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民派出所
」 屏東屏東警涉動私刑!警棍狂毆竊賊「捅破脾臟」遭起訴 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今年初爆發執法過當疑雲,1名詹姓員警逮捕蔡姓慣竊時,疑因對方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將詹男起訴,經法官裁定續押。起訴書指出,被告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17時40分許,同所傅姓員警因認蔡男涉嫌竊取機車,前往對方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因而尾隨其後,發現對方至停有失竊機車之光復路空地一帶,遂聯繫陳姓值勤員警到場支援,與陳男一同執行勤務之詹員亦隨同前往。抵達現場後,詹員因不滿蔡男否認犯行之態度,竟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權力,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7時48分許起,先將蔡男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蔡男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致蔡男受有兩側小腿中段內側深達皮下組織之小裂傷之傷勢,接續在蔡男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接續以右手持警棍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嗣於同日18時19分,經蔡男口頭同意搜索,被告即帶蔡男於同日18時27分許抵達旅社搜索,且不顧蔡男至醫院驗傷之請求及無法自行行走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惟於同日20時23分發現蔡男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21時29分許宣告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34條前段、同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因此於113年2月22日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並經法院准予延長羈押後,調查證據完畢,業經偵查終結,被告所犯係屬國民法官法適用之罪名,於113年6月17日移審法院審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到庭詳為論述,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本署將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屏東殺人惡警起底 石明謹:非首次、曾對無辜少年踹頭挨告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爆發執法過當疑雲,詹姓員警日前逮捕死者蔡姓慣竊時,疑因死者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卻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詹員不僅遭停職,還被法院收押。曾任警職的知名球評石明謹指出,詹員3年多前在新北市中和分局任職時,也曾私刑對少年踹頭,態度十分囂張,過程全被民眾拍下PO網,石明謹直言「不正視問題,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石明謹在臉書發文表示,「這篇文章還不到4年,沒想到文章中的員警,調任屏東,就在昨天動用私刑打死人」。他透露這篇文章曝光,就接到多年未聯繫的研究所同學電話,「對方說XXX(中和某長官)問能不能把文章撤下來,說這幾位同仁平常很認真,績效很好,破了很多案子」。石明謹表示當時自己未答應,並告知對方,「在黑社會裡也有很認真在暴力討債,也有績效很好的,但還是黑社會」,這起踹頭案的結果,因為和家屬達成和解,以執勤時有「心理壓力」,無法控制情緒,並非真有傷害、恐嚇意圖,被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所以大家還能看到這篇文章」。不過石明謹有感而發指出,「不正視問題,把罪犯當英雄,最後死了一個無辜的竊賊(偷機車罪不致死),那個號稱認真的警察將不再是警察(這次恐怕難逃法網),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詹姓員警在調任恆春後發生嫌犯死亡案件,據自由時報報導,不少同僚對該員執法過程很有意見,據一名派出所員警透露,詹員執勤時宛如穿上「戰甲」,變了一個人,對於涉案者講粗口又動粗,簡直像40年前的「老電啊(老刑警)」,許多老學長也直言「詹員遲早出事」,沒想到竟會發生這樣嚴重的情況。石明謹轟捅嫌釀死屏警非首次執法過當。(圖/翻攝自石明謹臉書)
慣竊疑遭私刑猝死 3警沒開密錄器惹議…律師曝「滿足1前提」恐涉湮滅證據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爆發執法過當疑雲,詹姓員警日前逮捕死者蔡姓慣竊時,疑因死者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卻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有律師指出,員警若到場才關閉密錄器,恐有湮滅證據罪嫌。建民派出所16日受理機車竊案,詹員調閱監視器鎖定當地頭痛人物蔡姓慣竊,通知其到派出所筆錄,但死者否認犯行。詹員同日下午結束常訓勤務後為取得更多證據,尾隨蔡嫌並發現對方在恆春光復路坐上失竊機車,隨即通知偵查隊協助現場採證。後疑發生蔡嫌辱罵抵抗,遭詹員警棍壓制情事。蔡嫌傍晚被帶回派出所時已無法自行走路,候訊時遭發現呼叫無反應,送醫後於晚間9點多宣告不治。但縣警局調閱影像發現,全案僅有派出所內員警急救蔡男影像,詹員及後續支援的2警都剛好未開啟密錄器。此外,詹員直到法醫解剖發現死者胰臟破裂,才供稱有用警棍擊打,後因不認執法過當,22日遭屏東地院羈押禁見。事件爆發後,外界高度關注密錄器問題,屏東縣警局證實,經鑑定3人密錄器沒有刪除或格式化痕跡,3人確實都沒開啟密錄器,其中支援2警因認為該案非重大案件而輕忽未開。另據《自由時報》報導,孫姓律師指出,若員警到場後才關閉密錄器或返所後刪檔,會構成《刑法》165條湮滅證據罪,亦加計134條公務員執行職務加重犯。因此,若員警自始至終都沒開啟密錄器,就無涉湮滅證據罪部分,但會失去傷害罪部分的自保證據。
內臟破裂猝死!屏東竊賊疑遭「警棍私刑」影片流出 目擊者還原現場:他一直跟警察求饒
屏東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2月16日逮捕一名蔡姓嫌犯時,疑似遭員警以警棍重擊,蔡嫌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後竟突倒地,緊急送醫1個小時後不治身亡,經檢方調查,懷疑詹姓員警執法過當,不過當日值勤員警卻都聲稱「沒開密錄器」。對此,一名目擊者在臉書公開現場影片,並還原事發經過,直呼「我是覺得有執法過當!」回顧該案,詹姓等3名警員16日偵辦一起機車竊盜案,逮獲蔡男後便將人帶回警局,怎料晚間準備製作筆錄時,發現蔡男坐在板凳上低頭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經法醫解剖後,發現蔡嫌死因為內臟破裂出血,疑是遭到詹姓員警持警棍毆打所致,但當天執勤的3名員警均聲稱,以為只是一般案件,所以並未開啟身上的密錄器,目前涉事的詹員也已遭停職。目擊者還原現場,認為警方確實執法過當。(圖/擷取自Facebook/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一名網友昨(24日)在臉書社團「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PO出案發影片,表示友人當時正巧目擊到一部分,「警察特地把人帶到暗巷處理,5個警察都剛剛好沒人錄影,哇台灣真的好棒棒」,並曬出與友人的對話紀錄截圖。只見該名目擊者指出,身形瘦弱的蔡嫌當時已經沒有反抗,「是站著被壓制在牆上,後來警察一直蠻粗魯用他,但是不是用警棍我沒看清楚,就看到他被壓制跪在地上。」目擊者還透露,「現場就只有一個警察比較粗魯,其他都沒動手」,疑似在指動粗施暴的僅詹姓員警一人,直呼「就我當天現場看,我是覺得有執法過當,因為那個先生(指蔡姓嫌犯)也沒反抗,還一直跟警察求饒。」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都沒人錄影,這正常嗎?」、「執法人員帶頭違法,台灣人權低賤,這麼多個沒一個開密錄!」、「有牌流氓惡警,果不其然又那麼剛好沒開密錄器」、「好想要一套那制服喔,感覺開無敵外掛ㄟ」、「雖然我討厭慣竊,但是這種行為還是不可取,跟警總時代沒兩樣。」
機車竊盜案變調!警員遭涉私刑指控 嫌犯派出所突猝死
恆春警分局建民派出所,員警於16日偵辦一起機車竊盜案時,卻發生一起意外,當晚員警準備製作蔡姓男子的筆錄時,發現蔡男坐在板凳上低頭無聲,當即送醫搶救,不幸最終仍宣告不治,事後調查發現,疑似員警動私刑,檢方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據悉,當晚員警發現蔡男異狀後,立即撥打119聯繫救護人員,並實施按壓式CPR,醫護人員緊急護送其至醫院,經院方極力搶救仍未能挽回蔡男性命,於當日晚間9時29分宣告死亡。經解剖後發現內臟破裂,進一步調查發現疑似遭到員警使用過當的強制力,為釐清事實,屏東縣警局主動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請督察科、刑警大隊派員協助,共同調查案發時的影像紀錄、訪談相關人員。根據調查,發現現場執行任務的詹姓員警被懷疑對蔡男使用過當的強制力,恐涉嫌《傷害罪》,22日全案調查結果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並經複訊後,詹姓員警被指控有《刑法》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戴台捷局長對於憾事發生表示深感痛心,並將依法報請詹男停職,並給予記過一次、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也將受到連帶行政處分;此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考核監督責任,強調將持續強化員警的執法專業與警風紀要求,以確保程序正義,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女童「呆坐校門涼亭」等不到爸 警急打電話…他5分鐘出現了:睡過頭
彰化一名蔡姓女童日前獨自坐在學校門口的涼亭,巡邏員警發現後上前關心。警方透露,經查,蔡姓女童的父親因午睡睡過頭沒有接到孩子,對員警親切慰問相當感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副所長陳亭妤、警員黃天助日前擔服巡邏勤務,見一名蔡姓女童獨自坐在學校門口涼亭,上前關心得知蔡姓女童該日只上半天課,不知道為何其父一直沒有到校接送。員警聯繫蔡父。(圖/翻攝畫面)員警因此詢問蔡姓女童父親的聯絡方式,以手機撥打電話聯繫,並陪伴女童等候家長。約5分鐘後,蔡姓父親終於出現。蔡姓父親表示,午休小憩忘記設定鬧鐘,錯過接送時間,非常感謝員警親切慰問,成功避免稚童發生意外。恆春分局長黃文智表示,請各位家長多加留意自家孩童安全。同時黃文智也肯定副所長陳亭妤、警員黃天助熱心積極為民服務,避免孩童發生意外,深得當事人及家屬感謝,有效促進警察正面形象,為民服務之舉足為同仁表率。另外,從圖中也可以看見,員警蹲下與蔡姓女童對話,這一幕讓不少人留言大讚「暖心的波麗士大人」、「暖警」、「太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