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巷
」 都更
大稻埕都更難2/危屋都更空轉!他抱憾亡10年 家屬悲嘆「仍原地踏步」
台北市大同區橋北段三小段位於「大稻埕」迪化街上,共有42筆土地、74名地主,原本2014年就曾要開始進行都更,但建設公司倒閉,所以延宕至2018年才再尋得願意配合的建設公司,原以為破舊的老屋終於能迎來變革,沒想到卻又碰上文化局列冊追蹤、都更處退件等狀況,導致今日仍無任何進展,已經75歲的阿婷(化名)憤怒表示,自己的爸爸等不到都更已去世了,這是他心裡永遠的遺憾。回想這10年的心路歷程,阿玲感慨地說,2014年地主們和理成營造談妥都更,但2016年理成營造的董座衣治凡宣告破產,理成營造也就此倒閉,而橋北段三小段的都更也因此停擺2年。後續,地主們找建築師規劃好新設計圖,並由建築師協助為地主們和大將建設公司在2018年媒合,於2020年展開公聽會等程序。沒想到,台北市文化局在同個時間點注意到這裏的老屋具有文資潛力,因此列冊追蹤,並在2次會勘後,於2021年3月解除列冊追蹤。但同樣位於迪化街二段的大橋教會卻被登錄為歷史建築,文化局因而表示,大橋教會和都更地點太近,要求建設公司檢送新建工程之建築規劃設計書圖,以及歷史建築保護監測計畫等資料至文化局,最終於2023年5月才放行。大橋教會2021年被列為歷史建築,文化局因此要求負責橋北段三小段都更的建設公司檢送各種資料,直至2023年5月才放行。(圖/黃耀徵攝)令人心寒的是,2023年12月15日,地主們被通知參加第2次的公聽會,此時他們才發現大將建設在設計圖上做了大幅更改,都更處因此退件,而他們須再花費1年的時間,把程序從頭來過。小瑞傾吐,當時地主們都不滿大將建設改圖時沒有通知地主,但大家都吞下了,因為大家最殷切期盼的是趕快都更。然而,橋北段三小段的都更卻又在今年碰壁,在橋北段三小段都更案再進入聽證會階段時,都更處突然提出於環河北路2段21巷有建築線,但地主們納悶,為何先前都沒有提過,目前地主們有併都更廢巷以及修改建築圖面2條路可以選擇,但對於心力交瘁的地主們來說,2條路皆窒礙難行,就算做成了至少也得再花費1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展開都更。阿婷憤怒地向記者表示,她的父親已於2016年去世,等不到都更是他心裡永遠的遺憾,如今他都走快10年了,我們依然在原地踏步。其他地主們也紛紛傾訴,都更一拖再拖,如今住家都成了危樓,我們只希望政府能關注橋北段三小段的都更進度,並想辦法加速,最好是成立專案來執行,否則這裡不論對我們或對市容來說,都像難以抹滅的毒瘤。橋北段三小段都更案再度進入聽證會階段時,都更處突然提出於環河北路2段21巷有建築線,導致程序需要再度延宕,但地主們納悶,為何先前都沒有提過。(圖/黃耀徵攝)對此,李玉卿律師表示,建商應該是都更條例所規定的實施者,實施者即辦理都更事宜的機構。而都更進行方式端視地主與建商之約定如何,建商承擔多少義務也要視契約而定。至於政府在都更案中所扮演的角色,根據都更條例75條、76條規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限期令其改善或勒令其停止營運並限期清理;必要時,並得派員監管、代管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理。本刊致電大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負責此案的江姓負責人取得聯繫,他表示,改圖是幹事會要求,大將也是按照其要求進行改圖,修改之後也有依照規定進行公告、公展以及公聽會,且全程都有充分讓地主發表意見,強調一切皆依照程序進行。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回應指出,本案位於環河北路二段21巷南側,屬於已認定建築線的現有巷道,依法不得併同申請改道。關於建築線及廢巷改道問題,屬實施者與設計單位應檢討事項,本處在各階段均已提醒依法辦理,後續補正是因實施者未於初期揭露完整資訊,並非臨時新增要求。至於重行公開展覽部分,因實施者修正內容幅度較大,依法須重新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程序,本處已於112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辦理第二次公開展覽,並於12月15日召開第二次公聽會,全程依法公告,絕無未通知地主情事。都市更新處並表示,理解地主盼改善居住環境的急切心情,但都更須依程序及權利人共識推動,待實施者完成補正並申請續審後,將協助案件儘速進入審議程序。
大稻埕都更難1/迪化街繁華盡頭竟藏「危樓」! 老宅強撐百年住戶如困獸
台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二段的橋北段三小段的房屋群落,清朝期間位於繁華熱鬧的大稻埕碼頭附近,也是劉銘傳鐵路的重要據點,如今在歲月的雕琢下,這些歷經風霜的老屋早已不堪居住,不僅屋內的磚石隨時都有鬆動崩塌的可能,外頭的樹木也彷彿揮之不去的詛咒,不時就會竄進屋內影響住戶的生活起居。2014年就在跑都更程序的橋北段三小段,經歷各種波折而一再延宕都更進度,導致地主們叫苦連天。CTWANT記者於10月6日實際走訪位於台北市大同區的橋北段三小段,當日正逢中秋連假,迪化街商圈的人潮絡繹不絕,古色古香的建築與文化底蘊十足的歷史氛圍相互交織,勾勒出盛名遠播的觀光勝地。然而,在沿著迪化街一段一路向北而行,直至穿過台北橋走入迪化街二段,映入眼簾的卻是截然不同的景象。橋北段三小段的老屋至少擁有130年的歷史,清朝光緒年間就已存在,如今內部已經破舊不堪。(圖/黃耀徵攝)當記者走入迪化街二段,看見一棟棟殘破不堪的老屋,斑駁陳舊的磚牆堆砌出歷史的滄桑,再由滿是繡蝕的鐵皮屋頂遮掩住曾經的風光。地主之一的小瑞(化名)向記者說明「這些房子是我阿祖在十初頭歲時就搬進來的,而她在97歲那年過世,當時的我才10幾歲,如今我已經要60歲了」。這些老屋至少擁有130年的歷史,於清朝光緒年間就已存在,小瑞表示,自己的房子已於2023年拆除,會選擇拆除是因為它早已不堪居住,與其留著不停花時間與金錢來修繕,不如索性把它拆除,省得留下來可能會造成他人的危險。然而,不同於小瑞在外還有去處,同樣60歲的阿玲(化名)目前已經無處可去,而她在橋北段留有兩棟房子,一棟是給年過90歲的父母居住,另一棟則給自己居住。阿玲向記者傾訴,為清除不斷蔓延至屋內的樹根,以及修繕屋內各種殘破,她已經花了200餘萬,而當記者親自去她家拜訪時,卻看到茂密的樹根再度闖進她的客廳,而她實在是不知道還要與這老屋搏鬥多久。阿玲向記者傾訴,為清除不斷蔓延至屋內的樹根,以及修繕屋內各種殘破,她已經花了200餘萬元,如今樹根卻又再度入侵。(圖/黃耀徵攝)6名地主齊聚其中一名地主阿德(化名)的家受訪時,房屋突然出現劇烈震動,並從屋外傳來巨大聲響,地主們與記者誤以為是地震,旋即打開房門查看,沒想到竟是屋外有來車經過,只是因為來車開關車門就造成房屋震動,地主們也苦笑表示「這樣你就知道這裡的屋子居住環境有多差了吧!」對此,李玉卿律師表示,建商應該是都更條例所規定的實施者,實施者即辦理都更事宜的機構。而都更進行方式端視地主與建商之約定如何,建商承擔多少義務也要視契約而定。至於政府在都更案中所扮演的角色,根據都更條例75條、76條規定,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限期令其改善或勒令其停止營運並限期清理;必要時,並得派員監管、代管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理。本刊致電大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負責此案的江姓負責人取得聯繫,他表示,改圖是幹事會要求,大將也是按照其要求進行改圖,修改之後也有依照規定進行公告、公展以及公聽會,且全程都有充分讓地主發表意見,強調一切皆依照程序進行。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回應指出,本案位於環河北路二段21巷南側,屬於已認定建築線的現有巷道,依法不得併同申請改道。關於建築線及廢巷改道問題,屬實施者與設計單位應檢討事項,本處在各階段均已提醒依法辦理,後續補正是因實施者未於初期揭露完整資訊,並非臨時新增要求。至於重行公開展覽部分,因實施者修正內容幅度較大,依法須重新辦理公開展覽及公聽程序,本處已於112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辦理第二次公開展覽,並於12月15日召開第二次公聽會,全程依法公告,絕無未通知地主情事。都市更新處並表示,理解地主盼改善居住環境的急切心情,但都更須依程序及權利人共識推動,待實施者完成補正並申請續審後,將協助案件儘速進入審議程序。
都更這裡變「廢巷」致上千居民需繞路 蔣萬安回應了
台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一段19巷及木柵路二段109巷周邊,因為建商辦理都更案,上千居民行走巷弄因此「廢巷」,每天須額外繞路,居民也擔心恐需改門牌,但里長質疑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程序有疏失,因里長、戶政事務所沒被知會,也未能表達意見就審查通過。都市更新處表示,該道路是在都市更新範圍內,依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審議通過可廢巷,會增加通行時間。市長蔣萬安表示,應該建立地方意見表達機制,並與實施者溝通。蔣萬安12日出席文山區里長座談,明興里里長鄢建民陳情,並指控安家國際有限公司在明興里內的都更案,於事業計畫審核過程所提的「廢巷」程序有明顯過失,建議務必提出補救措施。鄢建民指出,秀明路一段19巷原為國有地,但因建商買地進行都市更新,導致被迫廢巷。他表示,當面向市長提案是迫不得已,因為就法理上,該巷弄是在都更範圍內的私地,但整個審議,里長、戶所卻都被忽略,廢巷過程都沒被告知,更沒機會表達意見。鄢建民說,因社區30年沒新建案,里民對都市更新程序外行,他一直在等「廢巷」委員會召開的時候要去表達,但直到現在竟發現廢巷程序已在事業計畫審查通過。鄢建民質疑,為何建管處規定不需要邀請里長參與,既然是都市更新,里長與戶政人員應該可以表達一些意見,過程中他也不斷協調,但實施者卻都不願讓步。目前秀明路一段19巷前段不見了,後段還有8號至18號、3弄至5弄,許多住戶都表達不想換門牌,因為所有的登記等都必須改,影響層面相當大。更新處長詹育齊表示,該案道路是在整個都市更新範圍內,依照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是可以廢巷,只要審議會通過就可以,與建管處自治條例廢巷不同。對於里民通行權益已跟實施者溝通,目前通行時間原本3個小時,現上下午各增加1個小時與1個半小時,至於廢巷的範圍,會先在公展時說明。蔣萬安表示,未來推動更新案時,更新範圍內的後續影響通行等問題,可以研究法規上,如何讓地方意見能表達出來,應該建立機制,並指示更新處要將地方意見,與實施者溝通。對於改門牌等問題,文山戶政事務所表示,根據門牌條例規定,申請改編需由建物所有權人五分之一申請,要有四分之三同意,這個區段有157個門牌,485個住戶,還是要看住戶門牌改編意願,蔣萬安說,如果在地有需求,就會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