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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白跨黨派合作 鍾佳濱、黃珊珊宣布保單新指引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28日針對保單強制執行舉行「保單解約償債案大爆發!司法院金管會攜手拆彈」記者會,介紹即將於7月1日上路的司法院與金管會最新原則與注意事項,該新措施將有效減輕台北地院與士林分院執行人員的工作負擔,同時保障民眾權益。鍾佳濱表示,自己6月17日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身分考察台北地院時,目睹第一線人員過勞抗議與堆積如山的案件,感到非常不捨,在新指引上路後,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將由債務人住、居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而不再以壽險公司所在地為限。他說,這將有效緩解台北地院與士林地院的工作壓力,也減少非北部地區民眾因訴訟,而南北奔波的困擾。鍾佳濱說明,司法院除了規定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壽險契約不得強制執行以外,這些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請領之保險給付,也不得強制執行。另外,債權金額未超過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3個月生活所必需數額,而債務人除該壽險契約金錢債權外,已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者,不得對之強制。黃珊珊指出,訂定這樣的指引在初步執行面能即時解決民眾的燃眉之急,並非要民眾買保險避債,而是涉及健康保險時應留有空間,也避免雙方疲於奔命但效力不彰。鍾佳濱則回應,司法法制委員會催生指引訂定後,接下來就要交給財政委員會繼續努力,包括保險法訂定等,雖然國會先前有許多紛擾,但民生法案應為優先,跨越黨派聯手支持;隨後雙方握手象徵交棒與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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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店老闆無法營業走絕路 律師1個月前曾提「2招解方」:勝算很高
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一間尚未開業的寵物店,47歲黨姓老闆疑似與2樓住戶有糾紛,導致無法取得營業登記,經濟壓力過大走絕路,昨(26日)被發現陳屍店內。對此,專業律師上個月就從民事法角度分析,認為是有解決辦法的,怎料還是發生憾事。該寵物店花400萬裝潢,卻無法營業,疑似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那個地方若要開寵物店,必須有隔壁和樓上屋主書面同意」,樓上屋主曾喊價「幫我修陽台,我就簽同意書」,寵物店老闆答應也出錢幫忙,但之後屋主卻不接電話,使得老闆每天燒錢,只能借錢度日。「黑心律師」楊律師5月12日在臉書指出,他雖然不清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但從民事法的角度來看,是有解的。第1步是立刻對樓上屋主起訴,請求屋主必須書面同意,理由是曾經答應,本質上就是「契約」,並附上對話截圖、修陽台的估價單及付款單據,還有完工後照片,因為間接證據很有說服力,勝算很高。「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這件事的解決辦法。(圖/三立新聞提供)一審判決後,屋主不可能上訴,所以很快就會判決確定,依強制執行法第130條規定,這張判決書就等於屋主的同意書,隨後就能去申請相關的登記或許可了,就能合法營業了。第2步是向屋主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從修好陽台到合法營業,這段期間的營業損失。如今發生憾事,2樓住戶遭外界罵翻,也出面反擊,指控寵物店沒有取得住戶書面同意書前,就開始進行裝修,等裝修完畢後便以「已斥資百萬裝潢、還有小孩要養」等理由,強要要求必須簽署同意書,「明顯是你個人疏失所造成,卻反過頭來怪罪住戶」。楊律師認為,由於雙方都沒拿出證據,無法判定誰對誰錯,但可以確定的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必要修法,舉例若要開「餐廳」或「修車行」,更吵且油煙味更重,都不用取得2樓同意了。為了避免寵物跑出去而大門永遠關起來的「寵物美容店」更安靜更沒味道更沒必要2樓同意,他希望台北巿政府及民代盡速修法,以防再發生類似爭議及遺憾。◎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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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治平不就醫? 經紀公司:他覺得自己沒問題
唐治平至今不認母親遺體,近日被人發現出現在宜蘭礁溪路上,行徑詭異。對此,經紀公司昊瀚娛樂二度發聲明,「每天都會不定時與他聯繫,盡可能掌握他的現況與行蹤,但礙於目前他本人沒有意願,也覺得自己沒有問題,不願就醫。」昊瀚娛樂在臉書發文,「公司這邊已經與雙北社會局、衛生局、法務局、演藝工會等有關單位聯繫上,現階段正與相關單位商討方案,儘可能協助治平將事情順利圓滿處理。」至於唐是否要就醫,昊瀚娛樂表示,「公司這邊都還是持續在與治平溝通中,每天都會不定時與他聯繫,儘可能掌握他的現況與行蹤但礙於目前他本人沒有意願,也覺得自己沒有問題,不願就醫。」昊瀚娛樂說,「由於台灣現行法律等相關規定,協助治平接受治療都還是需要在他本人有意願的前提之下方可進行,現況來說是無法強制執行,目前公司也還是處在極力勸說與溝通的狀態。」昊瀚娛樂談到,「近期也收到許多善心人士想要捐款,幫助治平渡過難關,但目前公司及友人多方評估之下,治平首要的是就醫接受治療,穩定他的身心靈狀態,關於捐款一事,暫時沒有這部分的需求,感謝大家的善心。」昊瀚娛樂強調,「最後想再次懇請各位,知道很多人都是出於善心或關心,但請大家多給他一些時間及個人空間,讓他可以儘快穩定下來,恢復正常生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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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點一碗200元芒果冰…男子被多收「45元低消」怒了 網1原因不挺
許多店家都會規定低消,至於內容因業者而異。有民眾到新北一間連鎖冰店,2人合點了一份200元的冰,但送餐時被告知有低消,必須補付45元,令他無法接受,不料經歷曝光後,網友反而力挺店家,掀起熱議。原PO在臉書《林口大家庭LinKou-Family》社團抱怨,日前到林口一家冰店用餐,點了一份200元的芒果雪花冰,付款時店家並沒告知每人要點一份餐點,到了送餐時店員才強調「每人必須點一份低消45元」,而且從以前就有這樣的規定,只是沒有強制執行,讓他覺得很不開心。原PO指出,他去年夏天幾乎每天都到這家冰店光顧,店員從沒說過這樣的消費模式,而且他認為低消應該是以總金額扣除人頭,卻第一次遇到「每人必須點一份消費」的低消,因為冰品一個人不一定吃得完。原PO表示,店家有低消規定應事先說明,而不是結完帳出餐才告知,更不能接受店員說的「低消要不要強制而已」,認為店家態度很不客氣,痛批「做人說話都不誠實,經營店家會友善嗎?」貼文一出,引來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支持店家,餐飲業辛苦了」、「…都說是低消了,第一次聽到還用除人頭的方式計算,您的邏輯怪不得現在餐廳真難做!」、「不是每一家餐廳都是用總金額除以人頭數,消費前要先問清楚,有點太自以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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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爽吃霸王餐「11天狂嗑2萬元」! 網曝囂張主因:超麻煩
台中一名邱姓女子從6月6日到16日狂吃霸王餐,她在5間店「吃免錢」吃了近2萬多元,且被逮後又被放走,而邱女的連續犯案也引起熱議,對此就有人狂酸「整個台中都快被她吃光了,原來吃霸王餐不付錢根本是無敵的?」,網友則紛紛指出邱女敢如此囂張犯案的原因。邱姓女子於6月初開始犯案,期間出沒於台中市南屯區、烏日區一帶,6月6日先是在南屯的燒肉餐廳吃了近1萬元,16日又在熱炒店點了近2000元,而後還到按摩店接受服務不付錢,連警察到場都不怕,態度十分囂張,「吃免錢」吃了近2萬多元。對此,有網友在PTT開酸「整個台中都快被她吃光了,原來吃霸王餐不付錢根本是無敵的?」大批網友則紛紛指出邱女敢如此囂張犯案的原因,「這跟零元購一樣啊,店家要討錢很麻煩的然後這是民事,警方也沒辦法做什麼」、「這是民事,警方也沒辦法做什麼」、「店家告她只是做賠本生意」、「提告,要花錢請律師,還要跑法院超麻煩」、「告了是你比較麻煩要跑法院寫訴狀,全部流程跑完後強制執行,阿他沒錢所以你還是拿不到錢」。也有人提出建議,「改成先結帳,才能防這種的」、「點餐機不就是怕這種人,先付錢才下單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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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住近9千萬豪宅卻欠債 公司老闆「上銬10分鐘」嚇到秒還7百萬
大陸1名蔡姓男子名下有1套位於上海黃浦濱江、面積200平方公尺左右的大平層公寓,卻長期拖欠人民幣160萬元(約新台幣714萬元)的貨款,直到執行法官宣布對其執行司法拘留,才慌了神,立刻答應籌錢還債。近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披露了相關詳情。《上觀新聞》報導,2020年5月起,某構件公司與蔡男的建築公司簽訂合同,約定由原告提供PC構件並負責運輸、安裝等。到了結算款項的日期,建築公司並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支付。構件公司遂將建築公司及負責人蔡男訴至法院。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由建築公司及蔡男共同支付貨款160餘萬元,支付方式為分期履行。如被告未能按期履行調解協議,則需支付原告相應違約金。調解協議簽訂後,建築公司與蔡男拒不履行相應義務,構件公司遂向奉賢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構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男很著急,因為前期投入了大量資金用於購買原材料以及安排人工,公司現在入不敷出,已經拖欠了30多名員工3個月工資。一番調查後,奉賢法院執行警員沈嚴發現,蔡男名下有1套位於黃浦濱江的大平層公寓,市場價值可能在人民幣2000萬餘元(約新台幣8935萬元),如果進行司法拍賣,申請人的債權將能夠全部兌現。然而,本案執行標的不到200萬元,該房屋價值是其10倍之多,啟動司法評估拍賣程序,雖然能全額兌現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但明顯「超標的」處置則又有可能損害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此時蔡男玩起了失蹤,拒接法院電話、拒不到院談話、同住人拒不透露其下落。鑒於蔡男還在上海生活經商,執行法官決定先行查封該套大平層公寓,並責令同住人通知蔡男盡快到院談話,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後果。與此同時,與申請執行人繼續排摸蔡男的行動軌跡,再視情決定採取下一步處置房屋等執行措施。在某次集中執行的前期布控中,執行法官們終於發現了蔡男行蹤,立刻驅車前往65公里外的嘉定區,把他逮了個正著,當場帶上警車強制傳喚回法院。蔡男保證願意付款,但還需要30天才能周轉出資金。對此,申請執行人明確表示已不再信任對方說法。考慮雙方無法就執行和解協議達成一致,且蔡男也沒有展現出配合執行的姿態和還款意願,合議庭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的強制執行措施。戴上手銬後,蔡男慌了神,警車才開出法院不到10分鐘,他就表示願意立即籌錢履行義務。經過1個多小時的籌款,160萬元執行款全部轉款完畢。同時,鑒於被執行人蔡男在本案中履行義務的態度和表現,法院依法決定對其罰款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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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罰單呆帳」高達6000萬 欠繳大戶就有24人
警方透過開罰單執法維護治安,但卻有不少人想盡辦法規避,台北市警察局累計高達6009萬元的罰款未繳,其中包括交通違規、違法攤商以及3、4級毒品的罰款,形同呆帳;議員呼籲,除應追查欠款者是否惡意脫產,也可研擬祭出一定的公共服務、福利限制以求公平性。根據台北市警察局統計,2022年歲入罰款轉入數約7468萬元,但執行結果經審計處審定實現數僅1459多萬元,佔轉入數19%,其中註銷數2766萬7773元,保留部分則有3242萬2823元。警察局指出,通常罰單催收5年及以上,可去行政執行處取得債權憑證,再報審計處將這筆錢從決算中註銷,而註銷以吸食3、4級毒品的罰款占最多,追繳不成改為債權,至於保留的部分,多為交通違規及攤販罰款,另外金額累積超過50萬元的欠繳大戶高達24人,其中以未依規定設攤居多。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表示,罰單催收5年及以上,可去行政執行處取得債權憑證,再報審計處,將這筆錢從預決算中註銷,否則收不到的錢會愈列愈多;不過楊植斗認為不該放在決算中,因為實際上沒收到錢,強調警察局雖然依法註銷合理,但註銷高達2766萬元並非小數目,最後若追討不到恐成呆帳,應追查欠款者是否惡意脫產。民進黨台北市議員何孟樺表示,目前警察局負責裁罰催繳業務的同仁,每個外勤單位約僅1人且時常要兼辦其他業務,人力不足之下恐讓財產清查、罰款催繳業務無法落實,建議除成立統一單位並提升人力執行相關業務外,針對經催繳後遲未繳款的行為人,除了強制執行外,也可研議祭出一定的公共服務、福利限制以求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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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拉疑不只一件「地院公告被挖出」!內容曝光 法律系說話了
百萬YouTuber蔡阿嘎昨(6日)無預警發律師函,宣布終止與資深員工蘿拉的勞雇關係;聲明中提到,不法行為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引發外界議論。有網友以蘿拉本名進行搜尋,赫然發現疑似與本票裁定、清償債務強制執行有關,不過這僅是大家的推測,確切原因仍有待蔡阿嘎出面說明。蔡阿嘎昨(6日)發聲明表示,因林沛蓁(蘿拉)個人不法行為嚴重違反蔡阿嘎工作室所屬公司之公司政策及工作規則,造成公司重大損失,公司不得已終止與林沛蓁之勞雇關係;今後林沛蓁已不再任職於蔡阿嘎工作室所屬公司,並與蔡阿嘎工作室所屬公司間無任何形式之合作關係,林沛蓁不得再以蔡阿嘎工作室所屬公司名義進行任何活動。聲明提到,關於林沛蓁個人不法行為,業經林沛蓁向公司坦承在案,蔡阿嘎及其團隊成員事前並不知情,現已委託律師代為處理後續一切法律程序,將靜候結果,感謝各界關心。聲明曝光後,立刻引起外界高度關注。有網友以蘿拉本名「林沛蓁」去搜尋,發現相關公告與本票裁定、清償債務強制執行有關。一名法律系網友分析,如果真的是與公告有關,「看起來是蘿拉去跟和潤借錢,然後可能簽本票時偷蓋蔡阿嘎的公司章所以蔡阿嘎是共同發票人,然後和潤去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通知蔡阿嘎整件事情才曝光。」然而到底是什麼原因將蘿拉開除,蔡阿嘎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多做說明,因此外界也只能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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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童跳舞練「1動作」意外摔倒 脊隨損傷!永久無法站起身
大陸四川省一名7歲女童在2年前,5歲時在當地一家培訓機構學舞蹈。沒想到某天她在練習下腰時意外摔倒,導致她的脊髓損傷,再也無法站起身。雖然,當時法院判定業者必須賠償210多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935萬元),但至今女童一家人只獲得了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9萬元)的賠償,讓父母相當無奈。根據陸媒綜合報導,大陸四川省廣安市一名7歲女童小雨,在2年前也就是5歲時,到當地一家培訓機構學舞蹈。沒想到某天在練習「下腰」動作時,意外摔倒,送醫之後被診斷為脊髓損傷,永久無法站立。之後小與父母將此事告上法院,法官認定小雨「脊髓損傷」與舞蹈學習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且為完全因果關係。因此最終判定涉事業者必須賠償210多萬元人民幣。但小雨的父母近日向當地媒體爆料,指出雖然法院判定業者必須賠償210多萬元,然而2年時間過去,一家人至今只拿到2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而在小雨癱瘓後,大小便失禁,隨時需要有人護理,平時還要做康復訓練,因此需要花費相當龐大的費用。小雨爸爸也表示,他們先前有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當事人名下無更多財產可供執行,讓一家人對此相當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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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年老喪失勞動能力 女兒拒撫養「他們重男輕女」遭起訴…結局曝光
假如父母重男輕女,肯定會造成孩子內心的不平。中國有一對老夫妻,因為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每年得花錢看病,但女兒認為父母以往偏心哥哥,按照農村風俗應該由哥哥撫養,自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經果法院審理後,結果也曝光了。根據《現代快報》報導,張男和陳女都已經80多歲,育有1對子女的2人,近年來患有較嚴重的高血壓,已喪失勞動能力,急需子女照顧,但因家庭糾紛,女兒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夫妻將子女起訴至法院,要求2人給付贍養費和醫療費。經過法院調解,要求子女每月各付850元人民幣贍養費,並分攤醫療費,但女兒一直不肯履行義務,法院透過承辦人與張女聯繫,進行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在村幹部的陪同下,來到張女家中,但對方抗拒執行,多次癱倒在地,還大吼大叫。在長時間的溝通下,張女最後心不甘情不願,從保險箱拿出近8000元現金,履行了義務。消息一出,引發一番討論,網友意見五花八門,「難道是:好處給了兒子,養老不忘記女」、「財產給誰,讓誰贍養」、「繼承家產的時候,把大多數東西都給了兒子,養老的時候卻要女兒長期照顧,本來就不合理,繼承多少付出多少才應該」、「把妳養大了,就應回報。至於回報多少,可以商量」、「贍養跟遺產怎麼能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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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書瑤「被控惡鄰」1年不繳管理費 律師王湘閔曝2招解決
郭書瑤出道以來形象甜美,不料近來卻被爆料多重惡鄰行徑,據自家社區住戶指控,她1年來積欠4萬9千多元管理費不繳,包裹還簽收不領占據社區大廳,還被捕捉到撕毀電梯公告的畫面,對此,郭書瑤本人已做出道歉回應,郭書瑤也直到管委會再次警告後,才將欠款一次繳清,對於這樣的情況,律師王湘閔透露,還有兩招可以解決。郭書瑤。(圖/侯世駿攝)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王湘閔律師說法,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若住戶積欠管理費超過兩期,管委會經催告仍未給付,就可以訴請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強制執行的方式讓住戶支付管理費及遲延利息。王湘閔律師表示,若住戶故意不收支付命令,無法用「一般送達」的方式產生效力,導致無法強制執行的話,其實若同居人收訖,即「補充送達」,也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郭書瑤殺很大廣告。(圖/翻攝YouTube頻道MAN CHI CHANG)除此之外,若支付命令送達時沒人在家,由於管委會不得代收,會由郵務機關送至派出所寄存,依據民事訴訟法138條,只要另做兩份送達通知書,一份貼在住戶大門上,一份放信箱,通知住戶領取,這樣不論該住戶有沒有去領取,只要寄存後達10日,且能證明該住戶有看到通知,就算住戶不領,也可以向主張法院「寄存送達」,等同「一般送達」的效力,這樣就可以在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後20天,以債權憑證進行強制執行了。郭書瑤因接拍線上遊戲「殺很大、殺不用錢」廣告而爆紅,隨後推出《愛的抱抱》寫真迷你專輯,此後星途一片光明,這次她被指控為惡鄰,和過往形象有巨大反差,是否會對她所代言和擔綱女主角、今年將上映的《流氓驅魔師》票房造成衝擊,則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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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書瑤遭控「積欠4萬管委費」 大量網購包裹佔據大廳長達半年
女星郭書瑤先前憑藉著飾演電影《志氣》主角奪得第50屆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而後演藝事業可以說是一帆風順,沒想到如今卻爆出她積欠逾一年的社區管委會管理費,且常網購卻不領包裹,導致堆積如山的包裹占據社區大廳等。根據《鏡週刊》的報導,有知情人士爆料,郭書瑤在9年前入住北市信義路五段某社區的頂樓小豪宅,住房面積約20坪,根據坪數計算,郭每月應繳管理費4千多元,但她經常不按時繳納,且自去年5月起,就未再繳納管理費。管委會曾多次公告並寄發存證信函催繳,但她始終置之不理。到去年11月,郭欠下的管理費已達2萬5千元,管委會不得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因為支付命令的公文被郭拒收,後轉至轄區派出所,但她也未前去領取,最終導致支付命令因「未送達當事人」而自動失效。報導中指出,管委會於本月中旬在社區一樓電梯口張貼公告,指名郭書瑤積欠1年份共4萬9千多元管理費,並警告她7天內若不繳納,將再次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郭自知理虧,才終於將欠款一次性繳清。此外,還有人爆料郭書瑤經常網購,但包裹寄到管理室後,她僅簽收而不取走,導致包裹堆積如山,佔據社區大廳長達半年之久。報導中也提到,為維護住戶權益,管委會也貼出公告,要求郭書瑤清空大廳的包裹,否則將取消包裹代收服務。然而郭書瑤卻將公告兩度撕毀並揉成一團,管委會認為這種行為已構成《刑法》毀損罪,警告對方約束自己的行為,否則將依法處理,最終郭書瑤才將所有包裹搬回家。事實上,郭書瑤自2008年,以外拍模特兒身分出道,隨後就被發掘成為電玩節目主持人,並在2009年以「殺很大」廣告的性感形象爆紅,被稱作是「宅男女神」,此後她也演出於多部電視劇及電影並發行幾張個人專輯。2013年郭書瑤飾演電影《志氣》主角奪得第50屆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聲望大增,許多粉絲都認為她憑藉自己的努力,洗刷過去單薄的性感形象。郭書瑤也在2017年演出公視戲劇《通靈少女》中的女主角,獲提名金鐘獎,並造成收視熱潮,被認為轉型成功,沒想到如今卻被爆料是惡鄰居。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郭書瑤也對此事作出回應, 「因爲工作忙碌、常常飛海外工作,不在台灣,而疏忽沒有把日常生活事務處理好,但無瑕不是理由,我已深自檢討,用最快速度處理完畢。日後一定會嚴以律已,也請家人協助定期繳納管理費,私人物品也會盡快處理好,真的很抱歉造成鄰居與管委會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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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繳納期限將到期!超過這天加徵滯納金 逾期30天恐遭強制執行
正值5月報稅季,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末日為5月31日(星期五),尚未繳稅之納稅人請記得如期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貼心提醒,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僅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即至113年6月3日止,惟113年6月1日至6月3日繳納者,雖不加徵滯納金,仍屬逾期繳納案件。該處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除可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外,亦可於113年6月3日以前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繳稅款。另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於113年6月3日以前,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線上查繳稅,金融憑證除外),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補充說明,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於113年6月30日以前,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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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女賣房爆賺一波!欠稅271萬「存款遭扣押」 霸氣刷卡付清
高雄一名楊姓女子於112年出售其在105年買賣取得之高雄鹽埕區房屋與土地,楊女持有該房屋與土地之期間為7年,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房地合一稅稅率須以百分之20計算應納稅額,經移送機關高雄市國稅局(下簡稱國稅局)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餘元,楊女收到稅單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執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下簡稱高雄分署)強制執行。依據110年修正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一項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14條之4至第14條之8及第24條之5規定課徵所得稅。」,即一般所稱之房地合一稅2.0,稅制改革的目的係為打擊短期持有房屋,炒作不動產。依據同法14條之5規定須在房屋與土地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楊姓女子於112年7月以3500萬元出售該房地,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一直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楊女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嗣後開出稅單,仍逾期未繳,而遭到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與股票之命令,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遭到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之存款,以免影響其個人信用,數日後到場以信用卡刷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本分署即迅速撤銷其銀行與股票帳戶之扣押。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不動產交易之情事,應主動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土地交易所得稅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因遭到移送執行而影響自身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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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第四市場公安疑慮卻仍使用 監察院糾正台南市政府
監察院16日發指出,台南市政府因「麻豆市四市場」(原麻豆中央市場)建物老舊並有公共安全疑慮,早已公告在2015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卻又默許原攤舖商營業迄今,且不將市場所坐落私有土地返還地主或辦理徵購,更在排除建物安全疑慮及取得地主同意前,逕行政策決定由原攤舖商申請成立民有市場,經監委郭文東、陳景峻、林文程調查後,糾正台南市府違失,促請改進。監委報告指出,台南市麻豆區「市四公有零售市場」是興建於民國39年且曾部分遭祝融之災的老舊市場,其市場基地內有77.59%是私有土地,由於該市場「建物老舊、鋼筋裸露危及公共安全」,故台南市政府已在2015年公告停止使用,但迄今卻不還地於民,也不辦理土地徵購,仍然長期以公告地價3%的低價租金或代繳地價稅的方式,持續強勢掌握土地使用權,並默許原攤鋪商持續營業,實在是對私有財產權欠缺應有的尊重與保障。監委指出,台南市政府對於法院辦理該市場攤舖商遷出的強制執行,也沒有積極配合,更在該市場建物公共安全疑慮仍未排除,以及沒有徵得市場基地私有地主同意之前,即逕行政策決定由原攤鋪商在此一老舊市場申請成立民有市場,以致於引發台南市政府、私有地主與攤鋪商間三方爭議不斷,均有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郭文東、陳景峻及林文程所提出調查報告,並決議糾正台南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於監察院調查時表示,因四市場的私有地主已明確表達拒絕將土地續租予該府,且堅決反對原攤舖商成立民有市場,所以該府已重啟強制執行相關作業程序,監察委員特別提醒台南市政府除應依法處理之外,也應兼顧原攤鋪商工作與生存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