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懲會
」 律師知名律師吳孟勳父接最高院院長 仍接14案「違反律師法」遭律懲會警告
前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知名律師吳孟勳,在父親吳燦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未能依規定迴避,仍接受前立委吳光訓等當事人委任,辦理最高法院14件民、刑事訴訟案件,涉及自身利益衝突,違反《律師法》,遭司法院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將吳孟勳移送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給予警告,併要求吳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台北地檢署認為,吳孟勳身為執業律師,明知父親吳燦2020年3月27日經總統令特任為最高法院院長,自同年4月1日生效,依規定吳孟勳自父親人事案生效日起,不得在最高法院辦理訴訟事件,但吳孟勳卻仍最高法院辦理14件民、刑事訴訟事件,明顯違反《律師法》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律懲會調查時,吳孟勳辯稱《律師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已限制律師的執業自由及人民訴訟權,手段與目的間不符比例原則,欠缺正當性。吳孟勳稱他未特別注意該條規定,固有疏失,但其中6件案件,均是2020年4月1日前已接受委任,而且有9案均已於2021年3月2日與當事人終止委任契約;僅有1案是父親任職最高法院院長期間,他接受委任且由最高法院審理終結的事件,該案裁判結果亦屬不利益他的當事人,本件應不付懲戒。但律懲會認為,吳有6案雖於2020年4月1日前已接受委任,但在其父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他仍持續受任處理至法院審理終結,或遲至2021年3月2日司法院發函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本件律懲案件時,始終止委任。吳還有數案是在父親接任最高法院院長後,才接受當事人委任,並接續辦理至法院審判終結或至2021年3月2日才終止委任,可見吳在父親擔任最高法院院長期間,未依規定迴避,持續接受委任最高法院訴訟案件,確已違反《律師法》規定。律懲會認為,吳孟勳身為專業律師且執業十餘年,就執行業務限制之相關法令尚難諉為不知,其本應遵守法律及維護司法正義之實現,卻未能迴避自身利益衝突之事件,致外界產生偏頗疑慮,行為嚴重違反職業倫理。但律懲會審酌吳已坦承疏失,並主動提供其父任職最高法院院長期間,他在最高院所承辦案件,協助偵辦,且就最高法院尚未審結之訴訟事件立即終止委任,因此決議從輕處分,給予吳警告,併要求吳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
呂秋遠違背職業倫理確定被記申誡 接離婚案幫太太諮詢又幫夫提告
知名律師呂秋遠傳出二度遭到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記申誡,而兩次原因都相同,認為他違背職業倫理,同時幫兩方近期法律諮詢與訴訟,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呂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規定情節重大,去年就決定記他申誡,他不服要求覆審,今(21)日傳出19日就決議駁回他的覆審,確定被記第二次申誡。呂秋遠這次被記是因為替一對夫妻進行離婚訴訟,男方家人也對太太提告,認為頭期款男方家人有支付,因此要太太返還借款,當事人太太找上呂秋遠做法律諮詢,沒想到事後發現男方家人一審敗訴後,找上呂秋遠打官司,而男方離婚也是找呂秋遠。男方家人上訴二審逆轉,讓太太必須返還前婆婆及大姑共計106萬元。這讓太太相當不滿,因此到律師公會申訴,律師公會調查後也發現,呂秋遠先接受女子諮詢,卻在後續的返還借款、離婚案件接受歐男及家人的委任,甚至在訴訟過程引用林女諮詢內容,作為對於林女不利的訴訟攻防方法,違反利益衝突事證明確。因此將呂秋遠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規定,移付懲戒。呂秋遠不服,日前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但經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討論後,認為呂秋遠請求並無理由,19日決議駁回。而他已經是第二次遭到申誡處分,2015年時就先後接受一對夫妻委任,妨害家庭及性侵官司,丈夫告妻子與名醫妨害家庭,妻子則控告名醫性侵並提民事求償,之後妻子向律師公會申訴,呂遭移付懲戒。律懲會一度決議不懲戒,但經律師公會請求覆審後,2018年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撤銷原先的不懲戒決議,改為記呂秋遠申誡。
南部律師騷擾已婚書記官 傳訊「不想看妳床上伺候其他男生」下場慘了
南部有一名林姓男子,2021年取得律師資格後,不斷私訊在法院的已婚女書記官,用各種言語調戲騷擾,遭到女方檢舉。經律師公會移付懲戒,起初林男否認,辯稱是被冒用帳號,調查結果認定是本人所為,懲處內容也曝光了。根據《ETtdoay新聞雲》報導,林男在2021年9月取得律師資格,到南部某律師公會登錄執業後,開始用臉書和IG私訊一名擔任書記官的已婚女同學,原本只是以祝福之名表達欣賞之意:「希望妳這個小美女以後能幸福」、「其實妳蠻漂亮的,大學的時候看到妳露出的肩帶簡直無法上課」、「其實我也好想把妳娶回家」,後來留言卻變得露骨,「想到我正在留言的現在,也許妳正在跟老公這個那個」、「坦白說祝妳幸福只是句官腔的鬼話,不想看到妳伺候其他男生,尤其在床上,不過我也沒資格說這個啦」。女書記官不堪其擾,檢舉林男的行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不只如此,林男還提到:「妳老公娶妳1個月至少省1萬買春的費用啊,真好奇他有沒有給妳生活費」、「我不是要勾引妳喔」、「找不到人幫忙我就去找妳了」等語。直到2022年6月,女書記官忍無可忍檢舉,律師公會決議移付懲戒。林男接受調查時一概否認,強調絕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和《律師法》的行為,辯稱是被人冒名申請帳號,不排除是因為多次翻拍自己身分證給別人或炫富,而遭人嫉妒設局,主張要調查IP位址查明真相。律懲會指出,被害人收到的訊息包括林男個資、律師受訓與實習過程,還有林男的祖母訃聞等,都是外人無法知道的細節資料,足以判斷就是林男本人所為,認定他的行為嚴重影響律師的職業品德、信譽、尊嚴與榮譽,情節重大,決議林男須停止執行職務6個月,並在決議確定之日起1年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還可覆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信託教父遭通緝 律師公會懲戒除名
曾被稱為「不動產信託教父」的知名律師凃錦樹,被控吸金4875萬元,遭判刑3年定讞,但他託病未入監,遭北檢通緝37年,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日前決議懲戒除名,不得再擔任律師。61歲的凃男是信託法律權威,曾任《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與《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起草委員,長期投資不良資產、從事不動產債券、推動發行信託受益憑證,政商關係良好。但他爭議不斷,在檢調偵辦新瑞都案期間,傳出找立委施壓法務部,又曾捲入中華投資掏空疑案、富商逃漏稅案,另因與「地下金融教父」萬眾發生糾紛遭挾持,還因積欠綜所稅被聲請管收、禁奢。他還涉太子建設、勤美集團掏空案遭羈押,官司纏身。檢調調查,宏徠生物科技2004年以靈芝種植、直銷招攬會員,募資10億多元,但負責人捲款潛逃,被害人成立自救會,找凃男協助。凃遊說自救會成立台灣農聯,雙方簽立信託契約,約定每單位投資金額5萬元,由凃任信託資金管理人,信託期間5年。凃除將部分資金交給台灣農聯外,另投資不良資產,發行受益憑證,總計從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共吸金4875萬元。去年9月,凃被依《銀行法》判刑3年確定,凃以心臟病等理由拒絕入監,遭檢方發布通緝,時效至2057年。律懲會認為凃已喪失律師信譽,決議依《律師法》懲戒除名。
打探案情教導詐欺主嫌串供 律師遭判刑停職
卓姓律師2016年9月間,幫詐欺集團車手辯護時,擅為詐欺集團呂姓主嫌刺探案情,讓呂教導車手串證,涉嫌洩密,被判有罪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卓男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將他停止律師職務6個月。檢方調查,2016年9月,呂男集團旗下吳姓車手等人,到台東取款時被警方查獲,呂男請卓男陪同吳做筆錄;同年10月,檢警將呂的手機進行數位採證還原Line訊息,發現呂在9月27日頻傳訊息問卓:「他被查扣多少錢?」、「你就跟他講,是誰叫他來這邊做事,那就是誰幫他請的!」、「可以的話幫我確認一下,他是從哪裡回來的,錢是從哪裡拿回來的。」卓還趁著偵查庭陪訊、律見時刺探消息向呂回報,還曾向呂男抱怨「男的很笨、編故事也不會」、「都教他了,蠢蛋」,且不忘提醒呂男「訊息刪一刪」,事後呂男支付卓律師費3萬5000元。卓被檢方依洩密罪嫌起訴,法院判卓有期徒刑7 月,緩刑3 年,須支付公庫10 萬元確定,卓並遭移送律懲會懲戒。★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受刑人寂寞難耐!律師「30張性愛圖片」送進監獄下場GG了
賴姓受刑人因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7月8月確定,服刑期間,因寂寞難耐,2019年初王姓律師利用接見的機會,在訴訟文件中藏了30張性愛圖片並交給賴男,但遭管理員搜身時查獲,台中看守所報請台中地檢署處置,檢方將王姓律師交由台中律師公會,再移交台灣律師公會懲戒委員會究責,決議申誡1次處分。2019年1月11日下午,王姓律師至台中看守所接見發監執行的賴男,期間偷偷將藏有30張性愛圖片的訴訟文件交給賴男。律見結束後,賴男在接受看守所管理員檢查時,被搜出性愛圖片,看守所立刻通報檢察官,再交由台中律師公會處理。台中律師公會認為王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移付律懲會懲戒,而律懲會認為,王男行為損及律師名義、信用、品味、榮譽及尊嚴,亦違反善良風俗及獄政管理,事證明確且違規情節重大,審酌王坦承違失,決議申誡處分。
律師監所接見性侵案委託人 訴訟文件夾帶淫照遭申誡
1名王姓律師利用接見涉及性侵案的賴姓委託人時,在訴訟文件內夾帶2本計30張性愛淫照,交給賴男獄中觀賞解悶,但隨即被監所查獲。律師公會認為王男違反律師倫理,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究責,並由律懲會決議申誡。律懲會指出,台中市賴姓男子假裝生病,佯向女性友人救助,請她買藥為由,再誘騙女性友人到住處下藥性侵,而王姓律師則接受委託,負責賴男二、三審訴訟,2018年12月最高法院駁回賴男上訴,賴被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8月確定,入監服刑。去年1月11日下午,王到台中看守所接見發監執行的賴男時,將男女性愛猥褻照片2本共30張,夾藏訴訟文件中交給賴。賴在律見結束後,被監所人員檢查身體時搜出,賴並向監所指控是王主動交付,看守所通報檢察官處理。事後,台中律師公會認為王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移付律懲會懲戒。據了解,王男坦承夾帶淫照給賴,是因賴先前在羈押期間一再向他索取淫照,他雖多次拒絕,但因賴案件被判刑確定,對他辯護過程有諸多不理性指責,為了撫平賴情緒,認為若再拒絕索照會引發衝突,才出此下策。賴指證他主動交付淫照,並非事實。律懲會認為,王男行為損及律師名義、信用、品味、榮譽及尊嚴,亦違反善良風俗及獄政管理,事證明確且違規情節重大,審酌王坦承違失,決議申誡處分。
停職仍接案一再違規 律懲會重懲林克穎律師停職1年8月
曾擔任英商林克穎的辯護律師陳達成,因妨害公務被判拘役55日確定,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止律師職務半年,不得執業,但他竟在停職期間內向高雄律師公會申請入會,並接受當事人委任提告,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重懲,決議重懲陳達成停職1年8月。6年前,英商林克穎在台灣酒駕涉嫌撞死孝子送報生,卻逃避我國法律而潛逃出境,我方提司法互助後,2014年2月,蘇格蘭愛丁堡地方法院召開林克穎的引渡庭時,林克穎所聘請的委任律師陳達成透過視訊作證,並主張林克穎若在台灣服刑,生命將可能遭受威脅,反對引渡回台,造成當地法庭作成相關判決,我方引渡失利。陳達成於2015年1月因不服警方取締酒駕,與妻子一起嗆警察「你講啥咪肖話」、「神經病」等語,被依妨害公務罪判拘役55日確定,因此2018年1月由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陳停止職務6月確定,停職期間自2018年2月21日至8月20日止。但陳於2018年4月17日停職期間,向高雄律師公會申請入會,之後接受王道資產管理公司委任提告刑事案件,並3度具狀向高雄地檢署聲請調查證據,赴高雄市刑大製作警詢筆錄,執行律師職務。2018年5月,法務部將陳達成遭停職懲戒處分一事,通知高雄律師公會,陳達成才退會,事後高雄律師公會、高雄地檢署認為陳在停職期間執行律師職務,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將陳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審議。陳辯稱未接獲停職通知,知道之後即停止接受案件委任。但律懲會認為陳身為律師,卻明知故犯,難辭其咎,並以陳先前曾多次違反律師法規定,2009年、2013年、2017年、2018年分別遭停職1年、1年2月、6月、6月,仍一犯再犯,不知謹慎自律,決議將陳停職1年8月。
停職接案騙百萬 台中律師再遭懲戒停職
台中1名郭姓律師因找黑道幫當事人追債,遭判刑5月確定,且被懲戒停職2年,但他仍繼續私接妨害家庭、民事訴訟2個案件,在妨害家庭案中還向當事人索取100萬元,卻收錢沒辦事挨告,郭男被依詐欺等罪再判刑1年4月定讞,而律師懲戒委員會也再次決議停止職務2年確定。郭姓律師2008年間因找黑道幫當事人追債,被依妨害自由罪被判刑5月定讞,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停職2年確定,從2012年12月6日至2014年12月5日止,但是他仍私下接案而觸法。2013年2月間孫男子與有夫之婦王女通姦,孫簽發本票82萬元和解,但孫不放心,透過友人介紹找郭處理官司,郭明知自己被停職,在他的律師事務所,以律師身分接案並收取10萬元律師費。但郭除了收律師費外,還說可以協助讓王婦離婚,讓孫、王在一起,還可協助拿回本票及抓姦光碟,獅子大開口要100萬,孫男共支付110萬,卻未依約履行,孫男提出告訴。另2013年10月間,郭再以律師身分為某公司張姓負責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承攬報酬,收取費用2萬6765元。郭被依詐欺罪判刑1年4月確定,案經台中地檢署移付懲戒,律懲會決議停職2年處分,郭申請覆審遭駁,再被停職2年確定。
律師洩密被判刑3月 律懲會停職半年
1名游姓律師接受委託處理某環保公司葉姓負責人涉嫌濫倒有害事業廢棄物案件時,以手機翻攝聲押書,用透過黃姓中間人轉傳給與葉男的吳姓友人,並於律見時,將筆錄印出給葉男前妻等人觀看,被依洩密罪判刑3月,緩刑3年確定。律師懲戒委員會亦決議停止職務半年確定。新北地檢署前年偵辦一起環保公司涉嫌濫倒有害事業廢棄物案件時,約談、搜索負責人葉男,葉的黃姓友人介紹游姓律師為其辯護,但檢調發現游於前年5月4日閱卷後,將檢方聲押葉男理由及筆錄等內容,以手機拍下後傳給黃,黃傳給葉的友人吳男,吳轉傳給葉男前妻等人。由於吳男發現筆錄中,檢方還查出民進黨某立委國會辦公室陳姓主任,以「選民服務」為由,要求勞動部職安署免除裁罰,另轉傳予陳男,告知陳涉及貪汙案。翌日上午,游至台北看守所律見葉男後,甚至還攤開印好的閱卷筆錄,給葉男前妻與友人等人觀看,並任由葉男前妻手機翻拍筆錄內容。事後游姓律師被依洩密罪判刑3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游姓律師並被新北地檢署及台北律師公會以行為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移付懲戒。律懲會決議停職6月,游不服,申請覆審被駁回,被停職6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