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翔
」基泰大直縮減連續壁釀禍 趙怡翔揭大安區有類似建案
基泰大直去年9月因施工不當造成鄰宅坍塌,影響週邊近200戶居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也造成全台北市的工地安全亮起紅燈。台北市議員趙怡翔9日指出,基泰大直不是個案,在大安區也有一座建物,由同一個建商、同一位監造人負責,也一樣違規將60公分的連續壁縮減至50公分。台北地檢署調查基泰大直坍塌案,發現泰工程部副理邱丞鴻、工程部人員張博翔等人,涉嫌將建案連續壁厚度從60公分改為50公分,而且為了趕工而未理會相關監測數據已超出警戒值,繼續施工導致公共危險,在4月29日依涉嫌刑法之違背建築術成規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邱丞鴻等5人。趙怡翔指出,在大安區竟然也有一座名叫「基泰大安」的建物,由同一個建商、同一位監造人負責,也一樣違規將60公分的連續壁縮減至50公分。他指出,這個建物疑似未按圖施工,以及尚未核准先行施工,面臨《建築法》第39條及87條的罰款,現在也已經勒令停工。趙怡翔認為,台北市政府有義務與責任,持續盤點全市是否還有類似問題的案件,而除了嚴格執法外,也應該整理出不良建商及設計師之「黑名單」,讓消費者有知的權益。他在議會質詢時指出,確保建築與工地安全,這是市府最基本的責任,要求市府不能再次因為建商便宜行事,造成無辜消費者與鄰房的權益受損,甚至影響到市民對都更與建築安全的信心。
基泰大直坍塌案偵結 北檢起訴建築師、基泰、福益員工等5人
基泰建設「基泰大直」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坍塌毀損案,台北地檢署2024年4月29日偵結,本案經北檢2023年9月9日主動分案,並由江貞諭主任檢察官、黃聖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偵辦,經執行2次搜索、傳喚,認定被告涉及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嫌、不實勘驗、及損鄰事件偽造文書等罪嫌,將監造建築師王德生、基泰工程部副理邱丞鴻、營造商福益營造工地主任張博翔、基泰規劃部專員姜若彥、及福益公司劉姓技師等人提起公訴。北檢指出,本案擔任工地主任之張博翔,及擔任監工人之邱丞鴻,枉顧各項法令及建築成規之要求,僅為求私利,對於基泰大直建案工程之進行,出現種種未按圖施作之情況,且為規避損鄰爭議,多次調整監測數據,枉顧監測系統所發出之警訊。因其2人違背建築術成規之行為,再加上劉、王兩人於勘查程序中敷衍行事, 使各項審核機制淪為形式,喪失糾錯功能,終致發生本案房屋倒塌。北檢痛批被告等人疏失造成上百人被迫離開家園之憾事,且邱丞鴻、 張博翔於偵查中又飾詞矯辯,推卸責任;王德生就其未據實踐行損鄰事件勘驗一情,亦含混其詞,均未坦承犯行,其3人對公共利益造成具體危害甚鉅,均請法院從重量處7個月以上之刑,以示警惕。另被告姜若彥及劉男雖涉犯偽造文書罪嫌,然2人事後均坦承犯行,故請量處適當之刑。基泰建設「基泰大直」2023年9月7日晚間因建案施工造成鄰房坍塌毀損,總計影響197戶、367人,由於當地住戶因基泰動工造成大門扭曲、牆壁龜裂、漏水等諸多問題,早自半年多前就向北市府陳情,北市都發局2023年7月6日回覆「會勘標的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建築工程得繼續施工、本局不予列管」,引發議論。檢廉2023年9月12日向基泰建設調閱起造及監測資料等建案資料,懷疑建案監造人建築師王德生,與福益營造工地主任張博翔,自2023年4月起至9月初多次未至工地實地勘察,明知工地已有下陷情形,且鄰屋發生龜裂、漏水,卻在文件上勾選「鄰損與施工無關」。另王、邱2人明知工地監測數據超過警戒值已達停工標準,卻變造不實資料讓監測數據,在形式上未超過警戒值,矇混北市府繼續施工,涉嫌《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若安全非首要那公司化為啥?立委警告別為處份台鐵土地資產開巧門
交通部長王國材日昨視察台鐵東部各車站輸運時,台鐵工會台東分會理事長張博翔當面直言,台鐵公司化不能與安全畫上等號,王國材則反嗆,「如果安全不是最重要的,我為什麼要做這麼多?」,雙方互槓下,火藥味爆表。台鐵工會發起的五一勞動節員工不加班運動已平安落幕,交通部長王國材昨晚召開記者會明台鐵最新輸運狀況,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期待王國材要說到做到,多關心台鐵安全問題,別再堅持處份台鐵資產排除國產法適用。(圖/翻攝國會頻道)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指出,立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在民進黨立委人數優勢下,表決初審通過交通版的台鐵公司化條例,但針對「安全」「員工權益」及「台鐵土地資產處份」等關鍵條文全數保留,引發台鐵工會大動作抗議,朝野也即將針對保留條文協商。林奕華說,她曾提案要求交通部,即使日後台鐵公司化,台鐵新公司要處分資產仍須受到現行「國產法」管控,500坪以上國有地不准賣給財團、台鐵公司若要賣地須由國產署依法拍賣(不能台鐵自己賣),但交通部長王國材強烈反對,綠委最後也封殺她的修正案。她因此表示,王國材與台鐵員工對嗆,若非為了安全為何要推公司化?但是消基會已經質疑,現行公司化條例內容,安全條款相當不夠,她寧可「真心期待」王國材部長推動公司化是以「台鐵安全」為優先目標,而非如台鐵工會質疑,要讓台鐵500坪以上大面積土地資產,儘速脫離國產法掌控,日後台鐵董事會想賣、只要交通部點頭就OK,國產署、立法院以及台鐵基層員工都無法管。林奕華指出,台鐵目前所有資產都受國有財產法約束,政院之前也已經修正鐵路法,同意台鐵有限度的活化利用,但政院卻又在台鐵公司化條例草案中明訂未來可處份(包括賣斷)台鐵資產。讓她不禁想問,台鐵現在沒有公司化,不賣地也是正常營運,而未來台鐵公司化後,仍由交通部百分百獨資經營,為何台鐵只是「移轉」一間新公司,處份土地資產就不必再受國產法約束?也難道外界會有許多陰謀論。林奕華建議,現行「私立學校基金設置條例」規定政府或民間可以捐地興建私立學校,但禁止處份(賣地),私校僅可使用孳息(利息)營運,他認為類似方案應是台鐵公司化後,現有龐大土地資產管理可採取的方式。她主張,未來台鐵資產不論出租或設定地上權、BOT活化都沒問題,但就是禁止賣斷給財團。雖然王國材曾向林奕華解釋「現在國有土地都已經不大處份(賣斷)」,但林奕華卻當場糾正王國材,500坪以下的國有土地正不斷被出售中,國防部許多500坪以上的大面積國有地,產權被內政部住都中心取得後,也規劃透過都更、拍賣換錢,哪有什麼「現在國有土地都不大處份」的情形?林奕華並表示,行政機關近年用各種名義相繼成立「行政法人」、「財團法人」或者「推動國營事業公司化」,不斷遭到質疑,其實是為賣「大面積國有地」不斷開巧門,因為最後立法院完全管不到。她因此呼籲,不分朝野立委都有責任在審查台鐵公司化條例時「守土有責」,別讓歷代政府與台鐵人守護下來的龐大土地,未來一筆筆的便宜賣給財團。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台鐵公司化條例全數排除國產法限制,台鐵局日前發布新聞稿澄清,也是用「台鐵公司未來由政府獨資經營,土地及房屋處分須經董事會審議、並報請交通部核定」等理由,指台鐵不會輕易賣地。但鐵路工會卻堅持,台鐵公司化後的土地資產應留在台鐵,而非目前交通部規劃的,大部分交給償債基金、少部分留在台鐵,卻都能拍賣,也由於交通部、臺鐵局、臺鐵工會及朝野立委都高度關切台鐵公司化後的龐大土地資產處理,但主張卻明顯南轅北轍,又攸關「土地正義」及台鐵新公司未來營運,預料也將是未來立院協商台鐵公司化條例時的攻防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