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登記
」 農業部家貓強制登記並植入晶片 明年元旦起上路!農業部擬免強制打狂犬病疫苗
為防治狂犬病疫情,我國規定寵物貓犬需定期接種狂犬病疫苗,否則將依法處以5000至1萬5000元罰鍰,然而狂犬病疫苗的佐劑有萬分之一的機率造成貓隻出現惡性腫瘤,明年元旦起實施寵物貓強制登記並植入晶片,是否會連帶要求同步施打狂犬病疫苗?農業部表示「兩者是分開執行」,且研擬貓隻免強制施打。農業部動保司強調,強制登記、植入晶片與接種疫苗兩者是分開執行。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指出,飼主可以選擇是否要在登記的同時施打疫苗,也可透過非獸醫院的寵物登記站做飼主登記,不會要求二合一。全國獸醫聯合會理事長譚大倫認為,貓隻施打有佐劑的狂犬病疫苗有發生惡性腫瘤的風險,但目前含佐劑的疫苗每劑約200到300元,無佐劑則要價1500至2000元,價格差距較高。譚大倫表示,過去研究多顯示狂犬病的傳染約90%是犬隻造成,因此寵物犬一定得打,另外有研究發現寵物貓若都養在家中,感染狂犬病的機率非常小,因此建議不一定要施打狂犬病疫苗,除非國內爆發嚴重的狂犬病疫情,屆時才需要強制施打。根據農業部防檢署的數據顯示,台灣僅於2013年有1例遭鼬獾咬傷犬隻感染狂犬病,該案例後至今無寵物貓犬感染狂犬病案例,目前狂犬病陽性案例仍以野生動物鼬獾為主;近5年全國寵物貓、犬未接種狂犬病疫苗開罰的件數,從2020年至2024年11月底共裁罰565件。防檢署副署長徐榮彬表示,由於很多飼主對貓隻接種狂犬病疫苗恐導致貓腫瘤有疑慮,不少國家也未針對貓隻作強制接種,目前防檢署正在研究相關資料,研擬未來寵物貓可免強制施打的可能性。
飼主注意!寵物貓納入強制登記之列 是否需同時打狂犬疫苗農業部回應了
農業部終於也將寵物貓納入強制登記之列,但引起飼主擔憂是否同時也會強制要求寵物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團體認為貓咪是否強制施打應另做考量;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飼主可以選擇是否要在登記的同時施打疫苗,也可透過非獸醫院的寵物登記站做飼主登記,不會要求二合一。根據農業部防檢署的數據顯示,台灣僅於2013年有1例遭鼬獾咬傷犬隻感染狂犬病,「該案例後至今無寵物貓犬感染狂犬病案例」,目前狂犬病陽性案例仍以野生動物鼬獾為主,不過近5年全國寵物貓、犬未接種狂犬病疫苗開罰的件數,從2020年至2024年11月底共裁罰565件,但由於外國有研究發現,含佐劑的狂犬病疫苗有誘發貓隻發生惡性腫瘤的風險,因此多數飼主對接種疫苗存有疑慮。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理事長王唯治對於寵物貓強制登記採正向態度,但他也認為,貓不像狗需要頻繁外出活動,因此感染狂犬病的機率相對小很多,且狂犬病疫苗對貓會有一些風險,若貓可免強制施打狂犬病疫苗較為恰當。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議題主任林岱瑾表示,強制登記有助政府做動物管理,也增加寵物貓走失尋回的機率,後續也可以掌握絕育、減少流浪動物的出現,對此樂觀其成,不過針對追蹤疫苗接種,應該要另外考量。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飼主可以選擇是否要在登記的同時施打疫苗,也可透過非獸醫院的寵物登記站做飼主登記,不會要求同時處理。
綠委批掛號費收6000元可優先排病床 邱泰源自曝:我台大看病有優惠
衛福部今年3月正式放手,取消醫院、診所的「掛號費」上限,全面回歸市場機制。民進黨立委林淑芬1日爆料有醫院掛號費收6000元可優先排病床,但衛福部卻都不知道,可說是人間煙火、不接地氣。對此,衛福部長邱泰源允諾進一步了解。林淑芬今日於立案衛環會質詢時,先是問邱泰源,禾馨診所特約門診掛號費多少錢?邱泰源說,據健保署系統資料,禾馨門診費用是300元。林淑芬則回應禾馨特約門診是2000元,「我覺得你們很好笑,都不食人間煙火。」她說,雖健保快易通APP有院所掛號費資料,卻未要求院所強制登記,因此這些登記可能有假,「你們再拿假的數據來向立委報告,這些數字都有失真。」林淑芬再詢問邱泰源,最近有沒有去診所看醫師?掛號費有沒有調漲?邱泰源表示,他不太準,他到台大醫院看病有優惠。林淑芬批評,自己若去看病被認出來,因為醫師認識她,所以不收掛號費,因此立委、部長都算是特權人士,但一般民眾呢?林淑芬再爆料,有某南部立委跟她說,「某家醫院掛號費只要付6000元就可優先排病床」,另有一些診所只要民眾評價五星級就可折抵50元掛號費等亂象;憂心公共醫療餅做小、自費系統化越做越大,沒錢的人只能得到不好的服務。對此,邱泰源僅表示「我們會來了解一下」;對於某診所掛號費高,則是說健保快易通APP未登記特約門診或自費系統門診,強調一般掛號費還是有彼此競爭,真的太貴會沒人去。
全台家貓數量兩年爆增50%! 農業部擬納強制登記
農業部昨日公布2023年全國家犬、家貓飼養數量電訪調查推估結果,2023年全國推估家犬數為148萬637隻,較2021年家犬數123萬5218隻增加19%;全國推估家貓數為131萬1449隻,較2021年的家貓數87萬801隻增加50%,農業部也評估貓隻辦理強制寵物登記可行性。據調查指出,2023年統計養貓戶數為10.4%較2021年增加3.8%,而養狗戶數則為13.8%,僅較2021年增加1.3%,另有9.3%則是養非犬貓種類寵物戶數,且較2021年增加3.3%。農業部指出,本次調查結果原則符合國際狀況,隨都市化程度提高,養貓戶數會增加。農業部調查家犬、家貓的登記比率,其中家犬登記比率為70.6%,家貓則為58.4%,以現行農業部規定,需強制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僅有犬隻,家貓則除了台北市在其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列入需登記物種外,其餘縣市均屬自願登記。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考量犬隻對社會安全影響較大,而貓大多在家中飼養,動保法1999年僅公告犬隻公告強制登記,但考量家貓數量增加、遊蕩貓增加等原因,也評估要把貓隻納入登記,但還要社會溝通並進行預告與公告,一旦公告後未登記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祕書長何宗勳表示,由於飼養犬隻門檻較高,導致飼貓隻數增加,但動保團體認同應為貓隻植入晶片,以利辨識該貓為寵物、遊蕩貓或棄養等,對飼主而言也是負責任的方式,建議農業部可先從補助植入晶片做起,待普及率到一定程度後再公告納入開罰。
《瞳鈴眼》女星被告…千萬透天厝沒了!婚姻陷低潮 與尪現況曝
女星林玉紫出道30年,過去曾演出《玫瑰瞳鈴眼》、《藍色蜘蛛網》等類戲劇打開知名度,感情路十分坎坷,她生下前男友的孩子,以單親媽媽身分嫁給苗栗縣南庄鄉民代表會前副主席詹永煌,男方甚至將一棟透天厝登記在她名下,但夫妻倆近日被告「撤銷贈與」,透天厝因此被強制登記還給丈夫。林玉紫曾在香港拍攝電影《香港奇案之吸血貴利王》、《滿清十大酷刑》,在片中大膽全裸演出,回台後成為類戲劇的主要演員,精湛演技讓人印象深刻,被封為「類戲劇女王」。不過,她的感情路卻跌跌撞撞,年輕時和大陸男友交往多年,分手才發現懷孕,本來談好前男友會付每個月2萬元的費用給她養孩子,結果竟然失聯,讓她變成單親媽媽,還扛下千萬債務。林玉紫名下的透天厝被強制登記還給丈夫。(圖/翻攝自林玉紫臉書)後來,林玉紫在2018年和詹永煌結婚,男方砸下千萬在桃園龜山買下透天厝登記在她名下,羨煞旁人,但婚後2人因為個性不同時常爭吵,還因此鬧離婚,但後來雙方逐漸磨合,彼此都有讓步。不料,一名倪姓男子指控,詹永煌買下的透天厝,以急需支付購屋款項為由,前後向他借了352萬元,為了避免日後遭強制執行,於是將房子登記在林玉紫名下,認為夫妻間具有「借名登記」關係,向法院訴訟撤銷贈與。據《蘋果新聞網》報導,詹永煌、林玉紫夫妻倆宣稱沒有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判決書,並解釋當初買房時,詹永煌因為年齡問題無法貸款,才會將透天厝登記在林玉紫名下,並沒有贈與、脫產的問題。林玉紫表示,「我自己也有房子,如果法院判決確定,要把龜山房子過戶給丈夫,就還給他,本來當初也不是要買我的名字,我也沒有差」。
立法只跟著中天跑?羅智強爆NCC「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砍網路不利言論
中天新聞台被NCC撤照,被迫離開有線電視、轉戰網路發聲,不過NCC11日卻在臉書PO文,被解讀是「下一步將管網路內容」的暗示,引發網友熱議。台北市議員羅智強今天在臉書中大酸「NCC西廠」斬了中天後,已準備好血滴子對準網路,他很完整的看完NCC已經在網站上公告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簡稱《網管法》後相當氣憤,因為該法就是要瞄準所有在網路上對政府說三道四的人。他也在臉書中質問殺完中天殺網路「蔡英文,妳瘋了嗎?」。羅智強指出,研擬中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據了解針將對網路管制對象,採「自願登記制」,但不能排除未來在「一定」條件下,就可以強制平台業者要求登記。例如根據點撃數、使用者等,超過一定數字,而有收取廣告營利(如YouTube廣告分潤)時就得強制登記,至於多少營利標準的網路內容得登記?都將由NCC說了算。如果網站主不理,未揭露、申報相關資訊的話,最高可罰5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且依《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第10條規定,網路共有11大項必須揭露事項,甚至細到字幕必須是正體中文,若違反,最高可罰10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羅智強指出,就算網路內容沒有簡體字也不代表就沒有事,因為草案中還有第13條的帝王水表條款,只要被認定內容「妨害國家安全」、「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西廠的血滴子」就會再度射出,限期改正而未改正,最高也是可罰100萬,並得按次連續處罰,他擔心,現在什麼都有的網路,未來將出現「一直罰100萬、100萬、100萬,罰到你死」。他也因此感嘆,「蔡政府殺中天、殺網路、殺在野、殺司法、殺言論、殺廉能、殺法治,殺殺殺殺殺殺殺!蔡英文的民主七殺拳,拳拳重傷台灣,要置民主於死地,簡直無法無天」!NCC11日在臉書粉絲團貼文,指近來網路崛起,使用Facebook、BBS、Instagram等,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卻造成不實言論在網路流竄的困擾,網路平台業者是否須要對平台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成為熱門話題,NCC還特別舉例1995年美國的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 Service訴訟案中,紐約州最高法院判決網路平台業者BBS未刪除不當言論,而應負責。NCC選在中天從有線電視頻道中消失轉戰網路之際貼該篇文章,被解讀不排除將矛頭轉向網路,「鼓勵」網路平台業者管理平台內容,經羅智強臉書PO文後,許多網友 才注意到原來NCC早就在今年七月公告網路相關管制法案的草案,並進行立法程序,「立法跟著中天」的現象也引發網友議論,擔心未來政府管制將導致平台業者開始揣摩上意、進行言論審查,直言「現在中天沒了,輪到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