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指部中校
」後指部中校盜賣口罩遭撤職 提行政訴訟遭打臉
前年疫情大爆發期間,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交奉派監督口罩醫療工廠生產,他因投資的湯包店虧損,竟聯合昔日同袍張政陽盜賣900片口罩,國防部將李志交撤職,他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防部處分無誤,駁回李的請求。刑事部分,高等法院判李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前年新冠病毒疫情肆虐,衛生福利部依法向民間公司徵用生產的醫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由指揮中心協調國軍支援生產口罩,李志交於同年2月18日起由台北市後備指揮部指派擔任督導官,負責監督、統計、回報口罩產量。不料李志交與昔日同袍張政陽竊取900片口罩,由李指揮張開車進工廠,將口罩裝進紙箱載離工廠,由李志交以8000元售給不知情買家。國防部核定李志交撤職,李不服提行政訴訟,自認他任職期間累積多次嘉獎或記功,平日生活及工作狀況也都正常,國防部卻未斟酌懲處,希望法院讓他回復軍人身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李志交的行為符合《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應撤職之情形,國防部無裁量空間,駁回李的訴訟。可上訴。
前後指部中校竊1500片口罩遭關押 聲請撤銷被駁回
前台北市後備指揮部中校李志交,被控藉督導「口罩國家隊」工廠生產機會,偷走1500片口罩,被依貪汙罪起訴。在押的李志交日前以他不可能逃亡,且被停職無法串證,質疑遭「押人取供」,聲請撤銷羈押,但法官認其聲請無理由,裁定駁回。李志交被控藉督導「口罩國家隊」工廠生產機會,與昔日部屬上士張政陽,在今年2月23日、24日偷走1500片醫用及外科用口罩。事後李賣掉1000片口罩獲利8000元,被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起訴,移審後仍遭羈押禁見。李日前以軍人出國須經申請核准,他不可能逃亡,且證人在偵查中均已具結,物證亦被扣押,沒有串證或滅證可能,加上他已被停職,無能力影響其他軍職證人,質疑有「押人取供」之虞,聲請撤銷羈押處分。但法官認為,李涉犯侵占公有財物罪嫌疑重大,涉最輕本刑10年以上徒刑之重罪,有逃亡高度可能,雖李已被停職,但逃亡並不限於出境出海,若在國內藏匿、躲避追緝,仍會影響日後追訴、審判進行,認定李有逃亡之虞。況且李自2000年自陸軍官校畢業,2018年起陸續調任台北後指部中校綜合科科長、中校作戰指揮官、苗栗縣後指部後備服務科科長,具有軍中一定資歷及人脈,在後指部內有相當影響力,有羈押必要性,聲請撤銷羈押無理由,裁定駁回。
後指部中校盜賣1500片口罩 獲利8千元貪汙起訴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中校軍官李志交,涉嫌利用督導新北市一家「口罩國家隊」工廠生產口罩機會,找上士張政陽搬貨,2天內偷走片口罩1500片,事後將其中1千片口罩賣給旅遊業友人,獲利8000元,案經國防部接獲檢舉調查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今依《貪汙治罪條例》罪嫌起訴李中校、另依《刑法》贓物罪嫌起訴張上士。由於張、李均在押,北檢今天(28日)移送台北地院審理,據了解,李始終否認犯行,而張則認罪,張並當庭向檢察官哭訴,他只是單純幫李搬貨,沒有分到口罩,更不知道這樣是犯下重罪,他十分後悔。檢方起訴指出,後指部中校李志交今年2月被調派至新北市某工廠負責督導生產外科、醫用口罩時,涉嫌指示上士張政陽搬運口罩,分別於2月23日、24日2天,共偷走1500片的醫療用口罩。李事後將其中1000片口罩賣給旅遊業友人8000元,另500片口罩下落不明。檢方查出,有軍方人士表示,李在單位內原本就是問題人物,早在陸軍時就是因為債務問題叢生,才被調往台北市後備指揮部,未料又因為在營外私自兼差遭受處分,被調往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但是似乎仍有個人債務問題未解決,多次遭到單位關切。國防部後指部接獲檢舉後,8月1日已先將李暫調苗栗地區擔任科長,同時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協助檢調單位清查實際口罩被偷數量以及去向。檢調8月11日約談李、張2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李、張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最輕可處10年徒刑。但因李的犯罪所得不到5萬元,依法可以減輕其刑。
涉嫌竊取逾6,000醫療用口罩 後指部中校遭聲押
北檢接獲通報,指原台北市後備指揮部李姓中校,疑似在今年2月派駐口罩工廠時,趁機竊取超過6,000個醫療用口罩。台北地檢署10日指揮調查局約談李姓中校及涉案張姓上士到案,並於11日凌晨將2人聲押。台北地檢署在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協助下,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前往搜索涉嫌竊取醫療用口罩的李姓中校住處,並約談李姓中校和涉案的張姓上士到案,深夜移送北檢複訊,經檢察官訊問後,於11日凌晨將2人聲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