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皓
」 徐志皓 性侵重案/19歲男拒檢撞警…囂張開記者會討國賠 國中妹「看新聞嚇呆」抖揭性侵殺人案
男子徐志皓15年前偷開父親的車載著許姓少年出遊,途中遇上警察臨檢,因為無照駕駛心虛,竟開車衝撞警方,隨後遭彭姓員警開槍制止,其中少年被流彈擊中,導致半身癱瘓,氣得家長找上立委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沒想到,一名鄧姓少女看到新聞後,竟當場嚇得說不出話,進而揭開一起性侵殺人案。2008年12月21日,當時19歲的徐志皓和許姓少年偷開徐父的車子出遊,途中遇上警察臨檢,因無照駕駛心虛,竟開車衝撞員警,結果遭員警彭彥凱開槍制止;許姓少年當場被擊中,子彈卡在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導致半身癱瘓。同月25日,徐男在雙方家長陪同下,在民進黨台北縣黨部與立委賴清德等人召開記者會,要求國家賠償。許姓少年被流彈擊中,子彈卡在第7節頸椎與第1節胸椎間,導致半身癱瘓。(圖/報系資料照)新聞畫面播出後,一名14歲的鄧姓少女聽到徐男聲音,突然情緒激動、手腳顫抖,嚇得說不出話;一旁成年女性友人查覺有異,趕緊追問鄧女,她才緩緩吐露原因,原來她1個多月前和方姓女同學翹課,之後2人應許姓少年及徐男邀約,前往新店區一處公寓,結果自己剛進房就被打暈,還曾聽到方女尖叫聲。由於同學至今下落不明,鄧姓少女經一番掙扎後終於鼓起勇氣,於2009年3月初到醫院探視先前因逃避警方臨檢、被開槍誤傷的許姓少年,希望問出方女的所在地,不料竟被告知「人已經不在了」,嚇得趕緊報案。警方透過方女網路聯絡記錄及鄧女供詞,鎖定徐志皓、許姓少年,查出方女已遭性侵殺害,震驚社會。
重案/國二女挨罵怒翹家…遭同校少年設局「進門秒被打暈」 狠男逞慾完割喉放血棄屍
新北市新店15年前發生駭人聽聞的國二少女姦殺案,當時19歲的男子徐志皓和14歲許姓少年共謀,誘騙方姓及鄧姓少女至新北市新店偏僻住處,性侵方女後殺人棄屍,還不忘先把被害人放血,手段十分凶殘。不僅如此,徐男為避免犯行曝光,原本也打算將鄧女滅口,因許男幫忙求情,才讓她逃過一死。警方調查,方姓國中生2008年11月6日因太晚起床,和父親起爭執後負氣離家;就在此時,許姓少年、徐男臨時起意,邀約了同校的鄧女,少女再邀方女一同翹課赴約,雙方在北捷新店市公所站會合。沒想到,徐志皓早已意圖不軌,遂邀約2女到附近曾姓叔叔的家玩,4人步行到新店市力行路附近一棟2層樓的公寓。徐志皓將方姓少女的屍體以黑色塑膠袋包覆,從友人租屋處二樓加蓋的房子屋頂丟棄。(圖/報系資料照)徐志皓為了先制伏鄧女,示意許男將方女帶往另一間空房,隨後將鄧女打昏,用童軍繩綑綁手腳及膠帶封嘴後,再以類似手法將方女擊昏。安置完鄧女後,徐嫌將方女衣物剪破,意圖不軌;此時方女恢復意識,嚇得掙扎大叫,但仍遭性侵得逞;為了怕日後遭指認,徐嫌把許嫌帶到房內,表明已性侵方女,並要求他來殺人滅口。見許嫌不敢殺人,徐男乾脆親自下手,先將方女掐暈,再與許嫌合力把人抬到浴室,以水果刀割開被害人頸項放血,接著2人將屍體抬到頂樓,往旁邊空置畸零地丟棄,並用木板遮掩。事實上,徐男原本打算也將鄧女滅口,以避免東窗事發,但最後透過共犯許姓少年的求情,逃過一劫,在捷運站將她釋放。
重案/性侵殺害國中妹…他喊「了不起用錢賠」出庭嗆殺法官 更一審改判無期關鍵曝
新店國二少女姦殺案15年前震驚社會,2名凶嫌開車出遊遇警方臨檢,誤以為犯行曝光,竟撞警逃逸,導致其中一人遭流彈擊中。誇張的是,主嫌徐男事後竟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控訴警方執法過當討國賠,意外讓姦殺案曝光。因案發時間已超過6個月,辦案一度陷入膠著,所幸靠著1關鍵跡證,終於讓徐男認罪。據了解,警方當時根據方女通聯記錄及鄧女證詞,鎖定徐志皓、許姓少年涉嫌重大,同時發現方女的手機有異常通話情況,進一步查出該部手機竟出現在距離案發地不遠的當鋪;面對專案小組詢問,當鋪老闆對該手機仍有印象,隨即翻出典當者的證件影本,結果身分證上的人不是別人,正是當時19歲的徐志皓。被害人家屬選擇原諒,徐志皓更一審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經過一連串蒐證,警方於2009年5月前往徐家逮人,然而徐男起先堅不認罪,直到員警拿出證件影本,以及死者的黑白照片,才終於突破他的心防,坦承性侵殺人,並供出新店力行路棄屍處,順利找到死者遺骸。不過,徐男到警局作筆錄時,看到父母及律師到場,竟大言不慚地說「人死了就死了,了不起我用錢賠嘛!」更誇張的是,徐男落網後不僅在媒體鏡頭前做鬼臉,甚至因不滿法官訊問,當庭揚言出獄後要殺法官,他一、二審皆被判處死刑。高院更一審期間,徐男態度大轉變,不僅二度當庭向方父下跪,還寫信給死者雙親,聲稱願代替方女為2人盡孝,最後獲得原諒,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至於共犯許姓少年,則因犯案時未滿14歲,經少年法庭裁定感化教育確定。
賴清德幫開記者會討國賠…國中妹看新聞崩潰 警追出驚悚性侵殺人案
新北市男子徐志皓13年前找上時任立委、現任副總統賴清德陳情,控訴警方執法過當,導致同行友人中槍癱瘓,甚至大動作開記者會要求國賠。沒想到,徐男在鏡頭前曝光後,一名鄧姓少女出面指控,自己當時和方姓女同學遭徐男等人軟禁,她僥倖獲釋,方女卻慘遭性侵殺害。法院審理後,判處徐男無期徒刑定讞。時間回溯到2008年12月25日,當時年僅19歲的徐男在賴清德陪同下開記者會,自稱他前幾天開爸爸的車載許男出遊,途中遇到警方攔撿,因一時心虛加速逃逸,不料員警竟開槍射擊,導致友人被流彈擊中,送醫急救後雖保住一命,卻從此下半身癱瘓,認為警方用槍不當,要求國家賠償。新聞畫面播出後,鄧女臉色大變,在友人追問下娓娓道出原因,原來她在同年11月6日和同學方女翹課打網咖,期間巧遇同校的許男,對方提議去新北市找徐男打發時間,誰知2人竟被帶到民宅軟禁,不僅遭到綑綁、封口,甚至被鋁條痛毆,自己一度昏了過去,雖然最後幸運獲釋,方女卻從此不知去向。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查出徐男當時把2名少女哄騙到住處,先用膠帶綑綁,控制2人行動,接著持鋁棒等物施暴,再把方女拖進房內性侵,犯後為了滅口,竟將被害人掐昏後割喉,棄屍在新店。案經法院審理,一、二審判處徐男死刑;更一審考量他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