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
」 車禍 京華城 中國 大法官 鄭文燦廣州「偽富二代」開BMW衝撞人群釀6死遭判死刑 行刑前哭求「爸媽救我」
2023年1月,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發生一起惡性駕車衝撞人群導致多人死亡事件,肇事駕駛是一名23歲男子,他雖然家境平凡,但因備受父母寵愛、予取予求,因此十分驕縱。他曾在網路上捏造「富二代」人設,一度獲得不少人追捧,但最後被人踢爆,重新打落雲端。無法接受劇烈落差的他,竟選擇開著父親的BMW衝撞人群,造成6死20多人輕重傷,事後遭判死刑。陸媒近日揭露,他在今年4月執行死刑前,仍要求能見父母一面,嘴裡吶喊:「爸媽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知道錯了。」綜合陸媒報導,這名肇事男子名叫溫慶運,出生在廣州市一個工薪階級的小康家庭。因為溫慶運是家中的小兒子,父母對他十分寵愛、予取予求,溺愛式的教育養成了他驕縱的性格,也習慣了伸手向父母要錢,不勞而獲的日子。高中畢業後,溫慶運既沒有選擇升學,也沒有選擇工作,拿著父母的血汗錢與狐朋狗友吃喝玩樂。因緣際會下,他遇見了一名真正的「富二代」,被對方揮金如土、出入高檔場所、身邊美女如雲的生活方式深深吸引,於是開始努力打扮自己,還將父親的BMW據為己有,然後在社群平台不斷發布各種豪車、奢侈品相關的內容,在網路上為自己編造出虛假的富二代形象。起初,溫慶運確實收穫了不少人的追捧,享受著虛假的名氣,但很快就被人踢爆出身平平無奇的真相,將他打回凡塵,曾經圍繞、討好他的狐朋狗友與敗金女也紛紛棄他而去。2023年1月23日,心情原本就鬱悶的他,當天就被父母責罵「亂花錢」,於是開著父親的BMW出門兜風散心,沒想到開到一處熱鬧十字路口時,看著眼前川流不息的人潮,心中竟萌生出報復念頭,於是踩足油門潮人群撞去,最終造成6死20多人受傷的慘劇。而溫慶運肇事之後為了逃逸,還一度從車內扔出許多鈔票,想吸引路人撿錢阻擋警方追捕,但最終仍被繩之以法。2023年1月23日事件發生後,造成6死20多人受傷,29個家庭因此破碎。(圖/翻攝微博)2023年4月,溫慶運案開庭審理,他在法庭上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稱自己沒有殺人念頭,「只是當時情緒太激動,一時沒忍住」。事後,一審法官判處溫慶運死刑。溫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廣州高院在2023年6月宣布維持原判決。2024年4月19日,是溫慶運執行死刑的日子,當執法人員來到監獄,準備將他帶往行刑室時,這名曾經不可一次的「偽富二代」溫慶運滿臉蒼白、嘴唇顫抖,他哀求執法人員讓他再見父母一面,「爸媽快救救我,我不想死,我知道錯了。」最後經由注射完成死刑執行。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在溫慶運執行死刑前,安排他會見了其親屬,充分保障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憲訴法三讀提高釋憲門檻 司法院:將造成憲政運作困難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未來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之宣告時,且同意違憲宣告至少需要9位大法官,門檻相對提高。對此,司法院表示,若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之憲法訴訟權利,並將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司法院表示,大法官基於憲法賦權,掌理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並依法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各類憲法訴訟案件,此係履行憲法忠誠義務,並承負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維護國家憲政秩序的重要功能。若憲法法庭無從行使審判權,勢將減損人民尋求救濟之憲法訴訟權利,各機關亦無法透過憲法訴訟解決憲政爭議,斲傷違憲審查制度功能。司法院指出,本次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內容觸及憲法法庭程序自主運作,嚴重響大法官職權行使:修正條文將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遇有大法官因卸任、辭職、免職或死亡,而未及足缺額時,恐將因大法官不足10人,而無法進行評議並作成裁判。司法院說明,況且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必須有9人以上,在大法官人數未補齊之前,將造成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的情形;縱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之評決人數要求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
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宣告違憲時「大法官不得低於9人」 綠委:最荒謬的事
立法院20日針對選罷法、憲法訴訟法等修正法案,稍早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未來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對於這樣的版本,綠委范雲指出是「該法最荒謬的事」。范雲表示,就像之前的國會改革法案一樣,藍白立委當天才把法案拿出來,很多立委根本不知道在表決什麼,國會變成憲政怪獸,自以為可以修憲訴法來毀憲亂政,今天要表決的法案,立委可能都不知道在表決什麼。這次的修法指出,大法官現有總額必須三分之二同意,也就是賴清德提出來的人選,被國民黨否決的時候,憲法法庭就癱瘓了。同樣是綠委的林楚茵指出,這次的憲訴法完全沒有經過討論、協商,這樣的法案就這樣立下的標準,立法院還有真的在審法案嗎?另外,沈伯洋則指出,法案提到限額總額的更改,這樣的法案改了話,真的是貽笑大方,因為法定用語「限額總額」跟「法定總額」是不一樣的東西,這是非常明顯的法律文字的錯誤,這樣的文字出現在教科書上會笑掉大牙,他提醒很多次國民黨都不改。沈伯洋還提到,國民黨因為自己日前訂出來的法令(國會改革)被大法官否決,現在國民黨就修法修理大法官,這樣才是輸不起。國民黨根本不知道自己提了什麼法案,「如果你們再這樣的話,我們不排除採取更激烈的手段!」。根據三讀法案,第四條,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由司法院定之。前項規則,由全體大法官議決之。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二個月內補足提名。第三十條,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參與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第三十條也指出,前二項參與人數與同意人數之規定,於憲法法庭依第四十三條為暫時處分之裁定、依第七十五條宣告彈劾成立、依第八十條宣告政黨解散時,適用之。依本法第十二條迴避之大法官人數超過七人以上時,未迴避之大法官應全體參與評議,經四分之三同意始得作成判決或裁定;第二項之規定不適用之。前項未迴避之大法官人數低於七人時,不得審理案件。三讀法案第九十五條也指出,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鄭文燦涉土地弊案首開庭!他暴瘦身影曝光喊委屈 絕口不提袋子裝啥「又說心中已猜到」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500萬元,桃檢偵結後依法將鄭文燦等11人起訴,並對鄭求刑12年。桃園地院19日首度開庭,鄭文燦堅不認罪;開完庭後鄭準備離開,現場媒體關心「怎麼瘦了一大圈?」鄭則苦笑回應,「都在為案情忙碌,可見我有多委屈」。其間,法官對於2017年9月14日在市長官邸收賄的過程深入追問,鄭始終避談廖留在官邸的黑色提袋內是否為現金?但表示心裏已猜想裏面裝了什麼東西。鄭文燦今天在法院準備程序庭時,鄭文燦否認涉案,指檢察官求好心切而誤會,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圖/報系資料照)鄭文燦今日9點18分現身,身形與以往比起來明顯消瘦,不僅瘦了一大圈,還看起來更年輕,他穿著黑色夾克、戴口罩,並在律師陳永來陪同下進入法院,面對記者提問他全程不發一語。鄭文燦涉嫌在任職桃園市長期間,透過「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擴大開發案」(華亞科土地開發案)收賄500萬元,檢方日前偵結起訴鄭文燦等11人,對鄭求刑12年;桃園地院19日首度開庭審理,而這也是他獲釋112天後首度現身。法官在庭上深入追問鄭文燦在2017年9月14日晚間廖俊松父子前往官邸送500萬現金的過程,鄭文燦表示,當時和廖俊松在官邸會客室單獨見面,並不清楚廖的兒子是否到過官邸;雙方談話不到10分鐘,廖俊松一直吹噓「台塑的事都可以找他」!雙方並未談到任何有關土地開發的問題。鄭文燦說,隔天上午他到會客室檢查是否打掃乾淨時,發現一個黑色提袋留在會客室,由於前晚和廖俊松碰過面,研判是他留下的,因此未打開,先放在官邸櫃子內並通知廖俊松前來取回,但廖只說「好!好!好!」卻一直未領取。法官又追問,廖俊松一直沒來取回黑色提袋,是否擔心裡面是水果或餅乾,可能腐壞或逾期;又為何不以郵寄的方式交還;還有為何不交給政風室?鄭文燦回應,黑色提袋裡裝了什麼東西?他心中已猜到是什麼?如果交給政風室,因為廖一直對外吹噓是台塑的人,擔心影響台塑形像,且當時他已準備尋求連任,所以才想直接交還給廖。鄭文燦說,後來他得知廖俊松的兒子是廖力廷,經過多方連繫後,2018年5月21日利用北上開會順道把黑色提袋送到廖力廷位於台北市泉州街的家,且當時是他一個人親自送交廖力廷,並告訴廖力廷這是他父親留在官邸的東西。桃園地檢署以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受500萬元賄款及600萬元未申報之政治獻金,雖然他堅稱是對方把錢裝進黑色提袋「丟包」在官邸,且事後已返還,但檢方查出送進官邸的是「9分紙鈔帶」捆的,鄭文燦退的卻是「橡皮圈」捆,不僅打臉他不知情也未打開包包的說法,檢方還在羈押後於他的住處主臥室邊柱旁的暗櫃內,查扣逾678萬現金,因此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不過鄭文燦表示,自2014年12月25日擔任桃園市長就全心全意投入市政工作,要處理的市政建設複雜而且多元,因此,依法行政、廉能有力,就是自己堅持的原則,8年桃園市長任內,桃園市的進步非常顯著,市民的幸福感不斷提昇,歷次民調的滿意度都很高,並且多次得到五星級市長的肯定。如果沒有足夠的抗壓性,不可能把桃園市政做好。身為公務員,公正處理政務,更不可能接受賄款。鄭文還表示,自己內心有委屈心中也有真相,相信檢察官求好心切,但檢察官是人不是神,相信是求好心切誤會自己,希望法院公證審理,還自己清白。鄭文燦也語帶哽咽,說自己是拚命三郎,自己擔任市長時,從沒好好跟太太、孩子好好吃飯,對他們感到非常虧欠,也不可能被區區金錢收買。鄭文燦最後強調,尊重司法,也相信經由司法公正的審理,可以洗刷冤屈、還我清白。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店員偷喝養樂多!手搖飲老闆告到底「我要立威」 1瓶代價9萬元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及許姓男子在手搖飲店工作,不料2人竟偷喝店內的養樂多,被龔姓老闆發現後提告。庭訊時,手搖飲店老闆直言「養樂多1瓶價值新臺幣18元,我沒有調解意願,我要在我店裡立威」。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許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換算下來,偷喝1瓶養樂多的代價高達9萬元。判決書指出,林女和許男為台中某手搖飲店員工,2人卻偷喝店內的養樂多,遭龔姓老闆提告。雖然2人事後皆坦承犯行,然而龔男於庭訊時陳稱「養樂多1瓶價值新臺幣18元,我沒有調解意願,我要在我店裡立威,我要以這個案例作為經營飲料店其他店員的警惕」等語,堅持要2名員工受到懲罰。台中地院簡易庭衡以被告2人所犯業務侵占罪之犯罪情節,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顯可憫恕,且所犯為6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科處法定最低度之刑猶嫌過重,被告2人所為衡情不無可憫,爰均依刑法第59條規定各酌減其刑。對此,龔姓老闆則說「尊重法院判決,沒有意見」。最終,台中地院簡易庭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許男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另外,被告2人業務侵占之養樂多各1瓶,分別係其等之犯罪所得,既均未扣案,亦未返還告訴人,均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於其等罪刑項下各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年結婚5次 「海王」詐騙前妻們…金額高達7位數
中國四川有一名男子,開著保時捷等豪車,參與網路賭博,大肆揮霍,但這些錢都是他詐騙而來的,在11年間經歷了5段婚姻,從多名前妻和家人等獲取錢財,金額高達200多萬(人民幣,下同),約892萬新台幣,堪稱是「海王」,令人目瞪口呆。據《紅星新聞》報導,今年38歲的男子劉軍有過多段婚姻,父母都是退休工人,今年初被妻子檢舉報警,騙局才被揭穿。他在2012年和曾麗娟、2017年與王小紅結婚,期間向曾麗娟借款20萬元,向王小紅及其母親借款11萬。離婚後,劉軍在2019年認識張艷,3個月後就結婚,要求張艷貸款12萬讓他經營速食店,但第2年就倒閉。他還謊稱投資等,讓張艷去借12萬給他,2021年3月2人協議離婚,但他沒有按協議還錢。 劉軍以各種理由向女方及其家人借錢。(圖/翻攝自紅星新聞)婚姻期間,劉軍在2020年認識張玲,明明已婚卻自稱單身,與對方很快就成為情侶,與張艷離婚2個月後,2人便順理成章結婚,並以不同理由騙取錢財,不法所得50多萬元,直到2022年3月2人離婚。劉軍在2023年6月透過婚介機構認識徐靚,10多天後就結婚,婚後謊稱和他人合資經營電玩店,向徐靚借了22.4萬,而這些錢他全用來租豪車、買遊戲裝備、網路賭博等,還買了一棟房,更向徐靚的家人騙取錢財。徐靚在今年初發現被騙報警,警方調查劉軍以戀愛關係騙取女性錢財,同時與好幾個人交往,目的沒有其他的,就是騙取對方身上的錢,涉案金額高達200多萬,目前他因涉嫌詐騙罪被移送檢察機關起訴,等待案件開庭審理。
投資失利怒斷人腳筋痛失感覺、運動功能 高雄男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夏姓男子2020年間投資陳姓男子的便當工廠失利,讓他慘賠400萬元,不滿陳男避不見面,夏男上網購買外送員制服、外送箱內藏槍械,四處找尋陳男,前年11月底,遇到陳男外出用餐時,持刀砍斷陳男左腳筋,一審被依重傷害、非法寄藏槍等罪,判8年2月,還須賠償陳6264萬餘元,他與檢方均提上訴,高雄高分院認定他惡性重大,改判8年6月。可上訴。2020年間,夏男看好陳男經營的便當工廠獲利頗佳,即拿400萬元投資,不料他投資後,公司營運狀況不如預期,夏男的投資全賠光,陳男避不見人,令夏男心有不甘,四處尋找陳男準備報復。2022年11月28日上午,他穿上網購的外送員制服,以外送箱帶著西瓜刀和一把改造槍彈,騎車出門行經高雄市區一家肉粽店,發現陳男在裡面用餐,夏男隨即持刀上前朝陳男左腿後側、右腿前側揮砍,陳男重傷倒地,送醫治療後,因傷及左腿肌肉神經、動靜脈及骨折,致左下肢機能嚴重受損。犯案後逃逸的夏男經警方循線逮捕到案,依殺人未遂、持有非法槍械等罪送辦。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夏男擁有槍彈,卻捨棄槍彈改用西瓜刀砍陳男腳部,認定不具殺人犯意,改依重傷害及槍砲罪合併判他徒刑8年2月。夏男、檢方均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定,夏男在光天化日之下砍傷陳男,下手很重,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且未與陳男達成和解,非法寄藏非制式手槍罪判刑5年8月,重傷害罪從重改判7年,合併改判8年6月徒刑。被害人陳男左腳被砍斷腳筋,喪失感覺與運動功能,陳男另提民事告訴向夏男求償6384萬餘元,高雄地院民事庭審理時扣除陳男已領的12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判夏男應賠應賠6264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36歲男自撞電線桿「一家三口妻獨亡」 家屬籌錢來台認屍
苗栗縣台3線14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36歲新加坡籍男子和妻女出遊,不慎自撞路旁的電線桿,造成後座的妻子、陸籍陳姓女子傷重不治。由於這起事件僅有陳女身亡,檢方預計進行解剖,但需要獲得陳女家屬的同意。經過協調後,家屬最終決定飛來台灣處理後續事宜。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14日下午2時許發生一起致命車禍,36歲新加坡籍男子路姓駕駛載著妻子和女兒一家三口出遊,前往苗栗大湖採草莓時,意外自撞路旁電線桿,導致33歲的妻子陳姓女子卡在後座,送醫後經確認已無生命跡象,最終宣告不治。據消防局表示,14日下午2時22分接獲報案,指獅潭鄉台3線114公里處發生車禍。救援人員趕到現場時,發現路男與其5歲女兒已成功脫離車輛,等候救援。經檢查後,發現陳女當場無呼吸心跳,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根據了解,路姓一家三口在嘉義租車,前往大湖採草莓,隨後計劃前往南庄老街。事故發生時,陳女坐在後座並繫著安全帶,而3歲的女兒未繫安全帶,但被甩至前座,幸無大礙,至於事故的具體原因尚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檢方初步相驗顯示,陳女全身未見明顯外傷,但在頸部位置發現大量瘀青,疑似為致命傷,初步推斷她可能因安全帶勒死。雖然路男已同意進行解剖,檢方出於謹慎考慮,希望得到陳女家屬的同意。路男也在庭審時,透過微信電話聯繫妻子娘家,詢問是否同意進行解剖,但檢方認為這樣的電話並無法律效力,堅持要求家屬親自來台。家屬則表示,由於他們居住在廣東偏遠地區,無力負擔機票費用,經多番協調,家屬最終同意籌錢赴台認屍。
豪宅住戶亂塗鴉張貼傳單 花大錢請律師仍判賠91萬
家住高雄市苓雅區某高級豪宅的劉姓男子,被控持麥克筆在大廳大理石櫃台塗鴉,還在社區公共區域任意張貼私人傳單多達1682張,該社區管委會以社區規約,每件開罰500元清理費,加上大廳修繕費用,提告求償,劉姓男子花大錢找名律師辯護,仍被法官判賠91萬5148元。可上訴。判決指出,2022年7月21日,劉姓男子拿著紅色麥克筆到社區1樓大廳櫃台壁面塗鴉書寫:「第○屆委員會贊助」,同年10月8日又在壁面畫「87878」,幾天後,他拿榔頭敲碎社區1樓大廳櫃台石面,不僅如此,又接連5天拿紅色麥克筆在社區1樓大廳塗鴉寫「幹」字。該大樓管委會花了7萬多元修復櫃台,不料,劉男竟又在社區公共區域開始張貼私人傳單,2年下來共張貼1682張,管委會以社區管理規約規定,以每件500元違規清理費計算,加上大廳櫃台修繕費用,向劉男提告求償91萬5148元。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劉男花大錢找來高雄某知名律師辯護,他雖不否認毀損櫃台大理石壁面,卻認為修繕費用過高,且辯稱只張貼了188張、發2張傳單,不應賠這麼多錢。不過,法官認為,近年材料費用上漲、工人的工資也大幅調漲,不得以當年施作費用與現今修復費用作比較;另外,根據證人說詞及催繳單、期限繳納違規清理費存證信函等為證,確認劉男屢勸不聽還不賠錢,綜合相關事證,判他應全額賠償這筆費用,可上訴。
新婚男險掉嫖娼陷阱!報警後「真相神反轉」...他反手把妻子送進監牢
在中國,心懷鬼胎的女性與婚姻仲介所合謀,找尋急欲結婚的男性「騙婚」詐財事件層出不窮。近日,中國媒體揭露「騙婚」手法騙出了新高度,一名女性在假意與無辜年輕男子結婚、騙取了台幣80多萬元後,竟設局找人帶新婚丈夫去嫖娼,要抓住對方的過錯,以此吞掉禮金。好在這名丈夫機警,才逃過枕邊人精心設計的圈套,反手將妻子與同夥4人全都送進監獄。據陸媒《光明網》報導,近日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精心設計的騙婚案件。根據報導,貴州熊姓女子與李男是一對情侶,2024年1月,熊女為了進行醫美手術,上網找尋貸款方式,因此結識了周姓、宋姓男子,約定見面進行貸款面談。熊女與周姓、宋姓男子見面後,2人告訴她因為信用問題,無法替熊女辦理貸款,但可以介紹熊女與他人結婚,領取結婚證書後,熊女得到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7萬元)的禮金。等熊女成婚後,周男、宋男與熊女男友李男會故意帶這位「新科丈夫」去喝酒、嫖娼,熊女屆時就可以「對方有過錯為由」提出離婚,由於過錯在對方,所以也不用退還禮金。熊女與李男同意後,當天就由婚戀仲介所田姓工作人員帶熊女去貴陽相親,與鮑姓男子相親成功。短短幾天後的1月8日,熊女與鮑男前往當地政府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鮑男與家屬支付了人民幣136666元(約新台幣61萬元)給熊女作聘金。領證當晚,熊女跟著鮑男及其家人返回鮑男位於江蘇省的老家成婚,鮑男又根據熊女要求,花了人民幣47970元(約新台幣21.5萬元)為她買了多樣金飾。這其中,熊女依照約定將36666元(約新台幣16.4萬元)作為「仲介費」交給婚戀所員工田男,剩餘10萬元則由熊女和男友李男用於償還2人債務及支出。而仲介費的36666元則由早就合謀的田男、周男、宋男3人分配、花用。婚後沒幾天,熊女與鮑男回到貴州,熊女帶著鮑男到飯店後,便找藉口將他留在飯店,自行離開。而男友李男則以熊女「表哥」的身分與鮑男見面吃飯,意圖拉近關係。然而,由於鮑男與熊女辦理結婚登記以來,熊女多次拒絕與他同居、見面,鮑男已經心中起疑,見「妻子」熊女行為異常,鮑男懷疑被騙,於是到公安機關報警,這起合謀「騙婚」的事件也終於曝光。案發後,除了婚仲所工作人員田男以另案辦理外,涉案的熊女、李男、宋男、周男等4名被告人向警方坦承了自己的罪行,並且對受害的鮑男進行了部分賠償。但仍須面對刑事責任。近日,這起案件在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熊女等4人被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法院判處4人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3萬至2萬人民幣不等,並責令4人需全額賠償鮑男損失。
跨年夜成奪命夜!酒後爭執釀血案 男子持刀刺死女友遭判16年6月
台中市后里區去年跨年夜驚傳命案,41歲劉姓男子與交往6年的李姓女友,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未料酒後爭執爆發,劉男竟持水果刀連刺李女,導致其左胸重傷、血流不止,最終傷重不治,劉男犯案後不僅未報警,還趁警方到場前逃逸,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13日審結此案,依《殺人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劉男與李女同居多年,但劉男酒後常情緒失控,對李女多次動手,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2人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時發生激烈爭執,酒後情緒失控的劉男竟持水果刀朝李女連刺,導致李女左胸重創,血流如注,倒地不起。事發後,劉男未協助女友報警或叫救護車,反而試圖隱瞞罪行,直到同住的邱姓男子半夜上廁所時,才發現屋內滿地血跡驚覺異常,立即報警,不料,警方到場時,劉男還謊稱「和女友打鬧失手」試圖搪塞,並拒絕讓警方進屋查看,直到警方接獲醫院通知李女已死亡,再度返回現場,劉男卻早已騎電動車逃逸,最終於后里區落網,坦承犯案,辯稱「害怕被抓才逃跑」。此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審判長田德煙、陪席法官黃光進及王曼寧,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庭審中,劉男當庭認罪,稱「非常後悔刺死女友」,檢察官張凱傑請求法院判處劉男14年6月至16年6月的刑期,最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重判劉男16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縱火燒死8至親!法官認逆子「這句話」符合自首要件 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新竹一間輪胎行於2022年6月發生一起縱火事件,縱火兇嫌陳彥翔因長期積欠債務,與家中矛盾激化,在一次與父母的爭執後情緒失控,便購入汽油並在家中縱火,結果導致其母親、妻子、妹妹、大嫂、3名子女與大哥的小孩等8位至親喪命,其中只有陳彥翔的父親和大哥幸免。而雖然一審判處陳彥翔死刑,但二審高等法院於11日宣判改為無期徒刑,改判也引發死者家屬的悲憤與不滿。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二審法官認為,陳彥翔在火災現場主動向警方承認「我縱的火」,並哭訴請求救援,符合刑法中自首的條件,再加上其後續表現出悔意和自責,因此決定減輕刑罰。法官表示,雖然陳彥翔的行為極為殘忍,已達死刑標準,但考慮到他在事後的懊悔態度及自首情節,最終將其判處無期徒刑。但此判決並未得到被害者家屬的認可,大嫂的母親林雪紅在法院外痛哭,表示無法理解這樣的判決,並質疑法官的決定。林雪紅回憶起事發當晚的慘狀,直言在陳彥翔點燃火源前,林雪紅的妻子曾苦苦哀求他不要縱火,卻未能阻止這場災難。林雪紅表示,當自己的女兒和孫女被燒死後,屍體的情況令人難以形容,林雪紅痛批這種冷血無情的行為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陳彥翔妻子的兩位姐姐也出席庭審,面對二審法官的改判,他們同樣無法接受改判結果,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判決。家屬也認為,這樣的結果對他們造成無法言喻的傷痛。林雪紅甚至表示,這場判決所帶來的痛苦,可能成為他人未來的悲劇。此案的逆轉判決及家屬的強烈反應,突顯了死刑與廢死問題在台灣社會中的激烈爭論。社會各界對司法公正與刑罰的尺度仍存有不同看法,而這起慘劇無疑在台灣司法歷史上留下了深刻的爭議。
黃子佼持不雅片遭判刑8個月 昔日搭檔卜學亮發聲了
藝人黃子佼涉嫌透過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並持有多未成年性影像,他原認罪獲緩起訴但被撤銷,2024年7月首度開庭審理時主張檢方證據不足,試圖免責,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10萬,且因「難認有悔改之意」、不可緩刑。今(10日)黃子佼昔日搭檔卜學亮和姚元浩、郭泓志一同出席新節目《全明星出發吧!》上檔記者會。卜學亮被問黃子佼判刑一事,他低調回應沒有看到相關新聞,也不想打擾對方,更直言:「不再為這個事情發表什麼。」黃子佼涉嫌透過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並持有多未成年性影像,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10萬、不可緩刑。(圖/趙文彬攝)據台北地方法院公布新聞資料指出,法官審酌黃子佼是因一己私慾,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從論壇陸續購買兒童及少年性影像而持有數量達2259個,經查性影像的兒少人數為35人,數量不算少。《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扛神像進立院直球對決張文貞 陳玉珍警示若不捍正義下場慘
立法委員陳玉珍10日拿出印尼神像表示,司法院正副院長與大法官被提名者肩負主持正義的任務,是人民心中的神,若不主持正義就是鬼,「會被燒掉送到陰間」。立法院10日召開院會,對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副院長姚立明進行即席詢問。陳玉珍扛出在印尼所購、折合新台幣約6,000元的紙糊神像藝術品,認為自己質詢時非常適合這項道具輔佐。她說,道具不遠3,000公里而來,便是要提醒司法工作者,天秤就象徵公平,必須主持正義。陳玉珍指出,這一尊藝術品是神,象徵著聚集正義力量,抵抗不正義,這是正義的化身,但這個神後來的下場很不好,因為沒有主持正義被燒掉,這讓自己想到大法官,如果主持正義就是人民心中的神,沒有主持正義就是鬼,「會被燒掉送到陰間」,呼籲未來的準司法院長張文貞,心中不要忘記公平正義。張文貞則回應,神像面目有些猙獰,但很難判斷是神是鬼。她說,以是否支持廢死來講,自己就是遵守憲法法庭的判決,司法院院長身兼憲法法庭審判長的角色,作為被提名人,唯一能回答、唯一要捍衛的就是憲法法庭的裁判,即使正式就職也是如此。張文貞強調,大法官任務是針對抽象規範進一步解釋,不會直接針對任何特定個案剝奪權益,憲法法庭裁判的對象如果是下級法院的判決,效力最多只能撤銷、發回原審法院,不會直接涉及處理人民基本權益。她重申,儘管憲法法院作出所有的憲法裁判,都會涉及廣大民眾,但不能直接對個案做出裁定,無從直接影響個案生命權等權益。
曾嘲諷死者家屬「出獄後還有大好人生」 吸毒殺人犯莫名猝死監獄中
蘇格蘭一名因刺殺鄰居而被判刑的吸毒殺人犯托爾(Calum Tole),先前還曾對死者家屬叫囂「出獄後自己才45歲,還有大好人生」。沒想到,托爾最終還是沒能走出監獄,在監獄中去世。根據外媒報導指出,這起兇殺案發生於2011年4月22日,地點是位於英國蘇格蘭丹地(Dundee)洛基地區(Lochee)。當時,托爾和女友都處於吸毒後的狀態,因忘記帶鑰匙而站在公寓外等待開鎖匠。期間托爾不斷向鄰居弗雷澤索要香煙,但遭到拒絕後隨即與對方爆發衝突,後續托爾返回女友公寓,取出一把7英寸長的廚房刀,回到樓道後刺穿了弗雷澤的心臟,最終導致弗雷澤死亡。整起事件發生後,托爾隨即遭到警方逮捕。法庭指出,他此前已有多次暴力犯罪記錄,包括曾在街頭攜帶刀械。臨時法官奧格雷迪(Michael O’Grady)表示,托爾的行為「無法被原諒或合理化」,更痛批其在庭審過程中,缺乏對受害家屬的同理心。之所以會讓奧格雷迪法官如此憤怒,是因為托爾在庭審過程中嘲笑受害者家屬。托爾在2012年於利文斯頓高等法院(High Court in Livingston)被判無期徒刑,最少需服刑18年。當時30歲的托爾曾大聲喊道「振作點!今天真是個好日子!我還活著,18年後我才45歲,還有大把人生。」而沒想到,等到托爾入獄服刑後,HMP Shotts監獄通知緊急服務部門接到來自,表示托爾身體出現狀況。後續托爾被送往蘇格蘭艾爾德里(Airdrie)的蒙克蘭茲大學醫院(University Hospital Monklands),最終於近期在醫院去世,年僅42歲。而警方也證實,托爾的殷並沒有任何可疑之處。蘇格蘭監獄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每一起死亡案件,對於所有認識逝者的人來說都是一場悲劇。托爾的死亡目前已通報給蘇格蘭警方及檢察官,將適時展開死亡事故調查。
興富發吊臂脫落砸中捷釀1死15傷!涉案工人當庭認罪 質疑塔吊老舊恐故障
20235月10日,興富發建設位於台中的「文心愛悅」建案工地吊臂墜落,正巧卡在中捷綠線軌道上,進而造成行駛中捷運煞車不及釀1死15傷慘劇。台中市地檢署2024年8月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李2名吊塔作業工人,台中地院今(9)日開準備程序庭審理,2名工人當庭認罪,但提出事故塔吊已使用20年,質疑是否因此「機械故障」無法承受「微調」釀禍,2人律師也要求給予緩刑。去年5月10日中午,位於中捷豐樂公園站附近的興富發建設建案「文心愛悅」工地所使用的塔吊吊臂疑似因固定方式不當,自31樓高處墜落,卡在台中捷運綠線軌道上。適逢中捷列車駛近,列車反應不及、迎面撞上吊臂,造成靜宜大學助理教授林淑雅被拋出車廂身亡,另有15名乘客受傷。據檢警調查,案發工地由齊裕營造承攬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塔吊工程由宇球公司承攬後委由嘉謜工程負責指揮。現場由50歲許姓工人擔任塔吊拆除工程指揮手,而51歲呂姓工人則擔任機械操作員,過程中起重機伸臂被鐵製扳手卡住,2人未依標準作業規範造成吊臂墜落。中檢歷時1年3個多月偵查,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許、呂2名工人,其餘興富發建設、齊裕營造等公司及涉案人均獲不起訴。台中地院9日開庭審理本案,除許、呂2人在律師陪同下出庭,林淑雅胞弟,及在該事件受傷的外籍乘客柯林也有出庭。在法庭上,許、呂2名工人當庭認罪。許姓工人還稱,涉案塔吊已使用20年,不排除可能有結構或機械故障問題,導致無法承受「微調」拉力掉落。呂姓工人則表示,當天因太陽刺眼,自己患有閃光,無法目視吊掛物,全程聽從指揮手許男的指示操作。2人的律師則表示,2人都沒有前科,除了與外籍乘客柯林因賠償金無法取得共識,其餘被害人均達成和解,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死者林淑雅胞弟認為,本起工安事故造成嚴重傷亡,不宜給予被告緩刑;外籍乘客柯林則表示,自己因為意外造成永久性的視力減損,因此請求法官依法量刑。
回老公老家驚見「前妻也住這」 南投女氣炸回家「苦等11年」心死
南投一名女子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大陸男子,兩人也很快走入婚姻,婚後男子來台共同生活,但4年後兩人回到男子老家探親時,女子意外發現老公的前妻竟然仍住在家中,這一發現令女子憤而獨自返台。然而男子自此不再回台,甚至更換電話號碼,斷絕了聯繫。雙方從此分居至今已超過11年,女子失望之餘決定提起離婚訴訟。判決書指出,兩人於2010年4月28日結婚,婚後男子曾來台與女子同住數年,但在某次兩人返大陸期間,女子意外發現老公的前配偶仍居住在老家。女子因此先行返回台灣,而男子得知此事後便未再返台與女子同住。此後,雙方因女子更換電話失去聯繫,至今已分居超過11年,且女子完全無法掌握男子的下落。女子遂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主張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請求准許離婚。男子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出席庭審,也未提交書面陳述。法院指出,婚姻應以雙方共同生活為目的,並建立在相互扶持與感情基礎之上。然而本案中兩人已分居多年,完全無法維持共同生活。徒有婚姻之名,無婚姻之實,此顯與婚姻係兩人結合共組家庭,共同生活為目的之宗旨相違背,且將致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之特質不復依存,更遑論心靈之契合。法院認為,女子提起本件訴訟堅持請求離婚,已無維繫婚姻之意願,足認兩造間誠摰互信之感情基礎已不存在,且任何人處於同一境況下,均不願繼續維持婚姻生活,堪信兩造間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因此法院認定雙方婚姻關係早已破裂,符合《民法》規定的離婚事由。法院表示,兩造間的婚姻破裂責任並非全由女子承擔,女子的離婚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應予准許。
才剛總體檢完 桃園煉油廠又出包!
中油桃園煉油廠汙染、火警事故頻傳,桃園市環保局上月才「包公車」前往桃煉廠總體檢,不料6日下午又接獲通報廠區內航空燃油管線下方沙孔滲漏,環保局緊急派員至廠內勘查後,認定廠方「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依法告發,最高可罰600萬元,並要求於30日前須提送應變必要措施成果。桃市環保局6日派員會同廠內人員查視廠內輸油管線洩漏點,發現管線下方管鞋沙孔部分因長期雨水沖刷導致鏽蝕,管線內油品滲漏至地面土壤,立刻開挖移除管線下方土壤並修復管線。環保局表示,雖是桃煉廠自行巡檢時發現漏油,並在3小時內通報環保局,但汙染源尚未控制,造成該區域地下水體殘留油汙,因此認定「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依違反《水汙法》告發,最高可罰600萬元,並依《土汙法》限期桃煉廠於30日前提送應變必要措施成果。桃煉廠副廠長王金昌回應,滲漏的管線當天修復完已正常運作,狀況全發生在廠區圍牆內,未影響到外部與居民生活。此外,2014年高雄氣爆發生後,中油重新施工檢視高雄市區地下管線,吳姓監造員竟在工程驗收時,涉嫌與承包商串通浮報工程款,向多家承包商朋分收賄158萬5000餘元。吳辯稱是廠商主動行賄,高雄高分院審結認同一審判決,駁回其上訴,依貪汙罪判6年2月,可上訴。判決指出,吳男為中油石化部監造人員,擔任長途管線防蝕包覆零星修繕工作監造與驗收人員,卻藉機串通廠商浮報工程費及索賄。合議庭審結指出,吳男風評及素行不良,廠商才會與他串通行賄,不採信其辯詞,駁回上訴。
婦被重機撞倒…再遭民間救護車輾斃 駕駛稱「沒辦法停車」被判刑
高雄蘇陳姓婦人3年前違規過馬路,先被重機騎士撞倒地,12秒後再遭王姓男子駕駛民間救護車輾斃後逃逸,警方查出王男案發時顧著聊天,未注意到前有婦人倒地,以93公里時速輾過婦人,一旁護理師曾提醒王男撞到人,他稱無法停車急駛離開,高雄高分院審理後,王男被依肇事逃逸、過失致死判刑1年5月,緩刑4年。可上訴。判決指出,2021年12月10日傍晚6時46分許,蘇陳姓婦人違規橫越高雄小港區沿海一路,當時黃姓男子騎重機閃避不及撞上婦人,造成婦人受傷倒地,一旁公車站牌的民眾隨即高舉雙手揮舞,示意後方來車注意。但約隔12秒後,王男駕駛民間救護車疾駛而至,未注意到民眾揮手示意,以時速約93公里高速輾過倒地的蘇陳姓婦人,結果造成婦人送醫傷重不治。王男駕救護車輾過婦人後未停車即離開現場,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循線查緝肇事逃逸的王男到案,最先撞到婦人的黃姓男子也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一審高雄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黃男8月徒刑,緩刑3年;王男則依過失致死、肇逃各判7月、1年2月,合併執行1年6月,緩刑4年。王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王男辯稱,當時他急著要送病人去醫院,以為是壓到機車零件,沒想到是有人倒在地上,他不知道撞到人。但法官檢視救護車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王男壓到婦人時,一旁護理師曾提醒王男「是否壓到東西?是否需要停下來看一下?」,王卻稱「沒啦,我沒辦法停啦」。王男的說法不被採信,法官認為當時天氣晴朗,路面有照明,車前視線並未受阻,明顯可見婦人倒臥在快車道上,若王當時有減速,必可避免輾壓被害人,王男當時卻顧著和車上護理師講話,即使車上載有病患,仍要負有注意義務。合議庭審酌王男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過失致死部分仍判7月,肇逃改判1年1月,合併應執行1年5月,緩刑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