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淵森
」 張淵森 犀利人妻 鑑定費 憲法訴訟 釋憲花樣判決書2/《犀利人妻》名句瘋傳法界 佛道經文感化逆子有成
法院判決書對很多民眾來說像是天書,因為其中除了枯燥的法律條文外,不時還夾雜文言文,讓民眾看了以後如同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過自從懲戒法院院長林輝煌2002年在雲林地院首創紀錄,以抒情文筆觸描寫弱勢民眾因生活困窘持剪刀行竊被捕,在判決書裡花了不少篇幅描寫被告困境,結果一炮而紅,從此各法院不時出現一些體裁和內容特殊的判決,讓外界目不暇給。已轉任律師的前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10年法官生涯4度贏得釋憲成功,堪稱釋憲達人,他在2021年離職前審結一件毒品案時,將藝人隋棠在《犀利人妻》劇集裡的名句「可是瑞凡」寫進判決書,內容妙語如珠,一度在法界瘋傳。原來當初張淵森審案時,發現難解的法律爭議,希望台中地院支付學者35000元鑑定費遭拒,他乾脆自掏腰包請學者鑑定,並將他與院方交涉過程,全部寫入判決書中。張淵森在判決書指出,會計室主任曾向他表示,法院經費不足,無力負擔本案鑑定費,張轉向行政庭長詢問,「那明年可以送嗎?」行政庭長表示,明年也沒有經費,而且院長也不同意送鑑定。此時張忍不住引用《犀利人妻》經典對話:「『可是瑞凡』,明年都還沒開始,怎麼會沒有經費?」最後司法高層得知後,請張務必收下35000元鑑定費,張才勉強同意。《犀利人妻》裡隋棠對溫昇豪一句「可是瑞凡,我回不去了」,被譽為台劇經典台詞。(圖/翻攝網路三立華劇)另外,佛經文和道教文也不時在判決書出現,有「佛心法官」之稱的基隆地院法官施添寶,2022年審理一件失業逆子啃老、咬掉父親耳垂案時,在判決書中引用佛教的「父母恩重難報經」,曉諭逆子「慈母像大地,嚴父配於天;覆載恩同等,父娘恩亦然。」也引用道教經典「太上感應篇」,告誡他「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最後逆子放棄上訴,接受7月徒刑的判決結果,入監服刑。還有一種判決書屬於婦幼文,法官說是要寫給父母離婚的孩子看的,高雄少家法院法官朱政坤2022年初判准一件夫妻離婚案,把8歲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媽媽,朱在判決書附件寫了1400多字給孩子,強調「雖然我們只說過一次話,但從你的言談中,叔叔看得出來,儘管這麼辛苦,壓力這麼大,你還是這樣的愛你的爸爸媽媽,真的是個很棒的孩子。」讓孩子知道「愛你的爸爸媽媽,他們都是最棒的」。雖然這些文字對8歲孩子可能無法體會,但已感動了許多大人。最後一種則是較嚴肅的論說文,台南地方法院徐安傑2022年3月審結一起統促黨到烏山頭水庫,替日本人八田與一銅像戴口罩案,警方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移送台南地院裁罰。徐撰寫6千字判決書,詳論台灣近來民主政治和言論生態,最後認為本案在憲法保護言論自由範圍內,判決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等人不罰。由於判決內容洋洋灑灑、旁徵博引,被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憲法高度十足,符合司法院長許宗力口中常說的「憲法意識」,判決出爐即讓法界和政界為之轟動。統促黨成員到烏山頭水庫替八田與一銅像戴口罩,法官徐安傑撰寫6千字判決書,認定不須裁罰。(圖/翻攝網路)
武陵遺恨2/夫妻見證國共著名戰役 響應政府墾荒竟遭掃地出門
當年政府為鼓勵榮民到橫貫公路沿線開墾,拋出「墾荒換農地」的政策,退役少校夏奇正及曾是反共救國軍護理員的老婆率先響應,在如今的武陵農場一帶開墾,但墾荒了42年不但等不到退輔會承諾要放領的土地,他的後代如今還面臨耕地被收回、家族被掃地出門的窘境。1922年出生的夏奇正是浙江青田人,浙江麗水師範畢業後在學校教書,見國難方殷、日本侵略中國,遂投筆從戎,從浙江跑遍半個中國,到四川成都就讀中央軍校18期,他曾參與國共內戰史上著名的孟良崮之役,當時他是國軍王牌部隊、整編第74師師部搜索營副連長,師長張靈甫在抗日和剿共戰爭中是赫赫有名的常勝將軍,不幸1947年遭潛伏在國軍高層的共諜劉斐等人設計,率部陷入共軍包圍,在山東省孟良崮慘遭殲滅。戰場上劫後餘生的夏奇正不甘被俘,趁隙脫逃,此時國軍剿共戰爭接連失利,不願接受共產黨統治的夏奇正從浙江溫州輾轉到大陳島,並加入江浙反共救國軍,擔任大隊參謀長,後來部隊先遷到馬祖,再轉往澎湖,他認識了同為浙江人的謝霞櫻小姐,謝家原本是地主,謝霞櫻不堪遭共產黨批鬥、掃地出門,也加入江浙反共救國軍當護理員,兩人情投意合遂結成連理,後來了生下1子4女。1930年出生的謝霞櫻頗有巾幗英雄氣概,還當過江浙反共救國軍的無線電報務員,曾經歷國共內戰末期的一江山戰役,她透過無線電親耳聽聞一江山指揮官王生明在槍彈如雨下壯烈成仁,感慨良多,這場戰役等同宣告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已無立足之地,退守台灣已成定局。謝霞櫻在夏奇正1959年退伍後,一同到台北等地謀生,1962年和先生及兒女到東西橫貫公路的福壽山農場開墾,經常背著孩子農作,還長途跋涉行走山路,搭車到宜蘭採購生活必需品,返程再挑著採買物資回到農場。只是這位曾經縱橫沙場的巾幗英雄,和先生攜手篳路襤褸、開墾荒地40餘載,夫妻兩人身後竟無一瓦之覆、無一壟之植。圖左為夏奇正的農場老宅正遭拆除中,圖右為夏家老宅拆除後現況。(圖/投訴人提供)2004年底夏奇正在農場開著小怪手整地時,突因腦溢血猝逝,但退輔會說好要發放的土地仍沒著落,此時退輔會先前控告夏家的超耕官司還在進行,官方要求謝霞櫻簽下借耕契約,並撤回上訴,否則將強制收回農地,謝霞櫻不願40幾年開墾心血付諸流水,2009年10月勉強同意簽字,當時她向兒女感嘆,年輕時被共產黨掃地出門,沒想到逃到台灣後,政府食言不發放土地,又再次被掃地出門,2015年9月抑鬱而終。夏奇正、謝霞櫻兩人生前最放心不下的是,就是年紀最小、患有唐氏症的小女兒,現在已經50歲了,仍無法自理生活,由兄姊們輪流照顧。夏家連續走了2位老人家,但厄運還沒結束,退輔會認為夏家第二代不能繼續承租土地,武陵農場提告要求他們打包走人,且不願出租當初承諾放領的土地,法院認為當初夏母謝霞櫻已與退輔會簽立借貸土地契約,根據契約內容規定,武陵農場得在夏母身後終止契約,因此夏家第二代無權繼續占用耕地,判決夏家敗訴確定。對此,夏家第二代透過律師張淵森提起憲法訴訟,表示當初退輔會和農場方面1962年規定,墾戶3年內完成開發就會放領土地,父親夏奇正達成規定,後來1965年和1968年經過兩次土地測量確立農場土地面積,1968年起不准新墾戶加入,可是父親在世40年來,退輔會一直沒放領土地,甚至還廢除相關法律,造成如今局面。圖左為退輔會武陵農場發文同意夏奇正的專案保留放領權益,圖右為夏妻謝霞櫻簽名的土地借貸同意書 。(圖/投訴人提供、方萬民攝)
將軍爭輕判1/少將挪用2千元加菜金重判4年半 律師:快聲請釋憲!
最高檢察署日前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宣布統一法律見解,將公務員小額補助款包括: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案件,不再以《貪污治罪條例》追訴,改依《刑法》詐欺罪偵辦,法界普遍叫好。不過仍有「漏網之魚」,例如軍中「加菜金」就未列入小額補助款內,因此即使軍人只挪用1、2千元加菜金仍須以貪污罪論處,前陸軍花東地區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韓豫平就因此被重判4年6月確定,不但要鋃鐺入獄,連終身俸也沒了,還要追回已領的退休金,損失相當慘重。釋憲達人、前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律師建議應盡速提起憲法訴訟,超過6個月時效就很難翻案了。本刊調查,陸軍花東指揮部在2015年間舉行的「漢光31號演習」中,因執行電腦輔助指揮所演習各項整備工作等,表現優異,獲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核發2萬元加菜金,獎金由主計組保管,等花防部指揮官核定後,再核發現款給受配單位執行運用。2015年7月1日花防部指揮官劉得金得知部屬郭姓政戰主任的家人至花蓮遊玩,為盡長官及地主之誼,在海鮮餐廳作東辦餐會,由韓豫平作陪,宴請郭姓主任夫妻及2個兒子共6人吃飯,餐後由張姓下士處理餐費。張姓下士以指揮部的公款零用金支付當天餐費共5760元,韓豫平被控為討好指揮官,幫忙節省主官行政費,表示會另找經費支應,要求張姓下士請餐廳先開立空白日期的發票,以彈性配合找到經費後的核銷作,結果挪用漢光演習的加菜金,支付這次餐費,檢方認定其中不符加菜金使用目的人員餐費2880元,依貪污罪起訴,最高法院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4年6月定讞。藍綠立委罕見齊替少將韓豫平(站立者)挪用加菜金案喊冤,韓參加綠委記者會時強調,沒一毛錢進自己口袋(圖/報系資料照)韓豫平遭重判消息傳出後,引起軍方強烈反彈,平時在立法院內唇槍舌劍的藍綠立委更是罕見口徑一致替韓豫平喊冤,許多退將替韓報不平,還與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代表及國民黨立委費鴻泰、林奕華、李德維、吳斯懷多人,到《貪污治罪條例》的主管機關法務部抗議,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劉世芳、蔡適應等人也召開記者會聲援韓豫平,並要求國防部提出意見報告書,供韓豫平未來非常上訴或其他救濟時參考。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表示已指示所屬研究有無提起非常上訴、再審的可能性。雖然政壇和法界多數意見希望透過檢察總長非常上訴等方式翻案,不過在10年的法官生涯、4度贏得釋憲成功的律師張淵森,則建議本案應盡速提起憲法訴訟。他表示,刑事案件在判決確定後,有提起憲法訴訟、非常上訴及再審等3種救濟管道。所謂非常上訴,必須是判決違背法令;再審則須有新事實、新證據,條件相對嚴格。本案法定刑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涉案金額為5萬元以下,依法減刑後,法定刑降為3年6月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判決4年6月,仍在法定刑的範圍內。因此很難說是判決違背法令。另外,本案事證明確,目前多認為爭議在於判太重,也不易提起再審。張淵森指出,韓豫平涉案金額只有2880元、卻判刑4年6月,凸顯法律違反「罪刑相當原則」,已產生違憲疑慮,應提起憲法訴訟聲請大法官宣告法律違憲,以求重新審判爭取較低刑度,甚至爭取無罪,另外,《憲法訴訟法》今年起施行後,提起憲法訴訟應在終局確定判決送達後6個月內提起,韓案應注意時效,以免錯失救濟機會。律師張淵森擔任法官期間,4度聲請釋憲成功,被稱為釋憲達人。(圖/CTWANT資料照)
瘋狂判決書1/法官自付3.5萬鑑定費 《犀利人妻》經典名句借來用
前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今年離職前審結一件毒品案時,發現難解的法律爭議,希望請法律學者提供鑑定意見,不料向台中地院聲請35000元鑑定費時,被院方打臉,主要理由是經費不足,且認為地院的法律爭議沒有鑑定必要,讓張淵森大為傻眼,乾脆自掏腰包請學者鑑定,並將他與院方交涉過程,全部寫入判決書中,內容妙語如珠,還把藝人隋棠在《犀利人妻》劇集裡的名句都用上,在法界瘋傳。張淵森在判決書指出,會計室主任曾向他表示,台中地院經費預估至年底不足千萬元,所以無力額外負擔本案鑑定費,他轉向行政庭長詢問,「如果今年沒有經費,那明年可以送嗎?」行政庭長表示,明年也沒有經費,而且院長也不同意送鑑定。此時張淵森忍不住引用《犀利人妻》經典對話:「『可是瑞凡』,明年都還沒開始,怎麼會沒有經費?」無奈的張淵森只好在判決書寫道:「雖然法院拒付鑑定費,但本人當然不會就此罷手,不懂的問題不會因為沒經費,就突然茅塞頓開,豁然開朗。法官的薪水還不錯,35000元本人還付得起。」張淵森徵詢檢察官、被告和鑑定人輔大法律系教授張陳弘的意見後,決定自行負擔鑑定費。張淵森指出他在判決書記載鑑定費用支出過程,及台中地院的回應。(圖/黃耀徵攝)不料司法院高層輾轉得知此事後,今年7月7日發函表示,刑事案件如有鑑定需要,而預算編列經費不足時,可向司法院申請補助,司法院高層還請張淵森務必收下35000元鑑定費,張才勉強上簽呈並收下鑑定費。行政庭長曾抱怨,法律爭議這麼多,如果每個都送鑑定,法院財務無法負荷。張淵森認為這是推託之詞,根據他統計,幾十年來台中地院和全國法官送請法律鑑定的次數寥寥可數,大約僅10件,因為送鑑定後,法官還要在判決回應鑑定內容,所以法官不會沒事找事送法律鑑定。張淵森指出,他的法律見解有其依據,「並非兄弟獨創之見解」,35000元的鑑定費不多,看起來是小事,他比較擔心的是,司法行政可能透過管控鑑定費用的手段,間接影響判決結果,侵害獨立審判的空間。本案是吸食安非他命的穆姓被告,獲台中地檢署緩起訴2年處分後,在緩起訴期間又犯下詐欺取財罪,遭撤銷緩起訴,並公布在檢方機關的牌示處,所衍生出的訴訟案件。張淵森認為,撤銷緩起訴的公告,需揭露被告姓名和個資料到什麼程度,才算合法,才不致於違反偵查不公開、《個人資料保護法》?這些問題,實務上沒有統一見解,學者也很少研究,他認為有必要透過鑑定釐清爭議,最後學者張陳弘研究認為,檢方現行公告措施是合法的。因此以本案穆姓被告來說,檢方公告的偵查案號及姓名「穆○晴」,都是合法的。司法院高層得知張淵森自付35000元鑑定費後,向他表示有專案可申請補助。(圖/黃鵬杰攝)
瘋狂判決書2/釋憲達人不怕網民酸言 力推通姦除罪化遭虧想出軌
70年次的張淵森律師被法界視為釋憲達人,10年的法官生涯,他聲請過11件釋憲案,其中有3件,大法官的釋憲意旨與他聲請理由幾乎一樣,最受矚目的是《刑法》通姦罪除罪化,引來不少網友酸言酸語,曾有網友PO文:「法官想通姦沒事,才主張通姦無罪」,讓他哭笑不得,自嘲「聲請釋憲的後座力很強」。他另外2件釋憲成功的是「肇事逃逸罪」違憲,及「性侵犯強制治療」的部分法條違憲,至於強制工作的釋憲聲請案,也快要有結果,有法界人士打趣說,張淵森聲請釋憲案的打擊率高達3成,在審判界算是強打者。不過張淵森常常告訴自己:「我被罵也沒關係,當法官不應怕和別人不一樣,應該要本於自己的法律確信,作出判決。」而且長期的法官生涯,讓他體認到:「法官本來就不是人見人愛的工作,一定會有人因為法官的決定而不高興。」因此就能釋懷了。張淵森聲請釋憲成功的比率高達3成,但也常遭網友酸言酸語,他自勉:「當法官不應怕和別人不一樣」。(圖/黃耀徵攝)張淵森另一個受外界矚目的焦點,就是他當「吹哨者」揭露警方利用「簡訊實聯制」辦案,涉及侵害人民隱私權。他強調,簡訊實聯制的使用爭議,並非指責警方的辦案方式,因為1922簡訊是新冠疫情下的產物,這是未曾發生的爭議,希望立法委員著手修法,才能讓第一線的警察執法時有所依循。現在張淵森又因離職前的最後一件判決書,記載他自掏腰包找專家鑑定的來龍去脈,在法界瘋傳。他澄清不是他向外界爆料,他也一直沒公開講這個判決,就是怕外界以為他想搶曝光、替他的律師事務所打廣告,但法院對於鑑定的問題確實應該建立一套制度,因此「鑑定費是誰出的錢,就要說明,這是無法迴避的」,所以才會在判決書將過程寫清楚。張淵森建議,司法院可以協助法官找尋法律鑑定的專家,並追蹤全國正在進行法律鑑定的案件,讓法官知道目前有甚麼法律問題在鑑定中,避免資源浪費,這樣既可統合資源,也能讓法律爭議從一審開始發生時,就透過鑑定方式的良性溝通,促成學界和實務界的交流,減少各級法院在法律見解未能統一前的「大亂鬥」,才不會讓案件當事人無所適從,非得等到最高法院大法庭統一見解才塵埃落定。張淵森曾當「吹哨者」,揭露警方利用「簡訊實聯制」辦案,涉及侵害人民隱私權,引發社會關注。(圖/周志龍攝)
服刑期滿再住院8年 性侵犯不滿「名為治療的隔離」提釋憲
性侵犯的強制治療是否違憲?大法官上個月召開憲法法庭辯論,律師主張國家不能「打著治療之名,實施隔離之實」,法務部代表反嗆,不要只考慮被告人權,性侵犯未治療就放走誰要負責?司法院大法官訂於12月31日宣示結果 。聲請人之一的盧姓男子,因性侵遭判囚3年5月,服刑期滿因無法通過鑑定,長達8年拘禁在台中監獄附設醫院,他主張強制治療未規定最長時間,有違憲之虞,他手寫釋憲聲請書並寄信向司法院陳情,獲大法官受理。此外,曾聲請通姦除罪化釋憲,獲司法院大法官認可,作成違憲解釋的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也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問題再次挑戰大法官,他與另名法官潘韋丞及盧等3名性侵犯都聲請,大法官併案審理。上個月大法官召開憲法辯論,3名聲請釋憲的性侵犯均委由律師出庭,律師主張,強制治療沒有 規定治療時間的上限,違反比例原則,而且對犯罪者是「標籤詐欺」 、「國王的新衣」,嚴重侵犯人身自由。聲請釋憲的法官則認為,強制治療有其必要性,但需要規範清楚治 療期限,他們主張違憲的部分,是法律沒有讓當事人向法院提出停止 治療聲請的權利,沒有讓其到庭陳述意見等。大法官已訂於12月31日宣示釋憲結果。
大法官釋憲性侵犯強制治療 憲法法庭今早言詞辯論
馬國女大生在台遭隨機擄殺案引發關注,社會安全網如何補?司法院大法官受理性侵犯及法官的釋憲聲請,今(3)日將針對強制治療最長期間,及再犯危險顯著降低如何判定?是否應由法院審查等爭點,於憲法法庭開庭辯論。聲請人之一的盧姓男子,因性侵遭判囚3年5月,服刑期滿因無法通過鑑定,長達8年拘禁在台中監獄附設醫院,他主張強制治療未規定最長時間,有違憲之虞,他手寫釋憲聲請書並寄信向司法院陳情,獲大法官受理。此外,曾聲請通姦除罪化釋憲,獲司法院大法官認可,作成違憲解釋的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也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問題再次挑戰大法官,他與另名法官潘韋丞及盧等3名性侵犯都聲請,大法官併案審理。這次憲法辯論,除聲請人出庭,司法院刑事廳、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派代表出庭,另有鑑定人李佳玟、沈勝昂教授及吳建昌醫師等擔任鑑定人,「法庭之友」由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代表出庭。大法官訂出5項辯論爭點,首先是《刑法》91條之1的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如何判定有再犯之危險、再犯危險顯著降低,及未規定強制治療的最長期間,是否違反憲法人身自由保障及比例原則。其次,性侵犯異常人格及行為,有無矯正到與常人無異的可能?有無強制治療以外對人身自由侵害較小的替代方式?接受強制治療者,現行法律沒有讓其有法庭陳述意見機會,是否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都將辯論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