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處分
」 柯文哲 鄭文燦 交保 京華城案 京華城違法經營卡拉OK「逃漏稅破千萬」!高雄男拒繳、不甩禁奢令 下場慘了
高雄前鎮區一名黃姓男子逃漏稅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竟堅持不繳,不甩禁奢令,甚至脫產,目前已被解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規案,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高雄分署表示,黃姓男子未依法律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卻自行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視聽歌唱業,違法營業之銷售額高達4575萬7856元,經移送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查獲認定其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高雄分署指出,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除陸續從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兒子帳戶中提領高額現金外,還投保多張壽險保單及經常從事信用卡高額消費,其刷卡金額動輒上萬元,顯見義務人實有能力履行卻蓄意不繳納稅款,甚至在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多次通知其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資金流向,皆未到場,且此義務人離開高雄轉藏匿於新北市避不出面。高雄分署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義務人獲准,嗣與新北分署合作執行跨區拘提,並由鐵路警察局板橋及左營分駐所人員協助戒護,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拘提到案,並由高雄分署3名執行人員帶領義務人搭乘高鐵,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黃姓男子仍空言狡辯,卻未能提出任何資料佐證,再加上義務人亦不願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對各處分機關通知之稅單或罰單亦或是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收受時經濟狀況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機關洽詢分期事宜,如拒不繳納,除名下車輛、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可能遭到強制執行外,任意處分或移轉名下資產,更可能遭受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汪小菲欠530萬沒還大S 千萬跑車遭法拍…1原因地院臨時喊停
女星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雙方因為各種大小事鬧上法院,其中的民事官司衍生強制處分案件,汪小菲欠大S約530萬未還清,故名下的跑車遭台北地方法院拍賣。而初次因差價甚至流標,原定14日二拍,但汪小菲以提供擔保金,地院即公告停止拍賣程序。台北地方法院依大S指控汪小菲未依協議支付積欠的1200萬餘元款項,強制執行將汪小菲名下ASTON MARTIN VANQUISH跑車進行拍賣,新車價逾千萬元,估計市值仍有500萬元以上。在10月17日下午於台北地方法院前拍賣,有一名林姓男子在10月14日先到法院投保室現場投標,喊價125萬元和150萬元,但都與鑑定的行情差價甚至,即宣布流標。汪小菲的千萬超跑原定11月14日下午3時進行二次拍賣,傳出汪小菲在二拍時間前已提供擔保金,因此台北地方法院已公告停止拍賣程序。依台北地方法院先前公告,汪小菲名下的黑色ASTON MARTIN,型式為VANQUISH,2014年3月出廠,汽缸數12、馬力5935C.C.,車身式樣為轎式、HID頭燈,保存地點為室內,車輛內、外車況保存良好,無擦損情形,但因車輛停置已久,車體有明顯積塵,電瓶已無電力,需接電方能啟動。據悉,大S聲請強制費用750萬元及700萬元,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仍在進行中,法院已陸續發給大S部分金額,剩餘未受清償金額為530萬5252元,所以才對汪小菲繼續執行強制處分。
快訊/應曉薇抗告遭駁回!延押2個月 高院:避免規避、妨礙本案偵查
京華城容積弊案目前仍持續偵查當中,日前4名被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全被裁定延押2個月。對此,應曉薇在6日提出抗告,而高院審理後,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8日裁定抗告駁回。京華城容積弊案被告應曉薇28日被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對此她在6日提出抗告。不過後續經過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另外,考量到本案涉案人及相關證人甚多,為保全證據及避免被告規避或妨礙本案偵查,經斟酌比例原則,若僅命具保等侵害較小之強制處分,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故裁定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
陳啟昱羈押庭未到神隱中「南檢最快4日通緝」 妻子遭追問行蹤友人爆:早已離婚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收賄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他卻未到庭,無故不到落跑神隱,雖在1日晚間,法官即發拘票,同時間台南地檢署也發出拘票、動員搜捕陳啟昱,但至今仍杳無音訊,南檢指若4日搜索無果,最快會在4日對陳發出通緝令。該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而外界也紛紛追問前基隆市觀光及城市行銷處長、陳妻曾姿雯其行蹤,據曾姿雯的友人爆料,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離婚,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給她空間。台鹽綠能3億弊案已延燒多時,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南檢抗告成功,28日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遭法官拘提。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南地檢署私下對此大酸4名法官駁回率高,是以「高度保障人權自居」,只能無奈表達尊重。對此,台南地院發聲明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至於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長期「鬧不和」,因此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則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其行蹤,兩人在2012年交往後低調登記。然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其實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結束約12年的婚姻,此次事件她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也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
陳啟昱聲押遭駁趁隙落跑!南院驚爆曾駁回38張搜索票 外界痛批「縱放人犯」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等5人捲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近3億元,台南地檢署複訊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等疑慮,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卻遭南院駁回聲押,南檢依法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決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南院周五(1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怎料陳啟昱卻疑似「落跑」並未出庭,法官當庭開拘票緝拿,消息曝光後,外界痛批南院「縱放陳啟昱」。對此,就有法界人士爆料,檢方今年曾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竟被南院「全數駁回」。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3億弊案,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後,南檢抗告逆轉成功,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庭,不過因康芮颱風攪局,因此延期至11月1日上午開庭,沒想到陳啟昱竟遲遲未現身,遭法官拘提。認無羈押之必要,讓陳啟昱逮住機會開溜,南院遭砲轟縱放人犯,針對外界質疑聲浪,南院也發布聲明澄清,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有法界人士表示,今年法務部執行全國大掃毒時,南檢先後向地院聲請核發38張搜索票,但卻遭台南地院通通駁回,導致南檢無功而返顏面盡失。另外還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因長期「鬧不和」,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
空軍校官「夫妻檔」淪共諜!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空軍、國防大學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第6屆第9次會議,在17日審議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針對空軍孫緯中校、劉芸雅少校夫妻檔軍官,被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吸收,長期為中共情工單位刺蒐國防機密乙案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根據監察院官方新聞稿,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3位委員指出,本案是近年破獲國軍潛伏共諜的指標性案件,因主嫌孫緯、劉芸雅均為共諜夫妻檔,為歷來國安機關偵辦國軍共諜案件共犯身分之所僅見;且全案涉案人數多達8人,現役「校級」軍官即有6人,為近年最多者。此外,本案3名主嫌一審分別獲判劉聖恕有期徒刑20年、孫緯有期徒刑19年6月、劉芸雅有期徒刑20年6月,亦係除羅賢哲共諜案之外,主嫌獲判刑度最高者。本案從國防部107年1月接獲檢舉直至檢調啟案偵破,前後歷經5年之久,本院對於政戰局保防人員的不懈努力,給予高度肯認。3位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早於民國90餘年間主嫌劉聖恕前於任職空軍官校少校教練機教官期間,即曾透過其岳父引介認識中共國安部人員陳若宸(化名),並被陳若宸吸收成為中共情工單位效命。直至102年2月劉聖恕自空軍官校基本飛行組上校副組長退役後,劉聖恕即計畫性運用軍中人脈關係,篩選具教官師生情誼等類人員列為優先拉攏對象,伺機在台物色吸收經濟狀況不佳之失意現役軍人,進而發展刺密蒐情管道。本案孫緯中校即因沉迷職棒簽賭導致財務窘迫,後更因涉營外欠債行為不檢,遂遭劉聖恕鎖定而於105年間予以吸收。而孫緯再婚配偶劉芸雅不僅未能大義滅親,舉發孫緯加入共諜組織之事實,竟然還見利忘義,而在111年11月某日,錄製為中共情工單位工作蒐情之錄音檔,與其夫一同陷入背叛國家泥淖,不僅自誤害國,更牽扯其他2名與劉芸雅舊識的空軍軍官涉案,並因而遭判刑撤職,其中包含1名培養不易的飛官,無異是空軍飛行人員的一大損失。3位監察委員調查本案關於空軍司令部的缺失方面,在於有關國軍「正義專案」的推動成效不彰,未能發揮適時檢舉及反映違常情事的效益,致使國軍與國防安全長期陷於危疑不安的險境之中;再加上孫緯曾任空軍保防幹部,竟涉及職棒簽賭,且其任職前與任職中並未接受完整、適當的保防職能相關訓練,足見該司令部的保防選員與教育訓練有欠嚴謹完善。又所屬空軍松山指揮部保防強度不足、屬員欠缺安全警覺,致孫緯於110年1月間假借致贈年節禮品予舊識長官的名義,進入該指揮部重要軍事管制區域,趁隙違規夾帶手機拍攝軍事機密得逞;另劉芸雅調離該指揮部後,仍屢次藉詞向2名舊識軍官訛索該機密資訊,2人基於私誼竟洩漏、交付其業管多件機密文案,益證對於屬員公務保密紀律要求未臻落實,嚴重危害國軍與國家安全。另本案有關國防大學缺失方面,3位監察委員指出國防部各機關橫向聯繫不足,且該校各級督管幹部未詳實知官識兵,竟指派與顯有風紀顧慮人員孫緯結婚的劉芸雅,擔任111年度「漢光演習」保密安全管制中心的安全督導官,致使劉女得以利用職務之便,刺蒐演訓機密資訊並輾轉交付予中共情工;又國防大學前開管制中心之安管措施不周、校區門禁管制鬆散,使劉女得以夾帶手機拍攝前述「漢光演習」機密資訊並攜出校外;又因國防大學未能貫徹所謂資安「零信任」要求,致屬員將個人資訊設備的帳號密碼交予劉芸雅知悉,衍生資安防護漏洞;另該校教學素材來源規範之要求未予貫徹宣導及執行,竟發生教官以教學需要為由,向原任職空軍松山指揮部之2名舊識軍官索取機密資訊的違密情事。另本案調查國防部每月定期召開「部務會報」,會議目的主以部長及各級長官政令宣導,屬一般性會議,議事內容不涉機密事項,然因空軍司令部承辦參謀誤將涉密資訊提列會議資料之一部,又因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承辦人未嚴格審稿及落實個別分送,因而發生機密外流情事。亦即,劉芸雅擔任國防大學總務處少校採購官期間,理論上不可能也不應接觸屬於空軍松山指揮部有關「漢光演習」之機密文件,卻因上開機密文件為國防部「部務會報」之一部分,而國防大學承辦人員於往下交辦各單位時,又未依規定區分各單位實際可接觸機密文件等級,因而係將全部文件以一般件之書面及電子檔形式往下分送。劉芸雅即是在收到整份「部務會報」時,發現其中有其他單位的機密文件,遂將其影印後攜回家中,肇衍機密外流情事。然而,3位監委認為本案不該以單一違洩密事件視之,已經責成國防部全面清查究責。最後,3位監委建議法務部,應該協調國防部整合偵辦國安案件的檢察署、司法警察、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軍安總隊及國安局建立聯繫平台,將國安案件辦案團隊及各方相關資源有效連結,務期得以發揮最高的偵辦綜效。又有鑑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刑事訴訟法增訂「特殊強制處分」相關條文,賦予檢調機關執行科技偵查的法源依據,因此3位監委呼籲院、檢、調、廉、憲與相關國安機關應妥善運用各式科技偵查工具遂行案件偵辦,全力肅清共諜及在臺協力者組織與活動,積極擴大國安案件的偵辦成果。除此之外,法務部及司法院亦宜研謀提升承辦國安案件的檢察官、法官對於中國大陸基本國情的認識,尤應注重對岸情工系統組織及運作實況的教育訓練,以有助精進國安案件之起訴及裁判書類的正確性與品質。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超思進口蛋弊案!依圖利詐欺罪 搜索農業部、畜產會等8人到案
農業部、中央畜產會去年在台灣蛋荒之下,補助超思公司購買國外雞蛋,卻爆發重複申請補助款等爭議,昨(24)日指揮調查局兵分14路搜索超思公司、亮采公司、農業部及中央畜產會等,共約談「天后御用整形醫生」之稱王朝輝、超思負責人秦語喬、農業部副司長陳中興等8人到案。台北地檢署偵辦2023年引發爭議的超思進口蛋弊案,經過一年多,依公務員圖利、承攬業者詐欺等罪持14張搜索票,約談超思公司、亮采公司、農業部及中央畜產會,昨晚北檢複訊後,不排除對涉案人強制處分。2021年農曆年間,因應氣候與疫病影響,全球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擴散,台灣出現蛋荒,為補足國內雞蛋缺口,農業部2022年及2023年透過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委託貿易商購買雞蛋,日方代理商吳諭非協助採購日本蛋,而吳指定亮采生物科技公司合作進口。畜產會2022年3至5月請亮采專案進口5批次、540萬餘顆蛋後,到了下半年,亮采不再接受委託,吳諭非便請母親秦語喬在高雄市設立「超思公司」以「現貨購買」模式,繼續辦理雞蛋進口。檢調發現,畜產會早在超思尚未設立登記前,就已和超思合作進口日本蛋,而且都是吳諭非1人身兼公司代表、日方代理商及超思公司(貿易進口商)等3角色,以一條龍方式辦理日本雞蛋進口作業。而資本額僅100萬元的亮采公司,過去從未做過進出口生意,本業為美容業的公司,卻能拿到進口蛋採購案;畜產會也出現未先取得報價、僅靠電話聯繫、未實際到場驗收等採購缺失,檢調懷疑超思、亮采疑提高採購價格,詐取畜產會上千萬元。
施政報告提八大目標 卓榮泰喊團結打造幸福台灣
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表示,行政院一直在推動國家希望工程,讓社會安全、產業創新、環境永續,打造幸福台灣。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20日開議,一早由卓榮泰列席施政報告並備質詢,卓榮泰首先強調,未來行政院將持續推動兼具照顧及發展的8大施政目標,包含「擴大社會投資,減輕家庭負擔」、「創新經濟,智慧國家」、「綠色成長與2050淨零轉型」、「擴大醫療投資,打造健康台灣」、「均衡台灣,在地希望」、「厚植軟實力,打造國家品牌」、「邁向多元平權的共榮社會」、「打造韌性台灣,維護安全與和平」,最終達成促使「人民安心、社會安定、國家安全」。卓榮泰強調,自己和行政團隊所有成員,每天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把「人」放在第一優先。他說,不論是預算書上的數字,還是會議簡報中的描述,背後都代表著人民的需要,而在公務行程中,自己握住的每一雙手,也都傳遞著大家對於國家未來的期待。卓榮泰認為,行政院及立法院同為憲政機關,在包容與尊重的基礎上,要攜手推動福國利民的法案,是人民盼望的成果。自己特別感謝立法院第1會期的支持,當時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的幾項重要法案中,包括民眾非常關心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及《洗錢防制法》等打詐新四法的設立或修正,成為執法人員強力後盾。卓榮泰感性表示,非常感謝全民共同努力,2024年1至8月全國賦稅實徵淨額達新台幣2兆5219億元,2025年度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將成為2020年度以來首次編列賸餘,而編列債務還本更達1,415億元,也創24年來新高。他強調,政府會持續嚴守財政紀律,並將經濟成長的果實與全民分享。
廣明併台硝爆內線交易!檢調兵分9路搜索 傳喚2公司董事等13人
生產無煙火藥關鍵成分硝化纖維素、已下市的台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間,發布重大訊息宣布和廣明實業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但包括廣明實業陳姓董事等人,卻在禁止交易期間,違法買賣台硝公司股票,涉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韋宏今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兵分9路搜索廣明等處並約談陳男及台硝許姓董事等13人到案說明,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檢調接獲檢舉,表示廣明陳姓董事及台硝許姓董事等人在知悉重大訊息後,在禁止交易期間,於2021年1月至4月間,買賣台硝股票,不法獲利約60萬元。對此,北檢檢察官劉韋宏1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機動站,兵分9路搜索廣明等處,並約談陳男及台硝許姓董事等13人到案說明。台北地檢署初估每人不法獲利約10萬至20萬餘元不等,訊後將移送複訊,而全案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方向偵辦,晚間將移送複訊,訊後不排除祭出強制處分。據了解,台硝董事會於2021年3月31日宣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公司進行股份轉換,廣明實業擬以現金為對價,取得公司100%股權,股份轉换案約定每一普通股現金對價為含息價16元,待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將向證交所申請於股份轉換基準日終止上市,基準日暫定9月1日。廣明實業目前持有台硝40.21%股權,為有效整合資源,台硝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廣明實業進行股份轉換案,並簽署股份轉換契約,廣明實業公司擬以現金為對價,支付給廣明實業以外的公司其他股東,取得其餘約59.79%股權,轉換案完成,台硝成為廣明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所有資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
京華城案被告+1 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移送北檢複訊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他2020年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陳情京華城案後,提出和解條件,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678%,據了解,黃否認犯罪,辯稱是「聽命行事」,檢廉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重大,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傍晚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不排除對黃實施強制處分。黃景茂(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北檢表示,被告黃景茂今日先以證人身分到廉政署接受檢察官訊問,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有圖利犯罪嫌疑,故當庭依法轉換身分,改列為被告。另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候他委任律師到場後,始由廉政官進行詢問,並於詢問後,移送檢察官複訊。檢廉依據台北市政府處理京華城案相關公文,發現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2020年3月10日,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與議員應曉薇舉行便當會,接受應女對京華城案的陳情案,函文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當天都發局上簽給市長柯文哲,提到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該公文提到京華城在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應女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678%。這份公文還寫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第五度開會,邀請當年的關鍵人、前副市長彭振聲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說明,但彭振聲透過都發局表達拒絕出席,黃景茂則出席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柯P強碰綠色法官?吳思瑤批政治操作:還沒開庭就先扣帽子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今早北院再開羈押庭,由法官呂政燁負責審理,傳已故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生前曾爆料,呂曾在開庭時嗆「我是綠色法官」,北院稍早已發出聲明澄清。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回應,今天的羈押庭連庭都還沒有開,就先給承審法官先扣上帽子、抹綠人家、做政治上的影射,司法不應當被政治操作。對於呂政燁被質疑「綠色法官」,吳思瑤今在立法院表示,「前幾天對於柯文哲裁定免予羈押的朱姓法官,我們也不會說他是白色法官啊!」吳思瑤說,今天的羈押庭連庭都還沒有開,結果都還沒有出來,就先給承審法官扣上帽子,先抹綠人家、做政治上的影射,司法不應當被政治操作。吳思瑤出示PO文截圖,表示司法院官方今年過年1月31日,司法院小編向大家做司法院刑事強制處分專庭作業SOP的科普,稱新年到來,但是司法院刑式強制處分專庭輪值法官不放假,人事配置分配、輪值制度都是有既定SOP,每一位負責法官是輪值的,輪到誰誰就審理。吳思瑤說,司法院在1月31日就科普資訊,今天她也再向全民進行科普,台灣需要讓司法回歸正確制度,而非一再地被民眾黨帶風向、扭曲司法SOP,把應有的詳盡且依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國家作業的程序,打成好像國家機器在對付柯文哲,「讓制度回歸制度,大家一起來尊重司法」。吳思瑤強調,這是一個國家制度,民眾黨不要再為了救柯文哲,鬥臭台灣司法體系,柯文哲不要司法公正獨立,可是台灣需要,黃國昌、柯文哲把清廉政治丟掉,可是台灣社會依舊需要清廉政治的價值,「我們再次澄清、呼籲,不要動輒來抹黑獨立公正辦案的司法體系同仁」,羈押庭還沒有開,不需要急著下指導棋、做影射、貼標籤,對每個輪值法官都不公平。吳思瑤再次強調,刑事強制處分專庭的法官是輪的,不知道是誰,也沒有辦法指定,輪到誰,誰就上工;針對羈押庭是否羈押,會盡可能快速召開強制處分庭,不會有空窗期,今天輪到法官就是依照過去慣例、過去的SOP,最愛講SOP的柯文哲,不要柯文哲的SOP跟國家司法不一樣,就來指涉別人不對,「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不是柯文哲最愛的一句話嗎?
柯文哲強碰綠色法官!記者問「會怕出不來嗎」反應曝 收押與否最快這時候揭曉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凌晨北院對其裁定無保請回,4日北檢抗告成功,高院撤銷北院裁定,發回更裁,柯文哲今(5日)早9點30分再開羈押庭,強碰過去曾被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對此,柯文哲9時許現身北院,面對媒體疑問「會怕出不來嗎?」他微笑著不發一語走進北院,最快午後揭曉柯是否遭收押。高院昨晚根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及朱亞虎的供述、證人邵琇珮的證述、朱亞虎與應曉薇的對話記錄,以及柯文哲被扣案的隨身物品內容,裁定撤銷柯文哲無保請回,認為有必要查明柯文哲有無積極介入京華城案,以及實際情況是否真如柯所供述:「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高院法官認為,無保請回的裁定未綜合考量檢察官提出的全部事證,且認定檢察官沒釋明柯犯罪嫌疑重大,此舉並不妥適,因此昨裁定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昨晚約7時許收到高院送回的卷證,據悉將交由強制處分庭值班法官、過去被「台灣曼德拉」施明德指控「自稱綠色法官」的呂政燁承審,並預計於今早9時30分在北院第15法庭開庭,最快午後揭曉柯是否遭收押。對此,呂政燁隊此前回應:「沒遇過,不知道該怎麼說,有關程序與案件部分,今天開庭會一併處理,相關訊息會由行政庭長發布。」
柯文哲無保請回 律師:法官認為五成以上有罪才羈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案,逮捕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並聲請羈押,院方2日凌晨宣告柯無保請回。律師解釋,對於犯罪嫌疑人,法官若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之虞,就可能裁定羈押;若犯罪嫌疑大及有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等情形,但並無羈押之必要,法院會要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律師鄧湘全說,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大約要50%以上認為被告有罪才會羈押。鄧湘全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就有可能被法院裁定羈押。鄧湘全解釋,假如有前面犯罪嫌疑大及逃亡或勾串證人之虞等情形,但並無羈押之必要,法院會要求「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就是交錢保人或限制住在家裡頭不能亂跑出國之類的。如果連犯罪嫌疑重大都不構成,這時連交保或限制住居都免了,這就是「無保請回」。「羈押被告,最大前提必須是犯罪『嫌疑重大』!」鄧湘全解釋「犯罪嫌疑重大」指出,法院判決「有罪成立」,必須是證據已達「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白話來講判有罪是「百分之一百確信的程度」,是「沒有疑問的」。法院判斷「犯罪嫌疑重大」,必須是證據已達「某種層度大概有罪的證明程度」,白話來講犯罪嫌疑重大是「大概百分之五十相當程度確信有罪的程度」。鄧湘全說,犯罪嫌疑重不重大的判斷,要依證據來判斷,基本上看待一個犯罪事實,是從無到有,一開始有跡象讓人「想像」,接著「懷疑」,然後「可能」。後來有證據出現了,慢慢可以「說明」,證據愈來愈多了,開始可以從「釋明程度」往前推進到「證明程度」。從從「想像、懷疑、可能、說明、釋明、證明」,法院如果要羈押被告,至少要到達「釋明與證明之間」的程度,若寬鬆 一點,釋明程度就可以羈押了。鄧湘全舉例,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抗字第 333 號刑事裁定表示:「關於羈押與否之審查,其目的僅在判斷有無實施羈押強制處分之必要,並非認定被告有無犯罪之實體審判程序,故關於羈押之要件,無須經嚴格證明,以自由證明為已足;至於被告是否成立犯罪,乃本案實體上應予判斷之問題。」鄧湘全解釋,《刑事訴訟法》講證明有兩種:「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判有罪要嚴格證明,羈押要自由證明,一般人應該聽不懂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其實,大致原則說來,就是「法官至少要有認定你百分之五十以上有罪的程度,我才會押你啦!」他呼籲,希望「每位法官」在「每個案子」,都會貫徹這樣的原則。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聲請提審 律師揭他「真實目的」:何必折磨自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昨(30日)上午遭檢廉搜索,隨後被帶回廉政署訊問,晚間移送北檢複訊,今(31日)凌晨因拒絕夜間偵訊,並打算逕自離開遭當庭逮捕,聲請提審也被法院駁回。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直言,柯文哲一連串行為就是為了拖延時間,但並非明智之舉,「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呢?」呂秋遠今日在臉書發表看法,柯文哲和妻子陳佩琪昨天自願到廉政署與地檢署接受訊問,意思就是雖然檢察官沒傳喚2人,但他們基於自己想要說明案情,所以主動配合檢調單位訊問,因此到凌晨檢察官問訊時,他都還只是基於被告身份自願配合調查,「問題來了,凌晨時,他突然說,我不想自願了,我想回家。」律師說明,「這時候就很麻煩,因為你先前是自願來,也都知道檢察官的偵辦方向了,你現在要回家?套句鄉民最喜歡說的話:『我褲子都脫一半了,你給我看這個?』這時候,當然不能讓他回去,如果他想拒絕夜間偵訊,覺得自己累了,可以跟檢察官要求在地檢署休息,但是要回家?在實務上臣妾做不到啊!」呂秋遠提到,柯文哲本來是自願應訊,法律上不能強制他留在地檢署,所以檢察官只能當庭逮捕,做成強制處分,而柯馬上聲請提審,「那只是多一個程序而已,白話文叫做拖時間,法院會再問地檢署與柯文哲,了解逮捕是不是不合法,一旦合法,地檢署又會繼續進行訊問,只是多了一個讓地檢署聲押的理由」。律師認為,畢竟柯文哲曾經想要回家「休息」,檢察官當然會懷疑他是要回家串供,「以阿北的體力,漫長的程序、以及地檢署地下室的環境,其實真的不會建議這麼做。這個跟地檢署想要夜間偵訊,阿北不願意所以逮捕他,真的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看到這樣的技術性干擾,有點難過而已,何必如此折磨自己呢?」不過,呂秋遠感嘆,一想到柯文哲拿了補助款去買自己名下的辦公室,不管民眾黨財務困窘,還辜負了這麼多支持者的心意,「他還是繼續被折騰好了,畢竟這是他自己選擇的路。」
傳柯文哲不在家還關手機? 民眾黨駁斥:假新聞、憑空杜撰
針對京華城案,檢廉30日早兵分多路,前往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以及位於台玻大樓的辦公室等地搜索。有媒體報導指出,柯文哲不在家,且疑似手機關機。對此,民眾黨駁斥稱「完全是憑空杜撰、通篇幻想」。有媒體今早報導「柯文哲不在家疑似關機!檢廉已透過管道要求到案說明」,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譴責,根本是製造假新聞,完全是憑空杜撰、通篇幻想。吳怡萱對此表示,民眾黨稍早聲明已提及,該黨將全力配合檢廉偵辦,但很遺憾從今早開始,有媒體含沙射影,未審先判,透過報導抹黑柯文哲,吳怡萱痛批,此番作法已拋棄第四權公正性,嚴厲譴責製造假新聞。檢廉為查明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放寬京華城容積率至840%的法律依據,是否有違背法令,涉及圖利罪,今早前往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搜索,據瞭解,預計在搜索結束後,依被告身分傳喚柯文哲到案,廉政署訊後將移送柯文哲至台北地檢署複訊,不排除對柯採取強制處分。
柯文哲遭廉政署突襲!柯媽喊冤「兒子被冤枉」:可以去學校問老師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北檢在昨(29日)深夜至今凌晨先後裁定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後,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今早又兵分多路前往柯文哲住處及其相關處所搜索,預計會將柯文哲直接帶回廉政署偵訊,並移送至北檢複訊,不排除將對其採取強制處分。對此,柯媽媽喊冤:「我的孩子絕對是清白的」,強調兒子遭到冤枉,「他們如果要辦,有什麼辦法。」柯媽媽30日上午針對兒子住處遭廉政署突襲一事表達感慨:「我自己兒子,我小孩絕對是清白的」,強調兒子當然是被冤枉的,「我們不曾做壞事,我是很信神的人,我很信神喔,常常拜城隍爺、天公這些廟都有拜,有在拜的人,絕對不會做壞事,沒有害人的心。」柯媽媽也表示,她教育長大的孩子,人格絕對可以掛保證,也可以去學校問老師,高中、大學的時候柯都是規規矩矩的,她也感嘆:「他們要怎樣自己去辦,我也沒能力,我真的沒能力,他們如果要辦,有什麼辦法,但這不能隨便辦,隨便辦是有罪過的。」據悉,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疑似行賄應曉薇4500萬元,找應曉薇充當中間人,幫忙關說遊說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3月間,應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之後,柯文哲也交辦都市發展局處理,最終通過840%容積率。檢廉稍早搜索柯文哲住處時,也當場交付傳票給他,預計會將其直接帶回廉政署偵訊,並移送至北檢複訊,不排除將對其採取強制處分。而偵訊重點則會先聚焦柯放寬京華城容積率的問題,因此舉已明顯違反法令,涉犯圖利罪,接著會再比對金流,追查是否有涉犯貪汙或是財產來源不明等相關罪責。
京華城案延燒!柯文哲住處被廉政署突襲 另有4被告遭搜索及約談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北檢在昨(29日)深夜至今凌晨先後裁定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後,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今早又兵分多路前往柯文哲住處及其相關處所搜索,預計會將柯文哲直接帶回廉政署偵訊,並移送至北檢複訊,不排除將對其採取強制處分。此外,另有約4名被告遭搜索及約談,搜索地點至少5處以上,但沒有前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據悉,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疑似行賄應曉薇4500萬元,找應曉薇充當中間人,幫忙關說遊說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3月間,應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之後,柯文哲也交辦都市發展局處理,最終通過840%容積率。檢調追查金流後更發現,沈慶京曾透過管道在2018年至2021年間分批匯款給應曉薇,總金額約4500萬元的賄賂,匯入戶頭後再由助理吳順民分批提領,並存入男友兼辦公室主任王尊侃的帳戶。對此,北檢昨凌晨聲押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其辦公室2助理,以及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接著北院昨晚召開羈押庭,並在昨深夜至今凌晨先後裁定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檢廉隨後又在今早6時20分左右趕赴柯文哲位於北市金山南路二段10巷內的「大安尚御」華廈住處執行同步搜索,然而相關人員按門鈴對講機卻無人應答,搜索行動一度受阻。接著媒體又陸續抵達,為避免節外生枝,3輛公務車在7時25分左右突然駛離,直到7時35分又殺回柯文哲住處,此時柯家人開門,辦案人員才正式進入室內執行搜索。檢廉稍早也當場交付傳票給柯文哲,預計會將柯直接帶回廉政署偵訊,並移送至北檢複訊,不排除將對其採取強制處分。而偵訊重點則會先聚焦柯放寬京華城容積率的問題,因此舉已明顯違反法令,涉犯圖利罪,接著會再比對金流,追查是否有涉犯貪汙或是財產來源不明等相關罪責。
柯文哲涉圖利京華城案 傳威京集團沈慶京遭搜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檢舉在台北市長任內,遭疑提高京華城容積率,涉嫌圖利。台北地檢署今(28)日指揮廉政署搜索京華城負責人、威京集團總部主席「威京小沈」沈慶京辦公室及住處,對此,檢方低調不願證實。據悉,沈慶京日前出國,檢方等他返國後才會採取偵查行動。據悉,柯文哲指示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召開都委會討論前,曾於2020年出席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便當會,應曉薇就京華城案向柯陳情,外界質疑應曉薇為京華城案牽線人。傳出北檢今早帶回應曉薇約談,北檢同樣不予證實。應曉薇傳出與京華城案有關連。(圖/報系資料照)京華城案因捐地變更土地使用分區,土地容積率從一開始的392%提升至560%,但在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將容積率提高至840%,因此被質疑涉嫌圖利財團。對此,柯文哲回應,「容積獎勵是都委會在『合議制下的共識決』,市長沒有權限、也無法下指導棋。」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傳出涉圖利京華城案。(圖/黃威彬攝)本月12日,台北地檢署先前以被告身分傳喚前副市長彭振聲,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成為全案第一個遭到強制處分的被告。檢調21日約談前監委劉玉山、文化大學都市計劃與開發管理學系教授徐國城、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白仁德等3名都委,釐清柯市府提高京華城容積率的決策,調查柯市府是否涉及圖利,而京華城案檢方至今已約談14名都委會委員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