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匯流
」【追劇扯統戰3】愛奇藝「被稅」多年 文化部不爽給名份
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依據現行法令無法在台設立子公司,文化部長鄭麗君更曾公開反對愛奇藝落地。該公司改採折衷方式,委託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負責會員收入與廣告銷售業務,並依法在台繳稅,也曾轉播2020台北跨年晚會。依照投審會《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規定,大陸影視音不得在台投資,文化部長鄭麗君更曾公開反對愛奇藝落地,表明電影、電視、影音串流服務,是不許陸資投資的項目,並指大陸也沒有開放台灣平台進入,將難題拋回經濟部。投審會發言人楊淑玲解釋,當時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以新台幣100萬元,在台申請投資設立「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經營項目涵蓋「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及「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但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該公司實際營運項目是透過入口網站在台灣經營影視音內容服務,不在政府「正面表列」的開放項目中。NCC新聞聯絡人曾憲康表示,愛奇藝落地涉及經濟部兩岸投資管轄範圍,大陸影視音作品來台則需另外經過文化部審核,非NCC所管轄;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則說,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大陸地區的營利事業在台灣設立子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從事業務活動。
【追劇扯統戰4】每年採購台劇逾10億 學者:開放凸顯台灣價值
行政院長蘇貞昌三月十日接受立委范雲質詢影音串流平台OTT產業管理辦法時,霸氣地宣稱要防止大陸影音平台「入島、入戶、入腦」,並透過修法杜絕對台統戰,言下之意就是要阻絕愛奇藝在台合法生根。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耀祥三月二十三日則在立院強調,他在七月任期結束前,將提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把境內、境外OTT都納入管理,更表明「一定要管」來自大陸的愛奇藝,至於「怎麼管」則有待評估。本刊調查,愛奇藝平台每日訪客數超過100萬人次,每月不重複造訪人次突破1000萬,居台灣最常被使用的影音串流平台之首,光是每年採購台劇就斥資逾新台幣10億元,排名其後的Netflix,年採購規模則超過新台幣1億元。愛奇藝每年採購台劇金額高達10億元,最近更開始自製戲劇,目前正熱播、由安心亞主演的《墜愛》就是成果之一。(圖/報系資料照)台灣自製的節目,近年來在多國電視頻道或影音串流平台露出,根據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統計,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間,台劇在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電視台,分別有15部、43部和63部上映,而台劇在大陸的電視台,受限於大陸對境外內容審查的規定,2018年只有1部上映,去年上半年更是掛零。反之,台劇在大陸的影音串流平台卻逆勢竄起,單一平台上架數量以愛奇藝最多,達45部,包含電視劇、電影和綜藝等類型。現今閱聽大眾的習慣改變,即使傳統電視頻道未上架的節目、戲劇或電影,也能透過網路平台收看,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指出:「政府質疑陸資OTT業者文化滲透,採取限制落地,民眾只會被迫轉而觀看盜版,因為網路跨境的現況避無可避。」並建議「OTT立法應從輔導產業的角度出發,讓陸資進入,並要求其提出一定比例資金採購台灣節目,製造雙贏局面。」他認為,對岸不允許台灣的影視音產業落地,政府更應該開放大陸的OTT合法申請,凸顯民主的台灣價值,何況OTT平台不易防堵,除非設下網路防火牆,但如此一來,跟共產黨有什麼分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