沒有屬意人選,但有人表態要爭取議長寶座,他樂觀其成,希望以公平、公正方式競爭,站在議會立場,選出1個適當人選,他並期許議會團結一致,監督縣府為雲林縣民謀福祉。
陳佩琪嗆「夫妻互動礙到誰」 吳欣岱:是平衡報導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不滿台灣基進北市黨部主委吳欣岱於節目上酸柯文哲不用泡奶粉、換尿布,在臉書發文嗆「我們夫妻間這樣的互動,礙到妳什麼事?」。對此,吳欣岱在臉書發文列出柯文哲過去的爭議發言,認為族繁不及備載,「哪有只讓你們講別人私事,別人評論了你就說這是家務事的道理?」陳佩琪表示,自己閒來無事看到吳欣岱評論的影片,表示夫妻互動,我們之間說了算 ,沒礙到別人,也沒犯到任何天條。「我是兒科醫師,我喜歡小孩,小孩出生後,自己泡牛奶, 親自幫小孩換尿布,從不假手他人,因為我自認做的比別人好,假使有需要先生幫忙的地方,會請他幫忙拿著泡好的奶瓶,在一旁候著, 等我抱小孩過來,我們夫妻間這樣的互動,礙到別人什麼事了?醫生不好好當,整天拿通告費, 上節目消費我們夫妻?」最後陳珮琪說,選戰是要凸顯自己, 而不是腳踩別人, 想選總統大位的候選人本該如此,也請一旁敲鑼打鼓的側翼們,請把妳推崇的總統候選人曾有什麼愛妻舉動, 嘴巴講過什麼敬妻宣言 ,拿出來宣傳一番,至於別人家夫妻怎樣分配家務,是我們夫妻的事,我希望先生在醫院多幫一些重症病人,自願多擔當一些家務,這是我的選擇!吳欣岱事後則反嗆,陳佩琪為何不跟柯文哲說,別人要不要化妝上街、30歲女性要不要結婚、女醫師做到CR還沒結婚、漂亮的女生要坐櫃檯還是當市長、林志玲有沒有嫁人懷孕有沒有退出比賽,都不干他的事?「哪有只讓你們講別人私事,別人評論了你就說這是家務事的道理?」吳欣岱說,一個公眾人物的私領域已經被刻意拿來當作「樣本」宣傳,當他一再在媒體上渲染「自己在家裡多罩得住」,甚至都到了支持者會喊「娶妻當娶陳佩琪」的口號的程度了,客觀地說出大多數職業婦女並不喜歡這樣的家庭分工模式,並不算抹黑或是「評論你的家務事」,頂多是一種平衡報導而已,甚至說句真心話,她對陳佩琪是很敬佩的,這種生活很難有人能做到。吳欣岱也認為,一個要選總統的人,性平觀念如此有問題,大辣辣地張揚著傳統的父權觀念渲染厭女氛圍。除了自己從不正面反省以外,周圍的手下、朋友、媽媽、總幹事、老婆一一出來護航,但卻是越辯越慘、越護航越明顯。
捏造「藍白合」不實報導 民眾黨控告《三立新聞》
2024總統大選進入倒計時,各組人馬之間針鋒相對,其中「藍白合」議題更是鬧得沸沸揚揚。《三立新聞》昨報導,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已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通過電話,指2024「藍白合」有望。對此,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今(21)日,正式提告《三立新聞》刑事誹謗罪,並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要求《三立新聞》及撰稿記者賠償新台幣100萬元。《三立新聞》日前引用某位聲音經過變造人士的說法,「獨家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已經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通話、也和祕書長黃健庭見面談,直言2024藍白合有望。針對此事,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昨怒批《三立新聞》捏造假新聞,並要求說明及下架相關新聞。她表示,朱立倫、柯文哲在這段時間從沒通過這樣的電話,也不可能做朱立倫組閣這樣的內容,且這事件如此重大,竟然沒有對本黨相關人員進行任何查證。黃珊珊直言,這間媒體已經為了要做不實報導、扭曲事實,意圖要創造話題,甚至捏造民眾黨參與分贓政治,讓選民產生這樣錯誤印象,意圖影響選舉的結果,她痛批媒體喪失了新聞倫理。黃珊珊表示,今天前往北檢按鈴提出刑事、民事訴訟,刑事告訴的部分是違反妨害名譽誹謗罪責,捏造不實非常嚴重。她說,民眾黨也會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請求,要《三立新聞》及採訪撰稿的記者連帶賠償新台幣100萬元。黃珊珊強調,這次假新聞非常嚴重的原因是採一條龍方式,先製作假新聞,還可以非常快速地找到相關評論員來評論,意圖在網路上或媒體之間擴張,變成用假新聞來創造新的評論。 《三立新聞》今發布聲明回應,7月20日晚間新聞播出之相關內容,皆有2位以上消息來源,依新聞專業求證並平衡報導,可受各界公評。《三立新聞》強調,適逢總統大選期間,藍白合相關議題見諸不同媒體平台,國內多家媒體也早已多次報導柯文哲思考行政院長人選,民眾黨皆未否認。《三立新聞》呼籲,民眾黨提告媒體的同時,應尊重媒體專業與報導評論,不應雙重標準,針對特定媒體。
瘦子遭不具名爆料波及 發律師聲明「嚴重踐踏人格」
狗仔葛斯齊昨日開直播,一名不具名的S小姐指控17年前在坐檯酒店包廂與瘦子的往事,而瘦子所屬的本色音樂今發出律師聲明,表示這是不實爆料,並會依法對葛斯齊與S小姐提出刑事告訴。聲明中提到葛斯齊及不具名的S小姐透過臉書直播,未經合理查證及平衡報導,即以片面之詞指控瘦子,嚴重踐踏了瘦子的人格及名譽權,及所衍生的演藝工作權益,而直播中也提到另一位籃球明星的名字,「葛斯齊竟然未作查詢,即安自報導,其損人名譽之故意,更屬顯然。」瘦子發出律師聲明喊告。(圖/本色提供)聲明最後表示:「核葛斯齊及S小姐之所為,顯涉犯刑法第 310 條第2項規定之加重誹謗罪,本所將依上開當事人指示,依法對葛斯齊及S小姐提出刑事告訴,以維人權。上述不實爆料內容即將進入司法程序,在此一併提醒其他媒體勿再引用,以免涉訟。」
日媒稱9成退役軍官赴中賣情報 謝長廷:已赴該報社遞交文書要求平衡報導
因日本經濟新聞日前發表連載系列專題並以「台灣未知的真面目」為題,首篇報導稱台灣軍中死角,且有高達9成的台灣軍官退役後前往中國以提供國軍情報來換取金錢,腐敗已成為常態,使退輔會主委馮世寬爆粗口表示,「放他媽的屁」,除了表示不可能收回這些話外,也希望媒體將這些話翻譯出去。對此,駐日代表謝長廷今(3)日表示,今天一早駐日代表處即赴該報社遞交文書來表達該訊息未經確認和查証,且傷害國軍名譽甚大,為此以書面表達最深的遺憾並已經要求站在台灣立場平衡報導。馮世寬昨天被問及日本經濟新聞此篇報導時怒批「胡說八道,胡說八道」。而對於「國軍充斥太多外省人」,馮世寬表示,「放他媽的屁」。馮世寬更補充,要他收回那些話不可能,因為身為一個軍人,「士可殺、不可辱」。且在看到這則報導後連夜裡都沒睡好,「國軍將領怎麼連日本人都來汙辱?」,希望媒體把自己罵的髒話都翻譯出去,「自己會承受任何後果」。謝長廷指出,今天一早,駐日代表處即赴該報社遞交文書以表達該訊息未經確認和查証,傷害國軍名譽甚大,為此以書面表達最深的遺憾,並已經要求站在台灣立場平衡報導。代表處也在今天下午將馮世寬在立法院的答詢內容追加補送至報社,要求日本經濟新聞平衡報導。因今天也傳出有民眾潑尿抗議,謝長廷對此表示,據了解這類報導都是由駐在地記者撰寫並具名負責,因此東京總社才會刊出。也相信報社會循管道查證,呼籲民眾勿在激動情緒下訴諸潑尿或其他非理性行為,反而會轉移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