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中生
」建中班聯主席提補假要與北一女校慶同天 校方:政見立意佳
台北市北一女中每年12月12日舉行校慶,建國中學日前才傳出不少學生缺課參加,該校近日當選的新任班聯會正、副主席,首要政見正是欲將建中校慶補假日改成北一女校慶日。建中校長莊智鈞開玩笑說,此政見能解決學校多年困擾,但會違反北市教育局的補假規定,須再溝通。每年12月7日是建中校慶日,校方通常為避免與上課日撞期,通常選在12月第1個星期六舉行,希望讓更多人一起共襄盛舉。北一女則不同,皆固定在每年12月12日辦校慶。莊智鈞說,根據台北市教育局現行規定,校慶補假須在一周內完成,建中今年與明年校慶日期是12月3日、2日,等於是10日前必須讓學生補假,若選在北一女舉辦校慶的12日,會不符合規定。雖然班聯會新任主席政見立意佳,最終仍要與教育局溝通。建國中學校長秘書鄧書華補充,教育局補假規定允許特例,只是在與其溝通之前,校方仍要先徵詢師長、學生意見並達成共識,才可能有下一步動作,畢竟學生政見僅是想法。另針對先前傳出建中生會請假參加北一女校慶一事,莊智鈞表示,男校學生難免對女校有所憧憬,每年上課時數多,少上幾個小時影響並不大。不過,北一女校慶有許多教學成果展出,學生透過請假程序參加友校校慶,屬正常交流,他樂觀看待。
建中生留英攻讀11名諾貝爾獎名校 前家教臉書開酸被訴
台北市立建國中學黃姓畢業生赴英留學,就讀曾有11名諾貝爾獎得主的英國名校布里斯托大學,不料遭前家教吳姓男子在臉書嘲諷「有錢買不到學歷、智力、能力,也買不到誠信和人品」等字眼,黃男委託父親提告,台北地檢署依妨害名譽罪起訴。據指出,黃男就讀建中時,吳男當他的物理家教,黃的成績未有明顯進步,吳男慘遭辭退,後來多次私下聯繫及指責黃,黃的父母發現並告誡後,吳才罷手,未料吳又跑去黃的臉書留言,嘲諷「有錢買不到學歷、智力、能力,也買不到誠信和人品」。黃男看到留言後,氣得委由父親提告,吳庭訊時否認隱射黃「買學歷」,辯稱其留言只是想提醒黃「人生不是花錢就能成功」,善意提醒黃好好學習及學做人。檢方認為,吳男在黃男的臉書頁面公開留言,已涉嫌損及黃的社會評價,不採信吳所稱只是善意提醒等辯詞,予以起訴。
NCC前專委釀火燒玉山80公頃 還扯謊卸責遭監院全數通過彈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去年帶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任令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釀成重大森林火災,近80公頃林地遭焚毀,監察院表示,有損國家文官官箴及政府形象,監察院全數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鼎銘等人調查發現,喬建中利用假日從事登山活動,用火不慎,引發森林大火,雖屬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然身為通傳會法制人員,負責主管法規解釋與疑義並協助訴訟案件等,卻利用其法律智識規避刑責而隱瞞就地取柴、違法生火等情,又辯稱是因踢倒爐火致災等言論,已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3月14日審查全數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委指出,喬建中是具豐厚法律專業、法制與公關實務經驗的國家高階簡任文官,明知在國家公園內營火屬不法行為,非但不思遵守法律,行前主動提出杜鵑營地、南營地及大水窟等3營地生火可行性,且已知杜鵑營地離水源來回距離1.5公里,卻任由同行隊友攜帶鋸子,在杜鵑營地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引發林火致災。監委表示,而喬建中於2021年5月16日案發當天接受警詢時,隱瞞前晚於杜鵑營地生火事實,並辯稱是因5月16日凌晨2時許準備早餐時不慎踢倒爐火導致地火悶燒釀災,意圖規避森林法刑事責任,企圖以其法律智識誤導檢方及視聽大眾,但馬上遭消防機關與林務機關分別鑑定及認定是砍伐樹枝生火致災而戳破謊言,有失國家高階文官品位,已損及政府及機關形象。監委說,喬建中近2年間向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12次入園申請,其中11次皆擔任登山隊領隊;又於5年內向警政署提出41次入山申請;去年4月間,獲邀隨同行政院政委踏勘玉山首登路線及八通關沿線山屋整建規劃案,足證喬深入山林既頻繁且經驗豐富,又因其任職於通傳會,更應知我國山區通訊不良一向為山林救災救難的限制,卻背離其職能知識而違法用火,肇致重大火災,難辭其咎。監委強調,喬建中曾於109年10月3日在巒大事業區第206林班內露營營火,已遭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函送違反森林法查報。再據登山社群媒體截圖顯示,喬建中前於2013年至2020年間多次上傳並公開野炊生火照片,地點分別位於多加屯稜線西側、丹大溪、巒大溪、郡大溪等山林環境,並經監院約詢坦承「是,那是我臉書文章」。凸顯喬建中生火成性,無視森林保護之責。監委表示,喬建中利用假日從事登山活動,引發森林大火,除涉犯森林法刑事責任,並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誠實謹慎義務,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嚴重影響政府信譽,有懲戒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