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議價
」民眾黨說明優先法案 推動下修公民權年齡、安樂死
民眾黨今(3)日召開記者會,由黨籍委員說明新會期所負責的優先法案,其中包含透過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以保障媒體,以及18歲公民權、不在籍投票、安樂死等議題。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黃國昌今日於「台灣民眾黨團第十一屆第二會期優先法案記者會」表示,民眾黨團要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完善揭弊者保護法制,鼓勵揭弊者勇於揭發不法弊案,實現廉能政治;此外,還要推動修憲案,廢除考試院及監察院,以及推動下修公民權行使年齡為18歲,完善國家憲政制度,啟動第3波民主改革。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台灣媒體亂象已久,社群平台使用台灣媒體報導,卻沒有給予相當報酬,他將推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立法以保障媒體,提供媒體可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帶動媒體產業正向發展。此外,張啓楷將與林國成委員共推《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2部分改革,第一是公開透明,電視新聞業者,特別是新聞台,應確保其公開發行義務,其中包含股權、財務資訊,更重要的是財務中政府採購、補助、廣告收入的透明化,讓國人清楚媒體的收入來源。張啓楷表示,林國成要推動《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及第69條的修正草案,將勞保基金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他進一步補充,法案內容是將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入法,確保勞保永續發展,保障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則點出,台灣投票制度要改革,民眾黨團將推動不在籍投票,公投、選舉一步到位,全國、地方一併施行,還要開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通訊投票。她進一步說明,電子申請不在籍投票,將考慮分區定點的電子投票。此外,麥玉珍將推動《反歧視法》,延續上會期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禁止一切形式的差異待遇,如肢體、語言等暴力,還有建立民事救濟作為受歧視或騷擾之救濟方法,實質填補受歧視者的損害。至於居住正義部分,麥玉珍強調,近來台灣租住亂象多,在租屋市場,民眾黨完善《住宅法》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保障弱勢者比例和育兒家庭居住權利,修正為已有未成年的子女,即可申請社會住宅。公益出租人免稅額、租屋服務業者免稅額都要提高,通案版本為2萬5000元,考量不同的地區,全屋租金上限建議改為3萬5000元。接著,也要排除樂齡租屋障礙,落實110年修法之附帶決議「訂定租金之收費基準時應考量承租者收入上限。」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表示,「安樂死」議題在台灣一直有許多爭論,她將推動《尊嚴善終法》,搭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和《病人自主權立法》,使人性尊嚴的人權價值才能完整保障,確保經醫師各方評估及病人自主意願的嚴謹程序下進行。實施對象為「具有無法治癒之疾病及無法忍受之痛苦」的病人,包括最低意識狀態和永久植物人。陳昭姿自曝收到許多陳情,台灣推動安樂死的民調高達7至8成作為佐證,說明「每個人有生就有死,所以當他離開的時候會是一個有尊嚴的,有自主的方式離開」,這就是《尊嚴善終法》的精神,這代表台灣的民意脈動,但也當然牽涉生死議題,修法會相當嚴謹。陳昭姿表示,為了以科學、實證精神、台灣醫療體系進步,她要推動《國家醫療科技評估中心設置條例》。台灣因健康投資太低,醫療上壓價、砍價現象普遍,但價格跟價值不同,政策不應一味追求價格單一面向,有時要轉向多元價值思維,例如考慮到家庭中孩子的上學狀況、大人的生產力等,才有更全面的政策藍圖。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台灣現行「長照基金」主要來自菸捐、房地合一稅、遺產稅,稅源高度不穩定,且支出逐年增加,嚴重影響國家勞動力及國民晚年照顧之品質,必須要推動《長照保險法》,未來民眾黨團將參考日本、德國、韓國,比照健保局而成立長照局,建立一套妥善機制,讓財務穩定、多方負擔,目標財源達到2300億。黃珊珊說,也會延續上會期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讓地方財政可以充足,中央運作也不會受到影響,健全台灣整體的財務發展;此外,近年來台灣融資公司、詐騙行為頻繁,乃至於詐騙集團結合之案例層出不窮,影響民眾生存權益乃至我國整體金融體系穩定,因此要推動《融資公司法》打擊詐欺。黃珊珊解釋,本次推動的《融資公司法草案》,部分融資公司已成三不管灰色地帶,「融資公司變成影子銀行,已經大到比銀行還大,誘使年輕人借款,最後卻還不出來,變相使他們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車手」。她認為,應指定由金管會監管,落實監管、遏止民眾信用不當擴張。民眾黨團副總召吳春城表示,上會期台灣民眾黨團八位立委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扮演關鍵少數的力量。吳春城說,民眾黨團延續戰力,推動各項法案。他負責的是人口政策,台灣面臨最大的人口問題就是少子化及高齡化。針對少子化,吳春城推動《營養午餐專法》,當前台灣學校,每週提供炸物兩次以上的學校竟然占到22%,還有丸類、香腸等重組食品、半加工食品超過五成,相當不營養,對照日韓在60年前,已有《營養午餐專法》,凸顯台灣的教育部懈怠、立法牛步,「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孩子的營養錢,絕對不能省」,本會期民眾黨團將會盡力推動。吳春城也會持續針對高齡化,推動壯世代相關法案,包括《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他說,台灣已經邁入超高齡社會,社會福利預算達8130億元,政府思維僵化,沒有想到高齡者所組成的金字塔結構,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強調,《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是一個全面性的政策,並從文化開始改革,目前各部會響應中,應消弭對長者歧視,將高齡者統稱為壯世代。民眾黨立委林憶君說,現代軍事偵查手段多元化、戰場透明度高,中共衛星技術也越來越發達,很容易拍到我國軍事基地營區和戰力配置,因此將透過修訂《要塞堡壘地帶法》,明確定義戰略要域、公告被劃分戰略要域地點,避免民眾無意間觸法,以及規範哪些行為應被禁止,以保障營區、設施的安全。林憶君並點出,國軍裝備基地、軍事工程都有保密要求,目前普遍缺工,將推動《陸海空軍獎勵條例》,修法鼓勵民間參與國防工程建設與事務。她強調,民眾黨將為國軍爭取更人性化服役環境,讓國軍能夠安心服役、捍衛家園。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主張盡速開議,上周五已函請立法院長韓國瑜,要求召開黨團協商,相信韓國瑜辦公室已經收到,希望韓能盡速召開黨團協商,決定開議日期。若各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就依照新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自提出議事日程草案,交由談話會表決處理,希望民進黨團負起責任,清楚表態民進黨團打算何時開議,給全體國人清楚的交代。
立委召開數位平台媒體議價公聽會 數發部:支持新聞有價
立委范雲、張廖萬堅及林楚茵辦公室今(15)日就「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議題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專家學者、數位平台、以及第一線產製新聞的媒體業勞工代表提供建議,討論如何建立最適合我國環境的平台與媒體分潤機制。數位發展部也派員到場,表示支持「新聞有價」概念出發,也將持續協助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業者溝通協商。范雲指出,數位時代來臨,大型跨國平台如Google、Meta,長期在搜尋引擎、社群媒體上,無償使用媒體產製的新聞內容,又同時佔去國內七至八成的數位廣告,近乎壟斷國內的數位廣告市場。根據由文化部補助的「數位平台對出版業新聞媒體之影響」調查結果:近五年間,雜誌出版品收入衰退約20%、雜誌廣告收入下滑近80%。在營收概況方面,近十年報紙的營收一路減少至將近50%。「新聞媒體業出現生存危機,若不設法改善,恐導致監督政府的第四權之死。」范雲表示,目前世界各國「新聞有價」的共識已成形,如澳洲已訂定強制議價的專法,歐盟則採取著作權延伸的模式,於2019年通過法案「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賦予新聞媒體業者就數位平台線上利用其新聞出版物的行為財產權等相關權利。台灣過去在有線廣播電視法中,也明定系統業者每年按營業額百分之一,提繳至主管機關成立之特種基金,用途包含捐贈公視、補助偏鄉架設有線電視網等,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曾為媒體人的林楚茵認為,去年12月數發部舉辦四次新聞業者、數位平台的對話會議,可惜雙邊對話沒有聚焦,說明提出媒體議價法刻不容緩。她強調,立法目的是由政府建立對話機制,但是政府不能介入協商,應致力讓雙邊對話回歸市場商業機制,得到滿意的協商結果。但她坦言,部分跨國數位平台在台灣沒有商業據點,所以這部法案最困難的是執行面的問題,需要社會各界的意見激盪。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國瑋強調,立法是使數位平台與媒體對話的必要手段,政府在其中應積極推動。其中分潤機制、或者成立特別基金等模式皆持開放態度,惟應必須在透明、獨立、公正的機制下,訂定合理分潤或分配比例金額。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林照真教授則指出,儘管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的協商機制需要建立,目前台灣媒體以「公會」為主的模式,較難開展平台和個別媒體的具體協商。她建議,各家媒體應指定專人,一方面進行資訊收集,一方面也代表公司成為協商窗口,方有助於協商的實質推動。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今天亦到場說明工作進程,以支持「新聞有價」概念出發,這段時間持續協助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台業者進行溝通及協商,相關法律制度與配套之研究亦將列為優先工作項目。數位平台業者Google、Meta,今日因故不能到場,以書面資料表示,肯認新聞內容的價值,並支持數位內容的發展。
新聞媒體議價法 將進入立法程序
新聞議價第一次走入立法程序。有關新聞媒體議價,國內新聞業者已與大型跨境數位平台完成首波對話,多位國內法律、新聞學者也推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根據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透露,新的立法院會期,多位跨黨派立委將提出新聞議價相關草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由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草擬,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昨與多位學者召開線上記者會表示,經聯絡、相互溝通理念後,將委由民進黨立委范雲在新會期提案,立委林楚茵也將提出相關版本;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則與21世紀基金會合作,要提出一部較為全面性的數位平台治理法案,其中有關新聞議價的部分,也有融入民間版本的新聞媒體議價法。王立達表示,媒體議價草案以促進媒體與數位平台談判為宗旨,會分多階段促進談判協商程序,避免協商沒有結果、淪為空談。若進入仲裁階段,法案會要求提供議價相關資料,像是廣告收入、流量、點擊率等,藉由仲裁後確定應該給付金額,同時可以做合理調整。林照真強調,美國、加拿大、英國、澳洲都有訂定新法,保障著作權,但台灣媒體相對年輕,沒辦法保障平等跟大型跨境平台議價,立法是唯一辦法。林照真說,在立法之前也必須做準備,媒體間需要整合。此外,現在都用公會組織協商,但公會在過去是鬆散的,也沒有面對這麼大議案的經驗,要協調出專責人員,集中推動法案。林照真強調,媒體健全發展攸關台灣新聞民主,期待不同黨派的朝野立委,能體認「新聞有價」的前提下,進行政黨合作,讓該法案能在本會期順利成案。
百億大玩具1/媒體獨臂無力撐大局 數位平台強制議價需要政府介入
來自台大、政大、中正大學及陽明交通大學等跨校學者日前推出民間版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新聞議價法)草案,並建議由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擔任主管機關,這已經是學者第4度對此議題提出呼籲,卻仍未獲得政府正面回應。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無奈地指出,新聞議價制度推了一年半,但到現在主管機關是誰都不知道,找一個主管機關這麼困難嗎?國民黨立委、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表示,社群網站的滲透率早就超越了任何一家媒體公司,也榨取了內容生產者外溢出來的大部分經濟價值;根據學者研究,地方新聞人力25年來減少6成、報紙傳統廣告收入衰退9成。他指出,歐盟以及澳洲等20多國努力要求Google和Facebook等平台為新聞付費,讓媒體有新的轉機跟生路,Google已與300家歐盟新聞業簽訂協議,同意付費給新聞媒體;Facebook同樣願意支付費用給法國報社,而台灣政府卻毫無動作。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羅世宏指出,台灣新聞業危機已經到了不可忽視的地步,應努力讓數位平台支付新聞授權費用,並提供更透明與合理的廣告分潤機制,否則民主的健全運作也將因此難以為繼,但由於數位平台與新聞業的談判地位不對等,因此還需要各方努力才有可能促成。羅世宏指出,Google和臉書目前已經付費給美國、澳洲、德國和法國等地的優質新聞媒體。他舉例說,澳洲自去年2月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大型數位平台已向澳洲相關的新聞媒體支付了總額超過2億澳幣(約新台幣40.7億元);法國在2019年完成修改國內著作權法後,臉書母公司Meta旗下的Facebook News也同意將支付給法國「綜合報導聯盟(APIG)」內約100家報紙,總額6千萬歐元(約新台幣18.15億元)費用。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表示,因為有好的新聞內容,Google搜尋引擎才能讓使用者有好的搜尋體驗,數位平台就該使用者付費。(CTWANT合成圖/報系資料照)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表示,新聞議價是「使用者付費」的問題,全球的政府與媒體都在關心這件事,目前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成功的例子中,在澳洲是由媒體大亨梅鐸旗下的「新聞集團」推動立法,該集團本身就是跨國的大集團,能提供非常多資源,也有力量與Google及臉書等大企業抗衡;而在法國是由有百年歷史的法新社主導,法新社早在多年前Google起步不久,曾經就Google使用法新社的素材提告,後來雙方私下合解。林照真說,各個國家對於數位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的解決方案不一、主管單位也不同,例如澳洲是由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負責,雖然該國的《競爭法》與台灣的《公平交易法》有相似之處,但公平會管理的是整個市場的競爭制序,又有所不同;加拿大《網路新聞法案》(Online News Act)的主管機關比較類似台灣的文化部,但裡面規範的內容又涉及其他部會,都不是單獨一個部門能夠處理的,考量數發部是一個負責協調跨國數位平台的機構,所以相關學者們認為它最合適,才會在草案中建議由數發部主管。「在數位時代很多領域模糊了,要由單一部會管理,可能會陷入干涉其他政府部門職掌的問題。」林照真說,現代媒體面對數位化、網路化的問題,本來就不是單一部會能負責,學者在草擬法案的過程中,接觸NCC、文化部及公平會都不認為是他們部門該管的業務,數發部雖然自認有協調數位平台的權責與能力,但媒體營運卻不在其管轄內。「往好處想,證明台灣的機關都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林照真說,這個議題可能需要二個以上的主管機關合作,目前行政院由政委出面跨部會協調,由各部會分工合作,不過,「三個和尚沒水喝」,王立達才會感嘆,「拖了一年半,到現在主管機關是誰都不知道。」林照真建議,各媒體可以在不違反「聯合行為」的情況下,透過同業公會等組織形成共識一起跟跨國數位平台協商,表達談判的意願,若是跨國平台不願意談,未來也可成為國家公權力或是司法介入時的籌碼。NCC為推動數位中介法舉辦說明會,但因草案引發箝制言論的爭議,最後胎死腹中。(圖/NCC提供)
百億大玩具2/拒管新聞議價 數發部只與數位平台談「攜碼」
立法院即將開議,在野黨已揚言將會在《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與數位發展部(數發部)預算上開闢戰場,嚴格把關。雖然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已表示,非法言論的監理業務不屬數發部,不會接手《中介法》,但在野黨指出,《中介法》除了規範網路言論的「數位內容」外,其實也規範利潤分配的「數位市場」,日前學者提出的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也建議數發部為主管機關,只不過數發部卻表示無意接手。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中介法》草案的內容規範,包含數位內容及數位市場兩個部分,原本應該優先討論的是數位市場秩序,包括網路社群平台在轉貼新聞內容時應如何與內容產製者分潤的相關規範;但在8月22日的第3次公聽會上,與會者討論卻都集中在數位內容的管制,才會引發「大炸鍋」,「箝制言論自由」的批評排山倒海而來,政府只好緊急擱置這項草案。立委蔡壁如認為,網路上的非法言論的確需要規範,但不能拿來做為箝制言論自由的藉口。(圖/翻攝自蔡壁如臉書)蔡壁如指出,網路平台與媒體議價支付使用新聞內容的費用,屬於管理數位市場的一部分,對於維護台灣的健康新聞環境來說很重要,媒體產製的內容被網路平台用來蹭流量,所產生的利潤卻沒有分給真正的製作者,這樣並不公平,也讓媒體流失大量的收入。她說,專家學者在討論《中介法》時,原本要先推「議價法」,但後來歪樓了,全部焦點都落在「管制網路言論」上面。「媒體如果有健康的財源,就不必看政府的臉色,現在幾乎所有的媒體都是靠政府在豢養。」蔡壁如質疑,政府對於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的制度規劃,遲遲沒有進度,固然因為涉及現有不同政府部門,權責相當複雜,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執政者也不樂見新聞媒體開拓財源。她舉例說,現在選舉近了,衛福部有大筆預算刊登防疫廣告,新聞媒體怎麼敢不報導前衛福部長、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的正面新聞?她不滿地說,政府光明正大「收買」媒體,「花500萬在電視上教人洗手,另外500萬再幫忙宣傳,媒體為了生存,能不妥協嗎?」政府掌握大筆行銷預算,在不景氣時成為媒體的重要收入來源之一。圖為總統蔡英文與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出席電腦電玩電器空調影音展。(圖/黃威彬攝)台北市長候選人、「台灣維新」召集人蘇煥智說,對於社群網路平台為使用新聞內容付費給媒體,部分立委及民間學者疾呼政府應立法推動,並建議由數發部主導,結果對於這種會得罪人的立法,數發部又馬上踢皮球,表示必須由政委負責協調。蘇煥智指出,唐鳳表示將由「多元宇宙科」研究跨平台互通性標準,讓民眾以使用單一帳號登入不同的數位平台,但這種「攜碼」的事應該是民間業者自己的商業行為,不須動用到政府部門;反觀數位平台是否向新聞媒體付費,是攸關民主社會健全第四權的議題,數發部卻又不願負責,質疑數發部設立後將造成互搶資源、卻互踢皮球,反而弱化行政院的統合領導力。看來數發部只想透過「多元宇宙科」就「攜碼在不同平台間轉換帳號」這種事與各大數位平台協調,而不打算處理使用者付費、廣告分潤等嚴肅的問題,難怪被批評是花費200億元量身打造的「數位大玩具」。
學者籲媒體議價法將由數位部主管? 唐鳳給出答案
國內多名學者今(1)日公布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要推動專法讓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要求數位平台為使用新聞付費,而草案中也建議主管機關為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對此,數位部長唐鳳則回應,目前在政委吳政忠的協調下,已經在協調相關部會的分工,會再進行協助。負責起草草案的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今表示,媒體議價法的主管機關以數位部最為合適,本法事涉數位平臺與新聞媒體等兩大數位經濟關鍵產業,如何能達到合理的資源分配與永續均衡發展;而台大新聞系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則直言,從多個管道了解,數位部長唐鳳對此議題並不感興趣,希望能透過與行政院討論以及獲得立法院的支持來推動此項法律。對此唐鳳表示,這項議題督導政委是吳政忠,已經有在協調相關部會分工,協調議題就是「新聞業跟大型跨境平台共榮議題」,數位部也會對對大型跨國平台的廣告投放業務,跟相關部會一起進行整體性了解,探訪新聞業因此面臨哪些關鍵的問題,再跟各部會一起協助跟大型數位平台業者展開平等對話。唐鳳也直言,政府施政不是根據個人興趣,她也參與各部會相關協調,明確方向做法有可以分享會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