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鴛
」 衛福部 黃子佼 張秀鴛 媒體風頭過了?衛福部指兒少事件報導恐違兒少法 盼能改善避免觸法
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但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媒體不得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的資訊,違者可罰3到15萬元。衛福部21日邀集兒少團體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8件社會矚目的兒少事件,逐一點名報導中可能觸法之處。衛福部保護司強調,《兒少法》第69條有例外規定,但目前各縣市運用得不好,讓媒體負擔很多不確定性,接下來會和地方政府溝通討論,希望更靈活運用。北市某私立幼兒園毛姓教保員涉嫌性侵多名學童,引發社會激憤,媒體礙於《兒少法》規定,不敢揭露該幼兒園名稱,卻讓眾多家長更增擔憂。衛福部21日邀集兒少團體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8件兒少事件,包括王力宏探視小孩衝突事件、肉圓爸不當對待事件、校園球隊性侵事件、育幼院虐兒事件等,討論媒體報導中可能觸法之處,並提供修改建議,預計完成彙編後,提供媒體作為報導參考依循。例如新竹市某學校球隊爆集體性侵,受害家屬向立委陳情並出席記者會,雖然現場有使用口罩及墨鏡,但衛福部仍建議,應使用馬賽克,避免被害兒少家人的影像暴露。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儘管各家媒體都只有使用片段的資訊,但隨著資訊堆疊,可能增加被害人被辨別的可能,建議媒體避免直接引用資料來源提供的完整資訊,以免觸法。新北一名酒醉父親因肉圓沒加辣痛毆兒子,妻子錄影存證並聲請家暴令,引發社會譁然。衛福部認為,媒體報導大量曝光行為人居住地區、住宅大樓及樓層,以及行為人出面道歉時未變音,都會間接曝光被害兒少身分,同時也建議應將影片背景及兒少衣物變色,並加強馬賽克。不過,為避免兒少事件被隱匿而影響公共利益,《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訂有例外規範,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張秀鴛表示,《兒少法》第69條第4項主動發動權在於行政機關,若媒體連續多天報導某一兒少事件,顯見其必要性,此時縣市政府應開會取得各界共識,究竟是否有當?是否需要移除或遮蔽?但目前各縣市運用得不好,的確讓媒體負擔了很多不確定性,未來中央會和地方政府溝通,要讓地方政府可執行,希望各縣市的運用更靈活。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新聞不能用「傳播妹、公關妹」!衛福部公布報導指引:美化性剝削
台灣新聞報導將再回到「OOXX」時代。衛福部12日公布「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新增5大注意事項,明定媒體報導時,須避免寫出非法網站,以代號或OOXX代稱;同時,「傳播妹」、「公關妹」、「援交妹」等詞彙有「美化性剝削」之意,不准使用。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此指引無法律效力,僅讓媒體在報導時,有較明確原則可遵循。但是社會新聞記者質疑,衛福部訂指引的本意是讓媒體在報導時,有明確規範,可適度披露加害人資訊,以達預防犯罪目的,結果卻愈管愈多,令人無所適從。衛福部表示,有3種情境可適度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包括在兒少、身障、老人機構工作的成年行為人現職,以防範內部類似事件發生;經成年被害人本人同意,可報導其事件內容;其餘經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內容也能適度報導,但仍要留意禁止透露可能辨識被害人身分的資訊。新增5大注意事項,明定報導兒少性暴力事件,要避免強調非法網站,及禁用可能強化兒少性剝削或美化性暴力的詞彙。張秀鴛說,主要是擔心非法網站名稱寫出來後,等於是間接為相關網站宣傳,造成更多好奇民眾爭相搜尋、瀏覽,例如先前「創意私房」論壇。她建議,媒體報導非法網站時,應參考南韓「N號房事件」,用代號或OOXX代稱。對於禁用詞彙部分,張秀鴛說,過去報導坐檯陪酒、伴遊、伴唱、伴舞類型等性暴力事件,媒體常以「傳播妹」、「援交妹」、「公關妹」等美化用詞,可能導致閱聽眾忽略性暴力事實,讓性剝削事件被包裝得較為高雅,或讓閱聽人認為性暴力是可以的,此類型用詞應被禁止。衛福部昨日公布的指引,還強調「不得過度描述性侵害、性騷擾、兒少性剝削等性暴力事件發生、行為細節的文字或圖片」。資深警政記者痛批,所謂「過度」描述,程度由誰認定?司法院判決書可鉅細靡遺公布性犯罪細節,媒體卻不行,無異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更質疑已侵害新聞自由和阻擋民眾知的權益。有媒體舉例,以後刑事局破獲網路偷拍論壇案件,只能報導,「刑事局在OOO上查獲XXX被偷拍的不雅片。」讀者一頭霧水,也沒有促進社會公益的效果,難道以後只能抄官方新聞稿?也有記者諷刺地說,若衛福部真要管這麼寬,箝制言論自由,建議衛福部別只告訴媒體什麼「不能寫」,而是要明確告知「該怎麼寫」才不會被罰。
衛福部稱沒禁報導「幼兒園非學校」 主播:就是罰到怕
台北市信義區一間私立幼兒園近日爆出「園長之子」涉嫌侵犯女童,至少20人受害,而媒體礙於《兒少法》不能透露相關資訊,衛福部澄清沒有禁加害人報導,此話一出讓媒體圈熱議。對此,女主播古采彥說,「電視台就是罰到怕,才被迫幫色狼打馬賽克。」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說,沒有禁止報導加害人這規定,而報導兒虐、性侵等負面案件,不能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如果加害者是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也不能報導2人關係。張秀鴛表示,幼兒園不隸屬學校,未來修法會考慮把法規中的學校、班級拿掉,避免造成誤解。此話一出,讓媒體圈感到震驚。主持人謝曜州說,原來性侵案加害者可以報導。主播古采彥也說,「電視台就是罰到怕,才被迫幫色狼打馬賽克,連哪間幼兒園都不能講,每次開會和播報都很無奈」,怎樣算保護被害人,可能會先保護到嫌犯。前主播蕭彤雯也表示,NCC抓很嚴。名嘴周玉蔻也批,「台灣的法律真的好不公道,性侵加害者和家暴犯打妻兒的都被保護,他們的真實姓名、背景,媒體新聞都不得報導!什麼跟什麼啊?」主持人王乃伃也在Threads發文,「那我還不講爆,噁男值得社死一百次。」
台北幼兒園「園長之子」爆性侵…至少20女童受害 媒體1原因不能揭露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一間私立幼兒園2022年曾爆出醜聞,擔任教保員的「園長之子」涉嫌侵犯6名女童,最後因為證據不足不起訴,沒想到短短1年又有女童受害,截至目前至少累積20人。媒體礙於《兒少法》無法揭露相關資訊,以致於不知情的家長仍將小孩送入幼兒園,衛福部澄清沒有禁止報導,但過去的案例卻重重打臉。據了解,園長的兒子被指控擔任教保員時,趁午休或家長接送空檔,趁機猥褻、性侵女童,直到被害女童告訴爸媽,事情才曝光。事隔9個月,在新聞大量報導後,有越來越多受害家長出面指控,累積至少20名女童受害,檢警甚至從男教保員手機搜出多達600部犯罪影片,包括偷拍、猥褻過程,還有部分影片疑似遭到刪除。男教保員在警詢時坦承犯行,但台北地檢署偵訊、地方法院開庭時,卻改口否認性侵,只認罪較輕微的猥褻,除非受害女童年紀較長、表達能力較清楚,對於犯行才肯認罪。相關討論在社群討論得沸沸揚揚,網友卻發現新聞媒體很少報導。事實上,那是因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訊。因此,媒體無法揭露幼兒園相關資訊,期間幼兒園仍繼續招生,導致受害女童越來越多。受害女童至少20位。(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澄清,並沒有不得報導加害人的規定,而是在報導兒虐、性侵等4類負面案件時,要注意不得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包括姓名、影像、聲音,若是家內案件,加害者為父母、主要照顧者或監護人時,也不得報導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關係。張秀鴛指出,因法條中還提及不得揭露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但幼兒園不屬於學校,未來修法時會考慮把學校、班級等文字拿掉,以免外界誤解。最後強調,性侵害案件都不能報導是個誤會,也不是加害人的資訊都不能報導,幼兒園因為不是學校,所以也沒有不能報導名稱。不過,鏡週刊曾在2021年1月報導台北市一間標榜公益性質的育幼院,還兼營幼兒園,不但把多數損贈物資私挪給幼兒園用,育幼院的輔導阿姨更涉嫌凌虐年幼院童,並要求青春期少年院童陪睡、拍男童裸照。就在報導隔月,鏡週刊便收到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裁處書,指稱依兒少權法「不得報導或記載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遭開罰新台幣3萬元罰鍰,儘管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仍以敗訴收場,令人對衛福部的說詞存疑。針對此案,監察院今(16日)發布新聞稿,直接公布該幼兒園為「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以及男幼保員姓名「毛畯珅」,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持續追蹤關注該案之發展,並於2024年初受理受害幼童家長之陳情,已立案調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並就現行依兒少權法69條未公開疑似加害人之資訊前,如何避免類此因資訊封閉而衍生之兒少受害案件進行釐清。《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創意私房在「Telegram」另起爐灶? 衛福部:24小時內未移除「全台禁用」
藝人黃子佼日前遭檢方揭露不但是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購買了上百部成人片,包括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對此,衛福部和數位發展部雖出手封殺,不過這個「臺版N號房」現在又傳出在Telegram群組另起爐灶,衛福部也揚言,若查明屬實,不排除全台禁用該APP。日前有周刊報導,「創意私房」遭衛福部和數位發展部封網後,又疑似在跨平台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上另開3個交易群組,甚至還拿黃子佼當宣傳,行徑相當囂張。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也表示,目前有關創意私房轉移至Telegram的說法還在傳言階段,目前正透過警方與吹哨者來調查,只要確認創意私房透過Telegram非法販賣性影像,且取得聊天室名稱或連結、對話截圖,就可以採取進一步行動。張秀鴛解釋,政府首先會通知Telegram移除相關群組,但因為台灣沒有Telegram聯繫管道,很難對其進行處理,因此若實在聯繫不上,或是在24小時內未刪除群組,將執行限制接取(直接封網)的措施,屆時所有在台灣的用戶將無法使用該APP。《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創意私房」傳轉移陣地「拿黃子佼打廣告」 衛福部呼籲大家踴躍吹哨
藝人黃子佼遭多人指控性騷擾,檢方在調查後,發現黃子佼持有多部未成年兒少性影像片,來源則是從非法網站「創意私房」購買,而後衛福部也與數發部將此網站封鎖,不過近期卻傳出「創意私房」轉移陣地,甚至拿黃子佼來打廣告。對此,衛福部也發聲譴責,呼籲大家踴躍吹哨。非法網站「創意私房」被稱為是「台版N號房」,內含不少非法性私密影像,黃子佼事件曝光後,衛福部也與數發部將此網站封鎖。不過根據《鏡週刊》的報導,「創意私房」疑似轉移陣地,在其它的通訊軟體捲土重來,甚至還拿黃子佼來打廣告。對此,衛福部也在3日發聲,目前僅掌握了一些「聽說」的消息,但已經有在積極搜集相關資料,若是確定該網站轉移到其他通訊軟體上運作,將會先通知該平台,要求移除相關內容,否則會啟動限制接取的程序。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也嚴正譴責,「創意私房」的行為相當惡劣,這也是因為有人願意去跟他們買,才會讓他們起死回生,到處開「分店」,張秀鴛也呼籲大家無論是提供、看跟買都已經觸法,希望大家可以踴躍吹哨。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實拿黃子佼打廣告這事情,是發生在4月10日第一波封網之前,並非最新的進度。消息來源表示,當時通訊軟體內雖然有人打著創意私房與黃子佼的廣告,但點入連結其實與宣傳內容毫不相干,研判就是業者的釣魚手法,利用當下最夯的話題,反過來吸引潛在的使用者點入連結。事實上,「創意私房」在2021年就被台北檢警查獲,台北地院也在2024年4月宣判11人有罪,其中上傳大量自拍、偷拍影片的陳宗駿,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17年6月徒刑;創意私房的帳房林清安依《個資法》判刑6年10月;其餘參與偷拍、販賣影片的嫌犯,則分別被判刑6月至7年1月;至於購買兒童色情影片的黃子佼也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罰金120萬元,還要繳交至少1200字的悔過書,並親筆簽名。
王世堅轟黃子佼「十惡不赦、人神共憤」 他找法務部談修法:去監獄好好反省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涉持兒少性影像片引起譁然,而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對於未來是否會與黃子佼合作或列為拒絕往來戶,稱「這件事很兩難」,對此,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8)日先是砲轟張秀鴛幫加害者講話,「完全不適任,他今天交辭呈520畢業不用拍了啦,可惡到極點」,並要黃子佼去監獄好好反省。藝人黃子佼性騷風波連環爆。(圖/許方正、趙文彬攝)王世堅形容黃子佼就是十惡不赦、人神共憤,他將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若以對價關係取得兒少性影像者,處以3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讓他們一定得被關。他更指出,黃子佼代表的只是性犯罪產業的冰山一角,今早他也召集警政署、法務部、衛福部等單位進行商量,其中他也特別點名衛福部,指出保護司應負起責任,國外許多歐美國家,只要被害者、兒童或青少年發生這事,他們絕對不縱放這些加害者,他認為法務部應該積極提出官方版本,罪責加重二分之一不得假釋。對於黃子佼要外界再給他改過機會,王世堅則砲轟,「抱歉你就關起來」,去監獄好好反省,這是社會給他的最後機會。敢對那麼多被害人,尤其兒童青少年做這種事,「男子漢大丈夫幫你保持最後尊嚴,不要講這些有的沒的」。另外,張秀鴛說要和黃子佼切割這件事很兩難,王世堅更是怒斥,說什麼兩難,保護司是在保護誰啊,此人完全不適任,「他今天交辭呈520畢業不用拍了啦,可惡到極點」,認為黃姓藝人若一再縱放,要被害者情何以堪,誰無子女 禽獸作為這還代言什麼,他也要每位官員搞清楚,保護司職位顧名思義要保護兒童青少年,沒想到他居然站出來幫加害者講話,簡直莫名其妙,「反正他走路就對了」。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CTWANT提醒您勇敢說不: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黃子佼醜聞纏身 衛福部深夜發聲明:未來不會合作
藝人黃子佼在兒童節前夕被爆出是偷拍論壇高級會員,曾購買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過去他曾受邀至疾管署、國健署分享日本腦炎防範、宣導爸爸手冊,日前被衛福部批評為「性剝削共犯」。衛福部深夜緊急發出聲明,強調對兒少性剝削零容忍,目前並未與黃子佼先生有任何合作計畫,未來也不會合作。對於未來是否會將黃子佼列入衛福部「拒絕往來戶」?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6日午間表示,沒辦法給一個答案,這非常兩難。站在教育立場,當然希望大家都有重新學習機會、不再犯,能浪子回頭,但若是要合作,就會擔心有負面消息,現在黃子佼已有負面消息。張秀鴛表示,重點是這些藝人要能站出來,呼籲這是犯法的、對孩子不好的示範,這樣的精神,衛福部尊重,也認為很勇敢,希望他不要再犯錯。公眾人物更要被放大檢視,她希望所有朋友平平安安、潔身自好。不過,衛福部6日深夜緊急發出聲明,表示黃子佼持未成年不雅影片,經檢警偵辦確認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衛福部對兒少性剝削零容忍,尤其是司法已認定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行為者,絕不會與之有業務上的合作關係,堅定捍衛兒少權益。對於張秀鴛回應「這件事很兩難」一事,衛福部表示,相關論述未盡周延,致引起各界的批評,特此致歉。另也強調,目前並未與黃子佼先生有任何合作計畫,未來也不會合作,同時也呼籲各界拒絕「兒少性影像」,給孩子ㄧ個沒有染黃的快樂童年。
黃子佼律師辯「僅持有7部少女偷拍片」 吹哨者火大再發聲…衛福部砲轟:性犯罪共犯
藝人黃子佼去年捲入性騷風波,重創演藝形象,沒想到檢方在搜索過程中,發現他的電腦中有多部偷拍片,其中還包括未成年少女,引發外界撻伐。對此,受害人Zofia再度發聲,而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也痛批「黃子佼就是性犯罪共犯」。黃子佼在臉書發出聲明道歉,表示:「該有的自省、檢討、自責,數個月以來,至今一直沒有停歇,也對周遭關切的人保證,我不會再犯。過去不可逆,未來不可知,但我知道,錯了就是錯。而不重蹈覆轍,要為明天塑一個新的我、好的我,為家人站起來照護彼此,是我的責任與方向。重新做人,請相信我的決心。」、「如果願意,將來請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黃子佼發文表示會重新做人。(圖/翻攝自黃子佼臉書)當初揭發黃子佼性騷的部落客Zofia透露,原本已經放下一切,不想跟此人再有任何交集,並提到她在去年6月19日發文,黃子佼也自殘,接下來幾周她承受被網暴,「無數私訊說我毀了他的家庭、要我滾回台灣道歉」,然而同年7月8日,黃子佼還在偷拍論壇消費,「他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拍攝,完全沒有同意自己的私密影像被外流、甚至被販賣」。黃子佼律師表示「僅持有7部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這讓Zofia相當憤怒,因為持有1部都不行。從事發至今,她盡量冷靜、心平氣和處理,考慮對方年幼的孩子,因此答應和解,只要求公開道歉,直到她發現,黃子佼在事件爆發後,繼續購買偷拍性影片,噁心得令人無法呼吸。Zofia坦言,她不後悔當吹哨者,不後悔因此被網暴,只希望這件事能被正視,對於違法的裸露或私密影像,呼籲大家秉持著「不觀看、不下載、不轉傳、不分享、不持有」的原則,拒絕成為共犯結構的一員。針對判決結果,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尊重檢方判定,但她認為黃子佼身為公眾人物,行為已形同是「性犯罪共犯」,助長不肖分子用各種方法拐騙未成年人。《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下架兒少性剝削影像波及二次元創作惹議 iWIN、衛福部回應了
因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去年修法實施,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下架網路平台的成人遊戲圖片,引發ACG愛好者擔憂,立委呼籲,iWIN和衛福部需重新檢視處理流程。對此,iWIN表示,目前依該條例處理的圖像案件不到5件,3月將邀集各方開會,重新檢視圖像認定的標準。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強調,包括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以及之後修正的兒少性剝削條例,都明文禁止2D、3D等兒少裸露色情影像,法已行之多年,不是今天才有。衛福部3月底會召集專家會議,由政府代表,業者、兒少專家團體代表約各二分之一,討論出認定標準,以利後續創作者可循。至於標準怎麼定?張秀鴛說,劇情文字、外觀等皆可討論,例如師生戀漫畫,學生以腳觸碰教師性器官,就是明顯違法。衛福部將透過會議取得認定共識,避免後續又有業者或創作者「踩雷」。事件起因於知名網路平台PTT上月接獲iWIN聯繫,指稱版上討論成人遊戲的文章疑似違規,因此配合下架,由於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罪行不輕,加上衛福部指稱「虛擬性影像」是禁止的項目,因此引起二次元創作者恐慌。立委范雲說,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法目的,是為了保護真實世界的直接被害者,但iWIN的執行是在缺乏事前與事後的溝通與明確行政規範下,擴大包含沒有直接受害者的二次元創作,她認為不妥,呼籲衛福部協助iWIN回歸創設時的分級輔導。立委林月琴指出,iWIN較有爭議的是執行過程,2023年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時,沒有想到AI、虛擬問題,建議iWIN應邀請各類型創作者討論,不要讓原創被消滅。iWIN執行祕書劉昱均指出,iWIN是接獲民眾申訴才會處理,去年12月至今累積近2000件圖像申訴案,不到5件是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處理,這些案例主要是涉及兒童性相關行為的圖像,目前已擱置有爭議案件。
黑暗校園3/中介單位協助「撐住高風險家庭」 老師盼「能強制家長必須幫助孩子」
許多校園安全問題的源頭都來自家庭,針對失能家庭,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建議,縣市政府可以與民間友善團體簽立校安條例,接手校園事件與課後的生活支援,例如花蓮的五味屋與臺灣璞育文教發展協會兩個民間單位,就是在這樣的機制下協助弱勢學生與家庭,也可幫助高風險學生抽離原有環境,在《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尚未修法前,這些民間機構可以成為中介單位,代替監護人照顧這些孩子。白老師服務於中部一所公立國中,她認為目前校園的暴力事件嚴重程度日益升高,例如以前學生打架大多是衝動行事,但現在變成會約去「喬」事情,暴力程度就會更高。「而且,現在老師的管教權縮小,或是擔心惹麻煩,一些原本導師或老師自己就能處理的事件,現在都變成學務處才能處理,整個流程繁瑣許多。」白老師說,家長的角色非常重要,很多時候只要家長能關心孩子,就能早期發現,再配合校方一起輔導改善,尤其是針對一些高風險學生。唐宇新表示,許多高風險家庭經濟壓力大,所以家長往往只能忙著賺錢,沒時間注意孩子,也沒辦法抽出時間到學校與老師溝通,因此唐宇新建議讓高風險學生家長得以在帶薪假的條件,參與學校舉辦攸關學生的任何權益會議,如此才能將孩子及時拉回正軌。白老師則認為目前學校沒有太多強制措施可以運用,希望在處理重大事件或重點人物時,教育部能提供一些強制力,要求高風險學生的家長一定要一起配合負責。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指出,現行兒少權益法中已有相關規定,針對未盡管教責任的父母,依兒少權益法規定,可視情節輕重要求接受親職教育4小時至50小時,若家長拒不配合,可依法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3萬元罰鍰, 張秀鴛表示,罰錢只是一個手段,提升親職教育才是真正目的。未來台灣學會、台灣素養教育協會等單位去年曾針對全台中小學教師進行調查,發現老師們最不快樂的原因是學生家庭功能不彰。(圖/報系資料照)除此之外,學校的輔導人員編制,白老師希望可以提高學生事務單位及輔導專責單位的人數,現行是「61班以上者,學生事務單位及輔導專責單位得共置副組長1-3人」,「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15班以下者,置1人;16-30班者,置2人;31班以上者以此類推。」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曾表示,新北學生割喉案凸顯了學校輔導專業人力、相關經費不足的問題,建議《學生輔導法》應儘速修法,讓輔導量能有所提升,才能有助於校園安全網更加完備。
性防法第13條今上路!網路平台如不依規定移除私密影片 最重「封網」
數位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受害者很難將私密影片從網站移除,成為夢魘。《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今(15)日起上路,為保護性影像遭侵害者的權益,網路平台業者接獲主管機關通知,若未將影像下架,除罰60萬元,屢勸、屢罰不聽者最重可封網。衛福部保護司昨公布成人性影像案件現況,今年2至6月,共計1327件申訴案、888名成年被害人,女性占58%、男性占42%,較去年同期成長5倍。進一步依年齡分析,以18歲至25歲居多,占總體53%、26歲至35歲次之,占35%。36至65歲各年齡層都有受害人,年齡最大是一位70多歲的女性,可以說「沒有人是局外人」。令人擔心的是,過半受害者未報警,報警比率僅44%。網友是最主要的加害人,占82%,第二大加害人則是前任及現任伴侶,占16%,甚至連朋友都可能是散布者;散布平台以社群平台35%最多,成人影音平台33%次之,成人論壇13%為第三。衛福部主管的《性防法》第13條今起施行,當主管機關得知犯罪嫌疑情事,就會通知業者,業者應於期限內限制瀏覽或移除,同時保留犯罪資料180日,供檢警調查偵辦。保護司長張秀鴛說,過去平台業者下架性影像要10天,新法上路後,若業者處理未在72小時內完成下架,可開罰6萬至60萬元,如境外業者完全不理會,地方政府可透過電信業者直接採取封網處置。性影像處理中心計畫主持人劉昱均提醒,遇上數位性暴力,須謹記「2不3要」,先保持冷靜,不刪除任何資訊,不驚動或挑釁加害者;要保留證據,截圖或錄下全版網頁,要留存加害者ID及連結,也要求救提出申訴。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數位性暴力是指透過網際網路、社交媒體等數位平台施行的侵犯、恐嚇、騷擾、貶低等行為,受害者可能產生焦慮、憂鬱、自卑等,且擔心再次受攻擊,一些受害者會選擇遠離社交媒體,與朋友、家人聯繫減少,加劇社交孤立感。過半受害者不願報警,楊聰財指出,多是擔心報警後面臨更多問題,或對法律程序不了解,其實法律可以保護受害者免受進一步的侵害,並追究加害者的責任。
網紅醫嚴厲狂甩2孩100巴掌 衛福部:最高罰60萬並公布姓名
日前有一名小兒科醫師在臉書粉專發文,提到自己過去因為對孩子寵溺,導致孩子到了一定年紀,生活自理能力不夠好,醫師發現後,便對孩子開始實行嚴厲的打罵教育,甚至強行把睡夢中的孩子叫醒,對兩名子女各自狠甩50多個巴掌,還把人踹倒,引來輿論一面倒批評。對此,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對此案例表示,直接拳打腳踢就是兒少虐待,若調查屬實,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可對施暴者開罰6到60萬元,並公布姓名。臉書粉專「嘎老師 Miss Ga」日前指出,一名擁有網紅知名度的小兒科醫師,平時在臉書中分享育兒知識,但近日卻自爆、感嘆自己的小孩難教養,坦承自己一怒之下,動手打了孩子。他看完該篇貼文,主動聯繫這名醫師的前妻,想了解真相,結果發現,該名小兒科醫師,竟把睡夢中的孩子硬是叫起來處罰,打了兩個孩子各50多下巴掌,隔天小孩去上學,被安親班老師發現有傷勢,才跟生母聯絡,讓母親帶小孩驗傷並報警。對此,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該名醫師直接對孩子拳打腳踢,行為就是兒少虐待,也就是家庭暴力,目前該案由家防中心調查處理中。她強調,根據《兒少法》第97條,醫師的行為原則上可罰6萬到60萬,同時公布施暴者的姓名跟名稱。兒科醫學會也發布聲明表示,施暴即使可讓孩子產生短暫恐懼,收斂大人認為的不當行為,但長遠來看不但會造成身心創傷,還可能影響腦部發育,呼籲家長還是要採取正向、理性的管教方式,避免為子女帶來負面影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Risu」社團私密影像外流嚴重 刑事局主動介入偵辦
國內「#MeToo」性騷風波延燒,社群網站被爆出有多個「Risu」社團,散布各種私密、偷拍與外流片,外界呼籲「不觀看、不下載、不轉傳、不分享、不持有」,但抵制消息一出,相關社團數竟暴增,1天內就增加約1萬人。民進黨立委洪申翰5日嚴厲譴責,並發函衛福部、警政署要求介入調查。網路日前流傳,只要在臉書搜尋「Risu」,就能找到多個外流性私密影像社團,堪稱台版「N號房事件」。衛福部近2日接獲14起Risu申訴案,其中4名受害者為成人,10人為兒少。在成人受害案件中,有1件是被偷拍者自行檢舉,經衛福部處理,已下架,另3件檢舉案,有2件網址重複,目前已失效。兒少的10案則有30個網址,其中11個失效,其餘網址已截圖存證,通知臉書中。洪申翰指出,「Risu」等臉書社團利用短網址進行性私密影像外流,試圖規避Meta公司查緝,許多網友、數位女力聯盟WIDI都提出警告。查看社團名單後,發現每個社團都有數萬名的成員在裡面,且內容的確涉及許多不確定來源、是否合法的性私密影像。洪申翰發函到衛生福利部、警政署,要求查明社團管理員及相關散布者是否違反《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法規,他也呼籲大眾別成為鼓勵散布違法性私密影像的幫凶。但是保護司長張秀鴛說,衛福部只能針對性私密影像的揭露進行處理,許多民眾檢舉的是整個社團,衛福部無法逐一去確認是否涉及犯罪。除非被害人來申訴,才能針對影像內容,要求臉書移除。刑事局則表示,尚未接獲被害人報案,但已主動介入偵辦,派員至臉書社團情蒐,發現確實有許多不雅影片,將循線揪出散布者。警方也說,臉書社團的成立、管理者,也有共犯嫌疑,呼籲民眾別散布,別讓性犯罪傷害擴大。Risu官方臉書PO文指出,近期Risu短網址服務被不法分子濫用,他們將通過法律途徑,以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責任。
RISU社團外流事件延燒! 衛福部2天狂接14件投訴籲受害者:一定要向警方報案
#MeToo事件延燒之際,網路日前流傳,只要在臉書搜尋「RISU」,就能找到多個外流性私密影像社團,堪稱台版「N號房事件」。隨著事件發酵,有網友發現,不少「RISU」社團已從公開轉為私密,疑有地下化跡象,而衛福部這兩天也接獲14件「RISU」檢舉案,其中多達10名受害者為兒少,目前正聯繫臉書下架中。衛福部鼓勵受害者向警方報案,才能打擊犯罪行為,若散播兒少性影像,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成人則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統計,衛福部近2日共接獲14起RISU申訴案,其中4名受害者為成人,10人為兒少。在成人受害案件中,有1件是被偷拍者自行檢舉,經衛福部處理,已下架,另3件檢舉案,有2件網址重複,目前已失效。而兒少的10案則有30幾個網址,其中11個失效,餘19個網址已截圖存證,通知臉書中。立委王婉諭昨表示,臉書之所以無法處理RISU性影像,原因在於加害人找到了規避平台審查性影像的散佈手段,先將性影像上傳到雲端空間或放在LINE 社群中,再利用短網址的形式張貼在社團,或者直接透過RISU短網址上傳圖片,跟其他人分享、轉傳。臉書雖會針對直接張貼的性影像、暴力影像進行審查,但對於短網址跳轉到外部網站或雲端的犯罪手法,基本上束手無策。被害人僅能向衛福部「私Me」網站檢舉,再由衛福部向臉書溝通刪除,或者以妨害性隱私罪向警方報案。保護司長張秀鴛說,關乎臉書系統的問題,衛福部無法解答,只能針對性私密影像的揭露一一處理,許多民眾檢舉的是整個社團,但衛福部無法逐一去確認是否涉及犯罪,除非被害人來申訴,才能針對影像內容,要求臉書移除。張秀鴛表示,無正當理由持有、散播、下載性影像是刑事犯罪,除違反《刑法》,若受害人為兒少,亦會違反《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散播成人性影像,最重可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受害人為兒少,最重可罰7年以下有期徒刑。衛福部鼓勵受害人,向衛福部檢舉的同時,也要向警方報案,才能打擊犯罪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