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死刑
」 馬來西亞全球死刑人數創近10年新高 國際特赦組織:數據未包括中國處決的數千人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AI)在29日公布了全球2023年處決的人數「創下近10年新高」,主要是受到中東地區執行數量激增,受刑者中有24人為女性,5人犯罪時尚未成年,不過這項數據並不包括據信在中國被處決的數千人。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AI)在29日公布了全球2023年處決的人數「創下近10年新高」。(圖/達志/美聯社)根據《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縮寫:DW)等外媒報導,這個總部在英國倫敦的非政府組織表示,去年已知處決人數達1153人,不僅比2022年增加30%以上,也是自2015年已知的1634人以來新高。不過報告也點出,去年全球判處的死刑數量增加了20%,但執行死刑的國家來到有紀錄以來的新低,僅16國,「有紀錄以來最少的國家,卻執行了近10年來已知最多的死刑」。其中,巴基斯坦廢除毒品相關犯罪的死刑,馬來西亞則是取消多項罪行的強制死刑。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死刑數量暴增的背後原因,是因為伊朗死刑執行數量暴增。(圖/達志/美聯社)國際特赦組織指出,死刑數量暴增的背後原因,是因為伊朗死刑執行數量暴增,2022年有576人,2023年則達至少853人,此外,受刑者當中24名為女性,另外有5人犯罪時尚未成年。除了伊朗,去年執行死刑最多的其他4個國家則為中國、沙烏地阿拉伯、索馬利亞和美國,而國際特赦組織的這項報告數據,並未包括據信在中國被處決的數千人,也未包含北韓和越南,因為欠缺相關數據。另外,國際特赦組織全球總會秘書長卡拉馬爾德(Agnes Callamard)在聲明中表示,美國死刑執行數量連兩年增加,從18人來到24人。有5個州執行處決,且全數採用注射死刑,「美國有些州對死刑展現出令人心寒的承諾」,美國境內有23州完全廢除死刑,另有14州至少10年未執行過死刑。國際特赦組織的這項報告數據,並未包括據信在中國被處決的數千人,也未包含北韓和越南,因為欠缺相關數據。(圖/翻攝自X)
軍人殘忍對8歲女兒施暴3小時「臟器碎裂慘死」 法官強制判絞首死刑
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探討死刑掀議,放眼國際,以穆斯林為主的馬來西亞儘管已經廢除死刑,但當地的高庭法官(高等法院)22日卻判處一名對女兒施暴的軍人絞首死刑,並將另行擇定絞刑日期,消息曝光也引發當地輿論熱議。根據《星洲網》報導,2018年1月31日晚間8時30分至11時30分,這名狼父、41歲的莫哈末阿都拉,在家中對當時年僅8歲的女兒施暴,並將女兒活活打死。根據死亡女童的驗屍報告,她全身32處傷痕和瘀青,包括頭部、頸椎、腹部的都有傷勢,而臟器碎裂則是致命傷。莫哈末阿都拉聲稱,由於女兒不願喝聖水,不服從管教,因此才會動用體罰。被害女童遭打後,失去意識倒在家中,被發現時全身都是傷痕,送院後隨即確認死亡。警方在初步調查便確認為家暴案,隨即扣留被告,並帶領被告回到家中搜證,同時進行案件重演。被告在口供中聲稱,自己當晚曾經用軍用腰帶鞭打女兒,並對她拳打腳踢,女兒更因此尿失禁,而他早就不是第一次家暴,先前就曾用塑膠椅毆打女兒。針對這起父親施暴打死女兒的命案,負責審理此案的芙蓉高庭法官表示,被告身為人父與軍人,知法犯法,不但沒有好好愛護年幼女兒,反而對其施加暴行,甚至虐打至死,殘酷冷血的行為,不配為人父親。儘管馬來西亞已經廢除死刑,但法官22日判被告強制絞刑死刑,因為「死刑才是他犯下致死罪刑的合理刑罰」。41歲大馬前軍人對親生女兒連續施暴3小時使其死亡,高等法院認為被告罪刑重大,罕見裁決強制死刑。(圖/翻攝自星洲網、馬新社)
馬來西亞廢除「強制死刑令」 用監禁30年與12下鞭笞替代
馬來西亞政府於4日起,正式廢除846法令,也就是俗稱的強制死刑法令。未來法官可用至少監禁30年與不超過12下鞭笞的刑罰作為替代。但大馬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藍卡巴星(Ramkarpal Singh)也強調,廢除強制死刑令並不代表沒有死刑,新法案的目的是給予法官更大的裁量權,當然必要時也是可以判處死刑。根據《光明日報》報導指出,馬來西亞國會於4月3日三讀通過「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其中將刑事法典、1960年軍火法令、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961年綁架法令、2010年商業策略法令,以及刑事程序法典中強制死刑的刑責全面廢除。廢除強制死刑後,法官將擁有更大的裁量權,判處謀殺罪犯死刑,或監禁不少於30年及不超過40年,以及鞭笞不少於12下。
馬來西亞「廢除強制死刑」 官員曝:不能有效遏制犯罪
馬來西亞國會今(3日)三讀通過《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正式廢除7項法令中「規定強制死刑」部分,繼續向廢死腳步邁進。不過,馬來西亞官員強調,法案通過不代表死刑不存在,且新法宗旨是賦予法官更多裁量權。綜合外媒報導,馬來西亞刑事法典、刑事程序法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960年軍火法、1961年綁架法令、1970年軍火(增刑)法令及2010年商業策略法令等7項法令中,「唯一強制死刑」條文將在《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生效後正式廢除。屆時法官除死刑外,還有宣判至少12下鞭笞、至少30年和最長40年監禁刑罰的裁量權。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副部長藍卡巴星(Ramkarpal Singh)先前雖表示,死刑是不可逆懲罰,又未能有效遏制犯罪。但廢除強制死刑不代表死刑不復存在,新法案主要目的是賦予法官裁量權,並依嫌犯罪行作出適當判決,其中就包含必要時可判處死刑。另據國際特赦組織網站指出,雖然馬來西亞自2018年7月開始就停止死刑,法院仍持續做出死刑裁決。且《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雖廢除7項死刑條文,但馬來西亞在法案通過前共有33項罪行保留死刑,其中11項是唯一死刑。
馬來西亞「廢除強制死刑」! 替代刑罰:至少30年監禁、12下鞭刑
掌管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的馬來西亞首相署(JabatanPerdana Menteri,JPM)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AzalinaDato' Othman Said)表示,內閣在17日召開的會議,通過關於廢除強制死刑的數項新政策。當中包括無期徒刑不再是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取而代之的是30年以上、不超過40年的監禁,以及至少12下的鞭刑。綜合馬來西亞《中國報》、香港《東方日報》的報導,阿莎麗娜23日在國會上議院口頭回答環節,針對拿督威拉古乃光上議員的提問進行回覆。據悉,古乃光詢問的重點包括重新研究替代刑罰,替代各項罪行的強制死刑建議之最新情況。阿莎麗娜表示,「在所有法律全面廢除無期徒刑的刑罰,至於沒致死的罪行,也廢除死刑,除了刑事法典第121及第121A條文,以及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的3項罪行。同時還包括一項新的法案,允許聯邦法院重新檢討已判處的死刑或無期徒刑。這項建議的法案,預料將影響之前已在法庭完成上訴程序的957死囚及無期徒刑囚犯。」阿莎麗娜還強調,當今昌明政府的政策是更改刑罰,而非廢除死刑,並賦予法官酌量權。她補充,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及重新檢討死刑及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案,將在下週一(27日)提呈一讀,「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預料將影響尚未在上訴庭或聯邦法院完成上訴程序的476名死囚。這是因為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具有溯及既往效力(retrospective)。」另外,阿莎麗娜還表示,政府已與利益相關者,如政府機構、律師、前首席大法官、憲法專家、死囚和家屬,以及非政府組織如亞洲反死刑網絡(ADPAN)和英國的緩刑組織(Reprieve),展開19次交流會。阿莎麗娜表示,「涉及量刑政策及強制死刑的替代刑罰的修正案,是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正面改變,以便更全面及包容,同時沒剝奪個人應獲正義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