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娘
」律師娘肉搜小三找錯人 「連女帶爸」公審超慘下場曝光
一名懷疑律師尪外遇並遭小三騙走數千萬的羅姓女子,憑疑似小三的臉書打卡肉搜到陳女,她除在臉書指控陳女小三、陳父詐騙集團,還到陳父建設公司的Google評論留言,遭陳姓父女提告誹謗,法官認定羅女搞烏龍,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定讞;民事一審判各賠償陳女、陳父30萬,並在個人臉書刊登1個月民事判決內容。判決書指出,羅女稱經由陳姓小三臉書,發現對方曾在嘉義某社區打卡與居住,且其建設公司的家庭背景也與陳女吻合。而之所以去Google評論留言,是擔心誤認而詢問陳父是否有人冒用其女兒名義在網路詐騙,自己僅是提醒陳女可能被詐團盯上,與希望陳父主動聯絡,但陳父未回應。另此事事關數千萬詐騙、夫妻30多年感情,因此在個人臉書等管道警告親友詐騙、抒發自己情緒。擔任公務員的陳女則稱,自己從未與男人有不正常交往,卻在網路遭羅女指控小三,造成她失眠、沮喪與精神極為痛苦;陳父也指,此事導致他遭長官、親友關切,還有廠商質疑他為人及公司信用,並發生失眠、情緒低落,甚至罹患壓力創傷後遺症須長期治療。僅管羅女辯稱已盡查證義務,但法官認為陳姓父女被陌生人指控小三、詐騙集團,加上網路言論真假與目的難辨,回應留言可能產生不必要糾紛,因此不回應羅女並無不當;另羅女明知其懷疑的小三可能使用假帳號,卻依該帳號的不實線索肉搜陳女,非合理查證。審酌後對分別遭陳女、陳父求償200萬及300萬的羅女,各判賠30萬,還要在個人臉書刊登民事判決重要內容1個月。可上訴。
聯電經理偷吃律師娘:爬妳身上駕駕駕!綠帽夫因「一件事」告不成
一名葉姓律師的妻子偷吃一名聯電「8F廠」鄭姓經理,直到鄭男妻子主動告知,葉男才知道自己已經戴了很久的綠帽,憤而向法院提告。不過新竹地院審理此案時,發現葉男竟以撤回告訴、「日後不會對鄭男提告」當交換條件,要鄭妻提出關於自己妻子的不利事證,故駁回葉男聲請的假執行及上訴,且判他需負擔訴訟費用。判決書指出,葉妻於2018年10月在聯電工作時,與鄭姓經理多次上摩鐵開房;10月5月鄭妻透過家中監視器發現老公將葉妻直接帶回家,從而發現他們的姦情,並於隔年1月底傳訊給葉男,告知「你太太與我先生有外遇」,葉男才知道此事。葉男指控鄭男和自己的妻子交往時間長達1年,而且為了要增加性愛的刺激和快感,竟然特別選在自己辦公室旁的摩鐵;鄭妻提供外遇證據含對話訊息、影像檔截圖,鹹濕對話有「3小時一下就到了」、「是我太久了,還是…」、「我決定今天要爬到你身上駕駕駕了」、「好想你那誘人的肉體」、「駕駕駕…捏屁股」、「很想把你吃掉」、「一早就濕濕的想攻擊金剛鳥」等語。葉男表示自己精神痛苦鉅大,向他們提告並求償90萬元和請求宣告假執行。(圖/翻攝畫面)鄭男則反控葉男為了要對葉妻提告,竟要求自己的妻子提供對葉妻不利的事證,並承諾日後不會對鄭男提出任何民、刑事訴訟的訴追法律責任之請求,而且還願意撤回告訴和起訴狀,證明已經成立和解契約,但葉男違反誠信原則,依舊提出告訴。新竹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鄭男和葉妻的交往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範圍,但葉男既已經和鄭妻達成共識,就不再有理由請求被告損害賠償和假執行,故駁回葉男聲請的假執行及上訴,且判他需負擔訴訟費用;全案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