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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殉職所長父求「女毒駕殺人償命」 廢死聯盟:全球夥伴聽台灣有死刑狂噓倒讚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底,因緝毒遭犯嫌陳嘉瑩拒檢,並被開車拖行後撞擊護欄,最終傷重不治殉職,陳女被依殺人罪嫌起訴。本案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10日續開庭審理,原來陳女曾在看守所說過「他不是我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更表示「所長在刁難、找她麻煩」才會逃逸。而廢死聯盟10日晚間再度於臉書發文提到反對引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制度,表示世界各國夥伴聽到台灣仍保有死刑,不約而同狂噓倒讚,引起網友熱議。2024年9月30日深夜,時任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與同事盤查陳嘉瑩違停車輛時,發現她疑似持有違禁品,因此遭對方拖行後撞擊施工護欄致死,引發社會譁然。檢方昨(10)日提出大量劉女手機內對話,以及她在看守所被關押時與所方人員的對話。劉女曾向看守所人員說:「他(指劉宗鑫)不是我的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陳女當庭更辯說那是意外,「以為開車之後警察就會放手」。劉宗鑫父親悲痛表示,可以一毛錢都不要拿,只求能夠還兒子公道,懇請法院判處陳女死刑,「殺人償命這只是被害人最卑微的請求」。然而,廢死聯盟剛好於當日晚間在臉書發文重申,反對台灣引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制度,稱無法保證只適用於與死刑相當嚴重的犯罪,還可能擴大適用到非故意殺人案件,如強盜、性犯罪、毒品等,美國即是如此,指這是2000年左右日本學界的擔憂。廢死聯盟表示,2025年的台灣正切面臨這個棘手問題,並指2025年11月在東京反死刑區域會議的空檔,訪問了澳洲、印度與馬來西亞的夥伴,「一開始提到台灣仍保有死刑時,大家不約而同地發出了噓聲,比出了倒讚,這在廢死區域會議的場合並不意外。」廢死聯盟說,各國聽到台灣目前想要推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氣氛瞬間凝重了起來,強調這就是「慢性的死刑」,「許多參與者在得知台灣正考慮推行此法時,反應都相當驚訝與不解,並紛紛署名表示支持,透過簽名,希望台灣能懸崖勒馬,不要走上這條人權倒退的路。」
馬國女大生案改判無期 洪孟楷批:「可教化」已成死刑犯免死金牌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三度判死卻改判,「實質廢死」要世界怎麼看待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在臉書表示,馬來西亞女大學生來台遇害案,今日更二審竟逆轉改判。連如此罪證確鑿、手段殘忍的案件,都能一再轉彎,已坐實在政府主導下,台灣走向「實質廢死」。為了「可教化」三個字,社會究竟要付出多大代價?而這樣的判決,世界又會如何看待台灣?洪孟楷指出,本案涉及外國學生來台求學,卻從此天人永隔,鍾姓同學的父母情何以堪?加害者不僅性侵、殺人,犯後還載著遺體四處遊蕩、棄屍滅證,甚至誤導警方,企圖掩蓋真相。如此重大惡性犯罪,5年多來遲未獲得終局裁決,如今更能逃過死刑,家屬的悲痛、社會的憤怒、天理的難容,全被「可教化」三字一筆帶過——非常可悲、在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強調,這樣的判決,也更加堅定他推動修法的立場:「對於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除現行刑責外,應研議引入包括鞭刑等更具實質嚇阻力的積極性處分。」參考新加坡等國的立法精神,鞭刑的目的並非報復,而是讓加害者真切體會其行為對被害者造成的、終其一生無法抹滅的痛苦,唯有如此,才能產生真正的警惕,降低再犯風險。洪孟楷認為,司法之所以可貴,在於它是法治社會最後一道公平正義的防線。當被害者永遠失去生命,加害者卻被反覆強調「仍可教化」,這種極度不對稱的公平,不是人權,是虛偽;不是進步,是矯情。洪孟楷強調,當世界認為「在台灣,殺人不必付出相對代價」,不會提升任何人權評價,只會讓他國質疑台灣是否仍堅守公平正義。今天的判決,令人遺憾、令人心寒;自己必須直言,「更二審,對不起每一位被害者與其家屬」。
馬國女大生性侵殺害兇嫌改判無期 滿志剛怒批:民進黨廢死神主牌為惡魔找生路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痛批,法官的荒謬判決,以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滿志剛表示,2020年,兇嫌梁育誌用麻繩套頸、殘忍性侵並勒殺棄屍案發後還冷血開車繞行、盜用財物。這等惡行,一、二審、更一審三度判死,結果今天更二審竟然以「非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為由,「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結合民進黨的「死刑一致決」的釋憲,已經逃死確定。滿志剛指出,法官的荒謬判決,再加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一切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從蔡英文曾說「廢死是普世目標」,到法務部不斷利用大法官釋憲、要求鑑定「教化可能性」來拖延執行,就是在為這些惡魔找生路。滿志剛痛批,從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的割喉案,到現在的台南女大生命案,政府永遠一句「尊重司法」就閉口不談,這種惡人,現在只要關滿25年就有機會假釋,等於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供養兇手,再讓社會承受他們重返街頭的風險!「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的後果。」
剴剴案二審判決出爐 滿志剛提「三不」呼籲制度改革
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因虐死1歲大的男童剴剴,一審分別遭國民法官判刑無期徒刑、18年,檢辯雙方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強調,這不只是一起司法案件的結果,而是社會必須正視,「我們到底有沒有真正把孩子放在最優先的位置?」滿志剛表示,剴剴只是一個才一歲多的孩子,他沒有能力求救,沒有選擇照顧者的權利,只能把生命完全交到大人手中。結果制度失靈、監督失守,最終讓一個無辜的孩子,在本該最安全的托育環境中離開這個世界。滿志剛指出,自己是雙寶爸,每天出門前,孩子都會抱著自己說「爸爸今天幾點下班?」那個畫面,大家都懂。正因為懂,才無法接受有人對孩子施以長期虐待,卻還有人替加害者喊冤、替廢死辯護。滿志剛說,反對廢除死刑,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替那些再也沒有機會長大的孩子,守住社會最後一道底線。對於像剴剴案這樣,情節重大、行為人長期施暴、毫無憐憫的案件,如果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存在,「那請問我們要如何向下一個孩子保證,他的生命是被重視的?」滿志剛表示,這起案件,也不只是「壞人很壞」這麼簡單。從媒介托育、社工訪視,到主管機關的追蹤機制,層層失守,才讓悲劇一路發生、無人攔下。剴剴已經回不來了,但能不能讓他的離開,至少換來一個不再讓孩子孤單受害的台灣?滿志剛強調,身為一個父親,也身為一位議員參選人,自己要說的很清楚:保姆資格審定,不能只審文書;訪視與稽查,不能流於形式;虐童零容忍,刑責不能再打折扣。這「三不」,是身為一個父親、也是身為一個準備站出來承擔責任的政治工作者,最沉痛、也最堅定的呼籲。
啃老兒37刀砍死父母 廢死聯盟新貼文遭灌爆
新北市蘆洲區36歲廖聰賢長期啃老,卻又不滿父母沒按時給零用錢,17日晚間持長刀狂砍雙親37刀致死,新北地方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命案曝光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社群平台發文介紹書展講座與刑罰制度議題,隨即引發大量網友留言灌爆,再度掀起網路對於死刑存廢的討論。廖嫌父母平時賣蔥油餅維生,而廖嫌長期無業,僅拿雙親的零用錢過活,但他不滿每月5000元太少,又認為父母沒按時給零用錢,因此17日晚間拿出開山刀向75歲母親討錢;67歲父親返家後見狀,雙方爆發激烈口角,廖嫌隨後竟朝雙親瘋狂揮砍37刀,兩人不幸慘死。廖嫌逃亡45小時後落網,偵訊時異常冷靜、毫無悔意,描述行兇過程語氣平淡。法院認其涉犯重罪且有逃亡滅證之虞裁定收押。命案發生後,廢死聯盟於21日在臉書粉專發布2場書展講座活動消息,內容包括「刑罰」新書與探討「死刑與無期徒刑」等,並提到「沒有廢死的台灣,為何要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討論與戰場」、「除了操弄情緒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還會帶來許多恐怕未曾想過的弊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擔憂,完全奠基在一個還沒發生的平行時空下,所產生的幻想」等內容。貼文內容隨即引發網友撻伐,不少人認為在這種命案下談刑罰政策令人無法接受,「死刑的重量有多重我不知道,但你們被全民唾棄成這樣,還有臉一直發幹文,你們臉皮的重量肯定重的不得了」、「死刑不要,終身監禁也不要,執行長乾脆攤牌直接說想要台灣的法律部門全部關門好了」、「不死刑不無期,出獄後通通放廢死聯盟的成員家裡面」。另出現一票網友針對命案在留言區表示,「連砍死雙親的你們也坦,要不要把這些畜牲帶回去自己養」,「你們到底哪裡有問題,雙親欸」、「講的真好,交給你們帶回家照顧」、「請廢死聯盟將拭親那個畜生帶回家供養」。
參加護兒少遊行 滿志剛談死刑:國家對弱小者最後的保護底線
剴剴案二審將於27日宣判,兒少守護行動團體及生命權平等協會昨(11)日於台北市舉行「護兒少,反廢死」大遊行。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強調,死刑是國家對社會弱小者最後、最清楚的保護底線。若為了理念選擇對惡行退讓,明天承擔風險的就是每一個無力反抗的孩子。滿志剛表示,「今天,我們都是剴剴戰士。」身為一個孩子的父親,自己每天最在意的,不是政治攻防、不是意識形態,而是孩子能不能平安長大。滿志剛指出,剴剴的案子,讓每一個做父母的人心都碎了。那不是冷冰冰的新聞標題,那是一個跟我們孩子一樣,會哭、會怕、會期待被保護的小生命。他沒有選擇的能力,沒有逃跑的可能,卻在最該被守護的地方,遭到最殘忍的對待。這樣的惡行,社會能夠只用「教化失敗」、「制度不足」來帶過嗎?「有人說,廢除死刑是為了人權。但我想問,孩子的人權呢?被虐殺孩子的生存權,算不算人權?」滿志剛批評,對於極端、反覆、毫無悔意的兒童施虐者,如果國家連「最嚴厲的刑罰」都不敢使用,那傳遞給社會的訊息是什麼?滿志剛說,是「只要撐過去,就還有機會」?還是「加害者的未來,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自己反對廢死,不是因為仇恨,而是因為恐懼,恐懼下一個受害的孩子,可能就在你我身邊。滿志剛強調,死刑不是用來報復,而是國家對社會最弱小者,最後、也是最清楚的保護底線。今天如果為了理念,選擇對惡行退讓,明天承擔風險的,絕對不是那些喊口號的人,而是每一個無力反抗的孩子。滿志剛表示,身為父親,如果自己有99條命,願意為孩子死100次。「我只想替孩子說一句話:請先保護孩子,再談理想。沒有孩子安全的社會,沒有資格談進步。」
嗆廢死就是集體虛偽 王世堅:不服的人拜託請你移民
北捷日前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24)日表示,就以現在已經判定的36位未槍斃死刑犯來說,哪一位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ㄧ年半執行一位,在場的人都作古了,這36位還沒有執行完畢;法律是要為人民服務,台灣超過兩千萬名人民認為不可廢死,認為法治敗壞就是來自死刑遲遲不執行,當然信心就會喪失,就是怎麼簡單,不必再多討論,「如果不服的極少人,拜託請你移民到廢死國家,國家的法律本來就要為自己人民服務」。王世堅表示,嚴格執行死刑、不要廢死,這跟錯假冤案完全是兩回事,就以現在已經判定的36位未槍斃死刑犯來說,哪一位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所有罪證都非常清楚,而且還有他們的自白書,法律就是為人民服務,九成以上台灣人民主張什麼罪怎麼罰,罪大惡極時當然是死刑。王世堅指出,死刑光一個目的就不該廢死,也就是「還被害者公道」,殺人償命是千古不變的定律,若一再縱容死刑犯,反而會讓法治崩解,人民會認為把武器權還給人民,人手一槍、人手一刀,如果政府無法維護被害人公道,就讓人民自己維護、自己討回來,可以這樣嗎?這樣法治是不是就崩解?王世堅直言,只有被害人有原諒權益,所以不要在那邊假仁假義,任何第三者都沒有這個權力去原諒,跟你何干?光憑自己的正義感,是法治社會的成員,就應該支持法治,說三道四幹什麼呢?用廢死凸顯自己假仁假義嗎?王世堅強調,廢死就是集體虛偽,社會很清醒,絕大多數民眾不會去犯這毛病,不要陷入集體虛偽。王世堅表示,現在所有在判刑案件,其他的重大案件,哪一些是錯假?大家拿來討論啊,講什麼呢?大家不要再浪費時間,國家還有更重大的事情,不要把單純事情複雜化,公權力來自公信力,如果公信力蕩然無存,為何人民幹嘛授權政府呢?對於廢死主張,王世堅表示,法律是要為人民服務,北歐有一兩個國家主張廢死很好啊,他們的法律為他們國家的人民服務,那是他們,但台灣超過兩千萬名人民認為不可廢死,認為法治敗壞就是來自死刑遲遲不執行,當然信心就會喪失,就是怎麼簡單,不必再多討論,如果不服的極少人,拜託請你移民到廢死國家,國家的法律本來就要為自己人民服務。對於先前質疑過死刑執行率太低,王世堅直言,卓榮泰上任後執行了一位,非常肯定卓榮泰跟鄭銘謙當時很積極的進行,但大家想一想,一年半執行一位,還有36位,早就該執行了,「那等在場的人都作古了,這36位都還沒執行完畢」。王世堅表示,既然全民共識如此,當罪大惡極、罪無可逭、罪證確鑿時,那就執行了。他特別針對法務部要求,執行死刑是法務部責任跟職責,有無針對釋憲要求事項列出來,趕快來補足,應該把事情簡單化,這也是維護法治尊嚴,同時還給被害人公道,只有被害人跟被害人家屬才有原諒的權利,其他人不要慷被害人之慨。
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北捷隨機砍人案釀4死!白冰冰怒嗆治安崩壞:台灣不能沒有死刑
27歲的張文於19日晚間在台北車站及捷運中山站一帶發動隨機殺人,持長刃隨機砍人並投擲煙霧彈,釀成4死11傷的嚴重悲劇,犯案後更從高樓墜落身亡。案件震驚全台,對此,資深藝人白冰冰20日在直播中開嗆,呼籲政府恢復及確實執行死刑。面對這起駭人事件,資深藝人白冰冰憤慨發聲,批評台灣正逐步淪為「犯罪王國」,並強烈呼籲政府應恢復並落實執行死刑。她直言:「法不嚴,無以治本」,台灣目前並不適合談論廢除死刑。白冰冰表示,若社會已達到安定繁榮,自可討論理想法治方向,但在目前社會氛圍下,民眾對於治安充滿焦慮,「我們走在路上都得四處張望,有沒有人要殺我」,她痛批現行法律無法對重大犯罪產生足夠嚇阻力,讓人民長期活在恐懼中。針對政府與法界近年推動廢死討論,白冰冰在直播中語氣激動,直指「現在不平安,卻還要廢死,還該執行的死刑也不執行,讓人難以接受」。她認為該討論應建立在社會真正安全的基礎上,否則只會讓加害者有恃無恐、受害者得不到正義。她同時指出,現今社會詐騙盛行、景氣低迷,青年世代背負沉重壓力,卻仍須納稅養活獄中重刑犯,「這算什麼?」她痛批制度不公,並再次強調:「台灣不能沒有死刑!」面對輿論後續對張文心理狀態的探討,白冰冰也表達強烈不滿。她質疑,為何社會資源總集中在了解加害人身上,卻忽略守法民眾長期累積的不安與恐懼,「那種反社會人格不值得研究、也不值得被諒解」。她最後呼籲政府正視民意、落實法治,「不要再空談理想,也不要只治標不治本」,唯有嚴刑峻法,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全,讓社會回歸安定。◎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張文隨機殺人墜樓亡!廢死聯盟才喊「剝奪受刑人未來太殘忍」 貼文被嗆爆
台北市19日傍晚發生隨機殺人案,27歲男子張文接連在台北車站、中山捷運站及誠品南西店持刀攻擊民眾,釀成4人死亡、9人受傷,最終在警方包圍下從高樓墜落身亡。由於張文已身亡,其作案動機可能成為無解之謎。然而,這起事件引爆社會情緒,也使死刑議題再次浮上檯面。事件發生後,網路上湧現大量民眾情緒發洩的聲音,其中廢死聯盟成為焦點之一。該團體因長期推動死刑廢除,常被部分民眾認為與社會觀感脫節。而廢死聯盟在案發前一日、即18日於官方臉書粉專發布貼文,質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是否亦為殘忍刑罰。該篇貼文援引諮商心理師郝柏瑋的觀點,指出「生命權的剝奪是死刑,那麼生命尊嚴的剝奪是不是也是另一種死刑?」文中強調,人類在社會性連結下才能健康存活,若將任何人永久囚禁於毫無未來、缺乏社會互動、剝奪基本尊嚴的環境中,本身即是一種酷刑。聯盟更提到,部分死刑犯在服刑期間有輕生念頭,顯示監獄應以教化為導向,協助其重返社會,而非單純剝奪其生命或自由。 廢死聯盟表示,當得知台灣可能引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時,內心感到沉重。廢死聯盟認為,雖然這群受刑人犯了重大的錯,但有些人是在很年輕的時候初犯,他的人生中缺乏支持與可能性,無法在他們犯錯的當下把他拉回來。「而如果因為他曾經犯過的錯,就剝奪他的未來,這真的是相當殘忍的一件事。身為一個助人工作者,無法想像台灣不只是有死刑,還可能增加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制度。這實在是太令人遺憾了。」然而,在隨機攻擊事件後,大量網友湧入廢死聯盟粉專留言,怒斥其立場脫離現實,批評聲浪如潮。留言內容包括:「今天死的是你家人試看看啊?」、「以後遇到像今天北捷那種隨機砍人的,請廢死聯盟第一時間出來幫忙擋刀,憑什麼要每次都是別人為你們買單」、「你們站著說話不腰疼」、「未來?只會擔心殺人犯的未來,有沒有想過被害者已經沒有未來了?怎麼不去擔心受害者以及被害家屬的未來啊?」、「你家全部被砍看你還要不要廢死」、「拜託你們推個法案,叫做廢死聯盟願意承擔照顧殺人者一切人生開銷」。◎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關25年未槍決!黃春棋、陳憶隆獲非常上訴「暫時免死」
犯下民國84年(1995年)黃春樹擄人勒贖撕票案,而被判死的黃春棋與陳憶隆,是目前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2人因憲法法庭去年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而獲得轉機。該判決認定他們當年所涉的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已依據判決意旨,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依規定,案件進入非常上訴程序後,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使得2人等同取得「暫時免死」的保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律界人士指出,檢察總長基於憲法法庭判決而提起非常上訴,並不意味著黃、陳2人將免於再次被判處死刑。憲法法庭已明確說明,死刑仍可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因此若案件重新審理後,法院認定2人所犯屬於最嚴重罪行,依然可能再度判處死刑。然而,依照法務部最近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槍下留人」的條件變得更嚴格。規定顯示,若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或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或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也因此,黃春棋與陳憶隆目前得以暫時躲過執行。本案源於民國84年。檢方指控,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後於泰國死亡)與徐自強,共同擄走台北縣房屋仲介商黃春樹,並押往汐止山區殺害後棄屍,還向受害者家屬勒索7000萬元。黃春棋被捕後指稱徐自強與陳憶隆是共犯,3人因此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最高法院於89年4月27日將徐自強、黃春棋與陳憶隆3人判處死刑定讞。其後,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並於2015年9月1日的更九審中判決無罪,最終最高法院在3年前維持更九審判決,認定黃春棋與陳憶隆指控徐的供詞前後矛盾、違反常理,依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確定。至於陳憶隆與黃春棋,則在確定死刑後長達25年間始終未被執行,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死刑本身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88年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將「意圖勒贖而擄人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限定為唯一死刑,不符憲法的罪責相當原則與生命權保障,因此屬違憲。依此,死刑須限制於「最嚴重的罪行」,且須具備嚴格的憲法程序保障。基於此一判決,黃春棋與陳憶隆得以向最高檢請求非常上訴。最高檢在多次研議法律意見後,檢察總長邢泰釗已正式替2人提出非常上訴。事實上,自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後,黃、陳2人多年來透過廢死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逃過死刑,但高院認為2人的主張不符再審所需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指出他們應改採非常上訴途徑,因此多次駁回聲請。2人之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也均遭駁回確定。
助理遭指涉入狗仔跟拍爭議 王鴻薇3點聲明駁斥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遭指培養「狗仔跟拍集團」,引發政壇熱議。其中,媒體報導稱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與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的張姓助理疑似在外兜售跟監照片,每案收費2至4萬元不等。對此,王鴻薇今(7日)發出三點聲明嚴正駁斥,強調自始不認識謝姓記者,亦未涉入相關行為,呼籲相關媒體勿以政治鬥爭扭曲事實。根據《鏡週刊》報導,黃國昌疑指示謝幸恩帶領狗仔隊跟監、偷拍,再由張姓助理利用人脈轉賣照片給泛藍陣營政治人物,包括台北市議員張斯綱、侯漢廷等人。王鴻薇在聲明中指出,她自始不認識也未曾聯繫過謝姓記者,經向助理了解後,助理亦確認未參與任何吹哨者協會運作,與黃國昌無直接或間接往來。她表示,政治人物的公用信箱與助理聯絡方式本就公開,外界可自由提供資訊,並不代表雙方有私下接觸。她同時提及,具名報料的柯姓律師曾為其潘孟安案一審委任律師,但在憲判字第8號死刑存廢案判決前,以個人名義邀請她擔任反廢死公投領銜人並籌募經費,遭她婉拒後對方憤而解除委任,隨後對外發表不實言論,混淆視聽。王鴻薇強調,辦公室助理協助友黨或同黨政治人物均屬正常業務,並未違法。她痛批《鏡週刊》報導「無限上綱、配合司法追殺」,將基層助理牽扯進政治鬥爭,形同政治偵防與打壓,並給予最嚴厲譴責。
批苗博雅造謠 羅智強提告求償500萬
台北市公館圓環13日開始拆除工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7)日表示,在前往立法院的路上,經過公館圓環看了一下。交通「非常順暢」。「苗博雅,真的是大翻車了」。羅也指出,日前苗博雅指他聲援新北青年宋建樑(穿納粹服諷刺民進黨),這個案子他已經提告並求償500萬元,要讓她為她的惡劣行為付出代價。羅智強指出,公館圓環,是台北市的交通毒瘤,害人不淺。連續七年闡連台北交通事故的第一名。這個毒瘤,非拆不可,這幾乎是絕大多數台北市民、用路人的共識。有助理告訴自己,他在學生時代,曾在公館圓環發生過交通事故,險些被後車輾過。羅智強續指,苗博雅「圓環養苗」惡劣且不負責任的選舉意圖。尤其是把施暴者揪上街頭,發生暴力攻擊時,她竟能一副雲淡風輕、置若罔聞的態度,切割責任。這種惡毒又投機的政客,真的是讓人看破手腳。羅智強提到,結果,苗博雅拿出一張他助理出席活動的簽名(未發言),然後說他立場改變,翻臉不認人。「苗博雅啊,你還可以再丟臉一點」。「沒發言的助理出席簽名」就被她等同於「反對拆除公館圓環」。羅智強說,偷換概念雖是苗博雅的強項,但至少也要有一點水準吧。就像不久前,苗博雅被大家痛批,去站八炯納粹鷹的台,她不知反省,竟然可以張冠李戴,說羅智強去「台北」地檢署聲援助理陳冠安以及罷綠青年,是去聲援在「新北」地檢署被傳喚的青年(穿納粹服諷刺民進黨)。羅智強表示,不但人不一樣、地點不一樣,連日期也不一樣,「你知道苗博雅怎麼說,他說,我去北檢時,沒說不聲援新北青年,所以算『包裹聲援』……」。羅智強指出,對這個案子,自己沒有在和苗博雅客氣!已委請律師提告,求償新台幣500萬元。「苗博雅,是我看過最無良、最投機的政客。」羅智強說,對付這種惡毒又無良的投機政客,就是用實力擊潰她!苗博雅選立委選輸自己,還選輸翻桌帶頭發動大安大惡罷想搏歹筊,結果輸得更慘!「我就是用實力,連續擊潰她兩次。」羅智強提到,結果她這次想用「廢死養苗」、「圓環養苗」的套路去攻擊蔣萬安,現在整個大翻車,開始語無倫次,東攀西扯,真是可悲!最後,羅智強表示,能為大家做的,就是告倒這個苗頭鷹,讓她為她的惡劣行為付出代價。敢造謠,就告她,求償500萬元!
剴剴案全民怒「虐殺童應判死」 廢死聯盟突喊:「唯一死刑」是錯的
台北市劉姓保母姊妹虐死1歲10月大男童「剴剴」,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處劉若琳18年圖徒刑;檢方及兩姊妹均提上訴。2025年5月公民團體發起護兒大遊行,要求增訂刑法虐殺兒童罪,對於虐殺12歲以下兒童者,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對此,廢死聯盟日前發聲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自2023年8月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於同年9月至12月間,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傷重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人,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025年5月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雙方均提上訴。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本月29日突在臉書發文指出,「唯一死刑」又被稱作「絕對死刑」或「強制死刑」,意旨對於某些特定犯罪類型,法官只能判處死刑,而沒有其他刑度可以選擇。即為當行為人犯下某罪,不論情節輕重或是否其情可憫,唯一的刑罰就是死刑,法官無其他的裁量空間。廢死聯盟直言,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幼兒受到長時間的凌虐,這種事任誰都會感到憤怒,想要將兇手除之而後快,「這種樸素的正義並非難以理解,但那麼多人站出來呼籲『唯一死刑』是錯誤的?」並以剴剴案作為圖文主要說明。廢死聯盟也引述2名挺廢死律師論述,律師林永頌提到,「『唯一死刑』剝奪法官量刑空間,且有傷及無辜的危險」;而律師薛欽峰稱,「唯一死刑」是威權時代的產物,剝奪了法律對於正當程序的要求。他們認為,「唯一死刑」違反量刑正義的原則,加害者更會躲起來拒絕投案,因為無論如何結局都是死路一條,對被害人也會產生更致命的結果。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湧入留言怒轟:「沒人在講『唯一死刑』,到底要不要去了解? 不要再拿剴剴做文章」、「虐殺兒童本就該凌遲處死,一顆子彈算慈悲了」、「不要再消費剴剴了!你們這麽愛這些重刑犯,不如就24小時用你們溫暖的雙手牽引著他們」、「你們就只是為反而反而已」、「所以現在的法律有哪條是『唯一死刑』嗎?提剴剴案是兒童虐死案,改成『唯一死刑』了嗎」、「廢死聯盟只會保護壞人」、「台灣早廢『唯一死刑』」、「哪來的民眾在喊『唯一死刑』?」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苗博雅指力挺納粹青年慘「翻車」 羅智強:不道歉就提告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6)日表示,日前自己在台北地檢署前抗議的行為,是為了替辦公室主任陳冠安「贊聲」,並非支持納粹,反觀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簡直是造謠,必須在24小時內公開澄清與道歉,並請苗捐出1個月薪資給反廢死團體,否則會依法提出告訴。苗博雅近日指控,羅智強日前包圍台北地檢是違法行為,且是力挺一度崇拜納粹的國民黨青年宋建樑。羅智強反擊稱,宋建樑4月15日是被移送到「新北」地檢署,自己未曾到場,也沒有聲援。羅智強直指,苗博雅引用的照片是前一天,自己去台北地檢署力挺服務團隊陳冠安,新聞標題也明寫「藍委北檢聲援罷吳(思瑤)四騎士」,不知苗博雅何以「竹蒿鬥菜刀」。羅智強強調,苗博雅此舉已經不只是口水,而是法律問題,就算不是台大法律系畢業、沒考上律師,「總該分得出台北地檢與新北地檢的差異吧」他嘆氣。批評「翻車」的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中紅衣者)目前尚未對「竹蒿鬥菜刀」烏龍案進一步回應。(圖/劉耿豪攝)羅智強援引影星周星馳「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無奈稱,苗博雅拿前一天「台北地檢」的照片,指控15日去「新北地檢」聲援宋建樑,這就是移花接木、栽贓嫁禍。他怒轟,苗博雅蓄意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欺騙大眾。羅智強重申,自己給苗博雅24小時,要求公開澄清與道歉,並捐出1個月薪資給反廢死團體,以示負責;若7日還未見道歉處理,將依法提告,捍衛清白,絕不寬貸。對於指控「翻車」,苗博雅則尚未做出回應。
呼籲民眾踴躍投票挺823核三延役公投 張啟楷這樣說
大罷免第二波投票將在8月23日登場,同一天還有核三延役公投也要投票。對此,力挺核三延役的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受訪時,也對為何民眾應在823踴躍投下核三延役贊成票,給出解釋。他說明,過去核一、核二、核三每年可以幫台電賺一千億,反觀核電停役後,一年就是增加一千億的成本,這也是過去三年,國庫已撥補台電三千億、電價還調漲四次,為何政院還要求持續撥補的原因。更尤甚者,張啟楷說,去年核三1號機停機後,民進黨就轉頭與麥寮電廠續約繼續燒煤,核三2號機去年517停機時,根據中市長盧秀燕團隊統計,用516與518台中火力發電變化,結果,僅僅一天燒煤量就暴增一萬四千噸,相當驚人。張啓楷痛批,民進黨口口聲聲強調要減碳,結果卻是加大燃媒發電,嚴重影響中部民眾健康。他曾在總質詢中,質問行政院長卓榮泰,他也承認不買麥寮的電、電力就會不夠。張啓楷強調,核電一支燃料棒可穩定發電18個月,可促進台灣能源安全,擁抱核能也已經是世界趨勢,川普更說要讓核電再次偉大,此外,日本福島核災時,日本核電佔總發電8%,現在日本政府也希望增加到25%,南韓目前核電比例是30%,只有台灣是0%,對國家競爭力是否有好處,相信民眾自會有判斷。張啟楷應網路節目至聖鮮師訪問,針對核電延役公投、美國關稅戰等議題,接受主持人清大兼任助理教授何志勇及前立委陳學聖的訪問,陳學聖、張啟楷曾先後在中時報系服務,兩人早已熟識,陳訪問前對張表示「今天我會好好拷問」,張啟楷也笑稱「來吧,我有準備」,凸顯兩人的好交情。除核三延役外,外界也好奇民眾黨已兩度「發難」封殺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引發綠營側翼對藍白一片罵聲,連中研院士朱敬一都宣稱「在野修憲訴法令我極度不安」,難道民眾黨完全不擔心司法系統恐「反撲」嗎?對此,張啟楷表示,綠營側翼攻擊,及中研院士朱敬一的說法,根本是倒果為因,如果賴清德總統願意多提名幾位有風骨、像是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劉大砲」之類的候選人,而𣎴是把大法官變成民進黨打手,還推動遭絕大多數民意反對的實質廢死、國會改革,怎麼會有那麼多民意支持推憲訴法修法?此外,對於「白委的兩年條款(不分區立委兩年任滿換人)是否影響未來藍白合」,張啟楷回應,本周日8月10日,是民眾黨建黨六週年,屆時應會對「兩年條款」一事有所決定。立委陳學聖則表示,其實國民黨早期也有兩年條款,但與白營差別在於,藍要求不分區立委兩年後要累積政治能量,投入地方選舉,但民眾黨的兩年條款則著眼為民眾黨培養更多政治人才。但陳也直言,做兩年立委實在太短,很多立法事情剛熟悉就要離開,是好是壞也仁智互見。張啟楷則補充,他是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自詡是嘉義立委,週末都在嘉義跑行程,尤其最近風災、豪大雨,更常是台北嘉義兩邊跑,積極經營嘉義,很多嘉義鄉親看到他都會問,會回到嘉義選市長嗎?他都說,藍白現階段可先兄弟登山各自努力,到了選前再依民調結果決定誰出線。針對823罷免投票前,罷團內部又因「挺納粹」爭議內訌,張啓楷認為,這是大罷免大失敗後,罷團與民進黨網內互打,不僅爆料的網紅指證歷歷拿line對話,指責罷團領銜人想操縱對立情緒,甚至419青鳥上凱道,背景圖案的老鷹就是納粹老鷹。他強調,不只網紅八炯,罷團領銜人曹興誠也曾說大罷免成功後要修法,在台灣反台獨主張統一,就要把反對者關起來,呼應柯建銘所謂的刑法100條,在他眼中,這已完全是法西斯的說法。何志勇則補充,傳出罷團內有人認真研究納粹,難免令人聯想到1933年,德國國會大廈被縱火,當時德國納粹勢力宣稱該大火是共產黨策動暴亂所致,德國獨裁者希特勒隨即以此說服德國總統簽署《國會縱火法令》,剝奪德國民眾基本自由,並將共產黨列為非法組織,接著解散國會、重新改選。何志勇說,納粹當時的目標是訂定可繞過國會自行立法的《授權法》,在此之下,納粹逕自宣布取消當時國會中的共產黨議員81席,並恐嚇另外一黨「社民黨」的議員,迫使26人棄權。德國國會最後通過《授權法》後,希特勒立即宣布,取締所有「非納粹政黨」,確立一黨獨裁,成為德國「威瑪共和國」滅亡與納粹極權興起、甚至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的歷史轉捩點,撫今追昔,當罷團網紅又重提納粹想法、崇拜納粹,全民都不應該忽視,並應嚴予譴責的重要原因。何志勇表示,納粹為遂行獨裁目的,用盡包括壟斷電台、審查電影、控制媒體、製造內部與外部敵人等各種離譜手段,甚至建立「單一聲音」的輿論空間,使民眾無法接觸「獨立思考」資訊,藉此培養對希特勒的個人崇拜、民族主義狂熱,更為後續的侵略與屠殺行動創造社會接受度與道德遮蔽。回頭看台灣,雖然民眾726已用選票否決世所罕見的「執政黨集體罷免在野黨國會議員」狂熱作法,但現在又傳出罷團崇拜、鼓吹納粹跡象,獨裁有無可能在未來「民主台灣」重現,復刻歷史悲劇,全民都必須嚴肅以對。823大罷免投票前,罷團內部傳出有領銜人疑似崇拜納粹、研究納粹,並流出仿二戰納粹圖騰做的文宣圖案,令人不安(圖/報系資料照)
點名苗博雅在納粹鷹下宣傳大罷免 羅智強:該出來交代一下吧
罷團意見領袖閩南狼3日爆料戰友八炯欲效法納粹煽動民意,甚至在419日凱道活動,以納粹老鷹圖騰作為標誌。藍委羅智強今(5)日點名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當時站在納粹鷹下的舞台上,帶頭宣傳大惡罷,這件事,總該出來交代一下吧?羅智強今早於臉書發文「站在納粹鷹下的苗博雅,怎麼不說話?」,自己想談「八炯的凱道納粹鷹」,當苗博雅在凱道那面納粹圖騰的舞台背板前,慷慨激昂、帶頭宣傳罷免包括羅智強在內的在野黨立委時,心中作何感想?羅智強質疑,站在台上的時候,難道沒有覺得那個背板是納粹圖騰?還是,為了罷免羅智強,是納粹圖騰又怎麼樣?如果只是一時失察,那現在苗也總知道了,「要不要出來說句話?是要承認失誤、公開道歉?」還是要甩鍋給八炯,切割譴責他?還是要像賴清德執行死刑時一樣躲起來,不敢批評賴清德「用死囚的血暖民調」?羅智強表示,在大安的大惡罷中,苗是公認的「影舞者」。大安罷團為了感謝苗對大安大惡罷的貢獻,還發聲明清楚列舉:「從策略討論、法律諮詢,到政策宣講、物資調度、電話志工支援」等等,全都有苗博雅的參與,苗博雅也大方留言背書大安罷團的感謝。羅智強指,苗博雅也從不掩飾,他想利用惡罷選輸翻桌搏上位的企圖。苗博雅在助攻大安惡罷時,曾非常囂張的對我說,要和羅智強「約法三章」:羅智強辭職他就不補選立委。「多麼囂張的話語!一副我已經被罷定了,還要我投降求饒,他才會「慈悲為懷」放我一馬?」羅智強表示,當時聽了真是啼笑皆非。選輸的苗博雅,竟然要求選贏的羅智強辭職?這是哪門子的邏輯?輸不起到這種程度,也真是冠絕古今。我又不是腦袋壞了,怎麼可能辭立委?羅智強說,因此苗博雅的這段話真正的意思是:「羅智強不辭職,罷免成功後苗博雅就參加補選!」這不是「約法三章」,根本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想上位口水流滿地的「參選聲明」。而阿苗舞劍,也是在向想補位選立委的民進黨議員示威,告訴他們,這位置我吃定了,你們閃邊去。而且,羅智強指出,苗博雅用「約法三章」的成語,也是非常可笑。主張「廢死」的苗博雅到底知不知道,劉邦進咸陽和百姓約法三章的第一條就是「殺人者死」?還好,大安選民用善良和智慧,讓苗博雅以及大安罷團踢了鐵板。大安大惡罷以大敗收場!最後,羅智強表示,參選失利,苗博雅想翻桌重選;罷免失敗,苗博雅就假裝沒事;但這次,苗博雅站在納粹鷹下的舞台上,帶頭宣傳大惡罷,這件事,總該出來交代一下吧?
法務部提高死囚「槍下留人」門檻 廢死團體批倉促修法:死刑執行更恣意
法務部考量死囚過去只要聲請非常上訴、再審、釋憲,就暫不執行死刑,執行程序不明確引發爭議,決定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對「槍下留人」提高門檻,不過此舉引起廢死團體不滿,痛批法務部倉促修法,除串聯109位專家學者發聲,今日更舉辦記者會痛批該修法實質上讓死刑執行更加恣意,使各界近30年努力一夕倒退。《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只要遇有聲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就暫不執行死刑,廢死團體因聲請非常上訴次數沒有限制,為求槍下留人,一再替死刑犯聲請非常上訴,技術性拖延,讓非常上訴幾乎成為死囚保命符,過去還有廢死團體擅自為死囚在聲請狀上代簽名吃官司。這次修正重點是將過去審核死刑案件「有無非常上訴、再審、釋憲程序在進行中」的3項要件,從嚴明定為「有無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有無法院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為停止刑罰執行之裁定、有無憲法法庭依《憲法訴訟法》規定為暫時處分之裁定」,只要有其中一項,法務部就不得於相關程序終結前令准執行死刑。有3種情形可「槍下留人」暫不執行,包括執行檢察官在槍決前,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其次是憲法法庭為死囚作出暫時處分裁定;第3種是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裁定停止刑罰執行。今日記者會上,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法務部2025年3月24日預告、4月16日公告、4月18日施行的《執行死刑規則》,修法期間不足1個月,不僅未能回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113憲判8)對正當法律程序與生命權保障之要求,甚至實質上讓死刑執行更加恣意,使各界近30年努力一夕倒退。她指出,嚴正呼籲法務部,「立即依憲判8之意旨通盤檢討修正《執行死刑規則》」、「應召開公開透明之諮詢會議納入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意見」、「修正前,切勿依違反憲法意旨法規執行死刑」。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指出,法務部在2010年曾宣示要「逐步廢除死刑」,稱「廢除死刑為人權之核心領域」,並就逐步廢除死刑「應採取積極作為」,「以符合國際廢除死刑的潮流」,但是在今年4月,法務部修正《執行死刑規則》,卻是反其道而行,降低原有的死刑執行障礙,剝削受死刑宣告者要求履行最嚴格程序的權利,非但不是「積極逐步廢死」,反而是「積極追求死刑執行」。他痛批,法務部這次做的修法決定,不是本於專業認知的決定,而是本於政治需求所做的決定,「這36位113憲判8的聲請人(即死囚)中,原本即有冤錯判決的存在」,這次修法顯然增加了再發生「江國慶案」的可能,相信這是任何公職人員承擔不起的責任。
審查大法官人事案提3期待 吳宗憲:專業之餘須具對抗政府的勇氣
立法院今(10日)召開院會審查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在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時,提出他對大法官人選的職務期待。他強調,大法官不僅應具備專業能力,並正確認知職權界限,更應具備勇氣在必要時對抗政府、捍衛憲政秩序,並呼籲大法官人選應與全民同站一線,堅守憲法價值。吳宗憲談及對大法官的期待時表示,他並不會以是否與自己在「廢死」、「國會改革」等重大議題上的立場,而作為衡量適任與否的標準。他認為,公共政策本就存在正反意見,這些議題的不同主張,不應成為判斷大法官人選的依據。他進一步說明,自己心中對大法官的期待有三項標準。第一是「專業度」,大法官必須具備足夠的憲法與法律專業,才能勝任職責。第二是「對職權的正確認知」,大法官的核心職責在於解釋憲法、釐清法律衝突與統一法律見解,並非「造法者」,若現行法律沒有漏洞,司法機關不應逾越分際自行立法。第三項則是「對抗政府的勇氣」,他認為,大法官應在必要時勇於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指出政府違憲之處。他舉例,過去大法官如王澤鑑、吳庚,在審查《集會遊行法》等涉及行政機關相關權責爭議的案件時,展現了無懼執政黨壓力、堅守憲法職責的精神。他期盼此次被提名的大法官人選,能肩負起守護憲政體制的責任,與全民站在同一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