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出獄繼續殺!中捷砍人嫌「行兇前傳訊導師」:第一個一定找你
就讀高雄某護專20歲洪姓男子,自稱對社會時事不滿,刻意挑選「鄭捷案」10週年5月21日,持3把刀在台中捷運車廂揮舞砍人。台中地檢署今(26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洪男,檢方調查期間,發現洪男犯案前傳訊吳姓導師:「假設還有機會的話,我第一個一定是找你。」檢方查出,洪男5月21日10時22分,傳訊給吳姓導師:「老師,謝謝你那天返校說的話,我現在懂了,假設還有機會的話,我第一個一定是找你。」但吳師不解洪男訊息內容的用意;洪男也於11時14分隨機攻擊乘客。洪男於警方初詢、偵查階段更是屢次放話「出來後繼續殺人」。檢警進一步追查發現,洪男原欲在520犯案,但擔心新聞熱度被總統就職蓋過,加上鄭捷已在北捷殺人、朋友家人在高雄捷運任職,並佐其挺廢死想法,因此挑選中捷犯案與改期。另洪男犯案前的入住台中摩鐵期間,還用衛生紙包裹麥脆雞,模擬「菜刀砍、水果刀捅」的殺人行為,顯示其隨機砍人是經深思熟慮的縝密行為。檢方認定洪男犯重罪、顯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後,今天對進入看守所後展現出悔悟的洪男,提起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等罪嫌告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帶3刀搭中捷隨機砍人!護專生殺人未遂罪起訴 英雄「長髮哥」說話了
台中捷運上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件,1名20歲的洪姓護專生攜帶1把菜刀、2把水果刀搭乘捷運,期間突然拿出刀械在車廂內揮舞,造成2名無辜乘客受傷。全案今(26日)偵結,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向臺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對此,當時英勇上前和洪男搏鬥的「長髮哥」許瑞顯說話了。起訴書指出,洪男於民國113年5月21日上午11時許,預謀自臺中捷運水安宮站搭乘進入捷運車廂後,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致2名被害人全身多處刀傷。嗣經車內乘客多人合力制伏洪男後,始阻止被告持續對不特定人之砍殺行為。台中地檢署獲報後,迅即指派陳宜君檢察官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組成專案團隊進行追查,並於第一時間實地勘驗捷運案發現場、調閱捷運站內、車廂、被告前來臺中犯案之相關路線及住宿監視錄影畫面,並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指揮警方南下高雄搜索洪男住處、調取被告就醫紀錄、提訊洪男、訊問被害人及相關證人。經查,洪男因家庭、求學因素,而對社會產生不滿,並自113年4月間,即預謀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選定於大眾捷運車廂內犯案,其原預謀於113年5月20日北上臺中捷運站持刀殺人,但思及翌日適逢為臺北捷運鄭捷殺人案發生10周年,於該時動手,更能加強社會大眾對其行兇行為及廢死議題之關注,心意已決後,即正式啟動殺人計畫。被告於113年5月21日上午11時許,自臺中捷運水安宮站上車後,以1把菜刀及2把水果刀隨機砍殺車上乘客,致呂姓少年受有右側胸大肌撕裂傷、右側第三肋骨骨折、右胸刺傷併右胸壁皮下氣腫、斜方肌及右肩肌肉撕裂、右鎖骨骨折、右上臂撕裂傷等傷害,嗣因少年迅速逃往列車第一節車廂,始躲過被告繼續砍殺而未遂。另被害人許瑞顯則於過程中,遭洪男持菜刀砍殺致受有左臉撕裂傷、上下嘴唇撕裂傷等傷害,惟許男遭砍傷後,不顧自身血流如注,仍奮力欲搶下被告手上之菜刀。車廂內之王姓乘客見狀,即與許男聯手共同奪下洪男手上之菜刀,並與被告發生拉扯。嗣被告於掙脫拉扯後,再以其準備之水果刀接續追擊車廂內之不特定乘客,並朝蕭姓乘客刺擊,最終經乘客蕭男、王男、凱莉(外籍人士)等人合力搶下被告持有之水果刀並加以制伏後,始阻止洪男對不特定人之殺人行為。檢方表示,洪男自上揭犯罪日期、犯罪地點、犯罪工具、行兇路線之選擇及考量,堪認被告係於思慮周詳、反覆考量利弊得失之情形下,決意為本次隨機殺人犯行,其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減低之狀況。本案引發社會大眾集體恐慌效應,民眾擔心會無預警遇上隨機殺人事件,導致人與人間之疏離及不信任感日益加深,對於當日捷運車廂上遇劫之乘客,更是心理上揮之不去之陰影,對臺灣社會民眾產生之負面效應甚鉅,從而認被告殺人未遂等犯行實屬重大,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提起公訴,並依法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刑。對此,許瑞顯表示「希望兇嫌得到應有的懲罰,兇嫌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切都尊重司法,感謝大家關心」。
中捷3刀男犯案動機曝!選鄭捷殺人案10周年「讓全國看到自己」 殺人未遂起訴
台中捷運上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件,20歲洪姓護專生攜帶一把菜刀、2把水果刀搭乘捷運,期間突朝乘客揮舞,造成2名無辜乘客受傷,震驚社會。全案偵查終結,台中地檢署依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將洪男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檢方指出,洪姓男子5月21日上午11時許,預謀自台中捷運水安宮站搭乘進入捷運車廂後,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致呂姓男子、許姓男子全身多處刀傷,最後被車內乘客多人合力制伏。檢方說明,經查,洪姓男子因家庭、求學因素,而對社會產生不滿,並自今年4月間,即預謀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選定於大眾捷運車廂內犯案,其原預謀於5月20日北上台中捷運站持刀殺人,但思及隔天適逢為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發生10周年,於該時動手,更能加強社會大眾對其行兇行為及廢死議題之關注,心意已決後,即正式啟動殺人計畫。檢方表示,從洪男的犯罪日期、犯罪地點、犯罪工具、行兇路線之選擇及考量,堪認其思慮周詳、反覆考量利弊得失之情形下,決意為本次隨機殺人犯行,其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減低之狀況。檢方認為,本案發生後引發社會大眾集體恐慌效應,民眾擔心會無預警遇上隨機殺人事件,續而造成多數民眾在搭乘捷運或其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時,草木皆兵、杯弓蛇影,隨時處於警戒狀態,導致人與人間之疏離及不信任感日益加深,對於當日捷運車廂上遇劫之乘客,更是心理上揮之不去之陰影,洪男此舉對台灣社會民眾產生之負面效應甚鉅,從而認其殺人未遂等犯行實屬重大,因此將他起訴,並依法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刑。
屏東新埤鄉前後任鄉長涉濫用人事圖利 屏東地檢依貪汙罪起訴6人
屏東地檢署日前偵辦無黨籍新埤鄉長潘和源等人涉嫌圖利案,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也以相同手法涉貪,全案25日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潘和源、林志成及4名鄉公所職員等6人。檢察官認為,潘、林2人身為地方首長,卻濫用人事權謀取私利,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檢調查,賴勇煌為新埤鄉公所秘書,陳男為鄉公所聘僱的殯葬管理所臨時人員,潘和源1年前就任鄉長後,欲聘潘日文為機要秘書,鄉公所當時無機要職缺,而潘日文高職畢業、未有相關職務經驗,不符合機要人員進用規定,僅得以臨時人員聘用。潘和源、潘日文、賴勇煌進用陳男為機要薦任課員,實際上由潘日文領取差額薪資,4人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意聯絡,違反法定機要人員進用方式。屏檢在今年3月傳喚潘和源等4人,陳男坦承犯行,獲諭知7萬元交保候傳,潘和源、賴勇煌及潘日文則拒不認罪,檢察官認為3人涉貪嫌疑重大,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分以30萬元、15萬元、10萬元交保。屏檢接著4月再度發動搜索及約談,潘和源聲押獲准,由屏東縣政府指派代理鄉長處理鄉務;檢方在辦案過程中,意外查出前任鄉長林志成以相同手法圖利不符機要人員進用規定的何男擔任秘書,在2020至2022年間由何領取差額薪資,陳男也從中佔得便宜。潘和源接任鄉長後有樣學樣,檢方後續一併將林志成及何男送辦,25日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潘、林等6人。
余天女婿當詐團車手「6被害人遭騙1875萬」 檢起訴求重刑
藝人余天的女婿陳鑒涉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水手,負責收取車手繳回的贓款,上繳詐團轉為虛擬貨幣掩飾金流,落網後再騙出上游收水手幫助警方逮人。新北地檢署今(24日)將他與8名共犯依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與《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求處重刑。全案因今年2月一名陳姓男子報案,稱自己遇上投資詐騙,被騙走近千萬元,警方趁車手和被害人碰面時逮人,循線鎖定車手交付水錢給上游成員的地點,進而在4月30日上午逮捕正打算收取水錢的陳鑒。據了解,陳鑒被捕時還拿出余天國會助理名片,堅稱不可能做違法的事、收來錢要轉交上游投資股票,他和2名同夥經檢方複訊後,5月1日遭聲押禁見獲准,而警方又循線查獲另6名被害人,總共被騙1875萬元,其中陳鑒經手3位被害人收款共724萬多元。檢警發現,陳鑒做為車手頭,收取車手們騙來的水錢後,會將水錢轉換成虛擬貨幣,再交給詐團上游,每次金額2、300萬元不等,他從中可抽取2%佣金,初估每月不法所得上百萬。檢方偵查時,陳鑒否認犯行,但考量陳鑒收水行為造成被害人重大損失,依加重重詐欺取財、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起訴9嫌,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而新北地院近日將召開移審庭審理陳鑒等5名是否續押。
社會局女科員翻供北市府內販毒 檢方批「惡劣且不知悔改」求重刑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劉姓女科員涉嫌與周姓男友吸食、販賣大麻,今年1月在台北市政府3樓吸菸區交易大麻煙彈,3月遭檢警搜索、約談,劉女起初坦承犯行,後續委律師否認,檢方7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2人,直批劉女態度惡劣,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而2人吸食大麻的部分,仍持續偵辦中。檢警調查,劉女1月以3500元價格販賣1支大麻煙彈給詹男,而詹男當天在台北市大安區被警方攔查,供稱是以LINE PAY向劉女購買,循線追查後發現劉女與詹男竟是在北市府3樓吸菸區面交,來源是由劉女的同居男友周冠亘無償提供。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前往劉、周的住處搜索,查扣大麻、大麻煙彈等證物,並約談2人到案說明;當時劉女坦承犯行,檢方訊後諭令各以20萬元交保候傳;之後,劉女委由律師具狀,否認相關罪行。檢察官7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等罪,將劉、周起訴,並批評劉女身為公務人員利用政府機關場地交易毒品,犯後惡劣且不知悔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另有關劉女、周男涉嫌吸食毒品的犯行,北檢將持續偵辦。
女遭騙700萬還負債「壓力大罹癌」 年邁父母打零工過活!詐欺男判7年
高姓男子向魏、謝、侯等3位女子,謊稱自己從事醫療器材買賣,因病人開刀急需資金,如果提供資金周轉、投資,就可以分得高額利潤,使得3人皆被詐300萬元以上不等金額,其中魏女被騙700多萬元,畢生積蓄歸零還負債,更因還債壓力過大而罹癌,3人皆要求法院對高男從重量刑,彰化地院審結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判決書指出,高男在2021年時並未任職於醫療器材公司,也沒有實際經營醫療器材買賣,卻在同年3、4月至12月間,向陳、謝、傅、林4人借用銀行帳戶金融卡、存簿、印章供其使用,自己申辦的銀行帳戶,也做為詐騙帳戶。高男在同年3月間起,佯稱自己從事各項醫療器材之買賣,且病人開刀急需資金,若提供資金周轉、投資,將可分得高額利潤,並以投資醫療器材等理由,向魏女取得現金共366萬多元、轉帳匯款386萬多元、無卡存款32萬多元,分242次共詐得785萬多元;謝女分46次,共詐得333萬多元;侯女分70次共詐得373萬多元,其間,高男為取信謝、侯2人,分還款各97萬多元、200萬多元;高男為拖延還款給謝、侯2人,更偷刻銀行戳章,偽造銀行匯款單,並以通訊軟體LINE各傳送偽造匯款單的照片給2人。法院審酌高男正值青年,並具有正常智識程度及謀生能力,竟不思以正當途徑賺取財物,反利用魏、謝、侯3人的信任,一再欺騙,3人遭詐欺款項均達數百萬元,金額龐大,犯罪情節甚重。且高男在警詢、偵訊中均否認犯行,直至法院準備程序時才坦承犯行,雖有意願與3人洽談和解,卻又稱出監前並無能力賠償,使3人所受損害未受彌補。另考量高男之前就曾因偽造文書等案件,被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2月,竟再以類似手法詐欺3人,足見高男歷經前案偵審程序後,仍未記取教訓,再審酌3人都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避免再有人受騙,其中魏女表示,畢生積蓄全部遭高男騙走,還有其他負債,因為要償還負債壓力過大,今年罹患癌症,年邁父母因此需要打零工過活,造成家庭支離破碎;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2女未提再議!NONO不起訴確定 士林地檢署偵辦另2案
藝人NONO(陳宣裕)被多人提告性侵、性騷,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其中5案起訴、2案不起訴。據了解,不起訴的2案,被害人未聲請再議,因此獲不起訴確定。士林地檢署提到,陳宣裕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復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士林地檢署指出,故檢察官也請法院審酌被告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為上開行徑,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檢察官依據調查所得事證,認定其中6名被害人受害,被告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陳宣裕遭指訴對其他2名被害人(其中1名係前述6人中之同一人)所涉強制猥褻部分,則認罪嫌尚屬不足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士檢不起訴的2件強制猥褻案,因2名被害人沒有再聲請再議,因此這部分NONO獲不起訴確定。至於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的2件案件,4月已聲請將案件移轉至士檢偵辦。
可惡!10年猥褻22名男童 中部某國小棒球隊教練68罪起訴
中部某國小棒球隊男教練被控以關懷弱勢學生之名,10年來對22名男童伸狼爪,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甚至拍攝不雅影片,共犯68罪,嚴重殘害學生身心。檢方痛斥他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將學童視為禁臠,逞一己私慾,敗壞師德,偵結將他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據了解,男教練從師院畢業後到中部某國小服務,甚至擔任棒球隊教練。檢方起訴指出,他將單親或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帶回家課輔,涉嫌以金錢誘惑、權勢威逼等方式,10多年來強制猥褻、性侵害、性侵未遂多名男童。南投地檢署檢察官2月6日前往教練租屋處、辦公室搜索,拘提教練到案並收押,查出教練任教10年來至少22名男童受害,共犯68罪,近日依加重強制性交、違反兒少法等罪起訴。檢方痛斥,男教練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將被害人視為禁臠,逞一己私慾,且犯行日益猖獗,造成被害人永久且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嚴重敗壞師德;多名被害學童長期遭侵害,有嚴重的身心狀況仍在就醫,檢察官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有匿名網友在臉書粉專爆料,國軍某單位士官受邀到同袍家作客,酒醉竟性侵同袍才念小學的女兒。軍方4日證實,國軍前士官涉及違法,查證屬實,秉持「刑懲併行」原則,已於5月14日移送法辦並核予「撤職」處分;後續配合司法調查。據悉,該士官移送憲兵隊,被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偵辦中。
吃癲癇藥開車撞超商 「無辜婦慘死」他願賠百萬求輕判…1原因惹怒法官
新北市1名林姓男子去年4月服用癲癇藥物後,駕駛凱迪拉克上路,途中副作用發作導致嗜睡,失控撞進板橋區互助街上1間超商,造成1名68歲婦人捲進車底慘死。法院審理期間,林男雖表明願意賠償,盼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態度卻相當消極,對家屬不聞不問,二審遭依過失致死罪加重判處1年6月徒刑。判決書指出,林男明知患有癲癇症,於癲癇發作時會呈現數秒意識不清之症狀,且其所持續服用約1年期間之癲癇藥物「帝拔癲」之副作用為疲倦或嗜睡,仍於112年3月4日7時6分許服用藥物後約1小時駕駛自用小客車,因副作用發作以致貿然撞擊超商,波及正在等計程車的楊姓婦人,致被害人死亡。檢方指出,林男雖於現場接受調查,惟難認有何悔意及主動接受刑罰之意,且於後續偵審期間,對家屬均未主動聞問,盼高院從重量刑。林男辯稱,他已坦承犯行,並於一審期間表明願意先賠償新臺幣10萬元,然遭告訴人拒絕,可見被告已盡力補償,他也願意提出100萬元作為補償,希望法院從輕發落。高院認為,被告過失駕車之行為導致被害人當場慘死,使一個完整家庭破碎,犯行難謂輕微,且被告犯罪後,雖一再表示願意和解,然案發迄今其個人並未對告訴人或被害人家屬賠償,或盡力彌補家屬所受之損害,原審在適用自首規定減輕其刑後,僅對被告量處有期徒刑10月之刑度,實屬過輕。高院審酌,被告明知其患有癲癇疾病,且須服用藥物控制病情,極有可能於駕駛車輛之際因藥效或發病而失去駕控車輛能力,卻仍駕駛車輛上路,不僅危害自身安危,亦嚴重漠視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所造成之損害至鉅,另衡酌被告犯後態度,依過失致死罪加重判處1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士檢前書記官偷拍21女下場慘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涉嫌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檢方調查後,發現林男偷拍同事如廁、更衣等畫面,犯行長達3年,被害人多達21人,依法將其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惡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4年,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另一方面,懲戒法院認定林男所為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去年接獲情資,指林姓書記官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立即分案由婦幼保護組陳貞卉主任檢察官偵辦,扣得竊錄所用之設備器材及相關影像檔。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妨害他人性隱私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勾串之虞,依法聲請羈押禁見並起訴。檢察官偵辦前開偷拍案件時,發覺該被告於110至111年擔任書記官期間,另涉嫌監守自盜,經持續深入追查,亦一併偵結,認被告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及刑法第134條、第359條、第361條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無故取得公務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認被告嚴重敗壞官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針對偷拍部分,士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公務人員且任職公務機關,本應知法守法,卻僅為了追求自己之私欲及性方面刺激,使用手機、微型攝影機、密錄器等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以此方式侵害本件告訴人等之隱私,犯罪手法堪稱惡劣,處有期徒刑4年,另處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此外,林男也被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林男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強調,被告不知潔身自愛,竟利用擔任書記官之便而為前述個人不法犯行,深感痛心,除於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應負之刑事及行政責任外,且已立即強化全署反偷拍監測及嚴密公務上物品保管等策進作為,積極保護被害人權益及維護機關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涉性侵6女遭起訴!檢批「品行低劣」 朱海君現身演出這樣說
藝人NONO(陳宣裕)被多人提告性侵,遭檢方依法起訴,並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對此,他的老婆、歌手朱海君今(18日)到高雄表演,面對媒體追問,僅回「謝謝」,便快步上車離開。朱海君今(18日)受邀「高雄旗山武德殿浴佛節」系列活動開唱,表演期間與粉絲照常互動。而在表演完後,媒體湧上前想詢問針對老公NONO被起訴有什麼回應,朱海君避而不談,只回「謝謝,注意安全」,接著快步走上車離開現場。檢方表示,依據調查所得事證,認定其中6名被害人受害,被告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陳宣裕遭指訴對其他2名被害人(其中1名係前述6人中之同一人)所涉強制猥褻部分,則認罪嫌尚屬不足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檢方提到,陳宣裕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復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檢方指出,故也請法院審酌被告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為上開行徑,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與昔日同夥鬧翻!「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指對方為詐欺慣犯
涉嫌地下匯兌217億多元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其小弟張旭昇,被新北地檢署指控涉地下匯兌上百億起訴,審理期間被裁定延押。今(17)日新北地方法院開審理庭,與他鬧翻的昔日同夥威登租賃負責人李冠濰作證,指控郭哲敏是威登幕後金主,以超跑洗錢,被郭與張旭昇否認,反指李冠濰才是利用超跑詐騙的慣犯。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郭哲敏及張旭昇,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多元犯罪所得。新北院今開庭審理,李冠濰作為昔日郭的小弟以及檢舉人出庭作證,他以人身安全為由視訊出庭,指郭哲敏利用威登洗錢,後來雙方鬧翻,郭哲敏要他歸還6千萬,他還不出來被押走打斷腿,公司也被拿走,才會憤而出面檢舉。郭等人反駁,指摘李冠濰拿他們的車偷貸款還涉詐騙,才會出手教訓。雙方各執一詞,李冠濰稱相關紀錄他都有截圖,願意交給合議庭當作證據,審判長則表示會了解。
恐比秦偉關更久!NONO性侵6女遭起訴7案 律師:判囚10年以上機會大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名女子提告性侵,北檢2023年12月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不起訴。另外7名女子提告部分,北檢因無管轄權,均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地檢署17日偵結,起訴7項犯行,包括強制性交3罪、強制性交未遂2罪、強制猥褻2罪。對於NONO的可能下場,律師廖芳萱分析,如果法院最後認定7項犯行都屬實,且NONO沒有跟任何被害人達成和解,保守研判「至少判刑10年以上」,會比之前因性侵3女入獄服刑的藝人秦偉還要重。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廖芳萱指出,「強制性交罪」刑度是3到10年,未遂罪可減輕,「強制猥褻罪」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而NONO觸犯強制性交3罪、強制性交未遂2罪、強制猥褻2罪,一罪一罰,強制性交刑度加起來就9年,另外還有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各2罪,最後判決結果的應執行刑「10年以上機會很大」。不過,廖芳萱強調,全案目前才剛起訴,後續還要經過法院審理。法官是否採納目前檢方起訴7項犯行的罪證,以及NONO之後能否和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都會影響最終判決結果。廖芳萱還補充說明,參考性侵3女被判應執行刑7年8個月的藝人秦偉,廖芳萱認為兩人同樣是知名藝人,同樣藉由藝人光環邀約女生營造獨處機會,進而性侵害;以受害者人數來看,NONO可能會比秦偉關得更久。另外,士林地檢署起訴NONO時,強調他「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品行低劣」,請法院從重量刑。律師林育杉指出,如果法院認定檢察官的起訴事實為真,那麼除非NONO在後續審理期間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取得原諒,因而被法院認為「具有悔意」且「犯後態度尚佳」,才有可能獲輕判。至於能否緩刑,由於事涉多名被害人,又是數個雷同的犯罪行為,恐怕十分困難。◎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遭檢方痛斥品行低劣遭起訴 小紅老師發聲
藝人NONO去年被小紅老師控訴對10名女子性侵、猥褻,事後有10多人提告,同年12月北檢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不起訴。今(17日)士林地檢署偵結,其中5案起訴、2案不起訴,檢察官並痛斥他品行低劣、犯罪後態度迴避,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對此,小紅老師也對外發聲。小紅老師發聲。(圖/翻攝自小紅老師臉書)小紅老師表示從去年7月提告,今得知士林地檢署檢察官NONO提起公訴,她感謝士林地檢署檢的不懈努力,才讓案件進到下一個環節,「我去審訊時,整整超過了6小時,白天進去直到天黑才出來,抽絲剝繭,不放過任何細節。」但她表示,即便過了這麼長的時間,也有許多受害者,「陳宣諭NONO仍然沒有任何承認與坦白,非常的不老實。」她強調說:「NONO牽扯出的人太多,自然不是空穴來風,希望移轉的2案,檢察官也能以整個案情來看去定奪事證。」對於該案件,她也特別感謝486先生仗義相挺,「讓我們在司法的程序中不再孤單及徬徨,給予我們堅強的後盾促使我們往前不退縮,才得以有這個機會前進法院。」小紅老師直言,「儘管司法程序長路漫漫,起訴也只是我們邁出的第一步,我們除了繼續努力官司,也會努力重建人生。」也喊話希望這些惡行,能夠得到法律嚴格的制裁,「避免再有類似案件出現。支持台灣持續落實婦幼保護,積極維護民眾性自主權之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