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羈押
」 延押 交保 屏東 柯文哲 京華城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法院裁准理由曝光:尚有共犯未到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受到康芮颱風影響遞延一日進行;台北地院1日上午開庭,柯文哲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下午4點30分裁定柯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稍早裁定理由曝光,由於法官認為涉貪污犯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因此裁定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中,9月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至今第58天,由於羈押將於4日屆滿,檢方日前聲請延押柯文哲,北院1日上午開庭,下午4點30分裁定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北地方法院針對裁定理由說明,「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另外,北院還指出,「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北院認為,「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必要羈押,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據了解,法院10月29日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文哲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不過,呂政燁今開庭後定下午4點30分諭知。
柯文哲羈押期將屆滿!今召開延押庭 16:30公布結果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延押庭因康芮颱風延期至今(1日)上午9時30分召開,稍早柯文哲在法警戒護下,雙手上銬到台北地院,預計下午4時30分諭知裁定結果。北檢指出,柯文哲9月5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9月6日、10日、13日、18日、26日、10 月1日(拒絕到庭)、16 日訊問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之行使。北檢表示,就柯文哲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本案搜索後調查獲悉之事證,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事實。北檢說明,又本案重要關係人許姓被告目前仍滯留境外,且仍有被告於市長時期之舊屬及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案說明,考量被告雖已卸任,但仍具有一定之實質影響力,亦足證其有勾串尚未到案共犯或證人之虞。故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之危險升高,難以有效追訴。
康芮颱風全台停班課 柯文哲延押庭順延時間出爐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檢方25日聲請延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彭的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9日裁准延押2個月,柯文哲延押部分原訂31日下午2點開庭,但因颱風來襲,台北放颱風假,法官諭知11月1日上午9點30分開庭,如再遇颱風經台北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則順延在11月4日上午9時30分開庭,一定會在柯2個月羈押期滿前 開庭並裁定完畢。京華城弊案,檢廉因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因此拘提到案,並 在8月28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拘提沈慶京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 、沈及應女助理吳順民3人,法官8月29日裁准羈押應女,8月30日凌 晨裁准羈押沈、吳2人。北檢10月22日聲請延押沈慶京、應曉薇,法官開庭後,已先裁定將 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沈慶京和在25 日也聲請延押的彭振聲,法官29日裁准延押。聲請延押彭振聲部分,28日傍晚開完延押庭,29日裁准延押。★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不只應曉薇、沈慶京!京華城案第3人 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也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25日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地院今(29)日裁定自今年11月2日起延長羈押期間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北院指出,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業經彭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堪認檢方已釋明彭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彭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本件既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彭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彭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北院表示,衡酌羈押對彭振聲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彭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最新裁定 應曉薇、沈慶京全都「延長羈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由於京華城案首位遭收押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期限至本月29日止,經北檢連日密集開專案會議研議,22日決定聲請延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應女2人,繼台北地院28日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今(29)日裁定沈也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因涉案的北市議員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遭拘提到案,檢廉8月28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拘提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應女助理吳順民3人,法官8月29日深夜裁准羈押應女,8月30日凌晨裁准羈押沈、吳2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5日前聲請法院裁定」。由於應曉薇8月29日遭裁定羈押,其羈押期限至10月29日止,檢方若要延押柯文哲,須先聲請延押應曉薇,而應女羈押期限為29日,依法檢方最晚須在羈押期滿的5天前,即24日前聲請法院裁定延押。北檢於22日聲請延押沈及應女,法院分別定沈於23日下午3點30分及應女於24日上午10點50分開庭。法官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至於應女助理吳順民部分,檢方認為吳已完全供出犯罪過程,沒有再羈押必要,另向法院聲押具保停押,法院於25日下午2點30分開庭,庭訊15分鐘後諭知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而北檢另於25日聲請延押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及柯文哲。彭的部分,28日傍晚開完延押庭,將擇期裁定。柯的部分,法院定29日由辯護人閱卷,31日下午2點將召開延押庭。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以500萬元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應女、沈、彭和柯等4人。★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美麗島》最新政黨民調出爐 民進黨好感度仍是三黨最高
朝野近期持續為了總預算和國會改革議題交鋒,根據《美麗島電子報》今(28)日公布的最新民調,民進黨的好感度雖仍是國會三黨最高、反感度是三黨最低,但也出現好感度下降、反感度上升情況,國民黨方面,則出現反感度下跌5.4個百分點的情形。《美麗島電子報》今公布10月國政民調,以執政的民進黨好感度而言,有46.7%對民進黨有好感(其中9.7%很有好感、37.0%有些好感)比上月減少2.4個百分點,42.4%對民進黨反感(其中20.5%很反感、21.9%有些反感)比上月增加1.1個百分點,未明確回答有10.9%,與上月變動雖在抽樣誤差範圍內,但民眾本月對民進黨好感度的評價卻可見更趨分歧。最大在野黨國民黨的好感度有,39.5%對國民黨有好感(其中3.7%很有好感、35.8%有些好感)而比上月增加2.1個百分點,45.9%對國民黨反感(其中16.9%很反感、29.0%有些反感)則比上月減少5.4個百分點,未明確回答有14.6%。賴總統520就任至今民眾對國民黨的好感增加6.6個百分點,而反感則減少11.4個百分點,甚至本月對國民黨與民進黨的反感已在抽樣誤差範圍內(45.9%比42.4%)。第二大在野黨民眾黨的好感度有,25.7%對民眾黨有好感(其中2.4%很有好感、23.3%有些好感)比上月微增0.1個百分點,57.5%對民眾黨反感(其中29.5%很反感、28.0%有些反感)則比上月減少2.8個百分點,未明確回答的有16.7%。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9月5日經台北地院裁定羈押2個月,因涉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目前已被北檢聲請延長羈押。調查指出,綜合民眾本月對前述3個主要政黨的好感度而言,中立民眾對3黨的反感都高於好感,其反感依序是民眾黨52.6%>民進黨40.9%>國民黨39.5%。至於20至29歲民眾對民進黨與民眾黨的好感高於國民黨,好感依序是民進黨51.4%>民眾黨39.6%>國民黨37.3%,而其對國民黨的反感則是3黨最高(44.3%)。本調查規劃為戴立安,調查範圍為全國22個縣市,調查對象為設籍在調查範圍之年滿20歲的民眾。調查時間為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方法是由訪員進行的電腦輔助電話訪問方式(Computer-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ing,CATI)。成功完訪1077人(住宅電話754人、行動電話323人),合併樣本在信賴水準95%時的抽樣誤差最大值為±3.0%。
涉京華城案涉收賄 法官裁定市議員應曉薇延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 滿,檢方22日已向北院聲請延押2人,法官日前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北院參酌檢察官提出之偵查卷宗後,依應女供述以及卷存相關證人證述、共犯供述、書證等資料等,堪認她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證據資料顯示她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北院指出,應女逃亡之原因仍然存在,況本件亦不能排除檢察官在後續之偵辦過程,她為脫免或減輕自己之刑責,以其自身影響力,而與待查之證人相互勾串,或使共犯或證人違背真實而為有利於被告之虛偽陳逑,仍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北院院綜合上情,並斟酌比例原則,認應女之羈押原因尚未消滅,且不能以具保或其他方式以替代羈押,而有延長羈押之必要。本件尚有相關證人未到案及證據資料待查,以現階段偵查所得證據顯示原羈押裁定所附加之禁止接見通信處分,仍然有其必要,故檢察官聲請對被告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核屬有據,應予准許。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500萬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 應、沈、彭和柯等4人。
沈慶京抽搐痙攣「狀況不佳」 戒護外醫14天現況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捲入京華城弊案,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內,但本月1日因身體不適,緊急戒護就醫,經院方指示住院觀察,狀況很不好。如今傳出沈慶京住院至今已半個月,目前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將返回北所繼續羈押禁見。沈慶京涉嫌行賄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8月30日遭到北院裁定收押,不過他在其間數度出現身體不適,10月1日更是第5度被戒護送醫。他稱身體不適,表現出抽搐痙攣的症狀,經所內值班醫師診斷,在9月5日、9月13日戒護外出,至部立台北醫院就醫。專科醫師診斷,沈慶京並無明顯而立即的生命危險,當天就押返北所拘禁,但委任律師頻頻透露,沈的健康狀況不佳,盼能具保停押。沒想到10月1日,沈再度出現抽搐現象,醫院這次決定讓他接受徹底檢查,確保健康情形沒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病症。據《菱傳媒》報導,經過14天的住院檢查和醫療,醫院判定沈慶京目前的生命跡象已趨於穩定,並無隨時瀕死的跡象,與北所溝通後,同意於15日由所方人員戒護上銬返回北所,繼續羈押禁見。沈慶京目前已回到看守所,情緒穩定、沒有特殊狀況。因為他的首次2個月羈押期將於10月28日屆滿,按照北檢的偵查作為,暫時不會偵結,故近期應會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
剴剴之死/保母姐妹涉凌虐男童致死 北院裁定延押2個月
北市一對劉姓保母姐妹涉聯手虐死1歲男童剴剴,兩人手段兇殘,不僅對其出手打罵、令其裸體罰站,更以爬滿蟑螂的紙杯裝廚餘或燒焦物,每天僅餵食一次。北院今裁定2人自9月18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繼續禁止接見通信。男童剴剴自2023年9月起交由與兒福簽約的劉姓保母姐妹照顧,卻在同年12月24日出現呼吸困難等症狀,送醫搶救仍不治。剴剴送醫時全身多處瘀傷、缺牙、下體黑青等嚴重傷勢,使醫師直覺有異進行兒虐通報,全案因此曝光。檢方2024年4月18日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私行拘禁致死、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劉姓保母姐妹,據起訴書,劉姓姊姊長期以不聽話為由,以繩索、布條綑綁剴剴四肢、利用口罩等物遮蓋他的眼睛,並將其身體「對折」綑綁;還將其塞入水桶或擁擠角落雜物旁。劉姓妹妹曾目睹剴剴掙脫欲逃跑,仍將他重新綑綁塞回水桶。劉姓姐妹也曾令剴剴裸體於陽台等處罰站至睡著,若其不從,則以腳踹、毆打、怒視及大聲喝斥、辱罵男童,使其畏懼不停發抖,身體也因長期綑綁而變形且不對稱。兩女更曾以指甲刮傷剴剴右頸,造成撕裂傷及全身多處新舊不同擦挫傷、瘀傷、裂傷等嚴重傷勢。剴剴因長期受虐造成營養不良、肺炎等,於2023年12月23日晚間出現嘔吐、手腳冰冷、食慾不振、活動力下降等情形,但無人將他送醫,直至翌日凌晨被發現失去意識,到院前因全身多處外傷及瘀傷,造成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淤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不治身亡。
柯文哲收押台北看守所!脫光檢查、沒冷氣吹 媒體人嘆:人生的最大挫折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才被地院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成功,昨(5)日裁定結果出爐,柯遭收押禁見,前往土城看守所過夜。至於看守所是怎樣的環境?媒體人黃揚明曾在鄭文燦遭羈押時,揭露在看守所最痛苦的4點,包含「全身脫光被檢查身體」、「缺乏自由無聊」、「沒有冷氣」、「毫無隱私」,對於柯文哲收押,黃揚明發文表示「柯文哲人生的最大挫折,已經落在他的面前。」黃揚明嘆柯文哲被送進看守所,是他人生最大挫折。(圖/黃揚明臉書)黃揚明透露,一進去看守所的被告,就要被「全身脫光被檢查身體」,包括脫光衣褲、撥頭髮(確認頭髮中沒有藏違禁品)、張嘴並伸舌頭上下確認、轉身彎腰撥開屁股並咳嗽一聲,確認肛門中沒有藏違禁品。接著「入房後毫無隱私」,黃揚明表示,依過去經驗,禁見被告的舍房算是比較「舒服」的,因為必須隔離收容,尤其不能與同案被告同間或隔壁間。但事實上,舍房環境都差不多,包括上廁所都得公開被看光光,一舉一動室友和管理員都可以看得很清楚。此外,舍房裡裝有旋轉吊扇、排風扇或其他設備,以促進通風,就是沒有冷氣。再來就是「缺乏自由非常無聊」,黃揚明說,禁見被告連放風都只能在禁見舍房區的走廊散步,真的非常無聊。但除了禁見的相關限制外,現在至少已開放閱讀書報,甚至可以買無線電視機或收音機看數位無線電視台節目或聽廣播,只要有人寄錢進去,也可以採購監所販售的相關日用品、食品。而網紅Toyz(劉偉健)曾因販毒案被羈押於台中看守所,他在入獄前拍攝了一系列的「監獄公道伯」影片,介紹看守所內的三餐,他表示看守所為了健康,很多菜都沒有味道,白飯也是黏在一起。至於會客菜的部分,Toyz透露,看守所的被告最怕一種組合,就是同時出現香腸、雞跟鴨,象徵「延長羈押」。曾經有網友在PTT上,自稱當過監所管理員,並曝光監獄作息表如下:0640:起床、整理內務0700:早餐0755:開封前準備點名0820:進工場點名0840:各房輪流「打鼓」,每小時一次0900:工場作業時間1120:準備用餐1140:中午點名1210:中午休息時間(發午餐藥、輪流洗澡等)1400:工場作業時間1540:打掃環境1600:休息時間,點名準備收封1640:收封1700:收封點名1720:晚餐1800:開舖2100:熄燈就寢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台北看守所」。(圖/土城分局警聲雲臉書)
出獄2天再犯案!屏東惡煞KTV接風宴走錯包廂口角 揮刀狂砍又釀1死1傷
屏東縣24歲林姓男子2022年1月獲假釋,而他26日與朋友相約KTV接風洗塵,卻因走錯包廂而與隔壁客人發生口角,他竟持西瓜刀砍殺對方,導致37歲陳姓男子傷重死亡,40歲林姓男子則被砍斷手臂,被屏東地院判處17年半,目前由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因他羈押期限將屆,裁定延長羈押2月。據了解,案發時林男才假釋出獄2天.他與朋友相約在太原街的KTV歡唱,凌晨5時40分走出包廂上廁所,卻走錯到隔壁包廂,陳男和林男等6、7名酒客心生不滿,雙方爆發口角,林男不滿自己被「問候老母」,再找來多名友人助陣。雙方越吵越兇,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並從包廂打到走廊,林男竟從車上取出預藏的西瓜刀,朝現場人員一陣亂砍,陳男胸前中刀,從胸部到腹部都被砍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林姓被害人則是右手臂中刀,深可見骨,手指也被砍斷,經送醫手術接回。林男犯案後逃離現場,投靠有毒品和槍砲前科的李姓友人,被警方逮捕後還堅決不認罪,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7年6月、殺人罪判14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6月。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林男同樣上訴還要求交保,而如今林男羈押期限將屆,合議庭法官認為他所犯重罪,並有逃亡之虞,駁回其聲請,並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洗錢大亨收押期間遭牢友「筆筒砸頭」 帶傷照常出庭
被稱為「洗錢大亨」的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博弈網站、從事地下匯兌洗錢超過217億元,被起訴賭博、洗錢等罪嫌,現正羈押禁見由新北地院審理中。日前傳出郭男在台北看守所遭其他收容人拿筆筒砸頭,幸無大礙,所方正調查事發原因,並對攻擊者違規處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13日下午,郭男和律師結束會面,管理員集合其他結束律見的收容人準備帶隊回舍房時,突然有1名收容人拿起管理員辦公桌上筆筒,朝郭男頭部猛砸。郭男被打中後,管理員立刻制伏動粗的收容人,並將郭男帶到所內衛生科檢查,幸未破皮流血,郭男也沒暈眩劇痛等不適,簡單處理後回舍房,15日照常出庭,未顯現異狀。據悉所方正調查事發原因,而郭男尚未表明是否要對對方提告傷害罪。此前,郭男律師團屢次為他聲請交保停押被駁回,合議庭日前裁定郭男從今年7月12日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並再度駁回郭男的交保聲請,此時發生這種意外,是否會促使合議庭准許他交保,尚有待觀察。媒體指出,郭男的律師婉拒針對此事進行回應,所方則以「事涉收容人隱私」為由,不透露詳情。郭哲敏被控經營博弈網站、從事地下匯兌洗錢217億餘元等犯行,逃亡國外10個月後,2023年8月10日從泰國曼谷被遣送回台歸案、羈押禁見,去年11月被起訴涉犯賭博、洗錢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
羈押期滿!新北國中生割喉案 今裁定涉案乾哥、乾妹「延押2個月」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2023年12月底與林姓女同學發生口角,慘遭遭林女「乾哥」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喉,搶救後傷重不治,震驚全台。今年5月12日,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郭、林2名少年,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裁定2人羈押禁見,今(5)日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去年12月25日中午,就讀新北市某國中的楊姓國三生挺身阻止鄰班林姓女同學進入教室,2人爆發口角,林女找來「乾哥」郭姓少年助陣討公道。郭為替乾妹出氣,竟持預藏的彈簧刀朝楊生頸部、胸口狂刺10刀。由於事發突然,在場師生來不及阻止,楊生失血倒地,陷入昏迷,送醫搶救34小時,期間一度仍恢復生命跡象,最後仍回天乏術。由於發生地點在校園裡,凶嫌與死者均未成年,全台譁然。郭姓少年與林姓少女涉犯5年以上重罪,案發後,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先後裁定收容於少觀所,3月21日以2人涉犯殺人重罪,且犯案時皆已滿14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裁定移由新北檢偵辦,4月12日因無人抗告確定後,正式移送檢方偵辦。被害家屬則痛批,2人毫無悔意只想脫罪,希望2人都要得到應有的懲罰。
im.B吸金90億「5千人受害」 主嫌曾耀鋒一審判刑16年半
借貸平台im.B標榜媒合投資,卻涉嫌以假債權吸金90億元,全台數千人受害。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主嫌曾耀鋒(別名曾國緯)、女友張淑芬、父親曾明祥、財務主管潘志亮、新竹營業處處長陳振中、大帳房顏妙真31人,今(1日)台北地院審結,判決曾耀鋒16年6月,可上訴。檢警調查,曾耀鋒因槍砲案遭通緝,要求父親曾明祥擔任台灣金隆公司名義負責人,對外自稱「曾國緯」,2016年創設不動產債權媒合平台,2018年架設im.B借貸媒合互利平台網站,由女友張淑芬擔任副總。公司出借的款項,都是投資人投入的資金,集團誆稱將以年息百分之9到13、保證期滿可兌回本金吸金,用發行假債權方式詐財,但後金補完前金資金就乾涸,是典型的「龐氏騙局」,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5月2日止,總吸金高達90億916萬8900元,受害人高達5000人,且有537人提告,犯罪行為妨害金融交易甚鉅。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等罪嫌起訴曾耀鋒等31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天宣判,曾耀鋒及女友張淑芬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6年6月、12年2月,全案可上訴。另外,裁定羈押中的2人,自今天起延長羈押2個月。
幼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性侵女童 北院裁定延押禁見2個月、8/16宣判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洪佩筠兒子毛畯珅在2023年被查出涉嫌猥褻、性侵6名女童,台北地方法院定於8月16日宣判,並令毛男7月16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此外,毛畯珅再被檢警查出逾對20名女童下手,私藏600餘部性影像,現已分案調查。台北地院訊問後,認定毛畯坤涉犯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多項罪行,去年8月16日首次裁定羈押禁見,之後在去年11月16日、今年1月16日、3月16日、5月16日,北院均羈押期滿且有羈押禁見必要,裁定毛男延押禁見2個月。這次北院再度提訊毛畯坤,他承認對女童強制猥褻6次,卻否認對其中4名女童有加重強制性交,而北院根據檢方起訴書、證人證述,認定毛男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認為,毛畯坤涉犯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本刑在7年以上,且被害人數眾多,已嚴重危害兒童身心發展,若未來毛嫌判刑確定,將面臨重刑,有強烈逃亡的動機;而毛畯坤在檢方偵查時坦承全部犯行,審理時卻否認加重強制性交,即使已定於今年8月16日宣判,仍無法排除有再度翻供的可能。法官認為,毛畯坤曾命令被害女童不能對外透露案情,且持續羈押禁見仍能提出案卷外的其他影像檔案,代表有勾串、滅證之虞,決定本月16日起繼續羈押禁見兩個月。
刑事局高官涉博弈集團醜聞!林明佐羈押延長至9月 仍有共犯在逃
台中市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近日因涉嫌與博弈集團勾結,引發社會震撼,林明佐被控於台中市擔任刑大大隊長期間,涉嫌貪污、包庇博奕集團,最終於5月被台中地檢署依貪污、組織犯罪等六罪名聲押獲准,至今,已羈押2個月,但檢方認為仍有共犯在逃,因此向法院聲請延押獲准,將林明佐的羈押期限延長至9月。據檢察官調查顯示,林明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與博奕集團有密切聯繫,5月2日台中地檢署展開多波搜索行動,專案人員先後搜索林明佐的辦公室和住所,搜獲近百萬元現金及其銀行帳戶上的逾2,000萬元不明資金,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法、公務員包庇罪等6項重罪,將其聲押至今。據了解,林明佐的羈押期限即將到期,然而檢方認定仍有共犯在逃,因此向法院申請延長羈押,並獲准至9月底。檢方在5月2日對林明佐展開的第一波行動後,於5月7日和8日進行了第二波搜索,共搜索14處與博弈集團相關的地點,並查扣了現金、車輛、名錶等證物,行動中,檢方傳喚和拘提包括集團劉姓負責人在內的15人,其中7人為證人。其中劉男因涉嫌重大被聲押獲准,另有3名被告分別以30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交保,其餘4人則被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另外,5月25日的第三波行動更是直擊博奕集團的核心,當時,檢方拘提該集團的總裁及其4名成員,其中1名成員竟是曾任職於知名媒體的史姓前記者,涉及過台中黑幫的內鬥,甚至幫助幫派成員製作具有恐嚇性質的影片,後離職經商,並因其廣泛的人脈被博弈集團吸收,在林明佐案中擔任重要角色。
涉收受陸資百萬選立委 前民眾黨馬治薇10萬交保限居限海8個月
前台灣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2023年以無黨籍身分投入桃園第1選區立法委員選舉,期間多次前往中國大陸,涉嫌收受106萬元經費,並提供政治情資,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3日裁定,因馬女當庭捨棄傳喚協助處理資金的黃姓前夫,法官審酌羈押與延押的部分客觀情形已不同,准予停止羈押,並以10萬元交保,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桃園地院裁定書指出,馬治薇因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先前經法院訊問,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的羈押事由,且有羈押必要,今年3月1日裁定羈押、6月1日裁定延長羈押,期間禁止接見、通信。合議庭認為,馬治薇6月5日當庭捨棄傳喚幫她處理資金的前夫黃男,與法院先前決定羈押與延長羈押的部分客觀情況已不同,綜合審酌各項狀況後,法官認為羈押原因雖仍存在,而被告提出保證金10萬元,且於停止羈押釋放時起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應足以擔保本案審理以及未來若判決有罪後可順利執行。
屏東警涉動私刑!警棍狂毆竊賊「捅破脾臟」遭起訴 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今年初爆發執法過當疑雲,1名詹姓員警逮捕蔡姓慣竊時,疑因對方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將詹男起訴,經法官裁定續押。起訴書指出,被告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17時40分許,同所傅姓員警因認蔡男涉嫌竊取機車,前往對方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因而尾隨其後,發現對方至停有失竊機車之光復路空地一帶,遂聯繫陳姓值勤員警到場支援,與陳男一同執行勤務之詹員亦隨同前往。抵達現場後,詹員因不滿蔡男否認犯行之態度,竟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權力,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7時48分許起,先將蔡男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蔡男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致蔡男受有兩側小腿中段內側深達皮下組織之小裂傷之傷勢,接續在蔡男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接續以右手持警棍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嗣於同日18時19分,經蔡男口頭同意搜索,被告即帶蔡男於同日18時27分許抵達旅社搜索,且不顧蔡男至醫院驗傷之請求及無法自行行走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惟於同日20時23分發現蔡男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21時29分許宣告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34條前段、同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因此於113年2月22日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並經法院准予延長羈押後,調查證據完畢,業經偵查終結,被告所犯係屬國民法官法適用之罪名,於113年6月17日移審法院審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到庭詳為論述,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本署將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不會讓妳活過這禮拜」!外籍妻反殺家暴夫 判刑8年求交保:想抱抱兒子
印尼籍魯姓女子20多年前嫁來台灣後,長期飽遭丈夫家暴毆打,2022年8月間,丈夫再次毆打她並撂下狠話「不會讓妳活過這個禮拜」,魯女趁丈夫深夜熟睡時,持石缽猛砸丈夫頭部、持刀猛刺頸部殺害丈夫,最後割下丈夫生殖器,天亮後主動向警方自首。一審將她判刑8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17日召開延長羈押庭。魯女當庭請求解除羈押改交保,只因為希望能「抱抱兒子」。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現年47歲的魯女,嫁來台灣20餘年,與丈夫生下一名兒子,現年已經21歲。不過由於丈夫長期對魯女家暴,家庭氣氛惡劣,兒子早早就離家外出工作,留下魯女面對家暴丈夫。2022年8月,魯女一連數日在桃園市家中遭到丈夫毆打,這次丈夫還撂下狠話:「不會讓你活過這個禮拜」。魯女心懷恐懼,卻也因此萌生殺人犯意。20日凌晨1時30分許,魯女趁丈夫在施暴後飲酒熟睡,先持石缽重擊丈夫頭部,再持菜刀及料理刀朝丈夫頸部猛刺,最後持割下丈夫生殖器,導致丈夫當場慘死。魯女伴屍4個多小時後,清晨6點左右到派出所自首犯罪。檢方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一審時,判決魯女判刑8年,並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案件上訴二審,由於魯女羈押期限23日屆滿,高等法院17日召開延長羈押庭。檢方指出,魯女犯下殺人重罪,又為外國籍人士,有逃亡之虞,建請法院延長羈押。魯女則當庭向法官請求解除羈押改交保,她指出兒子目前在新北市八里地區工作,因為兒子的肺不好,她想陪兒子去看醫生。此外,她還表示「很想念兒子」、「希望能抱抱兒子」。魯女律師也表示,魯女因長期遭家暴,心理懷有極大恐懼,基於正當防衛才憤而殺人,惡性並非重大;另外魯女已經坦承犯行,目前因為失眠,身體有多處不適。律師更強調,她雖為外籍人士,但沒有資力可以逃亡,請求法院予以交保。高等法院最後諭知候核辦,結束庭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遭押212天! 昔MVP柯旻豪苦喊「想家人老婆」求交保
SBL裕隆納智捷球員打假球、集體簽賭案持續延燒,共有15名球員被依違反《運彩條例》等罪起訴,昔日MVP柯旻豪則是唯一遭羈押球員,他自上月2日被士林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後,17日士林地院開庭,柯旻豪再次直言很想家人和老婆,強調願意遵守法院對他的限制,並請求以50萬元交保。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17日士林地院開庭,柯旻豪作為唯一遭羈押球員,向法官說「羈押很久,真的很想老婆、家人」,並請求以50萬元交保,強調會準時到法院,願意遵守法院對他的限制,不會串證、不會接觸共犯。由於士院裁定延押理由為串供滅證,柯的辯護律師則指出,被告刪除紀錄是在2023年5月30日賽事結束後,並不是在10月案發後才刪除,且和被通緝的球員翁嘉鴻也無私交,故認羈押理由不復存在。公訴檢察官王碩志主任則表示,被告所述與其他被告不同,且煙滅證據情況屬實,本件未能在7月1日前結束證人詰問之程序,證人翁嘉鴻也滯留未歸,建請延長羈押。另外,遭限制出境、住居的斑霸,被開除後工作證遭到取消,他透過通譯表示,自己從12月至今無任何收入,其人生都在台灣,收入困難才要到國外工作賺錢。其辯護人則說,班霸在台官司纏身,若遭到定罪或通緝到其他國家也無法到海外尋找短期兼職、取得其他國家的工作證。檢察官則反駁,認為被告遭到球隊、籃協宣告永不錄用,在台已無可留戀之處,且收入困難,又該如何支付機票返台,因此仍有繼續限制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