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量刑
」 北檢 走私 性侵 NONO 陳宣裕
北捷隨機攻擊首件恐嚇言論「這是開始而已」 警高雄逮人檢建請從重量刑
1219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當下,不少民眾都在網路上轉發事發當下影片,然而卻有一名40歲的林姓送貨員,見狀竟在下方留言表示,「爽!這是開始而已」、「你們賤民投得政府自己得扛傷害」等威脅用語,當場引發其他網友撻伐。由於該言論為張文隨機攻擊第一件恐嚇言論,檢警也相當重視,追查IP後鎖定高雄三民區的黎南涉嫌重大,29日將人拘提到案後對其聲押;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林男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也在31日恐嚇公眾、以文字煽惑他人等罪起訴林男,建請從重量刑。警方鎖定,臉書上暱稱「林巴達」的網友在張文隨機殺人案的貼文下方留言,「爽!這是開始而已」、「你們賤民投的政府自己得扛傷害」等威脅用語。警方認為該貼文涉及煽動性言詞,足已影響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定,立即展開調查,經蒐證分析資料後,鎖定一名住在高雄三民區的40歲林姓男子涉嫌重大,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29日持拘票在高雄市三民區將林男逮捕到案,並查扣其犯案用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林男被捕後也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因為博取他人關注才會張貼恐嚇留言。全案依涉犯刑法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改以新臺幣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統計12月19至30日,台北市警局自12月19日迄今共計受理86件。警方呼籲,言論自由伴隨責任,請勿在網路、社群媒體上散播煽動他人、製造對立或誤導的內容,任何散布恐嚇、暴力威脅或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言論,警方均將依法嚴查。
借錢不成變殺意! 剛出獄男子深夜持美工刀血襲好心老闆全家
高雄大寮區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區的暴力事件,45歲陳姓男子,過去曾因竊盜及毒品案入監服刑7年,今年5月剛出獄後,本應重新適應社會生活,卻再次犯下嚴重罪行,透過友人介紹,陳男認識了在大寮經營金屬加工工廠的楊姓老闆,楊老闆出於好心,收留陳男並安排他在工廠擔任雜工,原本希望給陳男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然而,陳男才工作沒多久,即提出向老闆借錢的要求,遭拒絕後心生不滿,10月27日深夜,陳男持美工刀闖入楊家,對楊姓老闆連砍數刀,造成大量出血危及生命,楊姓老闆的妻子在阻止過程中也受傷。當時,12歲兒子驚醒後試圖以球棒驚嚇陳男,但陳男仍企圖追砍孩子場面相當危險,幸好楊妻及時躲進辦公室報警,陳男才倉皇逃離現場。事後楊老闆經緊急手術,包括頸部血管探查、血管修補、肌肉修補及左手移前皮瓣手術,才撿回1命,警方接獲報案後,隔日於台南六甲區將陳男逮捕,依傷害、侵入住宅及殺人未遂罪將其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獲准。檢方指出,陳男才出獄5個月便再次犯案,且作案手法更加兇狠,顯示其危險性高,社會再犯風險大,檢方已依殺人未遂罪、傷害罪及對未成年人故意恐嚇罪提起公訴,並請求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北捷隨機殺人案他嗆「刀不夠利」 北檢火速起訴求重刑
27歲張文於12月19日晚間在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區南西商圈,投擲煙霧彈並持刀無差別攻擊路人,導致4人死亡、11人受傷,引發社會譁然。此事件發生後,同日晚間10時左右,林男竟在臉書一則相關影片的留言區發表多則煽動性文字,包括「爽!這是開始而已」、「刀不夠利啦!」以及標籤「這只是開始,你們選民投的政府自己記得扛傷害」。台北地檢署今(31)日依三項罪名對其提起公訴,並要求法院從重量刑,以防範類似事件擴大社會不安。警方接獲檢舉後,台北地檢署隨即由「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劉星汝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展開偵辦,並於12月29日拘提林男到案,查扣其發文相關資料。儘管檢方聲請羈押,法院最終裁定交保,但檢方於12月31日完成偵查並正式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林男為成年且具備判斷能力的個人,在社會高度敏感的治安事件發生後,非但未收斂言行,反而透過網路發表令人恐慌的訊息,意圖引起關注或宣洩情緒,導致社會大眾對治安更加不安。其行為不僅鼓動暴力、營造恐怖氛圍,更可能引發模仿效應,對公共安全造成深遠影響。地檢署強調,此案涉及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等三項罪名,考量其發言時機與內容均具高度社會危害性,請求法院依法從嚴處斷,以彰顯法紀並防止類似情節再度發生。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仍無罪! 張哲琛、汪海清高院也判無罪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10點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檢方在高院辯結時痛斥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高院從重量刑,沒用。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檢方公訴指出,被告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且為實質中投公司與光華公司負責人,但合議庭認為依照當時公司法規定(公司法於101年與107年修訂),行為人必須是具有公司董事或經理人共犯此犯罪時,才會適用;合議庭認為,馬英九需為具有身分的共犯,才會構成犯罪。江俊彥指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利用洗腎里民喪子期間盜賣2000萬房產 新北特優里長成「地面師」遭求重刑
新北市三重區前五順里長洪嘉仁在當地連續六連霸,還曾榮獲「特優里長楷模」,他卻在2022年間利用里民信任,趁被害人長年洗腎、行動不便時,假借申請補發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實則盜賣其市價約2000萬元的房產,新北地檢署26日偵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洪嘉仁等4人,並建請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洪身為里長而深得里民信任,被害人是其轄內里民,2022年5月間因名下 2 筆三重區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加上年長洗腎、行動能力及視力均狀況不佳而求助洪男。洪嘉仁佯裝要委託他人申請補發權狀,需要印鑑證明及簽立多項文件為由,先偕同被害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多張印鑑證明而取得其中數張,並趁機竊得被害人之印鑑章,再要求被害人簽立補發權狀之委任書等文件中夾雜房地出售同意書、房屋使用協議書、房屋租賃契約等文件,被害人一時不查均加以簽名。洪嘉仁則在同年11月,將賣房文件盜蓋被害人印鑑後交給周姓共犯,周以買賣名義將被害人的不動產轉移到自己名下,又將市價約2000萬元的房產,以930萬元賤賣給吳姓男子,洪則在取得賣房價款後與周分潤,還退款100萬元給吳,其餘款項則領出存進徐姓女友帳戶,由徐購買金融商品以遮斷犯罪所得流向。直到2024年,吳以租約到期為由,要求被害人遷讓房地,被害人這才發現房產遭盜賣,於是向新北地檢署提告,檢方指揮警方偵辦,先後執行2波拘提,逮捕洪男等4人到案,全案於26日偵結。檢方認為,洪嘉仁身為里長,本應扶持轄區內弱勢里民,為他們提供救助,竟利用被害人對其之信任,在被害人甫喪子且長期洗腎、身心狀況均欠佳之際,與被等等人共謀盜賣本案房地,造成人之財產損失甚鉅,甚恐因此流離失所,所為惡劣至極,建請從重量刑。
20多歲男憲兵虐貓撞牆致死還拍片PO網 遭判有期徒刑2月
新北市一名20多歲林姓男憲兵涉嫌將貓凌虐致死,不僅多次掐貓撞牆、摔貓,還將施虐過程PO上網,遭網友轉發揭露後,警方便直接前往營區外埋伏逮人。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他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今年(2025年)5月中旬,Dcard、臉書社團「貓咪也瘋狂俱樂部」均有網友轉傳林男虐貓影片,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也接獲民眾檢舉稱,林男將貓咪數次甩飛、撞擊牆壁及掐壓脖子後死亡。判決書指出,林男在2024年10月29日將貓咪「小麗」買回家,同年12月23日深夜11時許,林男徒手掐住小麗脖子數次,不顧貓咪掙扎慘叫,再將貓咪自後頸拎起撞擊牆壁數次,讓貓咪自牆壁上摔落地面,貓咪因而抽搐及劇烈喘息,林男接著用手機錄下相關虐貓影片,傳送給軍中班長觀看,後續更以不詳方式接續加以虐待,致該貓咪於2025年2月25日身亡。直到2025年5月,有網友轉貼林男虐貓影片後,新北警方鎖定其身分,前往營區外逮捕退役的林男。林男於警詢及偵查時坦承自己曾虐貓,但辯稱小麗是自己偷跑出門,等他找到小麗時,小麗已經被車撞死。獸醫判斷,小麗是嚴重內出血合併全身癱瘓,導致呼吸衰竭而亡,且小麗四肢、全身並沒有骨折,死亡型態不像遇到車禍;雖然小麗除戶證明上寫著「意外死亡」,但意外有分2種,一是單純意外,二是故意意外,如果是「故意意外」就是虐貓致死之事實。檢方認為,林男傷害小麗致其傷重死亡,該貓隻當下所承受之心理恐懼及身體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且林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毫無悔改之意,顯見其惡性非輕,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審酌,林男藐視動物生命、手段殘忍,但考量到林男改口坦承犯行、無前科,限擔任理貨員、每月需負擔3萬元債務且要撫養母親等情狀,遂依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林男2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罰金可易服勞役,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少年割喉案二審判12年 侯友宜:應從重量刑讓正義回歸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殺人案。郭姓少年因為要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然直接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3)日判決出爐,郭、林兩人皆加重刑期,分別改判12年、11年。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對加害者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侯友宜今日前往三重玫瑰立體停車場多目標新建工程視察時表示,他完全能夠感受到被害者的傷痛,司法正義是最後一道防線,應該要讓被害者的傷痛能夠減少最低,所以對加害者我們更應該從重量刑,讓正義能夠回歸。郭姓少年以及林姓少女在2023年12月25日中午,在新北市某國中對楊姓學生割頸等,最終導致其死亡。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林9年、8年。郭、林2人提起上訴以後,全案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綜合考量少年被告2人所涉非行之行為情狀、其等行為人情狀,以及基於促進其等健全自我成長與重返社會所應考量之相關事由,並斟酌檢察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少年被告2人及辯護人對於科刑所表示之意見,基於少年刑事司法以少年之健全發展可能為核心之制度目的,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全聯倉儲大火偵結 冷凍工程商新菱2主管涉違規動火釀9死
台中大肚區全聯倉儲中心於2023年發生嚴重火災,釀成9名工人死亡的重大職業災害。台中地檢署經長期偵辦後,11日偵結並起訴新菱、互益與全聯等3家公司、共14名被告。檢方指出,新菱公司藍姓副理與陳姓主任工程師為導致事故的關鍵角色,兩人違規指示動火施工且輕忽安全措施,造成嚴重後果,應從重量刑。起火地點位於全聯大肚區的地下倉儲區,當時地下一樓已鋪設大量易燃的保麗龍PS板。《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警調查發現,全聯委託互益營造與新菱冷凍空調公司進行工程作業,三家公司及相關主管皆知該區域具高度火災風險,卻未依法設置完善防火與工安設備。2023年事發當日,新菱藍姓副理與陳姓監工,未申請動火作業許可,亦未通報互益營造現場負責人與第三方安全衛生人員,擅自跳過正式包商,另僱兩名臨時工以氧乙炔切割樓板。為阻擋火星,現場僅以矽酸鈣板與木板簡易遮擋,未使用防火毯,現場也無專人監火,導致掉落火星點燃PS板,濃煙迅速蔓延,釀成7名台籍工人與2名越南籍移工死亡。檢方指出,藍姓副理雖為現場負責人,卻對施工風險明知故犯,為趕工容忍下屬違規動火,甚至辯稱「不一定要用防火毯,只要有東西阻隔就可」,態度輕率;而陳姓監工則否認違規事實,聲稱案發當下曾在場監火,後又改口推卸責任,試圖規避刑責。檢方進一步指出,案發當下並無任何人員在地下一樓顧火,各方說詞前後不一,顯示監督失職。藍男自稱曾於工務會議提醒安全,並將責任指向互益現場負責人,但未能提出具體佐證。針對新菱公司,檢方說明其實際負責人為日本籍鶴貝俊郎,在台業務由林姓總經理主導,藍姓副理為現場主要決策與調度者,並指示主任工程師陳男協助執行。本案造成9條人命喪失,檢方認為藍、陳二人身負工安之責卻漠視風險,態度冷漠、惡性重大,已對死者家屬造成深重傷痛,建請法院依法從重量刑,以示警惕。
台中全聯倉儲大火釀9死8傷! 違規動火、趕工惡行曝光
台中市大肚區「全聯大肚生鮮二廠」施工現場2024年12月19日,發生嚴重火災造成9名施工人員不幸死亡、8人受傷,悲劇震驚全台,檢方近日偵查結果出爐,11日對全聯公司、互益營造、新菱公司及14名相關責任人提起公訴,其中包括施姓主管、藍姓現場負責人與陳姓監工等多人。檢方指控,新菱公司為了趕工,在高危險環境下違規動火,且未申請動火許可,陳姓監工甚至在偵查中否認犯行,企圖掩飾事實,對藍姓負責人與陳姓監工求重刑。調查指出,火災起於地下1樓,因上方樓層施工時產生的火星掉落,點燃已鋪設的易燃材料「PS板(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全聯公司工程科技部負責統籌建廠工程,並將營造、冷凍設備等工程發包給互益公司與新菱公司。三家公司對施工現場的易燃危險及管道孔洞縫隙明知不報,也未依法設置防火設備或落實動火管理,工安意識嚴重缺失。當天上午,新菱公司陳姓監工在未申請動火許可的情況下,指示下包商使用氧乙炔切割樓板,施工過程僅以簡易板材覆蓋防火,未使用防火毯遮擋火星。安衛巡檢人員雖發現問題,但並未要求立即停止作業,結果高溫火星沿管道孔洞掉落至地下1樓,迅速引燃PS板,火勢蔓延、濃煙滾滾,造成9名施工人員因高溫與濃煙不幸罹難。檢方強調,藍姓現場負責人與陳姓監工身為工地安全重責人,竟漠視危險趕工,犯後態度惡劣,試圖推卸責任,造成重大職業災害,檢方建議法院對藍、陳2人從重量刑,以彰顯公權力對工安事故的懲戒與警示效果,也讓社會重視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央廣官網遭入侵!駭客竟是自己人 北檢起訴3人怒求重刑
中央廣播電台日前遭到駭客入侵,首頁版頭更是被惡意竄改為中國五星旗,台北地檢署針對此案於今(11月24日)偵結,依照妨害電腦使用罪、背信罪起訴工程師吳政勳、岳昭莒、黃富琳3人,並針對吳政勳求刑3年、岳昭莒2年6岳、黃富琳則從重量刑。吳政勳於2025年5月起擔任中央廣播電臺網路媒體組工程師,負責官網維護以及資訊安全查核管理等事務,岳昭莒則為網路媒體組組長,黃富琳則為海云智慧雲端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處長,過去曾任極風雲創股份有限公司任職,並因為維修相關業務與吳、岳相識。吳、岳、黃於今年6月間共同商討攻擊央廣官網,吳政勳在未經央廣規定之官網權限核發程序,擅自把央廣官網最高權限給黃富琳,而岳昭莒明知上述行為卻縱容鼓勵吳繼續為之。吳政勳於8月20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19日、9月20日干擾央廣網站運行,並於9月24日透過LINE群組把官網原始程式碼外流給黃富琳以及林姓友人、顏姓友人、廖姓友人,使其均取得操控管理央廣官網權限。9月26日,警方持搜索票搜索吳政勳、岳昭莒,沒想到吳政勳不知悔改,交保後再度於9月28日干擾央廣官網運行,並利用先前所設定參數在10月9日換掉央廣官網日語新聞版網頁,於首頁日語版出現簡體中文等,妨害其運行,檢警旋即於10月9日上午再度執行搜索。台北地檢署訊後認為吳政勳、岳昭莒竟僅因懷疑央廣有中資介入,便利用職權擅自對央廣官網胡作非為,其以反攻大陸、五星旗等圖片入侵官網電腦並置換網頁內容之行為是在挑起兩岸對立緊張,行為危險性、危害性遠非一般刑事犯罪可比。檢方指出,吳政勳交保後,仍多次發動阻斷攻擊,甚至選擇在國慶日當天攻擊官網,具很高象徵意義,建請法官對吳政勳、岳昭莒求刑3年、2年6月,並對黃國琳從重量刑。
「中鋼構」驚爆弊案!工程團隊受1.3億巨額回扣
中鋼上市子公司中鋼構爆發工程團隊自民國104年起,長期收受巨額回扣1億3400多萬元,將經手工程指定發包,包商再從中浮報工程款、虛增施工品項,從中謀取不法價差。主犯中鋼構業務組長謝佰祿,還以妻子的帳戶層層洗錢購置多間豪宅與土地,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刑法》加重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和洗錢等罪起訴謝佰祿夫妻等11人,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雄檢指出,今年5月接獲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情資,指主要業務為鋼結構製造安裝的中鋼構,出現工程師團隊向公司灌水工程項目,有不當牟利情形。檢方分別在7月24日、10月17日兩度搜索多處地點,查扣涉案帳戶與10處不動產,發現資金流動規模大,並約談中鋼構工程團隊謝佰祿等5位工程師、下游包商以及協助洗錢的謝妻等涉案人到案說明。檢方調查,謝男將經手工程指定發包給固定下游包商,再串謀浮報總價、虛增品項,墊高請款金額,所涉建案多為國內知名商場與豪宅,多家知名建商帳單都被灌水。至於下游包商在款項入帳後,再依比例將回扣轉匯至謝妻張女及其友人曾男帳戶,再由謝男與4位工程師按經手工程比例分贓。中鋼構因此受損金額至少1.34億元。檢方查出,謝佰祿夫妻不僅收取高額現金,還透過洗錢手段,將不法所得購置豪宅與土地,遭檢方依《洗錢防制法》與共同詐欺等罪起訴,其他工程師則依加重詐欺、背信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檢方並具體請求法院從重量處謝佰祿有期徒刑16年,併科500萬元罰金;工程師張男10年徒刑,併科200萬元;另3位工程師求刑3年至4年8月不等刑期。
民眾黨雙主席紛陷司法泥淖 羅智強籲適可而止否則民意會反噬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9)日表示,總統賴清德上任1年多來,從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陷入司法戰開始,現任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被捲入司法風波,在野勢力被搞得七葷八素,呼籲執政當局「黨、檢、媒」適可而止,若把在野領袖逼到牆角,將會被民意反噬。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被控與凱思國際資金有牽連,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目前被列為「他」字案被告。(圖/周志龍攝)近期有消息指控,身兼立委的黃國昌在立法院替一間成衣大廠權益質詢發聲前,這間成衣廠相關企業竟恰好注資到黃國昌妻妹高翬注資成立的「凱思國際」,消息並指控在檢視這間公司後續增資來源後,發現不乏與黃國昌關係密切的政商界人士,引發關注。對此台北地檢署已將黃國昌列為《貪汙治罪條例》「他」字案被告,並喊出要全面調查凱思國際的金流,尤其是否有部分凱思資金流入黃國昌的私人帳戶,以及有無對岸勢力介入,都將是調查重點。黃國昌本人對這些指控強烈否認,直斥「有什麼話到法院講」,也駁斥與特定公司的對價關係,強調自己揭弊從不收受好處,面對接踵而來的司法調查也不會有絲毫畏懼,「儘管放馬過來」。羅智強則說,除了民眾黨前後任主席先後陷入司法泥淖外,別忘了檢方近期全台「抄」國民黨黨部,大票國民黨黨工如今仍官司纏身,包含身兼國民黨組發會主委的不分區立委許宇甄和原住民立委盧縣一等人,不久前還有前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深陷司法痛苦,另外「戰鬥藍」領袖趙少康也因亮票案被偵辦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衝著在野勢力而來是斧鑿斑斑。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左)如今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等案子官司纏身。(圖/黃耀徵攝)羅智強強調,「大罷免」民進黨大失敗後,執政當局把焦點轉移到司法戰上,「黨、檢、媒」一體簡直要殲滅在野力量,但正如黃國昌所言,國民黨與民眾黨都不會害怕這些司法攻擊,因為民眾都看在眼裡,若拿司法當作捍衛政權的武器清算在野,終會被民意反噬。※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5閃兵藝人「遭求刑2年8月」 律師:明顯不給緩刑空間
藝人閃兵醜聞延燒,新北檢14日針對第2波閃兵案共12人提出起訴,並對修杰楷、陳柏霖、張書偉、謝坤達與廖允杰5名藝人求刑2年8月。對此,律師陳君瑋今(18日)指出,從求刑幅度來看,檢方很明顯就是不讓他們緩刑,「要進去關。」承辦檢察官日前在起訴書中強調,這5名被告身為公眾人物,長期享有高度媒體曝光與社會紅利,對年輕世代具有指標影響力,卻仍選擇蓄意規避兵役,行為嚴重偏離社會期待與公民應盡義務。由於他們的法定役期原為1年10個月,因此檢方從重量刑至2年8月。同案遭具體求刑的另外10名被告中,4人役期1年遭求刑2年2月,另有1人役期4個月,被求刑1年。據悉,是否能獲「緩刑」的關鍵,在於宣告刑期須在2年以下,且被告無特定前科,若法官認為其無再犯之虞,便能避免入監。對此,律師陳君瑋今也在臉書粉專發文分析,檢方此案對藝人部分的求刑明顯高於緩刑門檻,顯示態度強硬。至於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仍有討論空間。不過他也強調,「這些人可以認罪+以公益行為回饋社會,有機會2年以下,就可以緩刑不用關。」
5口命案主嫌驚爆「擁1億會員」 龐氏騙局真相曝光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5口在今年7月初因落入黃金投資陷阱,不幸集體走上絕路,事件震撼社會。檢方調查發現,主嫌49歲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手法,透過團購及刷卡購買黃金,向王家及其他7名被害人詐取新台幣1536萬5003元。李女自稱經營團購多年,誇稱會員超過1億人,並在民國113年下半年連假期間創下1000筆以上訂單,但檢方查證後發現,李女並無任何投資管道、團購會員資料、出貨紀錄及經營廠房資料,全屬捏造。檢方指出,李女以經營網路團購與黃金投資為由,向投資人收取50萬至100萬元不等「團購會員費」,保證每月可獲本金10%利潤;另以「刷卡購金」承諾高額回報,要求投資人刷卡買1兩黃金,再交給李女操作,李女聲稱可獲4000至1萬元利潤,並會代繳刷卡費。然而,實際上李女並未產生任何實質收益,部分資金被挪作個人房租、靈骨塔費及債務償還,長期以新投資人的資金填補舊帳,檢方認手法為「龐氏騙局」模式。調查顯示,王家5口曾拒絕繼續投入資金後,李女以「違約金」等名目強索530萬元,並持續透過訊息恐嚇、心理威壓,逼迫家屬加碼投資,最終導致家屬精神崩潰,走上絕路。其他被害人則表示,李女初期僅收取10萬元本金,即勸其透過車貸加碼投資,並誇稱黃金交易可高於市價套利,但後續利潤支付屢屢拖延。檢方進一步查李女財務狀況發現, 108年間債信不良跳票,109年起因公司經營不善而拖欠薪資,109年更被銀行強制停卡5張;112年年未申報所得,113年僅申報2400元,完全無法支付投資人利潤。多家銀樓及證人亦證實,李女非VIP客戶,並未享有黃金購買優惠,交易方式不合常理,且倉庫進銷貨紀錄混亂,顯示其投資說法不實。檢方表示詐欺犯罪在當代社會蔓延迅速,危害深遠,司法量刑除保障被告權利,更需兼顧被害人與社會秩序,主嫌李女不僅詐騙財物,更威脅王姓一家,造成家庭破碎與生命逝去,惡性重大。偵查過程中更否認犯行,並編造代購名產、網購轉投資等藉口拖延查證,甚至試圖勾串證人及滅證,顯示毫無悔意。檢方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李判處至少15年以上徒刑,以彰顯法律公義、安撫被害家屬。
逼死一家5口!豐原千萬詐騙案偵結 檢方求刑15年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集體輕生命案,偵查結果出爐,台中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主嫌團購主李姓女子涉嫌以「龐氏騙局」手法,詐得王家 1536 萬餘元,更在王家拒絕繼續投入資金後,以「違約金」等名義恐嚇強索 530萬元,惡劣行徑導致王家負債累累,最終不堪精神與債務壓力,於7月2日選擇全家走上絕路。檢方痛批李女惡性重大、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15 年以上有期徒刑。據了解,原本生活穩定的王家五口,透過長女美容院同學張女介紹,自 2025 年5月起被李女以「團購黃金投資」等詐術誘騙投入鉅額資金。李女因自身事業經營不善、債務沉重,遂以高獲利為餌,詐得王家高達 1536 萬 5003 元。事後,王家五口發現遭詐,拒絕再投入資金,未料李女並未罷手,反而在 6 月起開始恐嚇取財,多次傳送訊息威脅,強迫王家屈從,王家甚至抵押自宅向當鋪借款 200 萬元,其中 176 萬元遭李女取走。檢方指出,李女涉犯詐欺取財、恐嚇取財、非法吸金、洗錢等多項重罪。其行為不僅詐得鉅額資金,更以恐嚇施壓的方式逼迫受害人,直接導致王家五口喪命。由於李女在偵查中仍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檢察官認為刑罰應彰顯法治威信與社會正義,爰建請法院衡酌其對社會的危害,從重判處 15 年以上重刑,以維護社會正義與人民信賴。
大罷免亮票遭起訴求重刑 趙少康:會再向法官充分說明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於7月26日全國罷免投票當日,離開圈票處後遭媒體拍下兩度出示選票內容。台北地檢署認定其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6日依亮票罪嫌將其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對此,趙少康今(7)日表示,自己反對大惡罷,應該沒人不知道吧?為了投下這張反對票,自己還不顧家人反對,取消早就安排好的東非行,「既然如此,還需要在投票時刻意亮票表明心跡?還有違法的動機?」。趙少康指出,726反罷免亮票事件,昨天檢察官正式將自己起訴,還要法院「從重量刑」。消息傳出後,接到很多好朋友跟支持者的關切,傳訊息為他加油打氣。除了感謝大家的關懷,他也想還原當天事發經過,跟現在的心情。趙少康續指,自己反對大惡罷,應該沒人不知道吧?反罷第一場大型造勢就是他在台北市榮星花園主辦,之後又在台中辦了第二場反罷造勢,人潮擠爆迷你蛋。這兩場活動都是他出盡全力,更不要說當時任何一位面臨罷免的立委需要站台,只要時間許可,自己一定無役不與,全台跑透透。趙少康說,為了投下這張反對票,還不顧家人反對,取消早就安排好的東非行,所以,趙少康反對大惡罷,還有人不知道?既然如此,還需要在投票時刻意亮票表明心跡?還有違法的動機?趙少康表示,從昨天的新聞報導中知道,檢察官罵他「犯後態度不佳」,所以請法官從重量刑。這個指控實在讓自己很錯愕,也感到難過。趙少康解釋,難過的原因是,應訊當天,檢察官的態度非常和善,針對案情根本沒有多問,他則如實還原726當天的過程。如果說,向檢方說明投票、亮票細節,還有他無心亮票的原因,就叫做「飾言推託」,那他真不知道應訊時該說些什麼了。趙少康提到,更早之前,大安分局先傳他了解案情。雖然不具有強制力,律師當時也不在台灣,但是一切照規定辦理,所以仍然依照指定時間前往大安分局應訊,當下就表明,希望檢察官能不起訴或緩起訴,並保證自己絕對不會再犯。而在726當天面對記者詢問,趙少康表示,自己立即發布聲明「一時失誤,做了錯誤示範」,第一時間就已經承認錯誤,所以,「犯後態度不佳」的指控實在太沉重。趙少康說,或許檢察官有自己的心證,所以應訊當天沒有多問,未來開庭,自己會再向法官充分說明,希望能讓事件盡快落幕,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趙少康大罷免2度亮票遭起訴 北檢求法院處重刑
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於7月26日全國罷免投票當日,離開圈票處後遭媒體拍下兩度出示選票內容。儘管趙少康事後稱是失誤並無刻意,台北地檢署仍認定其行為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6日依亮票罪嫌將其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台北地檢署調查指出,趙少康當日上午前往台北市大安國中社會教室投票所投票,領取罷免票並完成圈選後,在走出圈票處朝投票匭前進時,選務人員即提醒應將選票折好。然而趙少康不但未遵從,還將選票平舉於胸前,圈選欄朝外,讓媒體清楚拍攝。即便選務主任再次提醒不得亮票,趙少康仍於接近票匭時,用左手再次將選票面向媒體方向高舉。事後,趙少康於媒體群組表示,僅是「一時失誤」,原意是想展示背面,但不小心將正面亮出。他並稱外界早已了解其「不贊成罷免」立場,此舉只是表達自己有投票,並未有違法之意。不過,檢方認為,趙少康身為知名公眾人物,歷來曾參選重要公職選舉,對於投票禁止亮票的相關法令應非常熟悉,卻於投票日當眾違規,且事後以「展示」為名為自己辯解,態度輕率,不具悔意。檢察官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維護選舉制度的公平性與公正性。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選票內容展示他人,違反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桃客打人司機2年前才入職? 校友爆料「8年前就搭過專車」:大家敢怒不敢言
桃園客運40歲的劉姓司機,10月22日因質疑高中生逃票,雙方發生口角糾紛,黃姓學生替同學出氣時說出「連錢都不會算,這輩子就這樣了」,司機便氣得追下車出拳痛毆黃姓學生,害他鼻樑斷裂要動手術。檢方一週內偵結,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而桃園客運聲稱劉姓司機2年前才到職,過去無與乘客發生爭執的投訴紀錄。然而,就有校友透露,8年前學生們就搭過劉姓司機開的專車,「這位司機我們也忍了很久,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這名校友表示,自己在7、8年前放學時段就搭過劉姓司機開的學校專車,也搭過他開的早班1路公車,校內許多學生都已經隱忍很久,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如果不是有這次事件發生,學生們可能還是會繼續忍下去。原PO說到,桃園客運聲稱劉姓司機僅任職2年,只有1次過站不停遭投訴而被記小過的紀錄,實際上可以查出他在2023年以前,就已經長期在桃園客運當司機,至於桃園客運官方針對該司機的任職時間和在職相關投訴、司法紀錄聲明,「那個建議你們聽聽就好。」原PO更指出,至今還有劉姓司機的親友持續放話威脅學生,要求學生道歉,在學校發布相關聲明後,劉姓司機仍試圖利用輿論指控是學生逃票在先,因此建議學校應該硬起來維護校譽,正面回應桃園客運與司機的說詞。此外,也有不少鄉民紛紛跳出來爆料,「沒錯,他是回任的司機,之前就是因為跑9025滑手機被停派,新聞有報」、「有離職!2023再進來」、「他改名前後都有開1路,這點我很確定」、「桃客公關說他2023年才進來的,這根本就在混淆視聽。我記得他在10年前左右就有在開桃客學生專車,他那個時候我記得有在開1路」、「他有開169,一路上講不停罵不停,坐過他的車」。
北聯幫走私2/跨國運毒市值3億!勾惡律師洩密害警撲空 交保哭窮減至100萬
北聯幫幹部自2023年5月間起指揮小弟前往美國運毒,自美國走私大麻與搖頭丸,總價市值粗估3億餘元,更以精品包包名義嘗試闖關入台。不過檢警也意外在偵辦過程中發現律師丁啓修洩密,不但洩露檢警偵辦進度,更利用律見傳達上層指示,導致大批毒品遭到轉移,讓檢警撲空。士林地檢署日前依洩密罪起訴丁啓修,並建請法院勿宣告緩刑,從重量刑。有知情人士指出,丁啓修幾乎已是北聯幫的御用律師! 據了解,檢警分階段收網後,由於主嫌之一的俞繼森因賭博與違反銀行法遭通緝在案,其潛逃至少5、6年之久,此次遭逮捕後,隨即遭檢警解送歸案,丁啓修則是俞繼森的辯護律師。 但丁啓修的角色絕非僅替客戶辯護,律師在同一案件中,或有實質關聯之案件裡2個以上犯罪嫌疑人中,原則上僅能接受其中一位犯罪嫌疑人委任,但丁啓修卻在此案中試圖同時擔任2位犯罪嫌疑人之委任律師。有知情人士指出,丁啓修幾乎已是北聯幫的御用律師,丁除擔任俞繼森的辯護律師外,還試圖成為張田的辯護律師,最後遭檢警戳穿後才肯作罷,但身為小弟頭的張田,卻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竟有3、4名律師為其辯護。饒舌歌手Gambler楊智翔今年4月因涉嫌販賣毒品被捕,警方在其住處搜出依托咪酯菸油,意外成為北聯幫走私案的破口。(圖/混血兒娛樂提供)曾參加嘻哈歌唱比賽節目《大嘻哈時代》並獲得前8強的台語饒舌歌唱歌手Gambler楊智翔,簽約玖壹壹所屬之混血兒娛樂,成為玖壹壹師弟,卻在今年4月遭到檢警搜索,並在其住屋處尋獲含有依托咪酯成分菸油,並因涉嫌販毒滅證遭新北地院羈押禁見,而其辯護律師同樣是丁啓修。 丁啓修透過前往看守所律見時,取得檢警的偵辦進度,掌握警方已知之上游販毒名單與倉庫據點,同時透過律見時交辦上游所交代事項給楊智翔,並將律見中得知的偵辦進度,傳遞給當時尚未被聲押的小弟頭張田,由張田再轉交給上游張旭緯,讓集團得以在第一時間搶先將位在基隆七堵的倉庫清空,讓警方查緝時撲空。 後續丁啓修遭到檢方聲押,卻在羈押庭上哭窮表示自己無力負擔法院原本要求的300萬元保釋金,最後以100萬元完成交保,而這100萬元的保釋金,還疑似為北聯幫成員出面協助處理。警方接獲情資,於貨櫃內搜出大量紙箱,並在紙箱內查獲大量裝有毒品與槍枝的精品包。(圖/翻攝畫面)對此,士林地檢署怒批丁啟修身為律師,卻從中擔任另案被告間訊息傳遞角色,洩露偵查秘密予以販賣、運輸毒品、槍械集團成員,違反刑事訴訟法與悖於律師倫理規範之行為,已非為伸張公義、保護委託人,更非維護受委任當事人訴訟上之權益,其所為犯行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嚴重妨害檢警機關偵查及斲傷律師應有之正義角色,且犯後難認其有悔意等情事,請法院對丁啟修從重量刑,且不宜宣告緩刑,以示懲儆。本刊致電丁啟修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表示他最近庭期比較滿,會再回電,截至記者發稿為止尚無回應。《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藝人閃兵「最高檢也怒了」 發函各檢察機關「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藝人閃兵案持續延燒,新北檢近日發動第三波行動,藝人陳柏霖、修杰楷和坤達等人都已認罪,最高檢察署24日表示,少數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應予嚴厲追訴。最高檢提到,兵役制度公平落實是凝聚民心士氣的重要指標,也是國防安全的保障,國內外皆然,兵役法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同法第3 條規定,年滿18歲至屆滿36 歲之男子為「役齡男子」,其意圖逃避兵役,而不依法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或徵集等徵兵處理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4條等規定,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檢表示,少數社會知名人士充分享受社會資源,卻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影響民心士氣至鉅,檢察機關應從嚴從速追究,並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時,對於破壞兵役制度情節重大者,從嚴從速偵辦,以維兵役制度公平性。最高檢強調,目前我國對於妨害兵役制度刑事案件過於輕縱,對於惡性重大之閃兵案件,檢察官應具體求刑、法院判決過輕時,應依法上訴。但以不正當手段變更體位方式逃避兵役者,受刑事追訴的被告僅冰山一角依1999年起至2025年9月的統計資料,涉犯「閃兵」案件的被告共計2198 人,其中1,670 人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另528 人獲緩起訴處分。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前開統計資料,就「閃兵」案件,役男滯留境外占最大宗(計1012人),依序為無故不接受徵兵檢查(計437人)、接受徵集令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計417人)等。最高檢表示,至於以不正當手段詐稱疾病、偽造或變造醫療證明、行賄醫師或以其他不正方法變更體位,以達免役目的之役男,累計16年來僅48人被查出並移送法辦,其他未被查出者不知凡幾。對照近期因藝人「閃兵」事件到案人數已達20餘人,足徵此類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的「閃兵」犯罪態樣,目前被查出者,僅冰山一角。最高檢也認為「閃兵」案件法院量刑過輕,自1999年迄今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一,在1670涉閃兵案件遭起訴的被告中,僅2024和2025年各有一件判處1年以上,但未逾2年,其他1,668人之宣告刑均在6月以下,以不正當手段逃避兵役入監服刑者僅千分之1,可見目前法院對於此類案件之量刑過輕。最高檢強調,最高檢察署已函請各檢察機關於偵辦「閃兵」案件,經查明被告犯罪事實明確而提起公訴時,應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如認個案判決量刑過輕,則依法提起上訴。最高檢認為目前我國兵役制度存在諸多缺失與漏洞,2023年5月30日役男體位區分標準修訂後之免役率高達16%,修訂前之2022年免役率更達25%,若資料屬實,兵役制度顯然存有嚴重缺失與漏洞,亟需重新檢討與整頓,呼籲有關機關應重新檢討兵役制度,杜絕不法逃避兵役的管道最高檢察署法學研究中心分析,自2024年1月1日義務兵役役期恢復為1年起迄今,「閃兵」案件每年平均件數已從2012至2023年間之平均105.1件增加為133.33件,顯示整體「閃兵」案件有增加趨勢。為遏止此一逃避兵役嚴重影響民心士氣的情形一再發生,最高檢察署強烈建議,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討並強化兵役法第32條以下之「徵兵處理」機制,核實兵役體位的認定,並提高法定刑度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使其不得易科罰金,填補制度漏洞,讓心存僥倖之役男徹底斷念,杜絕不法逃避兵役之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