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送醫
」22歲空軍士兵昏迷成植物人隔年離世 父母提告中隊長等5人結果出爐
一名空軍雷達第六中隊的蘇姓食勤兵,3年前因昏迷而成植物人,前年逝世並捐出眼角膜,蘇姓父母認為軍中延遲送醫,導致兒子成植物人於隔年4月20日過世,因此對吳姓中隊長等5人提告過失致死罪。蘇男父母指出,蘇男在2019年1月9日到空軍雷達某中隊擔任食勤兵,2020年1月4日的凌晨5點20分,在LINE的食勤兵群組中表示身體不適,潘姓分隊長6點51分時前往蘇男寢室,並告知蘇男在寢室休息,7點11分離開,未尋求醫護幫助。在10點30分時被姜姓同胞發現跪坐在寢室門口,李姓副中隊長未聯繫救護車,反而由潘姓分隊長駕車前往台大醫學院附設金山分院就醫。蘇男父母認為,潘姓分隊長並無醫療專業知識,向李姓副中隊長表示「尚無需就醫」,而江姓士官長、吳姓中隊長、郭姓輔導長、李姓副中隊長均聽取錯誤判斷,導致兒子過了6小時後,才於10點30分被姜姓同袍發現跌坐在寢室門口,卻只是用民車自行將蘇男送醫,直至11點31分時才抵達醫院,蘇男父母認為已延誤救治時間超過47分鐘,抵達前蘇男已無生命跡象,經急救恢復自主循環,卻因為嚴重缺氧性腦病變合併腦幹功能受損及呼吸衰竭。父母懷疑兒子被軍方不當管教,故意侵害蘇之身體、健康及生命權,而造成橫紋肌溶解症、急性腎衰竭,縱使無不當管教,也沒有妥善管控藥物,而軍方沒有提供相關緊急救護安全、衛生防護措施,顯怠於執行職務且未善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應負擔國家賠償責任,請求空軍司令部賠償父親353萬餘元、母親390萬餘元。潘姓分隊長表示,案發當天進入蘇的寢室,發現他躺在床上,身穿內衣、運動褲且臉色不佳,便請他躺下,當時蘇也僅表示頭暈四肢無力且經量體溫為36.1度,也回報給李姓副中隊長。李姓副中隊長表示,案發當日潘姓分隊長表示蘇兵可正常回答,無發燒情況,加上江姓士官長回報也說,蘇兵躺在下舖,可以正常呼吸,眼睛是打開的,經檢視身體也沒察覺有受傷處,被發現倒在門口,沒有叫救護車是因為醫院距離基地有17至18公里,自行開車可節省等待時間。蘇男在空軍擔任食勤兵,因身體不適倒在軍中寢室。(示意圖/pixabay)吳姓中隊長表示,案發當天自己排班休假,由李姓副中隊長擔任留守官,得知蘇姓上兵身體不適訊息,有交代要持續報告,但再次獲知訊息已經是蘇兵送醫搶救,他也立刻趕往醫院了解狀況。後來聽同仁說,當日約10時許,姜姓下士經寢室時,聽到巨響,進入才發現蘇兵呈現半跪姿,不清楚當天為何沒有叫救護車。郭姓輔導長表示,事發當天休假,不清楚蘇兵身體不適情況,事後才知道單位沒有配附救護車及醫療人員,不清楚當天事發時為何不叫救護車。空軍司令部指出,當天蘇表示四肢無力,並無其他異狀,潘、李的處置沒有疏失或延誤治療,且自行送醫車程也沒有耗時較長,認為蘇心肺功能停止、急性腎衰竭與潘、李沒有因果關係;案發時也無法令規定營區應提供何種安全衛生機具及措施,請求駁回訴訟。檢察官根據官兵訪談紀錄,發現蘇姓上兵有憂鬱傾向、學習緩慢、個性木訥內向狀況,且在擔任食勤兵時,常裝忙或將食物故意煮焦,蘇男父母也曾至部隊了解過情況,但仍讓蘇男繼續服役,因蘇男有憂鬱傾向,潘姓分隊長曾致電給蘇男父母,希望能請他們開導蘇男,讓他利用公餘時間去鄰近大學進修。經查蘇姓上兵死亡原因為「心因性猝止導致心因性休克、中樞神經休克」而自然死亡,因此被告5人實難預見被害人因為此病症導致死亡,且吳姓中隊長也積極指示李等人進行處理協助送醫,難認5人有何過失致人於死犯行,而自行送醫車程約24分鐘,沒有比一般用路人預估的車程時間長,又案發時沒有明文規範第六中隊醫務人員編制、緊急救護醫療,難認軍方緊急救護及後送作為有違規之處,予以不起訴處分。全案10日內可聲請再議。
諷「去吃狗餅乾」!高雄教助潑女童熱水不認 家長心寒提告了
高雄李姓家長今日控訴,幼兒園林姓教學助理員用熱水燙傷5歲大的女兒,多次辱罵她「喜憨兒」,校方延遲送醫導致傷口潰爛,教育局未對老師或校方做出任何懲處,還刁難家長拒絕提供或調閱相關調查紀錄。教育局調查發現,林姓教助未接受職前訓練及被聘用,已函請幼兒園檢討改進,另案發後該教助已被解雇。李姓婦人在臉書社團「爆料2公社」發文表示,女兒就讀高雄市苓雅區一所私立幼兒園,因發展遲緩教育局分發一名林姓教學助理員入班個別協助。然而女兒去年7月8日在飲水機前,遭林姓教助用熱水大面積燙傷,經醫院診斷為二級灼傷。李姓婦人指控,園方未依照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辦法之法規流程SOP盡速處理,竟不顧受傷孩子疼痛大哭也不叫救護車,僅由校內醫護潦草冰敷,後來發現傷口已潰爛且面積太大,拖延超過1.5小時後才送醫並通知家長。李母要求調閱走廊監視控畫面,園方回應走廊未設置,林姓教助也對小孩受傷過程含糊其辭、說詞反覆,原先說小孩自己燙傷,後又辯稱可能是別的老師弄傷的,否認小孩受傷和她有關。該名家長坦言,雖對導師及園方冷淡及冷漠感到寒心不解,但因希望孩子在已經就讀2年的熟悉環境完成學前課程到畢業,所以當時園方表明願意支付傷口的診療費用,便接受了對方的口頭道歉,沒讓孩子轉學,也未曾要求過任何金錢或其他賠償。事發當日,李母有通報高雄市教育局幼兒教育科與特殊教育科,希望主管機關協助釐清事件緣由。但她透露,2個科室僅派出2名人員到園方進行訪查,且互相踢皮球,並未對於肇事的林姓教助員、園方或任何相關人等有任何行政懲處措施。李母還發現,班上多名孩子曾看過、聽過園方及班導師有數次動手用力推拉女兒,並以「喜憨兒」、「去吃狗餅乾」冷嘲熱諷、言語霸凌,最終她迫於無奈將孩子轉學,依延誤送醫、潑灑沸水事由對園長、教助員提告過失傷害。教育局經查,林姓教助員聘期和實際在職日期不同,且聘用前為接受訓練36小時,已函請該園檢討改進,案發後林姓教助員也遭解雇。另教育局將調查幼保人員違法事件,並依規定進行懲處。
92歲確診嬤急診苦等29H「等嘸床」亡 家屬轟延誤…新北衛生局回應
台灣新冠肺炎本土疫情雖逐漸趨緩,但每日仍有破萬的確診病例數,三峽一名92歲婦人,確診後突然出現意識不清,但距離最近的恩主公醫院,因為沒有病床無法收治,最後送到車程將近半小時的板橋亞東醫院,結果為了要跟其他確診者排隊候補專責病床,在急診室內足足等了29小時,最後老婦人不幸離世,家屬質疑有延誤治療,新北市衛生局也出面回應。老婦人家屬昨天(1日)在市議會民進黨團記者會提到,家中92歲的老母親,本身有腎臟病及糖尿病,平時住在三峽區某長照機構,但5月24日發現老婦人新冠確診;本來應該送到距離最近的恩主公醫院,但因為該院的專責加護病房已滿床,療養院又連繫土城長庚。不過根據新北衛生局表示,家屬疑似不想插管治療,最後是選擇距離最遠的板橋亞東醫院,但一到亞東才發現,現場還有10多位確診者在苦等專責病床,結果高齡92歲的老母親,這一等就足足等了29小時。 老婦人的家屬也質疑,媽媽長期住在三峽某長照機構,平時行動不便,根本不可能外出,但機構說全院只有媽媽確診,他質疑母親平時的活動範圍很單純,感染源從何而來?他認為,機構到底有沒有隱瞞詳細的確診情況,希望能釐清真相。對此新北衛生局表示,經過調查,該機構快篩了確診的這位住民後,護理師曾聯繫3家醫院送醫,其中2家醫院都表示可收治,一家因滿床需等病床;家屬後來決定選擇其中一家治療,否認有醫院拒收的情形。 新北社會局則指出,該長照機構在爆發確診案例後,工作人員和住民經全員快篩後,均顯示為陰性;並強調機構從快篩到送醫,都依中央指引及相關SOP(標準作業流程)處理,並於24小時內通報相關局處,沒有隱匿或延遲送醫的問題。
男嬰嗆到發燒只餵退燒藥 保母延遲送醫害死寶寶被訴
領有證照的蔡姓保母照顧1歲3個月大的男嬰,發現男嬰發燒、食慾不振,卻沒通知父母,也沒送醫,只餵吃退燒藥,隔天驚覺男嬰沒有呼吸,將男嬰送醫卻已回天乏術;台北地檢署解剖後,發現男嬰被食物嗆到窒息死亡,北檢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蔡女。檢方指出,男嬰去年2月2日因嗆食導致窒息,可能因為阻塞呼吸道的食物並不大,造成男嬰肺部逐漸浸潤,才會出現發燒、食慾不振等症狀。雖不一定與保母的餵食方式有關,但男嬰出現發燒症狀,蔡女不僅沒通知男嬰母親,也沒立即送醫,僅餵食退燒藥,且隔天察覺男嬰失去呼吸,也沒打119求救,反而先聯繫友人到場幫忙,才抱著男嬰搭計程車就醫,兩度延誤男嬰就醫。蔡女庭訊時辯稱有替男嬰急救,還說她家離醫院很近,直接抱男嬰送醫會比打119還快,由於家中還有其他幼兒要顧,才請呂姓保母先來她家顧小孩。不過,檢方函詢保母協會及社會局後,發現男嬰發燒當下,保母應通知家長,若有醫師所開給該名嬰兒的處方簽藥物才可餵食,否則應立即送醫;然而,蔡女沒將發燒狀況告訴男嬰父母,也沒立即送醫,男嬰來不及長大就離開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