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交
」 性侵 死刑 黃麟凱 槍決 強制性交
騙5女簽「性愛同意書」企圖脫罪!惡神棍逞慾58次栽了 中檢怒求重刑
台中市65歲劉姓男子自2009年接手過世母親創設的西方如來寺,對外宣稱母親升天成佛,欲降駕救世,普度萬民,可替佛堂信徒求財及消災解厄等,假藉宗教之名誆騙5名女信徒和他發生性關係,可以改變因果,選在佛堂、汽車旅館等地性侵女信徒。台中地檢署13日依58項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劉,痛批他行為惡劣,建請從重量刑。起訴書指出,劉男自2009年間起接手經營其過世母親創設的「西方如來寺」,並對外宣稱,過世母親已升天成佛,現欲降駕救世,普度萬民,可替佛堂信徒求財及消災解厄云云,要求信徒依其指示行事才能扭轉個人因果,若不從者將惹來厄運,輕則破財、感情不順,重則家破人亡。檢方查出,劉男為滿足一己私慾,自2009年間起2024年11月間止,先後利用5名女信眾因身體、感情、婚姻、工作等問題陷入困境之際,誆稱5女與其發生性行 為,才有辦法改變個人因果,在台中市不特定汽車旅館、佛堂等處,性侵5名女信徒至少58次,其中1人甚至多達21次,劉男還對被害人稱「以自身幫忙你、救贖你」,要求簽署性愛同意書。檢察官於去年11月間拘提劉男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經法院裁定延長羈押迄今。檢方痛批,劉男假借宗教之名,惡意侵害人生遭逢不順多位被害人,犯罪期間長達15年以上,一犯再犯,造成被害人終身難以抹滅的身心創傷,犯行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噁男搭訕妹子稱「5分鐘內勃起獎5萬」! 竟誘騙性侵又恐嚇取財
郭姓男子2022年謊稱是成人網站之主持人誘騙被害人到殘障廁所拍攝影片再誘騙性侵,事後還威脅或詐騙被害人財物,最高法院斥責郭男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8月,詐欺及恐嚇取財3罪各判刑6月到8月不等刑期,全案確定。郭男2022年3月2日在街頭向被害女子搭訕,佯稱他是成人網站之主持人,正在找女生拍攝大尺度影片,內容為通關遊戲,只要她在5分鐘內可以使其勃起,便可以獲得5萬元之獎金,且過程中不會碰觸她,之後也會為她打馬賽克再上傳網站,她將可分得更多報酬。她受騙後允諾郭先拍攝街訪影片,再隨同進入停車場1樓之殘障廁所內,郭先取出手機架設於旁,再陸續對她稱「你不脫衣服我要怎麼有生理反應」、「你光用手摸我怎麼會有生理反應」、「都已經到這邊了,就趕快拍完」,郭假借詐術內容而性侵她。郭男再用話術向被害人詐得金錢,已要刪除該影片為由邀約見面,再向她謊稱因刪除該影片,她欠其一次,合約的事情尚未處理完,誘騙對方為性交行為得逞。郭用通訊軟體及暱稱傳送各該加害她名譽之恫嚇訊息共15則及影片截圖等予給她,恐嚇對方轉帳至郭的指定帳戶。高院斥責郭為滿足一己之私欲,竟假借成人網站公司人員拍攝大尺度影片、有高額報酬等名義、對被害人為二次強制性交得逞,未尊重她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人嚴重之身心受創,依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8月,詐欺及恐嚇取財3罪各判刑6月到8月不等刑期,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1日侵犯3次!台中受刑人遭室友性侵猥褻 崩潰向管理員求助
台中監獄裡驚傳性侵案件,受刑人阿玉(化名)遭吳姓室友性侵,吳男出言脅迫阿玉替他打手槍、口交,最後阿玉忍無可忍,向管理員進行投訴。經審酌後,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以及強制性交罪,判吳男4年6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2023年4月阿玉跟吳男分別借提至台中監獄,共同收容於信區2樓丁舍84號房。並於同年4月30日,吳男出言威脅阿玉,「若不配合,就要讓你無法好好休息」等言語,強迫阿玉為他排解性慾。在案發過程,阿玉曾多次拒絕,但吳男卻繼續出言威脅,阿玉最終只能屈服,任由吳男拉手進行手淫、口交,並於同日得逞3次,阿玉在過程中不停試圖閃躲,擦嘴。隔日,阿玉,向監獄管理員投訴。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理,監獄管理員於審理過程中指出,阿玉當下有明確表達自己被欺負,且對吳男身形感到恐懼,當下才不得不屈服。吳男則矢口否認,辯稱2人為合意性交,但經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吳男多次拉阿玉手,按壓阿玉頭部,因此不予採信。法官表示,吳男因滿足私慾,無視對方意願,缺乏尊重個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觀念,對被害造成身心傷害,並於審理期間否認犯行,企圖脫罪免責,判吳男1個強制猥褻罪、2個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拒認性侵「還求法官1事」!小紅老師怒轟:真不是男人
男星NONO(陳宣裕)遭控性侵、猥褻多名女子,去年5月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強制性交未遂罪》及《強制猥褻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5日)上午第7度開庭,據悉NONO依然否認犯案。對此,同為受害者的網紅「小紅老師」也在臉書公開怒轟「真不是男人!」網紅「小紅老師」於2023年吹哨爆料,指NONO對多名女性伸狼爪,惡行被攤在陽光下後,有10名受害女性現身指控NONO,經台北地檢署偵結,最終認定6人為受害者,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及2次強制猥褻,共7罪將NONO起訴,另有3案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士林地院今(25日)上午第7度開庭,由於根據《性侵害防治法》規定,審判不得公開,因此採閉門審理,不過據悉NONO至今仍不肯認錯,矢口否認犯下淫狼惡行,甚至請求法官以無罪判決,全案今天辯論終結,預計5月13日宣判。對此,小紅老師今天也在社群限動貼出新聞報導,火大怒轟NONO不是男人,「做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怎麼有臉去說求判無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A片看太多?撿屍醉女帶回家性侵 辯稱對方反應跟A片一樣屬你情我願
高雄發生強制性交案,彭姓男子2022年1月1日與女性友人在高雄某夜店把酒言歡,經黃湯下肚後,彭男見女子不勝酒力,便稱想要送女性友人回家,卻在隔日於住處將女子衣服脫掉,即使女子明確表示拒絕,彭男卻堅持,最終性侵得逞,高雄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彭男3年6個月,上訴後遭駁回。根據判決,彭男表示當日是合意性交,並沒有違反被害女子的意願,便表示,當時女子雖然有表示不要,但語氣更像是嬌喘著說不要,就「像A片那樣」,一審後法官認定,彭男妨害性自主,判3年6月。彭男不服,提起上訴表示,2人早已認識,並且互有好感。發生性交以後,女子未立即逃脫,並且在2人性交過程中,女子也沒有積極反抗,會說「不要」也是因為他在性交過程中,動作太大。彭男認為,過程中,女子有很多機會可以輕易逃脫,加上自己身材與女子相仿,較為瘦弱,理應有很多機會可以中斷。經審酌後,法院認為,女子遭侵犯時,已多次清楚表示不要,彭男卻為滿足性慾,執意進行,甚至擅自曲解,認為被害女子的反應「像A片那樣」,不僅毫無尊重他人性自主決定權觀念,更帶有性別歧視意識,故維持原判。

宜蘭警竟對同事下手 停職送辦檢聲押禁見
宜蘭縣1名女警日前因手臂瘀青等傷勢就醫,她報警控訴在同一派出所服務的男警涉嫌性侵、傷害,今天(20日)宜蘭縣警察局除召開考績會,決議將該男警停職外,並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晚間檢方認為該男警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該名男警任職約有2年,受害的女警才剛任職,2人均未婚,據了解,在同事眼中,2人是互有好感,但關係尚未到男女朋友。17日晚間2人偕同友人聚餐,男警疑因懷疑女警喜歡別人,雙方在女方租屋處爭吵,18日凌晨女警就因為手臂有瘀青、勒痕就醫,醫院通報警方,18日早上女警向警方報案,控訴遭男警性侵、傷害。雖然該名男警指喝醉、忘記了,也否認有性侵,指雙方是男歡女愛,但警察局仍先將男警調離原派出所,今天考績會決議停職處分。晚間宜蘭地檢署複訊後,認為該名男警涉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依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妨害祕密、恐嚇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超商店長買春想賒帳 為上未成年不惜假冒警察
新北市羅姓男子為超商店長,2024年於網路上結識只有17歲的女高中生,2人說好以5萬元從事性交易,實際上,羅男並不想付錢,故冒充警察與女學生會面,強制性交2次。士林地院依妨礙性自主罪,重判羅男9年。該案經上訴後,二審裁定減至8年。判決指出,羅男於包養網站結識17歲女高中生,原先說好以5萬元從事性交易,但羅男並無付費意願,從網路上找人協助,取得偽造之警察服務證,於2024年2月27日,身穿警便依、警帽、警棍、手銬等,與女學生會面。將其載至旅館後,出示假冒的警察服務證,要脅女學生與其發生性關係,否則將對其進行偵辦,出於恐懼,女學生只好答應。羅男以此手法得逞2次,且事後,羅男更多次嘗試聯繫女學生,不斷以偵辦脅迫該名女學生,使其情緒低落,最終,女學生向學校輔導老師求助,老師也依法進行通報,警方旋即進行處理。法院審理該案時,認為羅男在知悉對方為未成年情況下,執意犯案,並不惜假冒警察身份進行要脅,更於過程中錄製影像等,一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9年。羅男上訴後,二審審酌羅男與女學生和解,且羅男大學四年級肄業,且家中有罹癌父親需照顧,改處8年,得上訴。

狼師毛畯珅性侵幼童拍不雅片 北檢核發480萬性侵害補償金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先前爆出狼師案,毛畯珅擔任托育人員時,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一審遭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加重判處毛畯珅28年8月,並於日前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而北檢也已核發毛畯珅性侵案480萬元補償金。據了解,毛畯珅為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並於民國110年9月退伍起至該園擔任教保員,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同址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一審判決指出,被告明知於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期間,就讀該幼兒園之幼童6人(A童至F童)均未滿7歲,對於性自主能力及事物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且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仍分別犯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等犯行,甚至偷拍兒童性影像。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加重刑期,改判毛畯珅28年8月,仍可上訴。另一方面,高院認為,毛畯珅除了有逃亡之虞,也有反覆犯罪的疑慮,且至今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犯行情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日前裁定被告自今年2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此外,自民國112年7月起實施的新版《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將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由代位求償改為社會補助,以加快審核流程。至今已有7名幼童家屬申請補償,北檢決議每案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40萬元,總計發放280萬元。據悉,毛畯珅性侵案目前共有12件申請,北檢已核發48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

性侵小30歲女下屬…台電副處長逞慾完噁問:興不興奮? 台電發聲回應了
台電中部施工處爆性侵案!一名嚴姓土木副處長以視察工地為由,與一名小他30歲的女下屬相約見面,怎料嚴男卻在辦公室內性侵得逞,甚至脫口「要不是年紀太大早就追妳」,經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依涉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嚴男3年10月徒刑。對此,台灣電力公司也發聲回應了。根據判決書指出,該案發生於2023年10月21日上午9時許,當時台電嚴姓土木副處長與女下屬相約前去工地查看,女下屬如期赴約後,隨即進入嚴男辦公室,但嚴男卻稱時間還早,便提議先替對方按摩放鬆。接著,嚴男又以「改善經期不順」為由,再次提議替女下屬按摩腹部,怎料過程中他竟萌生色意,趁四下無人性侵對方,結束後還噁問「有沒有興奮、高潮」,甚至坦承「自從妳進公司後就覺得妳很不一樣,要不是年紀太大早就追妳。」事隔2天後,該名受害女子才終於鼓起勇氣報警。台中地院審理認為,嚴男身為被害人的職場上司,不僅未恪守職場倫理與異性相處分際,竟為逞一己色慾,利用無人在場強制性交,審酌嚴男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犯案後又避重就輕,故依涉犯《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對此,台電昨(12日)晚間也回應,當事人報警後,於2023年10月27日向公司提出申訴,獲報後已立即積極介入調查,並於10月31日免除其主管職務,經查屬實後,已在2024年7月將該名主管免職,未來將加強宣導職場不法侵害預防,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幼兒園性侵幼童案造成七大斷點 監院糾正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教保員性侵該園幼童案,監察院今(5日)公布調查結果指出,台北市政府未落實程序,造成七大斷點,導致案件漏接,核有重大違失,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並請北市府議處教育局及社會局主管人員,並請台北市政府、法務部督促所屬重啟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諾米達幼兒園於2022年7月至112年7月間發生園長之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對園內6名幼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及持有性影像,犯行時間長達1年,業經台二審重判28年8月。檢警更溯源查出,毛男早於2021即在其母經營之托嬰中心、幼兒園及公共場所對多位幼童性侵、猥褻,並使用手機從旁拍攝,或偷拍性影像,目前已查知受害幼童計有39名,目前尚於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監委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調查指出,台北市政府自2022年7月接獲第一起通報案件起,即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及追蹤列管,又未能督促所屬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發揮跨局處間之協調聯繫及整合功能,造成七大斷點,導致案件漏接,後續更擴大衍生嚴重之幼童性侵案件,核有重大違失,除糾正台北市政府並請議處教育局及社會局主管人員。監委指出,依據「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台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處理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作業要點」、「衛福部直轄市、縣(市)政府集中篩派案機制處理原則」,幼兒園接獲性騷性侵通報案件,應由具備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調查專長之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小組啟動行政調查,司法調查期間得要求幼兒園對疑似行為人予以暫時性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集中派案窗口受理通報後,倘發現嫌疑人與被害人具師生關係,應於「第一時間」將嫌疑人相關資訊通知教育主管機關,以維校園師生權益。惟北市教育局、家防中心接獲首起疑似性騷擾、性侵害事件通報案,未遵循上述調查處理流程。監委指出,台北市府造成七大斷點,包括:1.未入園稽查訪視,並於第一時間擴大清查。2.未建立單一窗口,由不具幼教專業且未受過性平調查訓練的約聘人員自行觀看及摸索處理。3.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4.未對行為人予以暫時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等維護幼童權益之相關措施,以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5.主管人員未掌握相關處理機制,監督不周。6.家防中心未於篩派階段『第一時間』將嫌疑人相關資訊知會教育局。7.家防中心評估成立妨害性自主,社會局未主動聯繫教育局與家防中心積極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致使2022年7月通報案件並無列管追蹤。三位監委另就「現行教保人員通報責任規定有欠周延」、「地方教育主管機關未妥善配置調查人力及稽查人力」、「重大兒少案件加害人資訊揭露示警」等三大制度面問題,要求台北市政府、教育部、法務部及衛福部等地方與中央相關主管機關確實檢討改善。監委指出,毛畯珅涉嫌性侵害園內多名幼童,犯行時間長達1年。教育局於2023年7月二度接獲行為人性侵害幼童的重大事件後,遲未揭露案件資訊,媒體亦因《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戒慎報導,引發輿論質疑兒少權法變相包庇加害人。經查台北市政府未落實《兒少權法》審議處理原則,並於公告裁罰資訊後於新聞稿妥適呈現,引發網路肉蒐及公審效應,核有未當,允應檢討改進。

向民眾鞠躬道歉!鈕承澤假釋赴北檢報到 免戴電子腳鐐「僅需定期報到」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因2018年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定讞,2021年他赴花蓮監獄服刑,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假釋,鈕23日出監,下午赴台北地檢署報到,他離去時,對媒體詢問問題未回應,只說「謝謝大家,新年快樂」。檢方要求他定期赴派出所報到,接受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酒測、禁止其接觸被害人及必要時施予測謊等處遇措施,不須配戴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北檢表示,鈕至北檢執行科報到後,由執行其案件之觀護人告知有關保護管束中相關規定及應遵守事項,並提醒其勿重蹈覆轍。北檢說,本案經花蓮監獄之「再犯危險評估報告」認定屬低再犯,北檢觀護處遇小組討論評估後,未對其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但因其所犯為性侵害案件,因此施予密集觀護之處遇措施,其須接受觀護人室會銜轄區婦幼警察隊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警分局、派出所等建立之社會安全監督網絡,遵守包含需定期向警局(派出所)報到、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酒測、禁止其接觸被害人及必要時施予測謊等處遇措施,以協助鈕順利復歸社會。導演鈕承澤(見圖)犯性侵罪遭判4年徒刑,2021年11月底到花蓮監獄報到,4度申請假釋,日前獲准,23日上午花蓮出獄,下午赴北檢執行科向觀護人報到。(圖/中國時報記者陳俊吉攝)鈕承澤2018年11月不顧劇組女員工反抗強壓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雖賠償200萬元試圖和解,卻又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一、二審法官認定他並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北檢原於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也獲得花檢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人監。鈕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鈕自2023年12月因服刑過半,首度向監所提出假釋申請,經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去年12月第4度申請假釋,終於在今年1月16日獲准。

鈕承澤出獄了!他下午直奔北檢 服刑1151天假釋免戴電子腳鐐
導演鈕承澤2018年涉嫌性侵劇組女助理,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4年,並於2021年入花蓮監獄服刑1151天,他第4度申請假釋終於成功,今(23)日上午鈕承澤著黑衣、牛仔褲步出花蓮監獄,下午已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面對媒體詢問時,則是微笑未發言。鈕承澤23日早上出獄,假釋免戴電子腳鐐,依照規定要在24小時內向台北地檢署報導,鈕承澤離開花蓮監獄後,下午3點左右抵達台北地檢署。據了解,鈕承澤上午9時25分步出關押3年2個月的監獄,出獄時手持一盆吉安特產「芋頭」,由3位朋友接他出獄,在獄方人員引導下步出監獄大門,他則雙手合十表示感謝。精神狀況不錯的鈕承澤,面對媒體詢問,僅面露微笑,頻說「謝謝」、「新年快樂」,問他出獄後最想做的事,紐承澤說「回家陪媽媽」!他因性侵電影劇組《跑馬》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被判4年定讞,2021年11月底花蓮監獄服刑,合計執行日數,包括縮刑近3年5個月,他先前3度申請假釋都被駁回,直到去年12月第4度申請獲准,原先22日就要出獄,卻因為保護管束等安排,一度傳出可能要過年後才能獲釋。由於將近農曆春節,北檢加快腳步,辦理保護管束程序,另據花蓮監獄表示,鈕承澤須在假釋出獄後24小時內,向台北地檢署負責的觀護人報到,並遵守相關規定,後續也要定期向觀護人報到。

服刑3年2個月假釋回家過年 鈕承澤見鏡頭雙手合十最想「回家陪媽媽」
知名導演鈕承澤2018年間,性侵電影劇組《跑馬》的工作人員而被判刑定讞,並於2021年11月入監,2024年底第四次申請假釋獲准,並於23日步出監獄,他離開時帶著親手種的小盆栽,面對媒體詢問雙手合十、展開笑容,稱自己目前最想做的是「回家陪媽媽」。鈕承澤在演藝圈被稱為「豆導」,但他2018年拍攝電影《跑馬》期間,對劇組女工作人員強吻、襲胸,並以手指性侵得逞,一二審均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全案定讞。而鈕承澤在2024年底申請假釋獲准,原因檢方尚在安排保護管束措施,須待相關規劃完善後才會釋放受刑人,鈕承澤一度無法年前出獄,最終矯正署為落實春節專案、返家團圓美意,讓鈕承澤於23日上午釋放。鈕承澤則在上午9時許步出花蓮監獄大門,其兩鬢斑白,身著黑色毛衣和牛仔褲,手上還帶著自己在監獄種的小朋災,在3名朋友的接風下重獲自由,他面對媒體則是雙手合十、頻頻道謝,被問到將來有何規劃、是否還要拍戲時則沒有回應,僅稱自己目前最想做的是「回家陪媽媽」,隨後便搭上車離開。《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春節專案加持!鈕承澤可以返家過年了 矯正署證實:明天上午放人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於2018年間涉嫌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遭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並於2021年入監花蓮監獄服刑,去年他3度聲請假釋均遭駁回,12月他再度聲請假釋,終於獲得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然而今(22日)稍早卻傳出,由於鈕承澤遭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但因相關措施尚待安排,因此恐無法如期返家過年。不過,如今矯正署證實,鈕承澤將於明(23日)上午9時釋放,確定可以回家吃團圓飯。回顧該案,鈕承澤於2018年拍攝電影《跑馬》期間,涉嫌對一名劇組女工作人員強吻、襲胸,甚至以手指性侵得逞,犯案後還辯稱雙方互有好感,否認犯案,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鈕承澤4度聲請假釋獲准後,台灣高等法院昨(21日)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但今天稍早卻傳出,由於北檢尚在安排保護管束措施,須待相關規劃完善後才會釋放受刑人,因此鈕承澤在短期內恐無法出獄,來不及讓他在過年前返家。歷經幾番波折後,矯正署今天下午證實,為落實春節專案、返家團圓美意,「花監鈕姓受刑人將於明(23日)上午釋放及接續保護管束報到事宜。」換言之,鈕承澤明天一早便可獲釋,確定出獄返家過年。

假釋吃團圓飯夢碎!鈕承澤性侵案 北檢辦理保護管束事宜「最快年後出獄」
「豆導」鈕承澤2018年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定讞,2021年11月赴花蓮監獄服刑,3度申請假釋遭駁後,去年12月第4次申請假釋,獲法務部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他原定今(22)日假釋出監並交付保護管束,不過台北地檢署仍在安排鈕承澤的保護管束銜接作業,後續將再通知花蓮監獄辦理,意即鈕承澤沒辦法回家過年,最快農曆年後才能重獲自由。根據《中央社》報導,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楊垂雄指出,性侵案件假釋需更嚴謹程序,依據「監獄行刑法」138條規定,須由台北地檢署安排保護管束後通知花監釋放,而鈕承澤原先將戶籍遷到花蓮,在花蓮監獄服刑,在監期間又把戶籍遷回台北,出監後由北檢受理保護管束報到。楊垂雄指出,目前等候北檢做適當銜接,還在協調及規劃中,推測可能無法趕在過年前完成,最快也要春節後。楊垂雄表示,鈕承澤在獄中表現正常,昨天得知假釋通過消息,情緒穩定。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獲准假釋者於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監獄後24小時內釋放,但有移交、接管、護送、安置、交通、銜接保護管束措施或其他安全顧慮特殊事由者,得於指定日期辦理釋放。這也顯示,一般受刑人假釋獲准後24小時內便可獲得釋放,但鈕承澤所犯為性侵害案件,地檢署需確認接下來的保護管束監督機制,才得通知監獄放人。另據矯正署指出,鈕承澤於2021年11月底入監服刑,計算其執行日已有近3年5月,且依法接受身心輔導與治療,符合刑法規定之假釋門檻,因此花蓮監獄依監獄行刑法、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等規定,由外部專家組成假釋審查委員會審查。考量其犯行、在監表現、犯後態度、再犯風險等,委員會決議結果,陳報矯正署許可假釋。鈕承澤擔任電影「跑馬」劇組導演期間,於2018年一場聚會後,不顧女性工作人員抵抗性侵得逞,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鈕承澤提出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已綜合卷內相關卷證資料,認定鈕承澤犯強制性交罪證據及理由,無違背法令,110年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硬上女助理遭判4年!鈕承澤獲假釋「1原因」春節後才能返家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於2018年間涉嫌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遭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並於2021年入監花蓮監獄服刑,去(2024)年他3度聲請假釋均遭駁回,12月他再度聲請假釋,終於獲得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不過,花蓮監獄今(22日)表示,由於鈕承澤遭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但因相關措施尚待安排,因此可能無法如期返家過年。回顧該案,鈕承澤於2018年拍攝電影《跑馬》期間,涉嫌對一名劇組女工作人員強吻、襲胸,甚至以手指性侵得逞,犯案後還辯稱雙方互有好感,否認犯案,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鈕承澤4度聲請假釋獲准後,台灣高等法院昨(21日)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不過根據《監獄行刑法》138條第2項規定,核准假釋者,應於保護管束命令送交監獄後24小時內釋放,但有移交、接管、護送、安置、交通、銜接保護管束措施或其他安全顧慮特殊事由者,得於指定日期辦理釋放。對此,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楊垂雄表示,保護管束事宜需經由台北地檢署安排後,再通知花蓮監獄執行,據悉目前北檢仍尚在安排保護管束措施,相關規劃完善後才會釋放受刑人,因此鈕承澤在短期內恐無法出獄,意味著來不及讓他在過年前返家。

豆導鈕承澤獲假釋回家過年 檢方聲請保護管束獲准
知名導演「豆導」鈕承澤因2018年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被判刑4年定讞,2021年他赴花蓮監獄服刑,經3度申請假釋遭駁後,他去(2024)年12月第4次申請假獲,獲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核准,鈕可以回家過年。檢察官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裁准聲請。可抗告。鈕承澤2018年11月不顧劇組女員工反抗強壓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雖賠償200萬元試圖和解,卻又稱女方對他有好感、否認犯罪,一、二審法官認定他並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北檢原於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也獲得花檢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入監。鈕因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鈕自2023年12月因服刑過半,首度向監所提出假釋申請,經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去年12月第4度申請假釋,終於獲准。檢察官依刑法第93條第2項、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有據,裁定鈕承澤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死囚黃麟凱伏法!遺體今火化家屬未現身 僅法師誦經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2年前殺害女友及其母親,16日晚間10時2分槍決伏法。黃麟凱的遺體今(20日)在三峽火葬場火化,據了解,家屬並未到場,現場也無牌位,僅法師誦經、簡單水果。回顧案情,黃麟凱因不滿女友兵變,加上雙方有金錢糾紛,因此心生殺意,事先準備童軍繩等工具,侵入女友住處,偶遇女友母親,為避免殺害計畫受阻,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之後等到女友返家,對其強制性交,以逞其性慾後,再以同一童軍繩絞殺女友。黃麟凱一審、二審、更一審皆被判處死刑,法官認為,其手段殘忍、冷酷,犯行顯已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罪責至重,而達罪無可逭之程度。法務部指出,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黃麟凱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係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確定之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辯論程序,並經辯護人到庭辯護,復經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經審慎查核全部卷證資料,認無提起非常上訴之事由,且黃麟凱並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憲法訴訟等特別救濟程序中,亦無刑事訴訟法第465條之事由,因而將黃麟凱之死刑案卷陳報本部。法務部表示,收受最高檢察署陳報黃麟凱死刑案卷後,由本部參事先行審核有無法定執行障礙事由,再由本部「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詳細討論,審查犯罪情節及有無任何法定不應或不宜執行之狀況,並再次依「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及113憲判8等覆核,查明無聲請特別救濟程序進行中,亦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所犯屬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並經最嚴密法律程序判決死刑定讞,已窮盡所有救濟程序,陳送部長批准執行,對死刑犯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法務部提到,113憲判8已宣告死刑制度合憲,本部基於依法行政,自須依法執行,本部對於死刑犯之執行,至為審慎,對於死刑審核程序,亦以最嚴謹之標準為之,以兼顧死刑犯之人權保障與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維持刑罰最後手段之嚴厲性及發揮刑罰抗衡犯罪之功能,俾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之安全與福祉。

涉性侵6幼童拍不雅片!狼師毛畯珅恐「反覆犯罪」 延長羈押2個月
男子自毛畯珅110年4月起,在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托育人員,並自同年 7、8 月起兼任教保員,負責照護、教育幼保機構之幼童,不料他竟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一審遭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加重判處毛畯珅28年8月,並於日前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據了解,毛畯珅為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並於民國110年9月退伍起至該園擔任教保員,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同址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一審判決指出,被告明知於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期間,就讀該幼兒園之幼童6人(A童至F童)均未滿7歲,對於性自主能力及事物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且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仍分別犯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等犯行,甚至偷拍兒童性影像。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加重刑期,改判毛畯珅28年8月,仍可上訴。另一方面,高院認為,毛畯珅除了有逃亡之虞,也有反覆犯罪的疑慮,且至今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犯行情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日前裁定被告自今年2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拿死刑政治操作終將反噬 黃國昌:苗博雅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是台灣時隔四年再次執行死刑,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社會民主黨議員苗博雅因過去支持廢死立場,成為網友關注焦點。對此,民眾黨代理黨主席、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政治人物拿死刑來進行政治操作以及政治攻擊,終將遭到反噬,「苗博雅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苗博雅昨(17)日發文表示,她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從來不聽你講話的人,一直叫你講話,不是真的想討論事情。只是想從你的回應,抓一句話、寫一個標題、剪30秒的影片,拿來攻擊你。」如果真的想聽她講,她的頻道上有超多影片,清楚交代了她的想法,應該很夠看,「匿名的側翼粉專網軍,想要我回嘴,好拿去寫標題、剪影片,讓他們做政治攻擊素材,恐怕要失望了。」苗博雅表示,該講的都講過,大法官也有判決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昨晚直播時苗博雅也提到,她對死刑存廢有長期明確的立場,但在個人立場之前,還有更重大的社會與國家利益,最優先的是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她願以公職身分公開承諾,會擱置她個人的偏好,無論大法官的判決結果如何,都會尊重憲法賦予大法官的權力。民眾黨今早在立法委員黃國昌新北服務處發春聯活動,黃國昌表示,死刑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我想,政治人物拿死刑的執行來進行政治操作以及政治攻擊,終將遭到反噬,苗博雅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對於苗博雅議員過去這段時間的言行,他覺得讓很多台灣人非常非常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