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罪不舉
」 交通違規屏東檢舉魔人再現!機車騎上人行道非「微罪不舉」 至少200人中招
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月底上路,8項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但很多民眾仍不清楚細節,近期屏東縣又出現檢舉魔人,專門檢舉機車騎上人行道,有許多民眾中招,目前警方已開出200多張罰單,為此,警方呼籲民眾在人行道騎車不符規定、也不在「微罪不舉」規範,要注意別再犯;但縣議員曾義雄則認為「不合情理」,將研議解決方式。以一般民眾的認知,看到人行道上畫有機車停車格,會很自然地騎車上人行道去停車,但警方表示,依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駕車(機車、汽車)行駛於人行道上,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若致人死傷者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款;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執照。此外,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路後,騎車上人行道非在不開放民眾檢舉的8項微罪內,警方表示,可能很多民眾習以為常、抑或誤以為這是「微罪不舉」,近期有接獲大量檢舉該項目,目前全屏東縣已開出200多張罰單。縣議員曾義雄也表示,近期很多民眾向他反映,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出現檢舉魔人,用手機連續錄影再向警方檢舉他們將機車騎上人行道去停車,沒有依規定用牽的,但機車停車格就畫在人行道上,要牽車上人行道停車非常不方便,而且機車很重,長輩根本無法牽車,這樣的規定不合理。為此,曾義雄與相關專業人士研商後,決定請市公所研議改善機車進出動線,區隔人行步道上運動人士及機車族進出,但在解決辦法還沒出爐前,他也提醒民眾騎機車不要進入人行道,以免被罰。
違規微罪不記點…民團怒了!17日快閃余小妹事件路口提5訴求
針對行政院日前通過10項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強烈反對「貿然取消違規記點與限縮檢舉」,協會上周六成立,首場活動為17日號召民眾到余小妹事發地點成功路、忠義路口「穿黑衣、舉標語、過馬路」快閃10分鐘。「微罪不舉,交通亂局!」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理事長余志祥說,這次將取消記點及限縮檢舉項目,包括許多嚴重危害大眾安全的違規,如併排停車、臨停快車道、臨停圓環、臨停路口轉角、占用身障車位與公車停靠區等,這些違規行為不僅使遵守交通規則的民眾被變相懲罰,更會讓身處交通弱勢的身障族群更弱勢,行人路權大倒退,交通安全淪笑柄。他說,取消違規記點與限縮檢舉,完全與交通部長王國材在「820還路於民」遊行中承諾的「推動人本交通,守護行人安全」背道而馳,不僅是欺騙遊行的參與者,更愧對去年因交通意外離世的3023位國人同胞。他提到,交通部自己路側設施做不好、交通工程做不好,路權團體這半年提供意見都被當作耳邊風,王部長半年前雖說要廣設黃線,但被追問進度只會回「我們有撥400億改善經費」、「我們會請地方政府加緊腳步」,責任推得一乾二凈。余志祥說,廢除檢舉跟記點制這種短視近利政策,交通部說好聽是平息「民怨」,實際上卻不停挑起民眾對立,對於國人的交通安全,完全沒有責任感。本周日站出來就是要告訴交通部,「人命絕對比選票重要,短視近利的政策與民粹,絕對喚不回選票!」協會表示,當天將提出5大訴求,包括道路工程要改善、配套措施要規畫、回訓制度要建立、交通執法要改革以及退回修法草案。
警銬70老婦3/老婦忘付錢遭銬回派出所 律師:違背比例原則
桃園市1名73歲梁姓老婦人,本月4日時到中壢區民權路1間果菜行買菜,卻忘記付30多塊的葱錢,事後店家報警處裡,警方強勢執法,將老婦人上銬帶回派出所,在分局製作完筆錄後,被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對此,律師劉文瑞說,「老婦人當下表示願意付錢,證明她沒有偷竊犯意,而且1把蔥才30塊,檢察官大部分都會微罪不舉。」劉文瑞指出,因為老人家容易忘東忘西,這種案件也滿多的,但通常如果能證明沒有犯意,都會不起訴或者緩起訴處分。針對老婦人家屬不滿警方強勢執法部分,劉文瑞則說,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因為老婦人是現行犯,所以警方將她上手銬逮捕沒有違法,不過,「一個70多歲的婦人怎麼跑得過年輕員警,是不是有必要上手銬?這樣有點違背比例原則。」他也表示,通常若考慮到人性尊嚴,有的員警在上手銬逮捕現行犯時,也會拿外套給犯嫌蓋住手部。一位資深員警也表示,若遇到高齡長輩忘記付錢,警方通常到場後都會看店家是否堅持提告,若店家願意原諒,有時會以「誤報」結案,不會將長輩帶回派出所;不過若店家堅持提告,警方也只能依法行政,雖然犯錯的長輩是現行犯,但考慮到不太可能脫逃,所以有時候也會帶到派出所後才將其上手銬。劉文瑞律師質疑,警方面對沒有逃亡之虞的70多歲的婦人上銬,違背比例原則。(圖/劉文瑞提供)律師強調,如果民眾遇到警方執法過當,可以藉由2種方式救濟,第一種是在盤查、臨檢時執法過當,當下就可以向警分局反應;另一種則是在被警方送往地檢署時,向法院申請「提審」(一般人民若被法院以外的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得由當事人或其關係人向所屬法院提出聲請,要求拘捕機關將案子限時移轉開庭審訊,即為提審),只要當下表明要申請提審,就會有法警拿表格給民眾填寫。此外,劉文瑞也提醒,要避免類似梁婦的遭遇,民眾除了叮嚀家中長輩一定要記得付錢外,也不要理會店家用報警來要脅,私下敲竹槓的行為。針對遭控執法過當一事,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表示,當時接到報案後,隨即派員前往,當下梁婦雖有表示願意拿錢將欠款結清,但由於《竊盜罪》屬公訴罪,因此警方仍需依法辦理。警分局解釋,當下並無馬上將梁婦上銬,而是將她帶上警車、載返駐地時才上銬。此外,該店家是否時常因為顧客忘記或者漏付款而報警,警方則說,是有接過該間店家幾次報案,但頻率不一定。同時本刊也致電該間果菜行詢問當時狀況,老闆表示,「梁姓婦人偷竊是事實,當時依法報警,會請她通知兒子到場,是為了告訴他老婦人的狀況,並沒有要敲詐,而小房間只是暫時讓她在那邊。」老闆澄清,「我的出發點只是希望能夠和平處理這件事,不希望她吃上官司。」
正義魔人檢舉!交通違規5年暴增3倍 近600萬件創歷年新高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近期頻接獲民眾陳情交通檢舉氾濫,她調閱資料發現民眾的直覺正確,近年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數的確逐年增加,尤其近5年檢舉量竟成長3倍,光是去年民眾檢舉違規件數近600萬件,為歷年新高。據警政署資料,2016年警察機關舉發交通違規約1000萬件,民眾檢舉交通違規153萬多件;2020年警察機關舉發交通違規1400多萬件,民眾舉發卻高達598萬件,警察機關舉發近年平均都逾1000萬件,但民眾檢舉量卻成長了3倍。檢舉案件數最多都聚集在雙北,2020年資料,新北市居全國第一,共140多萬件;台北市110萬件,其他直轄市也有數十萬件。非六都縣市中,以新竹市最多,共15萬件,比其他非六都縣市多好幾倍。警察機關舉發交通違規、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統計李貴敏認為,民眾檢舉罰單暴增的爭議點,是出在警察因民眾檢舉不敢不罰,反而喪失原有行政裁量、微罪不舉的空間。所以問題回到現行法令與紅黃線管制是否務實,有無過多微罪處罰規定。她舉例,不少民眾反映,只是車暫停家門口或偏遠山區、巷道,或是轉換車道,轉彎燈打得過早或晚,一樣遭檢舉成案,造成荷包穩定性失血。但其間是否隱藏現行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等設施不合理的結構性問題,讓民眾動輒得咎,甚至執法機關會不會因民眾檢舉增加,就鬆懈對重大違規案件的處理。李貴敏認為,罰單檢舉氾濫讓人擔心台灣變成相互監視、檢舉的對立社會,不利社會長遠發展。面對民怨襲來,如何解決浮濫檢舉問題,徹底杜絕真正需要嚴令禁止的嚴重違規行為,現行相關標誌、標線等管制設施與規範能否配套務實檢討,執政團隊應繃緊神經。