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聯合會
」 律師 全國律師聯合會 全律會 陳彥希 財政部直言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 律師:只剩黃國昌扯政治口水
憲法法庭6日就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上半場已結束。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對擴權法案毫無憲法招架能力。他指出,憲法法庭今天辯論,上午場藍白已慘不忍睹,只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扯「綠能你不能」等政治口水,完全擋不住「擴權違憲」的普世價值方向,藍白敗象已明,他也點出三大重點。第一,黃帝穎指出,「法律專家意見及法庭之友意見書一面倒認定擴權違憲」,上午開庭,憲法法庭專家意見由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及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出具意見書,對「擴權法案」的立法程序及實體內容均指出違憲,法庭之友意見書,也絕大部分指出擴權違憲。第二,黃帝穎續指,「藍白擋不住法界通說認定擴權違憲」,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等123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針對擴權法案「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未經實質審查,更未有實質審議,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這不僅傷害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基本原則。」此外,黃帝穎說,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超過400位律師連署直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法界通說擴權違憲。最後,黃帝穎指出,「藍白擋不住美國歐洲對國會擴權的強烈質疑」,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聯合聲明,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黃帝穎表示,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更指出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他認為,憲法法庭上藍白阻擋違憲判定已如螳臂當車。
賴清德核定成立大法官審薦小組 副總統蕭美琴任召集人
現任大法官15人中,包括105年11月1日就任的許宗力、蔡烱燉、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位大法官,任期將在10月31日屆滿。總統府15日表示,賴清德總統已核定成立「113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審薦小組將協助總統提名大法官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現任大法官15人,其中105年11月1日就任的許宗力院長、蔡烱燉副院長、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7位大法官,任期將在今(113)年10月31日屆滿,為使大法官任期銜接,發揮憲政功能,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名包含正、副院長在內的7位大法官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郭雅慧說明,大法官是憲政的守護者、人權的捍衛者。總統為行使憲法賦予的提名職權,已核定一百十三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敦聘蕭副總統美琴、司法院賴前院長英照、謝前副院長在全、林前大法官錫堯、全國律師聯合會陳前理事長彥希5人為提名審薦小組委員,並指請蕭美琴擔任召集人,賴英照擔任副召集人。郭雅慧表示,審薦小組將襄助總統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提名大法官,預訂於7月16日召開第1次會議,展開審薦工作(依慣例不含正、副院長),會後將發布新聞,在總統府官網刊登徵才公告,並函請機關、學校及團體推薦,接受社會各界推(自)薦大法官候選人。
立院大衝突 全國律師聯合會盼朝野尊重憲政實質討論
國民黨及民眾黨所提國會改革法案,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立法院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權進行修訂。朝野歷經數輪協商,仍破局,形成上週五立法院全武行局面。全國律師聯合會提出聲明,表示立法院應遵守正當程序等憲政原理,並應實質討論及審議相關法案,切勿以黨派之私而破壞民主憲政之運作原理。全國律師聯合會表示,關於立法院於2024年5月17日擬強行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花東交通三項總額逾2兆元的特別條例等四案,基於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之使命,針對此次爭議,提出3點聲明。全國律師聯合會表示,憲法設置國家機關之本旨,在使各憲法機關發揮其應有之憲政功能。依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是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之「議決」程序,在立法院必須先「議」後「決」(參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342號楊建華大法官之不同意見書),申言之,立法院通過法律案、預算案應先進行「議」,也就是「討論」的程序,才能夠「決」。「然立法院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花東交通三項總額逾2兆元的特別條例等四案,竟未經實質討論,更未有實質審查,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全國律師聯合會表示,立法院為人民議決法律案、預算案等憲政功能,顯然未能發揮,此不僅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的基本原理,因此表達最嚴正的譴責。全國律師聯合會指出,立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花東交通三項總額逾2兆元的特別條例等四案,對於憲法機關間的憲政秩序影響深遠,且亦涉及國家財政之重大規劃,對於人民的影響至為重大,因此,呼籲立法院,應遵守正當程序等憲政原理,並應實質討論及審議相關法案,切勿以黨派之私而破壞民主憲政之運作原理。全國律師聯合會提及,國會固為民意之彰顯,然立法委員對其選民,亦負有積極參與實質審議之責,國會的有效運作端賴立委諸公們的實質討論及審議,此亦為民主憲政制度運作之基石。民主憲政制度是台灣的驕傲,也是這塊土地上人民的共同信念,堅信台灣民主的韌性,也期許立法院本於憲法職責,妥適立法。
法官也崩潰2/律師辯護國民法官被指散沙 司法院擬找法助上陣挨批
國民法官制度是司法院重點推動的政策,甚至有司法高層認為「國民法官可以救司法!」不過實行9個月以來,各界毀譽參半,司法院長許宗力日前在律師節慶祝大會上,數度指責律師在國民法官案件上的表現是一盤散沙,形同掀開了潘朵拉的盒子,引起律師界強烈反彈,司法院採取補救措施,日前發公文要求各法院統計法官助理名額,疑似要將基層法院的法官助理挪用為國民法官的約聘公設辯護人,讓基層法官罵聲不斷。每年9月9日是律師節,全國律師聯合會今年邀請總統蔡英文、司法院長許宗力、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檢察總長邢泰釗等司法高層參加律師節慶祝大會,蔡英文致詞時提到,她上任以來,逐步落實《國民法官法》等各項司法改革,希望將國民的視野及經驗納入審判,也希望律師在個案當中為當事人爭取最佳利益,在臺灣邁向法治國家的過程中扮演維護民眾權益、落實公平正義的關鍵角色。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律師節慶祝大會中,批評律師在國民法官的表現是一盤散沙,引發軒然大波。(圖/總統府官網)不料輪到司法院長許宗力致詞時,他卻表示今年開始實施的《國民法官法》新制,各方指出檢辯實力不對等問題,而且最近幾件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程序中,顯現出相對於有組織、有訓練、有專職人力配置的檢方,欠缺有組織奧援的辯方通常單打獨鬥,即使3位出庭,也看不出團隊合作跡象,顯如一團散沙。由於許宗力致詞時批律師「一盤散沙」不只一次,激起台下律師們的憤怒,全律會也發表聲明認為「難以苟同」。司法院事後兩度澄清,強調感佩律師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努力付出,正積極研議妥適方案。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長陳婷玉也回應,相關問題會再跟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商,如果法扶律師的接案意願不高,會考慮透過司法院所屬法院編制內的公設辯護人上場,司法院也會對公設辯護人積極進行訓練。司法院發函各法院調查法官助理人數,基層法官認為是想挪用當國民法官的約聘公設辯護人,反彈聲浪高漲。(圖/報系資料照)不過有法官爆料指出,司法院已發公文要求各法院統計法官助理名額,懷疑要將法官助理挪用當國民法官的約聘公設辯護人,引起基層法官反彈。據了解,司法院前後共發兩次公文,要求各法院調查法官助理人力,不少法官認為這就是高層要動用全國法助的心思,也是想要收回各法院的部分法助名額,挪給國民法官的約聘公設辯護人名額使用。有法官指出,高等法院的法官助理名額多到「滿出來」,像高雄高分院錄取的法官助理還挪給司法院刑事廳使用,但是基層法的法助人力不足,連庭長和審判長都要共用法助,有些庭長還不好意思使用法助,大家都苦哈哈,居然還要動用地院法助的歪腦筋。另有法官表示,雖然司法院目前只說先盤點人力,但白紙黑字寫出來的,只是什麼時候做的差別,希望司法院不要成為基層法官的豬隊友,不管高層要怎麼拿著刀叉吃哪個位置,但不該拿著刀叉指向基層人員。還有法官認為,調解可以送去鄉鎮市公所調委會,為何還要占用法院資源?而且調解的時段很少,還被排滿滿,排都排不進去。
律師公會怨國民法官案酬金少 司法院:公設辯護人也可上場
全國律師聯合會不滿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律師節慶祝大會中,質疑律師在國民法官案件的表現是一盤散沙,全律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強調律師界在這類案件面臨制度上、資源上困境,難以苟同許宗力的說法,律師界曾多次要求提高律師酬金,希望司法院正視律師界聲音。全律會指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是司法改革重點項目中的重點,需要審檢辯三方齊心協力,律師界在國民法官法立法階段,即已多次向司法院提出建言,可惜未必盡為當局採納。律師界為厚植國民法官案件的辯護能量,在該法今年1月1日施行前,持續開辦與辯護有關的教育訓練課程,積極培訓辯護人力,接受上述教育訓練課程的律師不下千人次,律師界已盡協助司法院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努力與付出不容抹煞。律師界領導人曾一再提醒司法院注意資源配置不均衡,期盼司法院能正視律師界的聲音,傾聽律師界有關國民法官制度運作的意見,攜手跨越障礙,共同保障人民權益。對此,司法院新聞及法治宣導處長陳婷玉今天上午在司法院例行記者會表示,相關問題會再跟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商,目前國民法官的律師酬金已較一般案件高,後續有無調漲空間,還要討論,另外,如果法扶律師的接案意願不高,也會考慮透過司法院所屬法院編制內的公設辯護人上場,司法院也會對公設辯護人積極進行訓練。
律師被討債1/全國律師聯合會發支付命令 律師痛批強制入會收費違憲
許多律師近來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向他們追討7200元債務,這些律師如同丈二金剛,想不起來究竟欠誰錢,還勞駕法院幫忙討債,打開支付命令仔細一瞧,赫然發現債權人竟然是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法定代理人則是前陣子選上全律會理事長的前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有的債權人則掛名上屆理事長陳彥希,不少律師看到後氣炸了,直呼全律會這樣催討會費違憲,還有律師聲明異議,準備上法院和全律會「直球對決」!未繳全律會會費達2年的律師初步統計上千人,扣掉補繳者,實際遭全律會鎖定寄發支付命令者達500人,欠繳金額近400萬元,如果置之不理恐遭法院強制執行。其中不乏大牌律師,包括前立委謝啟大、曾任中央標準局長和教育部高教司長的楊崇森,還有法界知名的侯姓資深律師,以及知名勞權律師蔡瑞麟等人。侯姓律師痛批全律會的作法違憲!因為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律師不想參加全國律師聯合會,直接撤銷會員資格就好,怎麼可以發支付命令跟律師要錢、強迫律師入會?就像人民不想參加政黨,政黨就直接撤銷黨員資格了,那有政黨可以因為黨員不願繳黨費,就發支付命令,強迫人家一定要繳費留在黨裡?全國律師聯合會向欠繳兩年會費的律師追討會費,引起不少律師反彈。圖左1為第1屆全律會理事長陳彥希,右1為第2屆理事長尤美女。(圖/翻攝臉書)侯律師並質疑:「《律師法》哪一個條文強迫律師一定要加入全律會、成為會員、還要繳會費?」《律師法》只是說律師有資格加入全律會成為會員,而不是強迫律師一定要入會,相關法律也只規定律師一定要加入地方律師公會、才能到法院等司法機關登錄並執業,現在全律會強迫律師入會,不加入就要告人家,「這樣要錢,吃相難看!」侯律師觀察認為,「全律師其實沒做麼事,只是虛有其名,一堆人在那裏搞頭銜、沽名釣譽,每年開個大會,吃吃喝喝而已。」侯律師判斷,全律會的前身是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會員是各地方律師公會,但當時一些地方公會不願上繳會費給全聯會,「收入變少後,就自己修法、弄規定改成全國律師都是全律會的會員」。侯律師強調,不想為這點小錢全聯會吵吵鬧鬧,他還是會繳,但是「我根本不想參加」。知名勞權律師蔡瑞麟則在臉書PO文,質疑為何甚麼全律會連入會程序都沒有,律師就「依法入了會?而且還要繳會費?」他氣憤指出:「你不客氣,我也不會客氣的。」「請問全國律師聯合會除了鬥爭,做了什麼?我入會了嗎?憑什麼來要會費。」還表示「待會去遞狀!」另有一位美女律師在臉書留言,表示她多年前已轉為公司法務,只是遲至去年底才退掉台北律師公會的會員身分,沒想到剛過完年就收到她人生中第一件支付命令——全律會來討會費!法官出身的前新黨立委謝啟大現為律師,也遭全國律師聯合會催討會費。(圖/報系資料照)
律師被討債2/台北律師公會遭開吉 全國律師聯合會追1500萬會費
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對欠繳兩年會費的律師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催討,引發律師們強烈反彈,其實被全律會追討會費的不只個人律師,連全國最大的地方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也被全律會認定欠繳兩年會費,金額高達1500萬元!全律會2022年8月20日召開的理監事會議做出重大決議,決定向北律提告,全案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據了解,北律當初因主張「單一入會、全國執業」,要求廢除跨區執業限制,強調律師不必加入各地方公會就能執業,槓上持反對意見的全律會前身、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全聯會),北律在2017年9月9日召開會員大會,決議退出全聯會,此舉震撼法界,後續引發《律師法》修正及全聯會改制成全律會等效應。北律主張,當時《律師法》規定,律師除須加入事務所所在地的律師公會,跨區執業時,還須加入當地的律師公會並繳納數萬元會費,形同「關稅壁壘(有的律師戲稱過路費)」,造成律師執業地區限制,嚴重侵害律師在全國執業的權利,導致律師為了跨區執業而須加入數個公會,會費負擔沉重。還有律師說得更白,要求跨區繳納會費的結果,最後還是會轉嫁給訴訟當事人,並不合理。全聯會則發表聲明,呼籲北律勿輕言退出,希望以「對話」取代「退出」,在「16個公會一個都不能少」、「壯大全聯會」的共識下,持續對話討論。不過北律顯然是吃了秤砣鐵了心,退出全聯會後,就拒絕上繳2017年、2018年兩年會費共1500萬元,全聯會改制為全律會後,去年底向台北地院提告追討會費。全國律師聯合會不滿台北律師公會退會後,拒絕上繳兩年會費共1500萬元,向台北地院提告追討會費。(圖/方萬民攝)不過這個案子最近有新發展,北院承審法官希望雙方和解,兩家律師公會也各自釋出善意,同意停止訴訟程序,全律會組成5人專案小組,負責與北律對話,希望能就會費爭議達成共識。不過由於北律當初召開會員大會決議退出全聯會,因此恐怕無法直接由理監事決定是否補繳會費,這也替兩會和解投下不小變數。北律除了遭全律會提告追討1500萬元會費,2020年底還爆發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多萬元,有人推估實際掏空金額恐怕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本案是李雪琴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235萬元,她償還公款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出刑事告訴。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一查嚇呆了,發現北律從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幾乎每年皆被李雪琴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由於會計師查帳的虧空金額持續增加中,導致台北地檢署3度起訴她,掏空金額暫定為6千餘萬元,台北地院2022年11月29日依業務侵占罪將她判處4年有期徒刑,並追徵沒收5458萬元犯罪所得,還可上訴。
蔡英文「論文門」案引律師拍桌痛罵法官 北檢宣告要辦了
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案,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台北地院去年辯論終結時,彭的委任律師張靜當庭狂拍桌並罵承審法官張詠惠「混蛋」等情事,北院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張靜涉嫌侮辱公務員罪。北檢已接獲北院政風室移送資料,最快下周完成分案程序,指派檢察官偵辦。彭文正質疑總統蔡英文學歷,向北院提起確認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一審判決駁回,高院發回更審,仍由法官張詠惠審理。台北地院更一審去年12月23日判決駁回,全案可上訴。不過,去年11月30日,北院言詞辯論終結後,彭的律師張靜當庭狂拍桌並罵法官「混蛋」,北院政風室調查後,認為張靜涉嫌《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另北院認為張靜行為,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法》,函請台東地檢署、台東律師公會、全國律師聯合會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據了解,北檢是在去年底接獲北院的告發資料,但因年底暫停分案,因此本案尚未完成分案,預料最快下周就會分「他字案」,分案給檢察官調查。
士林地檢署終於打破沈默! 已對律師抄筆記成被告案展開調查
本刊日前報導「律師抄筆記遭斥責,幫被害人打官司當庭變被告」新聞,引發各界關注,全國律師聯合會更因此事槓上青壯派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被律師界指控「霸凌」新進律師的蔡姓檢察官所屬士林地檢署,今天下午終於打破沈默,表示已展開調查。本案源起去年 11 月 30 日下午,新進律師陳思默在士檢偵查庭因摘記關係人身分及手機號碼,遭蔡姓檢察官大聲喝止,當庭將陳律師依違反《個資法》改列為被告,律師界群情激憤,怒批律師遭檢察官霸凌。劍青檢改則認為蔡姓檢察官沒錯,雙方連日隔空交火,砲火十分猛烈。士檢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已就此案進行內部調查,由該檢察官所屬主任調閱相關卷證及偵訊錄音錄影光碟,目前正在進行行政調查。士檢籲請各界在事實未明前,應避免臆測、推論,以免引發對立,並對案件當事人造成不必要困擾。士檢強調將秉持客觀公允態度,儘速釐清事件始末,還原事實真相。
律師抄筆記變被告! 律師界:遭粗暴恫嚇vs檢察官:勿為一人毀全國
全國律師聯合會鑑於本刊去年12月31日報導,律師陳思默在士林地檢署陪同告訴人偵訊時抄錄對造關係人電話,蔡姓檢察官竟將陳思默當庭列為違反《個資法》被告,全律會1月1日發布聲明,痛批檢方以粗暴手段恫嚇律師,已違反聯合國公約和憲法法庭判決,不過以中生代和新生代檢察官為主體的劍青檢改今天發表聲明反擊,怒指「被告隱私律師倫理皆遭殃,籲全國律師聯合會勿為一人毀全國」,雙方相互譴責、火藥味十足!全律會1月1日聲明指出,根據《聯合國關於律師角色之基本原則》第16條規定,明確揭示各國政府應確保律師執行職務不受恫嚇、妨礙或不適當的干涉之獨立性,亦不會由於其按照公認的專業職責、準則和道德規範所採取的任何行動而受到或者被威脅會受到起訴或行政、經濟或其他制裁。另外,根據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意旨,律師在法庭抄筆記,這是辯護人之筆記權,應屬憲法公平審判原則下之正當法律程序之一環,係屬律師基於專業職責所得採取之合法行動,也是律師執行職務之正當範圍,且亦為律師基於專業職責當然得以採取的合法行動,全律會肯定並支持會員執行職務之正當權利。全律會認為,檢方以「轉列被告」或「查扣律師筆記」之方式恫嚇律師,妨礙律師執行職務,顯然欠缺對於律師合法執行職務足夠認識,未予律師執行職務適當之尊重。本會除對該檢察官之粗暴行為予以嚴正譴責外,更期盼法務部應強化檢察官對於律師合法執行職務範圍之認識及理解,修訂《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以免再有不當侵害律師執業權利之無謂爭議發生。劍青檢改則認為,律師未經被告同意,趁機偷偷抄下被告配偶個資和聯絡方式,當場遭查獲,其行為嚴重違反律師倫理且有觸法之虞,不料全國律師聯合會前日發表聲明,內容混淆視聽,不思糾舉移送調查,反而公然包庇,律師倫理不斷沉淪,本會嚴予譴責,劍青檢改指出,「律師執行職務」能受執業保障,係以「合法正當執行職務」為前提。若係違法或不當,即應依法究辦或移付懲戒。律師擅自詮釋「告訴代理律師」得享有一切「辯護律師」的閱卷權、抄錄權及筆記權等,不僅毫無法理依據,照其邏輯推演,甚至將告訴代理人分成律師和非律師兩類,其明顯不平等、不公平,甚且有害於被告隱私權。劍青檢改還認為,律師執行職務不可無限上綱,律師也難免會犯錯或違反倫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訴訟程序和倫理規範,都是在一次一次事件中,加以檢討和改進,逐漸完善。實務界大部分律師同道都知道,在偵查庭能抄錄的範圍,以及與檢察官和對造善意互動的模式。基於相互尊重,才能有效促進調查、邁向和解。
檢察官好威2/菜鳥律師法庭內遭霸凌 在野法曹要求士檢給交代
「當下非常錯愕!」陳思默律師回想起今年11月30日在士林地檢署抄筆記,竟遭蔡姓檢察官當庭改列被告,至今仍覺得不可思議。陳思默表示,明明他就是根據律師職責執行業務,蔡姓檢察官卻因為他在偵查庭上抄筆記,當庭將他改列被告,明顯妨害他執行律師業務,最後還跟他說是根據法律程序辦事。陳思默指出,不管檢察官還是律師,大家身為法律人、該走的程序當然要走,但不該這樣處理。11月30日是陳思默的律師生涯處女秀,首次獨挑大樑連趕兩場偵查庭,不料就在當天下午發生這件令他終身難忘的「律師變被告」事件,引發律師界公憤、同仇敵愾要求士林地檢署給個交代!陳思默對蔡姓檢察官的做法相當不解,他表示,現在是年底,各地檢察署都忙著結案,蔡卻把他當成違反《個資法》的被告,等於是讓士檢多了一件顯無理由的案子,造成司法機關負擔,也對其他案件造成排擠效應。身兼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代表、台北市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的「協奕法律事務所」所長蘇奕全律師,痛批士檢蔡姓檢察官的做法非常不恰當,明顯是在霸凌和羞辱新進律師,蘇奕全強調,如果連律師在檢察署陪同偵訊時抄筆記,都會被檢察官這麼粗暴地對待、甚至列為被告,那麼一般民眾到檢方應訊的情況一定會更惡劣。蘇奕全指出,未來將請求對蔡進行檢察官評鑑,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判斷蔡的失職懲戒事宜,在刑事責任部分,將先循「內部解決」模式,也就是先由士檢依內部機制判斷蔡的作法是否正確,如士檢認為蔡錯了,就不會提告,如士檢竟然認為蔡沒錯,那就會提告追究刑事責任。蘇奕全強調,在法庭內抄筆記是律師每天都要做的事,律師對於抄寫的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洩密也有刑事責任,「如果連抄筆記都不行,怎麼執行律師業務?如何協助當事人進行法律攻防?」身兼律師公會幹部的蘇奕全律師,認為蔡姓檢察官涉嫌羞辱和霸凌他事務所的新進律師。(圖/翻攝網路)據了解,台北律師公會已介入本案,連絡陳思默律師並表示將派人協助辯護,還將發函給高檢署,釐清本案法律爭議及相關責任問題。根據法務部「法律字第10203510680號」函釋意旨,律師接受當事人委任,依《律師法》規定蒐證,並引用當事人所提供的筆錄或事證,符合《個資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所稱「法律明文規定」,沒有違法的問題。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吳俊達律師指出,以往律師在開庭時,檢察官問什麼、就會順手抄下,通常律師記下對方當事人連絡方式,就是為了談和解,不可能是為了串證,檢察官不會計較律師抄筆記這類事情,除非案情敏感、有串證之虞,就要考慮抄筆記的合理性和正當性。如果檢察官認為律師抄筆記不適當,應該當場告知或提醒、或要求撕掉,其實不用大驚小怪,還為此分一個案子、把律師列被告。吳俊達律師建議,現在有了《個資法》以後,律師可以有些改變,例如主動告訴檢察官可否取得對方當事人連絡方式,只要理由正當,一般檢察官也不會為難律師,若對方有請律師,就留下律師的聯絡方式,減少誤會發生。不少檢方人士聽到士林地檢署蔡姓檢察官竟將抄筆記的律師列為被告,都覺得太誇張,認為律師抄筆記幫助記憶很正常,根本不到違反《個資法》的程度。有資深檢察官指出,如蔡當庭覺得律師的筆記內容涉及個資,應該立即曉諭或制止。另有檢察官則對蔡發生此事感到「不意外」,認為蔡個性較容易激動,情緒起伏較大,對升遷和人際關係都造成影響。據了解,蔡姓檢察官年約40歲,司法官訓練所48期結業,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曾至紐約大學研究金融犯罪,偵辦過新北市板橋區浮洲合宜宅轉購案、醫美診所違法施打「二代童顏針」等案。不少檢察官認為律師在法庭內抄筆記很正常,如資料敏感,可當庭制止,列為被告太誇張。(圖/報系資料照,非本案當事人)
律師贖罪券1/「全律會」訂公益時數有如懲罰 千名律師怒連署修法
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日前擬定《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辦法》草案初稿,規定律師每年須做公益12小時,否則每小時要繳6000元代金,不然就要送交律師倫理委員會議處,在律師界引發軒然大波、罵聲不斷,全律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擱置本案,留待下屆理監事決定,全律會監事鄧湘全則以個人名義發起連署,主張修法刪除公益條款,目前已有超過1300位律師連署加入,人數還在持續增加中。不少律師痛批強制律師做公益,不然就要每小時繳6000元代金,根本是歐洲中古時期教會賣「贖罪券」的概念。知名律師播客節目「我是跟律師進來看熱鬧的」則嘲諷公益時數代金是一種新型態的「律師罪」,還代為草擬法條:「考上律師者,處公益時數12小時,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陸仟元折算1小時。」許多律師都覺得心有戚戚焉!有律師指出,慘遭律師界集體砲轟的《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辦法》草案初稿,法源依據是2020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律師法》第37條,簡稱「律師公益時數條款」,時任立委周春米、尤美女和蔡易餘等人,以及全律會和行政院法務部都曾經參與提案過。知名律師播客節目認為,全律會擬定的公益時數草案是一種新型態的「律師罪」。(圖/翻攝網路)根據《律師法》第37條規定:「律師應參與法律扶助、平民法律服務或其他社會公益活動。」「前項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之種類、最低時數、方式、違反規定之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全國律師聯合會徵詢法務部及各地方律師公會意見後訂定之,並報法務部備查。」對此,傳出全律會參與制定草案者喊冤,透露草案是全國各地方律師公會理事長一起參與討論擬定,並非全律會獨創見解,因此不該把砲口對向全律會。同樣遭受本案波及的全律會理監事也感到委屈,有理監事向本刊透露,指本案未經理監事會議討論就送請法務部表示意見,消息曝光後,理監事都被律師會員們罵翻了,他們覺得被罵得莫名其妙,因為公益時數每小時要折抵6000元代金的規定,根本未經過理監事會議討論就出爐。由於本案爭議太大,全律會已宣布予以擱置,將由下屆理監事會議決定存廢。日前全律會理監事改選時,最高票連任監事的鄧湘全律師則以個人名義,直接在「律師甘苦談」社群發起「律師連署刪修《律師法》第37條」活動,強調「連署不能停、修法一定行」,截至12月7日已有1329位律師連署支持。台北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蘇弈全(左)也主張刪除《律師法》的公益條款,全律會已公告擱置公益時數草案(右)。(圖/翻攝協奕法律事務所官網、讀者提供)鄧湘全指出,許多律師對公益時數草案很不爽,也有會員代表連署反對全聯會草案,他認為律師得自主自由地參與公益活動,不應被強迫,為了解決爭議,應該推動立法院修法,刪除律師法第37條,或修正為非強制性,才是根本之道。剛當選全律會會員代表的台北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蘇奕全認為,應刪除《律師法》第37條規定,或撤回公益時數草案。他表示律師界對公益時數法源依據的意見兩極,其實做公益沒有不對,但不應強制,沒做公益也不應懲戒,也應給律師更多選項,不應讓律師覺得做公益是被綁票。全律會理事吳俊達表示,他個人認為,如要制定草案,應先舉辦公聽會參考各方意見再作決定。至於公益時數的替代方案,他認為代金可以是個選項,但最好以鼓勵方式代替處罰,例如公益時數可以折抵參與各律師公會在職進修課程的費用,或者沒有公益時數的律師,就取消公會代為投保的意外險等方式。
律師贖罪券2/醫師會計師建築師免公益 害慘律師界源頭是這裡
《律師法》規定律師要作公益,全國律師聯合會的草案進一步規定公益時數及每小時築底6000元代金,在律師界引發極大爭議。本刊調查,傳統上和律師同屬高收入的四種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包括醫師、會計師、建築師(一般稱為「四師」,還和律師共同成立「四師聯誼會」),其實另外這「三師」都沒立法規定要做公益,這也讓外界十分好奇何以立法「獨厚」律師,規定律師非做公益不可,根據全律會的草案,不做公益還要付代金,甚至懲戒。本刊調查「四師聯誼會」其中的「三師公會」,全國醫師聯合會指出,他們是民間單位,不可能規定醫師做公益,SARS期間曾任中區防疫指揮官的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醫師也表示,醫師採取責任制,「不管病人怎樣就是你的,醫師不會論時計酬」。全國會計師聯合會副秘書長高世錦指出,有些會計師會到財政部國稅局或經濟部商業司,排班免費接受民眾諮詢稅務或工商登記等問題,都是基於個人熱忱的自願義務性質。全國建築師聯合會也表示他們沒有所謂公益時數的規定。根據全律會秘書處解釋,專案小組認為律師公益草案初稿規定12小時公益時數及代金6000元,其中12小時遠低於美國ABA(美國律師協會)鼓勵律師自願每年50小時的公益服務,而代金6000元則寓有期待提高法扶律師酬金基數的意思。不過根據本刊調查,美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倫理規範(Model Rules ofProfessional Conduct)》第6.1條雖鼓勵律師每年至少從事50小時的公益服務,但純屬建議和鼓勵,並未對沒做公益或時數不足的律師課以懲戒責任,也不認為應以懲戒方式作為強制律師履行公益服務的手段。有法官研究指出,美國律師協會主要希望「律師對於捍衛公平正義的承諾」,提供無償或減價公益服務。蔡英文總統主持「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律師界認為司改會議是公益條款的始作俑者。(圖/總統府提供)只是「化橘為枳」古有明訓,很多西方制度移植到華人社會往往就不太一樣了。明明美國律師協會規定的50小時公益服務和公益時數,純屬鼓勵自願性質,到我們這裡就變成強制。其實追本溯源,律師公益時數的始作俑者並非全律會或《律師法》,而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積極推動的司改大戲—2016年底籌備召開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根據總統府官網2017年9月8日公布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報告」,第2分組在2017年5月8日第6次會議決議規定,「律師應提供一切的公益服務,相關法制由主管機關(指法務部)及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已轉型為全國律師聯合會)妥為規劃」,後來司法院和行政院成立「司法改革進度資訊追蹤平台」,其中「評估與對策」主張,《律師法》應增訂律師公益服務規定,至於公益活動的種類、最低時數、方式、違反規定的處理程序等,由法務部徵詢全國律師聯合會意見後訂定。因此總統府、全國司改會議、行政院和法務部,統統都是律師公益時數的「重要關係人」。全律會監事鄧湘全律師以個人名義指出,當初全國司改會議認為律師業務會隨著強制辯護、律師強制代理、法律扶助、指定辯護等措施而增加,卻沒考慮到近年來律師的高額錄取率,導致律師人數變多,律師業務沒有想像中的好,卻還強制要求律師有道德義務、須進行公益服務,不但違背人性,也使道德爭議變成法律爭議,而不做公益就要處罰,恐怕也有違憲疑慮。全國律師聯合會監事鄧湘全在律師群組推動刪修《律師法》的公益條款,律師界熱烈響應。(圖/讀者提供)
獨/律師界炸鍋了!6000元可抵1小時公益? 懷疑公會想填補北律赤字
全國律師聯合會內部通過《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辦法》草案初稿,規定律師每年須做公益12小時,否則每小時要繳6000元代金,不從就要送交律師倫理委員會議處。草案曝光後,引發律師界喧然大波,有律師痛批每小時6000元代金費用是「贖身費」,也有律師認為只要1000位律師願意繳納代金,一年就超過7000萬元,剛好可以填補台北律師公會之前爆發會計掏空的赤字。全國律師聯合會見律師界群情激憤,透過秘書處發文安撫,公會表示律師公益時數每小時折抵6000元代金,只是草案初稿,法源是《律師法》和《律師公會章程》的規定,而且可以作為未來提高法律扶助律師酬金的參考依據,還說每年12小時公益時數低於美國律師公會規定的50小時,目前草案只經全國律師聯合會的專案小組通過,未來將參考法務部回函意見,再提交公會的理監事聯席會討論和決議。許多律師在本月24日發現《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辦法》草案的6000元代金規定,群情激憤、集體炸鍋了,不少律師想起台北律師公會之前被會計掏空至少7000萬元的事件,如果以8000個律師會員來計算,只要有1000個會員願意繳納12小時代金,一人一年7萬2千元,剛好可以補足北律7000萬元財務缺口!不少律師認為,全國律師公會未跟律師界充分討論下,就做出每小時公益時數折抵6000元代金規定,簡直就是侵害律師的工作自由,還有律師認為這是政府不願意編列法律扶助預算,就丟給律師界吸收,另有律師指責這是一種職業歧視造成的職業給與不平等待遇,完全不敢相信當初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是怎麼跟政府協調的。
律師龍頭爭霸1/小蝦米訴求改革挑戰大鯨魚 「工會隊」力拚「團結隊」搶變天
備受司法界和律師界關注的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及幹部改選的龍頭之爭,將在11月1日開始投票,由前立委尤美女擔綱的「團結隊」,對上台北市律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李巾幞組成的「工會隊」。由於這次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幹部改選前夕,剛好碰到台北律師公會前任會計李雪琴涉嫌侵占公款6千餘萬元事件,使得律師公會的帳冊及財務問題,成為候選人政見的焦點議題,也讓選情更加激烈。「團結隊」的領袖尤美女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立委、婦團領導人,先生黃瑞明又是司法院大法官,夫妻兩人都享有極高知名度。「工會隊」的領導人李巾幞則出自法官家庭,父親和丈夫都是法官。曾任海巡署法規委員的李雖為資深律師,打贏不少知名官司,但在政治事務上幾乎是素人一枚,近來和一群年輕律師共同推動律師加入勞保而聲名鵲起,尤、李兩人在黨政關係、社會人脈上都有明顯差距,宛如一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選戰!李巾幞指出,這次選舉焦點只有2點,首先是「北律會費侵佔案」。她指出,北律理事長任期1年6月,連選得連任一次,李雪琴侵占公款期間,正好有一段是由尤美女擔任北律理事長,尤美女沒有留在北律「清理負責」,反而「落跑」到全律會選舉理事長,適任性有極大爭議。李巾幞因此主張律師公會應建立「理事+監事+會計師」共同查核、複核制度,以分組輪值檢查方式核對所有收入,且會員有權集體連署檢查公會財務報表。其次是「加入勞保、單一入會、全國執業」議題,李巾幞表示,律師人數隨著錄取率的提高而逐漸增加,全國律師人數已超過1萬人,許多年輕律師是無雇主的自營律師,因此無法加入勞保,至於有雇主的中大型律師事務所,大部分都有勞保,所以她已與一群志同道合的律師組成「台北市律師職業工會」,希望能為這些沒有勞保的年輕律師貢獻一些心力,未來如能當選全律會理事長,更能協助推動修法。為了減少年輕律師負擔,李巾幞還希望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律師只要向全律會月繳699元就能全國各地執業、並使用全國各院檢的律師休息室,不需要再向地方律師公會繳納會費。她指出,明年起台北律師公會1年會費7200元,全律會1年則收12000元,加起來每位律師1年至少要交19200元才能執業,對年輕律師來說是不小負擔,因此主張以後律師只要月繳699元,每年花不到8400元就能全國執業「吃到飽」。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掏空公款6千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將宣判。(圖/項程鎮攝)對於北律會計侵占案,代表「團結隊」的全律會理事長候選人尤美女回應指出,希望媒體不要在這個時間點報導北律事件,這樣會增加律師界的對立。她強調這次出來競選,就是希望讓律師界團結起來,共同開創新的藍海。至於對方主張律師加入勞保的問題,她認為不可行,因為律師如果有雇主才能加入勞保,個人執業則是沒有請員工的。另外,尤美女在全律會舉辦的政見發表會上,也主張律師公會應該財務透明。她表示,「工會隊」在臉書和各種場合全力攻擊北律會計侵占事件,並指北律未提供帳冊資料供會員查核,其實北律已將案情公告在網站上,她反批對方的北市律師職業工會也應公開所有理監事的全部會議記錄。尤美女指出,北律事件令人震驚和痛心,因此念茲在茲不讓它再次發生,未來如當選全律會理事長,將落實財會職能分工,實施內部3層次的稽查制度,加上外部會計師查核機制、並公布查核結果,對全體會員公開透明。尤美女的政見強調保障全律會會員權益,致力打擊假律師;同時爭取法律扶助酬金、義辯酬金合理化;推動律師有限責任及強制保險,並促進律師行政程序的代理權與在場權,強化律師在行政程序的資訊閱覽權。尤在全律會的候選人公報強調,律師團結隊:「全律一心、世代同欣、護真打假、尊嚴執業、財政透明、公會健全、勇於發聲、多元平權、團結,我們都是同一隊。」
律師龍頭爭霸2/最有錢的公會慘遭掏空 幾十年來竟無會計師查帳機制
台北律師公會(簡稱北律)慘遭任職20餘年的資深前會計李雪琴掏空6千多萬元,而且隨著會計師回溯查帳作業持續進行,虧空金額仍在增加中,有律師粗估掏空金額至少7千萬元之譜,也有人推估近億元,讓外界咋舌不已。許多律師對家醜深感沒面子,外界則是驚覺原來北律有錢到能讓人A,也對目前會員數高達8200人的北律,在掏空案爆發前,幾十年來竟然沒有會計師審核查帳感到不可思議。本案緣起李雪琴在2020年底向北律秘書長鄭凱鴻「自首」,承認侵占公款235萬元,她償還公款後,遭北律解雇並提出刑事告訴。後來北律仔細查核,發現李2020年虧空金額達640萬元,她在隔年2月補足差額400多萬元,北律理監事會議還是覺得不對勁,開始找會計師進行鑑識會計調查。結果會計師發現前一年度、即2019年,北律遭李女侵占689萬餘元,2017年和2018年各被侵占785萬餘元、671萬餘元,接著查出的虧空金額如滾雪球一般愈滾愈大,幾乎每年皆被A走600萬元到900萬元不等,目前查出2013年到2020年8年間,北律竟遭李女A走超過6千萬元。由於會計師查帳的虧空金額還在持續增加中,導致台北地檢署3度起訴她,目前起訴金額暫定為6千餘萬元。台北律師公會遭會計掏空至少6千餘萬元,理監事決議建立會計師查帳機制。(圖/示意圖,翻攝123RF)對此,北律曾發布新聞稿,表示理監事2020年12月25日發現李女A錢,就在2021年1月13日解僱她,並即提出刑事告訴和進行假扣押強制執行。李女已先行繳回2020年度侵占的640萬元。北律自2021年度起建立外部查核制度,每年至少委任會計師審查帳務1次,亦委任會計師進行外部稽核審查。這件醜聞,隨著檢方起訴和法院審理逐漸攤在陽光下,引起法界議論紛紛。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吳俊達指出,北律掏空案重挫律師形象,律師公會一直在向企業界推動法遵、內控等業務,可是連律師公會自己的內控都做不好,很難說服別人。此外,北律相關理監事未曾公開說明和回應此事,讓大家覺得非常可惜,至於法律上有無需要追究歷年來相關理監事責任,就要看北律現任理監事的態度。這次以獨立參選人資格競選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的吳俊達認為,這次領導「團結隊」參選全律會理事長的尤美女曾任北律理事長,李姓會計侵占公款期間,剛好也包括尤的任期,尤對本案還沒講過話,只說要財務透明。其實相關理監事出來道歉也不會怎麼樣,也不會有人覺得就是共犯,但不回應反而讓人家覺得是傲慢,北律應該要好好檢討,如不檢討就應該透過選舉改變。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吳俊達是余政煌論文案的律師團成員,吳以個人身分競選連任全律會理事。(圖/黃耀徵攝,報系資料照)他強調北律爆發會計掏空案,讓人想起北律至今還積欠全律會1500萬元會費未繳,「與其給人家A走,不如按照制度把會費交給全聯會!」吳俊達表示,律師公會長期以來就是大型律師事務所聯合小型事務所,掌握公會幹部選舉,結果就是固定一群人輪流當公會幹部。律師公會收費的目的,是要維持會務開銷和正常運作,也應該設置預備金,但並非是要維持資產,北律掏空案凸顯北律其實很有錢,既然如此,應降低會費、並取消會員進修費用、以減少會員負擔。對於北律會計侵占案,代表「團結隊」的全律會理事長候選人尤美女回應指出,希望媒體不要在這個時間點報導北律事件,這樣會增加律師界的對立。她強調這次出來競選,就是希望讓律師界團結起來,共同開創新的藍海。尤美女在全律會舉辦的政見發表會上指出,北律事件令人震驚和痛心,因此念茲在茲不讓它再次發生,未來如當選全律會理事長,將落實財會職能分工,實施內部3層次的稽查制度,加上外部會計師查核機制、並公布查核結果,對全體會員公開透明。
雲端發票中獎號碼多上傳一組 財政部將多發3.7億!印刷廠長引咎請辭
許多小資族會定期對發票,希望日常消費能夠帶來小確幸,其中不少人為了方便習慣使用雲端發票,而財政部日前(25日)上傳了一組錯誤的5、6月發票中獎號碼,為此緊急於(26日)啟動補救措施,決定針對錯誤的中獎號碼仍會發放獎金,預計多發出3.7億新台幣。另一方面,為對此疏失負責,印刷廠廠長李孝春請辭已獲准。5、6月期雲端發票25日開獎,包括30組100萬專屬獎、1.6萬組2000元、100萬組500元獎,合計總共有101萬6030組。不過,就在將數據上傳到雲端發票整合平台時,行政人員竟然出現疏失,多上傳一批中獎數字。對此,財政部次長李慶華26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指出上傳錯的獎號檔案是開獎前,用以測試程序是否順暢的驗證獎號,不是實際的開獎數字,目前財政部已經設定防錯機制,之後開獎日中獎號碼上傳作業,將會由全國律師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公正人士先進行驗證,避免同樣的疏失再發生。財政部說明,由於中獎通知已經發出去,為了保障民眾權益,所以決議,2組中獎號碼通通給予兌獎,李慶華也補充說明,這一筆錢不會動用到國庫,是從營業稅提出3%用以鼓勵企業開立發票的「統一發票獎金大水庫」中的一部分。財政部表示,如果雲端發票中獎號碼和一般發票獎號重疊,則取獎金高的號碼兌換;若有使用載具發票的消費者,可以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輸入載具號碼查詢自己有無中獎。若有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的人,則可以到應用程式中點選「發票存摺」查看。
雲端發票中獎多發3.7億!誤傳烏龍案 百萬得主加發30組號碼
財政部雲端發票首度出現誤傳中獎號碼案件,印刷廠長已口頭請辭,財政部內部並正釐清疏失原因及後續究責事項,而今天晚上緊急宣布將就「誤傳」及「正確」的中獎號碼,通通都給獎,導致今年5-6月所發出的100萬、2千元及500元的獎金,共溢發3.7億元。民眾可下載財政部的統一發票兌獎App,將像是信用卡載具、悠遊卡及全聯PXpay等載具都做歸戶,便可透過財政部的App收到發票中獎通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所公布的雲端發票專屬中獎號碼,出現罕見情況,7月22日上傳110年5-6月期雲端發票專屬100萬元獎30組、2,000元獎16,000萬組及500元獎100萬組,7月25日再上傳100萬元獎30組、2,000元獎16,000萬組及500元獎100萬組,發出獎金共7.4億元,其中一半是因為誤傳號碼導致溢發3.7億元。財政部官員表示,今天工作人員在勾稽中獎號碼時發現有誤傳狀況,緊急加已確認後趕緊做善後處理措施,除了上傳正確的中獎號碼之外,財政部也就此疏失致歉,對於已公告的中獎號碼仍加給獎,因此除了正確中獎號碼共101萬6030組號碼之外,還會加發101萬6030組的號碼的中獎金額。本案係因昨日開出本期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號碼後,印刷廠同仁於上傳中獎號碼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時,將本年7月22日驗證會議所留存之開獎號碼檔案上傳,今日上午進行開獎中獎號碼匯入中獎資料庫作業時,始發現上傳資料有誤。上開誤傳係因該部印刷廠同仁行政疏失造成,該部印刷廠李廠長已先口頭請辭,針對此項疏失該部將釐清並追究後續相關人員行政責任。財政部也表示該起事件是雲端發票開獎以來的首次案例,而在紙本的統一發票開獎事宜,則是未出現過類似情況,日後也會加強開獎及公布上傳中獎號碼的行政程序,避免再次發生類似錯誤,嗣後開獎日中獎號碼上傳作業亦將由開獎公正人士(全國律師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工商協進會、電腦稽核協會及資管學會等出席代表)驗證確認後再上傳。以往為了確保雲端發票專屬獎開獎作業之公正性,每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單月25日)前,均會邀請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及資管學會於單月22日就當期雲端發票進行抽獎程式驗證及資料庫封裝,全程於東森財經電視臺錄影存證,本期5-6月驗證會議於本年7月22日舉行。7月22日上傳的百萬元雲端發票中獎的30組號碼。(圖/截自財政部)7月25日再上傳的百萬元雲端發票中獎的30組號碼。(圖/截自財政部)
財政部出錯給誠意!雲端發票中獎號誤傳 兩組號碼通通給獎
財政部表示,昨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告之本(110年5-6月)期雲端發票專屬獎各獎別中獎號碼,係誤傳本年7月22日驗證會議開出之中獎號碼,今(26)日網站已公告昨日開獎節目實際開出之中獎號碼,為確保民眾兌獎權益,昨日及今日公告之中獎號碼均予給獎。財政部說明,為確保雲端發票專屬獎開獎作業之公正性,每期統一發票開獎日(單月25日)前,均會邀請中華民國電腦稽核協會及資管學會於單月22日就當期雲端發票進行抽獎程式驗證及資料庫封裝,全程於東森財經電視臺錄影存證,本期驗證會議於本年7月22日舉行。財政部指出,本案係因昨日開出本期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號碼後,印刷廠同仁於上傳中獎號碼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時,將本年7月22日驗證會議所留存之開獎號碼檔案上傳,今日上午進行開獎中獎號碼匯入中獎資料庫作業時,始發現上傳資料有誤。上開誤傳係因該部印刷廠同仁行政疏失造成,該部印刷廠李廠長已先口頭請辭,針對此項疏失該部將釐清並追究後續相關人員行政責任。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因本年7月22日驗證會議開出之中獎號碼已於昨日稅務入口網站公告周知並通知民眾中獎訊息,為維護民眾兌獎權益,該日開出之中獎號碼亦符合開獎程序規定,故應予給獎,因此本期中獎號碼公布2批,所需經費將於本年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支應,亦不影響民眾兌獎權益。另為避免再次發生類似錯誤,嗣後開獎日中獎號碼上傳作業亦將由開獎公正人士(全國律師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工商協進會、電腦稽核協會及資管學會等出席代表)驗證確認後再上傳。
雲端發票獎號上傳出包!財政部認了「都給獎」 多100萬人中獎
出包了!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昨(25日)公告的5-6月期雲端發票專屬獎各獎別中獎號碼,竟是誤傳7月22日驗證會議開出的中獎號碼,網站今(26日)已公告昨日開獎節目實際開出的中獎號碼,為確保民眾兌獎權益,昨日和今日公告的中獎號碼均予給獎。財政部解釋,這次雲端發票專屬獎中獎號碼出錯,是由於印刷廠同仁在上傳中獎號碼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時,將本年7月22日驗證會議所留存的開獎號碼檔案上傳,今天上午進行開獎中獎號碼匯入中獎資料庫作業時,才發現上傳資料有誤。上開誤傳係因該部印刷廠同仁行政疏失造成,該部印刷廠李廠長已先口頭請辭,針對此項疏失該部將釐清並追究後續相關人員行政責任。財政部說明,因本年7月22日驗證會議開出之中獎號碼已於昨日稅務入口網站公告周知並通知民眾中獎訊息,為維護民眾兌獎權益,該日開出之中獎號碼亦符合開獎程序規定,故應予給獎,因此本期中獎號碼公布2批,所需經費將於本年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支應,亦不影響民眾兌獎權益。為了避免再次發生類似錯誤,財政部表示,之後開獎日中獎號碼上傳作業亦將由開獎公正人士(全國律師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工商協進會、電腦稽核協會及資管學會等出席代表)驗證確認後再上傳。據了解,光大獎百萬元就多出30組,2000元獎多16000萬組,500元獎多100萬組,大概多了100多萬人中獎,約要加發3.7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