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剁頭
」吸毒37刀弒母剁頭扔中庭 最高法院判無期徒刑確定
震驚社會的桃園梁姓男子弒母砍下頭顱,扔到樓下中庭花園案,高等法院一度認定梁因吸毒、處於毒性作用最強時弒母,因欠缺辨識能力,判決無罪,引發高度爭議,最高法院今天審結,維持高院更一審見解,認定梁行凶前雖曾吸毒,但並非無辨識力,判處無期徒刑確定。梁男2018年10月在桃園市中壢區12樓家中,與66歲母親爭吵後,竟狠砍母親37刀死亡,剁下母親頭顱,拋至社區1樓中庭,震驚社會。一審時,桃園地院判決梁男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院改認定,梁弒母前,曾吸食安非他命和卡西酮類毒品,行兇時是卡西酮作用最強期間,已喪失辨識和控制能力,改判無罪,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認為,依桃園療養院鑑定、加上台大醫院補充鑑定意見,綜合認定梁是施用毒品誘發致其精神障礙,犯案時辨識、控制能力顯著降低,可依刑法第19條之2規定減刑,考量胞姊請求勿判死刑,因此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獲最高法院支持。
弒母剁頭從12樓丟下 更一審無罪大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在2018年間,桃園一名梁姓男子在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發生爭吵,竟發狂很心將母親頭顱剁下,直接從12樓住處往社區中庭丟下,殘忍的弒母剁頭行徑,引發社會譁然。高院二審去年8月間,將他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諸多批評,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於今天(14日)最新宣判,逆轉認定梁男有罪,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這起案件是發生於2018年10月18日,當晚梁男吸食安非他命後,在精神狀態不穩的狀態下,與母親發生口角,他失控拿刀追砍母親,不但把媽媽砍死,還失控將其頭顱斬斷,從12樓住處的後陽台,直接丟下社區中庭。警方逮捕後,他還因吸食毒品,精神亢奮又胡言亂語,檢方後來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梁男犯案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因此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時,卻出現大逆轉,二審認為梁男吸食「卡西酮」類毒品後,會「完全喪失」行為辨識能力,所以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所以在去年8月間,二審改判決梁男無罪,其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輿論譁然,全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全案於今天上午宣判,合議庭法官,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弒母剁頭扯出爭議內幕!吵架拉上床「做愛就會和好」 他硬上竟無罪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持刀弒母37刀,還將母親的頭顱砍下,從12樓拋出,結果二審竟逆轉無罪,引起社會譁然。審理此案的審判長為陳筱珮,因為此事,過去備受爭議的審判再被翻出來,其中一起性侵案,至今仍讓圈內議論紛紛。判決書指出,台北阿孟(化名)與女友發生口角,結果居然將對方強拉到床上發生性行為,不顧他人意願手指侵入、舔下體,直到女友用力反抗才罷手。阿孟在法庭上辯稱,沒有要強制性交的意思,只是之前女友曾說過,如果吵架的話,只要把她帶到床上發生性行為就好了。阿孟表示,先前有很多次女友都會反抗踢、踹,但都有和好,且女友在提起告訴後,仍有回來同住,並且要到警局撤告,只不過警員說無法撤告。阿孟強調,女友雖然表示不願意,但因為之前也有這樣過,後面當他知道對方是真的不願意了,就停止動作。(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孟1年8個月有期徒刑;案上訴至二審,審判長為陳筱珮。合議庭認為,阿孟循同模式求和,認女方所稱不願意並有反抗動作,均與之前相同,認其無違女方意願,且於發現女方反應與前不同時,即停止性行為,則辯稱其無強制性交之犯意,既堪採認。合議庭指出,女方指證被告強制性交,與事實不符,容有瑕疵,揆諸前揭規定說明,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以免冤抑。原審未詳為勾稽二人性行為模式,僅憑女方指稱其有說不同意,並有反抗行為,遽認被告係違反其意願而為強制性交,容有未洽,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無罪。檢方認為,該理由太離譜,因此提起上訴。最高檢察署也表示,無論是夫妻、情侶或曾發生性關係,只要對方這次不想發生性行為,隨時都有拒絕發生性行為的權力。
弒母砍頭判無罪!刑警跳腳怒斥:他從頭到尾都在騙
「他從頭到尾都在騙!」前年狠心殺母、剁下頭顱拋出12樓的梁姓男子,因被鑑定為吸毒後急性發作,不但躲過死刑,還獲高院改判無罪。當初逮捕梁男的刑警獲悉,怒斥他從頭到尾都在騙,「這樣也可以判無罪,真是天理難容」。幹員回憶,案發當晚破門,一進屋就看到滿地都是血,梁母的左手疑似擋刀被砍斷,掉落在客廳通往臥室的走廊上;無頭的屍體躺在臥室床上,現場慘不忍睹。梁男的腳被玻璃割破,遭逮時還向警方要求包紮,說腳流血會死人,但只要一觸及案情,就顧左右而言他。不論檢察官偵訊,或是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原本神智清楚的梁男,只要講到行凶過程,都辯稱「不記得、忘記了」,全推給酒醉、吸毒。近年殺人案爭議判決冷血見母屍 未流一滴淚梁男庭訊時就算看到母親被大卸八塊的照片,仍不為所動,讓蒞庭的公訴檢察官痛批梁冷血,手刃母親後一滴淚都沒流,冷眼看一切如旁觀者,大聲疾呼梁男有必要和社會永久隔絕。梁一審到庭聽判,獲悉判無期徒刑,依然面無表情,完全沒有任何情緒反應。逮捕梁男的刑警指出,梁弒母剁頭拋出屋外,鄰居驚見報警。梁在警方到場時還與警方對峙,直到破門才束手就擒。梁被捕後一度聲稱有喝酒、吸食安非他命,但從臉色、神情與精神狀況研判,都不符飲酒或吸毒特徵。與警對峙 被捕才稱吸毒「他當天被捕帶回警局時,眼神十分清澈,根本沒有喝酒或吸毒」幹員回憶,當時梁對答清楚,但一問到關鍵案情,例如為何要殺害母親,就開始裝瘋賣傻,為避免他藉此脫罪,還特別請檢察官嚴查。「沒想到這樣都可以判無罪,那以後台灣真的沒有死刑了」。應訊對答 眼神十分清澈負責鑑定的成癮治療科醫師吳坤鴻提到,當時鑑定狀況不宜公開。吳坤鴻說,目前會就梁現在的狀況清楚評估,妥善安排後續治療,該治療經驗能運用在類似個案上,減少遺憾的事情發生。至於梁男有吸毒,則會專業評估,再視結果戒治。衛生局表示,梁男入院後接獲桃園地檢署傳真來函,桃檢將梁帶回執行拘役55日,結束後會再送返醫療機構進行深入的精神評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