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3歲時被拐賣給38歲男強迫生子 35年後決定究責
1987年正月,一名13歲的女童被一對夫妻從陝西華縣拐到山東,賣給一戶人家被迫生子。幸運的是,兩年後,經過數次逃離,她最終被解救。但噩夢並未因此停止。被解救時沒能帶走的兒子,成了她的牽絆,未被追責的買家,成了她長久無法擺脫的陰影。經過35年後,她決定拔出心裡的那根刺,追究人口販賣份子和涉案公職人員的責任,給自己一個安慰。郭麗決定拔出心裡的那根刺,追究人口販賣份子和涉案公職人員的責任,給自己一個安慰。(圖/翻攝自大象新聞)根據大陸的《大象新聞》報導,當年,13歲的郭麗剛開學,早起7點多,距離學校還有一公里的位置,郭麗遇到了一對抱著孩子的夫婦向她問路。郭麗給他們領路後,問路夫婦為了表示感謝給了郭麗一瓶汽水,沒喝幾口,郭麗便昏迷。當天夜裡,兩人帶郭麗入住了菏澤一家旅社,次日被送到了菏澤市胡集鄉一個村莊的家中,看到門口貼著的「喜」字,郭麗才意識到自己被拐賣了,「這個時候已經完了,後來的日子他們天天都管著我,不讓我出門」。13歲的郭麗剛開學,早起7點多,距離學校還有一公里的位置,郭麗遇到了一對抱著孩子的夫婦向她問路。郭麗給他們領路後,問路夫婦為了表示感謝給了郭麗一瓶汽水,沒喝幾口,郭麗便昏迷。(圖/翻攝自大象新聞)郭麗回憶,曾經為了逃跑,她喝過煤油、吞過鐵釘,「我想讓她們把我送到醫院,只要出去我就能遇到好心人給我爸媽帶個信」。但每次都會請來村中退休的老醫生,把郭麗從死神手裡拉回來。1988年6月,郭麗被迫與李某某生下一子,那時的她還未滿15歲,「雖然我只有十來歲,但看到孩子,我也心軟過」。但這家人對郭麗的打罵、囚禁,最終還是激發了她逃跑的念頭。1989年2月,郭麗趁著家中看管不嚴,帶著孩子跑到公安局報案。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向她承諾會幫她聯繫家人後,郭麗留下老家地址後返回胡集鄉,「回去之後,我每天都會往我家的方向看,盼著我爸來接我」。大約一年後,郭麗的父親和民警來到李某某家,將郭麗接回了陝西老家,但走時她卻沒能帶走孩子。回家後,郭麗再婚,生下了一雙兒女,但由於李某某頻繁給他寄信,郭麗被拐賣的事情很快傳到了她現任丈夫的耳中,後來由於長期的爭吵,郭麗於1997年與丈夫離婚。被拐35年後,她決定「拔除心裡的那根刺」,買家兩年前已車禍去世,責任無從追起,但她要追究人販子和涉案公職人員的責任,給父親一個交代,給自己一個安慰,也希望終結身邊的謠言。為了親自看著人口販賣販子受審,此前受疫情影響無法出庭的郭麗申請推遲原定審期至今,要求公開審理。她毫不避諱講述自己的遭遇,她不止一次說,「我該得到保護的時候沒有得到保護,早已沒了隱私,我現在不需要保護了,需要站出來和法律一起去嚴懲拐賣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