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
」 檢舉 交通部 交通 違規 微罪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禁斷美味實體化!日本推「白飯×洋芋片」調味粉 讓罪惡變時尚
日本推出全新「背德系美食」!當地的調味料品牌エバラ食品(Ebara Foods)於10月13日推出一款專為「洋芋片飯」設計的調味粉產品「アバンチュールめし(冒險飯)」,並限定於全日本的7-Eleven販售。這款商品強調搭配白飯與喜歡的洋芋片一起享用,推出「蒜香奶油風味」與「明太子美乃滋風味」兩種口味,一上市就在官方網站與社群平台掀起話題。根據Livedoor News 報導,有網友留言表示:「什麼新商品啦太瘋了」、「這根本是禁忌中的禁忌」、「光聽就覺得冒險又好吃」、「超創新」、「想試看看!」。而這款話題新作背後的開發故事,也由該公司商品開發部門的內田梨央奈親自揭露。內田表示,這款商品的發想來自對「社會課題與心理健康」的關注,並聚焦於讓人能在「微罪惡感」中獲得滿足與療癒的「背德系美食」趨勢。她說:「其實就是那種『明知不該這樣吃,卻又忍不住想吃』的衝動,剛好我們在SNS上發現『洋芋片配白飯』的吃法引發話題,就決定針對便利商店開發這種搭配方式的新型態調味品。」她坦言,開發過程中最困難的是找到能與米飯與洋芋片同時契合的風味。雖然看起來許多味道都很美味,但實際搭配起來常常彼此搶味,或讓人吃不出重點,因此必須反覆試作、調整配方。「我們希望入口就能讓人感受到一種罪惡的快感,所以選擇讓味道濃郁、有衝擊性的調味方向。」對於產品上市後的回響,內田也分享,Z世代族群對這種「禁忌搭配」格外感興趣,有人表示這是全新體驗,也有不少人表示「好想實驗看看配什麼口味的洋芋片最對味」。至於享用方式,她建議可以先將洋芋片鋪在熱飯上,馬上吃能享受「酥脆口感」,若靜置一會再吃,則會變得濕潤軟香,各有風味,鼓勵大家依喜好嘗試。「這款產品就是想讓人擁抱自己偶爾想大吃垃圾食物的慾望,不用感到羞愧,反而享受那種『禁斷的相遇』所帶來的快樂。」她也表示:「即使健康飲食成為趨勢,但人們對自己喜歡食物的渴望並不會消失。我們希望這款商品能成為一種自我慰藉、促進心理健康的管道,讓大家在忙碌生活中,也能透過飲食感受到一點點的冒險與小確幸。」日本食品業者推出限定調味粉「冒險飯」,專為洋芋片搭配白飯設計,引爆話題。(圖/翻攝自X,@EtonTweet)
57元資遣費沒發到 業者慘挨罰30萬
雲林縣一家廠商徵才3名送貨業務員,但只有2部公務車,教育訓練結束後3人抽籤分配用車,未中籤的1名員工希望騎機車送貨,廠商希望他自行開車並補貼油資,但協調破局,廠商最終資遣該員,但未在30天期限內發給57元資遣費。該名員工向雲林縣府投訴,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調查該公司逾期未付資遣費屬實,重罰廠商30萬元。據了解,該家廠商應徵有送貨能力的業務員3人,但只有2部公務車,按照公司規畫,未抽中公務車的員工需自行開車,公司則補貼油錢。3名員工第一天上班受訓結束後,抽籤決定2部公務車誰使用,未中籤的員工表明想騎摩托車送貨,但廠商認為安全有疑慮,最終協調未果,決定資遣該員工,並承諾支付1日薪資與資遣費,卻未在終止勞動契約30天期限內發給,該員工在被資遣的第31天投訴縣府。勞青處指出,依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需應於終止日30天內給付勞工資遣費。經調查,該公司逾期未付給該勞工資遣費57元,裁罰該公司30萬元。勞青處長張世忠強調,勞動基準法對於故意和過失完全沒有差別,僅有「直接裁處機制」,對於情節輕微且願意立刻改善的雇主不適用微罪不舉制度,縣府無輔導改善的行政裁量空間,提醒雇主務必遵守勞動法令。張世忠表示,縣府雖有函請中央放寬行政裁量,新增限期改善機制,但中央目前仍建議以行政罰法規定減輕罰鍰額度,但最低罰鍰額度30萬元經減輕至三分之一仍高達10萬元,對於違法的微型事業單位而言難以消受,可能導致業者無法生存,甚背負鉅額罰鍰債務,縣府將持續敦請中央斟酌修法可行性。
「石膏哥」重出江湖! 搬走飲料店愛心箱遭判1年2月徒刑
被石膏哥偷走的愛心箱。(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記者寶智華台中傳真)台中市32歲楊姓男子左臂打石膏 ,2月2、3日連續行竊失風被捕,被警員封為「石膏哥」,沒想到7日又不顧身旁有人,竟直接搬走飲料店的愛心箱,而身旁的2位民眾都低頭看手機,完全沒注意到石膏哥的荒唐行為,才讓他有可乘之機。石膏哥因竊案於3月8日入監服刑,刑期1年2月,警員感嘆,地方上可以平安好一陣子了。警方指出,石膏哥不是光偷貴重物品,小到護膚店的一條電器充電線也照偷不誤,他偷了其實沒什麼用,但就是想偷,竊盜前科多不可數,常在台中市中區出沒,所到之處竊案頻傳,一調監視器看到他的身影,竊嫌九成九就是他,抓他抓到無奈,但移送檢方偵辦後,通常因為微罪而獲釋。石膏哥今年2月2日侵入民宅偷到汽車鑰匙,他不會開車,仍然單手試圖偷開汽車,結果因為不懂電子手剎車,在路上頓頓停停,忽而前進,忽而倒車,最後擦撞路旁轎車,駕駛座車門被路旁轎車擋著,在一堆路人好奇圍觀下,無處可逃,最後警民聯合逮捕。他開車時的監視畫面引起網友熱議,獲喻為最遜偷車賊。石膏哥2月3日才剛從地檢署獲釋,結果又手癢,偷手機行的展示用手機,硬扯電源線後發出警報聲,警方從監視器上發現他還打著石膏,特徵太明顯,直接逮捕再移送台中地檢署。石膏哥2月7日路經一家飲料店,發現櫃台上放著愛心箱,內有1500元現金,竊心又起,走到愛心箱旁,無視現場有2位民眾,竟單手先將愛心箱提到地上,見2位民眾都低頭滑手機,根本沒注意到他,竟大方的拿著愛心箱離開,沒多久就把1500元現金花完。警方調閱監視器,同樣立刻發現是石膏哥再犯案,抓他到案他也坦承不諱,根本無所謂的樣子。飲料店業者指出,愛心箱是半個月前設置,首度遭竊,沒想到竊嫌是以幾近光明正大的方式直接拿走愛心箱,無視他人的從容態度讓人匪夷所思。警方指出,石膏哥就這樣偷了抓,抓了放,放了再偷,彷彿進入了無止境循環,所幸3月8日石膏哥因之前的竊案遭判刑共1年2月,入監服刑,竊案發生率明顯降低。
基隆民政處長涉洩資助罷 謝國樑認真看待:立即導正並加強宣導
基隆市府民政處長張淵翔因涉偽造文書與洩露個資等罪嫌,遭法院裁定4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基隆市長謝國樑今(1)日表示,將要求政風單位對市府公務員進行宣導,依法公務員有絕對保密的義務;同時,他呼籲相關涉案人員把事實說明清楚,基於信賴保護原則,能向法官要求減輕其刑或避免強制處分,勿認為公務員涉嫌偽造文書並非重罪。謝國樑指出,張淵翔前處長一案發生後,市府非常積極在導正每天要做的事務。今早他與政風處開會,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密的義務,不管是不是主管業務或是不是在職,對所了解的公務員的相關訊息都要絕對保密。發生了這件事情,他也會認真看待並立即導正,他已要求政風處在下次市務會議加強宣導,務必讓市府公務員有更清楚的理解。謝國樑強調,「公務員涉入相關情事絕對不是微罪」,如果有中華民國國民在這次的罷免連署中,因不曉得這麼嚴重而不小心觸犯了偽造文書罪的話,鼓勵涉案人能自白,然後減輕其刑。畢竟過去在中華民國的司法史及選舉史上,在2025年4月前,從未有人因為罷免連署而受到強制處分甚至羈押,因此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他期待這些人把事實說明清楚後,可以跟法官請求減輕其刑。至於外界對涉案的通訊軟體有種種質疑,謝國樑則說,他有看到新聞,坊間對通訊軟體使用有很多不同的想法,他將請綜發處鼓勵大家,不要使用近日坊間有質疑的通訊軟體。
基層奉命抽單挨告卻遭「放生」 林國春偕游毓蘭揭警界輓「鴿」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25日表示,不少違規罰單是「地方人士」施壓後,警員迫於無奈代繳荷包已經失血,還被控涉入「抽單」而遭停職,實在冤屈;警界出身的前立委游毓蘭也批評,懲處行政救濟都得由基層自己扛,長官也拍拍屁股切割,沒人站出來捍衛同仁,實在是警界悲「鴿」。林國春與游毓蘭25日聯袂召開「警界悲鴿」記者會,探討基層員警扛下罰單之責與銷單風險,一旦被控涉案慘挨停職,長官卻不聞不問令人心寒。游毓蘭舉例,台中市有至少31名「改單、銷單」警員全部被停職,新竹市也有「抽白單」20名官、警被控涉案,儘管最後不起訴,然而官司處理時間冗長,這些莫名被停職的員警只能自生自滅,委身於外送、點工等臨時工作中,為扛家計吞下委屈。游毓蘭回顧,其實2009年當時未升格的台北縣也曾發生類似案件,當時拖吊獎金被控由海山分局12員警分得,進一步慘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不過當時卻沒有被停職,因為那時法務部函釋「經提起公訴第一審判決前,權責機關仍有審酌停權處分之裁量權限」,因此是否停職,是可以在一審宣判後,再來函令停職,仍符合規定「何況最後全數無罪」游毓蘭感嘆。曾任亞洲警察學會主席的林國春則說,警察大學、警專學校都是封閉體系,學長學弟制其實非常嚴重,而不少學長其實「積非成是」,卻把錯誤觀念和做法,因陋就簡地傳承,加上長官一句話命令,有些「娃娃」員警根本沒搞清狀況,就被長官指示而「抽單」涉入刑案,然而判刑都還沒有確定,退萬步言都該無罪推定,卻立即遭到停職,訴訟過程又動輒一、二年起跳,這些日子員警如何養家糊口,根本不給人生路。林國春批評,這類案件明明有更好的處置方法,函釋也已經在那,主管機關不用怕沒有依循而必須扛責,然而警政署卻沒有勇氣力挺同仁,同仁職涯「賤如螻蟻」只能自尋出路,澆熄滿腔抱負的警員熱情,最後再來抱怨生員不足、從警者少,根本是高層自找的。游毓蘭進一步舉例,過去有一位監所管理者,送一包價值才新台幣85元的香菸給受刑人,自此就失業也丟了退休金,但根本沒有任何人的「法益」因此受到侵害,包括國家法益也沒有,最多應當就是行政懲處為宜,司法這樣搞,根本治絲益棼。林國春也說,近期一對清潔隊服務的基層夫婦主動自首,將民眾丟棄的桌子、電視、鋁製櫃等回收物,私下轉贈送給友人,精算只貪了不到4元,因此無法再當公務員,社會可以思考,貪污這麼低的金額,這樣的微罪是否要維持如此高刑度,還要終生取消公職資格,比例原則根本被當笑話,應該要討論這樣拿基層同仁開刀,何其殘忍?林國春與游毓蘭會後呼籲,長官不要只會閃躲斷尾求生,應該重新審酌行政懲處,至少在一審判決前,讓這幾名員警能繼續服務。
屏東檢舉魔人再現!機車騎上人行道非「微罪不舉」 至少200人中招
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月底上路,8項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但很多民眾仍不清楚細節,近期屏東縣又出現檢舉魔人,專門檢舉機車騎上人行道,有許多民眾中招,目前警方已開出200多張罰單,為此,警方呼籲民眾在人行道騎車不符規定、也不在「微罪不舉」規範,要注意別再犯;但縣議員曾義雄則認為「不合情理」,將研議解決方式。以一般民眾的認知,看到人行道上畫有機車停車格,會很自然地騎車上人行道去停車,但警方表示,依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駕車(機車、汽車)行駛於人行道上,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若致人死傷者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款;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執照。此外,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路後,騎車上人行道非在不開放民眾檢舉的8項微罪內,警方表示,可能很多民眾習以為常、抑或誤以為這是「微罪不舉」,近期有接獲大量檢舉該項目,目前全屏東縣已開出200多張罰單。縣議員曾義雄也表示,近期很多民眾向他反映,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出現檢舉魔人,用手機連續錄影再向警方檢舉他們將機車騎上人行道去停車,沒有依規定用牽的,但機車停車格就畫在人行道上,要牽車上人行道停車非常不方便,而且機車很重,長輩根本無法牽車,這樣的規定不合理。為此,曾義雄與相關專業人士研商後,決定請市公所研議改善機車進出動線,區隔人行步道上運動人士及機車族進出,但在解決辦法還沒出爐前,他也提醒民眾騎機車不要進入人行道,以免被罰。
7月新制懶人包! 「交通8微罪」不開放檢舉、「囤房稅2.0」單一自住調降至1%
7月起政府有多項新措施上路,且都攸關民眾權益。包括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北北桃YouBike違規記點制度、振興花東觀光「農粉幣」、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囤房稅2.0等。1 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立院於5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法案,其中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騎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4.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5.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6.併排臨時停車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但是在5項涉及到人員安全的項目還是有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2.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3.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4.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5.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2 北北桃YouBike違規記點制度自7月起,台北、新北、桃園共同推出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與違規記點制度,屆時未投保保免費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者,將無法租借YouBike。如騎乘時,有騎樓騎乘、闖紅燈、車道逆向行駛、人行道未禮讓行人、行駛過程中手持使用手機、附載人員等違規行為記1點,1年內累計7點停權1年,若經警方舉發酒駕、毒駕等則停權2年。3 振興花東觀光「農粉幣」0403強震衝擊花蓮,為振興花蓮農村、農產業並帶動消費,農業部自7月1日起至10月31日推出「從心出花2.0-花蓮振興農粉幣方案」發送70萬張(每張250元)。農粉幣可到花蓮轄內合作業者實體場域消費農特產品、農業體驗活動、門票或伴手好物等項目,民眾出示農粉幣條碼給業者掃描後便能直接折抵消費,限一次抵用完畢且不得找零。4 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近期疫情升溫,疾管署也與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供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疾管署也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5 囤房稅2.0財政部「囤房稅2.0(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於7月上線,主要是針對非自住房屋由原本「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1.5%至3.6%,調升為2%至4.8%;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則由1.2%調降為1%。
加速推動國5銜接蘇花改計畫 7月底盼完成環評
為紓解國道5號與蘇花改間的壅塞車潮,交通部規畫國5銜接蘇花改公路計畫,交通部長李孟諺6月30日至宜蘭現勘時表示,希望7月底能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並與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同時建設。為加速推動國5銜接蘇花改計畫,高公局自2022年5月27日起展開綜合規畫工作,包括環評調查、地質鑽探、地形測量,環境影響說明書,經環境部初審會議分別於今年2月20日、5月14日建議通過,預計7月31日前可望完成修正,並提報環評審查委員會審議。李孟諺、立委陳俊宇及高工局昨天至蘇澳服務區視察國5銜接蘇花改工程規畫。李孟諺表示,蘇花公路因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雖多處出現崩塌情形,但蘇花改隧道和高架橋都非常安全,未受到地震影響,可見工法和路線鋪設安全可靠,不只是宜花東民眾很期待國5能接上蘇花改,國人也都期待早點享受更便捷的交通。李孟諺指出,昨到蘇澳了解計畫執行進度,更期待環評通過後能盡快完成設計、發包,與「蘇花安」共同建設完成,國5銜接蘇花改、「蘇花安」到花蓮新城,讓花蓮聯外交通更安全,有一個安全、快速回家的路。此外,交通檢舉新制6月30日上路,有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眾檢舉,遭外界質疑「大違停時代來臨」,李孟諺昨指出,由於目前停車設施不足,供需失調情況下造成檢舉量大、耗費警力處理檢舉案,所以修法調整限縮檢舉,但警察對違停相關項目仍可告發處罰。
交通8微罪「今起不開放檢舉」 違規記點僅限警方攔查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法案,從30日起,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眾檢舉,而違規記點的部分,縮限至僅限於警方攔查取締時才適用,民眾檢舉、科技執法等均排除在外。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立院於5月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法案,其中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騎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4.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5.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6.併排臨時停車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但是在5項涉及到人員安全的項目還是有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2.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3.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4.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5.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至於違規記點部分,則縮限至僅開放警方攔查取締,在確認駕駛人身分後方可記點,當中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而在違規記點部分,過往是1年記滿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遭吊扣駕照2次且又因違規遭記點者則吊銷其駕照,這部分並未修改,但記點達6點之駕駛,1年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完成講習後可扣除2點,今起則放寬至1年內可申請2次自費講習,講習完成後可抵扣4點。
七月新制懶人包!4項民生改革「交通微罪、囤房稅2.0」一次看
時序即將邁入7月,政府有多項新措施將上路,與交通有關的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外,還包括振興花東觀光的「250元農粉幣」、診所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以及囤房稅2.0新制等。「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為此,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花蓮農業部發放70萬張「農粉幣」為了振興花東地區觀光,花蓮農業部自7月1日至10月31日,發放70萬張「農粉幣」,每張價值250元,到花蓮遊玩者及在指定電商平台消費滿千者都可以領取,可以用於花蓮店家實體消費。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近期疫情升溫,疾管署也與藥師公會合作,於6月底前在全台4,500餘家健保特約藥局設置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送點,配送844萬餘劑家用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5月底約184萬劑、113年6月660萬劑供民眾若出現症狀時即可使用。疾管署也考量到醫療院所有症狀個案的需求性,故於113年5月即規劃醫療院所發放之策略,將效期至113年9月至114年1月的300萬劑快篩試劑,包括效期至113年9月共計35萬劑;113年12月共計143萬劑;114年1月122萬劑,於7月起透過800家以上醫療院所提供民眾就醫時使用,此策略著重於診所就診個案及其家人有快篩的需求,以接續6月底藥局發放方案。囤房稅2.0為了落實居住正義,蔡總統於113年1月3日公布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將於113年7月1日上路。第一項改革是加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利用者的房屋稅負擔,合理化房屋稅負,因此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改按「全國歸戶」及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4.8%,且各地方政府都必須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方式課徵(超過一定戶數全部適用較高稅率,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例如2戶以內3.2%、3-4戶3.8%、5-6戶4.2%、7戶以上4.8%,小財如有5戶房屋,則這5戶都會按4.2%課稅〕)。為了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第二項改革是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而為了鼓勵釋出空(閒)置房屋,促進房屋有效利用、增加租賃市場供給,第三項改革是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如果將房屋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此外,將房屋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使用,仍適用1.2%,稅負更輕。財政部也提到,因繼承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致房屋未能有效利用,與自願購入房屋有所不同,應適度減輕非自願持有共有房屋者的稅負,因此第四項改革為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排除適用其他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2%-4.8%,改按較低的1.5%-2.4%(最高稅率也比修法前少1/3);而為了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第五項改革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但建商興建住家用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以內,可適用較低的2%-3.6%,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建商依市場狀況調整價格加速出售,可望增加房屋市場供給。
7月10大新制準備上路! 250元農粉幣與免費快篩即將登場
時序已經來到6月底,在7月時,有10大新制準備上路,其中包含振興花東觀光的「250元農粉幣」,以及全台2千診所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另外還有囤房稅2.0與部分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交通8項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自30日零點起,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分別如下:1.騎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4.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5.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6.併排臨時停車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騎YouBike要投保自7月起,台北、新北、桃園共同推出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與違規記點制度,屆時未投保保免費公共自行車傷害保險者,將無法租借YouBike。如騎乘時,有騎樓騎乘、闖紅燈、車道逆向行駛、人行道未禮讓行人、行駛過程中手持使用手機、附載人員等違規行為記1點,1年內累計7點停權1年,若經警方舉發酒駕、毒駕等則停權2年。Taiwan PASS台鐵版開賣觀光屬推出Taiwan PASS台鐵版,限量3500套,有2人同行1人免費的優惠,劃座須包含宜蘭、花蓮或台東,內容包含台鐵5日周遊券、捷運4選1及台灣好行4選1。台灣好行及台灣觀巴優惠台灣好行及台灣觀巴優惠自7月起擴至宜蘭地區,其中包含4條台灣好行路線使用電子票證(含行動支付)享客運票價免費,以及12條台灣觀巴套裝旅遊行程路線票價2折。250元農粉幣為振興花東地區觀光,花蓮農業部自7月起發送70萬張「從心出花2.0-花蓮振興農粉幣」,每張價值250元,可用於指定店面。指定電商平台消費滿1000元也可獲得。團體旅遊補助為振興花東地區觀光,7月至9月30日投宿台東合法呂素之旅行團,最高可輔助15000元,每家業者以申請2團為限。囤房稅2.0財政部「囤房稅2.0(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於7月上線,主要是針對非自住房屋由原本「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1.5%至3.6%,調升為2%至4.8%;單一自住房屋稅率則由1.2%調降為1%。保險改革為利保險市場之健全發展及落實消費者權益之維護,金管會參酌相關經驗統計分析資料,並與保險業者、產、壽險公會、精算學會,及相關周邊單位進行研商,完成旅行平安保險「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和「意外醫療給付」標準費率之檢討,本次調降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中各費率之10%,並適用自113年7月1日起生效之保單。本次意外死亡及失能給付標準費率表調降後,該類保險商品之保費預期可適度降低,以個人規劃國外旅遊5日為例,如欲投保意外死亡及失能保障新臺幣 (下同) 1,000萬元,並附加意外醫療保障100萬元,則現行投保之保費上限為779元,自113年7月1日起生效之保單,其保費上限則為719元,調降金額為60元。新冠快篩由於近期新冠肺炎有死灰復燃的跡象,再次進入疫情的流行期,因此全台2000家診所將於7月起免費發放300萬劑快篩試劑。化妝品全面登錄食藥署表示過去化粧品管理除了一般化粧品,還有特定用途化粧品,在產品區分上,消費者多不易辨識,或是誤解特定用途化粧品具有特定療效,自7月起將不再區分化粧品類別。除此之外,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時程推行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並導入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制度。
檢舉達人哭哭 8項交通違規將取消「剩5種可檢舉」
違規記點新制自去年上路後民怨四起,立法院三讀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將取消8項違規的檢舉,其中包含新北市最高檢舉量的2項違規,不過其他5項依然開放檢舉,而實施日期尚未公布。新北市警察局表示,立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交通部所提「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修法方向,目前僅保留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及汽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5項違規仍開放檢舉。據了解,取消的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騎機車以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併排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此外,新北市檢舉量最高的「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次高的「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新北市警交通大隊指出,雖然民眾無法檢舉,但仍可向110報案通知轄區分局前往取締,為了避免多項違規取消民眾檢舉造成違規增多,警方針對違規停車高發路段編排勤務加強巡查。違規記點部分,限縮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另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現行的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
立院三讀道交條例修正案 6月上路將限縮民眾檢舉項目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修正後的法案,將限縮民眾可對交通違規檢舉的項目,但仍保留部分檢舉權,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逆向停車等5項,其他違規行為則不開放民眾檢舉,預計6月生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新制上路一年,放寬民眾檢舉違規項目,卻引發職業駕駛工會以影響其工作權為由強烈反彈,更曾包圍行政院。因此,交通部將罰鍰在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10種違規樣態,採取「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方向,重新研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今日三讀通過道交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條文。三讀修正通過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雖減少開放民眾檢舉之項目,但因攸關行人安全、機車駕駛生命安全、保障身障權益等原因,民眾仍可檢舉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以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項目。修正後的道交管理處罰條例也明定,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不開放民眾檢舉,另外,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檢舉。至於,違規記點方面則限縮為「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其他管道,並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最後,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日前表示,立院三讀通過修正條例後,因新規不需相關配套施行準備作業,預計6月即可上路,另外,立法院也要求交通部施法修行1年後需針對道路工程及行人環境、停車及上下車等問題的實際改善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道交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5交通微罪確定6月開放民眾檢舉
先前行政院曾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結果引起外界熱議。在民眾抗議後,立法院經各方討論後,決議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於今(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調整成民眾可以對行人安全威脅較大的4個違規項目進行檢舉,該條例修正預計6月上路。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職業駕駛工會更是表達強烈抗議,還一度包圍行政院,造成警察機關執法量能龐大負擔。在接受到民眾的不滿後,交通部也重新修訂道交條例,決議開放4個違規項目讓民眾可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此外,根據第63條的規定,汽車駕駛人若違規,將依危害程度記1至3點。現行規定是駕駛人在一年內累積滿12點,駕照將被吊扣2個月;若在兩年內被吊扣駕駛執照兩次,再次被記違規點數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然而駕駛人若累積達6點,一年內可申請一次自費講習,並扣抵2點。修訂後的新規定允許駕駛人一年內可申請兩次自費講習,每次扣抵2點,合計最多扣抵4點。
百人包圍交部怒吼!大型重機爭取上國道「道路解嚴」 交通部:2前提再研議開放
路權團體1日號召近百人集結交通部怒吼「道路解嚴」,爭取大型重機行駛國道、廢除內車道禁行機車條款、駕訓制度改革,包括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羅宜表示,若交通部仍無具體回應,520新政府上任前後,還會再發起其他陳抗行動,對此,交通部提出3點回應,表示會再研議開放行駛國道。網紅「通勤者之歌」發起「五月零壹交通起義」,約40輛汽車、近百人集結交通部抗議,爭取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廢除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條款、駕訓制度改革,怒吼「道路解嚴」。根據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理事羅宜指出,陳抗的第一項訴求,就是希望政府盡快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民進黨即將三連任,在520就職前夕,他們要告訴新任交通部長,有一群車友依然很關心大型重機上國道這議題。至於第二項訴求就是爭取白牌機車路權,希望各地政府和中央政府調整法規,開放內側車道行駛機車,鬆綁道安條例99條,不要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提升機車路權,讓機車行駛方式更安全,只要搭配好相應交通工程和教育,這些訴求不但是長期向交通部爭取且都是合理的。由於立法院近日初審通過5項交通微罪不檢舉,但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條款未納入,羅宜指出,經立院討論後,縮減為5項不檢舉、不記點,代表外側車道空間會充滿許多違規停車,政府要開放外側車道空間讓不同車輛停放的話,相對應配套就不應該讓機車被擠在外側車道,北市或全台仍有很多路段內側依舊禁行機車。他並表示,交通部一直以來未積極對外說明,大型重機事故率非常低,甚至遠低於小客車,政府卻用奇怪的檢核方法宣稱大型重機沒有達到標準,一般民眾都不知道大型重機肇事率遠低於自小客車,政府應該有義務公布數據,交通部不去談肇事率,而是用奇怪數字引導台灣社會敵視重機,造成民間對立。除此之外,在路權團體爭取下,行駛台74線「草湖至霧峰路段」、台76線「八卦山隧道路段」已研擬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重機團體爭取6月試辦外,也持續爭取大型重機上國道。針對路權團體爭取廢止禁行機車訴求,交通部表示,經函詢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考量路口道路幾何及車流特性之差異性,仍應給予地方政府道路主管機關因地制宜評估規劃機車行駛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管制措施,不宜全面廢除禁行機車及機慢車兩段式左轉規定,維護道路整體安全的同時,也能符合道路使用需求。不過交通部指出,另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1項規,機車行駛之車道,首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在無標誌或標線者,方依通則性規定行駛,而有關機車是否兩段式左轉,係為機車行駛車道之安全配套。目前地方政府已有多個案例以標誌標線管理機車行駛內側車道及直接左轉。交通部強調,交通部已於112年5月4日檢送「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予各縣市政府,供各地方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因地制宜檢討車道使用之規劃,如在公車及其他大型車尖峰小時流量大,例如大於每小時170輛,或考慮機車流量、外側車道寬度、路邊停車干擾等因素,可因地制宜檢討第3車道開放機車行駛;如開放,則需同時考量機車在路口之左轉方式,以及上、下游路口車道管制的一致性。另外對於大型重機上國道議題,交通部表示,高公局曾於106年及109年委託中華民國運輸學會辦理2次大型重機行駛快速公路觀察檢核作業,經檢核安全、秩序及行為3類指標,大型重型機車於秩序指標及行為指標有惡化現象,尤其於「行車安全距離」與「行車安全間隔」之意識仍有不足。交通部指出,為了解社會大眾多數意見及態度,高公局也在102年至112年辦理10次民意調查,不贊成開放比例約為6成。今(113)年高公局除辦理民意調查外,將再啟動辦理大型重機行為檢核作業,鑒於現階段社會各界對於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尚無共識,爰有賴大型重機騎士逐步改變民眾對自身駕駛行為觀感,強化各界對大型重機騎士禮讓及守法印象,改變各界對該政策認同,營造適宜推動開放條件。
微罪不罰開放5情況例外「仍可檢舉」 最快6月就上路
先前行政院宣布有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這也引起外界議論,有路權團體表達抗議,認為微罪不代表不造成危害,恐害交通更加混亂,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經各方討論後,維持5種情況開放民眾檢舉,最快6月上路。立院交委會於29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5種情況仍維持開放檢舉,分別是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至於違規記點方式,限縮了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份才納入記點,排除了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同時修正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將每年1次可抵扣2點的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本次修法的目的是在道路安全與民意之間取得平衡,尤其是關乎行人安全的問題,如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和佔用身心障礙停車位等,仍保留了民眾檢舉的權利,並指出去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嚴重,交通部與立法委員們對此進行了嚴格處理,經過一年的時間後,進行了調整,但他也強調這並不代表對於交通規則的退縮。據了解,先前行政院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出入口5公內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橋樑、隧道、圓環、礙物對、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違規停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十種情況。不過這也引起了一些民眾和路權團體的不滿,台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和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舉行了「違規記點制度何去何從」座談會,強調不應該取消記點檢舉制度,當時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張勝雄表示,他認為廢除逕行舉發並不適當,目前警方受到各方壓力,對於違規行為的處理標準並不統一,因此直接禁止可能並不適當,他認為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討論微罪不檢舉的情況;另一位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的教授陳菀蕙指出,微罪的定義不應該僅以罰鍰1200元為基準,有些行為雖然罰款較低,但卻可能導致嚴重的傷亡。
騎士「未打方向燈」遭連開7罰單「秒噴8400」 交通部揭沒列入微罪不罰原因
許多熱心民眾在路上看見有駕駛違規時,都會選擇拍下證據檢舉,以期台灣交通環境可以更好,不過後來也出現「檢舉魔人」,讓一些駕駛感到困擾,日前立委王世堅就質詢「未打方向燈」檢舉不斷,且有機車族一次連收7張罰單噴8400元,質疑違反比例原則,對此,交通部也進行回應。行政院先前通過了相關修法草案和配套措施,將最高罰款限制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列入不予民眾舉報並且不計分的範疇中,包括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騎車講手機、汽機車駕駛時吸菸,以及在圓環、交叉路口、公共場所出入口、消防栓前停車、併排臨停以及違停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等十種情況,不過並沒有列入「未打方向燈」。而王世堅近日在立法院提出書面質詢,表示去年「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的違規案件高達108萬3607件,且還有的案件是連續檢舉,曾有機車騎士一口氣接到了7張罰單,遭開罰8400元,另一個案例則是有騎士2分鐘內,在不同路口因未打方向燈,遭後方車輛檢舉3次,質疑這樣開罰是否違反比例原則,且大量的檢舉是否造成警力的負擔。對此,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也說明,「未打方向燈」並未列入微罪不開放檢舉的修法當中,是因為打方向燈屬於後方車輛判斷前車行進方向重要設備,也攸關行車安全,且目前未打方向燈的罰鍰範圍在1200元到3600元,因此未納入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交通微罪中。不過林福山也指出,現行法規規定如果要檢舉同一輛車的違規行為,檢舉時間需間隔6分鐘以上,且需要行經至少1個路口。如果未達到6分鐘的間隔或者未經過1個路口,則連續檢舉將僅被視為一次舉報。這樣的規定已經考量到比例原則,同時也提供了相關的申訴管道。至於未來是否會考慮檢討違規檢舉的間隔時間或者距離限制更長。林福山也指出目前警方主要以靜態方式執法,而動態方面存在一些困難,考慮到危險程度和可控性等因素,仍然需要民眾的協助。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未對檢舉時間和間隔進行檢討,立法委員和交通委員會是否有不同的看法和結論,將尊重委員會的審查結果。
母救賭鬼兒1/迷德州撲克輸百萬還鬧休學當牌手 慈母求盧秀燕「救救孩子」
棋藝社、麻將休閒館、桌遊掛羊頭賣狗肉藏賭博不法,如雨後春筍出現在各地,台中一名媽媽A女(化名)控訴25歲兒子沉迷德州撲克,積蓄和收入至少百萬元全上繳。遭指控店家雖登記為「桌遊休閒館」但實際上是麻將間結合德州撲克,有女荷官發牌,明明是賭場但警方卻沒有作為,A女氣炸爆料同時也寫信給市長媽媽盧秀燕,求她「救救孩子們不要變成爛賭鬼」。豪宅大樓店面租給掛羊頭賣狗肉之桌遊館,屢遭檢舉竟屹立不倒,媽媽們全氣炸,憂心孩子從此變賭鬼。(圖/本刊攝影組)A女說家裡做生意,兒子擔任業務,薪水8萬起跳加上業績獎金甚至能月入10多萬,但兒子搬出去住在大里某高級大樓後,一切變調,他迷上到一樓桌遊店打德州撲克,早上起不來上班,還告訴媽媽「牌桌上能認識公司老闆、科技新貴拓展人脈」,在商場打滾多年、精明的A女聽後覺得不妙,「真正的老闆才不會去那裏」,結果兒子沉迷打牌,連女友都受不了,最後分手收場。去年8月,A女大義滅親,打電話報警抓賭,警方到場逮人扣回店內電腦等,兒子也在列,不過卻因初犯被放出來,至此之後兒子繼續故我玩德州撲克,店家憂心又惹火媽媽危及正常營業,竟變相將他拉入伙。「兒子告訴我他不玩了,幫店家介紹客人有佣金,他現在專門在賭桌旁端茶遞水,我覺得這更糟糕!」不只A女為兒子頭疼,該桌遊店也是社區媽媽們的頭號公敵,有念大學的兒子來這玩上癮,迷上德州撲克,以前當家教攢的積蓄沒了,乾脆休學當牌手打算參加德州撲克大賽贏獎金,把媽媽急得跳腳。桌遊店不斷遭檢舉卻屹立不搖,A女指出員警屢次上門卻「毫無作為」,僅交代小聲點,甚至以「他們是合法店家」帶過,媽媽們看著孩子沉淪,卻束手無策。本刊記者直擊,發現桌遊店所在社區距離中興大學5分鐘路程,室內30坪的開放式空間擺著10張麻將桌和德州撲克,詭異的是時間接近深夜11時,還有穿衛生局背心人員在現場,貌似稽查。牌桌上,德州撲克共有2位女荷官,一個穿著深v黑洋裝紮馬尾,熟練切牌發牌,客人清一色年紀約25歲上下,有的臉上帶著青澀學生樣。德州撲克上桌一分鐘2元,一小時120元,工作人員特別加重語氣「出金的話會收服務費2﹪」,原來這裡雖以籌碼下注,但「出金」時店家會帶著客人到小房間給現金,規避警方查緝。去年8月,警方獲報該桌遊館以合法掩護非法聚賭,搜索逮捕賭場負責人、賭客等22人,查扣賭金以及電腦等贓證物。(圖/報系資料照)資深員警表示,通常員警抓賭,衝進賭場後會將現場負責人、會計等以及一干賭客抓回,如有賭金、籌碼、電腦手機相關贓證物都一併查扣帶回,警方詢後為求保險起見,一律送交地檢署偵辦,交由檢察官後續深入調查,依電腦或手機內金流來釐清有無賭博事實,如有就依《賭博罪》起訴,沒有的話就飭回。有鑑於「微罪不罰」,賭客是消費者通常罪責較輕,多為罰款9千元了事。對於桌遊休閒館藏德州撲克,是否涉賭犯法,曾審理胡瓜詐賭案的前法官、現為律師的吳孟良指出,代幣等同於賭金,涉及輸贏以及抽頭,就可能認定為賭博,《賭博罪》判刑不重,賭場負責人涉及刑法 268條,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賭客則是5萬以下罰金。 A女直指,兒子當天被逮後遭不起訴處分,他依舊故我繼續打德州撲克,店家忌憚A女,居然吸收兒子要他拉客抽成。(圖/報系資料照)台中市政府強調,霧峰分局針對轄內桌遊店(麻將社、棋牌社)均造冊列管,去年8月曾查抄一次,一干人等都送辦,後續也安排勤務進行臨檢、取締。去年5月、8月及今年3月警方也查報該桌遊館違反《建築法》,未經許可擅自變更使用,依法開罰負責人賴男6萬元,如本月未完成改善或補辦手續,將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分局統計,查緝轄內桌遊店運用第三方警政查報違反《建築法》等相關法規計有12家,本年度迄今因分局查報致使停業或解散之桌遊館計有3家。市府警察局、都發局等相關單位將持續鐵腕執法,期能迫使違規業者停業,斷絕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